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归之,他伸出手“啪”的一声敲在黄家月的脑门上:“叫你不要哭!粤语有什么难!我教你就是了!”
黄家月捂住脑门,呆呆地看着他,她抓紧他的手,眼里还含着泪水:“真的?”
许多年后,许归之仍然想得起这炎热的夏日,夕阳西下,海风潮湿,十三四岁的女孩,瘦削的身板,穿着不合身的廉价连衣裙,跌坐在肮脏的水泥路上。她的膝盖还流着血,可是她全然不在意,她只是抓着自己,看着自己,眼里满是期待,满是欣喜。
从来没有人用这样的眼神看过他。

  03 /
许归之说到做到,开始认真教黄家月说粤语。他去旧货市场淘来小学语文课本,一个字一个字教黄家月念,而且规定和他说话时她必须讲粤语,不会的字,就自己乱编。
他还教黄家月说英文,从二十六个字母开始认,给她买了一台录音机,放英文磁带给她听。
渐渐地,黄家月听得懂老师上课了。
“他们都没有你讲得好,归之哥哥你真是太厉害了!”黄家月一边写作业一边说。
许归之一身鸡皮疙瘩,他最受不了她叫自己“归之哥哥”,于是他习惯性地给了黄家月一个爆栗。
不仅如此,许归之还能给她讲数理化,讲历史地理。他讲题的时候会戴一副眼镜,架在高挺的鼻梁上,挡住了眼睛里的戾气,看起来就是成绩优异的斯文书生。
可是许归之绝非善类。
他从来没有把黄家月当小妹妹看,他教她唱BEYOND和一些歇斯底里的摇滚乐,给她看《在路上》,甚至教她抽烟喝酒,教她如何同人打架。
他载她在夜里飞奔,在路灯下大声唱:“年月把拥有变作失去。”
“女孩子不要活得太单纯,”许归之说,“见识越少,越容易被诱惑。”
所以最初爱上的人,才最难忘怀。
起初黄家父母还很怕许归之,他和电影里演的古惑仔一模一样,无所事事,游手好闲,同人打架斗殴,钱又多得用不完。每每许归之骑着那辆拉风的蓝色摩托夜归,黄家父母都要提心吊胆一番,生怕他惹来什么天大的祸。
后来一家人熟络了,许归之也不再要求黄母到自己家中做饭,要吃饭的时候就直接来黄家,也不嫌弃伙食开得差,钱却照给。
黄家月数学考试得了满分,许归之很开心,送了她一个手机,他也有一个一模一样的,笨重得像砖块,可是价格高昂,是一等一的奢侈品。
“我给你充话费,以后你要找我,就打电话给我,我一定会出现。”
1993年,对香港普通市民来说,最大的一件事莫过于黄家驹的死亡。黄家月再也不敢对别人自我介绍说,“黄家驹的黄,黄家驹的家”。
许归之痴迷黄家驹,BEYOND被迫解散,香港满大街都在放《光辉岁月》,人人为之落泪,一个时代落幕。许归之大受打击,夜里去楼下的大排档喝啤酒,可惜他酒量奇好,怎么喝都喝不醉。
黄家月等父母都睡下,偷偷跑下楼找他,拿起他面前的酒瓶,咕噜咕噜一大口喝下去。
许归之见她眼里含泪,不解地问:“你哭什么哭?”
她也不知道她为什么会哭,她想了很久,才结结巴巴地说:“你难过,所以我哭。”
许归之“噗”的一声笑出来,逗她:“那你知不知道我为什么难过?”
“因为黄家驹去世了?”
“不,”他伸手去抓酒瓶,伸到一半,又缩回来,他说,“我难过的是,悲欢离合,世事无常,睁开眼还是辉煌灿烂,转眼就成明日黄花。”
黄家月对那些成年人的感慨懵懵懂懂,于是开口问他:“你为什么不回家?”
许归之愣了一下,才明白她所说的,是有着父亲和母亲的家。
“我没有家。”他面色铁青地回答。
后来有一年,黄家月在学校里被人勒索,她身上没有钱,最后被人扔了书包,打了一顿,灰头土脸地回家。
不巧的是她在路上被许归之撞见,许归之很是恼怒:“我不是教过你如何打架吗?你都忘哪里去了?”
