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陈信的父亲已经去世了,坊间多有传闻,说那位一夜暴毙的老人其实是被自己儿子害死的——不过空口无凭,这一点儿也不妨碍身为独子的陈信大大方方继承家业,在父亲去世后,陈信真的敬夏远航夏船长如父亲,可惜我爸没有那份野心,也不愿接受那份福气,只是安安分分做着他身为一个下属该做的事。
我知道老爸素来严厉,嘴上抱怨几句,就也乖乖地上二楼去了,趴在围栏上看着,心想不知道这次又是什么东西要交给爸爸去负责,好像很重要的样子呢。
这时屋门门铃响了,我爸匆匆迎去开门,不一会,陈信和他并肩进来。
我咂咂嘴,陈信真是越来越气派了,我远远看着楼下那位带着金丝边眼镜,一身西装革履的青年男子,这个男人,光是站在那儿的气派与锋芒,就已把满堂闪耀的灯光给比了下去,看来这人的气质真不是一天两天能培养出来的,要是我有一天也能这么潇洒,阿深会不会对我刮目相看呢?
我扳着手指,又安慰自己,陈信他再怎么帅,也和我没关系,他怎么能比得上阿深。
世上只有一棵树,我站在树下,那些夺目的光芒穿过它的枝叶,化成千般温柔与慈悲,世上只有这么一棵树,光年无限深远,我站在那儿仰头看,会忍不住落泪。
世上只有一个景深。
——“老夏啊,我说过多少次了,你别这么客气,你看你,这不是把我当外人么?”
——“呵呵,陈先生说的哪里话,快请坐。”
——“你呀你,就当我来串门不行么,下次别搞这么热情了啊,我今天来就是说那件正事,我最倚重的就是你了老夏,这个季度的货啊,比以前‘重’……”
我好奇听着楼下的谈话,听了半天也不感兴趣,父亲生意上的事,我起不到任何作用,他们两个男人谈得跟机密似的严肃兮兮,我却听得稀里糊涂,还怕被老爸责骂,最后打了个哈欠,还是回房间睡觉去吧我想。
可是天往往不遂人愿,就在这个时候,客厅的电话机要命似地响了起来。
我爸正和陈信谈到关键地方,这刺耳的电话铃顿时让他眉头大皱,他自己的电话一般都会打到他手机上,我妈又闭门不出很少有社交,我除了老师告状或者任家月找我,也很少有电话。
那铃音一声接一声,执着地就是不肯停下来,我爸道了个歉,暴躁地提起话筒:“喂,谁啊?……什么?你找洛洛?你是谁啊?她不在!”
啪的一声,电话挂了,我爸匆忙和陈书俊继续之前的话题。
许多年之后我才知道,那个傍晚,是景深第一次给我打电话,我塞给过他一张照片,背面写着我的号码,我以为他扔掉了,可是他放在钱包里,珍藏了许多许多年。
被我称作苍井空的女孩,十七岁的白色棉布裙,树下大片大片的光影,华丽,纤细,纯净,那不是别人,是我啊。
许多年后,《葡萄树之恋》热映之时,我望着海报上关于最纯净的爱情的宣传语,我摇头叹息不过如此,世上只有一段初恋,世上只有一个他。
最后他出国了。
我爸的反对,景爷爷的反对,我的懦弱,我的自卑,我在夏末最后一场大雨中,我对他说你滚吧,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你。
我狼狈逃离,我连送他的勇气都没有。
半年后,我爸海难,船毁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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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海滨的气候,长夏无冬,就算到了冬季,往往也与春天一般暖和,然而这一年的冬天,似乎格外的冷。
家里燃着哔哔剥剥的炉火,炉火明明灭灭,映在炉火边我母亲的脸上,她膝上裹着厚厚的羊毛毯,她蜷坐在炉边的椅上取暖,炉火如此暖和,可我们的脸上都是阴云愁容,甚至我妈还有难忍的痛苦。
堂皇大厅,空旷落寞,整个屋子,除了厅中燃着的炉火,竟再无明亮的东西,房屋之大,华美装修,蒙然黯淡,一切一切,都与这屋内装潢格格不入,这一年,我们是如此落魄寒碜。
对面的墙壁上,朴素的相框里装着我爸,他依旧英气逼人,他依旧轩昂而笑。
我妈看着,低低叹息一声。
我煎了药,让我妈喝点,她摇头,摸着我齐腰的长发痛惜:“以后不要煎药了,咱们欠了十辈子都还不尽的债,哪里还有闲钱喝药。”
“可是,妈,你的膝盖疼啊,天一冷就疼,哪能不喝药。”我心里一疼,拿起药碗逼我妈喝。
我妈说:“我的风湿也不是一天两天的病了,不碍事的,洛洛,你还是收拾收拾,离开这个城市吧,去他们谁也找不到的地方,不要管妈了,妈会照顾好自己。”
我当然不会抛下我妈,世界那么大,只有这里才是家,我搜肠刮肚想着安慰我妈的语言,我家屋门被敲响了,一声接一声,急促而暴躁,跟催命似的。
我妈一惊,手中药碗差点儿掉下来。
妈的!那群流氓又来了!
