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漓一怔,随即高兴地说:“完全有可能。”
高仙鹰也很愉快,“你盯紧了青筮,好好推算一下他身上的因果线,看看能不能找到那个地方,至少知道个大致方向吧。如果你燕伯伯需要接应,咱们也能及时赶到。”
“好,我会紧紧盯住他的。”杜漓立刻行动起来。他也想念燕晓了,真想快点见到他。
高仙鹰默默地想着,不管那是什么地方,既然青筮能出来,燕漓肯定更加能够出来。可能在不久的将来,他就能听到那个熟悉的声音了。想到这里,他的唇角微微一弯,有了一点不易察觉的笑意。
这时已近午时,李恪、太平公主与狄仁杰、杜构交换了一个眼神,便宣布退朝。
在大唐,不但武将骁勇,便是文官也往往战力强悍。上朝半日,大家并不觉得疲倦,但政务需要处理,不能再耽搁时间,于是纷纷走出宣政殿。
通过安乐公主,花了大笔钱财买官的人许多都是商人甚至屠夫之流,根本不懂理政,只会溜须拍马,这时便相约着去安乐公主府,共同商议如何在朝野散布流言,将安乐公主捧上皇太女的宝座。
太平公主对安乐公主一系人马都很鄙视,对高仙芝含笑点了点头,便带着自己的人,昂首挺胸地离开了。长长的五彩裙裾拖在地上,众人面前迤逦而过,在暗沉的天光中特别亮丽。
安乐公主也高昂着头,带着随行的美男子们一起离开了。她的裙裾也依然拖曳在地,滑过湿漉漉的阶梯和殿前平整的石板,很快就沾上了一些污渍。
高仙鹰冷眼看着,半晌方道:“可惜了这么好的衣裳,大概只会穿上这么半天,回去就得弃了吧。”
已故名相杜如晦的大儿子杜构正好走到他旁边,闻言便嘲讽地一笑,“她们的华服多得穿不完,哪里会在乎一件衣裙?”
高仙鹰对他礼貌地微微点头,叹道:“苦恨年年压金线,为他人作嫁衣裳。”
“是啊。”杜构的神情微变,显然对他的印象很好。他转头看向宫门处那两支长长的队伍,轻声慨叹,“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
在本源历史上,杜构便是个爱民如子的好官,可惜被弟弟杜荷的谋反案牵连,被流放岭南,死于边野。在这个时空中,显然他弟弟并没有谋反,他顺理成章地袭封莱国公,在唐太宗李世民的喜爱和唐高宗李治的栽培下,成为去世父亲的接班人。
杜骁前世虽然声名不显,其实出身于京兆杜氏的正支嫡脉,而杜构也是京兆杜氏的嫡支。京兆杜氏的始祖可上溯到尧帝的丹朱太子,经历各种艰险,传承数千年,在汉唐时期成为极其有名的望族。当时曾流传着“京兆韦杜,去天尺五”,也就是说京兆韦氏与京兆杜氏都是离天子最近的士族。到了现代化的后世,年轻人大都已经不知道家族的概念,不明白家族的力量,但是有着悠久传承的世家大族仍然会认真教育子孙后代,让他们对家族有归属感与责任心。杜骁也是如此,对于京兆杜氏的族人都感觉很亲切,如今看到杜构,即使时空相异,对他来说也是一样。
