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另类小说上一章:北京我与天堂一步之遥/美国恋人
- 另类小说下一章:婚然天成
初月大军逼近雪狐族领地的过程轻易得让人难以置信,但当绯红色的大雪纷扬而下,来自妖族的惩罚才刚刚开始。雪住后,致命的瘟疫在初月部族的营地里蔓延肆虐,琰,那个统治着极北之地,拥有无上尊崇与威严的雪狐族君主,便用这样一种无声无息又撼人心魄的方式,冷酷地迎击了来犯之敌。
站在一天一地的殷红里,如同置身血流漂杵的地狱,我忽然觉得茫然,深深的倦意萦绕心头,甚至第一次开始反省自己对她的纵容。
但我最终没有硬下心肠阻止这一切,也没有离开,初月部族此时已成为整个妖界的敌人,退却便意味着死无葬身之地。更何况,我终究还是见不得她无力伏在我肩头的样子,
她的眼泪是我永生永世也无法挣脱的枷锁,曾经如此,现在如此,将来也如此。
当那个叫做云歌的男子站在我的面前,我几乎已经忍不住要冷笑,这世上有些人注定无法装扮成别人的样子,因为他们与生俱来的光芒,不是一袭长衫,一片轻纱,或者一个巫医的名号就能遮掩住的。
“离开这里,回到你们来的地方去。”云歌如是说。
尊贵的雪狐王琰陛下,在重创了他的敌人之后,又试图做着最后的拯救。
我至今并不憎恨他,尽管他将我此生唯一爱过的女子推入牢狱,尽管在此后漫长的岁月中,雪狐王族成为我魂牵梦萦的最重要的对手,但凭心而论,我仍然折服于他的气度和坦荡。
能亲手拯救敌人生命的人,不应该被憎恨。
作者有话要说:承蒙诸位捧场,入群的人越来越多了,天绯暖人间群眼看着就要满座,所以又新开了个天绯暖人间的贰分舵,69010864,敲门砖:不想当厨子的裁缝不是好司机,在此多谢滋迦润济,也欢迎有兴趣的宝贝儿加入
第69章 莫伤离长生劫(下篇)
极北之地的夜风凛冽入骨,荒烟蔓草间,她安静地坐着,远处,雪狐王琰的背影已经湮没在苍茫的暮色中。
妖的悲悯最终遏止不住人的*,决战已迫在眉睫,而对于我来说,这原本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王帐里炭火燃得正暖,她的指尖却冰凉如玉,我默然地将她轻放在床榻上,想要转身离开时,却被她拉住了衣袖。
“最后一个晚上,你都不想陪着我么?”
我至今不清楚,她所谓的最后一个晚上,是指决战之前的最后一个晚上,还是我们两人的最后一个晚上,也至今没有机会再问。当她柔软的嘴唇吻上我的胸口,所有事情都变得无关紧要。
我们在铺着雪白兽皮的卧榻上缱绻纠缠,耗尽最后一丝热情和体力,心中的惆怅无法言喻,却也因此而变得更加疯狂,不知过了多久,我拥着她沉沉入睡,隐约之间,有冰冷的液体进入口腔,芬芳清冽,蚀骨*。
忘乡……
我没有惊诧或者愤怒,那毫无意义,当深深的醉意伴着唇齿间柔润而微苦的酒香袭来,我睁开眼睛,无声地望着她。
血红色“忘乡”在剔透的白玉盏中摇荡,她的眼眸温柔如春水,又莫名地让人觉得悲伤。
“睡吧。”她说,“等你睡醒的时候,一切都会不同。”
冰凉的吻落下来,轻轻印在我的额头上,我想揽她入怀,却发现连抬起手指的力气都已经消失殆尽。
于是我只能看着她走出王帐,现在想来,便如同看着她走进地狱。
“我在马厩里给你留了东西,如果明天我回不来,你就去看看吧。”
挑帘而出的时候,她回过头来,嫣然一笑。轻浅的笑容印在我因“忘乡”而逐渐模糊起来的意识里,也印在此后数千年乏味而漫长的岁月中。
那是我最后一次看见她的微笑。
……
当旭日初升,晨光普照万物,我在初月部族空旷的营地上逡巡,四顾无言。
说空旷也许不那么确切,除了她之外,几乎所有的人都还在这里,只是被夺走了呼吸和魂魄,变成一具具泥土朽木般毫无生机的尸体,僵冷地横陈在雪原边界广袤而沉寂的山野间。
用诸如“屠场”或者“地狱”之类的言辞,已无法形容那样的惨烈和凄凉。
两行殷红的足迹孤独沿向远处,像是每一步都浸透了鲜血,那是噬魂之术用到极致时才会有的颜色,她将整个部族的力量集于自身,也毁去了作为人类的最后一丝情感和牵绊,或者说从昨夜开始,她已幻化成魔。
我朝着雪原的方向飞驰,却不知道此去到底要做些什么。
加入一场战斗?