黄家月怯怯地低下头,头发乱七八糟地披下来。
许归之更是愤怒,回家的路上,一句话都不肯再和她讲。
第二天放学,许归之在黄家月学校门口等她,他面前蹲着昨天欺负她的一帮人,个个抱着头当孙子,看到黄家月,哭天抢地地给她道歉。
许归之冷冷地笑:“这是我的人,你们也敢动?”
他没有别的意思,可是黄家月站在一旁,面红耳赤。
从此以后,学校里的同学见了黄家月都毕恭毕敬,她才隐约从别人口中得知他的身世。许归之的家族在香港名声很大,黑白两道通吃,许归之的父亲老来得子,对许归之很是宠爱。可惜许归之的亲生母亲并非许归之父亲明媒正娶的太太,还是来路不明的“大陆”偷渡客,许家长辈不肯承认她,又怕她闹事,再后来,许归之的母亲莫名其妙横死街头。
他同家里争吵,以死相逼,换来几年自由。
这件事曾经上过香港各大报纸头条,人们总是对八卦丑闻津津乐道。
那天放学,黄家月背着书包走了很远的路,到了西贡的富人区。不远的半坡上,别墅林立,戒备森严,看起来就像是人间仙境。而那里,才是他应该生活的地方。
可是对他来说,那也是离家最远的地方。
第二天是周末,傍晚的时候黄家月去敲许归之的门,他懒洋洋地开门,女孩子穿着白色短袖和紧身牛仔裤,她笑嘻嘻地伸出胳膊:“你看。”
她瘦小的手臂上,刺了和他一模一样的文身,一只展翅的鹰,活灵活现,只有他知道那有多么疼。
“你系不系(是不是)傻?”他问,“洗不掉了,你知道吗?”
“洗不掉才好,”黄家月说,“我一辈子都带着它。”
“你……”许归之说不出一句话来。
“你不开心,我陪你不开心,你开心,我陪你开心,你要做雄鹰,我陪你一起飞。”她一字一顿地说。
许归之伸手去揉她的头发,像是在笑,又像是在叹气:“傻丫头。”

  04 /
再后来,黄家月考上高中。高中的学校离家远,好在香港公共交通发达,地方又小,去哪里都方便。
许归之常常开摩托车来接她,每次他来,都能引起轰动。这里的女孩子不知道比内地开放多少,冲他吹口哨,做飞吻,他笑着一一收下来,又恢复曾经的吊儿郎当。
他越发英俊,褪去了最初的青涩和戾气,长成了成熟迷人的男人。他和人合伙开公司,卖建筑材料,赚了不少钱,给黄母时薪加到很高,但是从来没有提过要搬走。
许归之越来越忙,香港发展日新月异,在多狭小的空间都能挤出点建筑物来。他再见到黄家月的时候,她穿了一件白色的衬衫,从他背后伸出手,捂住他的眼睛。
他还是同从前一般,骑摩托车带她去悬崖边兜风,带她吃大排档,去KTV唱歌,给她买漂亮的裙子和鞋子,让她理直气壮地享受青春。
黄父和黄母跟黄家月严肃地谈了一次话。
“不要再和他来往了,”黄父说,“你们不是一类人。”
“不,”她态度坚决,“我绝不离开他。”
她母亲叹了口气:“你会后悔的。”
黄家月拼命摇头:“我不会。”
她怎么会后悔?遇见许归之,得他教诲照顾,是她三生有幸。因为他,她再也不是当初那个站在讲台上,被同学们指着鼻子大叫“滚出去”的黄家月了。
她要在这个城市努力生存下去,他要高飞,她陪他一起。
他和她之间,从未说过爱或者喜欢,她甚至不知道他视她为什么,可是她早已一头栽进去,犹如飞蛾扑火。
想来也对,这座城市,本来就是用来爱的,当年张爱玲,为了成全一段情,干脆让香港一起沦陷。
黄家月来到香港的第五年冬天,圣诞节还是香港最重要的节日之一,街上张灯结彩,遍地都是圣诞树和“Merry Christmas”。
许归之从学校里接黄家月,问她:“想怎么过圣诞节?”
“去中环,看烟花!”