本源历史上的杜构悲凉冤屈了大半生,壮志未酬,英年早逝。在这个时空中,他依然健在,并且过得很不错,已经进入大唐的权力中心,现任工部尚书。这样的变化很好。高仙鹰对他释放出极大的善意,微笑着说:“杜相,大唐有您,是大唐之幸,百姓之幸,官员之幸。我与父亲在外征战,也放心。”不会他们在前方浴血奋战,背后突然插来一刀。
杜构对他的未尽之意非常明白,温文尔雅地笑道:“高将军放心,有我在一日,所有为大唐战斗的人都会得到保护。你们父子初到长安,若是有人故意为难,尽可来找我和狄相。”
“好。”高仙鹰重重点头,诚恳地说:“多谢杜相。”
“高将军不必客气。”杜构温和地看着他,“明日休沐,我邀了几位知交好友饮酒赏雪。高将军若是有暇,可来寒舍一叙。”
高仙鹰想了想,有些腼腆,“我是个粗人,不擅诗书舞乐,恐坏了诸公的雅兴。”
杜构忍俊不禁,轻笑摇头,“随兴所至,高将军若不擅诗书舞乐,亦可舞剑,或高歌一曲。西域壮阔,其盛行之歌舞都与长安迥异,我很好奇,诸公定也会欣赏。”
“那好。”高仙鹰便不再推辞,拱手一礼,“明日我定当去贵府拜访。”
“恭候大驾。”杜构抱拳还礼,笑着离去。
他虽已年过半百,却只是两鬓微霜,胡须微白,依然挺拔如玉树,气质也是超群脱俗。高仙鹰目送他的背影,心里踏实很多。有他援手,谅那青筮不敢轻举妄动。
此时韦后已倦极而睡,青筮并没有假借她的懿旨招高仙鹰,于是高氏父子平安出宫。守在宫门外的随从上前,将狐裘给高仙鹰披上。父子二人骑上马,缓步驰出皇城。
高仙芝松了口气,转头爽朗地道:“大郎,你还没有来过长安,我带你去吃点好的。”
“是,阿耶。”高仙鹰也轻松地笑了,“今天我就跟着阿耶走了。”
父子俩说说笑笑,顺着长安的街道策马慢慢走着。离皇城越远,就越热闹。大街上开始车来人往,骑马骑驴乘车的也是到处都有。
一路上,有不少大姑娘小媳妇对他们扔绢帕水果荷包鲜花水果之类的东西,让他们躲闪得颇为狼狈,旁观者笑声朗朗,大家都很快活。
父子二人赶紧走小巷,回到客栈换下官服,带上全部亲兵,让他们帮忙接取或遮挡那些或美丽或香艳的投掷物,这才重新上街。
已经是中午,高仙芝带着儿子先去了东市一家江南风味的酒楼。
近年来,长安城最流行的是西域胡商带来的东西,胡女、胡旋舞、胡人弯刀、胡人食物、胡人酒水等等,全都是时尚。但对于长年生活在西域的人来说,这些都不是什么稀罕东西,反而对那些在西域不容易见到的物事非常感兴趣。
走进白墙灰瓦、雕梁画栋的“忆江南”酒楼,高仙鹰打量着里面精致的装饰。无论是高几上的花瓶还是墙上挂的字画,他都看得兴致勃勃。
高仙芝对迎上来的伙计说:“我们去雅座或雅间,只要有空位就行。”
“好嘞,客官楼上请。”伙计殷勤地将他们领上三楼,开了一个雅间,带他们进去坐下。
此时正是用餐高峰,楼上楼下的食客都坐得满满的,他们一大帮人根本安不下,只能到比较大的雅间里,方能坐得下。
“我要红烧狮子头,给大郎点一个西湖醋鱼,其他的你看着安排。”高仙芝给身旁侍立的亲兵队长说了一声,便转向坐在身边的高仙鹰,“待会儿吃完饭,我们就去平康坊。”
“去那儿?做什么?”高仙鹰诧异地看着他,“阿耶,你上次来长安是七、八年前吧?难道在平康坊有什么老相好?”
