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托着腮帮子听云姿如何赞美我,心里真是小鹿乱撞,怪爽歪歪的,若我是个当权者,一定会找云姿当我的马屁精,被人捧上天的滋味真是比抽大麻还心醉,啧啧。
我正准备说点什么夸夸云姿,表示礼尚往来,却不料云姿的结尾句竟是:“合欢,胭脂,这对姐妹花凭着自己的努力都找到了极佳的归宿,偏偏红颜薄命……外面人都传,这是因为启城的女人都生来不详,命硬克夫,难有白头郎。”
我一阵哑然。
所以说,传说就是传说,传说允许被添油加醋艺术加工,因为只有夸张并富有传奇色彩的传说才能吸引听众,才能继续被人传说下去。倘若大家都知道背后的真相,也便失去了一传十十传百的动力,传说终归会被遗忘。
要是我告诉云姿,我就是胭脂,云姿一定不会信,因为她长得比我美,她不了解那段往事,不明白当局者迷的心酸。在云姿这样的美女看来,像我这样的平凡人是难以参与传说的,要是连我都可以缔造传说,兴许她今晚就会爬上师然的床……
如此一想,我便决定将“我是胭脂”的秘密永远烂死在肚子里。

我问云姿:“云姿,来这里前,你是哪里人,那时候过得好么?”因为传说总会有误,所以我还是希望云姿能亲口说说她的身世。
可云姿说的极其简单,她说她娘命不好,去世的早,她一个人流落在外,幸好遇上师然和师云,这才有机会进来城府,为了报答他们的知遇之恩,她决定尽心侍候,以效犬马之劳。
我说:“可你终归是个姑娘家,姑娘家的归宿到底还是夫家,你就没想过要嫁给一个什么样的男人么?”
云姿望着我,双眼幽幽:“奴婢不敢想。”
你敢想,你的眼神他么的告诉我你敢想。
我说:“哦,那你可以从今天开始想想,好好想想,只嫁给一个教书先生,还是嫁与商贾。”
云姿说:“奴婢才疏学浅,恐怕赔不起教书郎。奴婢也不懂算盘,嫁入商家,恐怕力不从心。”
我说:“难不成你要嫁给种地的?你的手这么嫩,也不适合做农活。”说罢我抓起她的手,捏在手里叹着,这哪像是做奴婢的手,当初的合欢和我都自愧不如。所以说,一个人平日干不干活,光听她说没用,摸摸她的手就一清二楚了。

云姿缓缓将手抽回,说:“奴婢觉得现在这样挺好的,奴婢没什么野心,只要安于现状就很知足了。”
我琢磨着她的言下之意,笑着点点头,又挥挥手,说:“好吧,那我也没什么可操心的,假如将来你要出嫁,筹谋不到好人家,大可以找我……哦,还有,合欢的排位,请你帮我选择最好的木头,最好是防火的。”
云姿应着声退到门口,末了回了头,闪着水光的盈盈秋目正望着我,声音嘤嘤的煞是好听:“小姐,您也是个姑娘家,有没有想过要嫁给什么样的人呢?是报读诗书的圣贤人,还是家财万贯的一方首富?”
云姿可真是会说话,她把我所谓的教书先生和云云商贾抬高了几个台阶,反用我的逻辑来提问,也不知道这是挑衅呢,还是挑衅呢,还是挑衅呢?
我说:“哦,我觉得只要比现在过得好就行了,要是不能,倒不如安于现状。你瞧,咱俩可真是想到一块儿去了。”
我“咯咯”乐了几声,云姿也只好陪着乐,但是笑容却并不真诚。

这天晚上,我睡得很晚,主要是因为初到异地,兴奋莫名,也因为初遇情敌,战斗力正在不断攀升中。
合欢的遗言是叫我不要再做奴婢,她有这个想法,说明她的灵魂是一个革命家的灵魂。若是安于现状,一时为奴,一辈子为奴,倒也不会心有不甘,只能在默默承受之时期盼将来投胎转世生的好些,而革命,或许可以改变身份,却不能改变历史,人家看你时总会想到你曾经是“奴婢”,你成名了,人家会说“不容易啊,谁能想到她曾经是奴婢啊”,你落魄了,人家会说“奴婢就是奴婢,一时得道而已”,你死了,人家还会说“别看她风光大葬,她生前可是做过奴婢的”。所以说,历史是难以洗清的,甭管你用什么水。
思及此,我便额外感激“顾阑珊”,因为再不会有人将“胭脂”的历史套用在我身上,作为顾阑珊,我的历史只是师然在外结交的义妹。
而云姿,则和“胭脂”一样,即便将来成为别人口中的传说,也摆脱不了曾为奴婢的历史,大家或许会赞叹她,但真心崇拜她的人,只能是和她一样身份的人。说起来,云姿也算可怜,因为她总能令我想到合欢。
可惜,合欢只有一个。

