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
“你这辈子有没有戏过雪?”
“没有。”
“我也没有,不过我最爱雪,它看起来特别干净。”
两人相视而笑,为今生二十多年的互不相让和互相了解。
站到雪天底下,让雪花飘落满身,段飞尘松开季海的手,“我要走了。”
季海抬眼,把她完完整整看过一遍,“下次见面时穿红的吧?”
段飞尘笑得一脸灿烂,“那可就把你给比没了,不怕我抢了你的男人?说真得,我还真想抢你的男人,呵呵。”带着满脸的笑意转身,她总是来去匆匆,等人会意过来时,连余香都不剩。
一身雪白的衣衫衬着天上飘下来的白雪,只让人觉得天地间干干净净的,就像她,干干净净的来,也干干净净的走。
“喂——姓季的,我可不认输!这辈子你没有全赢我。”回身一个招手,季海明明看到了当年那个姿态婀娜的段飞尘,像是始终都没变过。
“最讨厌看见你这么撩骚的姿态。”季海双手搭在嘴边,让声音传得很远。
对方哈哈大笑,转眼间,身影消隐在漫天的大雪里
四水端着参汤站在内门边,没敢进去,季海正蹲在门槛上望雪,满脸的泪水。

五十一. 天下无双

作为大金的皇太子,金宏的成长足以称奇,没有兄弟争位,少有宫规教条束缚,更是十四岁就携带两位太子太傅效力军中,五年不得回京探亲,近弱冠之年未纳一房侧室,也未举行大婚,就像当年金谋对季海说过的,想成为他的继承人就要接受这么严苛的条件。
五年之后,当金宏再一次出现在天海居时,那个曾经长相白净、性格调皮的男孩俨然变成了体格健壮、肤色健康的大人,眉眼间完全没有了当年的感觉。
对于眼前这个与金谋有五分相似的男人,季海实在不能把他跟自己的儿子联系在一起。男孩一但变成男人,总会有很多东西改变,尤其这时代的男人。从现在开始他已经不再需要她的保护了。
四水根本没想到金宏见完母亲后,第一个见得居然是她,她甚至只跟他见过两次而已,他仍然站在当年那棵树下,而她正在对面厢房看书,透过木窗,两人四目相对,她突然有种预感,这人可能会是她的劫数。轻轻伸手拉下窗撑,挡住外面一切喧扰,她只要当她的大夫就好,这些人这些事她都不想熟悉、不想参与。没想到,放下的窗扇却被他再次掀起来,他一脸的严肃,“做我的妻子。”
四水把目光调到书上,不是她不惊讶,她只是在害怕,害怕一辈子过着像季海和段飞尘那样的日子。她知道自己不适合,既不会勾心斗角,也没有什么国色天香的容貌可以留住帝王的心,“我不喜欢你。”
深冬的傍晚,寒冷萧索,只有光秃的树干矗立着,以及金宏的身影,这世上既然有贪幕荣华富贵之徒,必然就有享受清淡闲散之人。
金宏回朝并没受到多隆重的迎接,由于近半年来,各国关系越来越微妙,边疆冲突也接二连三地发生,金谋要求朝中上下团结一致,准备迎战,不必要的繁文缛节一律免去,没想到还没过二十年,大战又再次降临。只不过这次的对手有所改变,由齐转为东傅。南陈一直受东傅和大金的压榨,早已经失去了威势,西宁本就土地贫瘠,当年又割地又赔款的,元气早已大伤,如今算得上势力雄厚的只有东傅、大金、以及积极与大金联手的北齐,北齐虽然当年受了重创,可凭着将军王齐辉的铁腕手段,军事力量依然震慑四方,齐国主并没把皇位传给六子齐辉,而是将皇位传给了相较中庸的四子,但军事大权一直攥在六子的手里,这让很多人匪夷所思,不能理解。论实力,六子齐辉绝对在四子之上,然而帝王行事,谁又能真正明白?
东皇段扬这五年之间没敢轻易挑衅,他怎么也没想到金谋会与齐辉联合,这两个已被人称作宿敌的男人,怎么可能放下刀枪握手言和!
自然,他不会知道,虽然金谋、齐辉两人联合,可并不证明他们真想化干戈为玉帛,当年碍于两国后方补给不足,只能歇手,他们迟早还要一战,不过,前提是先把旁边那个碍事的家伙干掉,省得他渔翁得利。
金宏一归朝,一些大臣就开始上折子,希望太子尽快完婚,起码也要先立个侧室,毕竟已近弱冠之年还没任何侧室,这简直就于礼不合,皇家血脉最为重要,身为人臣者怎么能不提醒一下皇上。
于是,京城里又掀起了一阵旋风,皇太子要选妃了!大金国力蒸蒸日上,皇太子又是皇上唯一一个血脉,将来这万里河山还有谁跟他争?况且太子的长相又是人中之龙,简直成了京城上流世家小姐们思慕的对象,官太太们不停地拖人到宫里打听,询问太子有没有相中的人选,甚至连天海居都有人来拜访。金谋却对这一现象很满意,他希望所有人都参加,这样他的棋就会更好走。
