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笑闹着走上楼。

躺在自己床上的时候,林妙不自觉地想起了知秋的话,不由得感叹:现在的孩子真是不得了,才十几岁就什么都懂,最要命的是,那么理所当然地认为单身地漂亮女人就肯定有野老公。

林妙心里打了一个突,夏琼在外地名声实在不好,虽然那些都是陈年旧事,自从她当上副局长,又上了一点年纪后,似乎收敛了许多,可一个本质放荡的女人,真地能做到洁身自好吗?

要是她有个固定的情人,或干脆嫁人,她和夏以南之间什么问题都解决了,夏琼自己也得到了幸福不是?她是夏以南的妈,她得到了幸福,他们才能真正幸福。

问题是,谁也没法强迫夏琼,甚至连建议都必须小心翼翼,同时格外注意用词的技巧性,夏琼那种阅人无数,历尽风波的人,很难再相信一个人。而且她的性格也应该是很要强很独立的那种,要是她肯依附于人,光凭她的长相,很多很多人抢着要的。她年轻的时候没嫁,老了老了反而嫁人?

怎么看,这都是个不可能完成的命题。

正胡思乱想,突然电话响起,林妙看是欧阳的电话,马上接起,可是电话那端传出的却是吵闹声:“你要干什么?”

“何必明知故问?你又不是没干过。”

“我现在不干了,其实以前我也从没愿意过,每次都是你强迫我的!”

“都是我强迫你的呀?没办法,我就喜欢这调调,我就喜欢看你在我身下挣扎,知道我为什么总忘不了你,换了别人就容易厌弃吗?因为他们很快就会乖乖地听我摆布,甚至喜欢上了我的花样,我不陪他们玩他们还不爽呢。可是这样我就索然无味了,我可不是给他们提供享乐的,我才是他们的主宰,他们只是给我享受的工具。所以,你只管大声骂,大力地挣扎吧,你反抗得越激烈,我越喜欢,哈哈。”

林妙大概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可是,欧阳家离她家那么远,洪江又是大老板上司,即使很近她也不敢过去当“护草使者”啊。紧急思考了片刻后,她拨响了欧阳家的座机。

座机也只唱了半句歌词就被人掐了,林妙无计可施,只好硬着头皮打了110。然后自己如缩头乌龟般躲进被子里。

也不知道这样处理对不对,要是警察辛辛苦苦上门抓小偷,结果只看见两个光屁股的男人,他们会怎么想?林妙不是不知道这个办法不妥,可是真的没有别的办法了。

还有一个问题是:欧阳是有意向她求救,还是无意中按响了她的手机呢?

大概半个小时后,问题有了答案:“谢谢你,他走了。”

“那你有没有被他…”林妙都不知道怎么问了。

“有,在警察来之前就已经被他…这一点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警察来了,我只是想借此向他表面态度,让他以后别再纠缠。”

“你就不怕他炒你鱿鱼?”

“不会的,他虽然有很多怪癖,有时候也很可怕,但不是没脑子的人,相反,他比绝大多数的人都聪明。聪明人分得清公私,不会因私废公的,”

“那就好。”

林妙关掉手机躺进被窝,人却比先前更清醒了,几乎毫无睡意。欧阳那么明白地告诉她,在警察到达之前,他已经被怪物老总那啥了,但他认为这并不重要,话外之意也很好理解:他们本来就是老情人,那种事对他们也只是家常便饭,多一次少一次有什么区别?他只是想借警察上门向他表明态度:我们玩完了,你以后别再缠我。不然我报警抓你。

林妙以为自己多少会在乎欧阳和怪物老总之间发生那种事,可不管是刚看到他那条短信的瞬间,还是这会儿清醒地反思,她都没有一丝吃醋的感觉。

为什么?他们平时那么暧昧,现在欧阳当面承认“失身”,她竟然没什么感觉?