第5卷 常规任务:鹰舞长安 第171章 迥异的大唐(3)
高仙芝的脸黑了。
众亲兵都忍不住哄笑,其中一位年纪稍大的部曲解释道:“大郎,郡公爷在长安没有家,平时若是无事,就会带上我们,去勾档瓦肆看看百戏,瞧瞧热闹。”
“哦。”高仙鹰这才反应过来,对父亲笑了笑,讪讪地说,“平康坊的名声那么大,我还以为,阿耶一个人在帝都,不免寂寞,所以…嘿嘿。”
高仙芝伸手给他后脑勺来了一下,咬牙道:“我去平康坊,是想找几个好说话的姐儿,问问现在流行的布料、衣裳、首饰、胭脂之类的,好买些带给你阿娘和你妹妹。你也一样,既然来长安了,就买一些时新的衣裳首饰,派人送回去给你的妻子,另外也给你儿子买些东西。你长年在外征战,这时也该尽些为夫为父的责任。”
“哦,好的。”高仙鹰连忙点头,“阿耶,我们要留在长安任职,是不是得把家眷接过来?”
“不急。”高仙芝叹了口气,“我们在长安连个像样的住处都没有,接什么家眷?现在局势不好,若有家室在旁,定会处处掣肘。再说,你阿娘和你妻子都是在西域长大的,哪里比得上长安这些贵妇?若是接过来,不定要受多少委屈。还有…”他欲言又止,转头看着亲兵队长点好菜,伙计走出门去,雅间的门紧紧关上,这才压低声音说,“你想想那些公主,想想今天早上在宫里的那些阵仗,她们来长安,只怕很危险。听闻早年间,有位公主看上某个郎君,便与宫中的母亲合谋,将那郎君家中怀孕九月、即将临盆的妻子宣进宫中,赐了一杯茶。郎君之妻回到家中便毙命,之后就来了懿旨赐婚。那郎君却不敢有怨言,连妻孝都不敢守,很快就奉旨娶了那个公主。郎君的父母既忧且愤,却又无可奈何,很快就郁郁而终。”
高仙鹰的脸上流露出惊诧,心里却明白。那个公主就是太平,而她那蛮不讲理的母亲就是皇后武则天。在这个时空里,太平公主的第一任驸马薛绍并不像本源历史中的身世显赫,其母不是与皇帝李治同父同母的嫡出公主,而只是世家大族的贵女。他在街上不小心被太平公主看上,于是恩爱夫妻转眼离殇,期盼已久的孩儿也胎死腹中,都来不及看一眼人世间的风景。薛绍在这样惨痛的情况下,为了保住家族,保住父母兄弟,只能尚了太平公主,并与她生下两个儿子,就这么强颜欢笑地忍了一辈子,才三十多岁便病故。由此可见,这大唐初期的皇后与公主们有多么彪悍,多么肆无忌惮。
高仙鹰想着今天看到的太平公主与安乐公主的那些姿态,顿时沉声道:“阿耶说得对,阿娘不能来,阿秀也不能来,还有妹妹们,更不能来。长安虽好,却不是善地。她们来了,多半会受辱,甚至有性命之忧。”
太平公主现已年过不惑,曾经有过两任驸马,如今公主府中面首众多,与一些相貌俊美的臣子也有暧昧关系,因此并不饥渴,也不像年轻时那么嚣张在表面,总会顾忌点名声,虽然喜欢高仙芝的外表,到底不会强迫。
安乐公主就不同了,那就是个疯子。为了皇位,她可以杀兄杀弟弑父弑君。为了给自己修一处可供玩乐的奢华行宫,她可以将看中地盘上的数千民户驱逐甚至逼死。为了将看上的男人收到身边亵玩,她可以杀其妻灭其子,甚至诛杀其满门。这般令人发指的事情不是一件两件,早就传遍长安。她根本不怕别人知道,从小到大都视人命如草芥,心里只有自己。为了满足一己私欲,她什么都干得出来。
