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蝶翅没有失望,不是帝王将相,却能够被尊为本主本身就是了不起的人物,或许他会比所谓的段皇爷更了不起,不过他有什么样的故事呢?
迎本主是热闹的,送本主同样十分的热闹,而送完本主之后,蝶翅忽然发现家里的人似乎都悠闲下来了,杨谭林每日最喜欢的事情有三件——抱孙女,打理他的花花草草,然后就是在院子里用一个炭盆悠闲地烤茶煮茶,惬意得很。
阿德也闲下来了,他每天喜欢做的事情有两样——带着阿鹏出门溜达、和杨谭林争夺蝶翅的看护权,其他的就没有什么事情了。
阿奶她们也闲下来了,不过她们到没有像这两个男人这么的无所事事,她们经常拿了针线坐在院子里或者走廊上能够晒到太阳的地方做些针线活,蝶翅自己曾经是学过刺绣的,记得那个时候自己还在上小学,别的同学放学之后就像脱缰的野马一般到处撒欢,而她却要老老实实的回到家,在母亲和祖母的紧迫盯人下学绣花,她到现在都还记得针扎在手指上有多么的疼痛,不过几年下来,倒也练就了一手让人啧啧称奇的技术——问题是拿手技术除了让人称赞、绣制一点别致的小玩意之外,真的没有派上什么用场。
不过,阿奶她们是在做针线活,但绝对不是在绣花,也不是在做什么衣物,她们做的东西让蝶翅一点都看不懂——就算是看不懂她也还是目不转睛的盯着看。
“蝶翅想知道阿奶她们在做什么吗?”杨谭林越来越喜欢这个眼睛会说话的孙女了,她一旦对什么东西感兴趣就会目不转睛地看着,然后发出依依呀呀的声音,可爱而又聪慧,比阿鹏小的时候好玩多了。
“哦哦!”蝶翅立刻响应着,但心里却越来越郁闷,她现在除了“依依呀呀”连自己都不知道是什么意思的声音之外,连笑声都还发不出来,只能好好的利用自己的脸部表情和肢体语言来装可爱了。她很有些不齿自己的行为(都什么年纪的人还装可爱讨人喜欢,真是…),但不这样又能怎样呢?她可不想憋死自己!
“阿奶她们是在做扎染!”杨谭林抱着蝶翅近距离观看,他不知道这个两个多月的孩子是不是能够听得懂,看得懂,但是她既然对这个东西表示出了兴趣,那么就给她看,解释给她听就是了,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扎染?蝶翅眨巴着眼睛看着杨谭林,想听他的解释。她记得自己曾经见过这样的东西,那是同事出门旅游带回去的工艺品,给办公室的同事每人带了一块,不大,和手绢差不多大小,她用来盖在电话上,倒也有些雅致的感觉。不过她记得那是都有有各种颜色的,而且那颜色并不是很鲜艳,颇有些古韵,也就记住了那东西的名称。
“你看到阿奶她们的动作了吗?她们用线在布上面缝扎出图案,你看到她们很用力的经那些拉得紧紧的,成一个一个的小疙瘩了吗?”杨谭林问这句话的时候十分欣喜的看到蝶翅毫不犹疑的点了点小脑袋,笑着继续解释道:“那一个一个的小疙瘩就是一个完整的图案,有很花,有蝴蝶,都是很规则的纹样。一块布上会有很多这种相同的图样组成。等整块布都扎好花之后就像这个样子…”
杨谭林从阿奶身侧的竹篮里拿出一块上面遍布“小疙瘩”、皱皱巴巴的白色布,道:“这就是已经扎好了的布,等扎了很多之后,就用板蓝根…蝶翅不知道什么是板蓝根吧?”
她知道板蓝根是一种药材!蝶翅心里想着,可是她能说吗?
