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从小到大,我都被人无视。
死鬼,你不能这样无视我的存在,我就是漂浮在世间的一个无足轻重的影子,也要抓住那只可恶的兔子,证明我的存在。
我相信运气。
每个人都有他的运道,不可逆转。
不要相信有什么办法可以改变命运。
命运之神终究还是垂青了我。
事情发生一个多月后的那个寒冷之夜,我发现了一辆红色宝马跑车的影子。我送一个客人到东方大学,那个客人是东方大学的教授,送完他后,我在校门口看到了那辆车。一看那车牌,内心禁不住狂喜,这就是那辆肇事的红色宝马跑车,而坐在车上驾驶位置上的人就是那个年轻人,打死我也忘不了他那张圆圆的娃娃脸。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这只兔子肯定是在等人。
我把车开到不远处停了下来,盯着他。
我想,只要被我盯上,他就插翅难飞了。
我心里有些得意,也有些紧张。
兔子果然是在等人,不一会,从大学校门里走出一个姑娘。姑娘上了兔子的车后,兔子就开动了车。我跟在他后面。兔子的车开得猛,像是在和谁飙车,又像是在炫耀他的车好,反正这小子肆无忌惮,杀了人还如此张狂,仿佛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我紧紧地咬住他,这时才知道好车和普通车的区别,好几次差点被他甩掉。
兔子的红色宝马跑车停在了一个酒吧前面的马路边。
他和那个姑娘下了车,进了那个叫“野鸟”的酒吧。
那个晚上,我也不想去拉活了,准备等在这里。
我把车停在了对红色宝马跑车一目了然的地方,点燃了一根烟。我夹着香烟的手指微微颤抖,那是我手痒所致,每次想到要剥兔子的皮,我的手就出奇的痒,手指就会微微颤抖,这是童年养成的习惯,无法改变。
有人在敲车窗玻璃,发出沉闷的响声。
我扭头看着一张卑劣的脸,脸上全是横肉。我心里咯噔一声,是不是兔子知道了我在跟踪他,找个狠角色来收拾我。我可不是没见过世面的人,很快冷静下来。我降下车窗玻璃,说:“你干什么?”
满脸横肉的人竟然有点口吃:“停,停,停车费。”
妈的,原来是收停车费的,吓了老子一跳。
我没好气地说:“多少钱?”
他说:“十,十块钱,停,停,一,一个晚上。”
我说:“这么贵呀。”
他说:“嫌,嫌贵,就,就把,把车开走。”
小鬼难缠,他是吃定我了。我拿出一张十元的钞票,递给他。他给了我一张打印好的收据,然后就一摇一晃地走了,原来他是个瘸子。
我不知道兔子什么时候才能出来。
等待变得异常漫长和焦虑。
我想像着一只钻进洞穴的野兔,这只野兔会不会从另外一个洞口逃走,而是成了故事里那个守株待兔的傻瓜?我告诉自己,这不可能,只要那辆红色的宝马跑车还在,兔子就跑不掉。
一直等到凌晨2点,兔子还没有出来。
我接到了地狱狂欢娱乐城那几的小姐的电话,要我去送她们回家了。我很果断地告诉她们,今夜我不可能去接她们了。打电话的那个小姐说:“你怎么回事,我们可是你的老客户了呀,怎么能够放我们鸽子呢。”我朝她说软话:“真的对不起,今夜情况特殊,你们打车回去吧。”她气恼地说:“现在什么时候,天又这么冷,出租车有多难打呀。”我说:“总归会有车的,你们就原谅我这一回吧,我不是故意不去接你的,我的确有很要紧的事情在办。”她说:“什么要紧事呀,连钱都不赚了,你说来听听,如果我们认为你的事情真的很要紧,那么我们就饶了你这一次。”我想了想说:“如果你和一个客人出去过夜,正好在做那事,突然有个客人打电话让你去和他过夜,你会去吗?”那小姐笑出了声,说:“靠,你早说呀,不就是在玩女人嘛,还什么重要的事情。你他妈的继续干吧,我们饶了你了。对了,以后想干找我们好了,还不要给现钱,直接在车钱里扣不就得了,你找谁干还不是干,我们都是熟人,对你服务还会周到些。”我说:“好吧,那就这样吧。”
