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却巫山不是云 作者:没有脚的小鸟
文案:
神仙又怎么样?凡人又如何?谁说仙凡相恋一定不会有好结果的?本小姐偏偏不信这个邪。
因为,除却神仙的身份,我也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女子,也会喜欢俊逸的面孔,也会迷恋温暖的笑容。说到底,只不过是因为自己也有那么点儿小小的私心,希望能够找到一个伤心的时候可以依靠,开心的时候可以掐一把的肩膀…
余问云:“广南风土应是不好?”,云对曰:“此心安处,便是吾乡。”
玉骨哪愁瘴雾,冰姿自有仙风。
海仙时遣探芳丛,
倒挂绿毛幺凤。
素面常嫌粉涴,洗妆不褪唇红。
高情已逐晓云空,
不与梨花同梦。
——《西江月》
如果,我们能重逢,就让情依旧,梦能圆…
内容标签:灵魂转换 前世今生 天之骄子 穿越时空
搜索关键字:主角:苏轼,朝云 ┃ 配角:王弗,东方逸 ┃ 其它:

情系前缘
作者有话要说:
时间,是一个陷井…
——庄周蝶语
“瑶姬,你又要跑出去到处闲逛啦,你呀,也该安分一点儿,小心惹母亲生气。”美貌的姐姐又在对我进行劝导了,这种事情,每天至少发生十次以上,而且是二十二位姐姐轮流不停的说,今天幸好其他几位姐姐都忙着为母亲准备寿筵去了,不然,我的耳朵又要遭殃了。
“翠屏姐姐,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是最闲不住的神仙了。要我像姐姐们一样,整天呆在仙宫里面,我会闷坏的嘛。” 我拉着翠屏姐姐的手摇来摇去,不停的撒娇,“好嘛,好嘛,我发誓就去一小会儿,我回来一定给你带个新奇的礼物,就这么决定啦,母亲要是过来,你一定要帮我应付一下才行哦。”
“不行,你少找我背黑锅。每次你偷跑出去玩,我们都会被母亲骂得半死。”翠屏姐姐一边说,一边紧紧拉住我的手不放。
哼,以为这样我就跑不掉了吗。我带着无辜的笑容使出了翠屏姐姐最怕的杀手锏——哈痒,翠屏姐姐果然一笑松开了手,我便趁这个难得的机会,轻灵的闪开,驾起仙云飞出好远,并且不忘回头用千里传音向她保证,“我知道,翠屏姐姐最疼我了。我会早点儿回来的。嘻嘻…”
虽然有些担心被母亲责骂,不过,威严的王母娘娘向来对我这个排行第二十三的小女儿疼爱有加,把我当成一颗掌上明珠。当然,我也常常让母亲头痛,因为我有着过于强烈的好奇心和旺盛的精力,就像云中的小燕子,关不住。我经常悄悄溜出门,到那瑶池旁去看荷花,攀上蟠桃树去摘星星,有时候,还偷偷在天河里游水呢。母亲知道了,也总是劝阻我,可又拿我没办法。
不知不觉,我飞出了南天门。看着脚下洁白的云朵,我益发好奇的想知道白云下的人间是怎样的生活。明明知道是禁忌,可是,如果因为是禁忌就不去做,那就不是我瑶姬了,呵呵。我四处张望了一下,没有神仙经过,甚至连一只仙鹊的影子都没有。我心中窃喜,果然是天助我也。我轻轻的蹲下来,偷偷的用手拨开白云朝下边观望。才看了几眼,就听见身后响起母亲愤怒的声音。
“天上任你玩,也就算了,怎么看起下界来。这是你一个仙子应该做的事情吗?快别看了,那会污了你的眼!”
我不认可的摇摇头,不信母亲说的话。我指着下边飞的白鹤说:“这鹤洁白如玉,天上哪有?我要像它一样,到处飞,到处走,看看下界到底是什么样子?”
母亲听了我的话,更火大了,大声呵斥我:“不要胡思乱想,快回禁宫去!”
我从未见过母亲对我发这么大脾气,心里既感到委屈,又不服气。我噘着嘴,把心一横,飞身便往白云下边跳。母亲急忙伸手拉住我的手臂,尽量将冰冷的面孔换成亲切的笑脸,开导我说:“下面是苦海无边,你是金枝玉叶,千万去不得!”