第二天一早,在今今的巧手下,我花了很久的时间才梳妆整齐。
今今说:“小姐,我给你束个蝴蝶髻吧。”
我摇头说:“我喜欢简单利落的发型。”
今今说:“那不如多戴点钗环吧。”
我说:“戴多了显得庸俗,一支就行了。”
今今很不同意我的看法,说若是她有这么多首饰一定全戴在头上。
我说:“今今啊,假如你是开米仓的,你能把米都装进你的肚子里么。”
今今说:“要是我是开米仓的,米已经在我的米仓里了,就是我的了。”
我被她的逻辑打败了。

折腾许久后,我提着裙摆去见师然。
师然的目光落在我脸上:“这么一打扮,倒像是变了个人。”
我一时没反应过来,一时没分清这是不是赞美。若是的话,师然的赞美真的是很含蓄,稍微缺乏点内涵的姑娘还真听不出来。
我俩走进院中,身后十步远跟着今今和师然的侍从。
抬眼望望身前的大树可它枝桠上的白色小花,我问师然,这是什么树。
师然也抬头望去,微眯着眼:“这……是一颗只开花的树。”
我一怔,仰头望他,他也正低头望我,此时风景恰如其分,微风拂过,小白花铺面而下,撒了我一身,他一身,真是最天然的浪漫制造机。
我说:“你低下头来。”
师然缓缓低下头,头上的几朵白花正掉在我伸出的掌心上,轻轻盖住生命线,清丽而妖娆。
我一抬手,摘掉他头上的最后一瓣,捏在指尖,在他眼前晃了晃说:“这花很香,要是用来做糕点,应当不错。”
师然挑眉道:“我倒忘了,你厨艺甚好。”

我一喜,刚要接话,不妨师然又说:“云姿也曾试过以这花瓣入膳,味道尚可。”
我“哦”了,按耐住心里的烦躁,说:“你喜欢吃糯米糍么?”
师然张张嘴,被我以话打住:“我也知道你不爱吃点心,但是我做的糯米糍,你吃过么?”
他微带惊讶的望了我一眼,沉吟道:“我记得在今年秋收宴上吃过几个,当时只是尝尝,没想到味道极好,原是你做的?”
我说:“是啊。”那一瞬间,我分明看到他漆黑的某种滑过一丝涟漪,又说:“你要是喜欢,我再做点给你。”
他淡淡一笑,应了一声。
看见他的笑容,心里一慌,我连忙低下头,小声说:“那要是你喜欢,我以后都给你做……”
却听他问:“什么?”
我微微抬头,说:“算了,天天吃,恐怕要腻了。”

话音落下,脸上更红,我脚下一动,急忙就要转过身去,不妨被他一手拽住斗篷,一本正经道:“天天吃,恐怕是要腻了,既然这样,你可以多换几个花样。”
我一怔,仿佛不敢置信所听到的话,下意识转头看他,却见曜黑的那双眸子里正映出一张惊讶慌乱的脸,一下子看了进去。
我更加着慌,心道这个男人怎么这样,平日冷冷淡淡,突然就许下个承诺,也不管我是不是接的着。
正在这么想,指尖被轻轻托起,他的手留着淡淡的温,我的却有些凉。
我低头看着这双手,并不细腻,有些厚茧,却足够大,足够包容,我说:“我曾经也注意过莫珩的手……”
他指尖一动,微微使力:“如何。”
我笑着伸长五指,用自己的掌心贴住他的掌心,五根手指头怎样也勾不着那个高度,只好一根一根塞入他的指缝里,轻轻握住那片手掌:“不如何。他的手不适合与我对弈。”
他也一用力,反手握住我的,眼睛静静地看着我。

