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夜
二十小时的时间该怎么安排呢?对于一对甜蜜的情侣来说可能根本不是问题,但是对于这对“前”李氏夫妇来说就有点困难了。
他们不能老这么默默不语的相对,需要话题,需要有什么东西来帮他们,哦,应该说来帮他渡过这个尴尬期。
对李信毅来说,他还不够了解这个跟了他五年的女人,不要试图笑话他,这世上相互不了解的夫妻很多,不是只他一家,就算那些爱得蜜里调油的人们,也未必知道另一半到底在想些什么,人嘛,一半是肉体做得模型,另一半是神秘深邃的灵魂,谁也说不清最了解谁。
但是他现在必须找到一个途径能让她与他相安无事地独处,而不是各自关在卧房里睡觉,然后第二天早上相互问个早安,如果只是这样,他何必这么兴师动众地硬要四叔帮忙租一栋大房子?!
“这里是餐厅?”有人将餐厅设在地下室的吗?看着眼前厚重的木门,她不大相信。
他只是笑笑,而后伸手推开面前那扇厚重的木门,里面很黑,而且空洞——那种大空间所释出的张力。
咔、咔、咔——几道开关的清脆响声,灯光亮起,让人不由得眯起双眼,待睁开时,眼前的景象让人瞠目——足足有三层楼高的书架,沿着偌大的空间,似乎一直能堆到天尽头,简直像童话再现,这栋房子的主人真是个天才——这是章雅瑞的想法。
“你说得晚餐就是这个?”她记得他说带她来吃晚餐的,眼前这间硕大的房子显然不是餐厅,不过这景象显然比丰盛的晚餐更让人惊喜。
指了指书架旁侧的矮桌,上面用白瓷容器罩着的应该就是晚餐,可打开一看,里面只有两杯果汁,外加几块精致的三明治,以及一张小纸条——想了好久,还是觉得这些东西放久了不会坏,凑合着吃吧。
是李敦孺的笔记。
看罢,李信毅挑眉,“可以吗?”主要是她能不能接受这么简单的待遇。
“没什么不可以的。”伸手从餐盘里拿了一块三明治。
看着她赤脚踩在楼梯上,眉梢的那种喜悦,他知道自己是猜对了,也许这并不能算猜,而是他对她的一个总结:她其实是单纯的,未涉足社会便嫁为人妇,少了一些世俗的功利,多了几份单纯跟理想化,而且她安静,安静的女人多半是敏感而细腻的,当然不能说全部,这样的女子会喜欢什么呢?恐怕怎么想,书都是首选,只有书是可以安静交流的东西,而且她的气息也给了他这种感觉——图书室的静谧。
拿一块三明治,在书架的某个明亮的角落坐下,既可以处理公事,又能让她随时看到自己,非常好的选择,即使没有什么语言交流。
外面下着大雨,透过书架空白处的玻璃窗可以看到外面黑冷的夜,与明亮的书室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手指在那一排排的书目上游走着
书架靠墙而设,成环形布置,楼梯也做成了旋转式样,这么一来,沿着楼梯便能拿到任何一本想看的书,而他就坐在环形的中央,在任何一个角落都能看到,非常瞩目的位置。
也许是他的存在感太强,也许他的位置太瞩目,不经意总能看到,一身灰色睡衣,头发湿漉漉的,还赤着脚,倚坐在书架旁,看似慵懒的状态,却配着一副无比严肃的认真,实在是个矛盾的男人。
在一处光线较暗的角落坐下,光脚悬在半空中,全身上下,只有这双脚露在灯光之下
不经意抬首,只看到半空中悬的那双白嫩的脚丫子,而她却能清楚地看到他的一切,两人相互对视,即使他看不到她的脸。
看一眼手表上的时针——深夜了,他猜测着她可能睡着了,放下公文,起身,赤脚踩在木梯上,吱呀、吱呀的响着。
走到她所在的位置,然而却找不见她
四下搜索,仍旧找不到人影,凭空消失了?那自然是不可能的,他还能确定自己的妻子是人类,转过身,巡视一眼放书的密集区,从当中抽出几本书,书的后面便窝着一抹纤细的身影。
“怎么知道我躲在这儿?”笑着,但没打算出来。
他微微举了举手中的福尔摩斯探案集,“我也曾年轻过。”也曾喜欢看这些推理小说,记得金田一耕助笔下就有一个图书室杀人藏人的故事,不过显然比她的有技术含量,“很晚了,累得话,回房间休息吧。”
从狭小的书架上爬出来,跪坐在走道上,先处理自己弄乱的书,“坐。”示意他坐下,因为打算跟他谈谈。
“你明天回去?”听若玫说他最近忙得不可开交,时间都是以小时来算的,能飞来飞去与她“偶遇”,显然已算奢侈,这也就是为什么她会认为他疯了的原因。
“对。”倚坐到她的身侧,窄小的走道根本盛不下他的身躯,一条腿弯曲,一条腿蹬在木扶手上,“后天有一场签约仪式要参加。”
近距离才会看到他眼底的血丝,有多久没认真休息过了?“很累吧?”