第一波沸腾在金谋宣读了诏书之后平息了,诏书上如是说:朕继位十九年来,承先皇之遗命,不敢骄奢淫欲,贪一时之安,然百年以来兵伐过重,大金本元虚空,一时难以全愈,方知国之兴旺非朕一人可为之,今太子弱冠,已到成家立事之年,朕自此以大金两代龙脉立誓,誓将吏治整顿清明,一日不消除边疆兵戈之患,一日不纳秀女入宫,以此为大金民众之左证。
昭令一下,大臣们纷纷跪求收回呈命,却只得了允太子只娶发妻的结果。
东宫因此更加热闹,每天必有一堆画卷递进来,到比选秀女更加热闹。此次选中的女子可就是将来的国母,怎能不让人心动?
金宏不管走到哪儿,都有人会趁机推荐某家的小姐,什么秀外惠中、倾国倾城,只要能用到女人身上的好词一个也没落下。
“闭嘴!你让我歇一会儿。”指着身边的小太监,“再敢说话就把你们的牙全拔下来。”
小太监吓得赶忙跪下来。
金宏大跨步走进天海居的大门,连日在宫中过的日子简直不能用词来形容。
中院的寝室里,四水正给季海针灸,刚刚扎了两根银针,金宏就闯了进来。
“谁招你了?”季海一边翻阅各地报上来的帐目,一边侧卧在床上,长发散了一背。
四水没抬头,认真地施针。
金宏瞅着稳如泰山的四水,火气更大了,“娘亲,还是你给儿子随便选一个吧,整天看着一堆画卷头都疼死了。”
季海低头笑着,“又不是给娘选妃,我看上的你未必看得上。”
拉了条凳子坐到床前,“反正我看得上的,也未必就看得上我,不管怎么样,这辈子我就只娶这一个妃子,绝对没有成双之说。”眼睛觑着身旁的四水,她正好抬头取针,两人四目相对,没碰出什么火花,到是把金宏气得不行,这女人真对他什么感觉也没有。
“夫人,我去先让人把草药熬上,针不可以乱动。”
“我知道了,你先去吧。”
四水一走,金宏的气性到上来了,喘着粗气,坐立不安。
“要不明儿我进宫帮你选选?”季海今天特别有兴致逗儿子。
金宏瞅瞅娘亲嬉笑的脸,反倒由气改笑,“算了,早就选好了,就等她点头了。”
“堂堂大金太子,没想到也会轮为弃夫之命。”
“娘这次出征,你能不能跟父王说,让我守北疆?”
季海低眼,“宏儿,知道你父王为什么这么多年都不管你出宫的事?他想让你知道人生之自由极乐,总要知道了那种滋味才会甘心帝王的苦闷。北疆那地方,不是你该去的,你要去你该去的地方。选择自己能做到的,且对国家有利的,才是帝王之道。”
“这些我都已经明白了,父王他是不是想亲自镇守北疆?”
“他跟齐辉迟早都有这么一战,如今你也成人,他还有什么害怕的?”
“既然有一战,为什么还答应跟北齐联姻?难道白白把筝儿送去送死?”
季海闭眼,这两天她已经尽力不让自己去想这件事,这样她才觉得一切都不曾发生过。齐辉同意联合,并随后提出一个条件,要跟大金联姻,并指明要十六岁的三公主金筝,所嫁之人就是齐辉的亲子齐征,他一定要把上辈的事情拉到下一辈身上。
“筝儿不可以嫁!”金宏最宠爱这个妹妹,单纯又可爱,他怎么舍得把妹妹送给未来一定会是敌人的人手里!
季海这些日子身体虚弱就是为了这件事,但他答应的事,就注定收不回来,“咳——咳——”一想起伤心事来,咳嗽就止不住。
“夫人——含住这个。”刚进门的四水赶忙放下药盅,塞了一颗药丸进季海的嘴里,转身怒斥金宏,“夫人身子虚弱,不要再找事刺激她。”说完又觉得自己有些失礼,遂转身给季海掖被子,借此掩饰刚刚发生的事。
“娘你怎么娘怎么会这样?”拉了四水的肩膀询问。
四水抿抿嘴,夫人的身体状况只有她跟皇上知道,皇上不许她告诉任何人,“夫人悲思所制,伤心劳力,身子相对虚弱。”
金宏听罢一把扯了季海手里的帐目扔出去,“这些烂帐不看也罢,父王手下的能人干事何其之多,根本就不需要你操心劳力,我早就想说,为什么你就不能像皇娘一样安心后宫养身?”
季海看看被扔出门外的帐本,不顾腿上还扎着银针,站起身子,没有理那头正处在暴怒中的狮子,想去捡门口的纸张。没走几步,就见金谋蹲下身子正在捡地上的东西,屋外跪了一地的下人。
四水连忙扶住季海的胳膊,把她扶到躺椅上,赶紧把银针拔下来,怕错了位子反而适得其反。
金宏了无生趣地站在床前,他不知道自己刚刚说了什么,只是觉得自己的父母越来越难让人理解,他们的心里到底在想些什么?
“明天起程去东省,你师傅已经到了雁尾港,他是大帅!你为副帅。”
“父王——我想去北疆!”
“出去!”
金宏从小就对父亲有种莫名的敬畏,不管他同意不同意父亲的做法,心底里总是难以违背他的命令,他最恨这种感觉,像是一直被压在下面喘不过气,所以他从小就不喜欢待在皇宫里,可他却是父亲唯一一个继承人。他曾暗自发过誓,绝不做父亲这样的人,绝对!

