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梦千寻 作者心雯

【文案】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
史上最虐的小说(虐心不虐身),心雯第一部悲剧——

季宅,N市富商之家。
她,季宅的私生女,隐忍、淡定、薄凉;
他,季宅的复仇者,高傲、孤独、忧郁;
他对她的身份好奇,试着接近、探询,却不可自拔地爱上她,
但,她的生命中早就出现了一缕阳光,虽然微弱,却足以照亮她的黑暗…
一梦千寻夜夜寻,蓦然回首,人生只如初见。


【书名】
【正文】
第一卷:庭院深深
林熙阳


这是林熙阳第一次参加葬礼。肃穆的灵堂,凄婉的哀乐,四周飘荡着阴森悲戚的气氛。棺木中,躺着一个三十多岁的美丽女人,身上覆盖着一床缎质的被子,眼皮轻轻地合着,唇角微弯,表情安祥,容貌依然姣好,只是惨白如纸。参加葬礼的众人唏嘘不已,几个上了年纪的妇人低声啜泣起来。而跪在灵柩前披麻带孝的女孩却没有哭,安静得有些不合情理。“八成是吓傻了。可怜的孩子,从小就没有父亲,这会儿连母亲也没了。”人们叹息着说,语气中夹带着怜悯和惋惜。女孩自始至终都低着头,白衣黑裤,长发垂肩。站在人群里,林熙阳看不见她的脸。只见她一次又一次叩头答礼,像个被人操纵的傀儡。葬礼结束了,人群缓缓散去。他仍站着,看着旁人将她扶起,将她母亲的灵柩抬去下葬。她捧着灵位,低垂着头,一步步向外走来。“孟千寻。”她经过身边时,林熙阳忍不住叫了一声。她略微抬头,朝他看了一眼。她瘦了,才几天时间,脸变小了,眼睛更大了,漆黑的眸子里,盛满无言的哀伤。孟千寻的母亲苏缇是柳镇最美的女人。她独自带着女儿,在镇上租了间房子。林熙阳听大人私底下议论,她做过人家的情妇,后来被抛弃了。可是,什么样狠心的男人,舍得抛弃这么美丽的女人呢?苏缇实在太美了,简直不像人,像仙女下凡,身材高挑,眉目如画,肌肤雪白细致,惹得镇上的女人们都叫她狐狸精,而男人们都对她侧目而视。苏缇也是一个孤单的女人,她很少说话,也很少出门,日常用品都支使女儿孟千寻去买。
孟千寻长了一张如母亲一般美丽的脸,只是这张脸是忧郁的,眉目低垂。没有人知道她的父亲是谁,她用同样沉默的方式应对人们的鄙视和猜测。林熙阳和孟千寻住在同一条巷子里。从他家阁楼的窗口望过去,可以看见她的身影,总是一个人,安静地走出来,又安静地走进去。孟千寻升入镇上唯一的中学后,上学和放学的路上,两人时常打照面,但她从来不拿正眼看林熙阳。孟千寻不拿正眼看任何人,她的目光在莫名的别处。学校的山坡后面,种了大片大片的桃花,每年春天的时候,开得如火如荼,烂漫似霞。
清晨,林熙阳独自一人穿过学校后面的小路,去桃树林里背英语单词。六月就要中考了,他想抓紧剩余的三个月时间,用功读书,考上城里的重点中学。在那儿,他意外地看见了孟千寻。她坐在桃树下,一身白衣,沉静的表情。彼时四周桃蕾初绽,似红色的海洋,波光潋滟,美得令人不能喘息。而其中,最美的就是孟千寻。乌黑长发,垂落在肩上。她微仰的小小脸孔,一如白瓷,在阳光下闪烁着细腻透明的光,一双眼睛黑如点漆。在这一刻,林熙阳突然觉得,孟千寻比她的母亲更美。苏缇纵使美丽妖娆、风情万种,到底是俗世尤物,而孟千寻却像堕入凡间的天使,周身不染纤尘。以后的日子,林熙阳每天早晨都会去桃树林,悄悄地躲在暗处,等待一个人。
