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脚下人头攒动,装满金银、钱粮的车马将山门堵了个水泄不通。
“国公爷见谅,恰逢秋贡,境内的万户、千户们都在,拥挤了些。”那信使连连道歉,御剑前去通禀。得知玄国公到来,一群白衣修士立时出现,将送货的车马赶到路边,给沈家人让出道路。
国公、列侯每年给天子进贡一次,而各域收取封臣贡金的规矩各不相同。北域收夏贡与岁贡两次,西域则收春夏秋冬四季,如今正是秋贡。
同样一身广袖白袍,领口缀着白虎毛的钟随风,焦头烂额地跑出来招呼沈家人。
“兄长闭关,我一时有些手忙脚乱,万望见谅。”钟随风长了一张老好人的脸,说话慢吞吞的,这面相说好听点叫慈和,说难听点就是窝囊。
“你怎么也来了?”跟着叔叔出来迎客的钟有玉,看到沈楼,脸上非但没有惊喜,反倒有着压抑的怒火。身旁的钟无墨面无表情,看起来很是憔悴。
站在沈楼身后的林信,微微眯起眼,这兄弟俩不是跟沈楼好得穿一条裤子吗?怎么见到沈楼却是一副死了爹的样子!
他记得钟家上辈子可没出什么大事,直到他出手捏碎了钟长夜的神魂,钟家才开始衰败的。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沈爹:以后林信就是沈家的人了
楼楼:(⊙v⊙)
沈爹:你笑啥?
楼楼:没事,就是觉得上辈子在你灵位前烧的纸没白烧
沈爹:你说啥?(╰_╯)#
信信:???


第9章 冤家(五)
钟家双生子,生得一模一样,不过仔细看还是有区别的。钟有玉的眼角上扬,钟无墨则略低垂,这也跟两人的性子有关。如今的钟家兄弟尚且稚嫩,显然还没有学会收敛情绪,喜怒哀乐都写在脸上。
钟无墨扯了一下兄长的袖子,提醒他莫要激动。钟有玉这才回过神来,抬手向沈歧睿行礼,“父亲闭关,不能相迎,还望世伯见谅。”
“无妨,就是可惜了,不能跟长夜对饮啊!”沈歧睿哈哈笑着,跟钟随风入正堂叙话。
沈楼跟钟家兄弟站在原地没动,“不请我喝杯茶?”
“喝那么多药,你还有肚子喝茶啊?”钟有玉阴阳怪气地说着,转身带着沈楼往他们兄弟住的院落走去。
“可是钟叔叔出了什么事?”沈楼还记得出门前对林信的承诺,让他寸步不离地跟着,上台阶还拉着他的小手。不过小孩子总是坐不住,刚站定就撒开手,好奇地东看西看了。
听到这话,钟有玉的脸色更加难看了,脱口而出:“你怎么知道?”
沈楼好整以暇地看着钟有玉,一副高深莫测的模样。
钟有玉自己憋不住了,“我就知道,叔父是个办不好差的,跟他说了别告诉你!爹出事了,家里一团乱,叔父说要找你爹来商议对策,你来凑什么热闹!”说着说着,竟红了眼。
果然,百年佳酿是个幌子。沈楼已然明白发生了什么事,薄唇渐渐抿成了一条直线。
林信对于这些小孩子口中的大事不感兴趣,兀自靠在墙根招猫逗狗,左右不会是什么大岔子。
廊下的金丝架上站着一只绿毛红嘴鹦鹉,正无所事事地摇着脑袋。林信捡了根小树杈,戳它屁股。鹦鹉不大高兴,冲他叫嚷:“不会拿狐狸毛凑吗?”
呦呵,林信觉得有趣,扔掉树杈用手指弹鸟头,“什么狐狸毛?”
“虎毛不够,不会拿狐狸毛凑吗?”鹦鹉气恼地训他。
钟有玉听到这话,立时涨红了脸,“闭嘴,傻鸟!”