我托起另一手中的花瓣:“这花没有名字么?不如咱们给它取一个。今儿个是初九,不如就叫它九九花……下个月初九,嗯,正巧是我的生辰。”
他手心一紧,垂下眼:“可有什么心愿?”
我偏头笑笑,说:“想你以后都叫我阿九。”
他重复着:“阿九?”
我说:“是啊,这是我的乳名,太久没人叫了,我都要忘了。”

当他第一次叫出:“阿九。”我抽回手,踮起脚尖,伸长手臂去遮他的眼,他的睫毛贴在我手心上轻轻眨动,仿佛在生命线上滑过的悸动。
我说:“你再叫一次?”
他勾起嘴角,轻而缓的唤我:“阿九。”
然后放下手掌,让他看见我笑的最美的一幕。

有没有这样一种感觉,当你遇到一个对的人,在你认为对的时间,你们都向对方走出了对的一步,身体的距离那样近,心里的距离那样近,当生命线交错时,心底也被刻上一个名字,当时不觉痛痒,此后却时常惦念,世人用四个字将这种感觉框了起来,“刻骨铭心”。
而感到刻骨铭心的我,有这样一个私心,只将乳名告诉我认准的那个人,只有他知道,只有他能叫,就似情人之间的昵称,简简单单的两个字,足以道尽无数心事。
我想合欢是对的,她对莫珩的感觉也是对的,即便莫珩不能同样对她,合欢也有权利永远喜欢这个人。她喜欢的是那份感觉,只有一个人可以带给她,若是失去了,她便了无牵挂,自此男婚女嫁各不相干。我心痛的对自己说,倘若师然对我不能如我对他一般,我的心也会失去……我简直不能想象那种场景,他的视线越过我,看向另一个女子,我看着他,可他看不见我。如果这样,我倒宁愿挖去他的眼睛,或者挖去自己的。
我之所以会有这番想法,大约是因为我和师然都向对方走近了一步吧,倘若没有这一步,心也不会被填满,自然不觉得失落。对于别人,一步只是一步,对于情人,一步就是万里。所以,因为爱情而想不开的人,大多是经历过爱情绽放时的璀璨,却想不到下一步便是摧残,要是在最初萌芽时掐灭情苗,也无所谓伤心吧。

卷三 明日篇+结局篇 〇四
我想,爱情之所以迷人,是因为它能让我快乐。想到师然,我快乐,听他叫我阿九,我快乐,当他对我笑时,我快乐。但当我快乐的同时,也希望他能有和我一样的感受,希望我的一举一动也能令他快乐,这也是我的快乐。
那天,我们并肩走在院子里,我对师然说,师然,我想我知道我的要求了,假如我下棋赢了你,你能帮我实现它么?
师然似笑非笑道:“好,你说来听听?”
我说:“嗯……其实也不算什么难事,我只是希望,你能把我当做一个女人看待,可以么?”顿了顿,补充道:“我所谓的……不是说性别,是……是独一无二的意思。”
师然问:“只是这样?”
只是这样,我点头道:“假如……你能做到么?”
师然审视着我不安和祈求的姿态好一会儿说:“你怎么会这么要求,我一直都把你当一个女人看待。”他拉住我的手,眼里星光璀璨:“你从没感觉到么?”
我傻傻的说:“没有啊,你一直没对我说过喜欢,也没有……我还以为在你心里,我和云姿一样,和莫媛一样,和合欢一样,只是个过客。”
师然含笑的插嘴道:“你刚才说……也没有什么?”
——也没有……亲过我。

我咬住唇,含含糊糊的吐出这几个字,脸上的温度已经烧开了。
我不敢看师然的神情,不敢望着他的眼睛,只是突然觉得一道阴影压过,接着,我的下巴被轻轻托起,咬住的下唇也覆上了一抹温度。
甜甜的,暖暖的,他的唇抵住我的,轻语着:“阿九,我喜欢你。”
一个女人最大的快乐是什么?是在她最美丽的年纪遇到最正确的人,他们共同作出了最恰当的决定,他们是最适合在一起的人。
男人和女人,有个词,叫圆满。

