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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中的时候,凌悦喜欢过自己的室友孙菲菲,孙菲菲那时候也是个校花级的人物,为人开朗,思想单纯。
凌悦也是个内敛的人,每天等着孙菲菲放学一起走,上学的时候去接,一来二去,反倒和苏扬熟了,偏偏孙菲菲还没当回事,只当是小男生一时兴起,打打闹闹,倒也开心。
后来孙菲菲家里要移民,苏扬看凌悦还浑浑噩噩的做着美梦,心里不知怎的,有些心疼,她是孙菲菲的好朋友,自然知道孙菲菲那时候心里是人的,可是凌悦的眼睛里,也只看得到孙菲菲。
孙菲菲走的前一天,约出一帮好友出来玩,也算是践行,偏偏凌悦还浑然不知,打算这一天告白,当然,知道这事的只有苏扬,苏扬算是他的狗头军师了,告诉他孙菲菲的行程,告诉他孙菲菲的喜好。
就在凌悦把孙菲菲叫到一边,红着脸的时候,苏扬出来了,也扭捏着说:“菲菲,凌悦是想告诉你,我们两个在一起了,好消息当然要跟好朋友分享。”
后果当然可想而知。
孙菲菲心无旁骛,两人都是好友,很诚心的给了祝福,但是凌悦却恨透了苏扬,他信任苏扬,他喜欢孙菲菲的事只有苏扬知道,甚至准备告白的事都只告知了苏扬,但是苏扬却跑出来捣乱,这让他耿耿于怀。
苏扬也不知道,她怎么就在那时候跑出来,还说了那样莫名其妙的话,可是时间不能倒回,她知道孙菲菲会拒绝凌悦,她原本以为这样会帮凌悦保留最后一点自尊,可是,却破坏了他们之间原本和谐的关系。
时间是可以改变一切的。
随着年龄渐渐增长,岁月流逝,凌悦已经明白当初苏扬并不是有意“捣乱”,并不是她背叛朋友,两人和好如初,想起当初当年的事也只是一笑而过。
两个人的相处模式也变得有如针尖对麦芒,更多时候两人之间都是口角的斗争。
女人终究是比男人敏锐的,忽然就有这么一天,苏扬在两人相识的漫长岁月里,寻找到自己还未停靠的理由,为什么自己每谈一次恋爱,都会自然而然的将对方与凌悦做比较,为什么当年会那样害怕他受到伤害而站出来。
原来,自己的心早就在这个比自己小两岁的男人身上,扎了根,安了家。
苏扬是个爽快的女生,她不是文清,那不是她的作风,理清自己的感情,她就找到了凌悦,恰好,凌悦那天心情很好,他开心的伸出手在苏扬面前晃了晃,“我要订婚了。”
在面对凌悦的时候,苏扬是自卑的,她长了凌悦两岁,足足七百三十天,凌悦的感情世界是单纯的,而她,身边走马换灯般,从没停过。
凌悦脸上的幸福不是作假,苏扬甚至从来没有看到过这样子的凌悦,开心的像个孩子,做什么都是笑着的,何苦让自己破坏这份平静?
第六十六章 人生若只如初见 7
林墨透着门上方的玻璃看着里面,久久无言,剑眉从苏扬那句话开始,没有再舒展过。双眼中布满了血丝,通红通红的,一下子,竟仿佛老去了很多。
“林。”这已经是第三声了,真真的声音有些放大。
回过头,眼神有些恍惚,怔怔的盯着真真,面色不耐。
心里面苦笑,现在连敷衍都不愿意了,在他冲出会议室那一刻,其实,就已经明白,失去的,再难挽回,他们终是,形如陌路了。
“还不跟我提分手吗?”真真微笑,一颗心竟是从未有过的轻松和坦然。
“她现在就在里面,你该不会到现在还不知道,她爱着你这些年?”真真顿了顿,林墨的脸上满是不可思议。
“她说的没错,文清喜欢你,比你想象的还要早,林墨,你到底是不知道呢还是刻意回避?”凌悦接过话来,嘴角轻轻扬起,说不清楚是自嘲还是冷笑。
有些事情,我们明知道永远没有结果的,也要去坚持,因为不甘心。
有些人,我们明知道爱的,也要去放弃了,因为没有结局。
“把她带回去吧,剩下的自己问她,我知道,她隔壁那间房子被你买下来了。”凌悦伸手将真真拉到自己身旁,“我们都是不相干的人,走吧。”
凌悦有时候也实在想不通,世界上这么多的人,这么多的女人,为什么他会遇上她?