“板蓝根是一种药材,它的用途很广,可以入药,它的叶子还可以炒了当菜吃,更主要的是它的根茎都是有颜色的,可以用来染布。”杨谭林很是仔细的道,一点都不在乎她是不是能够听得懂的道:“这种扎好的花的布用板蓝根反复一次次的染颜色,要用冷水来染,不能用热水。这些用线扎得紧紧的地方是不会被染上颜色的,而其他的地方,则会一次两次的上色,就像这样…”杨谭林掏出一个小袋子,蝶翅认得,那是他装卷烟的袋子(还真是卷烟,用烟叶子很是认真的卷了起来的那种土质卷烟),那是一个蓝底白花的袋子,白色的是一只只蝴蝶。
“这些白色的地方就是用线缝扎的地方,而有颜色的地方深浅不一样,浅的地方是靠近缝扎的地方,被染上的颜色少,深的地方是想这种没有线缝扎的地方,一次次反复的上色,所以颜色就很深…”
原来这也是扎染啊!蝶翅了然的点点头,那么家里面扎染的东西真的是很多,桌布、台布、窗帘、门帘大多都是扎染,而杨谭林他们有的时候穿的衣服和褂子也是扎染的。以前蝶翅只觉得还是很好看,但一点也没有与那种被当成和工艺品的扎染联系起来。
“蝶翅真聪明,这就明白了!”杨谭林不知道蝶翅是无意中点头还是听懂了点头,但是他心里却把这当做蝶翅听明白了来看,让正在做事的几人很是无奈的摇头苦笑,杨谭林现在每天最大的乐趣就是抱着蝶翅玩和显摆,左邻右舍的人都知道他现在就是一个完完全全的“孙奴”,曾经在他心里排第一的阿鹏现在已经退居二线了。
“阿爸~”杨雪素无奈的叫了一声,道:“蝶翅现在在两个多月,三个月都不到,怎么可能听得懂你在说什么?你还是抱着她出去走走,不要在这里打扰我们做事情的好!”
“我们家蝶翅是最聪明的娃娃,阿公说什么都能够听得懂的,对不对啊?”杨谭林对女人赶人的举动倒是一点都不在意,但很不满女儿说宝贝孙女听不懂他说话,他的宝贝孙女这么聪明,怎么可能像一般的孩子一样,两个多月还是会吃吃睡睡的呢?
“哦哦!”蝶翅立刻迎合杨谭林叫了两声,要是杨谭林也像其他人一样,把她当成两个月,什么都听不懂的婴儿来对待,她真的会被闷死的!
“你看,蝶翅都说听得懂了!”杨谭林仿佛胜利的一样,很是自豪的用“证据”来反驳女儿的话,让杨雪素只能是无奈的摇头。
“阿爸~”阿德牵着阿鹏进来,脸上带着笑容,道:“你猜我刚刚在路边上遇到谁了?”
“谁啊?”杨谭林顺口问道。
“董家的建龙,他说遇见了扎旺大叔,扎旺大叔托他带话,说明天或者是后天会过家里来!”阿德笑得很是开心,道:“我已经两年多没有见过扎旺大叔了,不知道他是不是还像以前一样。”
“他怎么就过来了?”杨谭林瞪大了眼睛,很是奇怪的道:“现在还是大雪封山的时候,他怎么可能就到喜州来了呢?”
“这个我也不知道!”阿德挠了挠头,他到没有细想这个问题。
“我看是因为雪太大,扎旺大叔没有回德钦,就在束河呆着,现在见天气还可以,就先过来这边了!”杨雪素笑着猜测,道:“现在过来可以稍微休息十天半个月,然后可以上一趟拓东城,总比回去一趟要好。”
“你说的也是!”杨谭林点点头,道:“扎旺精明,应该就是这样了!准备一下,好好的招待他们!”
“知道了!”杨雪素笑着点点头,道:“你就放心好了!”
