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振华有些郁闷的叹了口气:“其实我死的挺冤枉的,死了以后又无法离开这个医院。起初的时候还好,医院里时不时有病死的人,我也不算寂寞,可后来医院荒废了,那些鬼也都走了,就我一个留在这里,真的是闷到头秃。我自己没什么事干,憋出一身的阴气也不知道干啥用,就在这时有个傻子把这里买了,说想把这里改成鬼屋,你们说见一群假鬼有啥好玩的,这不闲的嘛。”
秦思源转头默默地看了一眼因为腿软坐在地上起不来的周胜海,十分友好的给马振华介绍:“你看是不是这个傻子?”
马振华飘过去仔细打量了周胜海吓的面色发白的脸,顿时有些不好意思的直摆手:“对不起啊,说你坏话被你听见了。”
周胜海欲哭无泪,我就是听见了能怎么办,去揍你?我也没那个胆子啊!
马振华又飘回来,一五一十的和简洛书交代:“坐在外面的那个傻子买了这里以后,很快就来了一群人,往这里又是泼鸡血又是泼猪血的,原本很破的病房被他们弄的更破了,连窗户都涂的不进阳光,还给拉上了厚窗帘!”
马振华有些哀怨地朝门口的位置瞟了一眼,故意大声的说道:“我是死在这里的,这个医院可以庇佑我不受阳光的伤害,我唯一的乐趣就是晒晒太阳,他还给我整没了。”
周胜海一句话都不敢说,哆嗦的更厉害了。
马振华叹了口气,委屈巴拉地说道:“人家都把医院整成这样了你说我怎么办,总不能去吓死他们吧,咱不是这样的鬼,咱活着的时候是救人的,死了以后也不能害人啊。我想着正好我身上的阴气挺多,和这个医院又有一些特殊联系,我就用自己的执念和阴气构建了这个空间,只是为了给自己留一个念想,找个舒服的存身之处而已。”
简洛书听的感动巴拉的,眼泪都快出来了。秦思源一看师姐的思路被带跑偏了,直接冷笑了一声:“这和你吓晕人家小姑娘有什么关系?”
简洛书流了一半的眼泪立马干了,她一伸手又掏出一把符纸:“差点就被你糊弄过去了,你说你想吓唬人吓唬鬼屋老板也行,你吓唬人家小姑娘干什么玩意?人家小姑娘在鬼屋玩的好好的,你突然冒出来把人家吓晕了,完了回头又拽着人家脚腕拖这屋来了,你到底想干什么?”
鬼屋老板周胜海哆嗦的更厉害了,大师,我也扛不住他吓唬啊!
马振华见转移**失败,讪笑着抠了抠脸:“我突然出现在那个小姑娘面前是另有原因的。这里改造成鬼屋以后来了很多人,打扮的比我还吓人,有时候一不小心都吓我一跳。我就发现吧,他们在这里呆着的时候都拿一个亮匣子玩的可开心了。我死的时候早,也没见过这玩意啊,我就偷摸趴在墙里偷看,越看我越觉得这玩意有意思啊,里面好玩的东西太多了,天天看的我老上瘾了。”
马振华有些难为情的说:“我听他们说这叫手机,他们用这个打电话,和很远的人就能互相看见,我就觉得特别神奇。不过在我办公室装鬼的那两个人不爱打电话,他们俩最喜欢看小视频和吃鸡,我就喜欢看那个吃鸡的,可刺激了,像我上大学时候看的加勒森敢死队那个电视剧似的。就是看多了吧,我就特别想玩,可是我怕我一出去把他俩吓跑了,那样以后没人玩手机给我看了。”
坐在门口的周胜海泪流满面,没想到是这个理由把鬼招出来的。要是知道这样的话,在员工熟悉鬼屋场景的时候就不应该让他们带手机进来,居然在这里面玩手机,玩出鬼来了吧!
简洛书被马振华的话给气笑了:“你考虑的挺周全啊。”
“那是,我们学医的思维必须严谨。”马振华骄傲的一挺脖子,看到简洛书冷嗖嗖的眼神又把头缩回来了,底气不足地继续说道:“今天我正有滋有味的看着那个装鬼的玩手机,然后就听见他耳机里说有游客进来了,他就把手机收起来藏了起来。我觉得无聊就到走廊里转转,刚转了一会就看到一个小姑娘跑了过来,然后从包里掏出了一个手机,我就特别顺腿的飘过去了。”
“那个小姑娘是站在走廊中间的,我没办法藏墙里,只能站在她前面看,没想到这走廊阴气太重,一不小心她就看见我了,直接就晕过去了。”马振华小心翼翼地看了简洛书一眼:“我想着这走廊阴气重地面又凉对她身体不好,再说黑灯瞎火的万一有人看不见再踩着她多危险。咱借了人家手机得对人负责到底,我就拽着她的脚拖回了办公室,把她放在了治疗室的床上,想让她在那休息休息。”
简洛书呵呵一笑:“这么说你还挺体贴啊!”