不早不晚的,他会对她上了心!
若是早些年,还在风花雪月的年纪,她这种冷清的姿色还有这样沉默的性格,定然是入不了他的眼的。但偏偏是遇上了,不早不晚,就在那个时候,就在他心里。
林墨轻推开门,文清正在沉睡,手背上还插着针管,贴着白色的胶布,房间里弥漫着消毒水的味道,有些刺鼻。
她的脸苍白着,看不到一丝血色,他以前怎么会一直觉得她愈发白皙了?
她腕上的镯子乖巧的安静的在那,他真庆幸,当初自己买这个虽是一时冲动,却一直代替自己陪在她身边。
她那样瘦,比从前还瘦,他竟没有发觉,她的衣服现在都是松松垮垮的撑不起来。
不知怎的就想起那年在医院,她皱着鼻子,小脸布满泪水,紧紧的抓着自己的手,喃喃道:“哥,你别这样。”
甚至记起,她拿着证书,笑靥如花,除了法学的,分明还有工商管理的。
甚至,从来没有问过她,为什么对自己的喜好如此了如指掌。
他从来没有好奇过,她为何一直单身,是潜意识吗?
明明已经心动了,明明已经爱上了,为什么却没有勇气在她冲出家门的那啥那,把自己的心告诉她?
明明心里嫉妒着她跟另一个男人的亲密,却为什么不敢也不肯承认?
所有的过往,在这一刻,忽然变得明朗清晰起来,意外却又不意外,其实,他该都懂的,不是吗?
她笑的时候,眼睛眯着,一对小虎牙,俏皮的让人想将她搂在怀里。
她生气的时候,眼睛仿佛是浸了水,如水晶般,清亮的要闪光。眉毛微微皱着,一副的不耐烦。
她害羞的时候,长长的睫毛一颤一颤,小嘴紧紧抿着,脸蛋红彤彤的。
第六十七章 人生若只如初见 8
夜店,凌悦跟真真面对面坐着,平时热闹无比的夜店,此刻倒透着有些冷清的寂寞。
这两人虽见过几次面,每次不是针锋相对就是阴阳怪气,这么单独的心平气和的坐到一起,却是第一次,两人同时苦笑,颇有些感慨。
“还好吗?”凌悦摇摇手里的杯子,冰块哐啷作响。
“你还好吗?”真真挑眉,以前还怪凌悦不够主动,害的她要想方设法支开文清,现在想想,倒是有些惺惺相惜。
凌悦轻笑,“以后什么打算?”
“回英国,想再念念书。”真真跟着微笑,这些年一路浮华,执着的追求着与自己不相干的东西,回过头才发现,除了SLH工作室,自己究竟得到了什么?抛弃了朋友、爱人,奔着一条虚浮的路而去,回头时抓着一个早不属于自己的男人不放,她还是那个自信洒脱的真真吗?
“我先回去了,下次不知道什么时候见。”真真起身伸出手。
凌悦微微点头,也伸出右手,两只手握在一起,彼此微笑,风淡云轻。
转眼,剩下凌悦一人,嘴角扯出一抹自嘲,桌上已经有了几个空酒瓶了,可是脑袋还是那样清醒,掏出皮夹,从内测翻出一张一寸照来,大概是经常拿出来看,边角有些翻卷了。
凌悦盯着照片里扎着马尾的女人,那时候还是青春洋溢的,她大概已经忘记了,当初给她做新生登记的正是自己。
她已经寻到自己的幸福了,林墨不是呆子,他们发觉彼此的心意后,就真的再没自己的立足之地了吧?继续做回那个莫名其妙的蓝颜知己吧。
手轻轻蜷起,小小的照片皱成一团,扔进酒杯,看着它一点一点被酒浸入,下沉,变得模糊。
起身,离开。
在我的人生中,至少有一次,曾经,我那么地接近过幸福。给她戴上戒指,轻轻吻上她的唇,将她搂在怀里,静静的感受彼此的心跳。
世界上的事情真的很奇妙,只是,她的世界,不再有他的参与。
苏扬跟着前面这个踉跄的身影,还好,知道自己喝酒了没有开车,既然他愿意走,自己就陪他这样漫无目的地走。
是她觉察的太晚,或者是他们之间本没有缘分,她第一时间要告诉他自己的心意时,他说,他要订婚了。
凌悦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人。她和他算不算青梅竹马?虽然这样的青梅竹马实在让人瞠目结舌,更多的是吵架就是打闹,可正是与凌悦的打闹嘻笑中,她无法忽视他的存在。
原来很早很早以前,凌悦就已经住进了她的心里。
只是为什么,为什么在文清出现前她没能发现自己的心意?如果早一点知道,会不会,会不会就不是现在这个结局?