刚刚挂掉电话,我就看到兔子和那个姑娘从酒吧里走出来。
兔子好像喝了酒,脸很红,那姑娘喝得不少,有点东倒西歪,兔子搀扶着她。
兔子把姑娘塞进车里,然后自己上了车。

第十八章 掏出他的心看看,是红还是黑(3)

这小王八蛋,喝了酒还敢开车,不怕又撞死人,也不怕被警察抓,胆子够肥。我想这小王八蛋一定有什么背景,要嘛是官宦子弟,要嘛是所谓的富二代。不管他有什么背景,是什么东西,他在我眼里就只是一只兔子。知道吗,他只是一只兔子,待宰的兔子。
我开着车,跟在红色宝马跑车的后面。
奇怪的是,红色宝马跑车开得并不快,兔子的张狂劲跑哪里去了?我的车和红色宝马跑车保持了一段距离。
我握着方向盘的手微微颤抖。
兔子,我很快就要捉到你了,只要被我盯上,你再有本事,也逃不掉的了。
兔子把车开到东方大学的大门旁边,停车。
兔子和姑娘都没有下车,我不知道他们在车里搞什么鬼。车外寒风呼啸,犹如鬼哭狼嚎。
平常,我会很讨厌这样的天气。
可是,这个夜晚,我觉得这样的天气很好,很切合我要做的事情。我把车停在路边,继续等待着机会。
大约过了20多分钟,有两个姑娘从大学校门里走出来。她们站在校门口,四处张望。这时,兔子下了车,朝她们挥手:“在这里——”那两个姑娘走过来。兔子说:“真不好意思,她喝多了,请你们把她扶回宿舍。”
兔子把左边的车门打开,说:“王玲,快下车,你同学来接你回宿舍了。”
王玲说:“我不回去,我还要喝。”
兔子说:“你喝多了,快下车吧,下回继续喝。”
王玲说:“不嘛,我不回去。我没有喝多,还要喝。”
其中一个姑娘说:“王玲,怎么喝那么多呀。”
另外一个姑娘说:“出去喝酒也不叫我们,喝醉了,倒叫上我们了。”
兔子说:“下回一定叫上你们,来,帮个忙,把王玲弄出来。”
那姑娘说:“我说说而已,谁想当你们的电灯泡呀。”
他们七手八脚地把王玲拖下了车。那两个姑娘架着王玲进了大学的校门。她们进去后,兔子朝地上吐了口唾沫,说;“妈的,还说自己多能喝,就这熊样,还和我拼酒。”他上了车,开车就跑。
我紧紧跟着红色宝马跑车。
我在想办法怎么截住他,要是被他跑回家,我就不好下手了。红色宝马车在大马路上跑着,我也不能在这样的地方截住他,虽然红色宝马车的车速不快,我完全可以加大油门超过它,在它前面截住他。
我突然变得十分焦虑。
要是逮不住兔子,我会用刀把自己的皮剥了,我说话算话。
你说我不是那样的狠人,你错了,你根本就不了解我。真的不了解,你这样和我在一起十分危险,说不定哪天我会把你当成一只兔子,杀了。我没有吓你,你最好早点离开我。好吧,那就随便你。哈哈,就算我吓唬你吧。
我继续讲和那只兔子的故事。
如果他一直开着车在大马路上跑下去,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办。就在我心里焦躁不安时,红色宝马车拐进了一条小街。那条小街空无一人。他竟然把车停在了路边。我看着他走下车,扶住街旁边的一棵悬铃木,呕吐起来。
我的车就停在了红色宝马车的前面。
我必须在别的车经过这条小街时解决问题,可是,我不知道别的车什么时候会出现,也不知道会不会有人突然出现。
我是在冒险,人活着就是铤而走险。
我顾不了那么多了,我必须把这只兔子逮住。
我拎起扳手下了车,以最快的速度冲到他后面,举起扳手朝他脑袋砸下去。这只兔子根本就不知道怎么回事,就被我砸晕了。我不顾他嘴巴里还没有擦干净污秽之物,赶紧把他塞进了我的车里,你知道我是多么爱干净的一个人。
我用胶带把他的手脚捆起来,然后到红色宝马车上,熄了火,锁好车,才回到自己的车上,开着车,往郊外疾驰而去。
幸好,我干完这一切时,没有车辆经过那条小街,也没有人出现。
这就是运气。
明白吗,这就是运气。