孟千寻似乎很喜欢这片桃花,她常常孤单地走进树林,然后,以林熙阳第一次见到的那个姿势,安静地坐着。林熙阳就在她身后不远的地方画画,他已经画了无数张她的背影和侧影,但是,他没有画过她的正面,害怕被她发现。不知不觉就到了四月。仲春时节,桃花纷纷坠落,狼藉一片,却美丽异常。
孟千寻早就到了,还是那样的姿势,很安静地坐着。一阵风过,花瓣如雨,轻悠悠落在她的眉间发际。林熙阳迅速支起画板,刷刷地画起来。他对绘画很有兴趣,参加了学校的美术培训班,课余时间都花在上面。他弯下身去拿水彩笔,看到满地落红中,出现了一双纤细白皙的脚踝,再往上看,是白色的裤脚,然后是细瘦的腰肢。林熙阳吓了一跳,赶紧站起来。14岁的瘦弱女孩比他矮半个头,眼睛紧紧盯着他的画。这样近的距离,林熙阳闻得到她身上淡淡的少女的青涩气息。他莫名慌乱,张开嘴“我”了半天,未再说出半个字。她微低着头,目光仍然停留在他的画上,然后轻声说:“这幅画,能送给我吗?”
这是他第一次听见她说话。声音很好听,清淡如风,纯净似水,和她的人一样。
林熙阳笨拙地点头,用自己都听不见的声音说:“好。”但是,他的心里却瞬间开满了花,就像这片桃树林一样,开成了春光灿烂的一片。他们就这样有了交集,就这样成了朋友。每天上学以前,林熙阳和孟千寻都会在桃树林相遇,仿佛是一个秘密的约定。孟千寻虽然不爱说话,也不爱笑,但她并不像他以为的那样孤僻。有时候,她也会和他说一些自己的事情。
孟千寻没有父亲,母亲性情乖张冷漠。因为出身暧昧而被周围的同学嘲笑轻视,甚至连老师也不喜欢过于安静的她。“林熙阳,只有你,只有你对我最好。”她把头轻轻地转向他,眼睛像黑水晶一样透明闪亮,是一种他从来没有见过的光彩。林熙阳看着她,胸口紧紧一缩,涌起一股又酸又胀的奇异感觉。很久很久以后,他才知道,这种感觉就是喜欢。那天清晨,林熙阳没有等到孟千寻。中午回家,在餐桌上,父母不经意地说起,苏缇早上因为心脏病突发过世了。“多可惜呀,那么漂亮的一个女人,年纪轻轻就…”父亲摇头叹息。母亲不无醋意地说:“自古红颜多薄命,但凡生得标致的女人都很短命。”
林熙阳一惊,筷子掉到桌子上,眼前浮起孟千寻那张精致小巧的脸。苏缇在柳镇没有其他亲人,街坊邻居怜悯孤苦伶仃的孩子,帮着孟千寻料理了后事。
失去母亲,孟千寻变得更加安静,安静得让人觉得忧伤。大人们都在议论孟千寻以后的生活。有人说她还没有成年,应该送到孤儿院去,还有人说要帮她寻找父亲…孟千寻不再去桃树林,林熙阳也没有去。他常常坐在阁楼上,看着她家的窗子发呆。他是那样渴望走近她,但是他找不到入口。那年秋天,林熙阳考取了C城的重点中学。放榜的那一天,他走进了桃树林。
果然,孟千寻静静地坐在树下,不看他,仰头看着蓝色的天空,平静地说:“林熙阳,我要走了。”林熙阳的心一阵疼痛。其实,这个结局,他早就知道。他不舍得她离开,但是,在命运面前,16岁的他只是一个无能为力的男孩。