五十二. 霸王 一

就像十八年前一样,谁也没预料到战争会来得这么快,甚至连齐辉、段扬都觉得突兀。大金东部由龙眼、云韶、金宏主掌水师及陆军,于征元二十年正月十六出兵东傅。而北方,齐辉之子齐征帅十万大军南下,与次日进攻东傅以北,成两面夹击之势,势将东傅灭于旦夕之间。季海令三王收拢各国商会钱财,不过一月之间,季氏商会的资金全部回笼,整个季氏基本只剩骨架,这个生于他们二人之手,最终也葬送于他们之手的商会就像一抹惊鸿传奇,在后世的野史典故上,书写着不同的传说。为什么要将这棵盘根错节的大树彻底铲除?原因很简单,它既可以安绑,亦可以毁绑,今天是季海执掌季氏,它就是朝廷的一个助力,将来的下一代掌门未必会与朝廷这么亲密,所谓天无二日,国无二主,让这么大势力的季氏商会活在世上,谁能保证它将来不会是朝廷的一大阻力?既然如此,毁了它才是最好的办法。
这一次是季海跟金谋联手的最后一战,早在五年之前季海怀上第三个女儿时,她的生命就已经在赌了,他说过要让她看到他称霸的那一天,就一定要做到,而她撑着重病,也是在坚持自己的诺言,一定要陪着他走到最后。
金谋留军十万驻扎在北疆,齐辉亦留军十万与其对面而立,只等东傅战果一出,他们就会挥兵相向。东皇段扬丝毫没机会与这两位乱世枭雄成为对手!
金筝早于年前就出嫁北齐,成了齐辉的儿媳,十六岁的她还不知道自己将要面对的是如此的局面,亲生父亲与夫家就快成为敌对,而她不过是这场战争之前父辈们开得一个玩笑而已。
这一切到底谁对谁错,谁都怨不得谁,要怨就怨天吧,谁让它生出这些个争强好胜的男人!一切争端皆由他们而起。
季海把不满六岁的小女儿云溪交给了四水,并让在她不在的时候掌管天海居,这女子冷静娴雅,确是个好女子,只是不知道宏儿有没有这个福气。
这世上,怕是只有四水知道他们之间的感情到底有多深,皇上对夫人的病情秘而不发,就是不想让人知道她的病情,即而破坏他的计划,他这一生,争权夺利、攻伐杀戮、阴谋计算,没一项不是机关算尽的,而季海从小就跟在他身边,从夺嫡到最后,少不了的总是她,最忠心的也是她,这个女人啊带给他多少东西,又让他失去了多少东西?根本算不清他要让大金真正成为霸主,他也要她留在自己身边,这笔帐他早在心里暗自作结了,算不清他就自己选结局。
征元二十年七月中旬,东傅水师全面溃败,金宏、龙眼带十万陆军登陆,攻进东傅国境,同月,齐征大军也攻破北关,大军南下直取东傅首京。段扬自刎于城门上,与国共存亡,三十几年的忍辱负重、抛却真爱,到头来不过是烟梦一场而已,他也算位明主,怎耐生不逢时。
八月下旬,金谋、齐辉再次对垒苍狼山,完成当年没完成的愿望,这一生,他们受太多东西牵制,根本不能随心所欲地大战一场,如今趁着天下大乱,大家一把解决所有的恩怨以及对彼此的欣赏!
季海独居大金营外十里的土屋院子里,一身缟素,连头发都只用木钗簪别。整日无事可做就是坐在院子里望天。
大军出战的第十天,土院子里来了位稀客——六爷金虑,一身粗布衣裳,胡须蓄得很长,完全找不出二十多年前那位英俊的六王子的影子。
两人相对,良久无语。
“三哥,我见过了。”
季海低眉笑,“他让你来带我的吗?”
金虑苦笑,“三哥向来不给人留余地,连最后的幻想都不留给我。你们真让人羡慕。”
“是吗?让人羡慕可不像人说得那么容易啊。我可以骑马吗?”指着他栓在门侧的黑马,“好多年没骑了,都快忘了那感觉了。”
金虑点头,回身去牵马过来,季海撑着身子站起来,头上的木钗无意间滑落,一头青丝垂到腰下,他说喜欢看她的长发,她就为他留了这一头长发,如今就散着给他看个够吧。
“我还记得小时候,你最爱缠着二爷教你棋艺,老说二爷偏心,只教三爷不教你。一生气就爱拉着我跟你赛马,每次跑完两圈回来就笑我跑得慢。”季海坐在马上,眼睛望着滚滚黄沙,笑得非常灿烂。
金虑牵着马,慢慢走着,被夕阳映得通红的脸上全是迷茫的笑,“是啊,每次看你骑马就想笑,你的马总是跑得最慢,我就一直想不通,后来才知道三哥总是给你挑最老的马,怎么可能跑得过我们?那有多少年了?”
“三十年了。”
“这么多年了?我怎么还觉得就是昨天的事?”
“呵呵,昨天你还在军中吃麻薯吧?”
“也对,昨天我还在军中吃麻薯,我现在到知道了一件事,麻薯比栗饼子还甜,还吃得饱。” 金虑哈哈大笑,胡子上沾了一层细细的黄沙。
黄沙过后是一片乌鸟的啼鸣,眼前血阳西挂、旌旗倒地、尸横遍野,金虑勒停黑马,远眺远处的山岗,到了!
