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琴弦的触感、声音的和鸣,比她预想的更令人喜悦。那琴仿佛能解人意,明明琴弦绷紧得令人畏难,可只轻轻一拨,便有清音流出。那声音宏阔嘹亮,余韵似有百味层叠,却层递而不浑浊。人工所造,竟也能美妙至此。
老太太见她着迷,便笑道,“你能弹好这首曲子,这张琴就归你了。”
琴谱简直就是天书。不过当云秀喜欢什么东西时,她总是会发现自己竟然比想象中聪明这么多。
她学的第一首曲子是《阳关三叠》。那会儿只知道赶紧学会了,能赢一张琴呢。却并没想过这到底是什么曲子。
后来她弹给老太太听,老太太便说,“弹得倒是流丽,可这首曲子弹这么流丽,其实反而是没找到调子。”便把着云秀的手指教她弹。
那么个敬鬼神敬得简直没原则、似乎随处都能遇见的居家老太太,弹起琴来却仿佛变了个人——其实也没变。只是掩盖在慈爱温柔之下的,那份对生活的欣喜与诚恳,愁思和遗憾,都在过尽千帆之后,哀而不伤的展露了出来。
她年轻时的景象便这么自然而然的浮现在云秀脑海中……应该是离别,云秀想。就在那一刹那,她便已抓住了调子,那曲子脱口唱出。
“渭城朝雨徘岢荆蜕崆嗲嗔隆
——原来就是《渭城曲》啊。
真不愧是老太太,给了她一把这么好的琴,教她弹的却不是什么高大上的古曲,而是本朝传唱最广的乐府曲。
也是传唱最广的离别曲。
云秀本来打算弹一弹琴静心凝气,看自己能不能冷静下来,最后再挣扎一下。
——毕竟只要把琴给郑氏,眼前这个难关就能蒙混过去。她就不必立刻回去宅斗了。
谁愿意回去宅斗啊!
但是她望着膝盖上的琴,脑海中最后那一刹那的感情仿佛还萦绕在心间。
那是她所体会到的,老太太弹奏这张琴时的感情。是喜爱和眷恋。
……不想把琴给郑氏。
这是给她的东西,凭什么要让她拱手让出来,还是让给郑氏这种人?
算了,还是回去宅斗去吧。
云秀起身点起香,供奉在神佛龛前——就当是同老太太打过招呼了。
正要把东西收起来,忽的瞧见那神佛龛的小门上,印着一个熟悉的印子。六重花瓣旋转交叠,那是进出随身空间通道的临时标志。
一般说来这个标志只有在她想要进出随身空间时,故意去敲某扇门,才会出现在那扇门上。
当然,门的大小并没什么影响,因为她进出靠的是通道,而通道本身虚幻无形,可无限大也可无限小。但是……她不记得自己在这门上盖过印。
难道是因为她终于下定决心要回去斗一斗郑氏,所以系统特地奖励了她一个隐藏关卡?
云秀犹豫了片刻。
……我们要相信修真系穿越女们大无畏的冒险精神。
她推开那扇小门,毫无防备的——穿了过去。
那是大唐元和十二年正月十五日。
柳云秀从光茧中穿出,舒展开稚嫩柔韧的肢体。她身上依旧穿着在空间里穿的单衣,那单衣是她自己所制,轻柔飘逸,天衣无缝。就是做得时候年纪小,审美略有些羞耻。那长裙雪白如云,层层叠叠,当风扬起。白日看着飘然若仙,夜晚看着飘忽如鬼。
所幸这一晚是长安最盛大的上元佳节,城中灯火通明,宛若白昼。
在最繁华的盛世当中,有一座小小的、寂静的花园。
残雪未消,早芽未萌。这花园里并无旁的色彩,只一树千枝万条的红梅花,正如火如荼的开放。
一袭白衣的柳云秀,正落在梅树枝桠上,繁花映着花颜,俱都是明媚鲜妍的颜色。
第9章 初逢(五)
云秀扶住手边梅树枝站稳,正要从枝桠上跳下去,便见下面站着个人。
四目相对的瞬间,朔风逆来。
飞红如雪,梵香冷冽,她臂弯披帛与身上衣裙随风扬起,宛若仙子落凡、惊鸿羽化。
在之后的很多年里,他们大概还会无数次想起这一夜的相逢,但当日的场景其实远没有后来他们所追忆的那么美好。
至少对云秀而言是如此。
——因为那个瞬间,她,太冷了……
冷风夹着雪粒子,噼里啪啦全灌进她袖子里去了 。
寒冷让她的思维稍有些迟钝。
她正处于十分茫然的状态——她单是知道有人看着时进不去空间,于是进出时相当肆无忌惮,但原来出来的时候是可能会被抓现行的吗?