只能说,暧昧和爱情完全是两回事。

真爱一个人,会心存畏惧,会患得患失,反而没办法那么自然地打情骂俏、嬉笑怒骂,没办法成天暧昧,却又井水不犯河水地在一个屋里和平共处。
第一百二十八章 欧阳难逃魔爪
上班后,日子重新变得忙碌起来,可是林妙还嫌不够忙,又缠着欧阳接了一点私活。每天晚上拖着疲累不堪的身体回到家,差不多一洗完就直接倒在床上呼呼了。

这是她刻意求来的生存状态:要么忙死,要么睡得像死猪,总没空去想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慢慢的,人就沉静下来了,觉得一切都时过境迁,不再那么撕扯心扉。

淡定啊淡定,虽然这个词已经被用得太滥而沦为庸俗,她真的很喜欢。

日子如流水,一转眼就过去了两个月,夏以南没再找她,她也没找夏以南,就连去学校上课都分开行动。总之,整整两个月时间,他们没有任何交集。

分手了吗?也许是,也许不是,反正时间自会给出答案。

某天,她稍微回家早一点点,就见欧阳老兄呆呆地坐在沙发上,一脸的苦大仇深,电视机虽然开着,他的眼睛却没有焦距,不知道散落到哪个异时空去了。

“怎么啦?”林妙走到他身边坐下,伸出手指在他眼前晃了晃,好让失意人儿聚焦。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啥?突然没头没脑地冒出这样一句话,把林妙给逗乐了:“我亲爱的经理大人,你在打什么哑谜呀。”

欧阳皱着眉头揭开谜底:“洪江让我陪他出国考察。”

原来如此。林妙嬉皮笑脸地说:“能出国是好事啊。只不过,就你们俩吗?再没有其他随从人员?”

“就我们俩。”

“这可就有点那个了,他故意地吧,是不是我上次叫110的事刺激到了他,他决定带你到国外培养感情。你想啊,你英文那么烂,即使是所谓的国际都市纽约,也跟那鸟不生蛋的不毛之地没区别。你变成聋子和哑巴,只能凡事依靠他。”

欧阳烦躁得直抓头:“那次110上门后,他的确消停了一段时间,我还以为他终于对我死心了。正准备调整心态,好好和你发展,从此走上正途。可现在看来,他根本没打算放过我,只是想先稳住我,再慢慢想办法一举歼灭。”

“歼灭”二字让林妙莞尔。但看欧阳那么难过,她还是努力忍住笑安抚:“也许真的只是出公差呢,你别想太多了。你也说过。洪江很花心,情人众多,前阵子还为了一个新宠差不多和你掰了,现在怎么又突然想起来吃回头草呢?”

欧阳冷笑一声道:“他那种神经质的人,时好时坏,喜怒无常,谁搞得懂他的心。”

“我看他对你倒是真心呢,不然也不会下那么大地功夫。”别恶心我了。首先。他没有心;其次,有我也不稀罕;最后的最后,我想回归正常生活,不想再跟男人纠缠了。”欧阳说得很利落,显然是早就想好了的。

这是他第一次很正经地向林妙表明态度,平时虽然也说过类似的话,但多是嘻嘻哈哈。半真半假的。

欧阳认真。林妙就慌了。她和夏以南的事到现在都还没彻底落幕,还悬在那里。她真的不想再跟欧阳发生什么了。本质上,她是个单纯的人,只想要安宁的生活,不想把事情弄得太复杂,那样会很累地,也没多大意义。

不过,一个同性恋男人想要“回归正常生活”,怎么说都是好事,有点改邪归正的味道,作为朋友,她理当表示支持:“这很好啊,只要你摆脱这个洪江就行了,除了他,你好像也没别的男人了。”

欧阳苦笑:“还别地男人?有这一个就够呛了,被他折磨了好几年,都不知道是怎么熬过来的。”

“你们在一起几年了?”林妙好奇地问。

“七年,从我20岁进这家公司开始。那时候的新锐还只是个十几人的小公司,连办公室和办公椅都是租来的。”

林妙不觉心惊,七这个数字有点邪乎,男女之间所谓的“七年之痒”,给人以渡劫的玄妙感。如果一对情侣或夫妻能熬过七年而依然相爱,多半能恩爱到老。欧阳和洪江已经过了七年,以洪江那样的花心狂妄之人,居然能在七年之后还处心积虑带欧阳出国以制造独处地机会,事情本身就很说明问题了。

不过呢,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林妙又觉得洪江的情分实在有限:“你是公司的元老,又和老总关系密切,怎么他没提拔你当副总,只是给了个部门经理呢。”