季海踩着马镫下来,从袖子里取了块黄绸递给他,“他给你的。”
金虑打开黄绸,上面的字是用红丝线秀的:酌封六王金虑为廉正亲王,辅佐新帝金宏登基,接旨之时兼升北伐主将,以祥龙令为凭,领乐山余部十五万大军直攻北齐,钦此!
季海从袖子里取出了祥龙令给他,“这东西我替你保管了二十年,如今也该是归还的时候了。”
金虑接过祥龙令后愣了半天,即而仰天大笑,“父王!您说得不错,只有三哥才有这个本事成为大金的帝王!只有他有这个本事!”发配他北疆二十年,让他偿尽人世之疾苦,压其稚性,增其耐性,而后才委以重任,他要把他训练成大金真正的辅政之臣。
季海回身望向山岗,他似乎正在召唤她呢。
“三嫂”第一次这么叫她。
季海回身给了他一个微笑,他终于能正视现实了。
“三哥他为什么选择这个时候跟齐辉死战?”
“他说这一生只有两个愿望,一个是让大金永远成为五国之首,一个是让我一直陪伴着他,如今两个都完成了,剩下的就是你们的事了。”并不回头,向着血阳走去,他知道她的时间不多了,此一战又势在必行,既然如此,两个梦想就一起完成吧。
金虑站在残阳之下,看着季海的身影消失的红辉里,久久之后,两滴眼泪落进黄沙。她终究只能是三哥的人,谁也抢不走,也不该去抢!
苍狼山北坡上,两个衣麾破碎的男人正躺在山石上大口喘气,他们今生总共对垒过四次,三次难分胜负,这一次一定要分出个胜负。
“你为什么这么快就决定跟我一决生死?”齐辉仰面朝天,脸上已被血和泥土粘满,看不出原来的样子。
金谋闭着眼睛大口喘气,右手摸着左臂上的箭一使劲拔了下来扔出老远,“终于有你猜不到的了。”一个使劲撑起上半身,奋力用枪杆支撑身体爬起来,“我比你像人,我还有点感情!”
“哼!”齐辉也用尽全力站起身,“五十步笑百步,咱们俩都是绝情的人,瞧,眼前这数万的死尸不就是你我亲手葬送的!”用手整整歪掉的牙床。
季海一步步接近山坡,两个血人依然在打,只是动作异常的缓慢,力气都耗光了吧?但谁也不愿意先倒下。
她回身望望大金的方向,那片土地上留下了她太多的东西
终于——两个几乎斗了一生的男人互相把枪头插进了对方的胸腔!
季海爬上山石,她在等着他。
齐辉转过眼望见一身缟素的季海,再望望近在咫尺的金谋,他不明白她怎么会来这里。
金谋一个用力把齐辉踹了老远,两人都跌坐到地上,枪头依然插在彼此的胸腔里。
季海从袖子里掏出白色丝巾,走上前,给他擦掉额头上的血泥,就像三十年前他第一次把她的手放进嘴里一样,他们的爱源自信任,他们的信任又源自于爱,如果这世上的男女都能像他们一样相互信任,还有什么事能难倒?
“怕不怕?”金谋松开捂住胸口的手,任由血往外流。
季海摇头,“跟你一起,我从来没怕过。”
“你想先去哪里?我陪你去。”呼吸粗重,身上的力气随着血流慢慢消失,只能抵着她的额头借力。
“我想回一趟当年那座雪山,就只有我们两个人的那座。”
“那儿离这里不远,我们骑马吧,这次我不让你骑老马了”她撑不住他的重量,两人相对跪倒。
“爷,宏儿会是个好皇帝吗?”
一抹笑挂在嘴角,“虎父无犬子嘛!何况你我都死在了北齐的国土上,你认为他会饶了北齐吗?呵呵”笑得张狂,“咱们儿子铁定能开创大金万里河山,你信不信?”
“不管开始还是最后,你总能把事情办得最妥当。”
“我答应过你,我要做霸王的嘛,啊?我没食言吧?”嘴角吐出浓浓的血浆。
季海双手托住他的脸,她的嘴角早已流出了紫色的血,离开金虑时,她就服了药。说好要在一起的,她从不失约,就算一天也不会。他为她做了这么多,她只不过把病情提前几天而已。
头上,盘旋着大片的乌鸟,她突然笑了,“爷,我不怕乌鸟了,终于不怕了”
“呵呵。”两人额头相对,双手相握,膝盖相抵
“引辰,我有没有说过我爱你?”
两滴眼泪滑落到他的手背上,“我也忘了没说过吧”
“那就说一次吧。”
山风呼啸,他手背上的泪水渐渐风干,两人对面相笑,眼睛渐渐闭上,他圆了第二个梦想
齐辉大口喘着气,眼睛渐渐闭上,闭上的那刻,他才知道自己爱得并不是季海,他只是爱着她跟金谋之间的爱情,原来如此啊,因为他们之间的爱情是如此遥不可及,如此完美来世,他也要试一次,一定要试一次
苍狼山幽静入夜一切归于平静
这世上有很多故事是怎么说也说不尽,怎么说也说不明的,因为没人能真正相信对方,因此就没有人能真正爱到最后,于是,爱到最后的人反而成了传说,成了遥不可及的神话。而这个神话只适合传诵,不适合讲明

