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娇儿是我李家的人,不属于什么阿儿剌氏,她是我李惊嗣的未婚妻!”拉过我的手往他怀里拽。
从来没想过两个男人一起争我是什么样子,今天还真让人吃惊,两个长相都很好的男人居然在争我!虽然很想学同事那副苦恼样,来一句,真是被他们烦死了,可真遇上了,到是觉得沾沾自喜,从小到大,虽然长得不错,但性子太奇怪,男生总躲得我远远的,还真没见过男孩子为我争风吃醋。
想着想着,嘴角不自觉地上翘,发觉时,却见一双乌黑的眼睛正瞪着我。博尔术没有回答他的话,左手一招,布日固德便已到身边,把我甩上我马,一个翻身也坐上来,双脚一夹,飞了出去。
好久没坐在布日固德的背上奔驰了,有些想念,好马就是不一样,虽然也颠,可它能控制背上人的平衡,连我这种最劣等的马术也可以像好骑手一样策马奔驰。
马停到一片草坡上,隔着矮矮的坡,可以看到远处的羊群像小白花一样铺散着,一直开到天尽头。
我用余光瞄着他,看他阴阴的面孔转向我,立即撇过头装做欣赏天上的云,心里痛恨自己,有什么好怕的,又没欠他的,不就说了个小谎嘛,跟他非礼我相比,简直小的可怜。可那双眼睛像是可以勾人魂魄,黑黑的不见底,看着他一步一步走过来,我的心随着他的脚步跳动,他站定在我面前时,我甚至想拔腿逃掉。
他捉住我的双肩,把我固定在身前,凭着身高优势,俯视下来。
“我没撒谎,我真得不认识他们,我”咦?他居然把我搂进了怀里,力气大得连喘气都有些困难。
“你真得是祸水。”头顶上传来他低沉又带些温柔的声音。
他曾说过,如果有一天我成了祸水,他会杀了我,“那你要杀我了吗?”我的声音也哑得很,似乎还带着些哽咽,那哽咽却不是因为害怕,而是思念。
“我要是能下得了手,你就不是祸水了。”吻住我的额头。
我啜泣了起来,为什么,自己也不知道,他的怀抱温暖的让人想哭,巴着他的脖子,贴到他的胸膛上,听着他强而有力的心跳,风吹着我手腕上的铃铛,清脆作响。远处,布日固德正慢腾腾地饮着河里的清水,豆豆蹲坐在草坡上望着远处的羊群。
这世界真干净!干净地像是只有我们。

有些人就是不知道打扰别人亲热是件多么不道德的事,比如李惊嗣!
“娇儿,跟我回杭州吧,你受不了这里的风雪。”我很想咬他,跟豆豆待一起时间长了,变得越来越喜欢用咬得来泄愤。
“将军,您是铁木真汗身边的大将军,相信不会做出夺人之妻这种事。”
他身后几匹马也已停下,所有人都等着看这位意志沉雄、知兵善战的蒙古将军怎么回答。
亲了我额头一口,以示他的权利,“在这里没有夺人妻子的说法,谁是最强的,谁说了才算。”那双眼睛厉得像狼,一瞬不瞬地盯着李惊嗣,“要试试吗?”