会不会被扣分,会不会暂时扣留她的空间,剥夺她进出的权限?
还有,这是哪儿?这小公子是谁?他是被吓傻了吗,会不会马上叫人来?
当然,那一瞬间冒出的无数平行思维里,也混杂着这样的感慨——说起来,他的睫毛好长啊。瞳子也好黑,嘴唇也……等下,这小公子的模样好生俊俏啊!
——原谅她是个词汇贫乏的理工科学渣。
那是个比她还要小些的孩子,大概只有**岁。
然而那眼睛太沉静了,就算才刚刚目睹有人从树上凭空跃出,也没有丝毫动摇。仿佛早就料到了——或者觉着这还算不上令人惊恐的意外般。
他们便这么对视了很久,他才问道,“你是谁?”
“我是……”名字即将脱口而出的瞬间,云秀乍然回过神来,强行答道,“我是仙女姐姐。”
“……可你是个小孩子。”
“那是因为我还是个小仙女,我以后会慢慢长大的。”云秀就睁着眼睛说瞎话。
那孩子沉默了片刻,信了。
仰着头说话脖子怪酸的。他便问,“你要不要下来。”
云秀:要啊!古人说得太对了,高处不胜寒呐!
“你往旁边让一让。”她便答道。
那孩子便往旁边让了一步,却仍是仰头,用那双漆黑的眼睛望着他。
云秀原本打算抱着裙子蜥蜴一样从树上爬下来的。但是对上他的目光,不知怎么的就觉得——她有义务维系他眼中的假象。
她于是忍着冷风伸开双臂,如白鹤般优雅的自树桠上跃下,衣裙飞扬如流云羽翼一般。
落地时略有些不稳,向前踏了一步,那孩子下意识抬手扶她。
他的手托住了她的小臂,他手心温热,越衬得她肌肤冰冷。
他便问,“你冷不冷?”
云秀道,“冷死了。”
他虽嘀咕着,“仙女也会冷吗?”却还是回身去石桌上拾了件披风给她。那披风下捂着手炉,热烘烘的,他道,“给你穿吧。”
云秀有些犹豫。随便穿陌生人的衣服确实不太好,但她太冷了,那皮草的温暖甫一沾上皮肤,她就恨不得立刻长在那披风上。
到底还是接过来裹了满身,垂眸笑道,“谢谢你。”
披风上有一围皮毛领子,温暖柔软,她便合了领口捧住脸颊。快要冻掉了的耳朵总算暖过来,她满足的吸了口气。
她嗅到领子上浅浅的**,心想不知这是什么毛皮,竟有这么好的气味。便抬眼去看他,正要问,那孩子已满脸通红,道,“……我穿过的。”
云秀真没介意这个。但听他这么一说,忽的想到“乳臭未干”四个字,不觉便弯了眼睛笑起来。
她问,“你叫什么名字?”
那孩子道,“十四郎。”又鼓起勇气,用那双漆黑的大眼睛望着她,问道,“你呢?”
云秀暗暗比了比他们的身高,发现自己果然比他高一个头顶,心下顿觉自满,道,“你就叫我小姐姐吧。”
十四郎略有些失望,但并没有穷根究底,只转而问,“你饿不饿?”
他先问冷不冷,再问饿不饿。显然觉得她是个落魄仙女,饥寒交迫,急需救助。
但可恶的是云秀竟真迟疑了片刻——都怪那披风太轻暖了。
她摇头,“不饿。”
此刻云秀终于从初来乍到的迷糊中清醒过来,开始打量四周。
高墙深院,寂静无人。但自高墙之上依稀可见远处灯火通明的复道楼台,想应是在富贵繁华之所。
只是在此处看,便有些繁华遥望的意味了。
——不是蒲州祖宅,也不是长安柳府。不是她去过的任何一处庭院。
她问道,“这是哪儿?”