母亲越是不让我看,我便益发好奇,又仔细往下瞧了瞧,果然看见人们大多是住的茅檐草舍,吃的糠菜稀饭,衣衫褴褛,面黄肌瘦。我不由得微微叹气,“真的是很苦啊!”
母亲一听,面露喜色,又劝我说:“还是天上好,有吃不完的山珍海味,穿不完的绫罗绸缎,可以免受轮回之苦,又自在逍遥…”
我渐渐觉得母亲的话十分刺耳,心中疑惑,人间真的那么不好吗?可是,为什么那两位互相搀扶的年迈夫妻,尽管衣饰简陋,满面风霜,可他们脸上的笑容却又是如明亮,如此温馨?究竟是什么样的心情才会露出如此安心、满足的笑容,这便是幸福吗?想想自己尽管锦衣玉食、永生不死,可以拿蟠桃当饭吃,却似乎从没体会过这种幸福,不由得心生羡慕。
我暗自下了决心,日后有机会,定要去人间走走。可是,要怎么摆脱母亲和姐姐们的监视呢?看来要想个周全的好办法才行…
“醒醒啦,懒猪,都七点了,若曦都等不及你,已经先去教室了。再不起来,你可就没有时间吃早饭了哦。你也不想过生日还没早饭吃吧。”
我的好梦就这样被吵醒了。
“彤彤,你又打扰我的好梦了。”我揉揉朦胧的睡眼,挣扎着坐起来,依旧没有完全清醒过来,“真奇怪,为什么每次过生日之前,我都会做这个关于神女瑶姬的梦呢?莫非有什么启示?”
方彤扶了扶眼镜,无奈的摇摇头,“你这个丫头呀,算是没得救了,整天满脑子的胡思乱想。张老师不是说过了嘛,神女瑶姬是中国古代神话中的巫山女神,传说为天帝之女,未嫁而死,葬于巫山之阳,因而为神。你大概是对老师讲课的内容印象太深的缘故才会做这个梦的,真不明白你想那么多做什么。”
“不对呀,这个梦我从小做到大,并不是因为听了中文课才这样的。”我渐渐清醒过来了,开始不服气的与方彤争辩。
“那你有没有弄清楚为什么瑶姬要拒绝与东海龙王的婚事呢?传说中龙王英俊潇洒,神力无边,与她可是十分相配哦。”
“当然是因为瑶姬不喜欢他嘛。”
“他长得又酷又多金,瑶姬为什么会不喜欢他?”
“不喜欢一个人需要理由吗?”
“不需要吗?”
“需要吗?”
“不需要吗?”
“需要吗?”
“…”方彤的脸上露出了想要杀人灭口的表情。
“你别激动,我现在就告诉你为什么。因为东海龙王虽然身为神,却暴躁易怒,纵容下属为祸人间,一次,正当他手下的十二条孽龙在兴风作浪,弄得雷雨交加、山洪暴发的时候,碰巧被在人间游历的瑶姬看见了。瑶姬见他们弄得村庄倒塌、田地淹没、百姓流离思所,因此便好言规劝,可是他们不但不听,反而更加变本加厉。瑶姬忍无可忍,便出手惩治了十二条孽龙。可是孽龙死后还害人,它们的尸体变成了十二座高山,就是巫山,挡住东去的江水,这里便成了一片海洋。百姓们还是不能安居乐业。瑶姬看到百姓受苦,不忍离开他们,也就留下来了,同时拒绝了东海龙王的求亲,并决心要在人间找一位心地善良、为人和善、才德兼备的知心人相托终身。”
“真的吗?你梦到的?”
“基本上是书上写的,我也小小的杜撰了一下。”
“…”方彤似乎落下满面的黑线,“看你说的头头是道,我还以为是你梦到的呢。”
“我没梦到那么多。”
“那你究竟梦到些什么?”
“就是梦到了瑶姬有了想要下凡到人间去看看的愿望,还在思考怎么下来的时候,就醒了。”
“…”方彤不再理我,只是把一碗煮好的长寿面放在我的桌上,然后继续研究她感兴趣的西方经济学。
真是个用功的孩子,早上的这么一点儿时间也不肯放过。我开开心心的蹦下床,以我能达到的最快速度洗脸刷牙。当我坐到桌边,吃着热乎乎的寿面时,心里还在琢磨着,不喜欢一个人需要理由吗?那么喜欢一个人呢?