马振华不敢搭这个话茬:“她同学来找她的时候我还特意开放了我这个空间让他们进来把人领走,后面的事我就不知道了。”
想到后面的事简洛书都无语了:“人家想起来没拿手机,转身推开门发现屋里就变样了,没都吓疯算他们心理素质好。”
马振华感觉这真的太委屈了,他只是迫不及待的关上空间的入口去玩手机去了,谁想到那些人又回来了,这真不是他的锅。
不管怎么说这事算是彻底清楚了,马振华的力量虽然很大,但他确实除了把小姑娘吓晕顺便抢了个手机以外没干别的事。简洛书伸手把他手里的手机抢了回来:“你玩也玩了,这个手机我该还给人家小姑娘了。”
马振华目光流连在手机上,一副恋恋不舍的样子。
简洛书顿了顿,把门外的周胜海叫了进来:“马大夫是医院的老住户了,先来后到我们确实不好硬撵他走。这样,你给他买一部新手机算是他的搬迁费行吗?”
周胜海激动的都快哭了:“太行了,我给他买三个最新款的,一个玩吃鸡一个放视频一个刷朋友圈,保准让他玩的过瘾。”
马振华嘴乐的都快合不上了:“给我买三部手机?这幸福来的也太突然了,我都没做好准备!说实话,其实我也挺想走的,就是我出不去这里。”
简洛书的目光落在他的眉心上:“带你离开这里并不难,只要我拔掉你眉心的钉子即可。但没了这根钉子,你也就没有这么大的力量了。”
马振华小心翼翼的摸了摸额头:“我会魂飞魄散吗?”
“不会。”简洛书说道:“就是变成一个普通的鬼而已。”
马振华:“那还能碰到手机吗?”
简洛书:“有能让鬼碰触到物品的符纸。”
马振华放心了:“那就没什么问题了,只要玩到手机那都不是事。”顿了顿,马振华转头问周胜海:“我听说手机要交话费的,你给交话费吗?”
看着近在咫尺的鬼,周胜海的声音都哆嗦了:“交交交!保准不耽误你玩游戏。”
“那行!”马振华抓起周胜海的手腕强行和他击了一下掌:“成交!”
周胜海看着手腕上那圈青黑色的手印差点哭出来:观主,我要买符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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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胜海以最快的速度奔去手机店买了三款最新的大华M30 pro,星河银、翡冷翠、罗兰紫一个颜色一个,每个手机都给安上了手机卡办了大流量套餐,每个手机里都充了不少的话费。
其实他看到马振华的资料时也挺同情这个年轻的大夫的,人家当了这么多年的鬼不但没作恶还保持了一颗童心,说啥他也得满足他的愿望。
再说了,能花这么低的代价把这尊大佛请走,对他来说已经是意外之喜了,别说要手机了,就是要车他都给买!
在周胜海外出去买手机的同时,简洛书先将一张定魂咒稳住马振华的魂魄,随后将体内的混沌之气逼到右手的指尖,轻轻拽住钉子头。
混沌之气从简洛书的指尖内钻出来,顺着钉子的缝隙进去马振华的体内,将钉子的戾气和马振华的魂魄一点点分离开。
随着钉子和魂魄的分离,简洛书他们所在的这个温馨的办公室开始剧烈晃动,墙壁像是被什么东西撕裂一样,露出了黑乎乎涂满鲜血的鬼屋。
简洛书静静的等着,直到最后一毫米粘连的部位分离开她才轻轻一拽,钉子立马脱离了马振华的魂魄,化成一道黑烟烟消云散。整间办公室也在这一瞬间彻底消失,两人一鬼站在满是蜘蛛网的治疗室里。
马振华环视了一下真实的治疗室,脸上露出了几分惆怅:“我在这里工作了八年,我是真的爱这里。”
简洛书静静地看着他:“放心,我会给你找一份你更爱的工作,以后你可以继续爱岗敬业。”
马振华楞了一下,不敢置信地看着简洛书:“不是,我一个鬼工什么作啊?我还想天天玩手机呢!”
