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皱眉抬头:“这还重要么?睡在那里不都是在城府么?”
合欢扯出一抹笑,笑的那样生动:“听说你没有随莫城主回去,你该随他走的,这是个好机会,要不然留在这里,什么时候才是个头?”
我说:“合欢,为什么你不求夫人将你我一起送给莫珩?还是你觉得,留在这里当个侧夫人更合心意?”
合欢微微皱眉:“怎么不叫我姐姐了,或者夫人,就算是叫名字也是绮罗。”
我说:“我想叫你合欢,以后别人都叫你夫人,城主会叫你绮罗,那么,我就还叫你合欢。”
关于绮罗这个名,我曾想了想,觉得夫人赐名大抵是出于文人相轻美女也相轻的心理吧,胭脂是陪衬,绮罗也是陪衬,因为一个连笔墨都难以形容的美女通常是心高气傲、眼高于顶的,很难过自己心里那道坎的,而我们既然身为侍女就该认这个命,作为陪衬也要做的锦上添花。
合欢一阵恍惚:“哦。”
她临走前,站在门口,看着月亮背对着我,语丝呢喃的告诉我,她何止请求过夫人将我们两个一起送给莫珩,她甚至跪在夫人面前几个时辰,但是夫人的答案只有一个:启城收下莫珩的礼物,只够换一个人的,而夫人身边也不能同时少了两个好帮手,既然莫珩喜欢“胭脂”,那便留下“合欢”。
然后她说:“其实城主并不像咱们平日见得那样严肃,他也是个令人心动的男人。”

再后来,合欢又说了些什么,我已经听得不真切了,只知道夫人的那些话终于将合欢逼上了退无可退的路,合欢也终于选择了春秋的选择。可能合欢突然想通了,认为既然将来只有终身当侍女这一条路,为什么不放手一搏当个侧室也好,倘若生下一儿半女将来也有个依靠,倘若不能也能利用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荣华富贵中。最主要的是,夫人的话等于间接断了合欢最后一丝希望,替合欢做出了最认命选择,合欢又是一个看似认命实则最不甘于被命运摆布的神奇女子,这样的女子往往口上不说,却会在关键时刻出人意表的选择令大家都感到意外且难以接受的选择,用事实证明你瞎了狗眼看错了人,再让你重新认识认识她,真是防不胜防。
由此可见,一个人若是叛逆且不受传统礼教束缚,平时便该带点相,让人觉得你不好惹,千万别惹你,否则你要玉石俱焚神马的,以免人家看你好欺负就真以为你好欺负于是就放手欺负你,却反被你反咬一口真的玉石俱焚了,那就真是一生半世也化解不开的活该了。

在这之后,我又听城主那边的侍女说,曾在合欢进门前听见她和城主的谈话,离得稍远,听不真切,但大抵是说城主终于意识到他将日渐衰老,夫人也将年华不再,百年之后启城便成了无人可继的空城。
他们的爱情或许是令人钦羡的,可是爱情不能延续国家,国家是需要生命延续的,这个生命既然不能诞生在夫人腹中,那便只好……
听了这番话,我真不知作何感想,只觉得城主身为一个男人可以一生只爱一个女人,却又被政治所迫不能一生只睡一个女人,倘若合欢的肚子也许就没有消息,城主或许还会去睡第二个、第三个,永无止尽的睡下去,又或者直到太医宣布城主也不能生育时,这件事才会作罢吧?这说明当政者宁愿让国家毁了爱情,也不愿让国家毁于爱情,若是前者那便是明君,千古流芳,若是后者那便是昏君,臭名万世。
而合欢,她只是不甘愿一生为奴,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相比合欢,夫人就是宁为瓦全不为玉碎的信徒了。
几个月后,侧夫人房里传来喜讯,启城城府将会迎来十几年来的第一个小生命,大家都很高兴,夫人这里也很高兴,因为她是当着我的面真真切切的又哭又笑的。她笑的眼角露出了细细的纹路,她一向是不允许自己如此放肆的,接着眼眶微红,那是感伤的征兆。
我很难理解夫人复杂的心情,到底什么是又高兴又悲伤,多半是高兴城主后继有人又悲伤自己造人无能吧。
我问夫人:“倘若城主先去了,侧夫人尚能依附子女,您怎么办。”
夫人说:“城主去的那日,我也不会独活。”
她就那样轻轻巧巧的说了这句话,接着抿了口茶,听在我耳里就好像我问她“今天该梳什么发髻”,而她回我“你看着办吧”一样轻巧。我想,或许这般看破生死的念想是我这辈子都不会拥有的,因为我一向把人命看的比什么都重,认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钱没了可以赚,男人没了可以再找,爱情没了更可以激励我活下去的欲望,将精神投向物质追求,成为响当当的女强人,再用赚来的钱包养无数美男,让他们的生命里都不得不留下我的脚步,成为他们生命里唯一的神话。于是白日做梦了这么久,这一切的一切都必须要建立在“活着”的基础上。

