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一定会的。”长歌答道。
良久之后,阿箫渐渐平静下来,她握了握长歌的手,“将军,你知道吗?我那个时候很生气。”
“是吗?”长歌应了一声。
“对啊,如果公子没有去那里,我们就都可以守在他身边了,不会让他哭,让他痛。公子一定会活得开心幸福一百倍一万倍。”
“我那个时候不知道是怎么想的。”长歌望着望着,只觉得满目星光都变得模糊。
“可是将军,现在我不这样想了。”阿箫笑得开怀,“我知道将军是想要公子幸福,所以无论公子想要什么,将军都会千方百计的成全。将军的心里,一定比任何人都要痛的。”
长歌闭了眼睛,半天没有声息。
阿箫两只手都握紧了长歌,“将军,那是公子自己要走的路,不是你的错,你不要责怪自己,也不要后悔。”
“将军,公子已经走了,我们,还要再继续将来的路,对不对?”
“对!”长歌的嘴角,带了淡淡笑意,问她,“阿箫以后会喜欢什么样的人?”
阿箫轻声道,“我是将军的碧玉箫啊,不离不分,心意相通。将军会喜欢的,就是阿箫会喜欢的。”
长歌侧过头来,“那我们岂不是要变成情敌?”
阿箫看着她,带着深沉的了解,“可是将军,你喜欢的类型里,你也只会要一个,对吗?”
“那么,其他的,我还有很多选择啊!”
长歌当即无语,这个家伙该不会是说等她去选好了自己喜欢的,她就跟着去找个相似的吧!
“对了,将军!”阿箫忽然想起一件事来,“你那个皇子夫君怎么样?你要是喜欢他,我就头痛了啊,我到哪里再去找一个皇子来?”
长歌“扑哧”一声笑了出来,“你还当真啊!”
阿箫皱着脸,“听说那个长皇子,才貌双全,兰心慧质,事情大大的不妙啊!”
长歌拍了她头上一下,“就你会想。”
阿箫推着她,“将军,小姐,长歌姐姐,你说吧,你说吧,他到底怎么样啊?”
长歌果然认真想了想,“长得好看。”
阿箫等了一会儿,没有听见后续,急道,“还有呢,还有呢?”
“没有了。”
没有?阿箫呆住,“难道那个皇子只是徒有虚名?”
长歌翻了个身,打了个呵欠,“睡吧,明天还要早起呢!”
还有,还有深情一片。
她闭了眼睛,想起那人红着脸,在她脸上飞快的一吻。
暖暖的,软软的,让人的心,也开始柔软。
“将军,既然已经没有娶到自己所爱的,便试试去爱你所娶的吧!”阿箫的声音在身后响起,“我想要我家小姐,幸福!”
会的,所有的人都能得到幸福的吧!长歌闭着眼睛,这样想着。
接下来,阿箫再也没有说话,原因无它,不过是膝盖上被人狠狠的一脚蹬来,她猝不及防,疼得说不出话。
“白痴笨蛋加混帐!”
凛冬捂住她的嘴,在她耳边说道。
阿箫使劲翻着白眼,不明所以。她哪里说错了?
“睡觉!”凛冬索性整个人都压到她身上,恶狠狠的说。
阿箫很是无辜,她明明就是打算要睡觉了啊。
另一边,其他人都悄无声息,或许都睡着了。
天色微亮,逢单忽然张开了眼睛,果然,长歌正在站在不远处,看见他醒来,微微一笑,做了一个手势。
逢单眨了眨眼睛,轻手轻脚的爬起来,施展轻功跃了过去。
长歌看他过来,比了比方向,两人一起离开。
像是约好的一样,等两人的身影消失过后,其他人才陆陆续续爬起来。
绛夏叹气,“将军什么都好,可是为啥这么怕说再见,再见就是还会见到,又不是生离死别。”
凛冬拍拍她的肩膀,“绛夏,有时候,我真羡慕你,运气真好。”
“真的吗,哪里能看出来我运气好?”
“居然还能活到现在,可不是天赐好运?”
“刷!”宝刀出鞘,愤怒的大吼,“冬狐狸,你给我站住。”
孟秋和阿箫对看一眼,又转过头去,望着茫茫黄沙中长歌身影渐走渐远的方向。
她们知道,小姐不是怕说再见,她怕的是,再也不能见。
每年公子的生辰,小姐都会赶回京城,从不提千里奔波边关凶险之苦,可是离开之时,满脸微笑的道那一声“再见”又如何挡得住转身时的黯然神伤?