许归之骑车飞驰在香港的马路上,她伸手去挠他的腰,开心得“哇哇”大叫。等红绿灯的间隙,黄家月看到不远处有卡车停在一旁,隐约可见血迹斑斑。
她有些害怕,缩了缩脖子:“出车祸了啊,真可怜。”
“你还是不要再骑摩托车了吧,”她又说,“太危险了。”
许归之戴着头盔,也不知道听见没有。
摩托车在路上飞驰,霓虹灯闪烁,从高处往下俯瞰,这座城市的夜就像是泡沫,一触即碎。
等他们到中环的时候,广场上已经人山人海,许归之伸出手,轻轻抓住黄家月。
她侧过头去看他,他又恢复从前凶巴巴的样子:“不要乱走!走丢了怎么办!你又不认识路!”
其实他早已不必担心她,这几年来,她无论是说话的方式,还是穿着打扮,都已经像极了香港女孩。她已经会唱许多许多粤语歌,说得出海港城每一样奢侈品的名字。
她看着男人英俊的侧脸,一簇烟火腾空,映在她的眼睛里。
那是黄家月一生中,看过的最盛大最灿烂的烟花,那样美,那样绚烂,可惜的是转瞬即逝。
那也是她最后一次看烟花。
那天夜里,她和许归之带着欢声笑语满载而归,却迎来紧闭的家门。黄家月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敲了许久的门,才有楼上的租客告诉她:“快去医院吧,你妈妈出事了。”
等黄家月和许归之慌忙赶到医院时,黄母已经抢救无效,离开人世。
黄父坐在空荡荡的走廊,双眼布满血丝,看到黄家月的那一刹那,他高高扬起手,“啪”的一声落在她的脸上,声音响亮。
医院的白炽灯,冷冷地照着深色的地板,悲欢离合总无情。
黄母是在去找黄家月的路上出事的,侧面冲来一辆卡车,她惊恐地转过头去,来不及留下只言片语。
而那个时候,黄家月正坐在许归之的摩托车上,从一旁呼啸而过,她还心悸地说:“出车祸了啊,真可怜。”
她母亲被送往医院,在生死间挣扎徘徊的时候,她正在中环的人山人海里,仰头感叹香港真是经久不衰的美人。
她内心大恸,直直在医院里跪下来,她哭得肝肠寸断,恨不得就此撞死在墙上。
黄母被送去火化,香港已很少有人土葬。黄家办了一场简单的告别仪式,许归之也有出席。他穿着黑色西装,黄家月一眼就看到了他,可是她脚上像是被钉了钉子,一步也挪不开,于是只能移开自己的视线,装作不认识这个人。
哀乐阵阵,灵堂里放着花圈和灵牌,他和她之间,许多不曾说出口的山盟海誓,也只能这样算了。
他没有做错什么事,她真正不能原谅的人是自己。可是那又有什么办法,看到他就看到自己让人憎恨的欢声笑语,时时提醒着她,她曾做过多么可恨的魔鬼。
黄家月明白,他们都在一夜之间成长了。
烟花“嗖”的一声在夜空绽放,将所有往事一并带走,燃烧成灰烬。那是她和他最后的时光。
12月过去,许归之找过黄家月许多次。他每日站在她家门前敲门,黄父开过一次门,将许归之挡在屋子外,只说:“许少爷,各人有各人的命,她的孽,就让她自己来担吧。”
“她如果真的有错,也只是因为我执意要带她去过圣诞节。”许归之鞠躬,“我想要和她一同分担。”
“你拿什么替她分担呢?”黄父冷漠地问,“这个世界本来就是如此,能同享的,只有富贵。”
许归之在黄家门口伫立良久,没有等到黄家月。
她曾信誓旦旦,无比坚决地说,“我绝不离开他”。
2月结束,按照老祖宗的算法,这才真正算得上是新的一年,许归之搬家了。
他本来就是不属于这里的人,早就该离开。他和她的缘分也早就应该止步,从来就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他教她识字说话,教她唱歌跳舞,她最终只学了个皮毛,他依然在云端。
许归之离开时,在自己的房门上贴了一张字条,上面工工整整地写了三个字:“对不起。”
黄家月在门前站了许久,最后才决定伸手去扯下那张字条,却一点力气都没有,最后她缓缓蹲在那扇紧闭的门前,呜咽起来。
