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她一个人知道,这双手,曾经握着画笔,是多么的快乐。与生俱来,谁也羡慕不了的天赋。而如今,上面布满了疤痕,褪了色,看不出年月,已经和血肉融为了一体。又粗又厚的茧,摸起来硌得人生疼。

远方的夕阳只剩下最后一点红了。天空被笼罩上一层紫色,依稀可见些许星光,倦鸟余归。姚小同双手抓住连羽的右手手心,将它抵上自己的额头,忍不住号啕大哭起来。

十指连心啊,她不知道,在过去的无数个夜深人静的夜晚,他可曾后悔,可曾感到难过。可曾责怪过命运半分。

?

5.

阮丹丹回国安定下来以后,才来姚小同的新居拜访。

“工作定了?”

“定了,”阮丹丹有气无力地摆摆手,吃了一口姚小同端上来的蛋糕,“呸呸呸!这什么东西?你每天送去给连羽吃的,就是这个?”

“怎么可能,”姚小同嫌弃地看阮丹丹一眼,“那都是我精心烘焙的!”

“重色轻友到这个地步,你也是一绝了啊,姚小同。”

“说正事呢。”

“正事就是,我家老爷子非要把我往舒秦的酒店塞,我抵死不从,自己面上了希尔顿酒店。”阮丹丹扬扬得意。

阮丹丹的本科和硕士都是在瑞士读的,学的是瑞士最有名的酒店管理。当初高三别人准备出国的时候,没见她提起过要出国,她高考分数也不低。

姚小同本来以为自己和阮丹丹两个人会一路从同一所幼儿园升到同一个大学,继续为虎作伥好吃好喝,结果阮丹丹二话不说,跑去了欧洲,还是瑞士那个弹丸之地。

当时他们一个院子里,出国的人也不少,但是姚小同本想着阮丹丹出国地点这么非主流的,肯定是要孤苦伶仃一个人了。可是没想到,还有一个人。

那年暑假,姚小同就窝在阮丹丹房间里,一口一个瑞士莲巧克力,摇头晃脑地说:“要不是知道和舒秦从小就不对付,我还以为你们这是串通好了要私奔呢。”

阮丹丹糟心地看了她一眼,没有说话。

姚小同天生缺根筋,被阮丹丹这么看了一眼,也不知道怎么的,一个机灵,脑海里有个念头一闪而过,可惜没被姚小同捕捉到。不过她还是立马爬起来,认真地看着阮丹丹:“不是,姐妹儿,我说真的,你可千万别去招惹舒秦啊。”

阮丹丹白了她一眼:“行了,知道了。”

“不行!”姚小同难得严肃地看着她,“你得看着我的眼睛向我保证。”

“保证个鬼啊,”阮丹丹不耐烦地扯她的头发,“你看我和舒秦,搭边吗?”

舒秦是谁?舒家独子,他们这个院子的人,哪个走出去不是飞扬跋扈,众星捧月的天之骄子?但是见了舒秦,那还统统都得靠边走。偏偏舒秦这个人,怎么说呢,姚小同觉得他这人特别邪气,长的就是一副金玉其外的样子,又花名在外,看人总是似笑非笑,好像一眼就能把你看穿。

而且舒秦的脾气很难捉摸,喜怒无常,得罪了他,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姚小同想了想,阮丹丹和舒秦?确实不太搭边,于是才放心地又躺下去继续吃巧克力。

“对了,”姚小同说,“这次叫你过来其实有事想要拜托你,你帮我查一下这个修理厂。”

“怎么了?”阮丹丹接过照片,好奇地问。

“连羽在这里工作,”姚小同说,“我简直要疯了,他一双手上全部是茧。”

“连羽?”阮丹丹也吃了一惊,“你开什么国际玩笑。”

“我没看玩笑,我亲眼看到的,我问他,他不肯回答。”

“不过,你是怎么找到这个修车厂的?”阮丹丹疑惑地问。

说话间,姚小同又把庄蝶的事说给阮丹丹听了。

“这女人真帅,前所未闻啊,”阮丹丹吃惊地说,“倒想认真认识一下。”

“她婚礼定在九月,”姚小同想了想,“你来陪我做现场布置,给你张工作牌。”

“拜托,”阮丹丹耷拉着一张脸,“她不是在千集办婚礼吗?那是舒秦名下的,我去帮你打杂,就不说我老板了,要是被舒秦知道了,肯定从后门丢出去。”

姚小同想了想,觉得还真有这个可能。

?