换了我,绝对不试,又不是傻瓜。
可男人与女人不同,即便不行他也要试。
“不要试。”我脱口而出。
李惊嗣惊喜,嘴唇抖动,以为我担心他。
我的腰又快被勒断了,他的怒气昭然。
“你肯定打不过博尔术。”
此话一出,腰上的手才放松,并听到他浅浅的低笑,声音很小,小到只有我一人能听见,他现在的脸部表情一定很张狂,虽然背着身看不到,可李惊嗣脸上的羞愤足以证明他有多么得意。
“娇儿,我不会输得。”
娇儿这叫法怎么听怎么别扭!不禁在心里翻个白眼。
一记响指,布日固德已经到了面前,把我抱上马,拍拍马臀,示意把我带到安全的地方,豆豆扒着轻巧的步子,悄悄跟过来,蹲踞在布日固德身前,正好可以让我的脚踩着它的背,马蹬太低,我的腿够不到,只能腾在空中,这下好,踩着柔软的狼毛,舒服得紧。
“娘”见我单独坐在马上,想驱马过来,怎奈她的马不敢往前,畏惧我脚下的豆豆。只能改成轻声唤我,看着那双泪眼,我忍不下心,想过去,可不管怎么踢,布日固德都不肯走,想下马,豆豆却抽开身不让我踩,自己跳下去,又怕摔死,忙了大半天累了一头汗,却连屁股都没离开马鞍。
“要下来?”博尔术伸手过来,我没在意,身体自然向前倾,让他把我抱下来,平常都是这么从布日固德身上下来的,一时不查,惊了身旁一票人,地上那个不知何时已被收拾的很“规矩”的李惊嗣,满眼悲伤地望着我,别过眼不看他,根本不认识他,不想承受多余的谴责,要谴责也是我先来才对,莫名其妙地来到这个世界,莫名其妙地搅进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里,然后还要莫名其妙地受人谴责。我本就不是阿娇,也根本不想继续她以前的生活。
博尔术始终没再让我见阿娇的亲人和朋友,这我到无所谓,可专门派两尊门神守在我门口,这可就不好玩了。我自是不会拿自己这颗鸡蛋去碰门口那两个似相扑选手的武士,可没人规定我不能泄愤。
对着他弯刀上的玉佩咬了半天,却怎么也咬不下来,这绳子是什么东西做得,这么坚韧!豆豆趴在毡子上,头隔在前爪上安闲地看着我,老觉得这小子有嘲笑我的意思。不禁上前去踢,“出去,这么大个趴在这,多占地方。”光着脚踢到它身上,咕咚咕咚直响,它看起来却很享受。
门帘子被挑起来,一具身影挡住所有光亮,豆豆转头望见是博尔术才爬起来,顺便咬了木罩子上一块熟羊肉,悠闲地跺出去。
气极生笑,这个家伙还真不拿我当回事,对我的命令完全忽视,气得我浑身发抖,却又恨恨地冷笑,不知道脸会不会很扭曲。
他伸手揽过我的腰身,他喜欢抱我,这是我今天才总结出来的结论,不禁脱口问出来,“你经常抱女人吗?”
他想了半天,却笑了,并不回答。
他笑起来很好看,一口洁白的牙齿,嘴角甚至还可以看见一个小酒窝。可他极少笑,其木格从小就认识他,她阿爸是他的亲兵,她说她从小就怕他,也从没见他笑过,特别在众人面前,她阿爸也没有,到是有一次,他单枪匹马闯进重围营救铁木真时,对着敌人大笑过,那笑太吓人了,更像是拼命之前的呐喊,甚至连敌人的战马都不敢上前。
就这样一个人,在我面前却总会笑出来,从没觉得他是个冷漠深沉的人,草原上却盛传他多么意志沉雄、运筹帷幄。
“人说女人心海底针,我现在到迷惑了,这话送给你也不为过。”仰起头,一览他的笑脸。
“所以说,你是个祸水。”唇印在我的脖子上,哎,看来这祸水大部分是因为这副美丽的长相。
“我可什么也没做。”他的胡茬子戳到皮肤上,痒痒的,引得我咯咯笑起来。
“馨儿。”双掌包住我的脸,抵着我的额头,还是第一次这么叫我呢,“答应我,不管以后发生什么事,都不能放弃我,放弃自己,知道吗?”
“要是我被人家娶去当了老婆,你告诉我,到时怎么才能不放弃你?”手心贴住他的手掌,这男人似乎是从心里喜欢我,虽然我还是没太多信任感,可他身上的味道已叫人越来越留恋了。
“那又如何,再抢回来就行了。”嘴唇又印上我的脖子,明天又要包了披肩才能出去了。
“你不就成强盗了!”
“我抢回属于我的东西,有何不可?”毫无所觉的霸道。
“博尔术。”
“嗯。”
“如果有一天,我突然消失了,你会怎样?”
“把你找回来。”
“如果那地方你去不了呢?”
从我的脖子上退开,俯视着我的脸。眼神有些闪烁,最终却什么也没说,只是紧紧抱住我。
“为什么你会这么对我?是因为我漂亮吗?”再美丽的女人也不可能终生受宠,只那么三五年也就够了,我在心底里安慰自己,就赌这三五年吧,起码还有这么一个男人真心爱过我。
“你很美,我本想杀了你,却杀不了。”在我头顶叹息着。
原来那夜是要杀我的,最后却变成了一夜春宵,生与死,极悲与极乐,原来真就差那么一点而已。
低下眼,看着他胸前的皮裘,上面似乎还带着血腥,“原因呢?我媚惑了你吗?”