五十三. 霸王 二

廉正亲王金虑于征元二十年八月下旬,晋升为征北大将军,率领金谋事先藏匿于乐山处的十五万大军直攻北齐。齐辉虽然事先也藏匿了五万大军,怎奈寡不敌众,金虑一路连战连捷,直至十月上旬共攻占二十六处城池,尽管齐征率兵迅速回国,依然只能保住半壁江山,金宏趁齐军回师,一举占领东傅国,并封龙眼为暂代节度使,节制东傅各路军马,自己马不停蹄赶赴北齐。
当金宏站到苍狼山的高岗上时,他只看到数万具死尸和死马,却惟独不见父母的身影,那一夜,他独坐在父母逝去的那块山石上,他不知道事情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山风搜刮着他身上的伤口,他无声地哭泣着,不管是父亲还是母亲,他们都是最强的,相比之下,他总觉得自己不能超越他们,他说过,他不想做父亲那样的人,不娶母亲那样的女人,他不想比父亲强,因为他觉得自己做不到,可他又必须做到,他不娶母亲那样的女人,因为她觉得母亲是这世上唯一的。可他仍然不明白父亲对他做得一切,为什么幼时那么放任他,为什么让他一生只娶一妻?为什么非要跟齐辉战死沙场?为什么打下了这片河山后撒手不管,为什么他有太多的为什么,可没人能回答他,只有呼呼的山风响彻天地之间。他的父母是怎样的两个人啊!处于疑惑和敬畏之间,他痛不欲生
当他穿上龙袍执掌天下的生杀大权,当他于三年后再次征讨北齐,他终于能明白父母的意思了,他的父母是这世界上最爱自己孩子的父母。当他单枪刺进妹夫齐征的胸膛,当妹妹金筝哭着求她放过她丈夫的时候,他终于能明白三年前的那些为什么!
帝王就该无情,就该做常人所不能做,忍常人所不能忍,父亲和母亲从小就一直这么做过来的,可其中的过程太过辛酸,他们不希望自己的孩子没尝过自由的极乐就陷进帝王的苦痛当中,他送他十四年的安乐,以此来抵过他几十年的孤单。
“筝儿,跟我回去吧。”面对夕阳,满脸艳红。
金筝抱着奄奄一息的丈夫,泪水滑落尘埃,“哥,你知道吗?我活了二十年,十六年是活在父王与娘亲的传说里,我一直羡慕他们的爱情,等我嫁给齐征后,却发现,原来父王和娘亲的爱情真得像皇娘娘说的,那只是个传说,不是所有人都能触及的,这世上有太多相爱的人不能相互信任、相携着走下去。”低头看一眼怀里的丈夫,“你恨我,恨我是金谋的女儿,金宏的妹妹我却没恨过你。娘亲从没教过我恨任何人,她只教我如何爱人。她不后悔跟着父王,我也不后悔跟了你。”从袖子里拔出早已藏好的匕首,“我对你说过,大金若是灭了大齐,我必死在你面前,如今我不食言。” 割喉。
金宏来不及阻止,齐征则根本没那个力气阻止,不是他不爱这个女子,只是他不敢爱,她太善良,身份太特殊,他又太懦弱,居然把国仇家恨全放到了她的身上金筝眼泪迷朦间,仿佛见到了娘亲和父王,她终归是他们最疼爱的大女儿啊
当一切都过去之后,只有黄沙一粒粒滚落,活着的人依然要努力活着,已逝的人就让他们活在心里吧,至于他们之间的爱情,那只是段传说,谁都不信,却谁都向往

五十四. 金史

征元二十年,即承康元年,征元帝金谋携十万大军与齐国对决于苍狼山,歼敌十数万,并暗藏十五万大军于乐山,临阵起用廉正亲王金虑,赐予祥龙令,直攻北齐,连战连捷。
承康二年冬,承康帝金宏收南陈,三年春,收西宁,四年秋,率十万铁骑踏平北齐,自此一统五国。
承康五年,龙眼上将军册封世袭王爵,本号明正王,后改为乞丐王,是以先王之遗诏特令,无人知其原由。
然,征元帝金谋自苍狼山一役,消匿踪迹,野史曾有记载,先帝与季氏夫人坐化成神,但无可考究,终亦未有国丧,是以世人皆以神称之,号霸王神!