欧阳告诉她:“我当过的,有一次跟他大吵一架后,我主动提出下来做部门经理,好离他远一点。当副总的时候,和他在一层楼办公,经常被他骚扰。”

“做部门经理还不是一样啊,我第一次进你办公室的时候就觉得奇怪,怎么是孤零零地一间,跟广告部的大办公室离得那么远。后来才想到,那是洪江故意安排地,为地就是好骚扰你。除非你离开新锐,否则你躲不开他的。”

“这点我也知道,不过隔了几层楼,多少强一点,最起码没那么方便吧。以前我地办公室就在他隔壁,他一天进进出出好多趟。”

“进进出出好多趟?真羡慕你们如此恩爱!”林妙捂住嘴狂笑。

欧阳简直无语了,眼睛瞪了老半天,才伸出手替快笑岔了气的人拍着背,嘴里无奈地说:“女孩子要CJ一点。”

林妙笑过后又问:“我很好奇,他这次怎么不带新宠去,要带你这个已经秋扇见捐的旧人呢?”

欧阳也懒得计较她的用词了,老老实实地回道:“听说他们分了。他每次都这样,有了新人就不理我,等跟新人腻歪了,又回头把我捡起来,七年之间,同样的戏码他起码玩了十几回了。”

林妙仔细研究他的表情:“你在吃醋吗?”

“为他?那大头怪物?我只是气愤而已,他把我当什么了。”

“当大老婆吧,男人不就是这么对原配夫人的吗?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搭上了新欢,好好玩一阵子,腻了,再回家陪老婆,同时养精蓄锐,等待下次艳遇。”

“我都这样了,你还净取笑,往我的伤口上撒盐。”欧阳不依地嚷。

看他的眉头都快皱成小山了,林妙也收敛起玩笑的表情,和一起商量对策。

可是这件事,光他们俩商量有什么用呢?决定要不要去的是洪江,欧阳只有被动承受的份,因为洪江祭出的是“公事”牌,欧阳连拒绝都不好开口。大老板要带手下去国外公干,再正当不过的行为,除非欧阳病得卧床不起,否则没法回绝。

那么,装病?林妙在心里不屑地笑,这个绝招,也只有夏琼那样的女人才使得出来。

第一百二十九章 转机
胳膊终究拧不过大腿。尽管欧阳的胳膊不见得比洪江的大腿细,可打工仔是没法跟老板角力的,吵到最后,他还是乖乖地跟洪江出了国。

欧阳走的第二天,许久未曾露面的夏以南按响了他家的门铃。

当从猫眼里看见夏以南那张既熟悉又陌生的脸时,林妙简直傻掉了。此君不过一小公司老板,平时的交游也未见得特别广阔,怎么消息这么灵通,欧阳前脚刚走,他后脚就登堂入室了?

本来想装家里没人不搭理的,可架不住他不停地按门铃。

气极了的林妙猛地把门拉开,叉着腰当门而立,瞪圆了眼睛说:“你到底有完没完,耳朵都快被你吵聋了。要是家里没人呢?你也死按门铃,直到邻居向警察投诉?”

门里的人扮黑脸,门外的人笑意盈盈:“当然是知道你在家我才按的,你下班回来的时候,我就在楼下的车里等着,亲眼看见你上来的。”

“好吧,请问您大驾光临有何贵干?”

“我妈今天跟她男朋友出去度假了,我亲自安排的,连饭店都是我给他们预订的。”

“什…什么?”她大惊。

“我说,我妈跟她男朋友出去度假了,她攒下了半个月的年假,我赞助了旅游费。今天下午刚把他们送上飞机,然后我直接开车到你这里来了。”

林妙把他让进门。烧水。泡茶,酝酿半晌后,问出地第一句话是:“她男朋友没钱旅游吗?还要你赞助。”