不顾我妈阻拦,我二话不说拿了菜刀去开门,我料得没错,门口站在的又是他们,从前是我爸手下的海员,我爸一死他们就变脸了,一个个提着棍棒来讨债,脸上笑容暧昧而猥琐,我每一次见到他们,都免不了被恶心一场。
“夏洛,你家到底打算什么时候还债啊?”一个穿着灰色衬衫的男人阴阳怪气地冲我笑,露出一排黄板牙。
我怒:“你们有完没完,我爸遇难的抚恤金还没给呢,我家什么时候欠你们债了,是你们欠我们的好不好?!”
灰衬衫的男人开始怪笑:“就夏远航那个甭种?死了都是污染大海,还想要抚恤金,做梦!”
又一个提棍子的男人起哄:“夏远航这个怂货,活着的时候没干好事,死了倒留下个漂亮女儿,哈哈,他是不是以为生了个漂亮女儿就可以替他还债啊?”
一群猥琐男人□起来。
“我操!不许你们侮辱我爸!”
我急了,愤怒地挥着菜刀往身前一撂,可是我到底没多少力气,我的气急败坏,只能惹来男人们更放肆的笑声。
“夏洛你记着,你们欠我们陈家三千万,是人民币,记着啊,不是日元,更不是越南盾,是人民币!”为首的一个男人把棍子往地上一伫,从口袋里掏出几张崭新的一百元,故意弹在我脸上。
我厌恶地呸他。
“想要吧?嘿嘿。”那男人喉结滚动,发出低低的嘲笑声:“不瞒你说,夏远航的两百万抚恤金早就发下来了……”
我一惊:“你说什么?!”
“可惜……”他嘿嘿冷笑:“早被我们哥几个分了,你还想要?你求我啊!妈的,夏远航活着的时候,没少迫害我们哥几个,每次出海,一分货都不许我们动,你说,有这样不懂做人的船长么?”
身后一群男人哈哈哈大笑起来:“哎呀,那些年啊,咱哥几个真是生不如死啊,所以夏远航那怂货是活该去死,他早就应该去死!”
我一瞬间明白了他们的心思,眼泪不争气地滚出来:“我爸是秉公守职!你们几个不要脸的私贪船货也就算了,连我爸的抚恤金都要吞,你们还是不是人啊畜生,我要告你们……”
“告啊?小夏洛,你告啊?”我引来的却是又是一阵哄笑,“你也不看看陈家在南方的地位,是你这种屁民告得动的?哈哈,哥几个,杀人放火都不犯法,你去告啊,你要是还不出债款,哥还要告你呢。”
又有人接话:“其实呢,把抚恤金还给你也不是不可以,哈哈,小夏洛啊你爸给你生这张脸可不是摆着看的。怎么样,考虑下吧?陪咱哥们儿睡一晚,就给你一万,睡半年,你就可以把抚恤金都拿回去了,多便宜的交易啊。”他转头冲着他的哥们哈哈大笑,“夏远航泉下有知,也一定会高兴的,你们说是吧?”
“哈哈,老大你真有眼光,要不咱来打赌?赌这妞儿还是不是个雏?”
“哎哟,我赌她还是雏儿,瞧她这样子,哈哈哈哈……”
“小洛洛,告诉我们,你还是不是雏儿吧,啊哈哈哈,哥给你两万一晚上?”
我一时悲恨,一刀往那男人裤裆里扔去,伴随着一声惊天动地的痛苦尖叫,男人捂着裤裆蹲在地上,半天直不起腰来。
“臭□,你找死!”——他们提了棍棒正要上来打人,忽然被院子里快步冲进来的有一群人拦住了,“喂喂喂,让路让路,你们干什么的?让开。”——这几个人一个个膀大腰圆,穿着标准的保安制服,先前还嚣张的这群流氓见了,竟然一下子萎了,慌慌张张往外退去,连他们倒地痛呼的老大都顾不上了。
我看到一辆高级轿车停在门口,车里走出来一个风度翩翩的年轻男人,父亲在时,他是我们家的常客,他不是别人,是陈信,他的脸庞年轻而干净,一身西服也是非常妥贴合理,除去他拇指上的翡翠扳指略显富贵,全身的气质,只能用意气风发来形容。
“我才出门两个月,怎么就发生这种事?老吴,你躺地上做什么?”
