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另类小说上一章:贵女
  • 另类小说下一章:从妻
“嗯!”蝶翅又点点头,她喜欢紫苏梅,不过阿鹏更喜欢雕梅。
梅子是大理人家必备的零嘴之一,杨家的山地里面种了七八棵梅子树,每年到了梅子成熟的季节,阿奶就带着荷花妈,背着背篓上山地将它们采摘回来。青梅子一般是不吃的,很酸很涩,要是放上一段时间,它的表皮会由青变黄,这个时候酸味很重,但涩味基本上就没有了,但直接吃也是很酸,除了特别馋嘴的,没有几个会吃。蝶翅很喜欢将青梅子抓几个放在床头的柜子上,因为渐渐变黄的时候梅子会散发出一种很香的味道,有点像是玫瑰香,但却又不是很像,蝶翅也说不好那是怎样的一种香味,但是她很喜欢那种味道,更喜欢房间里面有那种味道。而阿奶在这个时候都很纵容她,由着她胡闹。
杨家每年都能够收十多二十斤梅子,杨谭林三四个酒坛子,最大的几个每个能够装得下五六十斤酒,这几个都是泡果子酒的,一坛杨梅酒,一坛木瓜酒,还有一坛就是梅子酒了。杨梅酒每年都要在杨梅将熟未熟的时候买那种青涩不能入口的青杨梅重新泡过,而木瓜酒和梅子酒则是两年一泡,如果没有喝完的话泡的时间更长。杨谭林有一小坛子怎么都舍不得喝的梅子酒,据说是杨雪素和阿德成亲的那年泡的梅子酒很多,喝了两年之后还剩那么一些,大概十斤左右,就用一个小坛子连着里面已经泡得很入味的梅子一起封存了起来。杨谭林很少开那坛子的酒,蝶翅也就见他喝过一次,还很小气的只倒了二两左右,那酒呈金黄色,黏黏稠稠的,喝到嘴里没有一丝辣味,酸酸甜甜,带着淡淡的酒香,就连蝶翅这个对酒一点兴趣都没有的人都忍不住的喝了好几口,然后在不知不觉中醉得一塌糊涂。
每年收回来的青梅子除了两年一次泡酒之外,其他的都要做腌制梅子。杨家做的梅子品种不是最多的,但也够吃了,有紫苏梅,脆梅和雕梅三种,每次都是阿奶做,杨雪素基本上不会帮手。蝶翅记忆中她三岁那年阿奶不在家,紫苏梅是荷花妈做的,味道比阿奶做的差了一点,但也还可以,可是脆梅却是杨雪素做的。看起来过程和调味料都是一样的,可是阿奶做的脆生生的,怎么吃怎么好吃,而杨雪素做的看起来模样没有变,可是一捏,软软的,表皮还是硬硬的。可里面的梅子肉却都成了浆汁,从其中的一个地方咬开一个口子,轻轻地一吸,剩下的就是果皮和核了。
雕梅最麻烦,先要在青梅子上雕刻,将它雕出花纹后把果核取出,压成菊花形状后腌制,阿奶每年做的雕梅最少,只有在过年过节的时候才拿出来吃。
“蝶翅自己想想,看看还有没有什么要带在路上吃的、用的?”阿奶将东西收得差不多了,然后问蝶翅。
蝶翅看了看那比自己还要高的一堆东西,忍不住有些傻眼,然后很坚决的摇了摇头,那么多的东西怎么都够了吧!
“怎么?觉得东西太多了?”阿奶一看蝶翅的样子就知道她在想什么,她点了一下蝶翅的脑门,道:“一路上不见人烟的地方很多,要是东西不准备的齐全一点,临时要什么的可就抓瞎了!你阿公,阿爸是男人,他们带的东西自然要简单一些,可你还是个小丫头,比不得他们,准备的充足一些是很有必要的。”
“路上没有地方买东西?”蝶翅眨巴着眼睛,不是说这一条路是最好走,最繁华的吗?怎么可能没有地方买东西呢?