这世上有这样一种人,他接近谁谁就倒霉,他爱上谁谁就嗝屁,他恨谁谁就不得好死,这种人大多被算命的成为天煞孤星,而且据说,天煞孤星的嘴巴是很灵验的,俗称乌鸦嘴。我虽不是天煞孤星,但自问嘴上功夫是不输的,换句话说,我也是出了名的乌鸦嘴。
话说就在合欢有孕的一个多月后,那孩子就没了。怎么没的没人知晓,倒是有人提过,前几日我曾念叨过一句“要是能保住便好”之类的闲话,城主便派人来调查,我只好承认,因为我不认为这话有任何问题,但不想却被当场拿下,关进我来了城府一年多唯一一个没有去过的地方,监牢。
这座监牢里没有老鼠,有的全被囚犯拿去吃了。听传话的人说,侧夫人悲痛欲绝,几度昏死过去,但言语间却透露着不信此事与我有关的意思,所以城主已经缓和了态度,打算关我几日就放出去。
我又问来人,夫人怎么样了。
来人说,夫人恐怕自身难保,因为连傻子都想得到这件事里最大的获益人是谁。

再后来,事情发展的额外迅速,真是赶上了日新月异的速度,仅仅是阔别七日,世间已经天翻地覆。
把我带出牢房的人,是城府的老侍从,我想他应该是全启城活的最久的人,因为他在找我时,是直接把脸贴在我跟前才分辨得清我的相貌的,我真不明白为什么城主要找一个看不清人的侍从来接我。
出了牢房,我本以为会见到耀眼的日光,早已做好半遮着眼睛以免散光更严重的准备,也准备闻着花香,聆听鸟语,一路慢慢悠悠的回到夫人那儿,装作若无其事的问她一句“您今天要梳什么头”。
可万万没想到的是,我只看到沉浸在阴暗天空下的一座死城,四周没有一点人气,只有风声,遍地的蝗虫尸骸和黄土,令我讷讷不能成言。
老侍从说,启城历经了一场蝗害,但启城并没有足够的存粮给予百姓,仅余的那些都已经分光了,城主连夜召集大臣们商议,也拟了求救书送到另外三国和中央政府,可惜就在前一日,城主忽然暴毙在自己房间内,房里没有人,门窗紧闭,在这样一个密室里,城主显然是死于自然。而夫人尚存一丝性命,秉承城主的遗愿苦撑大局,以期等到三国的救粮,但却在一日后听到三国哄抬物价、紧闭物资运输的消息,启城的百姓人心惶惶,死的死,逃的逃,连大臣们也一在一夜之间少了一多半,剩下的大多是年迈体弱一时间走不远的。
夫人终于明白大势已去,也无力再拼,一心想着找城主团聚,遂挥退了侍女,找来一条白绫,撒手人寰了。

我张了张嘴,说不出话,踉跄两步急忙往侧夫人房奔去,那老侍从在我身后喊着“侧夫人临去前命老奴放姑娘出来”,我又连忙跑了回去,抓着老侍从摇晃了几下,急道:“什么临去前,侧夫人去哪儿了!”
老侍从说:“侧夫人早在城主暴毙的第二日,也在城主床前饮毒自尽了。”
我一下子跌在地上,心里空的好似再也填不满了,空的连眼泪也流不出一滴。我抚上面颊,好似不能接受自己冷酷无情的事实,但无论怎么摸,都是干涩一片。类似的场景曾在我娘身上看过,当传话的人告诉她我爹去世时,她也是一脸死灰但却不哭不闹,六神无主之余也不断告诉自己这不是真的,直到她亲眼目睹我爹的尸体才崩溃哭了出来,因为理智已经不能说服更多,唯有相信现实。
我问:“合欢去前,还说过什么?”
老侍从交给我一块琉璃,那是合欢的贴身物:“她说,留给她的妹妹,还说其实她并不记恨莫城主,也不嫉恨她的妹妹比她幸运,只是一直不甘心生为奴才就要一生为奴的命运,总想着打破,可没想到打破了命运,也打破了身边亲人的心,她很后悔,更不愿放下城主和夫人,知道夫人早晚会跟上来,所以先一步过去为他们打点好一切,希望在阴间继续为奴补偿生前欠下的一切。哦,还有,她说如果有可能,希望她的妹妹不要再为奴为婢。”