陈信慢条斯理地扫视一圈,又踢了踢地上的家伙。
那位流氓老大支支吾吾:“少当家,夏远航那船遇难,损失三……三千万的货,您出门前千叮万嘱,要夏家还债,哥几个,才……才为您……”
“我什么时候说过这种话?”我看到陈信眯起他危险的眼睛,他摸着扳指:“我说过,那只是一场意外海难,船上的货虽是这季度最重要的一批,但海龙王要收走,我们也怨不得……老吴,你说是不是?听说你们还吞了夏远航的抚恤金?”
那老吴顿时面如土灰,屁滚尿流地跑了。
“哎,只可惜,我折了一个夏远航,这才是最大的损失。”
陈信叹了口气,脸上是无尽的惋惜与缅怀,然后他伸出手,居然来擦我脸上的眼泪。
“洛洛,”我听到他说,“别哭,你有一个好父亲,我手下两百多条船,你父亲是唯一一个出海二十年没有私吞过货物的船长,他是最伟大的船长,身为女儿,你要为此感到骄傲,你父亲的抚恤金,我一分都不会少给的。”
我心中一酸,又哭出来,他的指尖在我脸上轻柔磨蹭,这是我第一次靠他那么近,这个意气飞扬的高不可攀的男人啊,陈家的独子,陈氏海运的接班人,他居然会如此安慰我,那些被海水埋葬的过往啊,每当提起总叫人忍不住湿了眼眶,以及那年夏天的光,在深深浅浅的光影中飞往大洋彼岸的少年,也许要注定被我遗忘。
——“洛洛,你这么漂亮,做我女朋友吧。”
那一个冬天,有一个男人,他仿如梦幻剧里从天而降的男主角,他搂着哭泣的我,他深情款款地说:“嫁到陈家来吧,我喜欢你很久了。”
那之后,我成了陈信的女朋友,他带我出入各种各级场合,我从来没想过,平淡如画的洛城,居然也会有另一个声色犬马的繁华世界。
一次陈信和周辉等几个朋友来学校接我的时候,我和任家月正好从社团出来,那天周辉一身白色西装,帅气逼人,任家月马尾飘飘,言笑盈盈,一来二去,他们也凑成了一对。
陈信有一次对我说:“你说你好朋友和你很像,我一直都不信呢,这一见,才觉得还有几分相似,不瞒你说,周辉三番几次想挖我墙角哦。”
我嘴里的果汁喷出来了。
陈信哼了一声:“洛洛这么漂亮,我当然不会让给他,还好他现在喜欢上你同学了,要不我非跟他绝交。”
我笑他:“不是都说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么?你怎么能为了女人抛弃兄弟呢。”
陈信揪揪我小巧的鼻子,抱着我说:“你不是衣服,你是我身上的肋骨。”
又是一年夏,陈信喊了一群朋友,要给我过十八周岁生日,地点在他家的别墅里,排场很大,也不知他花了多少钱,光是那些香槟,就喷得我心痛。
我拉住他说:“你有心意就够了呀,花这么多钱,太浪费了。”
陈信才不理我,从一个精致盒子里拿出一条黑色礼裙,让我穿上,他说这是特意让人从北京带来的,出自新德里首席服装设计师之手,原本就定做了一条,特意为我做的,哪知周辉那混蛋看到后爱不释手,也去定了一条要送任家月。
我说:“不要紧啊,反正我们是最好的朋友,穿一样的款式更像双胞胎了。”
陈信在我脸上亲了一口:“有你这样的心态真好,我上个女朋友,就是因为礼服和别人撞了,吵着要和我分手。”
我心中鄙视,这上流社会的姑娘们也太讲究了吧,然后我跟着陈信去宴席上招呼他的朋友们,陈信说,都是年轻人,大家放开了玩。
可是我找了半天没找到任家月和周辉,按理说,他们俩那黏糊劲儿,走到哪里都该在一起的啊,我穿着那条极漂亮的小礼裙,我问陈信:“阿信阿信,阿辉怎么没来?”
陈信说:“阿辉去用餐了哦,洛洛不用等他。”
陈信又去应付一群狐朋狗友们,我傻傻地吃完蛋糕,还是没等到任家月,我心里奇怪,家月本来就在我对面的房间里换衣服的啊,不至于这么久的,我趁着陈信不注意,就溜上二楼找她,那些金色的灯光刺的我眼睛发痛,不知怎么的,我心里咕咚咕咚地跳,她那间房门没有锁,我一拧就开了,然后我看到的,是一墙壁的血……以及眼睛红得像恶魔似的周辉,还有嘴巴被堵住的任家月。
周辉揪着任家月的头发,不断把她的头往墙上撞去,任家月像个失去灵魂的木偶一样,浑身都是鲜红的血,很多年后我才从老任的帖子里知道,原来这个时候家月已经怀上了周辉的孩子,可是周辉不愿意负责。
我当时就吓傻了,我一辈子都没见过这种场面啊,那还是家月吗,那还是周辉吗,我站在那里,我尖叫起来。
然后周辉扔了任家月,他朝我走来,同时楼下也是一阵骚乱,我记得陈信急急忙忙跑上来。
再然后,我唯一的意识是躺在医院白花花的病床上,密闭的病房里,各种大号针筒推着不知名的液体注入我的体内,除了麻,就是痛。
灭口、医疗事故、追查、出国、屁民……各种词语不断地闪现在我的脑子里,我全身痛得像要炸开了一样,我想孤苦一人的妈妈,我想葬身大海的爸爸,我想远在地球另一端的少年,我无力地伸出手,我抓不住任何东西。
我以为我死定了,可是意识再度回到身体时,我躺在精神病院里,我妈说,是一个医生最后良心发现把我送进来的,挨过几年就好了,山高水远,他们找不到我们。
我疑惑的问:什么他们?什么医生?我怎么了?