我个人认为,是不需要理由的。
从我对苏轼着迷的程度就可见一斑。
我叫安馨,是一名普通的中文系学生。
我是苏轼的超级粉丝。
弱水三千,我就看中这一瓢了——虽然隔着漫长的时光,机会是渺茫了,不过,他依然是我心中最喜欢人,这也算是种偶像崇拜吧。
一切是从一首词开始的,那首词是这样的: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料得年年肠断处,明月夜,短松冈。”
《江城子?记梦》这首词,我不知读了多少遍。每读一遍我都在想:是怎样的深情和伤痛才能写出如此凄婉、哀伤的文字?我深信,一个能在十年后还如此怀念亡妻的人,定是一位懂得感情的好男人。
他的妻子真是幸福。尽管天妒红颜,可是,有这样一位深情的丈夫时刻怀念着自己,她应该不枉此生了吧。
我从小在孤儿院长大,我不记得我得父母的样子,更不知道他们是谁。不过,孤儿院的阿姨们对我都很好,我的童年尽管不够完美,但是,我却并不悲观,而且尽力让自己活得快乐洒脱。小时候的境遇让我明白,人生本来就是不完美的,而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尽量让自己开心,这样,才不枉在这人间走一回嘛。而苏轼的个性很对我的胃口,他是个聪明人,虽然对生活有失望,但决不会对人生无情。即使给他飞入仙境的机会,我想,他也不会像叶芝笔下与精灵牵手,去往仙岛的孩子那样做,因为人间虽然有哭声,但也有小小的、朴素的快乐。所以,他虽欲乘风归去,也会害怕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毕竟,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嘛。
我承认自己是个喜欢做白日梦的小女生,而对苏轼这份单方面的甜蜜又略带酸涩的崇拜和暗恋则满足了处于花季时期的我对爱情全部的、最完美的畅想。当然,苏轼的仕途境遇——两个字形容:波折,这让身为粉丝的我都不忍心仔细看了,印象中他好像去过很多地方作官,和这些有关的情节往往我会把他们自动过滤掉,关于他青年时期以几乎名列榜首的成绩考中进士的那段光辉岁月我还是了解得很清楚的。简单说,我就是不想看到他遭受磨难和失意,而我脑海中苏轼的形象逐渐就只剩下了迎风吟诗、长袍飘飘的洒脱身影。既然他只存在于我的想象中,那么,我做一点小小的主观化处理也不算过分吧。
相对于高高在上的东海龙王,我更喜欢有才有情、心地善良的苏轼。
想着想着,也觉得自己有些傻气。不管是龙王还是苏轼,大概都没我的分。我呀,还是安心的吃我的寿面吧。
我才吃了几口,方彤便冲我大吼,“快走吧,来不及了。你如果觉得饿,就带个面包吧 …”
“唉!”我叹了口气,遗憾万分的看了看我那还剩多半碗的热乎乎的寿面,无奈的装着书包。
“你就不能动作快一些吗?”方彤的声音似乎有发飙的前兆。
“着什么急?你就是做什么事情都过于要求完美了,其实,很多时候,你完全可以放轻松一些。就像C++这门课你早就已经自学明白了,何必还急着去上课呢?你可以用这些时间做些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嘛。”其实我真的不懂,为什么我这个无论怎么努力听讲都很难理解C++究竟是在讲什么的人还没着急,她这个老师眼中的资优生却如此积极的去听课。
“我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按时去听每节课,行不行?”
方彤的声音已经近乎歇斯底里了。唉,我就知道,她对听课的兴趣是巨大的,恰如我对美食的迷恋一样。
“你给我动作快一点!”她的音调越来越高了,震得我直皱眉。
正当我想告诉她,她若着急就先走,不必等我。她却忽然诡秘的一笑,得意洋洋的开了口。
“对了,我忘了告诉你,昨晚隔壁寝室的小枫告诉我,由于刘老师临时有事情,所以今天C++会暂停一堂,改上你最喜欢的张霖老师的中国文学史…”
“什么?!”我顿时目瞪口呆,“你怎么不早说?”