若是高仙鹰的妻子来了,多半会被安乐公主弄死。那个没什么大见识的善良女子根本应付不来,说不定连高仙鹰的两个儿子都会被连累,一起被弄死。
因此,还是让他们的家人都留在交河城的密云郡公府,过养尊处优的快乐生活吧。
既然决定不接家眷来长安,高仙芝与高仙鹰便不再提起。两人都放下心事,与亲兵们据案大嚼,喝酒吃肉,很是畅快。
他们还没吃完饭,外面就纷纷扬扬地飘起了雪花。
现在已进腊月,腊八粥都吃过了,景龙六年就快要过去,很多地方都有了喜气洋洋的过年气氛。但是,天越来越阴沉,雪也越下越大,那些置办年华的人都转身往家里赶。在露天表演或是做生意的人也都收摊了。热闹喧哗的东市渐渐安静下来,在风雪中有种特别的美。
高仙鹰放下手里的酒碗,看向窗外,愉快地说:“下雪了。”
众人都看过去,有随从迅速起身,过去将虚掩的窗户关紧。冷风不再灌进来,屋里更加暖和。高仙鹰虽然喜欢雪,却也不会在这种冻死人的时候附庸风雅,硬让他们开窗。他收回视线,拿起桌上的酒壶给自己满上,继续开心地喝酒。
淮扬风格的菜一直在上,精致,美味,有的微甜,有的咸鲜,搭配适当,富有营养。这些西域来的汉子虽觉吃起来有些不过瘾,但这些美食以前都没见过,更别说吃了,此刻能尝尝鲜,也很不错。
那位西汉时期的穿越者齐国夫人不仅带来了先进的汉国理念,还带来了诸多美食的做法。各种菜系,各种调料,煎炒烹炸,红烧清蒸,等等,让这个时空的烹调学迅速跨过了千年的逐渐发展期。华人在饮食上的创造力向来惊人,这个世界的厨师们和美食家们不断推陈出新,又研究出更多美食,发展出很多派系,让食客们大饱口福。
高仙鹰夹起一个红烧油面筋塞肉,津津有味地吃着,脸上始终是笑眯眯的,显得非常满足。高仙芝看着儿子这般喜欢,心里也很高兴。
这顿饭足足吃了一个时辰,大家都酒足饭饱,这才结账离开。
下楼的时候,高仙芝问儿子,“下大雪了,咱们要不要去平康坊?”
“不去了吧。”高仙鹰笑道,“我想就在附近逛逛,若是有卖衣裳首饰胭脂水粉的店铺,问问掌柜的,就知道现在最时新的是什么了。再说,阿娘和我媳妇还有妹妹都与长安的女子不同,她们在西域长大,风吹日晒的,肤色没那么白,所以不一定能用长安女子喜欢的颜色。咱们先去看看,让掌柜的帮着参谋参谋。”
“也好,就听你的。”高仙芝对这些女儿家用的东西完全不明白,听儿子说得有理,便点头答应了。
父子二人带着亲兵出了门,却并没有骑马,而是交代“忆江南”的掌柜,暂时将马寄放在这里,过一会儿再来取。他们的马都是西域良驹,日行千里,夜行八百,在战阵上能面对箭雨冲锋,在千军万马的包围中能奋力突围,是他们最好的伙伴,此时自然不想让牠们在风雪中陪着逛街。高仙鹰只要四个随从跟着,帮忙提东西。他让另外的人都留下,一边喝茶一边照管这些马,免得他们不在,被一些不长眼的贱人祸害了。这些日常事务一向都由高仙鹰安排,高仙芝并不插话,安静地站在一旁等着。
交代完,高仙鹰便和父亲一起披上裘皮大氅,走进风雪中。
他们沿着笔直的街道向前,一边逛一边打量街道两旁的店铺。高仙芝两眼一抹黑,完全没感觉,跟着儿子走就行了。高仙鹰却对很多店铺都感兴趣,书画店、古董店、珠宝店、绸缎庄、成衣铺、胭脂铺、铁匠铺、杂货铺以及西域胡商在这里开的店铺,他都要进去看一看。