猛的撞进一个宽厚的怀抱,像是做了坏事被抓着的小孩,苏扬一时有些惊惶,脸一下子涨的通红,看着凌悦戏谑的眼神,一时又恼又羞:“你突然回头干什么?作死啊?”
“这么喜欢跟着我?”
苏扬从没离凌悦这样近距离过,两个人紧紧的贴在一起,几乎没有缝隙,凌悦的手还搂着她的后背,感受着他身上的温度,鼻息间醇香的酒气,不知怎的,脑子突然变得温热,下意识的,唇就贴了上去。
苏扬心想,完了完了,自己怎么能这么色?这不是霸王硬上弓吗?还是自己主动的!虽这么想着,可是还是不受控制的伸出双臂环住凌悦的腰,唇紧紧的贴上。
凌悦只消怔住了一下,他本不是斯文人,除了对文清。
这会儿酒意冲上大脑,隐隐觉得有些不对劲,平时跋扈的学姐怎么突然这般热情,甚至诱人,像是受到蛊惑般,没有推开苏扬。
他们这些人,平时玩归玩,但是从来不动身边的人,毕竟还是要相处的,可是这会儿,或者是酒精,或者是寂寞,又或者是别的,总之,凌悦觉得自己无法抗拒。
就这样放纵吧,人生也需要有一次,不要再违背自己的心意。
第六十八章 执子之手,子若不走,将子拖走 1
文清只在医院呆了两天,林墨带给她办了出院手续,苏扬也没有再开玩笑,仔细跟林墨说了很多饮食禁忌,开了些中药给文清,让她按时煎服。
这两天,林墨一直呆在文清身边,两人都很沉默,没有谁去提小产的事情,凌悦、真真也好像消失了一样。
林墨带文清去的是紫苑,也就是凌悦帮文清找的房子,凌悦住在楼下。
文清有些好奇的打量着林墨,林墨知道她的住处并不奇怪,以他的能力,查出来是轻而易举的,可是对屋内的摆设、格局很熟悉就有点怪了。
严格来说,紫苑这里,文清虽然搬来了,但是大都时候还是守在旧住处,自然是为了能碰到林墨,白天又在工作,对这里反而没什么归属感,也不是那么熟悉。这会儿看林墨很利落的倒水,从洗手间拿毛巾,厨房橱柜里拿杯子,这里反倒像他家。
“是不是有些累?要不先躺会儿,我煎药,好了再叫你。”林墨这会儿穿着西装裤,上面是白色衬衫,袖子卷起,手上正拿着从苏扬那儿带回来的中药,表情有些犯难,却还是温和的微笑着。
文清看他这副模样,忍不住开口道:“你行吗,还是我来吧。”
“哎,你乖乖在这休息,好了会叫你的。”说着又钻进厨房捣鼓,时不时能听到叮当叮当的声响。
伴随着厨房里不时传来的声音,文清渐渐竟有了睡意,迷迷糊糊的斜躺在沙发上,林墨从厨房捧着好不容易弄好的药出来时,便看到文清熟睡的脸庞。
放下药碗,觉得这样蜷在沙发上该是很难受,便轻轻将文清抱起身,走进卧室,还是睡得比较轻,稍稍动静,文清的双眼微微睁开。
看清眼前的人,忍不住吃吃笑起来,林墨有些莫名其妙的低头看了看自己,胸前的白色衬衫上染了一大块药渍,很是难看,边边还有些黑色的灰,大概是煎药的时候碰上的,刚刚还没注意。
捏着文清的鼻子,“丫头你再笑。”
文清收起笑意,死死的盯着林墨,不下三秒,又捂着肚子笑起来,“哎哟不行,我肚子笑得疼。”
琢磨着有些不对,走进卫生间对着镜子,一下子愣住了,脸竟隐隐有些烧起来,脸上满是黑灰,他林墨什么时候下过厨房?何况是煎药这种事情,关上门,差点没把厨房给烧了,这才有了这碗药。
擦干净脸上的灰,端着药碗,“喝吧,苦死你,让你笑。”
文清就着林墨的手这么喝,心想着还不如吃西药,这中药一股子味道,喝了直想吐,味蕾上全是苦苦的味道,只喝两口,便推开林墨的手,“不喝了,不喝了。”
“真不喝?”林墨几乎在咬牙了,瞪大了眼睛盯着文清。
撇撇嘴,接过药碗,一手捏着鼻子,几乎是往嗓子眼里面倒的,喝完苦着脸,可怜巴巴的看着林墨。
林墨捏捏文清的脸,终于舒展开眉头,接过药碗,拿进厨房。
手机恰好响起,看了看号码,林墨眉头微皱,担心的朝文清方向看了看,才拿起手机走到一边。
文清有些失落,强忍着不去看林墨,安静的躺下,替自己盖好被子,不知道他们说了些什么,文清突然觉得心里很烦躁,一股挥之不去的郁闷。
“我要出去一下。”林墨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走进来了,声音有些低沉。
文清背过身,用力点点头,又忍不住说道:“你衣服都脏了,要不路上买一件?”