注:本主,是大理地区白族的宗教信仰之一,属原始宗教的范畴,又被称为民族宗教,而佛教在大理地区属于上流社会(统治阶级)的信仰。本主很多,一般是一个村或几个村崇奉一位本主。喜州的本主是哪一位灯没有查到,这里选的是大理一位很有名的本主段赤诚,也是灯很喜欢的一位本主。
? 第十七章 传奇人物啊
第十七章传奇人物啊
扎旺?蝶翅不是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了,她清楚的记得,自己身上戴的那颗让她很喜欢的绿松石就是扎旺的女儿送的礼物。不过,这个扎旺到底是什么人啊?蝶翅很想知道这个人是何许人也!从杨家人的态度来看,应该是一个很受欢迎的人物,尤其是阿德,满脸生光的样子。
“哦哦!”蝶翅想到这里,立刻发出声音,引起杨谭林的注意,小脸上十分生动的表达,自己的迷惑——蝶翅完全有理由相信,在她能够说话走路之前,定然能够练就比影后还有娴熟的面部表情来。
“蝶翅又怎么了?是不是很好奇你阿爸说这是什么人啊?”杨谭林听到蝶翅的声音后就将注意力转移到心爱的孙女身上,他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询问蝶翅一样。
“哦哦!”蝶翅无奈的只能发出这样的声音,她觉得自己一定是个天才——能够用这么简单的词汇来表达不同的意思和情绪,而杨谭林更是天才中的天才,居然能够听得懂自己想要说什么(她自己都听不懂艾!)。
“扎旺是阿公的好朋友,他是地地道道的康巴汉子,也是德钦很有名的传奇人物。”杨谭林笑呵呵的抱着蝶翅,惬意的坐回他的炭盆旁边,一边煮茶一边和眼睛中闪烁着光彩的蝶翅讲述着扎旺故事。
扎旺出生在一个很普通的藏族牧民家庭,他出生之后,按照藏族人一般的习惯,他的阿爸请来活佛为他取名,而活佛见了扎旺之后很是欢喜,说他是一个天生福相的人,是一个注定一生安乐的人,给他取了名字之后,还给他留下了一份礼物。
扎旺的阿爸穷苦了一辈子,因为穷,他们兄弟四个娶了一个老婆,因为穷,他们一家只敢生了四个孩子(一个兄弟一个)就不敢要孩子了,而扎旺就是那第四的孩子。听了活佛的话,一家人喜出望外,就像看到了黎明前的曙光一样,他们可以说倾全家所有,努力的栽培扎旺,他们希望扎旺能够有一份很有前途的职业。
在扎旺三岁的那年,他被德钦很有名望的一位天葬师看中了,很希望将他收为自己的弟子,可是三岁的扎旺不知道为什么,很是坚决的拒绝了这一份在所有人看来都是殊荣的机遇,这让家人十分的失望,但那位天葬师不知道为什么,居然一点都没有生气,还转而将扎旺的七岁的二哥收成了弟子,算是一件意外之喜的事情。
扎旺五岁那年,他去寺里拜见为他取名的活佛,向他为身体越来越不好的阿爸求药,与他同去的三哥却很凑巧的被另外一位活佛看中,留在了寺里当喇嘛——这在家族中可是一件了不起的荣耀,而活佛说这样的好运是扎旺带来的,还说扎旺天生就是能够给身边的人带来吉祥的人。
因为两个哥哥很有前途、光明远大而又地位崇高的职业,给家里带了来翻天覆地的变化,在扎旺的大哥成年的时候,他们家已经有了一百多头牦牛,三百多头羊,已经是附近最是富裕的人家了。所以,他的大哥没有在重蹈父亲叔叔的覆辙,哥几个娶一个老婆,而是自己娶了一个能干的老婆回来。