小姐的每一次再见,都真的有可能再不能见。
所以,她们面对生死也能拈花一笑的小姐啊,却独独害怕这简单的别离!
“阿箫,”凛冬忽然面色一正,走了过来,“你觉得,将军真的有可能喜欢秦子期吗?”
阿箫微皱了一下眉头,“小姐的心绪太乱,我感觉不到。”
凛冬把绛夏拉了过来,将手放在她们俩人肩膀上,低声道,“你们在安州,观察一下,如果实在不行,就让他消失吧!”
三人一惊,互望几眼,都没有说话。
只有孟秋迟疑了一会儿,才道,“不行,那是小姐的主君。”
凛冬扫视了几人一眼,“你们觉得以将军的才华,可以做到什么地步?”
几个人都能感觉到心跳加速,呼吸有些乱了。
凛冬抬眸,越过整装待发的铁甲军,望向更遥远的天际,“短短八年,她能带出我们几个人,能将一群孤儿收编并训练成铁甲军,能掌控朝廷乱七八糟抽调来的杂牌军并打造出一支声名赫赫的孟家军。但凡经过她手的人,哪一个不是视她为主,忠诚不二?这样一个人,你们说,她能做到什么地步?”
沉默渐渐蔓延,凛冬笑了,“所以别国的皇子,怎么能待在她的身边?以前还有公子,我们也不作他想,可是如今公子已经没了,当真是天赐良机。秦子期的确算得上才貌双全,可是他的身份摆在那里,将军若是无意便也罢了,若是有心,必定会因他而束手束脚。”
良久之后,阿箫才开口道,“天下太累,也没什么好。”
凛冬看着她,阿箫慢吞吞的接着说道,“小姐如果想要,我就帮她要,小姐如果不想要,我就帮她不要。小姐很难喜欢一个人,现在既然肯把主君带在身边,就代表着不讨厌,只要小姐不开口,我不会对他下手。”
“更何况,”她低了头,“如果小姐不想要他死,我们动了手的话,小姐会伤心的。因为是我们,所以她会很伤心。”
凛冬别过脸去,咬咬牙,有些不甘,“可是为什么要是他,换了天下其他任何人,将军都会轻松很多。”
阿箫叹了一口气,“我知道,我也不喜欢他的身份。所以,我们提防他,讨厌他,怀疑他,可是只要他是主君的一天,我都希望小姐能爱上他。”
“小姐一定要能爱上别人,才能变得幸福,所以只要小姐能再爱人,即使是秦子期,也可以。这世界上所有的一切,都比不上小姐的幸福来得重要。”
她猛地抬起头来盯向凛冬,目光里含着少有的威压,“凛冬,你明白了吗?”
与她对视半响,凛冬别开了视线,“阿箫,你总有一天会明白,秦子期并非将军良配。”
“那有什么关系,将军说是良配,就一定是良配,不是我们也要把它变成是。将军如果说不是,那管他什么长皇子无双公子,说他不是就不是。”

物是人依旧

“将军,现在我们往哪儿走?”逢单在身后问。
长歌站在安阳城的城门口,往前看了一会儿,听到他的问话,转过头来,“逢单,改个称呼吧。”老叫她将军,连茶铺里的小二都要上下打量她很久,不知道穿得这样寒酸连颜色都已经看不出来的人,是哪门子将军。
逢单嘴巴动了动,冒出来一句,“改不了,习惯。”
长歌好笑,拍拍他的头,“叫姐姐吧。”
“不叫。”嘴唇抿得紧紧的,想到了某些不太好的回忆。她当人的姐姐,其实并不太幸福。
长歌挑了挑眉,“那你想叫什么?”
“我想叫什么都可以?”逢单眼睛发亮。
看到他的神情,长歌倒来了兴致,“好!”
“妹妹!将军,我叫你妹妹吧!”逢单期待的看着她,长歌立刻满头黑线,他才多大啊,还想当哥哥。
“等你下辈子比我大的时候,再来当哥哥吧!”长歌没好气的往前走去,“叫我长歌,或者跟孟秋一样叫我小姐吧!”