林墨像是想起了什么,“等我一下。”猛的跑出去,只听门哐啷一声。
文清好奇的下床,哒着拖鞋跟出去,目瞪口呆的看着林墨打开对面居室的门,很快又冲出来,手里已经拿了一堆衣服还有日常生活用品。
文清眨眨眼,手指指对面,又指指林墨,看着林墨手上捧着的一堆东西,被噎的说不出话来。
林墨也不避开文清,一边解着衣扣,准备换衣服,一边说:“真巧啊,我们居然是邻居,我也是送你回来才知道的。”
文清看林墨上身已经开始裸着,红着脸背过身去,心想,真巧你个大头鬼,不知道这家伙用了什么法子让原来的户主把房子让给他,凌悦以前说这家户主死活不肯卖的。
林墨看她的小动作,忍不住轻笑。心想,我不搬过来,难道让你跟那个那个家伙隔着阳台上下对望?现在我也是这里的住户了,还是隔壁,阳台上那个玻璃给去了,我就能串到这里来了,这么一想,林墨突然觉得很有必要,把阳台打通算了,楼下那小子还不气死?林墨忽然觉得浑身都轻快起来,两个字,舒坦。
换完衣服,林墨扳过文清的身子,“真真今天的飞机,我送送她。”
文清低着头,脚尖在地板上搓着,“不用跟我说的。”
林墨突然有些害怕,猛的将文清拉到怀里,“丫头,再等我一次好不好?”
文清傻傻的被他拥着,陡然的心跳加速,有些没法思考,这句话,到底什么意思?
第六十九章 执子之手,子若不走,将子拖走 2
感情本来就是两个人的事情,没有所谓的先来后到,也不可能转让。
机场咖啡厅里,真真用银勺搅动着咖啡,看看林墨面前的一杯绿茶,整个人已经恢复了神采,没有化精致的妆容,一身休闲装。
林墨觉得似乎很多年没有看到过这样子的真真,好像回到了很多年前,自信、骄傲、神采飞扬。
“现在后悔已经晚了哦。”真真略微侧头,有些俏皮。
“你放心,我已经被她吃的死死的了。”林墨回以微笑,抿一口茶,似乎没有那种味道呢。
抑制住心中那股酸意,“林,对不起,如果不是我,或者,文清不会小产。”
林墨摇摇头,“这事跟你没关系,别什么都往自己身上揽。”
“我们还是朋友吧?”真真一双桃花眼里带着期待。
“嗯。”林墨伸出手,“一路顺风。”
“谢谢。”真真起身,握住林墨的手,低头,好一会儿才抬起头,放开林墨的手,“帮我跟文清问好。”
林墨点点头,目送她进入候机室,转身离开,两个人竟是都没有回头。
想起文清还在家里等他,林墨加大油门,一颗心早已经飞回去了。
文清坐在家里发呆,电视里的某综艺节目主持人还在唧唧喳喳说个不停,显得很是聒噪,想着林墨走时说的那句话。
“丫头,再等我一次好不好?”
话里竟是带着些紧张和不安的,这让文清也变得有些忐忑,在家里踱着步,心里隐隐有些害怕,若是他这次走了,不再回来怎么办?
他跟真真,怎么了?她还能“等”他吗?
她还能否对他有所“期待”和“奢望”?还是自己只是在自作多情?