“林熙阳…”她突然转过头来,脸上慢慢地绽开一个如夏花般绚丽的笑容。林熙阳屏住呼吸,那是他曾经见过的,最美丽的笑。“林熙阳,我们去爬山吧。”秋日的残照里,她冲他扬睫而笑,“我从来没有爬上过这座山坡。”上山的时候,他们没怎么说话,一前一后地走着,只听见林间的鸟鸣风声,落叶在脚底沙沙作响。登上山顶,林熙阳看见落日余晖下的山峦,被镀过金一般璀璨夺目,却又有几许凄凉哀伤。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他多么希望太阳能永远停在山尖,这样他就可以永远守着孟千寻。但是,太阳还是慢慢地向西沉去。天空由蓝色变成橙色,又由橙色变成绛紫。“我们走吧。”林熙阳转身朝山下走。他们必须在天黑之前回家。“你能背我下山吗?”一个纤细却坚定的声音从他身后传来。林熙阳愣了一下,蓦然转头,孟千寻站在夕阳里,金色的晚霞映着她的脸和头发,周身闪闪发光,仿佛是一个身着光环的天使。但是,他看不清她的面容,长长的刘海垂下来,遮住了她的大半张脸。林熙阳想撩起她的头发,看看那双漆黑明亮的眸子里是否有他的影子。他始终没有勇气,只是轻轻握住她冰凉轻颤的手,放在自己的肩上。孟千寻很瘦很轻,林熙阳背着她却一阵阵地冒汗。她的发丝不时拂过他的脸,带着隐约的清香。
下山的每一步都走得很慢。他希望这条路永远也不要到尽头。孟千寻的呼吸和心跳,就在他的背上,是多么美丽的事情,可惜…太阳彻底沉了下去,天空转为深灰,几颗星星寂寥地眨着眼。到了山下,林熙阳放下背上的孟千寻,但是他知道他再也放不下心中的她。
“林熙阳,我不会忘记你。”这是孟千寻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

孟千寻

作者有话要说:
因为是早就写好了的,所以更新会比较快!
孟千寻喜欢一个人到桃树林去。清晨的树林很安静,像熟睡的孩子,没有一丝忧愁。偶尔有微风拂过,树叶悉碎作响,似有人在呢喃低语。千寻常常仰头望天,侧耳倾听。她一直觉得,林子里藏匿着一个沉睡了千年的精灵,只是她没有找到它而已。她从小就不喜欢说话,每天端着小板凳坐在院子的树下,一言不发,可以从天亮坐到天黑。
千寻不知道父亲在哪里,旁人猜测她是有钱人的私生女。但她对父亲一点印象都没有。她不哭不闹,不会吵着要爸爸。因为小的时候,她每次提到“爸爸”,母亲就会打她一顿。
最后一次挨打,是小学三年级考作文《我的爸爸》,她一个字都没写,老师告到家里,母亲狠狠地用藤条抽她。藤条印很深,小腿上留下了暗色的疤痕。从那以后她没穿过裙子,夏天的时候,也只穿长裤。
苏缇很少和她说话,也从来没有拥抱过她。千寻觉得,母亲虽然生下了她,但一点也不爱她。
大概是因为父亲的缘故吧。镇上的人都说,她们母女被她父亲抛弃了。父亲对千寻来说只是个陌生人,母亲却是她相依为命的亲人,她害怕被母亲抛弃。
终于,她还是被抛弃了。这天早上起床时,母亲没有像往常一样叫她去买菜。千寻推开母亲卧室的门,看到了她的尸体。苏缇安静地躺在床上,清晨明媚的阳光照着她美丽的脸。千寻想起了童话故事里的白雪公主——她躺在那儿,苍白着脸,紧紧闭着眼睛,睫毛很黑很长,神情安祥,就像是睡着了一样。童话的结尾,白雪公主被王子唤醒了,而她却唤不醒母亲。14岁的女孩,没有尖叫,也没有哭泣。她伸手触摸母亲尚有余温的脸庞,把她裙子上的褶皱一道道抚平,再给她轻轻地盖上毯子。然后,用冰凉的手去敲邻居家的门,平静地说:“我母亲死了。”邻居帮她拨打了120,医生到了现场后,告诉她苏缇死于心肌梗塞。千寻从来不知道母亲有心脏病。其实早就应该看出来,苏缇的脸色过于苍白,经常用手捧着胸口,每天都服用一种白色药丸。
