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同情的看了娘一眼,她又被骂了。
后来我才知道,娘在某些方面果然是个笨蛋,在没过多久的一天,爹爹突然晕倒了,娘娘紧张的探脉之后,忽然喜笑颜开:“哈哈,念歌,你要当姐姐了。”
我立马看见大爹爹咬着嘴唇,脸色苍白的坐在一旁,眼睛里,像念歌一样,忍着泪水不敢掉出来。二爹爹最可怕,直接一口咬在娘身上,恶狠狠的问;“你果然,只要有纳南家血统的孩子么?”
娘愣住,看看二爹爹,又看看我。二爹爹看娘没有反应,又是一口咬下去:“且如风,你这个混蛋。”娘真的很惨,被爹爹骂了笨蛋,还要被二爹爹骂混蛋。
娘叹了一口气,把咬住她肩膀不放的二爹爹搂在怀中,“看来,我们是要沟通一下了。行天,我之前问过你,不是你说你要忙着拓展版图,抛头露面,不想要宝宝的吗?”
二爹爹愤怒的大喊:“那不是你说,你的心愿是要走遍名山大川,四处行医的吗?我有了宝宝还怎么陪你去,可是现在你都已经走了那么多地方,医了那么多人还不够吗?”很委屈的红了眼睛。
娘继续叹气,又望向大爹爹:“简,那你也并不是一心想扑在军营里不想要宝宝的了?”
二爹爹开口道;“秦简,你别吞吞吐吐的,她那么笨你不说她不知道的。”
大爹爹想了很久,才说:“你当时娶我,是因为想救我么?如果是那样的话,我不想有个你并不期待的孩子,可是现在,我很想有个,像念歌一样的宝宝,流着你的血,也流着我的血。”
娘闭上眼睛,忽然笑了起来:“我果然,是个笨蛋啊!”
站起来,向大爹爹走去,把大爹爹从位子上拉起来,两人面对面的站着。
一双手盖住了我的眼睛,是二爹爹。我却从指缝里偷偷看到,娘捧着大爹爹的脸,吃了他嘴里的口水好久。
大爹爹憋红了脸,娘才放开,有些气喘的靠在大爹爹身上:“简,我第一次见到你,其实就很害怕,因为你这样的人太夺目太刺眼,我怕守不住我的心,再一次被遗弃的滋味。”
大爹爹抱紧了娘,却很开心的笑了。
娘叹口气:“不管过去有什么,但是我现在非常确定,秦简,寂行天,纳南晴钰这三个人,就是我这辈子爱着的人,你们是一定要陪着我,白发到老的。”
什么东西掉到我额头上,湿湿的,我拿开二爹爹的手,看见二爹爹也哭了。我知道,娘惨了,她把三个爹爹都惹哭了。
接下来的那两年,娘真的很惨,因为我的三个爹爹都要让我当姐姐,娘变着方儿的做好吃的,天天说好话哄他们开心。
结果,爹爹给我生了个弟弟,娘很开心,我很生气,因为娘不肯叫他糯米团儿,改叫他饭团儿了。
大爹爹生了个妹妹,娘好像不太开心,因为她居然晕倒在大爹爹床前了。醒来之后,一脸苍白的握着大爹爹的手说:“简,你以后不要再生了,你流那么多血还怎么去军营舞刀弄枪!”大爹爹非常辛苦的,拉下娘的额头,亲了亲:“风,我很幸福。”
还好二爹爹又生了个弟弟,我正要叫他糯米团儿的时候,娘嘀咕了一句:“又是个祸水!”我就知道,叫糯米团儿的还是只有我一个人。
二爹爹却笑得很灿烂,看着娘:“我这个祸水祸害到你了么?”
娘擦擦二爹爹额上的汗,轻声说道:“能得你的祸害,三生有幸!”
那个时候,我像大人一样的叹气,娘到底是不是笨蛋呢?
那一年,且念歌六岁。
永失所爱(大哥现代番外)
今天是随风和宁远的婚礼,昨夜随风跪在我面前,泪水涟涟,她问我:“大哥,母亲临死前将我交托于你,我的婚礼,你是我唯一的亲人,连你不参加了吗?”
我怔怔的看着她,父亲早已不见随风,断然不会出席,如今,随风只剩下我这个哥哥送她出阁了,可是心中一阵绞痛,我怎么可能会若无其事的,将她的手交到那人身上,还要亲口说祝福。
于是我背转身:“随风,你明知道我做不到,饶过宁远一命,已是我对你最大限度的祝福,其他的,抱歉我做不到了。”
“大哥,你别忘了,我才是你同父同母的妹妹,你这般维护如风,以后,黄泉之下你怎么见母亲?”