6.

阮丹丹话虽这样说,但是庄蝶结婚那天,她还是戴着一顶帽子,偷偷地摸进了现场。

天气预报显示这天会有小雨。孙大年提前做过预备方案,在酒店内堂的空地上,铺上假草坪,将摆设全部挪到室内,可以虚拟一场森林婚礼。

“不要跟她提了,她肯定不会同意。”姚小同说。

果然,庄蝶听后,掀了掀眼皮:“淋雨的是我,你担心什么?”

自她的伪装被揭穿后,初见时甜美可爱的形象一去不复返,庄蝶彻底暴露了她的本性。

婚礼当天。姚小同一大早就蹲在门口等连羽,一看见他穿着正装从家里走出来,就扑上去:“你是要去参加庄蝶的婚礼吧?我今天限行,载我一程吧。”

连羽神色复杂地看着姚小同,她因为这几天赶工期,煞白的一张脸和乌黑的眼圈,简直触目惊心。连羽无可奈何,只得点头同意载她。姚小同在车上难得地没有叽叽喳喳,靠在玻璃窗上就呼呼大睡过去。昨天布置现场的时候,招来的一个小工有事没来,人手不够,一时也找不到别的人,是孙大年和姚小同挽了袖子亲自上阵。

红灯亮起来,连羽转过头看她,她的嘴巴微微张着,流了一脸的口水。连羽嫌弃地扯下一张抽纸,蹙着眉头,小心翼翼地替她擦干净嘴角。然后绿灯亮起,他又重新收回目光,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下了车后,姚小同往太阳穴上擦了风油精,才终于醒过神。她笑着给连羽说:“你还记得不记得,我小时候最喜欢参加婚礼,你知道为什么吗?”

连羽没有回答,但是姚小同知道,他在听。

“因为我总是能当玉女。”而他就是旁边那个金童。

“那时候啊,觉得婚礼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仪式。后来干了这一行,才知道,一场婚礼办下来,命都要短一截。不过我还是很开心,”姚小同笑嘻嘻地说,“因为这确实是一件美好的事情,每一次看到新人宣誓,都会很感动,觉得自己做了一件很伟大很伟大的事。连羽,我们一共一起参加过七场婚礼,你是金童,我是玉女,人人都说我们是天上地下的绝配。连羽,总有一天……”

姚小同话还没说完,就被孙大年拎着耳朵拽走了:“现在才来!我这边都要鸡飞狗跳了!”

连羽看着她瘦弱的背影,欲言又止。

婚礼现场按照庄蝶的要求,十辆卡车运来的装饰树,足足搬了一整片小森林,像是绿色的海洋。而一段空出来爱侣互动的时间,则是东吴自己的独白。

背景音乐响起来,是王菲的《当时的月亮》。

“谁能告诉我,要有多坚强,才敢念念不忘。”

庄蝶拿起话筒,笑了笑,说:“曾经有一个人跟我说,这个世界很大,我应该去更加遥远的地方看看,那时候我就会知道,不是只有他一个人。”

庄蝶停下来,没有说话,姚小同看得真切,她眼眶已经通红,眼泪在打转。

等一会儿,庄蝶重新开口:“失去他,真的是一件太痛苦的事,我甚至不知道我的下半生要如何才能过完。我的人生在失去他的那天,被分割成了两半,一半是相见恨晚,一半是只能怀念。”

热泪滚滚而下,和雨水混在了一起。

“周嘉梧,爱你,让我变成了另一个你。”

她穿着白色的及地婚纱,提着裙摆,轻轻地鞠了一躬。

蒙蒙细雨下,她的面庞美得让人怦然心动。

隔着人群,庄蝶的目光落在了姚小同身上,她笑起来,对着话筒轻声说:“要幸福啊。”

这一刻,姚小同鼻头一酸,差点落下泪来。

九月的最后一天,这个叫东吴的女孩,如愿以偿,嫁给了爱情。

而这个世界上,并不是每一个女孩,都能嫁给爱情。


第三章 连连,连连

我筑明月、我筑山川,我祝你美梦成真。

1.
庄蝶提前付完了尾款,婚礼结束后就离开了北京,谁也不知道她去了哪里。而接下来的国庆黄金周,还没开始放假,北京街上已经人挤人,秋风瑟瑟,天气越来越干燥。姚小同很不理解为什么游客们喜欢在这个干燥的季节扎堆跑到北京来,感觉整个北京都要被挤塌了。

姚小同接到她爸的电话,叫她放假回家。

“不。”她冷冷地拒绝。

“姚小同你不要太放肆!”姚父在电话那边大发雷霆,“我就是以前太惯着你了!”