“你不工作怎么挣符纸,你有住的地方吗?”简洛书理直气壮地瞪了回去:“难不成你以为我天天免费供你符纸,你怎么想的这么美呢!”
马振华委屈巴巴地抠着手:“刚才你也没说啊!”
“现在说也不迟!”简洛书掰着手指和马振华介绍:“包吃包住符纸管够,一天工作12小时,上班时间不限制玩手机,也就看看店什么的,特别轻松。”想了想,简洛书又补充一句:“用了我的符纸,不但可以碰手机,而且可以大白天的出现在世人面前。你可以晒真的太阳,不必再用阴气自己造一个了。”
马振华顿时忘了要工作的沮丧,一副神驰神往的样子:“这么好的工作上哪儿找啊!”
“当然是给我打工啊!”简洛书掏出一张符纸啪的往马振华身上一贴:“这是预付你的工资。”
马振华看着自己的魂体一点点凝实变成了真正的躯体,除了没有体温没有脉搏颜色青白以外看着和人没什么区别。
简洛书笑眯眯地看着自己的新员工:“你到了集体宿舍可以和林寞好好学学涂粉,他现在涂粉涂的可好了,看着就和人似的。”
马振华激动拍着胸脯保证:“我一定努力学习擦粉。”
简洛书十分满意,新员工看起来十分上进,破破的如意观越来越红火了!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和朋友应酬了一下喝了点红酒,写的倒是很HIGH,就是把我们马大夫的名字给写错了,赶紧改一下

☆、第 27 章

马振华小心翼翼的迈出一条腿, 试探着走出医院大楼,炽热的阳光照在他的腿上, 虽然有所不适但并没有给他造成什么伤害,最重要的是他真的迈出来了。
他曾经无数次想从这里出来,可是总有一道无形的屏蔽把他困在医院里, 让他无法迈出这一步。马振华无数次以为自己要在这里被困到魂飞魄散, 没想到还能有出来的一天。
他激动的泪流满面,跟在简洛书身后嚎啕大哭一个劲儿的擦眼泪。
鬼屋的员工知道老板请了高人来捉鬼,一个个的都好奇的挤在监控室想看看大师是怎么捉鬼的。可监控里明明能看到几个人进去, 可那几个人到走廊尽头的时候屏幕就开始出现雪花, 挡住了几人的身影, 监控上什么都看不见。
虽然监控看不到但是这群人还是不愿意走, 全部都挤在了售票处的屋子里。不看到大师把鬼解决了他们以后还真不敢在这里上班。更重要的是,他们想看看鬼到底长啥样。
等了半天没看到鬼出来, 倒是看着老板出来急匆匆的走了。
正在员工们猜测是不是老板被鬼吓的跑路的时候,那两个年纪轻轻颜值又高的大师终于出来了, 还带出来一个从来没见过的……人……
“这就是那个鬼吧?”负责查看监控的张欣直哆嗦:“我看那人咋不像活人呢?”
其他人没敢吭声,都两眼呆滞地看着那个鬼。
在他们的认知里, 鬼的样子要不就是像他们装扮的鬼一样, 恐怖惊悚;要不就像贞子或者咒怨里的小男孩似的,看一眼骨头缝里都往外冒凉气。可医院里这个鬼好像和这两种都不太一样……
皮肤的颜色确实有些恐怖,一看就不是活人,可是哭成这样到底是怎么回事?这是被前面的大师给揍的太惨直接打哭了?
精神病鬼屋的人顿时对前面两年颜值在线年纪又轻的大师肃然起敬,连鬼都揍哭了, 这得多牛逼啊!
一群人崇敬地看着简洛书和秦思源将鬼领出去,到门口的时候马振华忽然停住了,转头朝趴在窗户上的两个小伙子挥了挥手,眼泪一抹,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两个小伙子看着马振华阴森森的表情腿一软差点吓哭出来,旁边的员工刷的一下往后退了一大片,生怕那个鬼看到自己。
好在周胜海及时赶了回来,打断了马振华和他手机游戏启蒙老师的交流。哆哆嗦嗦的装了手机的袋子给了马振华,又恭恭敬敬的把一个装满现金的小包送到了简洛书面前。
简洛书打开扫了一眼,一万一摞,里面差不多有十摞,顿时有些意外的挑了挑眉:“这么多?”