*

我再次清醒过来的时候,屋里的人只剩下勾刑、师欣颜、师云和幻术师。
我静静坐在椅子上,半阖着眼沉淀情绪,耳边持续传来幻术师的声音,他说:“你醒了,先不要提问题,选择相信自己记起的真相,那是你脑中封存的记忆,你有什么疑问就问你自己,因为这些记忆都是你亲眼所见……”
我听从幻术师的建议,一动不动,默默地呼吸,任由从眼角处溢出的眼泪缓缓流下,心里的痛,只有眼泪可以治疗,或是心爱人的一句话,但此时,正是因为那句回响在耳际的“我喜欢你”,心里才会痛,眼泪才会流,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该如何阻隔它们之间的联系。
师云走了过来,趴在我腿上,秀丽的眉毛不自然的皱着:“娘,您是不是想起了爹?”
我张了张嘴,试图发出声音,不想却沙哑的瘆人:“你爹,果真是不在了么?”
听到这话,师云红了眼,低着头,苍白的小脸涌上无措。
我闭上眼:“我想休息,剩下的,下回再继续吧。”

躺在客房的床上,我屏住呼吸,双手捂着胸口,缓缓回忆师然的神态。
我说:“那你靠着我睡会儿吧。”
他的头不动声色的靠向我,乌黑的发披了一肩,轻轻滑过我的面颊,淡淡的痒,暧昧的轻触。
他说:“你说得好像是在养猪。”
那时我又气又笑,只想说:“我要在你的城府里养一辈子。”
几天后,我用掌心贴住他的,感受生命线交错的悸动,他牵着我的手,走在院子里,我看不见周围的景色,只看到那抹轻轻浅浅的笑容,已经听到从那薄薄唇的里说出的那句话:“阿九,我喜欢你。”
唇齿的温度还在,人却再也回不来了。
师然,这样的痛,你可懂得。

第二天一早,我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吵醒,门外好像是师云在叫。
我睁开眼,想张嘴回应,却发现自己动弹不得,头又重又昏,浑身都在发热,很明显,我是病了,心病导致了身体上的病。
师云冲进来的时候,后面还跟着勾刑和师欣颜。
师云一脸惧怕,哭着求我不要走,不要离开他。我便在想,此时的我是否顶着一张大势将去的脸?
勾刑扫了我一眼,一手搭上我的脉,微闭上眼,不语。
透过模糊的视线,我看到他松了口气的表情,接着听他说:“感染了风寒,只好好好休养,会好的。”
我扯了扯嘴角,无声地说了句:“谢谢。”心里却在说,不会好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只知道屋里有人离开,又有人进来,然后再次睁开眼,只见勾刑,他正扶起我喂我喝药,药汁滑过喉咙时,竟然感觉不到太强烈的苦涩。接着是白水,喝了小半杯,嗓子终于不再焚烧。
我躺下后,他掖了掖我的被角,问:“能说话么?”
我点点头。
他又问:“想说话么?”
我想了想,没点头也没摇头,只是说:“不知道该说什么。”
勾刑那双漆黑的眸子流淌着我看不懂得意味,他勾起嘴角:“事情不能都憋在心里,憋在心里,病不会好,你得说出来。”
我说:“我不知道从何说起。”接着又补充:“不如你问我,你多问我一些……”
勾刑将我散开的发拨向一边,沉吟道:“你这次回复的记忆,不愉快,记忆里一定有些让你不愿意忘记,却不得不用一辈子的时间去忘记的人,是么?”
不知道为什么,仅仅是听到这样简单的一句话,我的眼眶又湿润了,眼泪永远比心要诚实。
我说:“他不是我将要用一辈子的时间去忘掉的人,是我要用一辈子的时间去记住的人,以前他在时,我记得不深刻,后来记得深刻了,他走了……”