我失忆了。
后来我们离开故乡,离开我带着它的名字出生的城市,我们远去了北方,我遗忘了过往。
可我没想过,过往会再一次找上我。
第十九章·结局
我讲完故事的时候,最深的夜已过去,窗外的天色渐渐开始亮了,恍惚间,十八年岁月竟如一夕,在我如火灼烧的喉咙里,那些绵长的思念被酒精点燃,在雾雨乱红的灯火中,飘摇,没有终点。
我轻轻推了一把今良义的胳膊,他正望着窗外出神,我如此近距离地望见他耸拉的眼皮与松弛的眼袋,它们无力又滑稽地闭合着,让我分不清他是假寐还是真睡着了,也许每个人的故事只有自己才念念不忘,在他人耳中,再长久的情深与刻骨,也许不过些许同情,一场笑话。
“Don't tear me down
for all I need
make my heart a better place
give me some thing I can believe……”
驻唱女歌手的声音,似乎展了一夜,又似乎在刚刚响起,我这才注意到酒吧乐台上那位有着海藻一样浓密长发的女歌手,这刻唱的是我非常耳熟的一个英文旋律,可我又想不起来歌曲的名字,经过一夜的回忆,我的脑袋就像被掏空一样,那种脱水般的,干涸又难受的感觉,让我无止境地在胃里灌满白兰地。
我按耐住了上去询问歌名的冲动,十八年的记忆卷土重来,我仿佛也在这一夜间苍老了十八年,知与不知,又有什么区别?这一生再无痛,再无憾,再无忍与不忍,空旷的心中,只有钝钝的麻木。
可是今良义的一句话就让我像被针刺了一样。
他说:“那你为什么坐在这里?你为什么……”他抬起头,原来他并未睡着,他垂老苍黄的眼中,映着我从未有见过的灯光,他说:“人最宝贵的财富,无非就是活着,你们都还活着,还有什么是绝望的?”
一瞬间仿佛所有的灯光都旋转起来,我想起我曾经犯的错,想起我逃避的种种,想起景深为我付出的那些——今良义,这位昔日的冒牌大师,如今的落魄老人,他坐在我面前,他告诉我活着,就是最宝贵的财富,而景深为我几乎失去了生命,在最后的关头,我却还想着那些情爱,那些愧疚,那些种种的不敢面对他,我甚至都没有胆量陪他去医院,再看他一眼,我几乎是逃也似的离开他身边。
今良义最后站起来,走过我的身边,缓慢又神游般地走出去,我耳畔最后听到的,是他曾在各大电台广播中,那催眠般让人极度沉迷的声音,他说:“活着的人,不要软弱。”
我当时想,他骗了一辈子的人,终于也算是说了句人话。
他神游一样的背影,恍惚似的飘出酒吧的玻璃大门,他消失在天明时分的雾雨中,我心想一个人良心未泯说的也就是如此吧,他用他那张装神弄鬼玄乎了一辈子的嘴,告诉我活着就是希望,我想他这回不会骗我。
可我当时不知道,这位教我不要软弱、给我希望的大师,自己先绝望了。
“Don't break me down
I want to believe
that this is for real
save me from my fear……”
女歌手的嘶哑声音,一直盘旋在我脑海里,直到我结了账也晕晕乎乎踏出酒吧准备搭车去找景深的时候,眼前还恍似是那一头在旋律中激荡的浓密长发。
时间约摸是黎明4、5点的时候,空气中还飘着细细的雨雾,我才走出酒吧没几步,新鲜的空气灌入肠胃就让我清醒不少,当然,这种宿醉后的清醒很难受,我扶着墙只能慢慢地走,脑袋中的旋律挥之不去,又疼得像是随时要裂开一样。