别笑,听了后面的事情,你就笑不出来了,当然,你还是会觉得很刺激。
我把车开进了废置的别墅区。
这个废弃的别墅区是那些兔子的坟墓,却是我的游乐场。每次来到这个鬼气森森的地方,我就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和喜悦。这是成就我人生梦想的地方。停好车后,我跳下车,疯狂地举起双手,狂笑了一阵,然后大声说:“兔子,老子抓到你了,你再也跑不掉了,你不是和我玩吗,老子今夜就陪你好好玩——”
凛冽的寒风把我的声音传得很远。
没有人会听到我的声音,只有那些鬼魂。
那些鬼魂听到我的声音,想必也会颤抖,因为他们怕我,他们拿我一点办法也没有,尽管他们对我恨之入骨。
不,不是没有人听到我的声音,有一个人听到了,他就是还在我车上的那只兔子。
我打开车门,要将他拖下来时,我发现他清醒过来了,我没有砸死他,当时要把他砸死了,就不好玩了。他挣扎着,两眼散发出恐惧的光芒。
我不明白他恐惧什么,他开车碾死人时怎么不恐惧,事后还花天酒地。
他的胆子不是很肥吗,肥得没边了。
我把兔子拖下了车。
我还是点燃了一堆篝火。
看到火,我觉得很喜庆呀。
我把他拖到火堆边。
你说什么,像砸死虎子爹一样砸死他,多没创意,如果每次都用同样的手法杀人,那么我会痛不欲生,恨死自己的。小时候,我的数学老师说我是个笨蛋,是不开窍的花岗岩脑袋,我都快气死了,我智商那么高,他怎么能够这样说我,所以,我用考上大学报复了他,你说,一个花岗岩脑袋的人,能考上大学吗。
兔子的胸膛起伏,还是不停地挣扎。
我笑了笑,说:“你挣扎有什么用,老子要不把你放开,你能走吗?”
听了我的话,他不动弹了,睁着泪汪汪的大眼睛看着我,那眼神是在哀求我放了他。其实,他那双眼睛还蛮好看的,是双桃花眼,可惜了这样一双眼睛。我说,你等等,一会就把你放了。他不住地点头,感激的样子。
我走到车后面,打开后备箱,从里面拿出了那把剔骨尖刀。
他看我拿着寒光闪闪的剔骨尖刀走过来,眼睛里又恢复了惊恐的神色,浑身颤抖,估计尿在裤子上了,我闻到一股热烘烘的尿臊味。我说:“你真他妈的没种。”
不过,换着谁,被一个陌生人抓住,弄到这荒郊野外,都不可能平静面对。
我把他嘴巴上的胶带撕开。
他长长地呼出了一口气,我闻到了浓郁的酒臭。
他惊恐地说:“你是谁?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我冷笑着说:“告诉你又何妨,我姓花名荣,是个开黑车的司机。为什么要抓你,你难道忘了一个月前,莲花路上那个惨死的环卫女工?”
兔子颤抖地说:“我不知道,不知道,我什么也没有做。”
我说:“我这一生,最讨厌装逼的人,最讨厌睁着眼睛说瞎话的人,我让你死也要死个明白。”
我打开手机相册,把那个晚上拍下的照片,一张张地给他看。
他还没有看完照片,就已经泣不成声了。
我说:“你他妈哭什么呢?男子汉大丈夫,敢作敢当,比如,我今天晚上杀了你,以后被抓住,我会如实把杀你的经过告诉警察。你以为你当时逃了,就没有人知道你的事情了,你不要侥幸,这个世界,总是有一双眼睛盯着你,你无处可逃。”
后面这句话,当然,也是说给我自己听的,我杀了那么多人,也总有一天会有报应的。我没有瞎说,我说的是实在话。
兔子哽咽道:“你,你把我送到公安局去吧,我认罪。”
我说:“别做梦了,我知道你们这些纨绔子弟,送到公安局,你就可以逃生了。”
兔子哀求道:“你放了我吧,你要多少钱,我都可以给你,我老爹是做房地产的,家里有的是钱。”
我踢了他一脚,说:“放你妈的屁,钱是什么东西?你以为你有几个臭钱,就可以为所欲为?”
兔子说:“那,那,你要怎么样。”
我笑出了声,说:“告诉你吧,我不会把你送给警察,也不会要你一分钱,我只想和你玩个游戏。”
兔子说:“游,游戏?”