整理母亲遗物的时候,她在枕头下发现了一个信封,上面有淡淡的留言:“千寻:如果我有一天死了,你不要伤心,也不要害怕。迟早有这一天的,我早有心理准备。衣柜下面的抽屉里有几本存折。这是住在N城的那个男人,每月定期汇给我的生活费。我死了以后,你就去N城找他。汇款单上有他的详细住址。千寻,也许你会恨我,认为我对你过于冷漠。其实,我是故意疏远你,不想你对我有太多的感情。生离死别带来的伤痛,就像剜心,一辈子也难以愈合。与其将来让你承受这种痛苦,还不如一开始就孤独。女儿,不要轻易地爱上一个人,不要与他人有着太亲密的关系。记住,这个世界上真正可以依靠的,只有你自己。母亲”信上的日期竟然是四年前!原来,母亲早就写好遗书,也安排好了她今后的生活。
在母亲的葬礼上,千寻没有哭,她知道,母亲不愿意看见她的眼泪。只剩下她一个人了,孤孤单单的一个人。每天放学后,迳直穿过巷子,走上狭窄的楼梯,推开一扇咿呀作响的木门,然后再关上。
一屋子窒人的死寂,四面白色的墙,窗上挂着厚厚的窗帘,隔绝了外面的空气和阳光。
她应该照母亲所说的,在阴暗寂寞的环境里生活,与所有人都隔着遥不可及的距离。
但是,在她关上门窗以前,已经有一缕灿烂的阳光,投射了进来。林熙阳是第一个靠近她的男生。刚搬到柳镇时,他还是一个拖着鼻涕的小男孩,瘦小黝黑。之所以会注意他,是因为他胆子大、鬼点子多,是巷子里的“孩子王”,附近的小朋友都听他的。
那时候,千寻常常一个人孤独地站在窗前,看他带一群孩子玩官兵抓强盗的游戏。
升入初中后,林熙阳突然拔节一样高起来,变成了一个长手长脚挺拔帅气的男生。皮肤还是黝黑,在一帮苍白瘦弱的学生中,更显得健康明朗。在桃树林里,他们有了第一次交谈。她定定地看他,挺拔的鼻梁,棱角分明的嘴唇,清澈明亮的眼睛。白衬衫,灰裤子,蓬松的短发。他不懂修饰,却爽朗快乐,就像他的画,线条简洁,拙朴自然。当她要他把画送给自己时,他竟然那样羞涩,咧嘴一笑,露出整齐洁白的牙齿,笑容绚烂如阳光。在一刹那,她听见胸口有冰块融化碎裂的声音,一抹阴郁从身体里飞出,填补进去的是四月仲春的灿烂阳光。以后,两人经常在桃树林见面。她喜欢看他笑,莫名的温暖。一个长久生活在黑暗中的人,更加渴望温暖,不能拒绝阳光。但是,他们终究还是要分离。镇上的人不放心千寻一个人生活,要送她去孤儿院。她想起母亲遗书里提到的N城,便照着汇款单上的地址,给那个男人写了一封信。没想到,男人很快就回了信,并随信寄上路费和火车票,要她去N城找他。
收到信的那个晚上,千寻翻来覆去睡不着,天花板上全是林熙阳的影子,闭上眼睛,黑暗中也是他纯净如孩童的笑脸。明天,她就要离开林熙阳,去到那个遥远的、陌生的南方城市。他们就像两条直线,在一点相交后又迅速分开,也许永远不会再有交集。不,千寻不甘心,她要在自己的人生中留下一个最美的回忆。“你能背我下山吗?”这句话,几乎耗尽了千寻全部的勇气和力气。林熙阳没有回答,只是轻轻地将她的手搭在自己肩上,非常小心地背起她。