市面上的东西琳琅满目,有不少物品的制造工艺都很复杂。当初那位穿越来的齐国夫人并不是百事通,但她将医生与工匠的地位提高了很多,开设了国医堂、匠作院,甚至还修了长安大戏院,让工匠与戏子都不再是贱籍,凡是优秀的人才,都可成为受人尊崇的名家,其后代子孙也都能参加科举,入仕做官。
汉唐两朝重文更重武,唐人传奇更是不可胜数,李靖、红拂女与虬髯客的故事便是经典代表。勇武的将军都受人景仰,像高氏父子,虽然长驻西域,但长安也流传着有关他们的传说。
那些店家听他们之间的谈话,只要知道他们便是死守潼关、力挫安禄山叛军、保住了长安城安宁的高郡公与高将军,顿时更增加了几分热情,纷纷将镇店之宝捧出来,供两位英雄品鉴。
高仙鹰落落大方,笑着向老板或掌柜道了谢,也没有辜负他们的热情,买了不少东西,尤其是一些杜漓很急切想要的奢侈品,大部分是蕴含有饱满能量的玉制品与金石古物。他还很认真地与老板、老板娘或掌柜们讨论各个年龄段的女性如今最流行什么样的穿着打扮,为家中的母亲、妻子、妹妹们买了许多时新的衣裳、首饰与胭脂水粉。那些店家大赚了一笔,都眉开眼笑,更加夸赞高将军的英雄豪气。
在书画店里,高仙鹰忍不住买了许多字画和书籍。唐朝有太多著名诗人、书法家、画家、文学家、音乐家、艺术家,其作品流芳百世,而在当世的售价却不贵。高仙鹰横扫东市,大买特买,让跟着的父亲和部曲都有些怀疑,他是不是要弃武从文,改在长安任文官了。
高仙鹰好不容易才忍住购买的欲望,不再继续下去,打算等到燕漓来长安后再与他出来,把东市和西市里的好东西全都买光。
第5卷 常规任务:鹰舞长安 第172章 燕漓归位(1)
那是一头熊,一头年轻的怀了孕的母赤熊。
牠人立而起,张开大嘴,呲着牙,凶猛地看着银电。怀孕的食肉动物通常特别凶狠,为了保护自己腹中的胎儿,牠们很容易失去控制,凶性大发。
银电立刻决定避开,一刹住脚就掉头向洞外猛蹿。但是,已经来不及了,赤熊狂嗥一声,向牠扑过来,伸出肥厚的熊掌重重打去。
一瞬间,银电热血上头,马上放弃逃开的初衷,决心迎战。牠灵巧地往旁一跳,闪避开熊掌的致命一击,随即飞身抢上,在熊腰处狠狠地咬了一口。
赤熊痛得狂吼,笨拙地转身,挥掌又向牠打来。
银电闪得慢了一点,被牠尖利的五爪在身上划出五道血痕,血迅速浸出来。银电咧了一下嘴,满不在乎地张嘴疾咬。熊的胳膊上又添了一道伤口。
远处,一群猎人骑着马出现在山脊上。他们是打猎归来,准备回家,谁知刚刚上山,便瞧见了那一幕惊心动魄的战斗。正在激战的双方都是罕见的猛兽,让他们忍不住停下,凝视观望。
那是一只巨獒。牠不是通常的黑色,而是罕见的银白色。牠在咆哮不已的巨大赤熊周围跳跃、旋转,伺机进攻,让人眼花缭乱。
那些猎人兴奋地盯着远处山上那只白色的巨獒,互相交换了一下眼色,决定活捉牠。他们估算了一下两座山的距离,便一起策马往前奔去。
银电的身上已是伤痕累累,看上去触目惊心。赤熊也是血淋淋的,只是牠本来的毛色便是红褐色,故而不太显眼。