“有的地方有,但有的地方却是没有的。阿奶不是给你准备了用来垫着睡觉的毡子和搭帐篷的油毡了吗?你们可能有三四天会露宿的,像你阿公他们的话现砍点树枝什么的就可以搭一个安身的地方,可你和阿鹏不行,地上的潮气重,夜里下雨的话树枝搭的帐篷会漏雨,也不能睡好。”阿奶拍拍她的小脸,道:“现在想反悔不去还来得及!”
现在反悔?蝶翅眨眨眼,她怎么可能反悔!
“阿奶,我回来了!”阿鹏笑呵呵的冲进来,自从知道自己也被允许跟着杨谭林去拓东城之后他的嘴就没有合拢过,每天都像生活在蜜罐子里面一样。
“回来了啊!”阿奶点点头,再看了看蝶翅的那一堆行李,思索了半天后,觉得也差不多了,要真的缺什么也不会是重要的东西了,转向阿鹏道:“过去你房里,阿奶也把你要带的东西收好了,要交代你有些什么东西。”
“嗯!”阿鹏点点头,拉着蝶翅一起去看他的东西了。
阿鹏是男孩子,东西就少了很多,阿奶想了又想之后将搭帐篷用的东西归到了阿鹏的行李里面,蝶翅的行李看起来就少了一些,两个人的东西就差不多了。
? 第三十三章 路遇
出远门的感觉真好!在晨光中,蝶翅一边感受着微微有些寒意的晨风,一边看着路上的风景,他们天蒙蒙亮的时候就离开了喜州,现在已经过了叶榆城,快要到下关了。下关有风城之称,早晚的时候风尤其大,蝶翅忍不住的将身上的羊毛毯子裹得更紧了一些。
这一次上拓东城的除了她和阿鹏这两个尾巴之外,还有十二人,杨谭林自然是队伍里的领头人,也就是这一支马队的马锅头,除了他以外,这一支队里还有一个领头人,蝶翅见过几次,是一个叫高荣华的中年人,他在杨家干了十多年,憨厚老实,杨谭林很喜欢用他,他也是赶马的老手了,不过独当一面还稍微差了一点,每次都是充当二锅头的角色。
这一支队伍里面有三十二匹马,这一次上拓东城送的货物主要是茶叶和药材,杨谭林和高荣华在出发之前检查了好几遍,确认无误之后才启程的。
蝶翅和阿鹏各得了一匹马,不过阿鹏是骑在马背上,而蝶翅却是坐在箩筐里。出发以前,蝶翅一直在想自己怎么赶路,是和大人同乘一匹马,还是加一辆简易的马车给自己和阿鹏乘坐,但绝对没有想到自己会被放在箩筐里当货物对待。
不过,这感觉也没有那么糟糕就是了!蝶翅挪了挪身子,让自己缩得更小一些,这样感觉上更暖和。她的这匹马身上驮了一对筐,左边的筐不是特制的,里面放了她的行李物品,绑得结结实实,不会有掉落的危险,而右边的这个筐显然是特制的,她可以稳稳当当的坐在里面——不是放了凳子,而是在编筐的时候就设计了坐的地方,有点类似一种特别编了背小孩的竹背篓,但比那种背篓大了几号,蝶翅坐在里面可以活动自如。
蝶翅要站起来的话可以露出大半个上身,但要是坐下来的话就只能露出头来,她既可以一路看着风景走,也可以在里面小睡,倒也算是舒服。竹筐里里外外都用防水的东西给糊了一层,还垫了一层很是暖和的羊皮毛,将蝶翅抱进去的时候杨谭林给了她一块早就准备好的毯子,让她将自己裹起来,而蝶翅也没有忘记将自己的鞋子脱了,小脚丫子放在垫着的羊皮上,感受着羊毛的柔软,一会就暖和起来。