我点了点头说:“是的,我们来玩个游戏。”
兔子说:“什,什么游戏?”
我想了想说:“你等等。”
我打着手电走进了一栋别墅。过了会,我回到了兔子身边。我把一根死人的股骨头放在他面前,晃了晃,说:“我们来玩个游戏,我把这根死人骨头藏起来,三次,如果你找到两次,就算你赢了,你开车把我撞死,我死后你把我放在车上,一把火烧化了我,你可以脱身,以后你怎么样,和我屁关系都没有。如果你只找到一次,或者一次都没有找到,那么,你就认命了,我开车撞死你。你说怎么样?”
兔子见到我手中的死人骨头,已经吓得浑身瘫软,眼睛直勾勾地望着我。
我说:“怎么样?是死是活,随便你。”
过了会,他缓过了神,说:“我,我和你玩这个游戏。”
他这话一出口,别提我有多高兴了。
我说:“那我们就开始游戏。第一次,我藏死人骨头的范围在整个别墅区,给你半个小时的时间把它找出来,找不出来的话,就算你输。”
他无奈地点了点头。
我进入别墅区,藏好死人骨头,走出来,用剔骨尖刀割断缠住他手脚的胶带,说:“去找吧,你不要想逃,你逃不掉的。”
他战战兢兢地朝里面走去。
我说:“回来!”
他回过头,可怜巴巴地看着我。
我说:“拿上手电,否则你怎么找。”
兔子去寻找死人骨头时,我在烤火,抽烟。
我真不怕他逃跑,他怎么能够跑掉呢,我像狗一样的鼻子可以闻到他身上的酒臭,就是他跑,我也可以追上他,我连狗都可以追上,我这辈子不去当短跑运动员,真是糟蹋了。你说我吹牛,哈哈,那就吹牛吧,我不喜欢和别人争论,很多事情根本就用不着争论,只有傻逼才会成天和别人争论。
半个小时,三根烟工夫就过去了,很快。
兔子果然没有跑,他回到了我跟前。
我笑了笑说:“第一回,你输了。第二回,就不让你那么辛苦了,我把死人骨头就藏在那两栋别墅里,你找到算你赢,时间给你二十分钟。”
我藏好死人骨头,继续烤火,抽烟。
二十分钟很快过去。
他还是没有找到死人骨头。
他输了。
兔子跪在我脚下,苦苦哀求:“大哥,你放过我吧,我错了,真的错了。”
我说:“愿赌服输,你认命吧。”
我一拳将他击倒,他真是不堪一击,而且连反抗的想法都没有,是恐惧先把他击垮了,所以勇敢是多么重要。我把他绑在一棵树上。他浑身颤抖,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了,睁着那双惊恐的桃花眼,直勾勾地望着我。我从腰间的皮带上抽出了那根死人骨头,冷笑着说:“你看见了吗,死人骨头就在我身上,你怎么能够找到。也许你会说,反正我要你死,为什么还要玩这个游戏。我回答你吧,否则你死不瞑目。我是要让你经历从希望到绝望的过程,让你体会到那女环卫工人之死是多么的残忍,当初,那可怜的女人没死前,也充满了活的希望,她希望你救她,可是你把她那一线生存的希望给碾碎了。你没有给她活的机会,同样,我也不可能给你活的机会。明白了吗?”
兔子大口地喘着粗气。
我说:“你知道死亡是什么吗?死亡就意味着你的一切都消失了,此时,你一定怀念那花天酒地的时光,你死后,没有美女会让你玩弄了,没有美酒让你喝了,没有好车给你开了…一切都没有了,没有了…我要挖出你的心,看看是什么颜色…”
他的身体筛糠般剧烈抖动。
寒风呼啸。
我上了车,启动。
我开着车,朝他直撞过去。
我听到他最后一声哀嚎随风飘散。
是的,我杀了他。你说什么?警察抓我。我不怕他们抓我,要是抓住我,毙了我,我该高兴才对,活着有什么意思。可是,我还是要捉迷藏,对,和警察捉迷藏。我不能那么轻易地让他们把我抓住,我还得多剥几只兔子的皮。第二天,我把手机里的照片打印出来,匿名寄给了公安局,让他们知道,是谁杀了女环卫工人。他们根据我提供的线索,找到了那辆红色宝马跑车,它还停在那小街的路边。他们没有找到那只兔子,以为他畏罪潜逃了,还发出了通缉令。
哈哈,让他们慢慢通缉吧。
我安然无恙,还是继续开我的黑车。
什么,我是编故事的高手?不写小说可惜了?