鹦鹉在架子上走了两步,回了句:“呸!”
钟有玉气得七窍生烟,撸起袖子就要把鹦鹉抓过来教训。那鹦鹉就扯着嗓子叫唤:“不会拿狐狸毛凑吗?呸!”
“哈哈哈…”林信忍不住大笑起来。
钟家以伏虎之家著称,子弟满十五岁,都要去山上猎一只虎来,以证明自己的英勇。衣领上的白色虎毛,便是伏虎的象征。上一世林信就拿这个嘲笑他家,毕竟世间的白虎少之又少,钟家子弟众多,想来都是把黄斑虎皮染成白的来用。没想到竟还会拿狐狸毛充数!
钟有玉这才注意到沈楼的这个小跟班,眉清目秀的孩子,就是有点瘦小,“这是谁?”
“我爹新收的弟子,阿信。”沈楼招手让林信过来,跟钟家兄弟打招呼。
林信乖巧地见了礼,睁着清澈天真的眼睛小声问:“钟家衣领上的,究竟是虎毛还是狐毛呀?”
这是还惦记着沈楼布置的功课,小孩子自以为的小小声,周围的三个大孩子都听到了。钟有玉面有菜色,扛了扛沈楼的肩膀,“这孩子跟谁学的,怎么这么欠啊?”
沈楼挡开那只试图弹林信脑袋的爪子,“他刚学字,分不清虎和狐。”
“…”
少年人的情绪,来得快去的也快,几句话的功夫,钟有玉又恢复了平日对待沈楼的态度,不再无端指责他来看笑话,但笑起来还是有些勉强。
“钟叔叔出了什么事?”沈楼低声问钟有玉。
钟有玉犹豫了一下,正要说,却被一直沉默寡言的弟弟抢了先,“爹,闭关,要几年。”
修仙之人,遇到瓶颈或是突有所感,是会闭关一阵子的。但如今两个儿子年幼,弟弟又是个指望不上的,钟长夜会选择在这个时候闭关几年吗?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钟长夜意外受伤了,需要闭关调养。
沈楼不再多问。
莫归山上的气氛,与浣星海很是不同。钟家等级森严,按照衣领上黑色条纹的多寡来区分辈分,凡人奴见到仙者要下跪行礼。
林信跟着沈楼往前庭走,廊上洒扫的凡人跪了一排。
秋贡之日,莫归山要摆宴,西域的万户、千户大人们,正在前庭热闹着。酒菜饭食已经摆上桌,台上有衣着单薄的凡人舞姬,随着丝竹声翩然起舞。
沈歧睿面色如常地跟着钟随风走上主位,与西域的属臣们见礼,朗笑道:“孤不过贪杯,来品尝莫归山的百年佳酿,不想遇到了秋贡,叨教诸位了。”
属臣们连称不敢,落座后纷纷偷瞄这位不常见的北域之主。玄国公沈歧睿为人直爽,不拘小节,看起来比喜怒不形于色的钟长夜要好相处很多。
窖藏百年的好酒开坛,浓郁的酒香宛如落水的蜂巢,瞬间炸裂开来,绵延十里。
“久仰国公爷大名,属臣万户吴兆阳敬玄国公一杯。”一名腰配鹿璃宝剑的中年男子,举着酒杯上前敬酒,此人龙行虎步,显然灵力颇高,乃是钟长夜最器重的属臣之一。
沈歧睿认得此人,执起酒盏与之相碰。
各自掂量自己的身份,有头脸的万户或随侍,都准备上去敬酒。原本稍次一点的可以敬世子,但不论是沈楼还是钟有玉,都不及十五,尚不可饮酒,也就免了这份应酬。
“那位就是玄国公世子么?当真是少年才俊,仪表堂堂啊。”
“听闻他七岁便能御剑,是沈家不世出的天才。”
“何止沈家,纵观整个大庸,都没有资质比他更高的了。只是听闻近两年身体虚弱,去年的闲池围猎都不曾参加呢。”
“听说他已经病到拿不起剑了,玄国公都起了改立世子的念头。”
“慧极必伤,年少成名未必是件好事。”