今天一定是个好日子!蝶翅知道马帮在出发的时候都习惯看日子,他们相信选择一个好日子会让他们一路顺利平安,而这一路上他们已经碰上了好几支队伍,有的熟识,相互之间打招呼,问一声好,有的不是很熟悉,彼此间不过是友善的一笑,但谁都不会贸然的说话。而杨谭林的名气在这个时候就体现出来了,一路上遇到的认识的马帮都会很客气的叫声“阿叔”,这让阿鹏和蝶翅都有一种自豪的感觉。
“阿叔,你们也是今天出门啊!”到了下关的时候,一支马帮的马锅头很大声的向杨谭林打着招呼,他们正在路边停靠,没有赶路。
“是啊,你们也是?”杨谭林和他们显然十分的熟悉,神情中透着些亲热,蝶翅从裹着的毯子里露出小脸,好奇的看着这个陌生的男人。
那男人一身标准的马锅头装扮,但看起来却比路上见到的马锅头都要精神,三十出头的年纪,精干中透着一点一般赶马人没有的儒雅,那气质看起来很是眼熟…蝶翅看看他,又看看杨谭林,忽然明白为什么眼熟了,他们两人竟然有着极为相似的气质,很有种一脉相承的感觉。这个人是谁啊?
“是啊!我要去一趟缅甸,阿叔呢?是上拓东城吧!”那人爽朗的回答着,他看了看骑在马上冻得脸蛋通红的阿鹏,再看看躲在竹筐里,把自己捂得严严实实的蝶翅,笑着道:“这两孩子是阿鹏和蝶翅吧?阿叔怎么把他们给带上了?”
他们一定很熟悉!蝶翅十分的肯定,路上遇到的可没有谁会告诉别人自己的目的地,更不会问别人去什么地方,而这人不但告诉了杨谭林自己的目的地,还一口猜中了杨谭林的去向,显然不是一般的熟悉、,可是…蝶翅很认真的在脑海里翻了一遍,确定自己从来就没有见过这个人。
“阿鹏,蝶翅,叫阿叔!”杨谭林让孩子叫人,等他们叫过人之后笑着道:“我这次去拓东城顺便要呆几天,他们跟我去见见世面。”
“阿鹏已经九岁了,也该出门看看,以后也可以早一点独当一面,为阿叔承担一点负担。”那人笑笑,道:“可是蝶翅还是小了点,阿叔路上可要多照顾一些了。”
“蝶翅听话,人也机灵,只要不遇上坏天气,没什么的。”杨谭林笑笑,并不是很着急赶路的样子,问道:“你呢?家里人都还好吧?”
“都好!”那人点头笑笑,道:“我阿爸现在虽然不赶马了,可还是闲不住,种了一院子的花,前些天还说让我找时间给你送几棵茶花去,阿妈也是,一天到晚的都在忙。”
“孩子呢?都还好吧?”杨谭林点头,然后又问了一句,不过蝶翅深知杨谭林的性格,觉得他问孩子不过是顺口一问而已,没有什么关心的意味在里面。
“也还好,就是被她妈管得太严,胆子小了些。”那人微微的有些苦涩的瞄了一眼阿鹏和蝶翅,眼中闪过不明的光芒,道:“像阿鹏和蝶翅这么听话懂事胆子也大的孩子不多,都是阿叔和阿嬢教得好。”
他那是什么眼神啊?蝶翅被他的眼神弄得忍不住的打了一个寒颤,觉得那种眼神很暧昧不明,很具有杀伤力,好像自己和阿鹏是他的私生子,但他却因为某种难言之隐不能说出口一样。
“他们啊。皮起来的时候也是让人无奈的!”杨谭林难掩自豪的笑着道:“这不,硬是想尽一切办法说服我带着他们去拓东城。”
“他们是说服阿叔,可不是耍赖,这已经很好了不是!”那人哈哈一笑,再看了一眼蝶翅,笑着道:“蝶翅长得真好,以后长大了一定比雪素还要漂亮。”
“漂亮是漂亮。可惜性子软了点,也不知道长大了会不会吃亏。”杨谭林呵呵一笑,然后道:“等闲下来的话过家里来陪阿叔喝杯酒,你已经很久没有上家里来坐了!”