心中一震,我痛苦的闭上眼睛,不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一直心中痛极恨极却什么都不能做吗?奇风,可以为了风儿舍弃了生命,而我,不但不能为她做什么,还要亲手成全她的心上人与别人的幸福。我忽然冷笑起来,上天,真是待我不薄啊!
“大哥!”随风跪在地上,俯下身去。
“随风,你走吧,明天的婚礼我会出席。”明天啊,我的风儿,会不会在另外一个世界怪我。
酒店里,花团锦簇,我看着,一对新人迎来送往,热闹非凡。
新郎,今天穿着白色的西服,越加显得英俊不凡,我远远的看着,这个人,早就知道会是我的妹夫,只是没有想到,会是这个妹妹的夫。
看着新郎心不在焉,不断搜寻的目光,我故作不知道,仍旧笑得一派平静,有人端着酒杯过来恭喜,我也举杯还礼,风度翩翩。
想起我们家小丫头,曾经趴在我办公桌前,疑惑的问:“大哥,为什么没有人看出你的满脸笑容下,就是一只不折不扣的狐狸呢?”
嘴角微微勾起,神思恍惚,我家的小丫头啊,这世界上,除了你,还有看透我的孤寂?
她刚出世的时候,我是极不喜欢的,因为她的母亲,是我父亲唯一的爱人,我母亲的存在,只是一个笑话。
我憎恨她的受宠,憎恨她不识人间愁滋味,憎恨她脸上,永远温暖的微笑。
不过,对于她的二哥,叫做奇风的那小子,我是没什么恨的感觉的,因为我一眼就看出,那是个没有灵魂的人,对于一具躯壳,我没必要浪费我的感情
所以趁人不注意的时候,我偷偷捏她的小脸,在她的牛奶里洒盐,剪破她最喜欢的衣服,她睁着一双大眼晴,疑惑又不解的看着我。
我笑得云淡风清,我知道就算她告状,也没有人会相信的,因为在世人面前,我是多么懂礼多么懂事的少爷啊!她的告状,只会越加显得她母亲的无知和粗俗,让外人觉得她是受母亲指使,趁着自己受宠打击司徒今前妻所生的子女。
不过很奇怪,她似乎从来没有向父亲哭诉过,只泫然欲泣的扁着嘴,摸摸自己发红的小脸,把酒盐的牛奶倒掉,再把剪破的衣服,在怀里抱抱,然后小心翼翼的塞在衣柜的最底层。
我冷眼旁观着,她像个小丑一样,成天逗那个死人似的奇风发笑,告诉他嘴角上翘叫高兴,嘴角下拉叫伤心。她把自己的脸拉得奇形怪状,给奇风示范各种各样的表情。
奇风冷冰冰的看着她,从来没有反应。她好像并不气馁,仍然每天做着这种无聊的事。
只是我越来越发现,奇风眼里,会时不时闪现一道亮光,而我,也越来越会在那固定的时间里,坐在楼梯口看她给奇风上表情课。
她与奇风,在明亮的灯光里,而我,悄无声息的立于黑暗中。
她穿红衣服的时候,像一团火,娇俏可人,所以父母喜欢给她买红色的衣服,红色,的确适合她。
可是她会赖在父亲的怀里,嚷嚷:“我们打勾勾啊,以后给风儿买衣服,要换着颜色买,今天买了红色,下次要买黄色,然后一种颜色一种颜色的换着买。”
父亲以为她小孩心性,喜欢五颜六色,所以总会依她的意。
我却知道,她会穿着新买的衣服,跳到奇风面前,认真的说:“二哥,你要看好哦,这是蓝色,大海的蓝色,天空的蓝色。”
“二哥,你要看好哦,这是红色,是风儿的红色,太阳的红色,火焰的红色。”
…
再后来,奇风会指着某样东西问:“妹妹,这是什么颜色?”如风就会欢快的跑回房里,翻得满头大汗的,翻出一件同色的衣服穿在自己身上,然后跳回来笑眯眯的说:“哥哥,要记住哦,就是这个颜色。”
奇风就会看看她,再看看那样东西,点点头:“哦,妹妹今天的颜色。”
她脸上的笑容,宛然一朵蔷薇绽放,光华四射。
所以世人都知道,司徒家四小姐最喜欢的礼物,就是颜色新颖的衣服。
我刚才说过,司徒奇风就是一具没有灵魂的躯壳,所以似乎在夜晚,这具躯壳就极易受到其他鬼魂的干扰,他经常夜晚大叫,或者在床上痛苦的翻滚。