众人拿目光偷瞄俊若修竹的沈楼,低声引论着这位传说中的世子爷,一个个都仿佛沈家的嫡系,知道得比本人还要清楚。
林信一边往嘴里塞东西,一边侧耳听那些议论,正听得起劲,突然涌起一阵叫好声。
几名人高马大的侍卫上前,撤掉了舞姬起舞的红毯。秋贡有一项传统节目,各家出仙者上台,用不带鹿璃的剑比武。钟长夜不出席,出席的是管不着他们的别域主公,属臣们放松许多,纷纷叫嚷着要加彩头。
方才敬酒的那位吴万户,在摆酒盅的银盘上,“咣当当”放下十颗鸡蛋大小的鹿璃,“我先出,诸位随意。”话音落地,吴万户身边的一名年轻人便跃上高台,
“嚯,断剑吴越!”有人立时叫出这年轻人的名号。此人乃是吴家镇宅的高手,尊号断剑,便是因为他有一剑断人兵器的绝招。
那是一名很精神的小伙子,浓眉虎目,眸中精光湛湛。此人一出,各家便谨慎起来,纷纷点了家中的高手应战。
“吴万户,你这不厚道啊,上来就出断剑客,叫我等还赢什么?”有跟吴万户相熟的人开口打趣。
“不敢出,就拿鹿璃来!”吴万户伸手讨要,对方笑着躲闪。话虽如此,依旧有人应战。
断剑吴越笑着拱手,露出一颗尖尖的虎牙。对手见他这幅模样,紧张之意大减,提剑冲了上来。
吴越站在原地岿然不动,等着对手迎上来的瞬间,骤然出剑,以一个极为刁钻的角度劈砍而下,只听“咔嚓”一声脆响,对方的剑应声而断。三招之内,胜负已分。
“好剑。”林信禁不住喝彩一声,吴万户笑呵呵地收了对方家主的鹿璃。
“平日装鹿璃的剑,剑心是空的,乃引导灵力所用,离剑柄三寸处最是最弱,此人胜在出剑较快罢了。”沈楼在林信耳边低声道。
林信斜瞥他,对于这傲慢的语气甚是怀念。沈清阙年少时资质超凡,指点人总是实话实说不留情面,连别人的独门绝技也常一语道破,得罪不少人,到了二十岁之后才知道收敛。
沈楼可不知道自己“认真教孩子”的话,到了林信耳中就变成了“年少轻狂”。
台上比武还在继续,连上几个人,都被吴越十招之内断了铁剑。无论是凡人还是仙者,遇到赌局都免不得兴奋过头,宴会上一时间沸反盈天。
“属下不才,想挑战钟家高手。”又断一剑之后,吴越冲上位的钟随风拱手。
挑战钟家高手,若是赢了,可以得到丰厚的赏赐,往年连胜几场的人都会提出这么个要求。
以前都是家主钟长夜做主,钟随风没点过名,一瞬间的无措之后,随口叫了个名字:“钟戮!”
“叔父!”钟有玉阻止不及,眼睁睁地看着一名身形高大、面有横疤的钟家人走上台,脸色有些不好。
台下的人纷纷倒吸一口凉气,吴万户更是当场白了脸,“小越,我们认输。”
“此人是钟长夜的随侍。”沈楼解释了一句,没有注意到林信骤然紧绷的脊背。
“他生在一个千户家,小时候被后娘推下陡坡破了像,被我爷爷捡回来改姓钟,后来一直跟着我爹。”钟有玉不想理会乱说话的叔叔,便也学着沈楼哄孩子,在林信耳边叨咕起钟戮的由来。
林信自然是认得钟戮的,那道自眉骨裂至鼻梁的横疤他死也忘不了。这人可不仅仅是钟长夜的随侍,他是钟长夜养的疯狗。两次在这人手中死里逃生,常常在赵坚怀里一回头,就对上钟戮这狰狞嗜血的面容。至今犹记得赵坚被砍断手臂时喷溅出来血浆的温度。儿时的噩梦里,大多都是这张刀疤脸。
这时候的钟戮,不是应该到处找他的踪迹吗?怎么会出现在钟家的秋贡宴上?林信手脚有些冰凉,是自己太大意了,这一世的很多事都不一样了,前世的经验根本不管用!