拯救一个女子?
抑或,挽回一段注定难以挽回的宿命?
但我最终什么也没有做到,当天空中彩云奔涌,刻满上古图腾的青铜色巨门在雪山绝顶缓缓洞开又悄然关闭,我顿住脚步,心绪如万年死水般沉寂无波。
一切,都太迟了……
此役之后初月部落在南方的残余很快被妖族剿杀殆尽,盛极一时的人类族群自此从世上销声匿迹,雪狐王族仍旧固守着极北之地,洪荒之门的神话对于他们渐渐变得讳莫如深,而长风族,我的父亲和家人们,却在某个我不知道的日子里悄然迁离了西方的领地,用一种无声而决绝的方式抛弃了我,也躲避开整个世界,至今再没有半点音讯。
我并不伤感,只是有些奇怪,原以为我那尊贵而爱惜羽毛的父王,必然会以雷霆之怒来惩罚甚至铲除掉我这罪无可恕的逆子。
果真如此,倒也清净了。
在初月族营地的马厩里,我找到了她留给我的“东西”,一个刚出世不久,漂亮的婴儿。
如果我没有记错,这应该是军中厨娘的孩子,父亲于数月前战死,母亲也在那场突如其来的瘟疫中染病而亡,他是整个族群中最晚来到这世间的人,现在,却又成了最孤单的一个。
我不知道她在杀死所有的人以后,为什么要独独留下他,是想延续初月部族的血脉,还是因为他赤条条而来,身上没有任何可以夺取的东西?
但这也并不重要,既然是她留下来的生命,那就让他在世上生根发芽吧。
我抱着他离开,身后,熊熊烈焰漫过尸横遍野的大地,烧红了半个天空。自那日起世间再没有初月部族,也再没有初月无忧和夜雪,除了那些刻意记住他们的人之外,那些名字将会慢慢被整个世界遗忘。
“该去哪里呢?”翻过一座山梁的时候,我问怀中的婴儿。
他好整以暇地打了个呵欠,不予回应。
……
这便是夜雪的故事,勉强,也可以算是莫伤离的故事。
说实话……
用夜雪的腔调啰嗦这许久……
真真……
累死人家了……
从马厩里拎出来的那个家伙后来成了东方世家的先祖,因为给他起名字的时候,我正带着他向东方去。将这小兔崽子养大的历程实在不堪回首,天知道人类的孩子怎么这么讨嫌,没有牙齿也就罢了,还不会走路,不会走路也就罢了,还整夜嚎哭不止,整夜嚎哭不止也就罢了,最恶心的,居然还随时随处大小便……最初的数年之中,我时常觉得头大如斗,甚至生无可恋,但幸而对于我这样的人来说,十余载光阴也算不得很长,当他渐渐学会在这个世界上生存,然后娶妻,生子,然后子又生孙,孙又生子,我也就得以腾出手来,去做一些其他的事情。
当然这些事情都与打开那扇门有关。
我从来不曾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像个兢兢业业的锁匠,耗尽几千年岁月,殚精竭虑只为打开一扇紧闭的门。这似乎很滑稽,却成了我活在世上的全部理由。
那扇门里面到底如何,我一无所知,甚至也不知道当洪荒之门打开的时候,她究竟能不能真的从其中走出来。但我无法放弃,因为我无法容忍她生死不明地被圈禁在那样一个地方,这件事情像根钉子般刺进心里,不将它拔出来,便寝食难安。
在我有一搭没一搭的照料下,东方家族渐渐繁衍生息并开枝散叶,或许是血统使然,他们比常人更加俊秀、剽悍和聪慧,无论从文习武,士农工商,都很容易便能成为个中翘楚。
记不清从哪一代开始,这些小孩子对权力有了兴趣,于是从军的从军,致仕的致仕,敛财的敛财,谋反的谋反,一辈辈风生水起,由缙绅豪强而至王侯将相,闹腾得不可收拾。
我乐见其成,却也懒得跟小屁孩常年厮混,于是只在大事上施以援手,帮他们得到他们想要得到的东西,除此以外,便仍然是四处游荡,探寻关于洪荒之门的一切消息。