离开启城前,在老侍从的帮忙下,我们简单处理了城主一家三口的尸首,尽量将他们都放上一张床。
看着合欢的脸,我终于哭了,哭了多久已经忘了,只记得在哭的时候,眼前是黑压压的,大约快要失明了一般。我终于能理解我娘为何把眼泪留到最后了,因为事实摆在眼前,活人已退无可退,斯人已矣,再没什么可失去的,活人却要承受言语难以形容的悲痛,难怪老一辈人总说亲人去后,活人也会折寿五年,那五年多半是被哭掉的。
我爹去世的时候我没哭,我娘改嫁的时候我也没哭,倒是合欢去了,我一次哭了够本,后来想想,这是因为血缘上的亲人还不如合欢来的亲吧,毕竟我和爹娘感情淡薄,合欢身上便倾注了我所有的亲情,所以这一哭,便意味着我已经没有亲人了。
老侍从问我:“城府的人都跑光了,姑娘打算怎么处理剩下的事?”
我恍恍惚惚的站起身,环顾四周,张了几次嘴才发出声音:“哦,那便烧了吧。”
这时我才明白当初为何没有和莫珩走,上天安排我留下来为他们了结后事,因为老侍从一个人实在是无能为力。

听当时城外正在研究蝗害尸体的自然科学家说,远远就见启城最高处染了红霞,煞是好看,好像是这座即将死去的城池最后一次燃烧了生命,许久许久后,见城门那儿走出两人,一老一少,一男一女,两人回头望着天边红霞,身躯映在红光内,形成了一幅难以言喻的美感。
不得不提的是,在启程灭亡的过程里,天朝那边没有采取任何援救措施,可能是路上传信耽搁了,也可能是天朝认为启城招安另外三国已经完成了历史任务,早该自然灭亡了吧,正所谓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少了启城,余下三国更容易行程三足鼎立的局面,互相牵制。毕竟古往今来多少吵架,都是双数掐,单数和,就好比两口子总会吵架,多了一个孩子就会和睦些的道理一样。
之后,我和老侍从一起上了路,沿着国道往天启城走,途径的人都在谈论城主三人先后殉情的传奇佳话,好似启城的灭亡还抵不上爱情的殉葬来的津津乐道。
老侍从问我,为什么选择在天启国重头开始。
我说:“哦,没什么,就是想问问莫城主为什么不救启程吧?”
说起莫珩,我又想起了合欢,也许这种条件反射将会持续到我生命终结的那一日。

而合欢到底喜欢城主多一些,还是莫珩多一些,这已经成为了永远的谜。若是硬要我分析个头头是道,我只能说,莫珩是合欢的遗憾和潜藏在心里的梦,这个梦是瑰丽的,只除了最后那一道美中不足的裂痕,但这世间没有完美的人或物,所以我也相信合欢是可以原谅这种美中不足的,而城主是合欢唯一经历过的男人,就算不是最爱,也因他付出了她唯一一次的生命,自古殉情都高于爱情,所以就算他们之间没有爱,也有理解、关怀和一路相随的默契。
这么一评价,合欢的历史地位立刻得到了升华,到底在这样一个女人心中,是国家的爱更崇高,还是儿女私情更可贵,答案不言而喻,早在若干年前,她已经辞去了一段初恋,又何况心里从未实现过的梦呢,真是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