走在铺满夕阳的山路上,千寻不知道这条路有多长。沿途的风光很美,但这些都不在她的视线中。她的眼里只有林熙阳俊朗而稚气未脱的脸,耳里只有他沉稳的脚步声,连呼吸的空气中也只有他微微的喘息。暮霭沉沉,残阳如血。他们在山路上慢慢地走着,世界好静好静,静得只剩下两个人的心跳。千寻静静伏在林熙阳的背上,他的背宽阔厚实,让人很有安全感。那个温暖的秋日,千寻走完了她这一生最长也是最短的一段路。她知道,从此以后她的心再也无法从那个背上下来了…“林熙阳,我不会忘记你。”她低声说,眼眶里蓄满了泪。长发遮住了千寻的脸,他看不见她潮湿的眼睛和眼底的痛楚。第二天早上,千寻离开的时候,没有和林熙阳告别。她独自一人拎着行李,踏上了南下的列车。
再见了,柳镇。再见了,林熙阳。再见了…我的初恋。

陌生的城市
命运像急驰的列车,将14岁的孟千寻,带到了N城,这个以前只在新闻和电视剧里见过的繁华都市。8月的柳镇,已是秋风萧瑟、落叶飘零,而N城依然酷热如夏天。火车到站的时候,是第二天下午。太阳像聚焦的镁光灯,炙烤着周围的一切,仿佛连风都要蒸发掉。千寻穿着衬衫和长裤,更感燥热,身体里的水份似乎从每个毛孔涌出来。
抹了抹额头上的汗,她吃力地拖着行李箱,走向出站口。喧嚣攒动的人群,川流不息的车辆,鳞次栉比的商铺,都让初到大城市的千寻感到陌生,甚至有一丝惶恐不安。有人轻拍她的肩膀,随即听到一把带着广东腔的男声:“小姑娘,你是不是叫孟千寻?”
千寻转头,一个身材略胖、头顶微秃的中年男人站在身后,看着她的眼神中有些恍惚,然后如梦初醒般地朝她微笑:“你好,我姓赵,是季总叫我来接你的。”季总?是的,那个给母亲汇钱的男人名叫季安澜。见她点头,中年男人接过她的行李箱,领着她朝火车站外的停车场走去。
汽车在宽阔的马路上奔驰,葱茏的树木、林立的高楼,成排地向后退去。
车内冷气开得很足,止住了身上的汗。千寻将自己安置在车后座上,一声不响地看着车窗外飞掠而过的街景。玻璃窗上清晰地映出了她的面容,苍白、瘦削,经过一路的折腾,愈发显得憔悴。
中年男人从后视镜中看了千寻好几眼,犹豫再三,忍不住开口:“苏缇…你母亲她…还好吧?”“她前不久过世了。”千寻平静地回答。男人这才注意到她手臂上缠的黑纱,神情有些惊讶,又有些释然。既然问到她的母亲,说得出她的名字,他以前一定是认识她的。那位季总,和母亲到底是什么关系呢?他…会不会就是自己从未谋面的父亲?千寻听见自己突突的心跳声。终于就要相见了。他们的目的地,是N城市中心一幢24层的写字楼。在顶搂的会客室里,墨绿色的真皮沙发上,坐着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肤色黝黑,眼睛略凹,鼻梁高挺,五官轮廓清晰,典型南方人的长相。当然,他比大多数南方男人都要长得好看,气度沉稳,身材适中,穿米色长裤、天蓝色棉布衬衫。想象得出,他年轻的时候一定帅气英挺。只是,浓黑的眉宇间,有些淡淡的悒郁,挥之不去。男人久久地盯着千寻看,在如此灼热的目光下,她的心跳得更加厉害。“千寻,你叫孟千寻?”男人叹息地低语,“为什么姓孟?”千寻轻轻摇摇头。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姓孟。这不是母亲的姓,原本以为是父姓。可是,面前的男人…他,姓,季。
季安澜没有忽略千寻的穿着,白衬衫,黑长裤,朴素得近乎寒伧。他皱了皱眉头,唤过刚才那位司机:“老赵,你带她去买几套合适的衣服,然后送她去群芳苑16号。”“是,季总。”老赵毕恭毕敬地说,便要带千寻走。千寻却坐在沙发上不动,她一瞬不瞬地盯着季安澜,清晰地问:“你是谁?”