我就保持着这种状态,走过一排未开门的店面,到了街口我已筋疲力尽,实在支撑不住,想想离那诊所还有一些路程,我一个醉鬼这样走非车祸不可,小说中常有车祸后失忆的情节,我一个幸能活着的并且一天前刚恢复记忆的人,可别淌了这出狗血。
于是我摸出钱包准备打车,这黎明时分的出租车并不好叫,站了半天才等来一辆,可我手刚摸到车门时,就想起在酒吧里所有钱都用来结账了——今良义那个混蛋闷声不响地走了,甚至不招呼一声,我直到最后要走的时候才发现他喝的那些酒账,全部算在了我头上。
亏我当时还以为他大彻大悟重新做人了,结果最后还是被他蒙了一把,而且他也真能喝,比我还能喝,我把祝欢钱包里所有大钞零钞都掏出去时,真是恨得咬牙切齿,现在,钱包里仅剩的几个硬币,让我连打车的钱都没有了。
就在我欲哭无泪的时候,司机爆了句地道的东北粗口绝尘而去,我愣愣地望了那车尾消失的方向好久,直到风夹杂着一阵冷雨吹进我敞开的领口,在一家咖啡店紧闭的茶色玻璃前,我照见了自己失魂落魄的模样,干了又湿、湿了又干的衣服上,点点殷红的晕染如印花,又有谁能想到,这么美丽的印花,是一个男人的血呢。
忽然喉咙里泛起一阵奇怪又难受的滋味,我终于扶着墙开始大吐特吐,一宿的酒气,灌满初晨的冷风,我翻江倒海,原本就没进多少食物的胃,这下连苦胆水都给吐了出来,眼泪鼻涕跟泄了闸似的往外冒,那一滩污秽物散发着让人厌恶的气息,可我更厌恶的,是自己的过去种种。
夏洛,你爱他,你又不说爱他,你一次又一次欺他伤他辱他,白洁说得对,你配不上他,你只是个下贱的、不值得怜悯的女人,比起可怜的人,你是个更可恨的人,在他为你负伤为你流血的最后,你依旧不敢面对他,你甚至不敢面对你自己。
——有那么一刹那,充斥鼻腔的酸臭味让我无比的厌恶自己,无论是为人,还是过去,我几乎没有一个值得他原谅的地方,我想起那夜他苦苦劝我离开陈书俊,而我由着陈书俊一脚踢在他的腹部,由着他倒下的身影消失在车窗外,我瞒他,骗他,我自以为是找到了爱情,我想起他手臂上那一道道狰狞的伤口,我真是恨不得一头就撞死在墙上。
夏洛,夏洛……在我失忆时的梦境中,我总能听到潮水拍岸的声音,以及那大海尽头传来的遥远呼唤,那么温柔的声音,我想我从此再也无法听到了,景深,倾我一生恐也无法报答你。
更别说,我奢望的爱。
当我终于吐得歇口气时,汽车喇叭声在我身后响起,我头晕眼花地看过去,居然看到了一辆红色的小车停在路边,这车沧桑的外表以及脱离时代的样式,让我极其眼熟。
我抓抓头发,呃,这不是老任那辆二手夏利么?正好这时车门开了,走出来的男人,轮廓也是像极了老任,我弄丢了眼镜这会儿看什么都跟装了模糊滤镜似的,待他走近,一声熟悉的带着玩笑口吻的“夏洛小姐”传进我耳里,我才看清他的面目。
“老任啊,真巧。”我吐了一地被他撞见,这还真丢脸,不过也正好搭他的便车。
我没有去过他的家里,只知道住址,一想这还真是他上班的必经之路,只不过由于一阵接一阵的严打风波,杂志最近销量大跌,老任也不得不起早贪黑更加卖力地工作。
但我没想到,他的卖力,会卖力到这种程度,这时间点,最多也才清晨5点多的样子,他居然就要去公司了……我这个睡到傍晚五点才起床还要拖稿的人,看着自己的鞋尖,我更加无地自容,原来我不止对不起过去,我也对不起现在,景深给了我命,老任给了我饭碗,我又何以为报,我又情以何堪?