周胜海直鞠躬:“除了大师的劳务费以外还有我的感谢费,如果不把马大夫请走我们鬼屋就没办法开业不说,还很影响在明江的口碑。况且我也知道,像我们鬼屋这种地方阴气会比别的地方重一些,以后说不定还得经常麻烦你们如意观呢。另外为了确保让员工安心,也为了保证他们身体健康,我还想和如意观团购一些平安符或者驱邪符这样的符纸,到时候还得劳烦大师费费心。”
简洛书没想到居然还谈成了一笔长期生意,看来新员工马大夫还真挺不错的,还是个能招财的鬼。
简洛书把装着钱的包递给了秦思源,伸手逼出一丝混沌之气在周胜海手腕上一点,那个显眼的青黑色手印起码消失了,周胜海觉得最近身上那股隐隐约约的酸疼劲也不见了。
周胜海惊奇的活动了下手腕,还真是神了!
简洛书笑了笑:“我刚才离开的时候帮你把鬼屋里面的阴气给驱散了,你们可以正常营业了,另外每月最好暂停营业一天,选太阳足的时候,打开窗子晒晒太阳,让里面滋生的阴气和晦气也能往出散散。”
简洛书叮嘱完随手把自己头上的太阳帽摘下来扣在了马振华的身上:“走,回道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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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观里多了个新员工,最高兴的就是林寞了,三个鬼三班倒,每个鬼上班八个小时,他可算是有充足的时间出去约会了。
简洛书介绍他们彼此认识后,便把马振华交给了林寞,让他带马振华选个宿舍,顺便熟悉熟悉业务。
林寞一边领着他往后院走一边看着他手里的袋子:“马哥,你这是带着家当来的?”
马振华兴奋的撑开袋子给林寞看:“鬼屋老板给我的搬迁费,三部手机!”
林寞往袋子里一看,登时眼睛就亮了:“这可是最新款啊,你这搬迁费值了。”
马振华有些腼腆地笑了笑:“好是挺好,就是我死的太早,那时候连大哥大都是稀罕物呢,压根就没有这么好的东西,我还是这两个月看到别人玩才知道这个新鲜事物的。不瞒你说,我最喜欢里面的手机游戏,今天手痒还特意借了个手机试了试,结果总是落地成盒。”
“那你这水平也够菜的!”林寞把手搭在马振华肩膀上,亲热的说道;“我玩这个玩的好,回头我教你。”
马振华高兴坏了,连忙从袋子里掏出一个手机递给林寞:“我也玩不了三个,既然是最新款那送你一个,咱俩一起玩。”
“这怎么好意思啊?”林寞往身上抹了抹手,乐的合不拢嘴的将手机接过来:“这个不便宜,我必须得给你回礼。”
马振华的视线在林寞脸上转了一圈,果然看着白白嫩嫩还透着红,不仔细贴近了看还真像活人一样。
马振华:“那你教我抹粉吧,观主说让我好好和你学学这个。”
一提起抹粉,林寞得意了:“抹粉可是个技术活,咱这个肤色抹起来格外麻烦,得好几个色号搭配着来。还有腮红,不能涂的太红,太红看着和鬼似的,容易吓着人。”
马振华听的不觉明历,一脸的敬佩:“这么复杂啊,小林你也太厉害啊!”
林寞笑了:“熟能生巧,不过像我们这种肤色的需要的粉底比较多,全买下来价格可能不便宜,我一个月工资花光了都没买全墨墨姐给我列的清单上的粉底。你之前在医院的时候家人有给你烧纸吗?你要是攒的多的话可以和观主兑换现金,或者你给家人托个梦让他们给你烧一些粉底啥的。”
马振华一脸懵逼:“托梦让家人烧化妆品?死了小三十年的人回来要粉底,这不闹着玩呢嘛!谁会信这样的梦啊!”
林寞看起来比马振华更震惊:“你到现在还没见过家人呢?”
马振华:“都死了还能见家人???!!!”