但是最有福气的还是扎旺,他和他的大老婆拉亚卓玛谈恋爱的时候,拉亚卓玛的姐姐妹妹都不约而同的喜欢上了他,拉亚卓玛家也是那一带很富裕的人家,她们的阿爸是德钦最有名的马锅头,德钦最大的马帮就是他们家的。因为他精明能干,很会做人,手下的也都是些十分彪悍的人,他经常走到很远的地方,印度、尼泊尔都有他的足迹,他还去过拉萨朝圣。他只有这么三个女儿,原本是想让大女儿娶丈夫,留在家里当顶梁柱,其余的两个女儿则好好的嫁出去,有想到的是扎旺的出现让他的三个女儿都看对了眼。
不过女儿喜欢是最重要的,于是,扎旺十六岁那年“嫁”到了拉亚卓玛的家里,拉亚卓玛理所当然是是他的大老婆,附赠拉亚卓玛的姐姐妹妹两小老婆。他们的婚礼举行了七天七夜,光是牦牛就杀了二十头,就别说羊和猪了。
扎旺是能干的,他嫁给拉亚卓玛的当年就和岳父一起走马帮,三五年之后,就已经能够独当一面,成了德钦又一位著名的马锅头。加上他二哥三哥不一般的地位,活佛的青睐有加,渐渐的成为德钦最有名、最富有的人之一,杨谭林是在他刚刚开始走马帮的时候与他认识,然后成了好朋友,从那以后就没有断过联系。
拉亚卓玛的阿爸去世的那年,扎旺做了一件他看来在正常不过,而杨谭林却觉得不可思议的事情——他将家所有财产,留下了一部分给妻子儿女度日,再留了一部分作为盘缠,其他的全部捐献给了寺庙,他也没有管家里,而是独自一人上路,花了两年半,三年不到的时间一路朝拜到了拉萨,见到了**活佛,然后一身荣耀的重归故里。
回到家之后,拉亚卓玛姐妹将自己的最好的首饰买了,筹到了启动资金,扎旺又开始自己的马锅头生涯,听说他回来,重操旧业,很多人纷纷来投,他现在拥有德钦最大的马帮,手底下有大小马锅头七八个,在德钦附近,就没有那个不开眼的土匪敢抢他的马帮。
不过,他现在已经没有了年轻时候像牦牛一样的体魄,基本不往拉萨、尼泊尔、印度去,经常走的反而是以前他几乎不走的大理、拓东城和缅甸,他身边一般都有他的大女儿江边卓玛陪伴着,那是他们家下一代的顶梁柱。
江边卓玛是他和拉亚卓玛的女儿,在他决定散尽家产,到拉萨朝圣的时候给江边卓玛“娶”了三个丈夫,是一家很不错的三兄弟,三个人都很能干,正是因为江边卓玛这么一个能干的女儿,三个能够齐心协力共同维护家庭的女婿,他才能够那么潇洒的散尽财产,带着家人的祝福独自上路。
他回来之后,将家中的其他的女儿、儿子一一嫁了出去,他们或者他们的另外一半都是能不错的人,也有几个一直跟着父亲和大姐走马帮,马帮已经是他们代代相传的职业,他们天生就有着做这一行的天赋。
真的是个传奇人物啊!蝶翅眼睛里面都是小星星,能够从一个贫困到了兄弟四个只能合力娶一个妻子的家庭,到当上门女婿,却娶了人家姐妹三个的强人,是一个传奇;家庭贫寒,却在成为一个地方最富裕的人之后能够有魄力散尽家财,有毅力独身一人走上朝圣的艰难道路,还能够越过一路的艰难险阻,平安归来,也是一个传奇;能够依靠妻子们的几件首饰,再次发家,再次成为德钦最大的马帮,又是一个传奇。这样的传奇人物蝶翅只有在小说中看到过,马上就要见到近距离接触到这样的人物,不得不说是一件很让她兴奋的事情。
“他怎么能娶三个妻子啊?”靠在杨谭林身边、满脸也都是小星星的阿鹏比较关心的是这件事情,他迷惑不解的道:“阿公你只有阿奶一个,阿爸只有阿妈一个,我们周围的人也都是娶一个妻子的,他怎么能够娶三个妻子?他姑娘又怎么能够招三个上门女婿呢?这不是很奇怪的事情吗?”