“有一点。”看着她的侧影,很享受的表情。
“为什么——会突然变成这样?”他的突变让人汗毛四起,“我对你这么重要?”
“没有时间,所以只能这么做。”闭上眼,他真得很困,二十四小时没合眼了。
顿住,完全不明白他的意思——没有时间,所以才追求的这么猛烈?这是什么道理?
“爷爷想看到重孙。”说这话时,睁开眼,很认真地看着她。
“”完全不是她想听到的话,难道她只是个轻便的工具?因为爷爷想看到重孙,她就要毫无条件的立马拜倒在他猛烈的攻势下,然后死心塌地的生孩子?有种被人侮辱的感觉。
“我知道你听到这种话一定会很生气,但是我不想骗你,说爱你很简单,可是不能因为简单就随便说出来,连我自己都还不知道爱是什么东西——可我很肯定,那个人一定是你”金融危机的到来,李氏企业的缩水,已经让他□乏术,如今又加上祖父的病情“黄医生说爷爷胃里的癌细胞已经开始扩散,不知道能撑到什么时候——”
“”没人告诉她爷爷的病情,乍一听还有些怔愣,“若玫他们——不知道吗?”
“只有二叔跟我知道,爷爷不想让其他人知道。”
“”捂住脑门,觉得很乱,因为不知道该生气、悲伤异或同情,“李信毅,知不知道你有多无耻?”抛下这样一个难题,让她怎么做?
“知道。”苦笑,对她的无耻,他一向很清楚,并打算认真去弥补,所以他不会留给她说“NO”的余地,而且他知道这个女人对自己还有感觉——他有敏锐的洞察力,暴风般的冲击力,但稍微欠缺一点感知力。
不过聪明的男人应该知道怎么留住好女人,这是自盘古开天辟地以来,自然竞争法则下,雄性天生的本能。
抱着双膝,窝在暗灰的一角——发呆,他很本事,顺利地让她进退两难,“我不想希望我的孩子的降生是因为”因为要向谁交差,但这话却说不出口,因为她很尊敬爷爷,而且他也值得人尊敬。
“不会的,我会努力。”努力弥补他带给她的一切伤害,努力让她接受他。
窗外的雨渐渐停歇,唯有风声还在来回呼啸着
“你回房间睡吧。”看上去他已经睁不开眼。
“就一分钟”他不想再动。
一分钟?一分钟后能醒来那才怪了。
叹息,望着窗外的黑暗叹息。
如果就这样重新开始,会怎样?重复?