终是坐不下去,文清觉得这样下去会崩溃的,穿好衣服,拿着包,下楼去。像是知道文清的不安,手机适宜的唱起卡农来。
是林墨。
慌忙的将手机贴在耳朵上,两个人都没有说话,电话中只闻令人安心的沉稳气息。
文清只能迟疑着将手机放在耳边,挎着包站在路边。
林墨站在马路对面上,关上车门。天气有些阴霾,风速猛烈,他却一眼看到了那个女子——穿着深绿的外套,黑发及肩,一手持了手机,站在那里。
他拨开人群,快步向她走去,可是人潮那么拥挤,他只觉得自己走得慢——似乎两人的联系好似风筝唯一的引线,他却不敢用力的去牵扯,只能一遍遍低低的说:“你站着别动。”
文清捏着手机,似乎明白了什么,转头四处张望。
远远的隔着人流,他穿着那件当着她面换的黑色的衬衣,向自己走来——文清恍然间觉得自己是不是看错了,下意识的低头看了一眼手中的电话,迟疑着说:“是你么?”
那么远,他终于舒心的微笑:“是我,你站着别动,我来找你。”他笑得那样轻松,突然觉得心中安定,她终于还站在原地,等他走来。
文清合上手机,向他招手。
林墨看得极清楚,她手中捏着手机,晶亮的眼睛即使在昏暗的天气中也是熠熠生光。此刻,他什么话也没说,只是将她搂进怀中,下巴恰好搁在她的耳侧,温热的气息将她的头发吹得微动。
她的脸色发白,眼圈发青,疲倦的缩在他的手臂中。
他准确无误的抓住了她的恐惧,低声安慰她:“不要担心,没事了。”双手却毫不放松,紧紧地将她拥在胸口。
文清闭上眼,慢慢放松下来,她缓缓的伸手环住他的腰。
微微侧头,在她耳边轻声说:“真对不起,让你等了这么久。”
文清的心一动,就这么一句,不知怎的,眼泪滚出来,浸湿了他的衬衫。
林墨低头,她的脸颊带着令人迷醉的微微酡红,目光却明澈而柔和,印象中她从未这样和自己对视——只是淡淡的目光,却来得及注定这一生一世的纠缠。
第七十章 执子之手,子若不走,将子拖走 3
【Parte1同居事件】
文清看着那个正靠在自家沙发上,翘着二郎腿,摁着遥控器的男人,心中有些郁闷,这人想干嘛?自己就住在对门,干什么把衣服都拿过来,一副长期作战的架势,这情景,倒好像他是这里的主人,自己,充其量是个帮佣。
“喏,喝吧,大爷。”文清递给他一杯刚泡好的花茶。
那人眼睛继续盯着电视,也不接过来,脑袋伸过去,就着文清的手喝了一口,嘴里砸吧砸吧,“不错。”
文清气的牙痒痒,恨不得一杯茶给他泼到身上。走到厨房拿了一听可乐,拉开手拉环咕噜咕噜喝了一通。
“为什么你喝可乐,给我喝茶?”那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站到她旁边,盯着她手里那听可乐。
“神经。”文清嘟哝着,“你自己说喜欢我泡的茶。”
好像这可乐蛮好喝的样子,林墨很少喝碳酸饮料,总觉得这是女孩子喝的,甜滋滋的没什么味道,偏偏文清很喜欢这些饮料,除了自己泡茶,就是喝这些在他看来的垃圾饮料。
抢过来喝一口,好像不错呢,“你喝茶,我喝这个。”
文清脸有些红,这算不算间接接吻的?
“要喝自己拿了,干什么跟我抢?”
“苏医生说,你要忌冷食。”林墨摇摇手里的易拉罐,“这个,也是冷的。”
林墨摇头晃脑的又坐到沙发上,文清恨不得上去拍他一掌,“我说,你是想在这呆多久啊,你家就在对面。”
“什么你家我家的,分那么清干什么?”林墨像是看外星人一般,白了文清一眼。
“我们去超市吧?”林墨忽然从沙发上跳起,几乎是蹦到文清面前。
“你要买东西吗?”文清奇怪。
“唔。”林墨点点头,转身去衣柜里扒拉一番,递给文清一套衣服,“穿这个。”
文清接过来一看,一套灰白色的阿迪运动服,是她喜欢的款式,简单、舒服,也没多想,走进卧室换上,胡乱把头发扎成马尾,便走到玄关换鞋。
运动鞋还半套在脚上,文清呆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