 

不知道正文完了,会不会有人开骂,说了还有很多字的嘛!怎么这么快就完了?先说,后面还有几篇番外,慢慢写。大家可看可不看,季海与金谋的主线我是写完了,由他们衍生的辅线就要慢慢来,写了这篇我才发现,不是什么人都能写悲情的,曾经看过一段文字,不知道有没有记错,说孔尚任写桃花扇时,曾经躲进柴房里大哭(也许记错了,不知道是不是他),如今写到完结时,我居然也要跑到厕所里抹一把眼泪,也许我的文字工夫太差,不能引起大家的共鸣,但我脑袋里幻想的那些场景真得让自己哭了。
他们的爱情现实里是见不到的,可是又有好多女人爱幻想,浪漫是女人的特权嘛!当然,现实社会到底如何那就不可论了,保护自己又是女人的另一个特权,我之所以始终没让季海放下工作,就是觉得只有她独立才能真正站在这么一位帝王的身边。
也许这结局会让大家不舒服,我会在以后的其他文章里让其他男女主幸福的(其实我觉得他们这样也很幸福)。
我外号白字小姐,总会打错字,又有个习惯,自己的文不喜欢看第二遍,因为一看第二遍就觉得不好,想翻写,所以有错字大家看到了,就告诉我,我积极改正。
大概先预估一下番外的人物(现在还不敢定篇幅,可能要看写时的心情):
一、金筝,这丫头后面四年的日子过得有点苦,我没用笔墨形容,就给她补一段吧。
二、四水,说好她是女配角的,到最后只给人家露了几面,有点商业欺诈的意思,而且写她,还可以顺便带上金宏,一举两得。
三、大王妃,我觉得她的内心很有挑战意义,真想知道被人抢去丈夫还不能吭声是个什么滋味,我觉得从她这里可以知道季海十八岁之前的故事。
四、齐辉,这个男人,我本想把他写得坏一点,可怎么也坏不起来,就给他个特写吧,挺不容易的,感觉跟周渝有点像,朋友还跟我开玩笑,让我最后给他写一段自白,不外乎什么“既生辉,何生谋”之类的,我觉得这样就成喜剧了吧?
五、段飞尘,我超喜欢这个女人,洒脱,前卫,专一。适合多介绍一点。
至于还有没有其他人,连我自己也不知道啊!