林寞:“这是我们观里鬼员工的福利。像我隔两天就给我爸妈打一次电话,问问他们身体情况。我活着的时候给家里打电话太少,幸好有福碰到了观主,死了还能和父母联系,也不算是有遗憾了;还有墨墨姐,你别看她现在看着和二十多岁似的,其实闺女都上高中了,她那是为了不让闺女老惦记她,就拿自己的鬼气变的容貌。不过我猜她闺女肯定知道咋回事,每个周末都来一趟,有时候给孙姐带烤串有时候带冰激凌,别看孙姐每次都不让她下回再来,可一到周末孙姐盼着呢。咱观里还有个王大爷,都进地府俩月了,他老伴来咱观里歇脚,稀里糊涂就给咱观主安利成功了,现在王大爷在这里种地,王大娘见天的来陪他,天天给他做好吃的,谁看了都羡慕。对了,你吓晕的那个小姑娘,就是王大爷的孙女。”
马振华心虚的摸了摸鼻子:“误会误会,下回见了小姑娘我给她道歉。”
林寞:“你可拉倒吧,回头你再吓晕她一回?回头让王大爷替你传个话就得了。哎,说起来你死了快三十年了,你就没有再想见见的亲人?”
马振华低头从衣服里拿出一张5寸的彩色照片:“我想见见我的父母,也不知道他们还在不在?我还想见见我儿子,我死的时候他才五岁,一晃二十七年过去了,也不知道他长什么模样?”
林寞一拍胸脯:“这事包在我身上了。”
马振华进了槐树也没什么好安置的,挑了林寞隔壁的房间。等晚上天黑了,林寞和马振华都撕下身上的符纸,飘到了前面店铺。
正在刷剧的孙墨墨抬眼看了他俩一眼:“你俩这是要去哪儿啊?”
林寞将怀里的一堆香烛放到孙墨墨面前,嘿嘿笑着说道:“孙姐晚上帮我值个班呗,马大夫死了快三十年了,想回去看看爹妈,再看看儿子长啥样了,我陪他找找去。”
孙墨墨无所谓地摆了摆手:“反正我回宿舍也是看剧,在哪里看都一样。”看着马振华紧张的道谢的样子,孙墨墨笑了笑:“都是同事不用这么客气。你的事我也听观主说了,你被缚在医院将近三十年,这三十年的变化是日新月异的,你自己去找家人的话万一找不到不说,再自己也整丢了就麻烦了。小林虽然不是咱本市的人,但是他在明江呆了好多年了,这附近他都熟,他带着你去我们也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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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振华白天回来的时候光顾着激动了,没怎么注意车外面的景色。这晚上一出店门,看到的地方皆是霓虹灯闪烁,外面高楼大厦车水马楼看的他都有些走不动道了。
因为是以魂体的状态出去的,林寞带的是父母烧给自己的手机。连上阴间的网络,林寞问马振华:“你家以前住哪里,我导个航。”
马振华露出了一丝回忆的神色:“当年我住的小区叫迎春小区,不知道现在还有没有这个地方。”
林寞:“还真有,是个挺老的小区了,我刚工作的时候没什么钱,就在那里租的房子。”
迎春小区是90年建成的小区,当时马振华已经工作了几年,手头有一些积蓄,加上父母凑了一些钱,花了四万块钱买了一套二居室七十平米的房子。当时马振华的儿子马雨晨才刚刚三岁,总是喜欢光着脚跑来跑去,为了不让儿子凉着小脚丫,马振华特意铺了地板,还装了暖气笼子,这在当时算是比较豪华的装修了。
在马振华的记忆中,迎春小区是当初最新最好的小区,楼房漂亮小区里也宽敞,只是当时位置略微偏了一点,在市区的最北边。再往北就是大片的麦子地,西边则是一片小树林。
马振华还东张西望找小树林的时候,林寞已经拽着他进了一个老旧的小区。记忆里楼房漂亮的外墙颜色已经布满了岁月的痕迹,小区里宽敞的小道已经不见了,楼前楼后被人开垦成一块一块的,种了各种各样的蔬菜。其余的空地不是停满了电动车就是塞进了小汽车,满满当当的让马振华想起了帝都的大杂院,而小区北面的大片麦子地和西边的小树林更是让宽阔的马路高耸的大楼取代了
马振华看着熟悉又陌生的一切有些发怔,有些不敢置信地喃喃自语:“我们小区怎么变成这个样了?”
林寞拍了拍他肩膀安慰道:“这个小区都快三十年了,肯定不会像你刚买的时候那样。对了,你家住在哪栋楼还记得吗?”
马振华抬头看着前面那栋楼六楼的窗户:“就是前面那栋,我家的灯还亮着。”
林寞:“那我们飘上去看看吧?”
马振华摇了摇头:“我想从楼梯走上去,就像我记忆中的那样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