按照课程进度,苏轼的生平已经介绍得差不多了,今天正好应该讲到鼎鼎大名的苏学士的词。哈哈,实在是太好了。上天真的待我不薄,竟然送了我一份这么好的生日礼物。
我飞快的收拾好书本,拉着方彤便往外冲:“快点快点,来不及了…”
方彤被我拉得身子一斜,差点摔倒。她捶了我一拳,又是无奈,又是好笑,“你呀,也就对宋代文学还算有兴趣。不过,你也不用急成这样吧。我还没有…”
我打断她的话,拉着她,边跑边说:“当然啦,本小姐一向喜欢唐诗宋词,你又不是不知道。何况,今天很可能会讲到苏东坡的词,我怎么能不快些去呢,若是晚了,我会终身遗憾的。”
方彤无奈的拉住我,嘴角似乎有些抽筋,“你这个人啊,就是这样顾东不顾西,你若现在就这么走了,也许你不会抱憾终身,但是,我绝对会抱憾终身!”
“为什么?”我疑惑极了,她不是也很着急吗?怎么还拉住我不走?
方彤的脸上似乎落下无数黑线,“我的确是很急,不过…”她忽然拉住我的耳朵,大声喊道,“那也要先把门锁上啊!!”
我委屈的捂住耳朵,小声的嘟囔着:“锁门就锁门嘛,你吼这么大声做什么?我的耳朵又没有问题,即使你小声说我都会听得见的…”
当我和方彤冲出寝室楼大门的时候,距离上课就只有5分钟了。然而,从寝室走到教学楼,即使用跑的也要10分多钟,那还是方彤这种飞毛腿所用的时间。如果按我的速度计算,估计至少要15分钟。
方彤看了我一眼,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实在是不行了,我刚才也有错,的确不应该一个不小心,看书看过了时间。我就知道,你这个经常魂游天外的人是靠不住的。现在,你将功补过的时候到了。来吧!”
看着她严肃的表情,我不禁哀号“啊?不要啊~~”
然而,我知道我是躲不过去的。因此只好乖乖的上了自行车。其实,若非万不得已,方彤是绝不会坐我的车的。用她的话说,我就是飞车党一族,而且,还是带人技术很差的那种。
我带着方彤在学校的马路上飞奔,一路所过之处,同学无不躲避退让。
行至转弯处,我略一迟疑,还是选择了比较近的小路。尽管这条路尚未铺好,有些颠簸,然而却比大路能近许多。
一直紧紧抓住我的腰不放的方彤看我走了小路,便心急的大喊:“笨蛋,快停下!”
虽然颠得严重了些,不过,我觉得我今天的状态出奇的好,因此便安慰她说:“别怕,马上就到了。”
没想到她不但不听我的安慰,反而叫得更大声,“笨蛋,有狗!”
“有狗?”我愣住。
“对,前面有狗!是施工队带来的看仓库的狗!”方彤的声音已微微发抖。
听了她的话,我不禁有些冒冷汗。的确,在这条小路的附近,正在建一个全校最大的食堂,目前尚未竣工。她说的这种情况,的确存在。只怪我好久没有走这条路了,不知道情况竟然如此危险。
“那,那我们转回大路去好了…”没办法,不是我轻言放弃,而是我和方彤是天下最怕狗的两个人,就连小狗都怕。所以,还是三十六计,走为上策。
然而,就在我准备转弯的时候,一只黄色的、硕大无比的狗出现在前方不远处。天啊,它竟然没有被拴上!
我心里一怕,手一抖,车子便摇晃了起来。
“啊…”
“啊!”
我和方彤齐声惨叫,却更引来了大黄狗的注意。更可怕的是,它也许误以为我们的叫声是在向它示威,竟然狂叫着向我们跑来。
这一下,我被吓得手脚发软,冷汗直流,再也控制不住车子,连车带人的摔到了地上。
它离我们越来越近了,怎么办?我和方彤吓得抱在一起,抖成一团。
“大黄,回来!”一个四十岁左右的大叔朝我们跑来,唤回了大黄狗。说也奇怪,刚刚还飞扬跋扈的大狗,看到了大叔,便乖的像只小猫一般,温顺的跑到他的身边,还伸出舌头舔他的手。
“你们两个没事吧?”看着我们凄凄惨惨的模样,他十分担心,“有没有摔到,用不用送你们去校医院?”
我和方彤互相搀扶着站起身,活动了一下手脚。尽管有些疼,大概是磕破了吧。不过,却没有伤到筋骨。
我们对看了一眼,觉得还是不要麻烦别人比较好。“我们没事,大叔放心吧。”
“呵呵,那就好。”他笑着点点头,“不过,以后骑车可要小心啊!尤其是带人的时候,就不要走这么不平整的路了,多危险啊。”
“嗯。我们知道了。”我和方彤不住的点头,齐声保证。这么惨痛的教训,我们当然会记得,怎么可能还会犯同样的错误?