认真算起来,他和她的缘分,也是由一句“对不起”开始。
1997年,香港回归。
查尔斯王子在镜头前说:“This important and special ceremony marks a moment of both change and continuity in Hong Kong's history.(这个重要、独特的仪式,将在一刻之间,凝聚香港历史的改变与延续。)”
英国国旗缓缓落下,换上五星红旗和紫荆花红旗,在风中肆意飞扬。
这是一个时代的结束,也是一个时代的开始。
普天共庆,久别重逢。两岸的汽船来来往往,多少故事,被埋葬在了这一湾江水里。
黄家月的父亲决定带她回到故乡,当年他豪情壮志,携着妻女来这座城市打拼,有着许多的美梦和憧憬,可是到了最后,一无所获,白白蹉跎这些年。
回程的行李多了很多,母亲的遗物黄家月一件也舍不得扔,便全部打包带走。
还有那些英文课本,打开来看,上面密密麻麻都是他给她写的注解,游手好闲的不羁少年,却肯坐在书桌边,一字一字地给她讲题。
四五十平方米的旧房子,潮湿逼仄,连阳光都是奢侈品,楼下阿婶总是骂骂咧咧,风里全是海水的腥味,可是她最好的年华啊,都埋葬在了这里。
1998年,黄家月参加高考,百万人过独木桥,她落榜,算不上不幸。
好在她英语出色,粤语又流利,突然之间成了香饽饽。黄家月背着行李去了上海,找了一个翻译的活,按日给钱,工资很高。
过了一年,她将父亲从北方接过来,起初父亲吃不惯江南之地的甜,久而久之,就渐渐爱上了。有个周末,她带着父亲去外滩看夜景,那时候的上海,渐渐有了当初香港的模样,东方明珠高耸入云。
黄浦江对面灯火璀璨,谁还记得维多利亚港的美丽?
黄父趴在石头砌成的栏杆上,望着身下江水,偷偷抹起眼泪。黄家月扭过头,想装作没有看到,可是视线才刚刚移开,泪水已经落下来。
之后的几年,黄家月出钱,让父亲开了一家小超市,卖些日用品,渐渐地,也有许多新奇的进口货。父女两人的生活越过越好,买了房,买了车。
她也出落得越发美丽,学会了打扮,踩十厘米的高跟鞋,说一口地道的上海话。
只是始终没有办法和人谈恋爱。
如今科技日新月异,当年以为永久不变的文身,也能轻易洗掉。黄父曾旁敲侧击地让黄家月去洗掉,过去流行的款式,如今看来又土又傻。
黄家月大多数时候都迁就父亲,怕惹他伤心,去了一趟医院,可是走到门口,又退了回来。
当年他敲着她的头,凶巴巴地说:“叫你不要哭!粤语有什么难!”
这些年,内地发展越来越好,香港衰落,香港歌手纷纷学起普通话,进入内地市场。陈奕迅一首《十年》红遍大江南北。
“成千上万个门口,总有一个人要先走……”
许归之。黄家月在无数个失眠的夜晚,看着阳台外的太阳升起来,她想,实在是太难了。
忘记你,忘记过去,实在是太难了。
2013年,香港回归十六周年,黄家驹去世二十年。
黄家月接到去香港出差的任务,前几年也常有类似的工作,她都想方设法地推辞了。鬼使神差,这一次她却没有拒绝。
十六年了。
处理完公事,正好是周末,黄家月便晚了两天回上海。同事欢天喜地相约去铜锣湾血拼,唯独她去了一趟游客鲜少的西贡。西贡倒是没怎么变,只是更加老旧,少了许多游荡在街头的古惑仔。
黄家月循着记忆,在拥挤的楼房中找到了当年的那一栋。墙壁斑驳,有猫咪在窗台上,伸了个懒腰。
楼下的铁栅门开着,她猫着身子走进去,听见有人问:“你做乜(你做什么)!”
黄家月被逮个正着,解释道:“我以前住这里,回来看看。”
对方是个年过半百的大婶,叉着腰:“呢度十几年冇人住啦,你就识诳人(这里十多年没人住了,你倒是会编)。”
黄家月神色尴尬:“1997年,香港回归之前,我一直住在这里。”
大婶一愣,问:“姑娘你贵姓?”