“只想着女人香,会变得怕死,打不了仗的。”唇游离在我的眉梢上,似乎在抚慰我。
“那以后要是打仗还想着我呢?”有些事情弄不明白,却又想弄明白。
“那我可能会被敌人杀死,也许万箭穿心,也许被撕成碎片。”他轻声笑起来,似乎觉得那很好笑。
我心里却异常难受,我不懂为什么女人会跟打仗有关系,为什么想着我会让他死,难道想一个女人就会注成大错?就会变成蠢蛋?我一点都不明白他的理论,可我不想让他死,这才是最真的。
“那你还是别想我好了,我要个死人有什么用?”
“呵呵。”他第一次这么大声笑,连门口的那两尊门神都惊讶地伸进头来探询,以为出了什么大事。
“你们下去吧。”眉笑收住,眼角的纹路却依然很清晰,他大将军现在心情乍好,有事要忙,闲人免扰。
瞧他那双乌黑发亮的眼睛就知道,下一步他大将军要进行体力劳动了,这事可不需要人参观。
“现在是白天。”放弃挣扎,只会把自己弄疼,还得不到什么效果,这种无用功懒得做。
没心思跟我讲话,男人一向崇尚实干主义,我猜想源源是否与这有关?
看他俯下唇,以手挡住,他的眼睛明显闪着气闷,“先说好,不许再用咬得,否则就让豆豆还回来。”
拉住我的手,一起放到他的左手臂上,一处凸出皮肤的伤口,粉色的肉翻出皮肤,已经长合,却依然吓人。
难道上次,豆豆真得去咬他了!我呆住,想着豆豆确实消失了好几天,这应该不会吧?可又没什么底气。抚摩着那个骇人的伤疤,决定下次再也不信口开河,狼这生物似乎是听到做到呢。
“这次不会了。”他吻下来,极其温柔,用尽了他所有的温柔来安抚,也许这也算他的低声下气吧?
闭上眼睛,押下这个赌注,承接他僵硬的温柔。

十一

草原像个结界,结界里的生活光怪陆离,与草原外那个农耕世界孑然迥异,整日的牧马放羊,与狼争肉,与人争草,这结界既简单,又残酷,初来时,瞧见露天的牛羊白骨,此一堆,彼一片,总会汗毛立起,四下张望,害怕碰上狼群也变成这堆堆白骨里的一员,如今到是能见而不怵,只是眼睛还是不敢盯着看。
随博尔术迁居斡难河已经半年,这两年,铁木真的势力越来越大,各部汗王多被其收并或歼灭,他的野心越来越大,目光也越放越远,想得到的东西似乎也越来越多,当然,杀戮的人也越来越多,不时会有一两个逃脱的残兵,寻衅暗杀、报仇。自从去年大围猎时,我被暗箭射伤,博尔术当众砍死了暗杀的武士后,我便成了众矢之的,这是他没料想到的,一直将我藏在狭小的牧场上,没想到才刚露了个面就发生了这种事,他后悔莫及,但这也让我正式登上了这个大时代的台面,看到了更多的大喜大悲,午夜梦回时,时常会流哭湿他的胸膛,摸着湿漉漉的单衣,我发现自己似乎越来越胆小,越来容易流泪,我痛恨这样的女人,只能用眼泪来解决痛苦,自己却越来越像这种女人。
此刻,坐在我面前的女人正是铁木真的发妻——孛儿帖,初见她时,怎么也没想到成吉思汗的妻子会如此秀丽,总觉得应该更英武些。
她很少说话,是个异常沉静的女人,但只要说起话,眉宇间总透着股子坚定。话也变得威严起来,没有发号施令,却能让人信服,这样一个女人值得成吉思汗为他一搏,拼命将她抢回自己身边。
“博尔术出征前跟我说你身子不好,让我多留意些。”声音低沉,语速也很缓慢。
“唔,没那么弱不禁风,只是去年的旧伤没怎么养好。”小心回话,可能一早就知道他们夫妻的未来身份,心底里有些畏惧。
她没再讲话,只是盯了我半天,从头到脚细细看了一遍后,才又开口,“每次见到你,总觉得跟先前不一样,这汉家女人确实秀丽,到是像拌了腾格里的脚,这日子都不往脸上长。”
真不知道要怎么回她这个话,我也不过才二十二岁,要是真长了满脸皱纹,怕是早撞墙了,况且暗地里不知道祸害了多少新鲜牛奶,“夫人说笑了,不过是凡俗之姿而已。”心底盼着其木格早早来接我,我与成吉思汗夫妻俩似乎都不怎么对盘,一不留神说错什么话可就不好了。
“夫人,汗王派人送回了一对白狐,说是博尔术将军猎到的狐王,送给夫人做暖冬的夹袄。”使女隔着皮帘子禀报。
她看看我的脸,笑了,“博尔术确实是个痴情汉,这狐狸怕还是沾了你的光,回去歇着吧,改天我去瞧你,这男人要是痴情起来,连腾格里都拦不住。”
其木格正在帐子里整理一大堆包裹。
我放下帘子就冲上去掐她的脖子,“好你个坏丫头,让你太阳过了杆子就去接我,太阳都快落山了还没见人影。”
其木格已经嫁人,丈夫在博尔术手下,我身边又没什么可相信的人,他便把她接过来陪我,顺便他们小夫妻还可以常常见面,一举两得。
“光知道说,你自己看看,将军送回来这么一堆东西,整了一下午还是乱糟糟的,这要是多来两次,这个包里哪还能住人!”