番外一:段飞尘

窗外又是皑皑白雪,我喜欢这景象,非常喜欢
眼闭上的那刻,不禁暗自苦笑,我在这个世界所留恋的居然不是我用一生爱得那个男人,真是个讽刺不是?我不想知道我的爱是否有意义,是否得到了对等的回报。这一生,我做过太多连自己都不懂的事,甚至是爱上那个男人,可我仍然不后悔,如果一个人到最后是带着悔恨死去的话,那就表示她失败了,而且是很彻底的失败。我从不喜欢输,也从不承认自己输,季海——这女人的存在却时刻提醒我,如果我敢放松,她绝对会毫不留情的赢我!
我总是活在别人的故事里,在东傅,我活在段扬的故事里,在西商会,我又活在季海的故事里,没有一个故事是专门对我的,这对于要强的我来说,是个不小的打击。
关于我的身世,其实并没什么好说得,身处这种乱世,再多的离奇经历也勾不起别人的侧目!我也不过就是没落大家族里的一枚尖小的银针,不起眼却扎手!我并不感谢季海当年误打误撞的帮忙,因为她也不是纯好心,像我们这种人,一旦进入了皇家这个结界里,就已经完全丧失了是非观念,因为这里本就没有什么是非观念。我不知道爱上段扬是否是真心的,然而我知道自己也会害怕,这种时刻都在勾心斗角的日子,就算再坚强的人也有受不了的一天,我对他的依赖也许仅仅就是因为他身上还有那么一点点温暖!
男人的世界其实很复杂,争了一辈子,到了死我才明白,其实女人真得很简单,像我,像季海,像段扬皇宫里圈得那群女人!我们的目的也不过就是找个舒适的地方活着而已。然而,就因为这一点让我们渐渐变得复杂起来,直至最后,连我们自己都不知道到底是为了什么就变成了这样的结局。
离开天海居的那天,我知道自己的时间已经不长了,然而季海呢?她能知道我的近况,我又何尝不知道她的!我猜测着各种结局,然而终还是猜不出她要怎么离别她的男人,这个女人的一生其实并没有比我好多少,顶多不过是爱她的男人是彻底真心的而已。
她选择结束季氏商行,是害怕它会防碍到她的丈夫和儿子,然而已经建立起的架构,怎能消失于旦夕之间?!如我猜想,这季氏商行也许还能再养出一位奇人,至于这奇人会是谁,我也不得而知!不过,我却想参与其中,如果能出现这种人,那么我会为她埋下一笔财富!
也许更多的人希望知道我的感情故事,但是以我的性格是不会把底曝露在外人面前的,因为那故事并不好听,也没有什么借鉴意义,不过就是一个可怜的女人抓住了根浮木而已。段扬是位好皇帝,但不会是位霸主,这一点可以从他的日常行事中看出来,他的能力不过是治理好一个国家,如果还想要更多的东西,只能是加速失败而已,西商会的真正底子我没有留给他,因为它是我一生的心血,爱了他这么多年,最后却发现,原来并不没有自己想象中爱他爱得那么彻底!在感情这方面,我算是失败的!败给了季海!忽然发现,自己其实只能算是一个世俗的女人。
曾经有一段时间,如果季海能跟我联手,我想我们完全可以一手遮天,然而她却为了她的男人放弃了这个可能性,也就是那一次,我才注意到他们之间的那种情感,因而羡慕起来,随之就想模仿,然而这世上惟有情感是模仿不来的,我跟季海不同,段扬也不像金谋,也许就是从那时起,我对爱情才渐渐开了窍,我学会了吃醋,我会痛恨段扬身边的女人,我变得越来越像怨妇,到最后,我发现原来奸妃不是天生的,是被逼出来的。
将腾龙戒送出去后,我倏然轻松了很多,就像卸掉了一个包袱,我一直都在思考一件事,到底我是真得爱段扬,还是学着爱段扬?最后一次见到他时,他愁容满面,看着他,我突然觉得我们很相似,一样的要强,一样的不服输,又不得不输!他爱不爱我,我已经不想计较了,那一刻,我只想像个普通女人一样依偎在他的怀里,享受着普通女人都会有的幸福,其实我也不过如此,不是吗?
“爷,其实我们都很傻”第一次开口叫他“爷”,我想他还不能适应吧,起码身体有一刻是僵硬的。
“哦”
“如果有来生,让我真心爱上你吧”
“好”他的手第一次抚过我的头发。
“我猜金谋会一直跟季海一起,他们俩始终都让人羡慕。”
“是啊”
“我们俩这一生都在做什么爱也没爱,争也没胜,到头来不过是活在别人传说里的两个反派而已。”
他笑了,第一次在我面前笑,看着他笑,我却想哭,我迷惑了,我到底该不该爱这个男人呢?伸手碰触他的脸庞,相信吗?我们一生都没有过肌肤之亲!
“你太倔强了”
“不倔强就不是段飞尘了。”
“如果有来生,你不要做段飞尘吧。”
“下辈子我们做金谋和季海”
烛火下的他看起来很温柔,那一夜,我倚在他的怀里再也没有醒来过,右手的手指上带着另一枚戒指——他从席子上抽了根灯草给我编得,他说这样好认我!从哪里失败从哪里爬起来,这是我们共同的信条,下辈子我们打算真正爱上彼此,不搀加任何杂质!
我离开时,依然是冬天,天上下着好大的雪,这世上有两个人为我哭泣,一个是段扬,另一个是季海,我很高兴!
剩下的事,已经不再是我的能力范围了,属于段扬的痛苦需要他自己来承担,属于季海的幸福也需要她自己去感受,我不过是雪天里一粒被埋没的尘埃,等到冬末转春,白雪融化时,戴着那枚灯草戒指坐在城外的梅树枝上,等待我要等得男人!也许世人并不能明白,段扬自刎的那刻其实是带着悔恨与微笑的,我们就是这样矛盾的两个人!
就像很多人说得,季海那女人的爱情只是个传说,学着走别人的路永远是行不通的,属于自己的东西才最真实,尽管自己的故事也许十分俗套,可活在俗套里何尝不是件幸福的事?
折一株杨柳枝条,闻着清风里的花香,这世界因知足而平静,因平凡而美丽!
到此,作为配角,我的故事已经末了,既是配角就要习惯自己的小篇幅,这世界上的主角太少,但没人规定配角不可以幸福不是?段飞尘从来不低头,即使没人在意也会活得很好!就让她的名字淹没在这乱世里吧,只要她仍然是段飞尘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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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的故事想来想去,还是留着给自己吧,太喜欢这个倔强的女子了。就让她保留一点自己的东西!

07.11.01 记笔与金帝

只能说笔者是个贪心的人,这篇金帝先前在JJ首发的,后来又想发在其他网站上,就删除了重选了授权重新发上来,首先为给各位带来的不便而抱歉。
暂定07年内,以闫灵这个笔名发两篇女尊文,此篇金帝为头一篇,下一篇正在构思中,个人想做“完全”的女尊,当然,这篇金帝的收视率并不算太高,不过因为不是专业写者,自然就比较随性,下一篇文的写法估计不做大改变。
之前,特地选了个日子,把以前朋友们发的评论统统看了一遍,我必须说,能得到这么多中肯的褒奖、建议我很高兴,这让我的文笔增长了不少。
我喜欢女尊,但并不想把女尊和女权弄到一块,下一篇文将以季海的女儿为线,完完全全让女性们登场,已经耗了很长时间在定义各个角色,目前还在兴奋当中,这段时间也正在积极学习当中,感觉写一次女尊文能耗尽内存——内存比较少的原因。
我非常喜欢晋江,所以就先在这里跟姐妹们罗嗦几句。
上兵伐谋,下一篇会尽力塑造一下女帝的面貌!关于友谊、关于亲情、爱情!笔者只是把自己的想法写给大家看!
可能伐谋的场面多一点,感情戏穿插在里面怕会失色不少,反正所有人也只认定这是言情!那么她就是言情了,我也只是个言情初级写手!
喜欢我的笔锋的朋友们,到时我会给各位报备何时发文,不喜欢甚至讨厌我的文的也恭候随时开批!本来大家就是偷闲逗乐的,没必要动了肝火。