“好,长歌!”逢单的声音很响亮。看着长歌在前面摇头叹气的样子,他嘴角微弯。其实他还是觉得,做别人的弟弟妹妹会比较幸福,将军要是有个哥哥或者姐姐就好了,至少,不用自己一个人那么孤独。
“快点,逢单!”她已经在催了,逢单加快了脚步。
安阳城中,人来人往,热闹非凡。
长歌端着茶水,慢慢啜着,眉眼之间,一片淡然。
“长歌,你要去哪里找他们?”逢单靠在桌上,看着她优雅的轮廓。忽然有一种错觉,这样的女子,应该是在琼台玉宇里风花雪月,吟诗作对,而不应该,关山万里,纵马奔腾!
长歌笑笑,“不太好找。”
逢单默然,那些流落在外的人,没有户藉名牌,没有固定居所,要如何去找?
“所以,要找人帮忙啊!”长歌的声音,带着些许笑意,似乎想到了什么好玩的事情。
逢单垂眼喝茶,选择无视。
那是,他不曾参与的过去,她放歌江湖的时候,他还在生存与死亡的分界线上苦苦挣扎。
“小姐,买束花吗?新摘下来的荷花,还有清香呢!”一个小姑娘背了满蒌的荷花,眼巴巴的望着她!
长歌怔了怔,失笑,“我不用了,谢谢!”
小姑娘望望她旁边的逢单,“不是给您买的,是让您给这位公子买的,你看公子的样子,一定很喜欢花的,拿回去插在房间里,空气都会变好的。”
逢单喜欢花?长歌转头去看他,逢单无辜的回望,“我没说过我喜欢!”
小姑娘失望的去了邻桌,逢单的视线落在那荷花上,
“绿盖半篙新雨,红香一点清风。
天赋本根如玉,濂溪以道心同。”
他移开了视线,他何曾有过那般闲情,如一般男子,清水濯莲?
“啧啧!原来我们长歌小姐,如此不解风情!”一个男子,青衣暗纹,闲闲地倚在二楼楼梯处看他们。
逢单不动声色,看着一抹笑容在长歌眉间闪亮的绽开,“阿恒。”
同时,他也不动声色的想起,盟主叔叔,风华正茂,翩翩公子这几个词。
段恒大踏步的走过来,端起长歌的杯子便往嘴里灌,然后,看着长歌似笑非笑,“他不喜欢,我喜欢。”
长歌一挑眉,笑意盈盈,似乎也听懂了他这不着头不着尾的话,一招手,“小姑娘,你过来,你所有的花,我全买了。”
荷花,亭亭玉立的摆了一桌,段恒从中拿出一支,“一桌花香扑鼻,我们长歌,你不知道,其实我只要一支就够了?”
他的笑意不变,长歌脸上的笑,却淡了少许。
“阿恒,你还不肯原谅她吗?”
指尖在花瓣上缓缓摩娑,段恒轻笑,“我们都没错,只不过,道不同,不相为谋。”
长歌叹气,有些心疼,“阿恒,人生能有多少个十年?”
段恒抬起眼来,看着她,“长歌,你呢,人生又能有多少个二十年?”他伸出手,按住了她的,声音温和,“很痛吧?”
将心爱的人,送到另外一个人的身边,很痛吧?
为他披上嫁衣的时候,很痛吧?
不能保护自己所爱的人,任他在怀里慢慢凋零的时刻,很痛吧?
长歌没有说话,段恒长臂一身,竟将她搂在怀里,拍了拍她的背,“只留下自己一个人还活着,很痛吧?”
长歌身形僵了僵,却终是在他的怀抱里放松下来,声音低低的,带着哽咽,“阿恒哥哥。”
逢单一口茶水还含在嘴里,震惊得半天吞不下去。
他已经够不顾礼教的了,可要在大庭广众之下如此这般主动的去抱一个女子,似乎,还有些别扭,可是这人,做得这样自然。
还有将军,在他的记忆里,从未看到她这般示弱的样子,她竟然肯在他的怀里,掉泪?
刚刚她喊他阿恒哥哥,逢单缓了缓心神,将嘴里的茶水咽下,他早就说过的吧,将军要是有个哥哥,一定会比较幸福。
“什么也不要说,今天我先带你玩玩!”段恒一句话,便止住了所有的话头,长歌也不再多说,只是乖顺的任他牵着,走下楼去。
是的,乖顺,真的要用乖顺这个词。
逢单的眼睛越睁越大,这位段恒,不知道是何许人物,居然让将军收敛了一身锋芒,在他的面前,平静温和。
先进了一家成衣铺,段恒往凳子上一坐,“伙计,把你们最好看最贵的衣服都给我抱出来。”
扭过头去,“你是秦子期,还是张逢单?”