“洛洛你……喝酒了?你出什么事了?天啊!”老任原本玩笑的声音,忽然就严肃了,一双大手用力扳住我肩膀向后扭,迫使我不得不抬起头面对他,而我看到的,是一双带着明显黑眼圈的眼睛里,震惊代替了疲惫。
“天啊……”任家海用力瞪着眼,嘴巴开了老大没有合上,半晌才说:“洛洛,你身上的都是血?天啊,你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你到底怎么了?难怪我昨天打你电话都不通,你到底出了什么事情……”
我低头,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他廉价的山寨西装脱下来,整个罩在我身上,他叹了口气,说:“你没事就好,哎,快去车里吧,别淋雨了。”
我默默地跟在他的后面,默默地由他打开车门,默默地坐在副驾驶座位上,我想起一天前,我也是坐在这个位置上,坐在陈书俊的奢侈跑车里,离天堂最近的,是地狱。
老任一只手搭在我肩膀上,轻轻拍打我后背,我想哭,却已哭不出眼泪来,好像全身的细胞都已在这一天一夜里干涸了,只是生平第一次感受这辆破烂的二手夏利车里,也会有充足的温暖。
“你回家吗?”任家海问我。
“我要去医院,就在前面路后右转三个红绿灯的地方,老任,你载我去好么?我没钱……”
话未说完,老任已毫不犹豫踩下油门,车子轰轰烈烈开了出去,他什么都没问,表情义无反顾就好像送怀孕妻子去医院做例行产检的模范丈夫一样。
任家海从前总是在杂志社里开玩笑说,他人生最大的梦想,就是能买一辆宝马,娶一个老婆,然后每周开着宝马,载着老婆上医院做产检……为此他一直被社员们鄙视没野心,但他每次都是一笑置之,接着继续向社员们灌输模范丈夫的本职。
他说,他的梦想就是他奋斗的动力,在这每天都有无数希望变成绝望的帝都。
他说,他起早贪黑,他卖命工作,他赚的不多,可总有一天能买得起宝马。
夏利驶过半条街,又在路边停下了。
因为我忽然问他:“老任,你说是不是人活着,只要一直努力下去梦想就会实现?”
他点了根烟:“至少不努力,就什么都不会有,宝马不会有,夏利都不会有。”
我沉默了,老任说的对,我在这种教导中长大,这没有错,年轻的我们,总是认定努力就能得到一切,可是当我们长大了,才发现世界远远不止黑白两种颜色,我们在五光十色的红尘里迷失,我们知道了这世上原来还有另外一群人,他们一出生就远远站在我们的头顶,在他们盘根错节的庞大家族势力面前,连法律都是个笑话,他们开车,他们撞人,他们杀人,他们无罪,他们得以逍遥世上,他们随手的挥霍,足以让身为普通人的我们奋斗一辈子。
青春让我们懂得了长大,也见识了绝望。
而下一秒,我就被一双手紧紧箍住,是任家海,意料之外,又是意料之中,他解了安全带,在我侧身紧紧地拥着我,这个给我饭碗的,让我于落魄的五年中,得以在京城立足的男人,他温暖的怀抱依稀带着淡淡的烟草气味,他曾说,在京城,有机会,我们看得见希望,我们这辈人,再苦也要奋斗下去,他说,洛洛,好好干,我给你加稿费,咱们红了,不会少你一份的。
我就作为《美色时代》的首席画师一直干到现在,可惜,我们没有后台,也没有红,甚至在风雨中摇摇欲坠,面临随时停刊的危险。
或者说,是我放弃了许多跳槽的机会,也许是感恩,也许是恋旧,我心甘情愿跟着任家海,哪怕真的走到最后一天,我也相信他不会被打垮,我曾说,老任,我要永远当你的画师。
当时老任是高兴的,又是忧愁的,而他那一刻的面容,如今又完完整整地重现在他的脸上,他伏在我耳边,低声说:“洛洛,无论你发生什么事,我都会保护你的。”
他说:“我真的相信努力就会有绽放的一天,你记得吗洛洛,我最大的梦想,就是能在北京买房子,买宝马,然后载着心爱的人满世界游玩。”
他说:“洛洛,我再也不想失去你了。”
他的声音逐渐降低,人也整个往下倾倒,我被他压在身体和座椅之间,一时动弹不得,连带着我的脑子,都有些转不过来。
他再也不想失去我?他曾经失去过我吗?
老任干燥的嘴唇覆在我的嘴上,我无力挣扎,也不想挣扎,我的脑子空空一片,老任……他在干什么……我十八年的记忆里,没有他这一号人啊。
我说老任你不能这样这是在大街上啊在车里啊,任家海不管,很任性地抱我,我又狠不下手揍他,直到很快有一阵刺耳的救护车鸣笛声打断了他的疯狂。
出事了。
就在隔了半条街的地方。
人们纷纷围拢过去,有人惊呼,有人感慨,有人尖叫,有人惋惜,有人幸灾乐祸,有人要去鞭尸,警察满头是汗维持秩序,120担架匆忙把血泊里的人抬上去,我和老任站在不远处,看到的就是这么一出混乱景象——今良义,他从高望家新开的二十八层酒店顶楼一跃而下,自杀身亡。
这个前一刻还嘱咐我要好好活着的人,他的遗书只有一句话,是一句歌词——“把我埋在春天里。”
我摸摸眼睛,好多眼泪,老任把我送去了小诊所,在那里我看到了昏睡的景深,还有陪床的祝欢和一帮兄弟,还有脸色白的像鬼一样的白洁。
老任把祝欢拉到一边低声问他到底出了什么事,祝欢一五一十说给他听,而白洁看到我,冷笑:“你?你还有脸来看他?”