大叔本想帮我们捡捡掉在地上的东西,不过,看着我们仍然心有余悸的盯着大黄的样子,便无奈的打消了这个想法。见我们没事,就带着大黄狗走开了。
我和方彤这才揉着膝盖和手臂,露出忍耐已久的龇牙咧嘴的表情。
这下好了,想要不迟到,都难了。不对,是根本不可能了。
我们仔细检查了一下,才发现手臂和膝盖都被磕出了血,腿上更是又青又紫。
这伤口不及时处理是不行的。我和方彤无奈的决定,还是先回寝室涂些药水吧。
我俩无精打采的蹲下,检起掉在地上的书包。我的状况尤其惨,因为我出门的时候,匆忙间忘记了把书包的拉锁拉好,因此书本便滑落了出来。
我先把我最喜欢的《中国古代文学史》捡了起来,心疼的拍了拍上面沾着的沙尘。惊鸿一瞥间,却惊讶的发现此页正是介绍苏轼的词。
玉骨哪愁瘴雾,冰姿自有仙风。
海仙时遣探芳丛,
倒挂绿毛幺凤。
素面常嫌粉涴,洗妆不褪唇红。
高情已逐晓云空,
不与梨花同梦。
——《西江月》
这首词我以前并未注意到,因该是他晚期的作品吧。而我对于他后期的作品和经历,向来是回避的。不过,这首词写得如此凄婉,如此哀伤,又是写给谁的呢?“素面常嫌粉涴,洗妆不褪唇红。”这定是为一位女子所作,能让他如此感怀,他们之间又有些什么渊源呢?
我正想仔细研究一下的时候,方彤虚弱的声音便在耳边响了起来,“喂,我说,都什么时候了,你怎么又在发呆了。咱们现在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莫非你真的不怕留疤吗?”
“呵呵,好的,好的。我马上就走,马上走!”我匆忙的装好了书包,扶起了自行车,和方彤一瘸一拐的往寝室跋涉。虽然我的复原能力强,不必担心会留疤,然而我却十分担心本来皮肤就不容易愈合的方彤,若是她因为我的误时而留下不可磨灭的伤痕,那她一辈子也不会饶了我的。
当我们处理好伤口,第一节课已经下课了。估计等我们再“漫步”到教学楼,第二节课估计也快结束了。
因此,我们一致决定——逃课。
快到中午的时候,若曦才回到寝室。
我和方彤迷惑极了,一起问她为什么9点半下课,却折腾到这个时候才回来。
想不到她一脸迷恋的神情,有些夸张的说,“你们不知道,今天张老师请来了一位刚从美国进行学术交流归来的刚满25岁的年轻教授苏竫恺为咱们文学班作宋词的专题讲座。他既博学多才,又俊逸潇洒,我们在场的所有女生,大概都被他迷住了。别人怎么想,我不知道。不过,我可以确定的是,从今天起,我正式成为苏老师的粉丝!”
“讲座?惨了!”方彤似乎对苏老师没什么兴趣,反而对另一个切身问题更加关心。“如果是讲座的话,那么按照惯例,是要签到的。哎!我早该想到的,和你一起逃课,不被逮到才怪!”
相对于方彤的捶胸顿足,我却格外平静。倒不是因为我已经习惯了每次逃课必点名的经历,而是对若曦讲述的苏老师十分好奇。
他姓苏,竟然这么巧,和我喜欢的苏轼同姓。而且,他的名字我也很喜欢,竫恺,竫,有安静之意,恺,是快乐、和乐的意思。哈哈,这个名字对我的胃口,看来,他是个平和快乐的人。真是遗憾,我竟然没有见到他,都是那只大黄狗不好!
“若曦,你知不知道他什么时候还能给咱们作讲座?他会留在咱们学校任教吗?知不知道他可能去教哪个班?”我拉着若曦的手,连珠炮似的问长问短。
“哈哈,我就知道你会对他有兴趣的。”若曦笑着安慰我,“放心,据我这位文学院百晓生的可靠消息,他现在已经成为咱们学院新聘请的教授,这一学期,虽然不会正式讲课,不过呢,还是会常常为大家讲一些专题讲座的。至于下个学期嘛,我就不清楚了,不过,别灰心嘛,我有预感,总有一天,他一定会教我们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