夜,很静。
有人睡不着,有人睡得正香。
第十二章 染指 (上)
离别总是令人伤感的,却也总能让人恢复理智,女人也许是需要一点孤单的时间,用来思考。
所以聪明的男人应该清楚,时间是个可怕的东西,因为它能冷却很多东西,包括激情、热情、感情。
女人也应该明白,在这场光鲜的捕猎期后,迎接她们的未必就是从此的一帆风顺,生活中仍然存在着很多的不确定。
这一点,章雅瑞很明白,所以她茫然。
车驶过那些为她所熟悉的街道,犹如电影倒翻,她的婚姻生活就是在这些画面中度过的。
车稳稳地停在门前,这里便是他与她曾经的家,当时离开时曾经多么潇洒地发誓说不会再踏近一步,想一想,连自己都觉得羞愧。
手机在手中微微震动着,尾数27——让人好笑的号码,“喂,我到了。”阖上手机。
三分钟后,他一身笔挺地出现在她面前,脱去了青涩味的成功男人,身上总是带着某种特殊,有的耀眼,有的灼眼,还有的内敛,内敛的最可怕,因为这种人的杀伤力往往最高,栽在这种人的手里,后果也最可怕,可能会一辈子为他念念不忘,也可能一辈子对其他男人失望,总之他会祸害你一辈子,所以如果降不住这样的人,同时又不愿意一辈子像个傻呆,那么就离这种人远一点,如果不愿意离开,那就要努力学会怎么才能让他们疯掉。
这是一场与众不同的酒会,始于一个谣言。
二十一世纪,当世界变成一个小球时,秘密两个词便很少有用武之地,甚至于连不曾存在过的“秘密”也会大道昭然的出现在各个自称“权威”、“公道”的媒体上。
在第一波被各大媒体预测倒闭的企业接连陷入质疑及股票下跌后,李氏家族也不能幸免地被牵连进了这场危机之中,为稳定军心,老爷子亲自出马,从加拿大专机飞来纽约,老爷子一出动,李家的前辈后辈自然也不会有谁敢缺席。
章雅瑞作为李家的长孙媳,自然不能躲着,他们的婚姻关系虽然已经没有了法律约束,但为了不成为报纸的头版,影响形象,一直没有被公布出来,而这个时候显然也不是公布的好时机,所以她不得不再次顶上这个头衔。
空阔的车里,暖气很舒适,他盯着妻子的耳垂一直看着,直看到她转头为止,上次在英国的那两次匆匆会面,他相信一定给她带来了不小的烦恼——他乐于看到的。
“爷爷的身体顶得住吗?”接到消息,听说老爷子也来了纽约后,她一直在担心这次危机会不会让老爷子的病情恶化。
“黄医生一起跟过来了,情况还不算坏。”说话间,从口袋里取了只小盒,打开,是戒指。
他的手停在半空中,似乎是等着她伸手出来,“我自己来。”接过戒指,滞了一下后,套进了无名指。
看着她套上戒指,他的手才慢慢撤回,灯光不经意地划过他的左手,无名指上亮晶晶的微闪——与她相对的婚戒
李家的女人不曾珠光宝气,或者也可以说很少耀眼夺目,始终都是中规中矩地扮演着陪衬的角色,曾不只一次被媒体评为“最无作为”的贵妇、名媛,因此她们向来鲜少成为娱乐大众的谈资,她们用隐晦将自己装扮成了聚光灯下的空气。
但是当她们同时聚集在一起时,那便是另一番景象了,那是一种简约的奢华,隐晦的魅力。
“大嫂,爷爷让你等一下过去他那边一趟。”若秋从侍者手里端过两杯香槟,一杯递给章雅瑞,一杯握在手心。
“老爷子知道你会来,高兴不得了。”若玫倚在窗侧,微笑,眼瞳中却微带着些伤感。
章雅瑞自然明白那份伤感的来历,视线不免瞥向场中舞池里的一对男女,“时间也差不多了,要不要陪你先回去?”
“干吗?觉得我会撑不下去?”
“什么撑不下去?姐,你喝多了?”若秋并不懂她们的话中意,或者说在李家,没几个人知道若玫也曾恋爱过,只有信毅夫妇清楚曾有这么个男人存在。
那是一场女人之间的角逐,不过最后输的是李若玫,因为她够坚强,所以那个男人认为她不会伤心太久,认为她很快便能忘记伤痛,所以她被抛弃了,因为男人总会保护柔弱的女人,不巧,她不是那种女人。
事实却进行了讽刺的证明——越是坚强的女人越脆弱,她用了八年也没能从那场失败的恋慕中走出来。
“你还是去同情一下大哥吧,他今晚怕是连车都爬上去。”指着正跟侍者要冰水的李信毅,想赶快把章雅瑞指使走,她需要一个人待着,安静的待着。
章雅瑞细细看着她,“别喝酒,女人在外面不要喝多了,不好看。”从手袋中取了打火机递给她。
李若玫摇头浅笑,“不必了,我没打算用任何东西来消愁。”她就是要看看自己到底还能为那个男人伤心到何种程度。
章雅瑞带走了若秋,留下了独自一人的李若玫
孟夜卉也在,正站在角落里,视线落在了某个李家男人以及他身旁的女人身上——
“我让车停到门口了,你问若玫要不要回去。”虽然喝了不少,不过还是注意到了堂妹的尴尬,当年在得知堂妹差点为这段感情自残后,他立即出面替她转去了法国的学校,因为担心家里人对她的关心可能会造成压力,这件事他也一直没有跟叔叔他们讲。
没想到今晚的酒宴上那个男人会出现,所以他觉得还是让堂妹早走一步为好。
“听说那个人调来了纽约,若玫总是要面对的,而且她正在努力,你放心好了。”他靠得太近,不免后退半步,挪开一些距离。
这时,舞曲响起,很悠扬的慢曲,他微微勾一勾唇角,也许是喝多了,竟然弯身对她邀舞,他们俩向来鲜少在这种场合卖弄舞技,所以惹来了李家人不少关切的目光。
“大哥、大嫂,结婚纪念日快乐!”信武也不知在哪儿找到的扩音器,他这么一喊,谁还会跟这对夫妻争艳,纷纷撤出舞池。
结婚纪念日?章雅瑞暗暗看一眼远处贼笑的信武,这家伙还真够大言不惭,且不说他们俩离婚一年多了,就是他们结婚也是在秋天吧?哪来的纪念日?