父亲请了很多心理医师来看都不见效,只能看见那孩子越来越消沉,越来越接近活死人,夜晚睁着眼睛睡觉。
可是这小丫头出现以后,再听见奇风大叫,她就会赤着脚飞快的从床上爬起,冲到奇风房间,握着他的手,一遍一遍的说:“二哥,不怕不怕哦,有坏人来,风儿帮你打跑。”
奇风有好几次,情绪激动,把她的手握得咯咯直响,或者一口咬在她肩上,鲜血直流,她明明痛得眼泪直流,却还轻言细语的说:“二哥,风儿在这呢,不要怕,乖乖睡觉。”
有一次,我看见父亲和莲姨站在门口,父亲身形一动,想要把奇风从她肩上拉开,莲姨却攥紧了他的手不肯放。
等到奇风睡下去之后,莲姨才悄悄的把她抱出来,包扎肩上的伤口,她痛得把脸埋在父亲怀里直颤抖,还要闷声闷气的说:“妈妈,不要告诉二哥哦,不然二哥会心痛。”
莲姨泪光闪烁,抚着她的头:“风儿,妈妈把二哥交给你了,你要保护他哦。”
她脸上挂着眼泪,却是极为认真的点头:“妈妈,二哥是我的二哥,以后,风儿要保护二哥。”
我那时很想问,二哥是她的二哥,那我呢,是不是她的大哥,她,会不会像保护她的二哥一样保护我。可是我终究没问,因为我还是讨厌她,她再怎么样,也是那个女人的孩子。更何况,在她心里,只有一个二哥。的36
再以后,她会趴在奇风床头,每晚给他讲故事,唱儿歌,像父母哄她睡觉一样哄着奇风睡觉。我一直很奇怪,她那时候不过四五岁,是怎么记住了那些床头故事,随风比她大那么多,却从来,没有为我唱过一首歌。
为什么奇风的妹妹,和我的妹妹,不一样呢?所以更决定,要继续讨厌她。
直到她五岁那年,检查出来有心脏病,听说活不过十岁。我极畅快的笑了,这就是报应啊,是父亲对不起我母亲,所以报应到了他最疼爱的女儿身上。可是为什么,我的心这么痛,连眼泪都忍不住流下来了,我长这么大,除了母亲去世还从来没有掉过眼泪呢。当时我想,一定是我太高兴,所以高兴得流了眼泪。
她得了病,我以为肯定以后她再也没有办法像以前那样,在奇风面前转了。
结果我发现她永远是出乎人意料的,她像是从来不在乎自己的病一样,仍然给奇风唱歌,讲故事,留好吃的东西,甚至比以前对他更好了。
直到有一天,她在等奇风睡后,出房门来看到了坐在楼梯口的我,愣了愣,坐在我身边。
我没有理她,她也没有说话,过了好久,她才扬起小脸说:“大哥,以后每天我给二哥讲故事的时候,你也来听好不好,这样慢慢的你也就会讲了。将来等我满了十岁,再也不能讲的时候,你就来给二哥讲,不然二哥晚上睡不好觉,坏蛋要来吓他的。”
我没有出声,看着她在黑暗里亮晶晶的双眼,硬是扭过了头。
她坐了半响,慢慢的摸索着回了屋。
我在楼梯口上坐了一夜,我不能答应她,我怕,答应了她,她就果然满了十岁就不见了。我要是没有答应的话,她就走不掉了吧?
我不知道她是怎么想的,我没有答应她的要求,她也不以为意,仍然会在见到我时,对我笑,叫我大哥。
我却没有再剪烂她的衣服,掐她的小脸,因为我怕,她的心脏跳得太快,不能让我折磨到十岁了。
管家的儿子过生日,买了生日蛋糕,我正好放学回来撞上,管家请我吃了一块,一边说着:“咦,下个星期二,也是大少爷的生日了吧,到时候还不知道要怎么大办呢?”
我支支唔唔的答应了一声,却不在意,谁会为我办呢,我的生日,只是标记着父亲被暗算,背叛了他心爱的女人,大家巴不得忘掉才好呢!
仍然像往年一样,那一天没什么特别,父亲还在国外,我按时上学,放学回来吃饭,那天的饭要格外的丰富一些,我看见了管家愧疚的眼睛,他知道那天是我的生日,但是没有父亲的示意的话,他也是不可能为我做什么的。
其实哪一天,不是一样呢?