沧海之眼,长生之魄,这两件物事纵然稀奇,终归还有迹可循,但异世之心却是可遇而不可求的,所以数千年来与其说我在寻找,还不如说是在等待。
人生最无聊的事,莫过于用漫长得看不到尽头的时光,去等待一件未必能等来的东西,实在无聊得紧了,我便开始学着形形色色的人,过形形色色的日子。
有那么几十年我是经纶满腹的文士,举止优雅,文采飞扬,甚至还参加过几次科举,虽然屡试不第,却也颇有几篇传世的诗文。
还有那么几十年我是勇武强悍的豪侠,仗剑飘零,劫富济贫,曾经被当朝官府悬赏万金缉拿,可惜,至今未果。
又有那么几十年我是锱铢必较的市侩,气人有,笑人无,每每为些鸡毛蒜皮的小利而与人争吵殴斗,蝇营狗苟而自得其乐。
……
某日,在一处酒肆的楼头小酌,见对面勾栏中有眉目如画的男子迤逦而过,昂藏七尺之躯,不知何故却作弱柳扶风状,且明眸如水,顾盼神飞,十分有趣,觉得像那样过上几十年也未尝不可,于是当初的夜雪,后来的莫伤离,便成了今天这个样子。
无聊也罢,无稽也罢,都不过是想让死水般的日子过得有些新意,聊作消遣而已。
转眼东方世家的主人已换成连城和连锦两个娃娃,而我也终于等到了要等的东西。暮云江上,小舟顺流而过,远远便看见江畔栈桥头一点橘色的灯火,穿破空濛湿冷的雾气,径直照进我的心里。
提灯的小丫头,便是苏软,我魂牵梦萦的异世之心。
据城城说,这丫头是他们在风林苑中狩猎时捡到的……世间的事情就是如此讨厌,你浪迹天涯,铁鞋踏破,数千年求而不得的东西,却会在某个不经意的时候,没来由地掉进自家的后园里。
但更让我没有想到的,是在她的身边,居然还跟了只雪狐王族的狐狸。
一切巧得简直像命中注定。
狐狸虽身负重伤,对我的防范却是显而易见,小丫头却无知无畏,照旧兴冲冲地做着她的侍女,除了偶尔想家之外,整日里一派清风朗月。
我放任她的高兴,连城和连锦也同样如此,在礼法森严的骁远王府,这实在有些非同寻常,一来她身边有雪狐王族的人,在三样祭品并未齐聚之前,我们不想打草惊蛇,二来……虽不愿意承认,但那个丫头高兴的样子便如同三月春风,很容易就吹到人心里去,让那块原本阴冷潮湿的地方也渐渐变得柔软起来。
既然注定了凄凉收场,能多高兴一时,便让她多高兴一时吧。
狐狸第一次离开的晚上,小丫头伤心至极,我带她打架、喝酒,喝得微醺时,她问我:“如果孤孤单单一个人……到底要靠什么,才能在这世上活你那么久……”
我怔住,此前从来不觉得一个人有什么不好,如果可能,我宁愿从一开始就一个人,这样便不会看着身边的人渐渐凋零,也不会为了谁羁绊数千年之久。
忽然想起我从马厩中带出来的那个孩子,他离开人世的时候已经是耄耋之年,然后便是他的儿孙,一代一代,都是我看着出生、长大、衰老、死去,却不记得从什么时候开始,再感觉不到喜悦和悲伤。
对于他们来说,我是从不见老的莫先生,而对我来说,他们既是同气连枝的故人,也是转瞬即逝的过客。
岁月留给我最多的东西,就是生命里数也数不清的过客。
但是小丫头说,即便她丢了整个世界,也并不后悔认识所有的人。
“东方连城、东方连锦,还有莫先生,早晚有一天,我也会离开你们,但我决不会后悔认识你们,因为所有的人,都在这儿……都在这儿呢……”她拍着胸口,面颊酡红如桃花。
有那么一瞬间,我甚至想放她离开。
……
之后,事情渐渐变得千头万绪起来,先是一个小小的疏忽,让那丫头有所察觉,拎了包袱夜遁而去,继而雪狐王族探得风声,开始插手此事。
我从来就没有打算要绕过雪狐王族,在开启洪荒之门的路上,他们永远是最重要的对手,所以我并不觉得惊诧或者沮丧,相反,却是有一丝宽慰的。