不过是秋贡上的小节目,钟随风竟然叫钟戮出手,着实有些小题大做。钟随风似乎也感觉到自己的决定有些不妥,求助地看向沈歧睿。
沈歧睿摆手示意无妨,这钟戮的厉害西域之人都知道,没见那吴万户已经认输了,当不会出什么乱子。
“请。”台上的吴越却仿佛没有听到家主的话,抬手示意钟戮出招,众人哗然。
钟戮提着一把乌突突的断剑,面无表情地抬头。不等吴万户再劝,已经单脚踏地,一跃而起。木制的高台发出了承受不住的闷响,钟戮整个人如同一把利剑,快准狠地直取吴越的人头。
“咚咚咚”在空中瞬间对了十几招,快得只剩道道残影,重重相击。
“啊——”台下有人惊叫出声,在两人相撞的瞬间,钟戮已经割下了吴越的脑袋,拎在手里,那张年轻的脸上,还带着与高手切磋的兴奋笑意。无头的身体保持着出剑的动作,直挺挺地倒在了台上,发出沉闷的“咚”响。
钟随风霍然起身,“钟戮,叫你切磋,你怎么杀人了?”
“戮,只会杀人。”钟戮把人头丢在地上,抬头,直勾勾地看向矮几后面的林信。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信信:怕怕QAQ
楼楼:不怕不怕,我保护你
信信:那你保护我,我去捏碎他的魂
楼楼:好…咦?
鹦鹉:呸!


第10章 冤家(六)
仿佛被一只吐着信子的毒舌盯住,林信浑身的血液瞬间凝固了,面上却是一片牛犊天真,直接迎着钟戮的目光瞪视回去。
火光电石的目光交汇之后,钟戮没有任何表示便头也不回地下台离开了。
片刻的惊慌过后,林信迅速冷静下来。当年被追杀的时候,自己只有五岁,小孩子的脸一天一变,如今三年过去,钟戮不见得能认出自己。
“小越!”吴万户跃上高台,捧住那颗年轻鲜活的头颅,俊俏的少年郎犹在微笑,皓白的小虎牙迎着秋日闪闪发光,根本不知自己已经身首异处。一手捧着脑袋,一手揽住尸身,吴兆阳极力克制,还是红了眼眶。
“兆阳啊,实在对不住,这钟戮下手没轻没重的。”钟随风很是过意不去,许了吴万户不少赔礼。然吴万户一言不发,只是抱着吴越的尸首不说话,场面一时有些尴尬。
沈歧睿出面调停,才勉强安抚住了吴万户。
不带鹿璃,只用仙者自身的灵力切磋,本身就是为了点到即止,如今见了血光,实在不吉利。这比剑自然是进行不下去了,宴会也匆匆结束。
“简单的秋贡宴都能办砸,真是服了叔父了!”钟有玉气得肝疼,拉着沈楼诉苦,“还有这么多的事务要批复,叔父却只知道陪着你爹喝酒,都扔给我批。我哪会批啊!谁十二岁就会管整个域的事,搁你身上你会批吗?你说你…”
话说到一半卡壳了,因为沈楼正提笔在一张文书上写字,说话的功夫已经批了三张,“不会就学,你爹不在,总得有人挑大梁。”说罢,将三张批好的文书贴在钟有玉的脑门上。
钟家这一代的家主钟长夜,是个很能干的人,以至于这两个傻儿子从小只知道修炼、玩耍,别的一概不理。于是,当林信一言不合杀了钟长夜,钟家便一夜坍塌,迅速衰败。
“妖孽,你怎么什么都会啊!”钟有玉揭下脑袋上的纸,怪叫道。
“你学,还是无墨学?”沈楼不想理他,转头去看林信。
林信不知何时把廊下的鹦鹉取了下来,举着那绿毛鸟,让它啄歪在软榻上熟睡的钟无墨。钟无墨眼底下一片青影,显然是夜里没睡好。
钟有玉一把捏住那只马上要戳到弟弟的鸟嘴,“别弄他,叫他睡会儿。”
鹦鹉挣扎开来,蹦到林信肩膀上,扯着嗓子大叫:“别弄他!不会拿狐狸毛凑吗?”