我和勾刑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话,话题的中心都是围绕着“师然和我”。
我告诉勾刑,那时候的我真是天真懵懂,无知浅薄,明明喜欢他却不敢说出口,但是师然却比我更可恶,明明也喜欢我,却迟迟瞒着不说。我说,师然是我见过的男人里让人最无所适从的一个,也是最找抽的一个,可惜的是,以前总想抽他,因为他的神秘,因为他的隐忍,因为他的包容,让我总是活在一种莫名其妙的自我感觉良好中,当时因为爱,没有抽,现在很想抽他,触摸他,感受他的存在,却无人可抽。
我还说,假如他还能站在我眼前,我一定会毫不犹豫的一巴掌打在他的脸上,再问他一句:“你凭什么先走了。”
但是这个愿望本来就存在着自相矛盾的逻辑,倘若他真的还能站在我眼前,我又怎么会问他这句话呢,我只会扑进他的怀里,说:“你回来了。”
我不知道勾刑听懂了这些没有,反正我只是语无伦次的自问自答,就算他没听懂,我也没有能力再重复一次,因为我根本忘记了自己都说过些什么,只是后悔,为什么生来没有预知能力,倘若有就能避免很多事。然,后悔的同时也不禁自问,爱情是否也能预知,若是前因都被避免了,从后果延伸出的爱情,又怎么会发生?

大病初愈以后,我仍在床上躺了三天,勾刑说我伤了元气,这叫固本培元。
每天一早睁开眼,勾刑一定坐在床头,幽静的眼望着我,眼底有淡淡的笑意,然后我会说:“早。”
他会将我的头发拨开,说:“又是一天,今天天气不错。”
我们相视一笑,接着就会说些无关痛痒的又没有任何营养价值的话题。
比方说我的一个突发奇想,我告诉勾刑,我想给我和师然的孩子取名为“师欢”,当然,我们没有孩子,但这并不能阻碍我幻想我们有个孩子叫师欢。
我希望这个孩子一辈子都能生活在欢笑里,虽然这是奢望,是天底下最有权势以及最富有的人都不能达到的理想,但正因为是理想,才令人向往和憧憬,尤其是在他娘为了他爹流了这么多泪水的份上,他理应背负他娘双重的欢笑。
勾刑不语,只是轻叹:“又开始胡思乱想了。”
我说:“我没有胡思乱想,我是认真的。你说,师欢这个名字好么?”
顿了一下,勾刑淡淡道:“师欢,难不成你希望这个孩子要一辈子被人使唤么?”
我恍然了一下:“哦,看来是不好了。”

那天之后,我又昏睡了一天一夜,再次醒来时,第一眼便见到勾刑深蹙的眉,深不见底的眼。
勾刑摸了摸我的头:“怎么睡了这么久。”
我说:“哦,我梦到了一些人,一时舍不得和他们分开。”
明显感到勾刑的手顿了一下,我继续道:“有合欢,有莫媛,有别云州,还有城主和夫人……真是好久没见了,很想念他们。”
勾刑抚过我的脸,叹了口气,又去把我的脉:“想归想,要记得把自己拉回来。”
我说:“哦……其实我很快就回来了,只是没想到只是短短的一个梦,竟然过了一天一夜。”
见他露出一丝浅笑,我又说:“不知道为什么,他们都说没有见到师然,他去哪儿了,我怎么找也没找到他……他可真淘气,故意躲我。”
我望进他的眼里,深深地看进去,看着那片深邃里流动的光泽,问道:“你说,他去哪儿了?”
勾刑不语,右手拇指擦过我的眼角,卷走一滴来不及成型的眼泪。
我缓缓闭上眼,说:“我又困了,我想再睡会儿。”
他应了,轻声说:“只睡一会儿,一会儿我叫你吃药。”
我“嗯”了一声,不会儿,意识逐渐陷入模糊,唇上滑过一抹温暖。
我想,师然,你怎么这么残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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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师然,你怎么这么残忍。。。。。。。。。。。。。。。。

卷三 明日篇+结局篇 〇五
等我能下床走动以后,勾刑才允许外人前来试探,首当其冲的自然还是师云。师云带着师欣颜,师欣颜带着难得的笑容。
这时的我依旧被安排在床上,他们的意思是我虽然能下床走动但最好还是再躺几天,但我也坚持下床待会儿,于是两厢僵持的后果便是,我被迫靠坐在床头,师云和师欣颜坐在床前的椅子上看着我。
看,这就是病人和探病者的关系,病人已经病好了躺的厌烦实在不想再躺着了却只能继续躺着,而探病者为了表示关心不会管你是不是病好了也只会认为你只有躺着才是最好的,所以病人永远最有资格不分昼夜的睡觉,而且不能拒绝别人的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