番外二: 金筝

还记得幼时,我总爱问娘亲,为什么她不跟皇娘娘她们一起住进宫里,她总是笑笑把我抱进怀里,用温暖的怀抱让我忘记自己的问题,直至今天她终是没告诉我这个答案。
我的幼年回忆非常简单,只用两个字就可以形容,那就是幸福。父王疼我,娘亲疼我,皇后娘娘、皇祖母都疼我,我甚至连什么叫受苦都不明白。我最爱跟娘亲和父王一起睡,每次睡在他们中间时,总觉得这世界本就该是这么温馨的。哥哥与我不同,他的想法很奇怪,像是怎么也不会满足一样,他敢反抗父王,敢不听娘亲的话,敢一个人出宫玩,我却不敢,或者说我也不想。
娘亲有了妹妹后,父王去天海居的次数越来越频繁,我也总爱守在东殿门口等父王经过那儿,让他带我一起出宫,我没有哥哥的本事可以自己出宫,只能站在那等待。在哥哥的眼里,父王是严厉的,可在我的眼里他却是慈祥的,在我的全部记忆里,他从没在我面前动过怒。
我永远都记得和亲前的那一晚,娘亲第一次摸着我的头发哭泣,她说:我的筝儿真漂亮。父王则站在窗前整整一夜,他没跟我说话,也没嘱咐什么,可我知道他心理是难受的。
哥哥一直把我送到齐国边境,当迎嫁的车队离开时,哥哥攥着马缰绳怎么也不松开,那一刻我才知道他有多疼我,“筝儿,哥哥一定接你回来!”他当时这么对我说。
哥哥的想法太简单了,出嫁后的筝儿怎么还能再回来呢?捧着玉如意踏进新房的那刻,我突然意识到自己再也变不回那个无忧无虑的大金公主了。
我的丈夫其实是个相当温柔的男人,当盖头揭开时,我们望着彼此的眼睛很久,他的眼眸很亮,像天上的星星!我猜想,我们可以像娘亲跟父王一样恩爱。
从那一夜之后,我从大金的公主变成了大齐的王妃,其实改变的只是称谓,所受到的疼爱却并没因此而减少多少。到最后我都不明白,为什么我的公公会对我这么好?甚至不亚于父王,即使如此,我仍然还是怕他的,而且丝毫没有理由。
如果上天能听到我的祈祷,也许我们可以这么幸福的度过一生,可惜父王、皇兄、齐征的想法与我不同,不管我怎么写信央求,怎么揪住齐征的衣襟,结局依然如故。当父王和娘亲的死讯传来时,我感觉整个世界坍塌了,就像是噩梦一样的不真实,娘亲的笑容明明还那么清晰。
那之后,齐征是暴怒的,我们尚未出世的孩子也在那时离我而去,也许他(她)可以预感到外界的不幸,其实那时我是开心的,如果一开始就不能给他(她)带来幸福,那么离去也许是对的。
齐征恨我,不管国仇还是家恨,我找不出什么理由来抗拒,从一开始我不就是扮演这个角色的吗?如果恨我就可以解决一切痛恨的话,那就恨吧,既然已经站到了这个位置,没道理怨天欺人。
我活了二十年零三天,与我的丈夫同死于一日,我不食言,我曾发过誓会与他同生共死就不会多活一天,即使在这世间没人会记得我也无妨。毕竟与娘亲和父王相比,我根本没有任何东西值得人们去留念。
“筝儿”齐征用最后的力气喊出我的名字,那一刻,谁还能再计较什么,都已经是这样的结局了不是?
我怕疼、怕血,怕看见死去的东西,可我生在这种时代,生在帝王家族,就没有逃避的理由,或许很多人会为我不值,但又有何不值呢?我贵为皇室公主、王妃,锦衣御食,受尽宠爱,有多少贫衣陋民死于尘埃,有多少女子丧子丧夫,哭尽泪水也无人理睬?
娘亲说得对,人偶尔也看看身后吧,知足三成比于不足会让人心胸开阔。我是皇室内最没出息的一个,也是最知足的一个,却也是享福最久的一个
我不确定人是否还会有来世,若有,我定还愿做娘亲与父王的女儿,若无,我亦足,如今这世上还能让我记挂的只有我年幼的妹妹——云溪,望她能不同于我和娘亲,能安然一生。
如此,我简单无奇的一生了然于世,无悲无喜,亦悲亦喜,其实人若一生无可叙,也是件安乐的事,我就是个毫无事迹让人传诵的,那又如何呢?
只待来年春花碾泥,香气如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