晚上我上床睡觉,忽然听到敲门声,打开门,却是那个小丫头端着一碗面。
她眨巴着眼睛:“大哥,今天你生日哦,我听管家叔叔讲,生日要吃长寿面的。”
她可怜兮兮的望着我,我愣住,看着她端着的面条,有两颗荷包蛋,面条可能是煮的时间太长,有些融掉了。
我没有接,她端着时间长了,手有点抖。
我把她推出去,说:“谁要你多管闲事。”然后关上门。
我靠着门,心跳得太快。感觉到她在门口站了很久后,走开了。
门外一点声音也没有,我忽然觉得静得让人慌乱,猛地把门拉开,没有人,我失落的垂下眼睛,却看见了那碗面,好好的放在门口,还冒着热气
我端起,热气让眼睛有些模糊。
突然感觉到身边有人,我抬起眼睛,是奇风,他看看那碗面,再看看我:“从上个星期开始,她就在厨房学着煮面。吃了没熟的面两次,把面煮糊了五次,放盐太多了三次,把荷包蛋打散了八次,把手烫了四次,够不到锅台,从板凳上摔下来三次,膝盖上红肿四处。”面无表情的转身走了。
我从来不知道,奇风一次可以说这么多话,他的灵魂,回来了么?哦吃面的时候,可能是她辣椒放太多了,眼泪都掉了出来。
那碗面,是我有生以来,吃过最好吃的面,以后,再也没有人,那么笨要煮这么久才学会煮面,学会专门为我煮的面。
就是为了这一碗面的人情,她有一天在我面前昏倒,我才大发慈悲的把她送到医院急救,没有让她这么快就死掉。
可是她躺在床上一动不动的样子,让我心慌得发疯,我好害怕,从来没有过的害怕。
那一刻,我在心里发誓,如果她醒来,我一定不再讨厌她,反正她也没几年好活了,要好好的,当几年她的大哥。
她醒来的时候,我怔怔的望了许久,眼泪轰的奔流而出,我抱紧她:“能不能,叫我一声大哥。”
她软软的叫了几声:“大哥,大哥!”
就从那声大哥起,不,或者是从我没有意识到的某刻起,我早就已经把她当成我最疼爱的妹妹。她哭的时候,我就难受,她笑的时候,我会觉得一天心情都很好。我从来不知道,原来哄她一笑,已经成为习惯,渐渐成为天性,再也无法改变。
她一天一天的长大,清丽脱俗,却依旧是我眼中,有着温暖笑容的妹妹。
我一天一天长大,早已经习惯于戴上面具,巧妙周旋于众人之间,我在商场上翻云覆雨,狠辣无情,可是在她面前,我仍然是那个,会被一碗面辣得眼泪直流的哥哥。
宁远,是我招徕的人才里,最年轻有为的一个,也是我一手提拔起来的青年才俊。
我欣赏他的冷静理智,以及和我一样精准的判断力和果断的行事作风。所以当他成为风儿的心上人时,我是乐见其成的,因为我以为,他会像我一样,把妹妹捧在手心。
最主要的是,如果宁远变成了妹夫,那么只要我司徒迎风在一天,就可以保风儿一生幸福无忧。他宁远要敢动我妹妹一根头发,我都可以叫他生不如死。
可是我没有想到,最后结局会是那样,我把手掐在宁远脖子上的时候,随风声泪俱下:“大哥,你们都宠着她,从小到大我也忍了,可是宁远爱的是我,他是我的爱人,你要因为她而拆散我的爱情么?大哥,这是你欠我的,这是你和父亲这些年来偏爱她欠我的。”
随风把刀架在自己脖子上:“大哥,你要动宁远,你就连我的命一起拿去吧”
我放开了手,踉踉跄跄的离开了。
后来,如风消失了,一起消失的,还有奇风。我和父亲都知道怎么回事,我们流了一夜的眼泪,却没有开口呼唤。
我知道,我的风儿不管在哪里,都一定会幸福的;
我知道,奇风不管做出了什么,他也是幸福的。我其实有些嫉妒他,可惜我不是苗女与父亲的血脉,我没有那天生惊人的力量,所以,我什么也不能为风儿做。
他们都走了,留下我,还有几十年的寂寞。
眼前的婚礼热闹至极,我的笑容却没有到达眼底,我的风儿啊,世间再到哪里去找一个女子,有着像你一样,灿烂温暖的气息?