我咬着嘴唇,我竟然还在期望景深会原谅我,我看着病床上纵然熟睡眉间也难掩痛苦的男人,我的眼泪就哗哗哗的流下来。
我一点困意都没有,在诊所等到傍晚,景深醒过来,望着我,不发一言。
白洁很关切地上前握住他的手,他手上也缠满了绷带,渗着鲜艳的血水,我心痛的五脏六腑都搅在一起了,我要不要告诉他我已经想起过去了呢,他会宽恕我的愚蠢吗?我们还能再开始吗?
我懦懦地开口,声音喑哑,“对不起。”我说,“景深,你会原谅我吗……”
景深依旧不发一言,白洁先怒了,她眼眶通红指着我骂:“你这个没良心的畜生,你知不知道他对你有多好?他为了调查你的事故他有多少天没有睡觉了你知道吗?你为什么还要把他伤成这样?!你还想让他原谅你,你做梦吧你!他回去就要和我结婚了!你别挡在这里,有你一天在,他一天好不了,就算他其实已经……”
“别说了。”景深终于开口,干涩的声音打断她,“洛洛,”他吃力地朝我招招手,“过来,让我抱抱。”
我一把鼻涕一把眼泪走过去,景深把我抱在怀里,他浑身的药水味血腥味掩去了我所有的熟稔,我哭着听到他说:“以后好好生活,别再任性了,我走后你要爱惜自己,最好不要记得我,我……我没有生你的气,这不是你的错,你别太自责,是我心甘情愿的,可是以后我不能再照顾你了。”
我恐慌了:“你要去哪?你不是说要带我一起走的吗你最后还是不肯原谅我吗?是我错了啊,我太笨,我傻逼……我……你不要走啊……求你……”
景深吃力地笑笑,说:“我伤好点,就回美国了,这次本就是调查今良义的事情才回来,现在他自杀了,尘埃落定,哎。”
景深长长叹了一口气,又说:“就当我只是偶然遇到你吧,其实你弟弟比我更好,我已经嘱咐过他了他会好好的照顾你的,你们离开这个城市,去陈信的势力到达不了的地方,他们要杀你灭口你只能走,最好去国外,你们还能一起开演唱会,多好。”
我拼命地摇头,他说这些,他根本没有原谅我啊,他为什么不带我走,我不要他的钱,我能自食其力,我只想在他身边补偿我所有的过错啊,我……我十七岁时就爱上的少年啊……
景深说:“忘记这段时间的不开心吧,你我只是萍水之交,你有你的人生,我也有我的,我和白洁是大学同学,回去后,就要订婚了吧。”
“那我们呢?!”我几乎脱口而出。
“我们?”景深很无奈地摸摸我的鸟毛头发,“我们没有缘分呀,从前没有,现在也没有,你身边有更好的人,珍惜现在吧洛洛,过去的事情忘记就算了,想起来未必是快乐,也不要再想陈信为什么要这么对你,明白与不明白都是一样的结果,你们只能远走高飞,我也是。”
“不!是!的!”我哇的一下大哭起来,我终于忍不住说了:“其实我都想起来了……景深……我爱过你,我爱过你啊!!!你是我……”
我还没哭完,门口传来咣当巨响,那是不锈钢杯盘摔在地上的声音。
我回头,只见任家海不可置信地看着我,“洛洛你……你都想起来了?”
“是啊。”我说。
“你都想起来了……你都想起来了……”任家海重复着这句话,然后夺门而逃,当时我只是纳闷,这关他什么事啊,顶多任家月是他妹妹,我们又很巧地相遇在北方,我们在贫寒中相濡以沫,他就算表白失败了也不至于跑路吧他。
半个月后,景深伤势转好,办完出院手续就和白洁走了,我去机场送他们,想起来又如何?景深说的没错,我们缘分尽了,我看着他们手挽手,在人山人海中走入安检通道,我最后哭着喊着他的名字,他也没有回头看我一眼。
祝欢说,一去是永别,世上很多事情,往往都没有结局,正如我很容易就忘记了张正义,忘记了李培培,忘记了隔壁的三姑六婶,忘记了生命中路过的所有人,两个月后,祝欢拿出积蓄,带着我的老母,以及他手下整个乐队,我们去了日本,我在当地找了个画社,依旧卖画为生,我仰头是明媚的阳光,我只知我们的人生从此错开了,我忘了忘记,他忘了回忆,我也再没有见过任家海,从医院他夺门而逃的那刻起,他就彻底消失在我世界里,听同事们说,他辞去了杂志社主编后不知所踪,而我没想到,这一别,是天高水远。
一年后,祝欢结婚了,新娘是乐队里一个暗恋他很久的小姑娘,婚礼上,我举杯祝他们幸福永远。