姚小同也火了:“我求着您了吗?”

电话那头有短暂的沉默,估计是姚母上来说了些什么,姚父再开口的时候,语气稍微缓和了一些,没继续和姚小同吵,就只问她最后一遍:“你回不回来?”

“不!”姚小同挂了电话。

西西察觉到自己主人情绪不好,跑上来拱她的腿,姚小同吁了一口气,从床上站起来给自己找点事做,分散注意力。她花了一下午的时间,烤了一个黑森林蛋糕,做了一份杨枝甘露,连羽不喜欢吃甜的,所以她特意将砂糖的比例降低,吃起来味道很清爽,就是卖相稍微差了一点。

看着自己的劳动成果,姚小同觉得心情稍微好了那么一点。然后又架势摆开,洗澡、化妆、挑衣服,跟打仗一样准备好一切,才端着碗去对面找连羽。

敲了三下,这次门开得异常的快,姚小同抬起头,看到一个穿着白色T恤的年轻男孩子,一脸疑惑地看着自己。

姚小同怔住,对方也十分疑惑:“请问你是……”

“我找连羽,”姚小同轻声重复了一遍,“我找连羽。”

“噢,”对方笑了笑,露出一对可爱的虎牙,“他不在,我是他弟弟,你有事找他的话,给他打电话吧。”

姚小同微微侧头,连羽是连家独子,哪里冒出来的弟弟?难不成连羽烦她烦到这个地步,拍拍屁股走人了?

对方似乎也发觉了这点,笑着给她解释道:“堂弟。”他笑起来一脸阳光,大约也是十六七岁的模样,却和十六七岁时的连羽截然不同。

这样说起来,姚小同想起来了,连羽确实有个堂弟,只是当年他不在北京,好像是在沈阳老家那边。过年的时候上北京来,姚小同还带着他玩过,那时候又黑又瘦的小崽子,没想到一下子出落得人模人样了。

姚小同连忙点点头:“你好,我叫姚小同,是你哥哥的邻居。嗯,其实也没什么重要的事,”她指了指自己手中的碗,“做了点东西,想请你哥尝尝,不介意的话你也一起试试?”

姚小同说完,却发现对方神情十分不对劲。她想了想,自己刚才那番话没什么不对的地方呀,顶多就是……有点像狂热的追求者?

可是这位堂弟的脸色已经是铁青了,川剧变脸也不过如此吧。他看了看姚小同手中的陶瓷碗,一把夺过,电光石火之间,“啪”的一声狠狠摔在了地上。

“姚小同?是你?”他的声音冷若冰霜,完全不像一个青春期的大男孩,他一字一顿,“你怎么有脸,出现在这里?”

姚小同还没反应过来,愣愣地望着被掀翻的杨枝甘露,汁水一路流开,绕过她的脚,往她身后的地方淌去。上好的芒果块落在地上,变了形状。深棕色的蛋糕黏糊糊地散着,让人看了直倒胃口。

“我想起来了。”姚小同的手开始不由自主地颤抖,轻声说。

“你说你是我哥的邻居?我之前来的时候,我哥可是没有邻居的,”男孩不屑地哼了一声,“天底下哪来这么巧的事儿,我可不相信你。”

姚小同眨了眨眼睛,轻声说:“是我自己搬过来的。”

“拜托你别缠着我哥好不好!”男孩更加愤怒,“就当你和我哥八字不合,天生犯冲行不行?你们姚家人,我们惹不起!”

话虽然这样说,但是对方的语气里,却丝毫没有“惹不起”的意思。

一时间两个人都没有再说话,姚小同还是盯着地面,然后她看到对方的脚挪动,大概是准备转身关门。

在这个时候,姚小同忽然开口:“我怎么能不缠着他呢,”她的声音很轻,在风中散开来,夕阳落了一地,全是心酸和无奈,“我很害怕万一,我稍微眨一眨眼睛,他就又消失了……”

她从来都不敢对别人说,她其实是多么害怕。害怕这一生,再也见不到他。

2.