扫一眼在场的众人,嘴角勉力上提,伸过手交给李信毅。
第一次这么旋转,她甚至害怕头上的发卷被转落,他不是个好舞伴,起码让她觉得没安全感,一支舞跳下来,比坐过山车还累。
“雅瑞啊,信毅今晚喝得不少,时间也差不多了,你们先回去吧。”刚出舞池,正巧撞上了李家二叔,“爷爷正跟几位老朋友在内厅聊天,你们不用过去了。”
还能说什么呢?大家显然都在努力粘合他们这对破镜子。
记忆中,很少见他醉过,只有一次,他跟几个要好的友人相聚,似乎是喝多了,喝醉的他很热情,让人吃惊的热情。
“想吐?”还没来得及开灯,见他弯腰,以为他想吐,侧身去问,身体陡然被撞贴到了门板上,痛得她闷哼一声。
“今晚先不等了,行吗?”额头贴着她的。
“我帮你找解酒药。”喝醉了的人总是会失去“人性”。
“我没醉。”酒气吹拂着她的耳际,伸手握住她去开灯的手,安放在她的背后,身高让他占尽了优势。
酒精的催化,对以往亲密的记忆,以及熟悉的体味,让他的热情节节攀升雄性是种感官动物,在这种时候无一例外。
唇片相触之时,章雅瑞却陡然想起了什么——他不爱她时,竟还能这么热情地索取,如果跟随了他的脚步,一切岂不又要按老路走?
毋庸置疑,她放不下他,但不能重蹈覆辙。
不再做无用的挣扎,只是狠狠咬住了他的唇片,直咬到他清醒为止——
第十三章 染指 (下)
笑,他居然还有脸笑出声。
手越过她的头顶,摁亮开关,晕黄的灯光霎时蹿满门厅,照亮相拥的男女。
伸手抹了抹唇角——竟被她咬出了血丝。
看到他嘴角的血丝,章雅瑞也有些不好意思,低下眼睑,推了推他,“我去拿药水。”
双手推墙,从她身上退开,双手举高,似乎在向她投降。
“喂——你站稳了。”看他步履踉跄,不免提醒一句,可刚一转脸,就听身后扑通一声,回头看,他正四仰八叉地躺在地上。
至于醉成这样吗?刚刚还那么大力气!
“想睡到床上睡,快起来。”怎么叫他就是不动声色,三十几岁的人了,喝点酒,怎么比孩子还难缠!