我伸过头,看满床的东西,金银珠宝、翡翠玉石、人参鹿茸、燕窝银耳这可都是贵重东西,尤其在这个时代。
“他哪儿弄来这么多!”拾起一块羊脂玉握在手心里,冰凉凉的很舒服。
“听说将军又打了胜仗,应该是战利品。”
捧了一把珠宝,像玩沙子一样从手心漏到毛褥子上,“这东西没有时觉得晃眼,如今几大箱子放在帐子里,只觉得碍事。”现在才明白视金银如粪土是什么滋味。
“你到是觉得碍事,不知道多少人眼红呢。”收拾好放进木箱里,塞到床底。
“其木格,你想不想布和?”抓着她的袖子,不让她出去。
“这草原上,怕是只有你一个人无所事事,整日想人。”
“我也想做事,可你们没一个愿意带我,只把我一个人扔在帐子里,我不想人还能做什么?”
“谁还敢带你出去,这草原上现在还有谁不知道博尔术专宠的女人是谁?一出去,有多少双眼背地里盯着想咬你。”
“你看,除了想人,我还能干什么。”
“要是算了,奶豆腐做好了,我拿来你吃。”松开我的手匆忙出去,我没再拉她。
我知道她的意思,要是有个孩子的话,或许我就不会这么无聊了,可这话是个禁忌,没人敢在我面前提。这是博尔术的命令,禁止任何人提到孩子和我去年受伤的事,没人告诉过我,我曾经失去了一个孩子,一个刚刚成形一个多月的孩子,他怕我伤心,怕我想不开。
我苦笑,自己的身体状况自己怎么会不知道?那种可以听见两个人心跳,有个小东西在肚子里的感觉,我怎么可能不知道,背上那块伤再重也不可能让我连续昏迷一个月,那场昏迷其实只是我的心理作用,曾经有个小生命住在我的身体里,我却没能保住他,这种感觉就像是身体被掏空一样。我之所以装不知道,只是私心里想要保留那份感觉,像是那个小生命还在我的周围,只要我静悄悄的,他就不会消失。
床头放了个锦袋,打开袋子,是一串银铃铛,博尔术不会写汉字,他用铃铛代替,每次给我捎信都会放一串银铃铛,他说铃铛的响声就是他要说得话,这个粗鲁又细心的男人,用这一串串铃铛把我的心系得牢牢的,怎么也解不开。
其木格诡笑着,塞了块奶豆腐我嘴里,“我看将军干脆把自己给变成铃铛给你捎来算了,整天看着铃铛傻笑,没见你看着那些珠宝开心,到是喜欢这指甲大的铃铛。”
“那些珠宝是别人的,这个却是他的。”收起来放进红木盒子里,里面躺着十几条银铃铛,一个人的时候,总喜欢把它们拿出来戴得满胳膊都是,丁零当啷响个不停,像他的笑声一样悦耳。
“何馨,等汗王成了草原的大汗,你跟将军要干什么?”其木格和我并躺在床上,望着帐子顶上的木檩条。
“没想过。”那很遥远吧,如果能活得比铁木真久,也许还可以。
“我想让布和带我去额伦,他说那里有草原上跑得最快的马和最肥的羊,然后再给他生几个孩子,搭个又大又坚固的蒙古包,一家人住在里面,在里面加三层毡子,风雪再大也不怕冷。”
“你就这点出息?”捅一把她的腰。
“你到是说说你的!”小丫头急红了脸。
“我的肯定比你的好玩。”刮一下她的鼻子,仰脸躺到褥子上,“我要带博尔术去看加勒比的海盗,去百幕大看船怎么消失,到金字塔找法老的木乃伊,去亚马逊寻找黄金湖,然后一路挂着滑翔翼飞回大草原看日落,呵呵”笑到不行,其木格的嘴巴已经可以放进一整只鸡蛋了。
“何馨,你说得这些都是什么地方?在中原吗?”