“你个王八蛋,看小爷今天不炖了你…”钟有玉气得冒烟,拎着翅膀把鸟扔出去。
林信捂着嘴咯咯笑,“这鸟叫什么名字?”
“哪壶。”沈楼快速看着桌上的文书,一心两用地跟林信聊天。
哪壶不开提哪壶,这名字有点意思。林信趴在窗口往外看,看着钟有玉跟鹦鹉吵架,微微眯起眼。钟家追杀他的事,这对双生兄弟自始至终都不知道,所以钟戮应该是不受他们掌控的。如今钟长夜闭关,钟戮那个听命咬人的狗不见得会有什么行动,但他不能冒这个险。
钟戮记不记得他,知不知道他的身份,会不会动手,这些都是不可预估的。一旦落到钟长夜手中,等待他的恐怕便是生不如死的结局,重生一回活得比上一世还短,那也太窝囊了。
回头看看正在快速浏览文书的沈楼,林信跳下软榻,走到沈楼身边,攥住他的衣摆。
“怎么了?”沈楼转头看他。
要跟美色告别,有些舍不得,林信眨眨眼,打了个哈欠。
天色不早,见林信犯困,沈楼便不再多留,跟钟家兄弟告辞,回了自己的客院。林信一路攥着沈楼的袖子不撒手,钟家不敢当着外人的面动手,为了保住小命,必须跟沈世子寸步不离。
但这绝非长久之计,若是回头钟长夜寻了理由跟沈家讨要他,不明所以的沈家将他送过来,那可真是没地方哭去。
“阿信,先去沐浴吧。”桌上堆着钟随风叫人送来的礼物,沈楼拿起一把灵剑查看。这把剑比寻常灵剑要短上三寸,也要轻便许多,想来是考虑到沈楼近年来身体不好,专门为他打造的。
灵剑,是指可以安装鹿璃、游走灵力的宝剑。世家子弟通常到了十五岁才能得到自己的本命灵剑,在此之前用的都是长辈送的普通灵剑,钟随风送他这个乃属寻常,只是旁边的几盒鹿璃就有些过分贵重了。
“世子…”林信揪着衣摆,站在浴房门前眼巴巴地看着他。
“嗯?”沈楼转头看他。
“这个,我不会用,”小小的脸皱成一团,“咱们一起洗,好不好?”
一起洗…
沈楼手中的小剑哐当一下砸在了脚上。

“这么大的池子,咱们一起洗。”记忆中,氤氲缭绕的温泉池,林信骤然收紧了扣在他手腕上的锁链,将他钉在池壁上,栖身贴过来。
“滚!”