他怎么唯独对这个很有兴趣啊?蝶翅很是鄙视的瞟了阿鹏一眼,这一点她倒是有听说过,藏族是能够找好几个老公的!
“扎旺是藏人,他们的习惯和我们白家人是不一样的。”杨谭林笑着摸了摸阿鹏的头,道:“我们白家人自古就是一夫一妻,也就是说男的只能娶一个妻子,女的也只能找一个姑爷。但是藏人不一样,男的可以找几个妻子,女的也可以找几个丈夫,不过为了公平起见,男的对自己的妻子要一视同仁,不能偏待哪一个,给妻子买礼物,必须每人一份,买成一样的。女的也一样,对自己的丈夫也要一视同仁,她为其中的一个丈夫生了孩子,就要为其的丈夫也生一个孩子,不能对其中的一个更好。不过一般来说,都会是亲兄弟几个娶一个妻子,或者亲姐妹几个找一个丈夫,都是自家人,不会有什么大的争执,能够和和睦睦就的过日子的。”
还真是男女平等啊!蝶翅咋舌!不过,杨谭林的话里透露了一个让她没有想过、也还没有来得及想的问题,白家人就像后世一样,一夫一妻,没有纳妾讨小的说法,她也不用担心自己未来的丈夫三心二意的要纳妾,更不用担心自己成为什么人的小妾,完全没有大多数穿越女的忧虑,穿越女要经历的宅斗她不会经历了。
“扎旺爷爷是不是没有儿子,就像阿公一样,所以江边卓玛阿嬢也就找上门女婿,就像阿妈一样?”阿鹏不是很理解,但他的立刻问另外的一个问题。
“不是!”杨谭林笑着摇头,道:“我们白家人是在没有儿子,只有女儿或者儿子比女儿小的岁数太多,不能当家的情况下才找上门女婿,而藏家人不一样,他们的孩子,除了几个儿子找一个妻子或者几个女儿招一个女婿的,一般来说都是大儿子或者大女儿‘娶’进门,其他的孩子,不管男女都会嫁出去,就看家里的老大是男是女了。也有那种小女儿或者小儿子不愿意嫁出去,‘娶’回家来的,主要还是看他们自己怎么想,老人是不会管他们的。”
“这样啊!”阿鹏恍然大悟,然后很苦恼的道:“阿公,我舍不得阿妹嫁出去,我和阿妹能不能也想藏家人一样,都娶回来,都不要嫁出去啊?”
这么个小不点就想娶老婆了?蝶翅再一次鄙视阿鹏,还恨恨的给了他一个白眼,还带上自己!
“好!好!”杨谭林哈哈大笑起来,而院子里听着他们说话的人都忍不住会心的一笑…
? 第十八章 来客
第十八章来客
贵客要临门,自然需要准备待客的东西。
杨谭林一大早就带着阿鹏出去了,说是和村子里养羊的王家说好了,要杀一只羊来待客,他去看看羊有没有杀好,要是好了的话就直接拿回来下锅。
阿德也早早的就出去了,他是去进喜州的必经之路等着客人了——昨天晚上,蝶翅从阿德和杨雪素的谈话中知道,阿德在刚刚独立的时候也得到了扎旺的帮助,对扎旺也有着对亲人长辈一般的感情,江边卓玛更是将他当成了自己的亲弟弟一样,感情自然是不一般的。
而阿奶和杨雪素也没有闲着,蝶翅又一次被背在了杨雪素的背上(她不喜欢被背着的感觉,是很舒服,也很暖和,可正是因为这样,她总是坚持不住一会就睡着了),她们在院子里支起了一张桌子忙碌着。
春燕在敲核桃,夏燕则用小刀将核桃切成薄薄的片,荷花妈将一块红糖放在砧板上切碎,阿奶也没有闲着,不知道她从什么地方拿了几片看起来浅黄色的,透着油亮光泽的东西(乳扇),递给荷花妈,看着她将那东西也切得细细的。杨雪素就更奇怪了,她居然是在削姜,将皮削去,然后切成细细末,在和花椒、蜂蜜什么的分别放在桌子上,蝶翅瞪大了眼睛。她们这是要干什么?准备煮羊吗?可为什么桌子上还摆着茶叶,烤茶用的陶罐,以及茶杯呢?