连羽是去工作室里拿工具的,家里的工作间材料不齐全,但是他情愿这样两头跑。偶尔出去透透气也好,再喜静的人,老是待在屋子里和一个破碗做伴,也会憋出点毛病。

回家开门的时候,连羽下意识地看了两眼身后的防盗门,姚小同的门紧闭着。进了屋子,连意风在沙发上正襟危坐,显然是在等他。连羽察觉到他的异常,表面上却不动声色,从冰箱里拿出绿茶递给他:“怎么没玩游戏?”

连意风没吭声,接过绿茶,手放在瓶盖上欲言又止。

连羽没再管他,转身准备向书房走去,他还有些资料要查。连意风毕竟是少年心性,藏不住事,立刻犹豫着开口了:“哥,对面住的,是谁?”

连羽转过头,冷静地看着连意风:“你既然知道了,又何必来问我。”

连意风没料到他如此淡定,自己反而慌了,赶紧解释:“她今天来找你,你不在。哥,她说她是姚小同,我记得她!她是、她是……”

“嗯,”连羽淡淡地嗯了一声,“是她。”

在连羽的目光下,连意风硬着头皮把下午发生的事说了一遍。

“你把她的碗打碎了?”连羽皱眉问。

连意风垂下头。

“道歉了吗?”

连意风嗫嚅道:“没、没。”

连羽揉揉太阳穴,朝门口走去:“道歉去。”

没有等到自己崇拜的堂哥的支持,连意风有些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我不!为什么我要向她道歉!我恨死她了!我全家——”连意风说不下去了,因为他看到连羽一动也不动地盯着自己。

晚上七八点,北京的太阳已经下山了,屋子里开着灯,窗外是一片深蓝色的寂静的夜,连羽靠在墙边,看着连意风。

连意风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哥,我错了。”

姚小同听到门铃声,来开门的时候,先看到的是面无表情的连羽,再然后才是跟在他身后垂头丧气的连意风。看这架势,她就知道他们是来干吗的了。

进了屋子,西西蹲在沙发上看电视,姚小同拿出茶杯,被连羽制止:“不用了。”

然后他拍了拍连意风的头,连意风还是千百个不愿意,恶狠狠地瞪着姚小同,恨不得将她扒皮抽筋,可是嘴里还是软了下来,干瘪瘪地说:“我为下午的事向你道歉。”

姚小同笑着摇了摇头:“没关系,我之前就想起来了,你是意风吧,来北京读书了?”

可是对方好像没有想要同她交谈的意思。连意风只是扯了扯连羽的衣服,可怜兮兮地看着他,像是在询问他可不可以离开了。

正好厨房里传来“叮”的一声,姚小同有点欢呼:“我重新做的蛋糕,正好,留下来一起吃吧?你们吃晚饭了吗?”

连意风多一秒都待不下去,正觉得心烦气躁,却听见连羽冷冷地一句:“不用。”然后就带着他走了。

连意风吃了一惊,按照他哥强行要求他来道歉的架势,他还以为他哥会答应留下来吃顿饭呢。通常来说,流程应该是这样的。可是没有想到,连羽这么直接地拒绝了,听他的语气,好像比自己还厌恶姚小同。也对……

离开的时候,连意风回过头看了姚小同一眼,她低下头站在空荡荡的客厅中央,那一刻,他忽然觉得她其实很可怜。不过也只有短暂的一刻。

回到连羽的房子,连意风非常狗腿地去了厨房做晚饭,还不忘探一个头出来问:“哥!你要吃鱼香肉丝还是泰式海鲜?”

连羽无语地捂住额头:“泡面而已,搞得跟真的一样。”

连意风嘿嘿傻笑了两声。他前两年考上了北京的中学,平时住校,周末和放假的时候就喜欢往连羽这里蹿。他从小也是在部队大院长大,周围的都是铁铮铮的男儿,但是他最崇拜的还是他哥,具体为什么他也说不上,其实很多人都有这样的感觉,连羽这个人,看起来冷冷淡淡的,但就是有一种让人仰望的气质。犹如凡人仰望天边明月。

连羽没什么胃口,最后两桶方便面都是连意风解决了。他一边喝着可乐一边问连羽:“哥,那个姚小同,怎么到现在还缠着你?”