“真是无情,”林信咬着他的耳垂,哑声道,“无愧于心的玄王殿下,不该亲手把你留在我里面的东西弄出来吗?”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何况面对着那样的林信,他又怎么可能真的无愧于心。

烙印在魂魄里的记忆,不合时宜地冒出来,沈楼闭了闭眼,弯腰捡起小剑,僵着步子带林信去浴房。
莫归山中有温泉,通向每一间院落。浴房里是一方青石砌成的小水池,墙壁上雕着一颗硕大的虎头,源源不断地吐着水。池旁放了一口大缸,里面是清凉的山泉水。
沈楼拧动虎头,关闭了水闸,虎口停止喷水,摸摸水温有些烫手,便舀了些冷水兑进去,“试试烫不烫。”
林信蹬掉鞋袜,伸出一只脚脚试水,刚触到水面,便怕痒似的缩回来,咯咯笑着又伸过去,踢了两下,“不烫了。”
转头看向被温泉熏红了脸的沈楼,林信摸摸自己脖颈上的细麻绳,赤脚摇摇晃晃走到沈楼面前,脚下一滑,扯着沈楼就摔进了水池里。
“噗通!”还穿着中衣的沈楼被水浸了个透彻,吐出一口水,手忙脚乱地把挣扎的林信捞起来。
“衣服湿了。”林信勉强站好,扯掉自己湿透的内衫,露出了那块黄玉佩。
剔透无暇的鹿回头玉佩,被一根细细的麻绳拴着,美玉系麻,明珠蒙尘,荒唐得悲凉。这是寻鹿侯林争寒的列侯信物,封侯之时昭告天下,作为世家子弟,沈楼自然是认得的,“阿信,你…”
林争寒叛出林家,自立门户,被天子封了个寻鹿侯,一时间风光无两。奈何英年早逝,独子不知所踪。皇帝派人寻了许久,终于在林信十六岁那年找到了他。本该继承父亲爵位的林信,却没有得到寻鹿侯的封号,改封了个“割鹿侯”。
割鹿与寻鹿,差之毫厘谬以千里。
割鹿侯的职责,就是每年去各地征缴鹿璃。林信手段狠辣,任性妄为,看不顺眼的人便要多征,尤其是西域,硬是多加了三成,因此跟钟长夜起了冲突。
“林信那个畜生,杀了我爹!来日,定要将他碎尸万段!”钟有玉来报丧的时候,沈家的人都很吃惊,虽然知道林信厉害,但没想到他竟连灵力那般高强的钟长夜都能杀死。
割鹿侯一战成名,世人对林信的忌惮,也由此越来越深。
林信见沈楼捏着玉佩发呆,知他是认出来了,在心中默默叹了口气。先前在渭水意外相遇,又被沈楼捡回家,是他上辈子奢望不来的幸运。本以为可以好好陪着沈楼长大,早早把人哄到手,奈何造化弄人。
“…你怎么用麻绳系玉佩呢?叫紫枢给你换个软绸。”捏着玉佩半晌,沈楼却说出了这么一句话,然后便挪开眼,兀自脱着湿透的中衣。
“这是什么玉佩,你不知道吗?”林信却不打算放过他,今天这事必须告知沈楼,以保证他不会把自己交给钟家,“我不是赵万户的侄子,我是林争寒的儿子。”
“阿信!”沈楼吃惊地看着他,原以为林信小时候不知道自己的身世,直到朱星离找到他,却原来这孩子一开始就知道。
“我今天看到那个人了,那个追杀赵叔叔的人,脸上有一道疤,”林信红着眼睛,“他们也会杀了我的,那个钟戮一定会来抓我的。”
“你是说,当年追杀你的,是钟家的人?”沈楼瞳孔皱缩,终于明白了上一世林信为何针对钟家,为何要杀死钟长夜。若是钟长夜害死了林争寒…
回想当年自己因为林信杀死钟长夜而指责他…沈楼伸手扶住瑟瑟发抖的林信,“别怕,有我在,没人敢伤害你。”
林信垂下眼睛,掩去眸中的嘲讽,一个孩子口中的保护能有几分可信,终不过是把他交给“立如雪中松”的玄国公,转手送到皇帝手里。“你可以把我交给皇帝换奖赏,但求你不要把我交给钟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