又过两年,我所在的画社被日本最大的游戏公司收购为美术团队,我是主画手,画风深得老总赏识,新游戏上市,一夜之间,我从日本红回祖国。
我正担心会不会又让陈信找上我时,偶然地在网上搜到了关于陈信的新闻。
【陈氏海运总裁,年仅29岁的青年才俊陈信,于昨夜凌晨,在三里屯被一辆黑色宝马撞倒后碾压数次,不治身亡。】
看日期,是一年前的旧新闻了,新闻中肇事者的面孔,赫然就是任家海的,只不过他苍老了许多许多,看着他疲惫的眉目,我心里狠狠地酸楚起来,他终于赚够钱买到宝马了啊,他的梦想终于实现了啊,他却用这种方式给妹妹报了仇啊,这个告诉我只要努力就有希望的男人啊……
我又搜后续,可搜到的只有【肇事者任家海在投案后自杀身亡】的新闻,我趴在显示器前,我的眼泪哗哗哗地落下来,多少年我没哭过了,老任,你说洛洛不要哭,可你到底害我哭了啊。
当时我妈在做饭,问我怎么了,我哭着跟她说我过去的衣食父母自杀了。
“他叫任家海啊……”我妈看着新闻里的照片若有所思,“当年有个医生找到我,跟我忏悔,说他收了钱要借医疗事故弄死你,最后又于心不忍,然后我们商量着,把你送进了精神病院逃过一劫,他似乎就长这副样子。”
那一夜,我折了画笔。
又过一年,我答应了公司里同事的求婚,他也是华人,家里很有钱,留学毕业后进了这家公司的技术部,他喜欢我的画,常常往我们美术组跑,在一众同事的撮合下,我们在一起了。
那年夏天我开世界巡回画展,从日本到中国,从伦敦到瑞典,从巴黎到亚特兰大,在公司媒体的力捧下,我赫然已是世界著名的插画师,画展最后一站是美国的宾夕法尼亚州,费城画展的广场上,无数镁光灯聚焦着我的背影,而我仰头看那些高高飘扬的旗帜,我忽然想起曾有一个少年在这儿求学,一年悲伤一年夏,不知道那么多的时光里,他可有想起过我。
当然,有没有都不重要了,他现在应该和白洁过得很幸福,而我借着画展的最后一站,也要和未婚夫举办我们的婚礼,我穿着最漂亮的婚纱,挽着帅气的即将成为我丈夫的男人,我接受着全世界粉丝的花束和祝福,我头顶是五颜六色的气球与白鸽,它们乘风飞扬过教堂顶端的十字架。
阳光投下完美的角度,祝欢说的对,我们都会有苦尽甘来的一天,那些悲伤的过去,总有一天我们可以笑着回望。
老任大概也在天上笑着祝福我吧,我依偎在丈夫的怀里,甜蜜地收下人们的花束,婚礼一直持续到傍晚,我和丈夫拥抱,亲吻,在全世界的祝福中也通过媒体祝福着全世界,我们的婚礼相片将在今晚成为twitter上最热门的转发,我笑得是那样灿烂,如我挂了满场的画作上的夏树,当年在北海写生的时候,我最喜欢的就是夏天里蓬勃怒放的树木枝叶,它们盛开的我的生命里,一路高歌一路风华。
那天最后一个送上来花束的是位戴着墨镜的盲人,他把一束向日葵送到我手里,然后转身离去,没有人扶他,他住着拐杖的身影摇摇晃晃消失在夕阳的尽头,不知怎么的,我忽然觉得有些凄凉,我居然有盲人的粉丝,他也看得懂我的画吗?
晚上开宴会的时候,宾夕法尼亚大学的几位教授也来了,他们用不熟练的中文说着“夏小姐的画里有一种生命的力量”,我笑着给他们敬酒,其中一位教授是华裔,他喝多了就打开了话匣子,我安静听着,听到他最后惋惜地感慨:“我当年有个学生也很喜欢夏小姐的画,每月都坚持付昂贵邮费去购买你们国内的一本杂志。”
我惊讶:“杂志吗?不会是《美色时代》吧,那时候我才刚出道呢。”
教授说:“好像就叫这个书名,这位学生很可惜啊,成绩是医学院里最优秀的,只是刚毕业时右眼就查出了眼癌,切除病灶还能保住左眼,可是他拗啊,不肯,还收拾东西回国去了,说要去找自己最爱的人,结果,最后回来时他两只眼睛都不行了,我们最好的医生也没办法,只能给他全部切除。”
我听了,也感慨:“那真是可怜了,好好的一个人,又这么深情。”
“说点开心的吧,这可是大画家的婚礼。”半醉的教授又给自己倒了一杯酒,“祝夏小姐新婚快乐,早生贵子!”
众人附和:“白头偕老,早生贵子啊!”
我举杯,优雅微笑,灿若夏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