连羽抬眼看了他一眼。

“我都记得,她以前就老这样,什么都和我抢,烦死了,我才八岁啊她也下得了手!”连意风越说越来劲,“而且你画室里的那些东西,别人都不许动,就她老爱翻这翻那的,你那时也不说她……”

说着说着,连意风觉得自己又说错话了,他立刻清了清嗓子,试探着问:“哥,你不会对她,那个吧?”

连羽冷冷看了他一眼:“哪个?”

连意风毕竟只是个大男孩,有些不好意思地挠挠头,认真地问:“哥,你爱她吗?”

问出这个问题,连意风有点想扇自己两巴掌,却见连羽盯着不远处的空气,轻描淡写地回答:“不爱。”

“那,你……喜欢过她吗?”

连羽没有回答,只是弯了弯嘴角,嘲讽地发出一个音:“呵。”

吃过饭,连意风玩了一会儿Xbox,连羽在书房里看书,他便也跟着乖乖坐下来,从书包里找出练习册和课本,坐在另一张桌子上,戴上耳机一边听歌一边写作业。

过了一会儿,连意风抬头看到连羽走到自己面前,他扯了扯连意风的耳机线:“听什么呢?”

“裴灵的歌,”连意风赶忙扯下耳机,递了一边给连羽,“挺好听的,你听听。”

裴灵成名多年,属于实力派歌手,像连羽这样不怎么听流行乐的人,也对她很赞许。女声空灵婉转,听了大半,连羽将耳塞还给连意风。

“怎么样?”他一脸期待。

连羽想了想:“唱得不错,旋律也挺好。”

“不是问这个啦,是歌词歌词。”

连羽有些诧异:“歌词怎么了?”

连意风连忙拿出iPad,上网搜到这首《我等你》的歌词,指给连羽看:“这个作词人,叫琥珀,我超级喜欢他写的词,他这几年都很红,被称为大陆的林夕。”

连羽扫了几眼屏幕,“他不说再见,他不说不见,他不说此生还能不能见……看不见星星的夜啊,白了头的雪……等过下一季,好过忘了天长与地久……”

“嗯,”连羽对这些情情爱爱不感兴趣,有些敷衍地回答,“还不错。”

连意风却没听出连羽的敷衍,还以为他真的觉得不错,兴致勃勃地给他介绍:“这个人很神秘的,网上都挖不到什么他的资料,他写了很多词,全是给当红明星的,估计是有背景的。欸,哥你再听听他这首《黄昏》。”

“我愿化作你眼里的黄昏,你心里的海洋,让你在每一盏陌生的路灯下,看见从不曾离开的我。”

这首来头更大,是由天后来唱,最后一句“可是我们,却没有了下个黄昏”处理得很好,慢慢淡出,远远拉开,好似在听的人眼前勾勒出一幅昏黄的日落。

看见连羽认真听完,连意风更开心了,直接将整个iPad塞给了他:“哥,你拿去听!送给你!”

连羽哭笑不得,他也确实很多年没听过流行曲了,他从小学习小提琴,听着塔尔提、赫巴曼长大,要不是因为姚小同整天在他面前唱,他可能对流行乐避之不及。

看连意风一副坚决的样子,连羽也懒得拒绝。回去工作室干活,这个碗要得急,只给了一个月的时间,给的薪酬自然也高,连羽做事一向不拖拉,别人觉得紧迫的时间,对他来说却是绰绰有余。

等连羽忙完手中的活停下来,一看时间才发现过了十二点了,他伸了个懒腰,余光看到被他放在一旁的iPad,鬼使神差,他竟然将它打开,戴上耳机听起来。

连意风下的歌不太按歌手来,连羽发现了,大部分都是那个叫琥珀的人写的歌词,看来自己弟弟是个不折不扣的琥珀粉。刚才的两首《我等你》和《黄昏》之后,下一首叫《美梦成真》,歌手是名男歌星,为人低调,但是在乐坛男星中排得进前三。

“我问你是不是命里有风,你执笔画不完爱与恨,我筑明月、我筑山川,我祝你美梦成真。”

夜有些深了,连羽半睡半醒地听着,觉得有些熟悉,却又说不出来。

3.

没想到,连意风的警告还真的有效,接下来的日子,姚小同安分了很多。不过每隔几天她还是会来找一次连羽,问他要不要带着西西去散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