“黄,黄家月。”
大婶松了一口气:“原来是黄小姐,你可算回来了。”
大婶拿着钥匙,带着黄家月上楼,门对门的两间房子,时光流转,昨日场景历历在目。
那年她没有带走的黑色手机静静躺在桌子上,电池早已停产,没有办法再开机。
许归之曾经说:“以后你要找我,就打电话给我,我一定会出现。”
她当初心疼话费,一次都没有用过,只是在夜里将手机握在手里,才肯进入梦乡。
如今却没有办法实现了。
黄家月坐在许归之的床边,听着身边大婶絮絮叨叨地讲他的事,隐约间,她仿佛看到了多年前的他,反身坐在凳子前,跟她说:“你母亲去世那一年,公司资金链断掉,辛苦经营三年的公司一夜破产。我在你家门外,想见你一面,你父亲同我说,这世界上能同享的,只有富贵,我什么也不能为你做。那时候,我才意识到自己的无能。我回到家族,他们为我联系好英国名校,我想要正儿八经地读书,想要变得很厉害,能为你撑起一片天。三年后我学成归来,再去找你,才知道你们已经搬走了。”
“我去过很多地方找你,内地太大了。我又回到香港,买下了这两间房子,在这里等了两年,没有等到你。我要回英国了,如果有一天,你回来这里,这里依然是你的家。”
最后一幕,少年开始微笑,他手臂上的文身渐渐褪色,变成了西装革履的稳重男人,他说:“家月,抱歉。到了最后,我没能找到你。”
“这是什么时候的事了?”黄家月轻声问。
“也快十年了吧。”大婶算了算。
黄家月闭上眼睛,说:“拜托您一件事,如果有一天他回来这里,请您不要告诉他我曾来过。”
这一年,她三十五岁,他长她三岁,三十八岁,应该早已在异国他乡结婚生子,为人夫,为人父。
年少往事,一场荒唐,再怎么放不下,也应该放下了。
可是心中的痛,几乎将她的五脏六腑都撕破。
归之,归之,可惜他和她的归处,不是同一处。
黄家月坐上回程的汽车,屏幕上在放黄家驹的演唱会。二十年了,美人迟暮,英雄白头,唯独年少时候听过的歌曲,永远流传。
黄家驹出现在屏幕上,光着上身,打着耳洞,头发愤怒地竖起来,后来的叛逆少年谢霆锋和他比起来,还要差上一大截。
可是当他开口,却又是那样的动人,歇斯底里的背后,藏着缱绻的温柔:“走遍千里,原谅我这一生不羁放纵爱自由……”
汽车正好行驶到了人来人往的旺角,在这老旧的歌声里,她忽然想到许多年前,她第一次来香港的情景。眼泪猝不及防地落下来。
没有什么时候比这一刻更让她清楚地意识到,一切都过去了。
红尘滚滚,爱别离,怨长久,这座城市的黄金时代和她那绝望又美好的青春期一起,逝去了。
繁华和辉煌,悲欢和离合,终有一天,尘归尘,土归土。
今生共你一场大梦。

  岁 月 手 札
这个故事,原名叫《永无岛》,Neverland,指旧时光里的那座城市,也指爱情本身。
这是唯一一个没有什么后记可以写的故事,因为想要表达的,时代的变迁和岁月的流逝,都在故事中了。
那是一座对我来说很特别的城市,因为在那里遇见过一些人,承载过我的青春,可是我对它来说不是,它的兴盛、繁华和没落,都与我全无关系。
毕业以后,仍有朋友留在那里,只是我选择了离开。
我不爱它,它也不爱我,我们两不相欠。
只是啊,我每次站在维多利亚港,看着那美丽的夜景和烟花,都忍不住感叹,一切都如云烟,转瞬即逝。
繁华和辉煌,悲欢和离合,终有一天,尘归尘,土归土。

  ◆伦敦旧梦
这十年来,我遇见了许多许多个别人,许多许多种可能,可是今生今世,只得他一人,能被我冠以美梦。

  No.1
白昼 日复一日 彼此追逐
2002年的冬天,我去往伦敦求学。那时候英镑还很坚挺,和人民币的汇率高达15 :1,我连一瓶最便宜的矿泉水都舍不得买。
我的专业是奢侈品管理,听起来噱头十足,像是一直泡在钱罐子里,对着不懂行的外人足够吹嘘上一辈子。
可实际上,理想和现实差距太大,我们每天需要做的,就是不断地研究客户需求、营销管理和财务报表,那些隔着橱窗在灯光下闪闪发光的美丽事物,于我们只是无比遥远的一个梦。
大一的冬天,在教授的推荐下,我成为一家老牌珠宝公司的实习生。我第一次走进那里的时候,站在金碧辉煌的大厅楼梯前,紧张得全身发抖。我出生在祖国北边的城市,家中没什么大钱,但是衣食无忧,可是面对那些价格高昂的珠宝奢侈品,我还是感到害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