晓洁,你是在骂我哪,写什么狗屁小说,你说现在那些狗屁作家,成天哼哼唧唧的,写的什么狗屁玩意,还装牛逼,仿佛离开了他们,地球就不转了。以后别在我面前提写小说,再提我生气,你可别惹我生气,我生气了,也许就把你杀了。
当然,你如此善良,我怎么忍心杀你。

第十九章 姐姐,我送你上天堂(1)

花荣一般不会主动找白晓洁,但是她找他,他不会躲避。
白晓洁清楚自己爱上了这个黑车司机。
白天上班还好,工作可以让她控制自己在心中野草般滋生的情绪。自从杨红和赵露的乳头被割后,安生了许多,也没有再折磨她。白晓洁还是做她的市场调查,那新产品上市的策划案,赵露也没有再提。白晓洁是个工作认真的人,认为自己必须对得起这份工资,这也是她做人的原则,要得到,就要付出,这个世界没有免费的午餐。
可是,到了晚上,白晓洁独自回到家里,就会情不自禁地想起花荣。
花荣脸上的笑意——有点邪气,却那么真实,温暖,亲近;他修长的手指——那不是杀人的手,同样温暖,在她身上游动时,倾注了情意;他的唇——有种特别的热度,尽管他只吻她的额头,也可以感觉到通向全身的电流…
白晓洁希望每个夜晚,他都陪着自己,和她一起吃饭,一起玩,一起躺在床上,她不希望他离开,他离开时,她的心就被带走了,留下空空的躯壳。白晓洁还喜欢听他讲杀人的故事,尽管有时害怕得发抖,可还是喜欢听,那些杀人故事从他嘴巴里讲出来,别有一番风味,也许,她搞不清楚自己是被他的人迷住了,还是被他的杀人故事迷住了。
白晓洁从来没有对一个男人如此迷恋过,包括阿南,那些像虾米猪头那样的男人都是过客,不值一提。
对阿南,只是一种迷离的飘渺的恋情,美好伤感而又不可企及。
花荣给她的是安全,依靠,还有快乐和寄托。
这天,白晓洁回到家里,听到厨房里有细微的声响,心里喜悦顿生:是不是花荣在厨房里给她弄好吃的?
花荣烧得一手好菜。特别是会煲各种各样的汤。他给她做过几次,白晓洁觉得自己长那么大,从来没有吃过如此好喝的汤。每次喝完汤,她就会痴痴地望着他,说:“真好喝呀。”花荣就笑着说:“你喜欢的话,我就经常给你做。”白晓洁喜形于色:“真的?”花荣说:“真的。”花荣从来没有说过“我爱你”三个字,可是,白晓洁感觉到了爱。她想,爱也许就是一个男人愿意用心地给你煲一碗汤,就这么简单。
能够喝到一碗他煲的汤,白晓洁内心就会十分满足。
她不是那种要得很多,有事没事都发嗲的女子。
白晓洁进了厨房。
厨房里什么人也没有。
那细微的响声也消失了。
她突然很想给他打个电话,想了想,还是没有打。不是有什么要紧事,她也不会给他打电话,他要生存,要开黑车。尽管如此,白晓洁还是渴望他突然出现在自己面前,俯下身,轻轻地吻她的额头。
邻居的孩子又在弹钢琴了。
那钢琴声就是噪音。
白晓洁觉得难听死了,让人心烦意乱。
她见过那弹钢琴的男孩子,有一张苍白的脸,也有一双阴郁的眼睛。
白晓洁当然也见过男孩子的父母,男的大大咧咧粗俗不堪的样子,女的看上去有点品味,却显得刁钻。白晓洁不知道那男孩子是否喜欢弹钢琴,更不知道他父母亲为什么要他谈钢琴。现在很多人,总是逼迫孩子做些他们不喜欢做的事情,把他们的心囚禁起来,不让他们自由飞翔。
白晓洁叹了口气,自言自语道:“我想这些干什么?我是不是有病?我应该想的是花荣,此时,他在干什么?他有没有吃饭?是不是出去拉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