小丫头总也学不会防范和憎恨,算计她的过程如同当街殴打吃奶的孩子,毫无乐趣可言。雪狐王族的适时加入才让人真正有了战斗的心情,说实话,我尤其喜欢那只性情暴躁,骄傲凉薄,却又不离不弃狐狸。
鲲州城中,沧海之眼现身,洪荒之门尚未开启,周遭已强敌环伺。
苏家庄园一战,败得出乎意料之外,却又在情理之中,要与整个妖界对抗,或许,我还需要些像样的帮手。
连城那孩子坚信洪荒之门开启之日,便是东方世家雄踞天下之时,连锦的心思难以捉摸,但自幼与兄长感情甚笃,他们身上流淌着初月部族的血液,生来就非同寻常,他们是最适合的战士,有野心,有*,有时,有势,有运,有命,唯独还没有能与妖族抗衡的异能。
所以决定再次授于他们噬魂之术,也不过一念之间的事情。
这样做有些危险,但除此之外,我再找不到另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既能为自己添些助力,也能让东方世家的后人不至于成为别人的俎上之肉。
小丫头终于完全看清了莫先生的险恶居心,却似乎仍然没有面对死敌时应有的恐惧或者仇怨,我不知她这该算是善良还是驽钝,却可以断定,她的那颗异世之心,必定会如最纯粹的水晶一般全无杂质。
苏家庄园雨疾风骤,小丫头单薄地站在檐下,说她不恨我,只是……可怜……
这是我生平第一次被人可怜。
犹记得王都城那家桂花飘香的酒肆,她喝醉了,站在椅子上大声吟颂着一首我从来也没有听过的诗,那应该是从她的世界带来的词句,不知何人所作,洒脱奔放之气却如海雨天风般扑面而来,回肠荡气,入耳难忘。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与尔同销……万古愁……
……小软软,若你不是你,而我也不是我,该有多好。
作者有话要说:文章抻得太久,前面的都忘了,又得写后面的,又得看前面的,很烦人
对于经年等待恨不得弃文,但现在又咬牙切齿翻开这章的宝贝儿们,刀很抱歉,卡文如难产,修文如整容,都是急也急不得的,况且我是在修文期间卡文,莫伤离的人纠结,番外也纠结,几易其稿仍不能满意,弄得我也有点神经质……无论如何,还是很抱歉,幸而现在总算写出来了,有服用了蜂蜜、香蕉、韭菜汤,巴豆、大黄、蓖麻油的感觉……午时已近,祝愿大家午餐有个好胃口……
第三十四章 大鹏一日同风起
黎明是“绿腰倦”一日之中最寂寥的时候,彻夜笙歌,所有的人都累了、醉了、睡了,也不会有什么客人在此时还来光顾,朱颜站在楼头,看着楼下的小厮熄灭门前的最后一盏彩灯,轻舒了口气,转身便要向卧房走去。
“留步。”
冷淡而尖利的语声,伴着飞鸟振翅,在清寂的空气里突兀响起,朱颜转身,但身后并没有一个人影,华丽的雕栏上却不知何时落了只白鹳,纤足修颈,通体如雪,正带了些倨傲的神情看着她。
这只鸟儿在鲲州城中堪称妇孺皆知,朱颜也只是微微一怔,脸上随即泛起职业性的温柔而妩媚的笑意:“我道是谁能这样高来高去,原来竟是九爷,稀客稀客,这大清早的,九爷贵足踏贱地,不知有何指教?”
白鹳阿九迈着它的“贵足”来回踱了几步,不咸不淡地哼道:“莫非你这绿腰倦中的客人,都是有指教才来的?”
“九爷是来做客的?”朱颜笑道,“那真是失礼了,您里面请,我这有新到的百灵画眉,歌声甚是婉转,模样也俊俏,后园还有一只孔雀,舞艺超群,就连楼中头牌的姑娘也比不上他,可惜是雄的,不知九爷喜欢什么,只要您提出来,朱颜定当竭尽所能……”
阿九倒是听得怔了怔:“你这绿腰倦……连鸟的生意也做?”
“寻常鸟儿自是不行的,但以九爷的身份,又岂能与寻常鸟儿相提并论?”