逢单已经从初时的震撼里恢复过来,保持着一脸的平静,“张逢单。”
段恒点点头,转回头去,拍拍长歌的肩,“这个不错,可以发展。”
长歌无奈,“阿恒…”
“现在,去试衣服。”段恒根本就不打算听。
“逢单,你也去看看吧,今天哥哥付帐。”段恒扯着一件衣服左比右比。
逢单完全不给反应,往后退了一步,“我不用,谢谢。”
段恒笑眯眯的看着他,“去试试这件。”
逢单不动。
段恒把衣服放在他肩上,双手一使劲,把他推向后面试衣服的地方,“去吧,弟弟,稍微收拾收拾,人家才会发现,你已经从小男孩长成男人了。”
逢单面如土色的被某位新鲜出炉的哥哥给推到后面,撇撇嘴,他早就是男人了好不好?
逢单出来的时候,长歌已经试好了,衣服嘛,她没那么多讲究,穿上身尺寸还合适就行了。
本来是很简单的一件事,可是先前段恒说了那么莫名其妙的话,逢单就浑身不自在了。
段恒先抬眼看他,笑了一笑,颇为满意自己的眼光。
长歌也是稍稍一愣,随即弯了眉眼,逢单一向是大大咧咧的样子,军中的衣服他也是随便一穿就完了,今日段恒给他选的蓝白,是他从未试过的鲜亮,映得他越加英姿飒飒, 丰神俊秀。
“逢单这样,很好看。”她赞叹了一句,“阿恒的眼光也很好。”
“不是我眼光好,”段恒笑得那叫个意味深长,“以一般的女人而言,他这个样子不讨人欢心。”
“怎么会,我觉得我家逢单很好啊!”长歌站起身来,帮他抚平衣服上的褶皱,很有吾家有子初长成的骄傲。
段恒撑着下巴,“一般女子眼里长得好看的,是孟长蓝那种类型的。所以说长歌,我实在觉得你的眼光很怪异啊,你既觉得长蓝好看,也觉得逢单好看,到底谁更好看!”
“公子!”这次回答的,是逢单,他垂了双眼,丢下这句话后,转身回去换衣服了。
长歌好笑,“阿恒,你完了,你得罪逢单了。”
“得罪逢单会有什么后果?”
长歌叹气,“他那鞭子,会很不小心的时不时的来招呼你。”
段恒放松了身体,长倚在桌边,根本不担心的样子,“傻丫头,你以为每个人都是你?”
有些人,只会在特殊的人面前,才会变得脆弱,变得任性,变得无理取闹。
换了衣服,去吃饭,进了安阳城中最大的酒楼,段恒大摇大摆的上了二楼雅间,一看便知是熟客。
长歌伸手拉住了他,“阿恒,换个地方吧!”
“怎么,怕我触景伤情?”段恒跨步走了进去,笑得张扬,“长歌,能伤我的,不是景,是人。更何况,她现在也伤不了我了。”
席间,段恒开怀畅饮,看不出半丝伤感之色。
逢单心里倒是有了几分喜悦,虽然不知道这男子身上曾经发生过什么,但是这人的豁达心胸,对将军倒是大有益处的。
“你能和我们去安州吗?”逢单问他。
段恒愣了一愣,“去安州干什么?”
长歌却突然笑了起来,“阿恒,我原来还以为你把逢单得罪了呢,现在看来你还挺得他欢心的。逢单觉得你这人还不错,邀请你去我们家呢!”
逢单也不解释,“你去吗?”
段恒笑了开来,“逢单,你是个好孩子,不过啊,我暂时还不能去。”
“那你什么时候才能去啊?”逢单追根究底。
“等到我老的时候吧。”
逢单于是默然,等你老了,我家将军也老了。

十年繁华

菜香酒醇,长歌观察了半天之后,笑出声来。
“怎么了?”段恒正和一只虾子奋战,听见长歌的笑声,抬起头来问她。
暮色沉沉,段恒的姿容,一如往昔光彩照人,长歌举起酒杯,“阿恒,恭喜你!”