银电在赤熊狂暴的吼声中显得异常沉默。牠灵巧地周旋在赤熊周围,让听觉和视觉都比较迟钝的赤熊无法跟上牠迅捷的步伐。牠伺机进攻,不断在赤熊的臀上、腰上、腿上狠狠地咬上一口。当牠咬在赤熊身上时,通常会闪避稍慢,便会让熊爪在身上增添几条深深的血痕。
剧痛和血腥同时包围着赤熊与银电。银电毫不退缩,赤熊则决定退却。伸出两只巨爪逼退银电后,赤熊转身迅速逃离。
银电望着牠急速逃逸的身影,决定不再冒险追击。牠蹒跚着走进山洞,面朝外趴下来,喘息着准备好好休息。
刚刚将全身处于战斗状态的紧张肌肉放松,银电便听到一阵急促的马蹄声。牠不安地竖起双耳,听着外面的动静。
风中传来一些说话的声音,兴奋而紧张。银电更加不安了,有一种危险的信息急切地向牠传递过来。牠猛地站起身。
又等了一会儿,急骤的马蹄声呼啸而至。银电再也忍不住,猛地蹿出去,背靠山洞立定。
不远处,一队猎人大声呼喝着向牠围过来。他们有的手持弓箭瞄准牠,有的甩着套马索准备活捉牠。他们藜黑的面孔满是兴奋,双眼全是贪婪与凶悍的光。
银电迅速判断了全部情况,立刻感觉不妙。对手众多,而且目标明确,欲得自己而后快。牠绝不能落在这些人手上,否则一定会有不堪的结果。牠片刻也不犹豫,马上跳起来,转身疾速逃走。
那群猎人呼叫着策马追来。
银电如闪电一般向山外逃去。牠仿佛忽然回到了遥远的过去,曾经也被像这样的一群人类狂追过。那一次牠似乎逃脱了,这一次牠也绝不会放弃努力而投降。
在全力的奔逃中,牠迅速打量周围的地势,立刻向斜刺里冲去。那里有一座高耸入云的山峰,山势陡峭,马不一定上得去,也许可以阻滞这群人的追击。
猎人们热血沸腾,全都提着武器,但已决心活捉牠,所以并不攻击。他们紧紧地追在那只獒的后面,但令他们惊诧的是,他们竟没有从牠的眼里看到通常在他们追杀过的其他动物眼中看到过的恐惧和惊慌。那只巨獒气度沉稳,跑得飞快却显得从容不迫,双眼闪动着晶亮的光芒,在银白色皮毛的映衬下仿佛宝石一般,充满灵性。
牠不但已经从狗变成了獒,而且还是一只罕见的獒中仙品。
他们每个人都在心里暗暗发誓要活捉牠,并将牠训练成自己的忠实卫士。
银电冲到山腰,浑身的伤口都在流血,但已无暇顾及。失血过多使牠紧硬的腿开始发软,牠的速度降了下来。
猎人们欢呼起来。他们尽情地挥舞着手里的武器,兴奋地大声吆喝着,在后面紧追不舍。
忽然,山道上闪出一个人来。他一身黑衣,身边是两匹神骏的独角马。他一侧身,放过银电,然后手持锋利的长刀挡在那里。他沉着脸,巍巍然如一座山。
那些猎人们知道他就是传说中的“黑觋”,于是纷纷停下来,看着他。
黑觋沉默地看着面前这些猎人。他们脸上的兴奋还没有褪掉,有些人烦燥地大声咒骂起来,要他让道,不要碍了众人的好事。
黑觋冷冷地看着他们,沉默如山。
那些猎人有些错愕地看着他,被他眼里那抹冷厉的光所震慑。传说中的黑觋是威力无穷的,是神秘莫测的,是无所不能的。他高大强壮的身体挺立在他们面前,巨大的压力直逼他们每一个人。
为首的一个猎人终于狠狠地骂了一句,转身策马便走。其他人也冷冷地看了黑觋一眼,沉默着掉头离开。
黑觋看着他们的背影,眼里满是冷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