这话听在一只向来眼高于顶的鸟的耳朵里,多多少少还是有些受用,九爷扬起脖颈,很得瑟地想甩甩头上的翎羽,却又想起那根羽毛日前已经被某个杀千刀的家伙给拔去了。
于是心下郁郁,看着这纸醉金迷的所在,竟真的想喝两杯:“鸟儿我却是不怎么喜欢的,你这有鱼没有?最好是那种漂漂亮亮,体态轻盈的小金鱼……”
一块石子挟了清啸之声从楼下激射而上,不偏不倚正中阿九的脑袋,阿九猝不及防,踉跄了几步才勉强站定,幽怨地向下瞄了瞄,没好气地对朱颜道:“今天要做客的不是我,正主儿还在楼下呢。”
朱颜凭栏向楼下望去,晨雾飘渺的街道上,不知何时已停了辆宽阔的双驾马车,有雪白劲装的车夫在旁边垂手而立,车上装饰简约,并不见攒金砌玉的精致浮华,却于厢辕帘笼之间隐隐透着难以言喻的尊崇淡雅之气,让人过目难忘。
“那车里……难道是?”这个问题出口,朱颜便觉得自己有些愚蠢。
即便不看那马车,鲲州城中,能让白鹳阿九做马前卒,为其打前站引路的,又还会是什么人?
“我家公子近日心情有些烦乱,听说绿腰倦中的歌舞甚是精彩,便想来散散心。”阿九摇头晃脑地道,忽然又瞥了眼朱颜,“看老板娘的样子,好像不大欢迎?”
“九爷玩笑了,龙大官人莅临,是我这小楼天大的造化,朱颜怎么敢不欢迎。”朱颜笑靥如花地拍了拍手,向闻声而来的小厮道,“快去,叫姑娘们赶紧起床梳洗,盛装迎客!”
……
盛装之下的绿腰倦,风光旖旎,美不胜收,胭脂珠玉的光彩掩去了长夜少眠的困顿,一张张艳若桃李的脸庞上仍然是看不出瑕疵的万般风情,没有谁去纠结为什么名满鲲州的龙大官人会在这个时候流连烟花之地,当箫管声起,舞袖蹁跹,一切与风月无关的问题,似乎都已经不再重要。
公子澈从朱颜手中接过那盏叫做“忘乡”的酒,目光却并没有离开大堂中翩若惊鸿的窈窕身影。朱颜看着他将盏中血红色的液体仰首饮尽,不由得浅浅一笑,眼底深处却带了些似有若无的惋惜之色。
知道来者不善,所以才用“忘乡”款待,不想他居然看也不看就喝了下去……如此绝美的男人,如此绝美的眼睛,眼见得就要烟消云散了,若不是主人志在必得,还真想将他做成雕像,长留在身边呢……
起身,打算借着去厨房催菜的托辞离开片刻,静候这个男人醉倒,但还未及移步,便被龙大官人牵住了衣袖。
“去哪?”优雅的身躯斜倚在花团锦簇之间,浩瀚如烟海的眸子望着她,似乎已是半醉半醒。
“还有一道酒酿虾,是小楼的招牌菜,给龙大官人准备的东西,可不敢马虎,朱颜去叫后厨多用些心。”朱颜轻笑道。
“不必了,让厨子随意去做便好。”将她重又拉回自己身边,伸手揽住那柔润的肩膀,“陪我聊聊天,有几件事情想问你。”
水蓝色袍袖上清冽的新雨味道扑面而来,将周遭妖娆的脂粉气息涤荡殆尽,温柔语声中透着无法言说的魅惑,明明近在耳畔,却又仿佛远在天际。没有哪个女子能拒绝这样的邀请,就连朱颜也几乎有了一瞬间的失神,但朱颜毕竟是朱颜,只愣怔片刻,便温柔而轻车熟路地靠向公子澈怀中:“龙大官人想问什么,我知无不言。”
“知无不言?很好。”公子澈淡淡道,“有人告诉我,昨天晚上的时候,一个白衣男子进了你这绿腰倦中,却再也不见出来,那人是我的朋友,我现在要找到他。”
这是昨夜龙府中人全城打探的结果,如此直截了当地问起,意味着他已没有太多耐心。
朱颜凝神想了很久,却最终还是摇了摇头,纤纤素手轻柔划过公子澈的胸膛,笑道:“大官人莫怪,小楼做的就是这迎来送往的营生,每日里无数人来,又有无数人去,即便贵友光临,朱颜也实在记不清楚了,要不,您四下里查看查看?”
公子澈望着她,忽然淡若轻风地一笑,并不再追问,边听着柔软的丝竹,边研究起手中玉盏里荡漾着的液体。
从他喝下第一口酒,到现在已有一刻钟左右,但俊朗的脸庞上依旧神色如常,而以“忘乡”的力量,即便是再厉害的妖魅,此时也应该醉得如泥土一般。
朱颜知道眼前这个绝美的男人并不是省油的灯,却仍然搞不清楚究竟什么地方出了差错,她看着他一口一口喝下“忘乡”,就如同喝下淡而无味的清水,困惑之间,微笑也不自觉地有些僵硬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