虽然孝心可嘉,可掏钱请母亲旅游是一回事,请她男朋友又是另一回事,那男人不成老白脸了?吃软饭都吃到人家儿子头上去了,真不象话。

这人也是奇怪,林妙明明很讨厌夏琼地。可听到有男人吃她的软饭,又替她不值。

“不是有钱没钱的问题,我请,是我的心意。”见林妙还是一脸郁闷,夏以南笑着说:“你放心,我妈多精明的人啊,一辈子只有她占男人便宜的,这个男人也是,据说家底很丰厚。当然这些不在我考虑的范围内。我只要我妈开心就行了,就算贴点钱也没什么。你是没看见我妈,最近她每天笑眯眯的。做饭地时候还唱歌呢,这么多年来,我第一次看见她这么开

林妙也真心替她高兴:“老房子着火了,是没救的,所以有些极品黄昏恋,比初恋还惊心动魄。我只是好奇,这人是怎么来的?不会是你介绍的吧。”

夏以南摇了摇头:“我倒是想呢。自从上次跟你谈过后,我没敢再打扰你。因为我不想看你那么矛盾痛苦。我对自己说,这次我一定要等真正解决问题之后才去找你。但我妈这个男朋友不是我介绍的,我只是鼓励她多出去走动,多结交朋友。我不是跟你说她加了一个驴友群吗?这个男人就是驴友自驾游中认识的。”

林妙沉吟道:“有车能自驾游,想来也穷不到哪儿去,你妈辛苦了半生,也该享享福了。不过还是要小心一点。现在的骗子段位高呢。行头也准备得足,你妈攒点钱不容易。给男人骗去了就太不划算了。”

夏以南说:“我会替她把关的,这次他们出去,我也只是给他们预订房间而已,其他的开销还得他们自己掏。”

林妙还是不放心:“那你问过没有,是你母亲掏还是那男人掏?”

夏以南好像不怎么介意:“没问,就算是我妈自己掏,她地钱,她爱怎么用怎么用,钱若能买来快乐也是好的。”

林妙突然意识到了什么:“你妈妈的这个男朋友,是不是比她小很多?”

“没有很多,比她小六岁。”

小六岁,还不算很离谱,但也够小了。不过想来,他妈都快五十岁地人了,要是再找个比自己大的老头,只怕连出游的精力都没有了,还怎么陪她玩?

两个人就这样坐在沙发上聊着,直到林妙无意间瞟到壁上的挂钟,才发现他们居然聊了三个小时,而且聊得最多的,还是夏以南的妈妈。

这一次,她没有怨怼,也没有任何的讥讽之词,而是很热心很诚恳地和夏以南一起分析夏琼和那个男人在一起的可行性和幸福预期值。对可能遇到地问题,比如,男方有吃软饭的嫌疑,表现得比夏以南还警惕和愤慨。

聊到最后,夏以南握住她的手说:“对不起,以前都是我的错,我总觉得你对我母亲有成见,对我们母子关系有误解,甚至故意歪曲。到现在才发现,其实你很关心我母亲,只要她不把你放在对立面,你就会和我站在一起,把她当自己的母亲来爱护。”

林妙也做自我检讨:“别说对不起,要说错,我也有错,又任性又冲动,有时候说话很伤人的。”

夏以南更羞愧了:“没有,你会那样反应很正常,又不是忍者神龟。总之都是我的错,是我把事情弄得一团糟,害你受了许多委屈。你放心,以后再也不会了,要是我妈妈跟这个男朋友相处得好地话,我愿意出钱给他们举办婚礼。”

“别”,林妙朝他摆了摆手:“孝顺没错,但孝心也不能滥用。你是男人,应该比我更了解男人地心理,对容易到手的东西总不珍惜,女方太举动,会给人犯贱地感觉。如果连婚礼都是你操办的话,那男人表面上可能会很感动,心底里,只怕不见得。”

“你的意思是,娶得太容易了,他反而会对我妈不好?”

“有可能哦,你别小看了人的劣根性。”

“还是你理智。”

“因为那是你母亲,你在考虑问题的时候容易感情用事,没我冷静罢了。”

两人越谈越融洽,一直到时针指向11点,林妙才催着他说:“很晚了,你该回去了。”

夏以南满眼期待地问:“我,今晚能住在这里吗?”

“不能!”她回答得很干脆,没有丝毫转圜余地。

“为什么?你还不肯原谅我?”他又是气馁又是不甘。

林妙耐心地解释:“不是这个问题。这里是欧阳的家,人家不要房租让我白住已经够义气了,我也不能太过分,把男人带到家里过夜。”

如果只是这样,那倒好办。他马上提议:“我们回锦绣园,好不好?”