这一刻,她是真的相信,阿恒已经走出过去的阴影,再无芥蒂。
段恒瞟了她一眼,嘴角有隐约的笑意,“吃饭吧你。”
他曾经用尽生命的去爱过,从青春年少,爱到风华正盛,他以为,他的一生,会和她紧紧的联系在一起,荣辱与共,生死不离。
可是,她牵了另外一个男子的手。
在她爱着自己的时候,牵了另外一个男子的手。
他不知道,什么叫做贤良淑德,什么叫做大度能容,他只知道,看着她对别人言笑晏晏的时候,他的心,瑟缩到不能呼吸。
她有她的责任,她有不能放弃的怜惜,所以他绝然转身,再不愿意一路同行。
他还很痛,可是相比一生漫长的疼痛和猜疑,他选择在最爱的时候,放手。让一次痛快的鲜血淋漓,斩断所有的纠结和不舍。
“长歌,如果你是她,你会怎么做?”虽然并不后悔,但是到底意有未甘,临别之时,段恒这样问她。
长歌站在他身边,轻抬起头来,侧影在朦胧的灯光里无声晕染开来,“阿恒,我不是她。”
段恒扭头看她,她微微一笑,“我绝不会让我爱的人受这撕心之苦。”
段恒深吸了一口气,胸腔里有淡淡冷意,“若是你爱上了两个人呢?”
对谁都怜,对谁都爱,如果那样,又该如何取舍?
温暖了这一个,就会有另外一个人独坐于黑暗里,看着月落天明。
长歌走上前一步,揽住了他的肩,没有说话。
段恒甩了甩头,笑出声来,抛掉了突如而来的奇怪的惆怅,“好了,我没事,我可能酒喝多了。”
有些东西,你以为已经遗忘,或者的确是已经忘了,却会在某个瞬间,突然冒出来,刺痛你心中最柔软的部分。
无关乎是否忘记,只关乎人心。
一路默然的走到飞月山庄,段恒才开口,“长歌,你是有事来找我的吧?明天我们再谈。”
长歌点点头,柔声道,“好,你早点休息。”
转过身,带着逢单往回处走去。
“长歌,”段恒的声音从后面传来,“我知道,如果是你,断不会有这样的事发生。你的心太小,只装得下一个人。”
长歌回头,向他招招手,两人相视而笑。
逢单选择了无视,再好有什么用,又不能跟着回安州。
回程的路上,逢单忽然抢前一步站在了长歌面前,警惕的看着前方。
长歌微眯了眼睛,看着一个人从黑暗里走了出来。
“长歌,好久不见!”来人打了个招呼。
长歌没有说话,逢单便“刷”地将鞭子抽了出来,虎视眈眈,“站住!”
女人停住了脚步,站在几步远的地方,安静的看着长歌。
两人对视了一会,长歌拍了拍逢单的肩膀,“逢单,站远一点。”
逢单俐落的收了鞭子,脚下一点,向旁飞去。
于此同时,长歌也动了,碧箫在手,如一道绿色流光冲向女人所在的地方。几乎是在眨眼之间,碧箫便已经抵上了对方的咽喉,女人纹风未动,甚至连眼睛都没闭一下。
时间在这一刻静止,长歌盯着她,眼里的萧瑟慢慢凝聚成杀意。
女人看着她,带着平静的微笑。
长歌慢慢摒住了呼吸,手指紧了又紧,终是放开了手,“你想死,我就偏不成全你。”
女人却顺势抓住了她的手,“长歌,你已经陪了他,现在,陪陪我吧!”
长歌将碧箫放回怀中,大踏步的离开,“没心情。”
“长歌!”女人的声音,带着绝望的凄然,“我们埋下的桃花红,今年便是第十年了。”
长歌顿住了脚步,想起了十年前,欢声笑语,满天桃花飘飞。
桃林里,女人挖出一坛酒,递给长歌,脸上的汗水混着尘土,滴在雪白的衣领上。又抱起另外一坛跳了出来,一掌拍开,酒香扑鼻,醇厚醉人。
“昔日埋下这两坛酒我们成双成对,如今,却只有我们两人。”她苦笑,朝长歌举了举酒坛,仰头灌了一大口。
长歌也跟着喝了一口,“你们,毕竟曾经成双成对。”而她,却从未都只有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