“我们回来了!”阿鹏一蹦一跳的进来,杨谭林和家里的另外一个帮佣阿雄爸跟在他身后,他们两人合力抬着一头金黄色的羊,金黄色那是因为这只羊已经用明火烤了一遍,所以才是这个样子,看得出来者并不是一头很肥的羊,精精瘦瘦的,看起来就很好吃的样子。
“阿雄爸,你帮我砍一下,先下锅煮着!”荷花妈笑呵呵的迎了上去,杨谭林很自然的将自己的那一端递给荷花妈,他们两个抬着羊就去了厨房。
“都准备好了吗?”杨谭林在桌子面前晃悠了一圈,看着桌子上的东西很是随意的问了一句。
“都好了,德能够扎旺大叔来了就给他喝我们最好、最尊贵的茶!”杨雪素笑意盈盈的道:“扎旺大叔最喜欢我们的甜茶,阿妈到琼兰家买了乳扇、加上最好的漾濞核桃,扎旺大叔一定会更喜欢的。”
这些东西是用来泡茶的?蝶翅已经满是好奇的眼睛瞪得更大了,红糖、核桃、花椒、姜、蜂蜜、还有那奇怪的乳扇什么的都是用来泡茶的?泡什么茶?怪味茶?
正说着,门口传来阿德的声音:“阿爸,雪素,扎旺大叔和卓玛姐来了!”
传奇人物到了!蝶翅立刻将目光转向大门,阿德的话音未落,就见他笑得无比灿烂的带了三男一女进来,为首的是一个看起来大约五十出头的男人,留着一把花白的大胡子,肤色黝黑,两颊上有着不正常的红黑色斑块,穿一身青色花纹的藏袍,胸前带着一串珠子挺大的琥珀下面那是一颗看不出材质的,有鸽子蛋大小的珠子,他满脸都是浓浓的笑意,杨谭林立刻迎上去,两人很是亲热的拥抱了一下。
“卓玛姐~”杨雪素亲热的叫了一声,径直和唯一的女性拥抱在一起,一种说不出的味道扑鼻而来,蝶翅忍不住的缩了缩鼻子,这味道真是不好闻。
江边卓玛是个高大健美的女人,她比杨雪素足足高了一个头,和阿德站在一起也稍微有些冒尖(蝶翅忍不住的汗了一个,以前不觉得,怎么这一家子来了之后觉得杨家老小都袖珍起来了呢?),很是明朗的五官,肤色比小麦色略黑,但也算不上是黝黑,但给人的感觉就是十分的健美,她的眼睛很大、很明亮,仿佛不沾一丝尘埃的明净,蝶翅只有在孩子的脸上再见过这样的眼睛,而她的睫毛超乎寻常的又长又翘,衬得她的眼睛更加的明亮和美丽,她的两颊也有不正常的红黑色斑块(高原红啊高原红,听起来挺美,看起来很煞风景),可就算只这样,也无损于她的美丽,总的来说是一位别有风情的美人。
“这就是雪素刚刚生的孩子了吧?”扎旺很是小心的用手指碰了一下蝶翅的脸蛋,他一点都不敢用力,就担心将嫩得能够掐的出水的小脸蛋给弄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