可惜她还是一口拒绝了:“不好,那里两个月没人住了,墙上只怕都结蛛网了,怎么住?”

“这些你不用管,我负责打扫就是了。”某人可是兴致勃勃,热血沸腾,而且全身的血液和能量都集中在某个部位,再不浇浇水要冒烟的。“还是不要了,我们也别稍稍解冻就迫不及待地上床,太突飞猛进了不是好事,容易掩盖诸多问题,造成虚假繁荣。我可不想再重复分手、复合、分手的滥俗戏码。”

踢到铁板的感觉让夏以南恨不得扑地啃土,可脸上还得陪笑,声音还得温柔甜蜜:“不会的啦,以前我们会那样,是因为我妈妈从中作梗,现在她自己有了归宿,不会再干涉我们了。”

奈何他急得要死,人家不急:“还是慢慢来吧,先把你妈妈的事彻底解决好了,再解决我们的。”

深呼吸,再次深呼吸;耐心点,再耐心点,反正来日方长,你总有一天会落到我手里的,他努力做心理建设,然后艰难地咽下口水说:“那好吧。要不,我们跟妈妈同一天结婚吧。”

“亏你想得出来。”林妙看着他直笑。

“我怎么觉得这是个再好不过的构想呢。”提的时候只是灵机一动,说出口才发现自己真的很喜欢。

林妙也没明确反对,只是说:“到时候再看吧,还早呢,即使按我们的半年之约,也还有好几个月,你妈妈跟那个男人也不知道有没有结果。你妈不比我,女人年纪越大越经不起折腾,你要多观察,多打听那男人的底细,然后再做决定。”

夏以南感动地说:“谢谢你,我妈妈有你这样善良体贴的儿媳妇是她的福气,你放心,总有一天她会发现你的好,也会对你好的。”

林妙在心里叹息:只要她不找我的麻烦就谢天谢地了,哪敢奢望她的好。
第一百三十章(终章) 爱是认识自我的过程
送走了夏以南,林妙慢慢坐回沙发,脸上浮起了微笑。

今天见面的感觉比她预想的还要好。

分开的这两个月,她没有一天不在反思自己和夏以南的关系。他们自交往以来的每一个细节都在她脑海中反复映现,她的心也在甜蜜与忧伤中不断变奏。但有一个认知却愈发清晰:她是爱他的,是真的爱。

如果不爱,或如果不够爱,他母亲制造的阻力就是致命的,她会潇洒地转身离去。反正也没多爱,为什么要留在他身边受那些煎熬?唯有真爱,才能让她义无反顾地付出。

但即使如此,她也咬紧牙关,没有主动去找夏以南,而是静静地等着他回头。她相信他一定会回头,因为他也爱她,而且,他比她更固执。

坚持是他最重要的品质,准确地说,是遇到她之后,他身上体现出来的最重要的品质。

夏以南自己也说,在她之前,他交过不只一个女友,但每次都被他母亲破坏了。那时候的他为什么没有坚持?如果他肯死缠乱打,相信凭他的条件,是能留住人的。

林妙大胆地推断,在夏以南心目中,她是与众不同的,所以这一次,他无论如何也不肯放手。

“不肯放手”不是一句话,而是一种姿态,要付诸行动才能展现,林妙等的,就是他的行动。

让林妙感到欣慰的是,在接近分手地边缘,她和夏以南的想法终于达成了一致:想要复合。必须先解决他母亲的问题,光在他们两个人之间兜圈子是没用的,兜来兜去都只是在原地踏步,因为问题根本不是出在他们两个人身上。

而夏以南觉醒之后,行动力是惊人的,居然在两个月之内让他母亲跟一个男人去度假。

林妙相信,事情远没有他讲述的那么轻松容易。首先,要做通夏琼的思想工作就是一个很艰巨的任务----在她看来,几乎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以夏琼地敏感和对儿子的依赖。夏以南劝她“找男人”本身就可以被解读成背叛和抛弃。

林妙甚至可以想象得出当时的情景:

夏琼眼含热泪质问自己心爱的儿子:“你是不是嫌弃妈妈,不想要妈妈了?”