十四郎想了想,道,“大唐,长安。”
……果然很具体。
云秀已有所预料。虽说转瞬就是几百里,看上去很是玄妙神奇,但和她的期望还是差太远了。
——不过又是一处烟火红尘,不过又是一个和她差不多大的孩子。虽说风景好看,人也好看,但好看不能当仙缘用啊。否则她宅在空间里专心排毒养颜好了。
当然,如果那扇门日后还可以穿到别的地方,就又另当别论了。
但这就要回头去验证了。
十四郎见她失望了,思索片刻,问道,“你想出去看灯吗?”
云秀不解。
十四郎便道,“长安的灯会很热闹的,有百戏杂耍、灯谜文会,听说还有歌姬在楼船里唱歌,胡姬在酒肆里跳胡旋舞。街边小贩还会卖面具、草编、糖花儿……你见过昆仑奴的面具吗?”他便假装自己脸上有昆仑奴的面具,抬手一比划,两根手指在鼻孔的方位大大的叉开,又捏成圈儿圈住眼睛,还伴随着讲解,“黑黑的,脸这么长,鼻子这么宽,眼睛这么大……”而后吝啬的掐出一小点儿指尖儿,道,“眼黑却这么小,绿豆似的。”
云秀被他逗得忍俊不禁,道,“听着好丑啊。”
十四郎笑道,“是有些骇人,你们天上应该没有这种东西吧?”
云秀不服输,信口开河,“虽然没有面具,可是昆仑山上有守山的金刚奴,也是铜铃眼,大鼻孔,满脸的络腮胡。看到人闯山,便举起一双八棱金瓜锤,左手三万六千斤,右手也是三万六千斤,往地上一砸,轰隆轰隆轰隆——”
十四郎被她满口滚石声吓住,微微眨了眨眼睛。
云秀满足的收尾,手指做下雨状,“地动山摇,乱石如雨……”
十四郎被她七万两千斤的气势镇住了,认输道,“……还是你们天上的比较厉害。”
他垂了眸子。但这个朝代还没什么仙女思凡下嫁勤劳农夫、孝顺书生的故事流传,反而多的是士大夫访仙问道,世外高人驾鹤西去的传说。求仙的男人比思凡的女人多了去了,他想不出人间比天上更有吸引力的地方。
便有些丧气。但仍是坚持不懈的劝诱道,“可是人间盛会也很有趣啊。”
云秀有种赢了辩论却输了真心的愧疚感。
长安的灯会她其实已看过很多年了,有一回还差点在灯会上走丢。何况他们个子太小了,灯会上人又太多。不让人抱着的话,打眼望去全是袍子筒和蹀躞带。可要让人抱着,云秀又不乐意——自己撒蹄子乱跑多自在啊。所以她一向是觉着没什么意思的。
但她看着十四郎,能觉出他是真喜欢灯会。
也能觉出他真的很希望自己能留下来多陪他一会儿。
她毕竟还穿着人家的披风呢,心就比较软。便想,横竖夜还很呢,便再多陪他一会儿吧。
但灯会还是不去了,毕竟她还在蒲州守孝,遇见熟人就不好了。
她正想该跟十四郎聊些什么话题,便见十四郎手里还拿着一管竹箫。
那竹管九节,温润如玉,饰以描金的鸟纹,看着便觉清隽典雅。
可惜十四郎年少了些,这管箫比起他的身量,显得有些过长了。应当不是专门做来给他用的,八成和她的琴一样,都是长辈惠赐。
她便问道,“你适才是在吹箫吗?”
十四郎道,“是。”
云秀便问,“为什么不和人一道去看灯,却一个人在这里吹箫啊?”
十四郎顿了顿,垂眸道,“……阿爹的寿辰快到了。”
云秀听明白了——八成是想吹给他阿爹听,一个人躲在这里偷偷练呢。
她的心便软下来,道,“要不然你吹箫给我听吧。我耳朵刁得很,我若觉着好了,你阿爹定然也会喜欢。”
十四郎微微有些犹豫,大概觉着人籁不如地籁,地籁不如天籁,“小姐姐”她肯定是惯听天籁仙乐的。他若吹得不好,就更让她觉着人间无趣了。
但这少年并不是拖泥带水、自卑自哀的性子,很快便点了头,道,“好。”
便自在梅树下寻了个远近适当的位子,将箫管纳在唇下。
上元灯明之夜,短暂的繁华远逝的寂静后,那箫声便如泉流冰下般幽咽的、缓缓的流淌出来。
他吹奏得并不是很流畅。
比云秀刚开始学琴的时候还要稚拙些——当然,云秀天赋所在,她弹奏出的曲子无不流畅如山涧野泉,激石荡玉,肆意无忌。寻常的孩子都比她要稚拙得多。
但很奇异的,云秀听了下去。
很好听——她甚至这么觉得。
就连那些因为技巧不足而导致的停顿,都仿佛胜过华美流畅的连缀。她能听懂伴随着曲音流淌出的,深埋在他内心的恳切和追怀。
云秀裹着暖暖的披风,听着听着,不知为什么,眼泪便涌上来。
这并不是很适合贺寿的曲子。
第10章 初逢(六)
一曲终了,天心月圆,流光照人。
云秀回味良久,才道,“真好听,这是什么曲子?”