“在天上。”表情认真地指指天。
半天才反映过来,“好呀,你作弄我是吧?”过来呵我痒。
“我没作弄你,我是真这么想的。不要挠,不要挠。”
嬉笑了大半天,早先的阴郁悄悄掩藏起来。
等着日头落山,就又是一天了,排班上工的日子早得像是八百年前的事。
远处已经可以听到狼吼的声音,孤寂却威严,突然记起豆豆,已经有好几天没见着它了,不知道又跑到哪里去了。

十二

月亮像只银盘挂在夜幕上,晴空万里无云,虫鸣悦耳,我拿着木棒子四处敲打,内衬的白绸衣滴落膝盖,反射着柔和的月光。
“豆豆,我知道你回来了,快点出来。”用力敲打地面的松软处,这家伙的藏身地点向来都比较怪异。
扑——脚下不远处,一团金黄跃出泥土,扑向我。
“停下!”木棒子立在身前,正好让它的爪子放在木棒子上,避免与我的身体正面接触。
抬头看着眼前比我高出将近两个头的金狼,抽掉棒子,它的前腿落到地上,仍然高到我的腰部。
“又跑到哪里玩去了,还记得我这个养育你成狼的恩人?脏死了,不要靠过来。”拿棒子抵住它的大嘴巴,它反到咬着棒子咀嚼起来。
自从来到斡难河,它白天就不再出现,只是隔几个晚上回来一趟,但也只见我一个人,如果我身边有别人,它就会悄俏离开。
博尔术说过,豆豆总有一天会回到它自己的世界里去,他从来没把它当狗来养,第一次见到它满身是伤时,是他带着它回了狼窝,但狼已经不再认它,它身上有人的味道,被一群狼咬了个半死。从那以后,豆豆却时常会溜到狼群的聚居处,虽然总会被咬回来,可情况也慢慢变好,起码连狼王也开始注意它了。那只狼王我还记得,白色的皮毛坠地,一双精亮的眼睛闪着大自然的智慧与锐利。
豆豆依然嚼着那根木棒,碎屑子满地,脖子上一块皮毛脱落,粉色的肉翻出来,像是刚刚愈合,皮毛上还残存着一条条血渍,我伸手摸上去,它一顿,转头看我,眼睛变得温顺,突然有股想哭得的冲动,他们真得很像,总是伤痕累累的回来,却又那么毅然决然地再次离去,绑不住他们的脚步,然而,每当静静坐在我身边时,却又都这么温驯,我怎么也想象不出他们在外面会有多凶恶。
月移当空,远处传来几声孤寂的狼嚎!它撑起上身,耳朵直竖着,朝向声音的来源。
“走吧,叫你呢。”拍拍它的脖子,一层泥土粘到手上。
蹿起身,毫无声响地离去,很难想象它这体形踩在地上居然听不到声音。
拍拍身上的草屑,迎着月亮漫步。
其木格站在帐篷处对我挥手,示意我回去休息,我却执拗着想继续走。身后的草栅子声渐行渐近,我被一把拉住。
“夜里凉,也不披件衣服,身子不好还乱跑,刚刚要不是远远看见豆豆,早就拉你回去了。”拖着我的胳膊往回拽,我到来了兴致,和着她的力气往后拖。
“想跟我比力气不成?”掳起袖子,吓得我尖叫,满地乱逃,我怕痒,而她对付我通常就只有一招,挠我痒。
嘻嘻哈哈半天,把守卫惹来了才算停下。
“是不是很无聊?”拿了件薄皮裘披到我肩上。
“你怎么知道?”喝口热奶茶,觉得通体舒畅。
“跟你一起这么多年了,你尾巴一翘我就知道是什么意思!”
盘了双腿,“那你说,我这次尾巴是怎么翘了?”
“大晚上的,没见你在外边儿坐这么久过,今天到是坐了大半夜,也亏豆豆有耐性陪你。”
“是有耐性,整整嚼了一大根木棒子。”望着桌子上跳脱的羊油灯,像是没脚的浮萍,“其木格,我好想博尔术,总觉得他走了已经快一个世纪了,我的眼睛都快结蜘蛛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