卷一 天启篇 〇五
当我和老侍从一起抵达天启城下时,眼见通关口检查严密,我们便决定就地结拜成异姓爷孙,方便对外介绍。
老侍从姓连,年轻那会儿叫连城,后来许多年过去了,知道他姓名的人都老死了,再没人叫他连城,只叫他连伯。
活得久的人都爱说一句话,我吃的盐比你吃过的米还多,所以遇到这种人,我一向是不争辩的,因为我确实才疏学浅,只好多听忠言,并不会以为自己就是意外中的例外。于是听见多识广的连伯说,像这样的通关口往往都有潜规则,要不给钱,要不给摸,长得寒碜的给钱,长得漂亮的给钱也没用。
我问连伯我算是漂亮的还是寒碜的,连伯说我是介乎两者之间的,要看通关口守卫好不好我这一口,万一人家认为我这个水平的也能将就,那就只好给摸了,因为我们也确实没几个钱。
可是直到我们过了关走出了老远,已经远到我吃完了两串糖葫芦又喝了一碗清茶后,也不见有半个天启人上前搭讪或非礼,连伯后知后觉的呢喃着:“莫非天启的男子只好男色?”
女人的外貌是不能受到挑衅的,不管挑衅的男人多大岁数,我告诉他,天启城的莫城主曾经对我示好,还三番两次的说要接我入府,爱慕之心如滔滔江水真是挡也挡不住。
连伯将信将疑的看着我,忽然转移了话题,提议找一个栖身之所,先把温饱问题解决了。
他说的真好,我立刻同意了,于是拉他走进天启城最大的一间客栈,同掌柜的要下厨娘的差事换取吃住。

连伯问我为何不去找莫珩,我说送上门的不值钱,不如自力更生。
连伯叹服,说他年轻的时候也遇到过三个女子,都很有骨气,所以最后谁也没跟他走到一起。我问是哪三个,他说是少年时期住他隔壁的小青,青年时期与他一见钟情的小可,以及中年时期遇到的侍女小全。
于是在客栈下人房住下的第一晚,连伯把他的三段爱情故事讲给我听。
小青自小倾心于连城,但连城则不只倾心于小青,在经过几番情侣之间的误会和周折后,小青终于含着怨恨嫁给了别人,临走前告诉连城,像他这样的男人一定会孤独终老的。当时的连城自然不信,但多年过去后,小青的诅咒却成了现实。
失去小青后,连城没有颓丧而是更积极的直面惨淡的人森,在偶然的机会下救了一位要投河自尽的夫人,便是小可,小可一看就是有钱人,但连钱都不能挽留她自尽的决心,却被连城的三言两语耽搁了上路的脚步。

小可声称从未见过像连城这样的男子,而后一问才知她自小养在闺中,除了父兄、丈夫和家仆,再没见过其他男人,所以一遇连城便不知如何是好,心中小鹿碰碰乱撞,不知不觉的就陷入要对连城以身相许的念头里。我想,这可能是因为每个女人心目中都渴望有一次英雄救美吧。
连城问她何以要自尽,小可说她是侧室,虽不愁吃穿心里却过的辛苦,实在找不到活下去的动力。
小可暗示连城带她远走高飞,解救她的心灵。
连城犹豫了,因为拐带妻女是重罪,便说需要三天时间考虑,本想趁此时间问清小可的来历送她回去。但不想三天不到,小可的夫家便寻了过来。
临走前,小可留下一封介绍信,帮着一直游手好闲的连城找了个差事。

转眼就将小可忘得一干的连城带着信踏进了启程的城府,成为了一个最普通的侍从,一干就是三年。三年后,连城荣升,终于有资格见到当时的老城主和夫人,也顺便见到了老城主的妾室小可。
也不知道为什么,在那段只能见面不能相认的日子里,连城很快也陷入了要爱不能爱要做不能做的虐恋情深中,后来一想,这大抵是因为求而不得才是最美好的吧。于是连城开始规划如何带小可私奔,但要从城府里带走一个活人远远比在外面拐带一个活人难得多,所以这番规划也密谋了很久,久到小可终于难产去了,他们也没能互诉衷肠,只靠眉目传情聊以相思。
连城还记得小可去的那天,天阴阴的,沉沉的,明明是春末夏初,空气里却弥漫了刺骨的冷,只见侍女端着血盆子从小可房中走出,接着就听一声惨叫,稳婆跌跌撞撞的冲了出来,叫道“侧夫人不行了”,连城躲在树后咬牙切齿却不得而入,只能不停观望,直到太医匆匆而入,又摇头叹气的走了出来……
几日后,侧夫人大祭。