花了半天力气才把他拽起来,竟累了一头汗,脚上那三寸高的高跟鞋差点没摔断她的脖子,甩开鞋子,赤脚把他拉到客厅的沙发上,途中脚还被他踩了两下。
喘着粗气,看着沙发上他的睡脸,真想揍他一拳,既然已经醉成这样,那么刚刚那个热情劲可见也不是出于理智,不过是酒精的催化而已。
“嘀——嘀——”电话铃响起,她伸手接起。
[]对方听到她的声音,一时没有出声,她陡然明白了对方的身份,[您好,请问李先生在吗?]不错,正是孟夜卉。
“他有点喝多了,是有急事吗?我把他叫醒。”
[国内刚传来一份文件。]既然这么说,可见应该很急,毕竟他在国内待了大半年,不会是没有意图的。
“稍等一下,我叫他。”放下电话,推了推沙发上的他,“公司打电话来,有事找你。”
好半天他才有所动静——手在半空中划了半圈,章雅瑞顺势把电话塞到他手中。
“什么事?”很低沉、清醒的声音,一点醉态都不显,这男人还真会演戏,“按原计划,让他们做好方案,下周我搭机过去。”简短的几句话后,便挂上了电话,然后——一头倒进沙发靠枕里,死都不再抬头。
继续装吧,章雅瑞忿忿地转身上楼。
她睡在东卧,而他在西卧。
因为他时常很晚回来,为了不至于打扰她的睡眠,所以常常睡在西卧,时间一长,到成了习惯,他们就是这样,从不吵嘴,一对不吵嘴的夫妻,其实是很可怕的,就像他们当初那样,不吵嘴就意味着没有摩擦,没有摩擦就意味着很少相处,很少相处就意味着没有衍生感情的机会。
翻身坐起来,开灯,可能是记忆作祟,睡在这床上总会让她烦闷不已,她需要能让她睡着的东西。
赤脚下床,打开二楼的一扇磨砂玻璃门——这房间是用来放置一些零碎的东西——比如别人送的礼物,比如医药箱
房间里的陈设仍然是她在时的模样,甚至连医药箱都放在原位,打开药箱——哼笑,里面的药也是她在时的药,都过期了,就像她一样,一个过期的女人。
阖上玻璃门时,手里多了一杯红酒——好像是某位董事送他的红酒,居然一直被这么廉价地放置在储藏室里,不过正好给她用来催眠。
半夜,窝在过道的地毯上,喝着催人眠的红酒,这曾是她有过的生活,但只是偶尔,她鲜少让自己看起来像个弃妇,尽管事实上她差不多就是那样,不过她一直在坚持让自己看起来是个正常人,她不会自残,这样才对得起生她养她的父母。
西卧的门还是开着的,这么说他还没上楼,在她面前表现地像个醉汉,而在别人的面前却力图清醒,这是不能让人原谅的,尤其在他说要与她重修旧好之后。
她该怎么办?放弃他是理智的选择,但她却总会跟着潜意识行动,像个小丑,管不住自己,尤其在他的温柔面前。
大厅里的灯仍旧亮着,他仍然维持着那个睡姿,横陈在沙发里他到底是真醉还是假醉?
呆坐在他的对面,伸手摁下遥控器,灯光熄灭,大厅里一片黑暗。
午夜悄然消逝,伴着她轻浅的呼吸声
李信毅鲜少醉酒,而且他有个厉害之处,即使是烂醉如泥,但还是能正常工作,而且看上去绝对很清醒,这意味着他潜意识里的自控能力非比一般,但这个长处没几个人知道,这当中也不包括他的前妻,他基本不会让她看到自己烂醉如泥的样子,这是一种对她的尊重,但同时也疏离了他们夫妻之间的感情,毕竟两个人在一起生活,要的不仅仅是尊重,还有一种亲密与坦诚。
他醒酒的速度很快,凌晨三点,便从沙发上爬了起来,因为口干舌燥,便想开灯找水,摸索了半天,遥控器没找到,却抓到了一只小手——
他们的夫妻生活中不乏肢体碰触,他并不是个清教徒,或者禁欲主义者,同时他的身份也决定了他不能随意在外面乱来,所以对于婚姻生活中的“欲望”,他丝毫不会自我禁止,这是一种正常的夫妻生活,当然,他希望她也能从中得到快乐,但显然女人与男人还是有区别的,在闹出了那一出“外遇”事件后,她开始拒绝履行这项夫妻义务,也最终导致了他们的分居生活。
看着沙发上窝成一团的人儿,可能是她的睡容催化了他的生理反应,竟有点难以控制的感觉,她喝酒了?弯身抱起她时,闻到了她身上的酒气,而且两颊依稀有些红晕,酒宴上她没沾多少酒,这一点他很清楚,这么说是回来喝的?
将她放到床上,俯视着她的睡颜,胸中似有情波翻滚,扯了扯领结,还是转身出了门,但十秒之后,门又被打开——
聪明的女人千万不要在陌生人面前喝醉,特别不要在男人面前喝醉,有时候是件挺吃亏的事,切记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