十四郎想了想,道,“是凤凰曲。”
云秀笑道,“这可不是《凤凰曲》。”凤凰曲是仙侣曲——萧史弄玉吹着彩箫双双乘龙驾凤而去。天降绿云相迎,影灭云散之后,遗声落秦。多么令人艳羡的神仙眷侣。却不是这么形单影只、思念而不得相见的如慕如诉的曲风。
“阿……”他停顿了片刻,才道,“阿娘说,这管箫能引来凤凰,所以叫凤凰曲。”
原来是这个凤凰曲啊。
云秀问,“有没有曲谱?”
十四郎顿了顿,道,“我只听阿娘是这么吹的 。”
只是听过就能吹奏出来,这孩子的天赋也令人赞叹。云秀只奇怪她阿娘既然会吹,知道他在练习,为何不把曲谱记录下来?这曲子亦足以传世,可她似乎还不曾听旁人演奏过。
正想着,她看十四郎垂着眸子、面如止水的模样,忽觉得这孩子衣着是不是太素淡了些。
一个不到十岁的孩童,又还在年节里,按说大人该将他打扮得更鲜亮些。可除了借给她穿的这身披风,他却是一身素净的衣装。而这么冷的天,他却把披风脱去了,一个人在冷风里吹箫。
云秀隐隐约约有些预感,却不大清晰。
她便不继续追问下去,只道,“这曲子很好。就是太悠长寂寞了些,需得细细品味才好。你阿爹做寿,想必许多人来祝贺,是极热闹繁忙的场合,未必能静下心来听你吹箫。”
他却似乎不为所动……也或者是根本早就想到这一节了,已另有打算,只道,“嗯。”
云秀忽就觉着对话难以为继了。
她冷落别人多,体贴别人少。为碰触不到旁人晦涩的心情而感到无措,似乎还是头一次。
想了想,便道,“你和我说一说这管能引来凤凰的竹箫吧。”
十四郎大约察觉到她的不自在,便也抛开心事,配合道,“你要不要看一看?”
云秀点头,他便把箫管递过来。
那箫管比看上去的要沉些,玉石一般的触感。大约是他才吹奏过的缘故,入手并不觉着冷。那管壁乍看是古铜色的,云秀本以为是桐漆的颜色,细看才知是竹管上自带的细细斑纹。她不懂箫,也看不出好坏,只觉得匀挺优美。又瞧见管头上有雕字,细细辨认,果然是“引凤”二字。
云秀笑问道,“真能引来凤凰吗?”
十四郎一顿,道,“凤凰倒是还没有引来。”他便看着云秀——小仙女却引来了一只。
又道,“阿娘说这是仙人遗留的宝物,只要我是有缘人,早晚会引来真凤凰的吧。”
这一次云秀终于听到了关键词,“仙人?”
“嗯。”十四郎信誓旦旦,“是罗公远仙师留下的。”
云秀有些懵,没料到书上的人冷不丁就冒出来了,忙问,“你认得他吗?”
十四郎似乎有些在意,“你在找他?”
云秀点头如啄米——虽然刚才没在找,但现在开始找了!
十四郎似乎又流露出些落寞来,沉默了一会儿,还是答道,“她们都说,仙师当年护送天子幸蜀之后,便再没有出现过。我生得晚,并无缘相见。”又道,“这箫是父亲赐给阿娘,阿娘又传给我的。”顿了顿,又补充,“父亲也没见过他,曾祖才见过。但曾祖也已仙逝多年了。”
虽然都数到曾祖那一辈了,但这年头的人生孩子早,其实才不过六七十年而已。当事人都还有尚在人世的。他说曾祖父见过,恐怕是真的。
云秀满怀希望——既然罗公远真的存在,那韦皇后那位蓝颜知己,似乎是叫做李邺侯的,应该也是真有其人。
她所读过的稗官野史,恐怕都由来有据。
云秀依稀记着书上说那位李邺侯在韦皇后登上后位之后不久,便跑到衡山修道去了。
穿过来十年,她总算找到一条靠谱的线索了!