做儿子的只能死死抓住一点:“怎么会呢?我只是希望你幸福。”

夏琼会马上表示:“只要小南不离开妈妈,妈妈就已经很幸福了。”

夏以南接下来必须费尽口舌让她相信,他不会离开她,她永远都是他最爱的妈妈,但他会结婚,会有自己的生活,不可能经常陪在妈妈身边。能经常陪着妈妈跟她亲密相依的,是她的爱人而不是儿子,儿子则是她媳妇的亲密爱人。

要是这些还不能让她妥协。那他只有使出哀兵政策,比如,如果她继续如此,他只好一辈子不娶,当个老光棍算了,因为没有哪个女人愿意嫁进一个畸形地家庭。

而在夏琼好不容易跨出第一步,开始跟外面的男人交往之后,他更紧张了,要打听那男人的底细,要密切关注事情的进展。要出钱赞助他们旅游…

想到这里林妙不禁失笑,夏以南对待母亲恋爱的态度,不像是个儿子,倒像是个爹。不仅包打听,还包活动经费,口口声声“只要母亲快乐。贴钱给那男人都无所谓”。有子如此,夫复何求?夏琼没遇到一个好丈夫,却真的生了一个好儿子。

所以林妙也改变策略,不再钻牛角尖把自己放在夏琼的对立面,而是自动自发地以她的保护人自居。

事实证明,效果是显著的。

要得到一个人的心,其实有一个捷径:投其所好,爱其所爱。

这个办法用在夏以南身上尤其有效。因为。他本就是爱她地,也就很容易接受她的示好。

他爱他妈妈。那她也跟着爱好了。时时刻刻站在他妈妈的立场上考虑问题----不管真心或假意。她替他妈妈考虑了,他自会替她考虑。男人总是喜欢保护弱者的。以前,她口不择言攻击他妈妈,攻击他心中纯洁无瑕的母子情,他愤怒,他反击。如今,她反其道而已,呵护他“柔弱”的妈妈,和他一起为他妈妈地幸福出谋划策,他感动,他心折。

婆媳之战,从来不是斗勇,而是斗智。谁逞强斗狠,谁就失去了她们共同爱着地那个男人的心。

第二天早上,林妙神清气爽地出门,却在看见一个人的时候怔住了,她冲过去问:“你怎么还在这里?千万别告诉我你昨晚没回去,就在这里守了一夜。”

他笑着说:“我本来就在这里守了一夜啊。”

“为什么?”昨晚他们谈得那么投机,而且也正式恢复了邦交,就差举行剪彩仪式了,他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回去了家里也没人,一个人孤零零的,还不如在车里睡,至少离你近一点。”

林妙露出恍然的神情,原来,这个在母亲恋爱时表现得像爹的人,另一面竟如此的孩子气。他怕孤独,喜欢与人相依。过去地几十年,他与母亲相依,所以他离不开她。如今,母亲有了别地男人,他“被抛弃了”,所以必须找一个新的对象和他相依为命。

林妙很高兴自己是这个人,她走上前去拉开车门说:“载我去公司,我看能不能请一天假。”

“干嘛?”

“陪你睡觉。”

他以为自己听错了:“什么?”

“我说,专门请假陪你睡觉。别想歪了,是真地睡觉。”

“放心,我不会想歪的,我们只是睡觉而已,嘿嘿。”

夏琼不在的这半个月,她会天天和夏以南在一起。半个月的时间建立起来的熟悉感和亲情,也许无法跟二十八年相比,但以她对夏以南的了解,一旦他依恋一个人,这份情感只会日益加剧,每一天都比前一天陷落得更深。

你是我的了。看着专心开车的他,林妙在心里默默地说。

世上没有完美男人,正如我们自己也是不完美的。如果真的喜欢一个人,觉得他的优点多过缺点,又或者,那些缺点是可以克服的,那就不要轻言放弃。

女人的青春是短暂的,丢了一个,下一个真的会更好吗?就算未来的岁月中可能会出现近似完美的男人,可是那个时候,也许我们已经蹉跎了青春,再也没有能力去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