宁远走近前来,“大哥,即使我有对不住的地方,看在随风的份上,其他人都不来参加么?”
我审视他半响,忽然举手和他碰了一下杯,笑道:“宁远,恭喜你了。”
转身离去,再没有看他一眼。宁远,你伤了我最疼爱的宝贝,注定你要和我一样,逃不脱一生的孤寂。
我没有再为难宁远什么,他要长命百岁才好啊,越是漫长的活着,他才能越是煎熬,永失所爱的煎熬。
一眼一生(宁远番外)
从我记事开始,我就知道,我宁远出生的唯一理由,就是为了伤害司徒今而存在。母亲会每天每天重复:“司徒今那个混蛋,抛弃了我最好的朋友,我要报仇。远儿,你要知道,母亲生下你,就是想要你为母亲报仇。他不爱她,也不爱我,我不甘心,我要叫他后悔。”每天不断的重复,我听了二十年,报仇的信念,终于融入骨血,成为本能。
我没有父亲,母亲如果不是要报仇的话,又怎么会有我宁远呢?所以多么感谢司徒今,没有他,我就不会因为要报仇而存在了。
很顺利的,来到司徒迎风身边,却开始觉得事情不那么好办。司徒迎风,是个真正的高手,要想扳倒他,再顺势打击司徒家的生意,似乎不太可能,我有些头痛了。
司徒迎风,是只完美的狐狸,还是只冷血的狐狸,他信奉成者为王败者寇的理念,从来不会因为那可笑的同情心而手软,是天生的王者。可是我细心的发现,他有一只特别的电话,二十四小时开机,永远不会静音,只要那电话一响,无论在多么重要的场合,他都会在响三声之前接通。脸上的笑容,似春风融化冰雪,是纯然的喜悦,他会说一些今天吃几碗饭的废话,再报告一下今天的行程,对方不知道说什么,他都会不断的点头,笑着回答。像司徒迎风这样的人,怎么能出现这种白痴的笑容呢,我死也不肯承认,那笑容,让我有些嫉妒。
慢慢的,我终于知道,电话那端的,是一个名叫风儿的女孩子。我很好奇,那是怎么样的天香国色,能让司徒迎风这样的人青睐。
我不该好奇的,我在后来不断的后悔。
又一次,母亲喝醉了酒,用酒杯打伤了我的头。我坐在医院的过道里排队,鲜血一滴一滴流下,模糊了双眼。护士要我先去处理,我沉默坐着不动,流淌的血液,让我有一种自虐的快意。反正,这个世界上,也没有人会在乎。
我正在想着,人到底有多少血可以流的时候,一双温暖的手拉住了我,我透过红色的迷雾看去,只能看见一双清亮的眼睛,温婉宁静的,似乎可以看透我灵魂深处。
那双眼睛?那双眼睛!我像溺水的人抓住一块浮木一样,急切的想要看清楚,我用衣袖狠狠一抹,拭去了眼睛上的血,终于看见了,带着宠溺的笑意,有些怜惜,有些理解。
我痴痴的望着那双眼睛,是不是在梦里,我也曾经期待有人这样疼爱关注,那眼睛里有我,只有我。
只这一眼,冥冥之中早已注定,我宁远一生唯一的心动。
新的血液又流下来,再次模糊了视线,我只听见她小声的嘀咕;“唉!像二哥一样的笨蛋啊,都不知道疼吗?”
我顺从的任她拉起,让医生包扎,医生说什么我完全没有听见,我的视线,舍不得离开她,想要再看一次,她眼里温暖笑意。
此后我的梦里,除了司徒今,还有那个不知名的少女,她有一双温暖的眼睛,她会心疼我额上的伤口,她会笑着说:“这位哥哥,额头不要碰水,要记得几天后来换药。”
那家医院,成为我每天必去之处,我想再见她一次,再享受片刻被人关心的感觉。所以再一次被母亲刺伤的时候,我竟然幸福无比的笑了,又多一次,可能见到她的可能。
可是我坐在走廊上,没有等到她,直到被医生押上急救床,我也没能见到她。我躺在病床上的时候,扯起嘴角笑了,终究是奢望啊!宁远,你还没有看透么,你这样的人,怎么能得到上天垂怜?
我第二次见她,不是在医院,而是在司徒迎风的办公室。
那次公司接了一个大案子,司徒迎风亲自参与,我们连续奋战几个通宵。终于在周末的下午搞完了,司徒迎风吩咐我把文案放回办公室,径直回家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