“好!”那人点点头,道:“等我这一趟走完之后就过去,到时候阿叔可要和我多,喝几杯才是。”
“嗯,我等你过来!”杨谭林点点头,然后道:“我先走一步,一路平安啊!”
“阿叔一路平安!”那人也没有再多说,目送杨谭林等人慢慢离开,蝶翅好奇的看着杨谭林不一样的一面,很好奇那个男人的身份。
“阿公,他是谁啊?”阿鹏也是觉得很奇怪,他闷不住话,立刻上前问道:“我从来就没有见过他,他怎么知道我和阿妹的名字呢?”
“他啊,是阿公以前走马帮的熟人,你出生以前就很少联系了,你出生以后更是没有到过家里,你当然是不认识了。”杨谭林语焉不详的说了一句,连那人姓什么叫什么都没有说,很不像他平时的性格。
有猫腻!蝶翅眯起了眼睛,可是这人到底是什么身份呢?为什么杨谭林要说的这么的不清不楚呢?
忽然,蝶翅看到了几个赶马人挤眉弄眼的相互使眼色,她忽然灵光一闪,想起了她曾经听到的一个传言,她阿妈杨雪素在结婚以前是有一个相好的,他们是在三月街的时候认识的,两个人感情很好,但后来不知道为什么没有走到一起,杨雪素招了阿德做上门女婿,而那个人也和别的女人成了家,据说,两个人现在还有来往。那么,这个人会是杨雪素以前的情人吗?
“哦!”阿鹏随口的应了一声,然后道:“他也是马锅头。阿公,他和我阿爸比谁更厉害一些呢?”
“你阿爸是和你阿妈成亲以后才开始赶马的,而这个阿叔十四五岁就已经开始跟着他阿爸赶马了,你说谁要更厉害一些?”杨谭林反问。
“那肯定是他要厉害一些了!”阿鹏想了想,下了结论,不过他立刻又道:“可是阿爸会打很好看的银饰,他一定不会,阿爸也不见得就没有他好。”
“那是自然!”杨谭林点点头,乘机教育阿鹏道:“我常常说十个手指头伸出来不一样长短,人也是,有的地方可能比别人强,但其他的地方就可能比不上别人,所以一定要虚心的学习,不能总觉得自己就是最厉害,最聪明的人,知道了吗?”
“知道了!”阿鹏点点头,然后认真地道:“我会跟着阿公好好的学,也会跟着阿爸好好的学,这一路上还会向阿叔们学,一定要当一个像阿公,不对,是比阿公还要好的马锅头。”
在阿鹏的世界里,当一个好的马锅头是一件最荣耀的事情,而杨谭林虽然知道这不过是孩子的一种心理,但从来都没有说过什么,他也希望阿鹏以后能够继承自己的职业。
“那么这一路上你可不能娇气啊!”杨谭林趁机警告的道。
“一定不会!”阿鹏很认真的保证着。
? 第三十四章 艰难路途
七天以后,杨谭林一行顺利得到了拓东城,投宿在了他们每次到拓东城都会投宿的碧鸡客栈。碧鸡客栈位于拓东城的近日楼附近的金马碧鸡坊,是拓东城最繁华的地段,不过蝶翅没有一点想要出门逛逛,长长见识的念头,在杨谭林的摇头大笑声中,苦着一张脏兮兮的小脸,请客栈的老板娘找了一个十五六岁的姑娘帮着她好好地洗了一个澡——他们路上只在威楚的客栈住了一夜,其他的时候都是露宿,要洗脸没有问题,一路上的溪流河流不少,但要洗澡的话就是不可能的事情了,蝶翅觉得自己已经浑身都生了虫子一般,她从来就没有这么脏过。
蝶翅总算知道,为什么除了藏族人以外,走马帮的都是男人,女人基本绝迹了——走马帮实在是太苦,太累也太考验人了。