季安澜微怔,双眉逐渐聚拢在一起。“我叫季安澜,是你母亲的好朋友。她去世了,我有义务来照顾你。”这个世上,除了自己的亲生父亲,谁还有照顾她的义务?“那么,你知道,”她仍然盯着他,一字一顿,“我的父亲他现在在哪里?”
“不知道。”他艰难地吐出几个字,眸中的光芒有些闪烁,“你母亲生前没有和你说起吗?”
然后,千寻不再问,抿紧了嘴唇,起身离开。老赵将车停在百货大楼门前,他给千寻买了很多蕾丝的衣服和蓬蓬纱的裙子。在他眼中,十几岁的女孩子没有一个不想把自己打扮得像公主。当晚,千寻住进了群芳苑16号。那是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客厨卫卧一应俱全,因为远离市区,空气清新,环境幽静。令人奇怪的是,邻居几乎都是二十岁左右的漂亮女人,娇艳妩媚,个个出落得画一般。
三天后,她从小区保安口中得知,这便是N城有名的“二奶村”。保安看她的眼神,充满暧昧和好奇。他似乎很奇怪,竟然有这么小的“二奶”!千寻突然感到羞耻,这种感觉比在柳镇的时候更强烈。坦白说,季安澜对她很好,给了她锦衣玉食的生活,一个温暖舒适的房间,一张永远也刷不爆的卡。但,这儿只是一个房间,不是家。晚上,千寻给季安澜打电话:“你明天能来看我吗?我想见你。”半个多月了,季安澜没有来看过她,老赵说他很忙,忙公司的事,还要为她办转学。
周日,季安澜终于出现。他和她共进晚餐,并且在餐桌上告诉她:“我已经给你联系好了一家贵族学校,9月开学的时候,你就可以去上课。”千寻并未显出激动,她淡淡地问:“以后我住哪里?”季安澜有些惊讶:“这里啊,我不是早就为你安排好了?”千寻环顾了一下这套房子,脸上挂着讥讽的笑:“季总,莫非你想像当年包养我母亲一样包养我?”他脸色大变,简直不敢相信,这样的话会出自一个14岁的女孩之口!“我母亲曾经住过这套房子,我闻得到她的气息。”千寻冷冷地看着他,坚定地说,“我不想成为第二个苏缇。”季安澜脸上闪现出迷乱和震动,仔细打量面前这个柔弱、瘦削的小女孩,才发现她有着超龄的成熟和坚强,与她的外表非常不协调。“你到底想怎么样?”他忍耐地问。“带我回你的家。”她努力控制语气的颤抖,目光灼亮逼人,“我需要一个家,而不是一个空荡荡的房间。”季安澜把目光调向窗外:“如果我不答应呢?”“那么,请你送我回柳镇,回我原来生活的地方…假如你想第二次抛弃我!”
季安澜捏着酒杯的手一颤,里面的红酒溢了出来。这是他第一次在她面前显出慌乱。
千寻注视他面部表情的变化,心中极酸极涩。为什么?为什么他不肯认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