不过,就她目前的状况——十岁,还是个小女娃,空间里又不能睡觉——想出这么远的门还是相当困难的。
……等下,系统这次给她开的这扇门,不就能跨越空间,日行千里,还能有来有回吗?
云秀骤然觉得,天都晴了。
但首先,她得先回去试一下这扇门能不能反复利用,能不能帮她通向其他地点。
已是月上中天,时候不早了。
云秀便对十四郎道,“我得回去了。”
十四郎却已料到她会这么说,并未感到意外。只难免失望,好一会儿没有做声。
“你还会再来吗?”他终于问道。
她这次出现在他面前本身就是意外。如果那扇门只能通往此地,云秀当然还会来同他相见——柳家实在是太无趣了,能换个地方透透气也是好的。但若那扇门失效了,云秀觉着,她应该不会为了来见他,而专门耗费心思寻找此地。
所以何必要做此承诺,给他虚幻的期待?
她便说,“我也不知道。”
她脱下披风还给他,十四郎却不接,只道,“你穿着吧。天上想必四季如春,用不上这些御寒的物品……如此,这算不算是人间有而天上无的东西?”
云秀明明还在兴头上,可看到他难过却要微笑的模样,心里竟觉着愧疚起来。
她斟酌着,不知该说算还是不算。
十四郎道,“人间冬日十分寒冷,你若再来,就又能用上了。那时再还我吧。”
如果云秀真的是仙女,一定会答应下来。但她不是。
她到底还是硬把披风还回去了,道,“我若拿着,便回不去了。”
十四郎的目光倏然便明亮起来,他只望着她。
云秀道,“凡心和俗物最是沉重,若贪恋人世繁华,便要受到羁绊束缚,再难飞升了。所以我们仙女落凡,都不拿人间的财物。如此才能来去自如。”
——她说这话,也就等于告诉他她薄情寡性,并不打算将他放在心上。
但意外的,他竟是个十分务实的孩子,并未因此就觉着受伤。反而问她,“那若拿了呢?”
若是拿了人家的财物,那就是贪财了呗。贪财之人,当然就没那么纯粹的修道之心。
云秀想了想,答道,“那应该就是思凡了,想必也就没那么想回天上了。”
十四郎果然是个聪明孩子。
他听懂了——她还没思凡呢。
他最后一次尝试,“真的不去看一看长安灯会吗?我们凡人虽心有牵挂,却并非沉重不堪,也能做出许多好东西……你看,就算你听惯了天籁之音,但听到我吹奏的凤凰曲,是不是也会觉着很好听?”
云秀道,“……我真的得回去了。”
“凡间还有很多美食呢。光今晚的点心就有蜜饯葡萄、芝麻软糖、翠玉豆糕、金丝白玉卷……”他见云秀似有所动,忙继续报菜名,“还有翡翠虾环、花篮鲑鱼、松仁鹿筋、什锦鸭脖、栗子烧鸡、南山羊炙、天池鱼脍……”
云秀被他说的口水直流,心想他这挽留之心也太诚恳了,简直都让人不知该怎么拒绝才好。
她赶紧打断他,问道,“你若真把我留下来,准备让我住在哪里呀?我在人间可是身无分文。”
十四郎愣了一愣,忙问,“你愿意留下来?”
云秀觉着,他若真能这么大鱼大肉的喂养她,留下来好像也没什么不好。在哪里长大不是长大呀?她四叔四婶也不必再为了她去受郑氏的气了。
云秀道,“若你肯养我……嗯。”
“仙女很难养吗?”
云秀道,“不难不难,能吃饱穿暖便好。而且我吃的并不多,一日三餐,管饱就行。衣服也不必很轻暖昂贵,一季两身,够穿就行。住处也不必很大,有一间屋、一张床,能容身即可。等我长大了,还能纺纺纱、织织布,自己养活自己。但在长安买房子的钱可能一时攒不够,所以住处大概要麻烦你很久。所以,你要养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