他们一路上大多时候吃的都是干粮,早上啃干饼子,中午还是啃干饼子,到了晚上,需要提前找地方住宿,会找一个适当的地方安营扎寨,做一顿热乎乎的饭吃,可除了白米饭之外,每人也就只是三五片腌肉,那腌肉是用五花肉腌制或者熏制的,放在锅里稍微炒拌一会就会有油出来,而青菜的话就要看他们安营的附近有没有野菜了,如果有的话,采一些野菜,也能煮一锅热乎乎的青菜汤,但要是没有的话,就只能就着腌肉和咸菜吃上一顿了。
赶马人吃饭也是有讲究的,菜和肉一定要埋在碗底,不能让人看见——他们的说法是不能让山上的老虎看见闻见,要是老虎看见肉闻见肉香的话就会下上来,那个时候丢的就不是碗里的肉,而是人命了。
蝶翅当时吓得小脸苍白,没想到山上还有老虎存在,杨谭林当时呵呵一笑,告诉蝶翅,他们走的是最繁华的一条路,这边的上不够大,林子不够深,人烟多,像狼啊,豺啊,野猪啊之类的小型野兽还是有的,但是像老虎或者熊这样的凶猛野兽基本上绝迹,这样的规矩可不是针对这一条路而定的。
走马帮最艰难的路有几条,一条是从大理到普洱到缅甸,那里山高林密,野兽很多,老虎不常见,可是熊瞎子,大象什么的却是常见的野兽。好在不管是熊也好,大象也好,只要小心谨慎,不主动挑衅的话,一般是不会有什么问题,问题大的是哪里天气炎热,林子深的地方瘴气多,一个不小心就容易中了瘴气,那会让一个马帮彻底的瘫痪;小心翼翼的躲过了瘴气,还要提放毒蛇,毒虫,蛇虫遍地说起来是夸张了一些,但是一天走过的地方遇到几十条蛇那也属于正常情况。
一条是从大理到德钦,那里倒是没有那么多的瘴气林,蛇虫相对而言也少了很多,可是一路上过去越走越高,人的体力会越来越不够使,而且那一带人烟稀少,老虎、黑熊也多了起来,每年都会发生一两起老虎或者黑熊吃人伤人的事件。但最让走马帮的人头疼的是,那一地带很穷,穷的一个寨子可能都没有一床像样的被子,一户人家都没有一套整齐的衣服,有的地方一个家人就那么一两条裤子,谁出门谁来穿。人穷极了什么事情都能够做得出来,那一带最多的就是土匪,他们往往是一个村子的壮年男女都出来抢劫。杨谭林就遇上过一次,那一次所有的货物和马匹都丢了不说,还搭上了几条人命,杨谭林自己也差点死在路上。现在说起来,他还是心有余悸,而从那次以后,杨家的马帮到了丽江之后就不走了,就在丽江将货物卖给当地的彝族或者藏族,他们属于那一片地界上最彪悍的人,土匪都不敢和他们硬拼。
最好走的就是从大理到拓东城这一条路了,因为是主干道,道路宽阔平整好走——蝶翅欲哭无泪,这样的路还算宽阔?不过是宽约一米五到两米,能够让三四匹马并行的道路而已,经常一边是山坡,另外一边就是树林,而那该死的矮脚马都有一个坏习惯,它们喜欢靠着边走,蝶翅总担心一个不小心就滚了下去。
可是听听杨谭林的说法之后她就心理平衡了——除了这一条路以外,其他的路基本上都有很大的一部分是在悬崖边行走的,那些栈道是在山体上挖凿而出,能够容纳一人一马并行就不错了,要是遇上对面有人的话,只能到山体上凿出的洞穴避让,往下看都是滚滚的江水,要是掉下去,性命绝对是没有的,尸骨也绝对是找不回来的。就那样的路,马帮走过的地方也都比比皆是,比起那样的路来,这里已经是最好走的了。