一晃十年过去了,连城已经成了副总管,城府里迎来了一批新侍女,其中有个叫小全的,眉目长的极像当年的小青,气质则像极了小可。
连城不禁自问,倘若当初娶了小青,或是毅然决然的带小可远走,那他的人生也不会如此凋零,但倘若了半天,这世间也没有时光倒流回去。
小全没由来的信任连城,为人外向,做事主动,时常对他或明示或暗示自己的心意,令连城再度有了活过来的感觉。可惜,一个人经历的越多顾忌也便越多,就好比说因为连城的多情而气走了小青,连城悔不当初于是变得专一,却又在人生最专一的时候遇到了小可,但连专一也不能将他们联系在一起,身份的差异又使得他们阴阳相隔,于是连城变得不仅专一还变得谨慎。这时,小全出现了,可想而知,渴望小全的连城既不愿意耽误了小全的青春和前程,又不愿意再次遭受同样的感情挫折,只好将小全拒于千里之外。

也不知是哪个爱情专家说的,不爱就不会被伤害。连城只想着不爱小全便不会被伤害,却没发现当他产生这个念头时,爱情已经降临了。
小全深得夫人的喜爱,夫人同意为她说媒,小全本可请嫁连城,但一想到连城的决绝便转而选了他人。假如小全人生经验够丰富,便会从连城的眼神中看到纠结的痛苦,那么她便会明白自己并非单恋,只可惜小全太年轻了,年轻的诚如当年的小青,只懂得用嫁作他人妇来报复连城。
再之后,小全嫁给了外城人,接着鸟无音讯。
鸟无音讯便会让人产生很多联想,最大的联想就是死亡。连城无论如何也打听不到小全的消息,便将此看成了永别,后来也再没有喜欢过任何一个女人,主要是因为他很快就患了眼疾,基本达到了美色当前视而不见的崇高境界。
于是很多年过去了,老城主和夫人也去了,昔日叫他连城的人都死了,留下的只有很多年前小青含泪的诅咒。

我想,连伯并不是没有机会娶妻的,以当时老城主和夫人对他的信任,定有大把大把的机会赐婚,可连伯却立志将单身王老五的命运延续下去,这或许全是为了要赎清他在感情上犯下的罪过吧。
连伯说,听了我拒绝莫珩的事,便觉得我和他是一类人,注定一生背负感情的债,因为我们都太执着于因果报应和命理循环之中,都是太过聪明所以总会被聪明误的人。
我对连伯表示没有听懂,他拍拍我的肩说:“你早晚会懂的,希望等你懂得时候不要后悔。”

没多久,我做的带有异乡风味的菜肴很快就博得了满堂彩,再加上掌柜的进行了合理的宣传和广告效应,这家客栈很快就击垮了隔壁几条街的对手,成为天启城旅游业的地头蛇,扬名三国,不多久就要实行扩张政策,将连锁店渗透到外国。
掌柜的给我加薪升职,还安排两间干净舒适的客房给我和连伯。我的名声一炮而红,慕名而来请我过府掌厨客串的比比皆是,于是为了方便同一称呼,大家都叫我连老板。
连老板的名声终于享誉天启,惊动了城府,城府的管家亲自请我过府煮几道小菜恭贺莫城主生辰大喜。
本来一切相安无事,我也以为只要做了菜就可以溜之大吉,但不想前厅的客人对我的厨艺赞不绝口,非要莫珩请鼎鼎大名的连老板出来一见,管家连忙来找,我也连忙躲进了小花园,因为我实在没想好面对莫珩该说些什么。
不想这一开溜竟撞见一个不该在此撞见的人。

当时天色低垂,小花园里灯火熙攘,雨后弥漫着浓稠的芳草味,翘角屋檐被洗刷出了光泽,坠着滴滴答答的雨水。
我就这样踩着湿漉漉的石子路闯进了被层层薄纱笼罩的凉亭里,薄纱中传出细微的动静,我转身一看,只见一抹人影,正要离开时却听那人说:“是谁?”
我压低了声音道:“奴婢迷了路,这就退下。”
“慢着。”那人肯定道:“你的声音我似乎在哪儿听过。”
说话间,那道影子已经来到跟前,我来不及冲出凉亭已被来人握住手腕,当场擒住。
他的力气不大,却也挣不开,我只好腹诽了请罪的台词,回过头去望向来人,要说的话却噎在了喉咙里。
青黑色的袍子,襟口点缀着普通人家负担不起的金丝图腾,浓重的眉宇间透着困惑,眸子又冷又黑,深不见底,居高临下的看着我,而我的视线微微上扬时,却只能看到他淡而无色的唇。
这个人我见过,在秋收宴上,当时他和现在一样,披散着发,远远望去只能见到如瀑的乌黑,看不清清冷的眼,也望不见近乎冷漠的神情,这样一张好似生来就不会笑的脸,竟是如此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