从大理到拓东城这一路上除了一条并不是很宽阔,波涛也不是很汹涌的红河之外,没有什么大的河流,他们过河基本上也都有桥梁,而另外的地方可不一样,不说那些小的,但是金沙江、澜沧江、怒江这三条大江和它们的支流就已经形成了一道又一道的天堑,过那样的江绕路需要几天几夜,没有那么多的时间耗,只能借助两岸之间的溜索横渡。头一次在滔滔江水之上乘溜索,胆子大的都会手心冒汗,腿脚发软,胆子小一点的直接吓晕过去也都属正常,可就算是这样,他们还是要走。溜索看起来危险,但却是联通两岸最快捷也最安全的方式,只要小心得当,不掉进江水之中,就没有什么危险,比起横渡波涛汹涌,暗旋遍布,怪石嶙形的江面,或者绕远路,走那不知前途有些什么的山道安全多了。
蝶翅听了之后除了沉默之外只有沉默,她一直觉得杨谭林和阿德过得很轻松,喜州和叶榆城走马帮的男人都很轻松,很幸福,他们在家的时候除了带带孩子,养养花草,和几个相熟的人围成一堆下棋,抽烟,喝茶,聊天,每天过的都十分的惬意,什么事情都不用操心的样子。杨家这样的家庭有铺子,有田地,可是铺子基本上都是杨雪素在管,阿德没有走马帮的时候管的只有那间银器铺子,还想去就去一下,不想去就不去了。家里的田地都是阿奶在管,每年农忙的时候,阿奶还要下地收割粮食,那个时候在地里干活的七八成都是女人…这一切给蝶翅的感觉都是女人撑起了整个家。
一个人的经济地位决定了一个人的社会地位和家庭地位。不管是不是知道这个道理的人,都在有意或者无意中遵循了这一个规则,蝶翅一直以为白家女人能够在家里占主导地位是因为她们的辛劳,但现在看起来,其实男人的辛苦并不亚于女人,只是他们的辛劳蝶翅一直没有看到,一直没有一个具体的认识而已。
蝶翅也见识到了他们露营时的“帐篷”。现用斧子砍一些树枝过来,四根长两米多长的树枝一头扎在一起,另外一头做为四个支脚插在土里固定住,然后再搭上一些树枝,里面也垫上一层树枝,再将自己的羊皮褂子一铺,那就是一个临时的帐篷了。一路上这样的帐篷住了四天,客栈住了一天,还有三天住进了专门给路过马帮留宿的马房(也叫救命房)。
其中一处马房看起来破破烂烂的样子,杨谭林都没有多说什么,一伙人除了那个专门给大伙做饭的胡子彪以外,其他的一声不吭的将货物拾掇了一下,就带了斧子上山砍了些木材,一起修理起来。为的不是自己的安全,而是让后来的人还有一个落脚的地方。走的时候他们没有忘记留一点盐巴,柴火以及带着的腊肉粮食什么的下来,为的也是让那些路过,却什么都没有的人能够吃上一顿。
高荣华说,在这条路上还好,路程不远,大理,威楚也都有补给的地方,可是在其他的地方就不一样了,马房就是马帮的救命房。那些遇上土匪货物被抢的、遇上泥石流什么都没有剩下的,还有被野兽追赶,货物和马匹都丢了的,救命房里的东西那可就真的是能够救人一命了。所以,走马帮的人都很习惯一点,那就是在自己装备齐全的情况下,不但不会动用救命房里的东西,还会给补充一些进去,给那些已经没有了补给的人留一条生路。要是救命房有什么地方损坏了,就算是耽搁自己的时间,大家伙也会很自觉的给它做一些必要的修理,让它能够多支撑两年,说不一定,将来自己就需要靠它来救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