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季小姐你的声音很熟悉,好像是我认识多年了的老朋友一样。"
我撇撇嘴,原来和别的男人也没什么不一样,都是用这么老土的搭讪方式来讨好女孩子,可惜本小姐偏生对甜言蜜语有免疫力。
接着,我们漫无目地地聊了许久。
"对了,听我姑姑说,你曾配合我姑父做过时空穿梭的实验,去了整整一年,能说说在那边的经历吗?"
唉,真是没话找话,还戳中了我的伤心事,本小姐心爱的男子丢失在清朝初年呢!
我无言,良久方说:"有机会见面再告诉你吧,越洋电话很贵的,就不浪费你的电话费了。"
麦冬说:"你真是一个善良的女孩,谢谢你的体谅。"
电话挂断以后,我的目标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了,我有些丧气。都怪那个该死的麦冬,虽然他的声音很好听,可是他完全可以去当"快乐男声",干什么在这个时候给本小姐打一个"破财"的电话呢?
我刚回到家里,眼前忽然闪过一道黑影,我大喝一声,"闪开!"跟着给了这个人一脚,将他踢出三步远,只听一声惨叫,接着是眼镜片碎裂的声音。我开了灯,才尴尬地发现,灯光下被我踢飞的,正是张先生。
我急了:"不好意思,不好意思,伤着您了吗?"赶紧走上去扶起他。
他摸索着找眼镜,我忙找好送到他手里,眼镜裂了一片,他戴着像"独眼龙",显得有几分滑稽,可是他一点也不在意,只抓住我的手,激动地说:"嫣然姑娘,成了,成了。"
(2)
我和张先生盯着那架雪白的时空穿梭机,刺眼的灯光投射在地下室里,照得如白天一样明亮。
房间里非常非常安静,安静得几乎可以听见我们彼此的心跳声。
张先生推了推他只剩一片镜片的眼镜,语音颤抖地说:"这一次,我做了重大改良,绝对不会再出任何故障,你还愿意…"
"愿意,愿意,我还愿意去顺治年间,免费免费,要不,倒给您钱都行。"
"那哪成,该给的报酬还是得给的,这样吧,等你回来,我再给你十万块。"他伸出十根手指头,狡猾地笑了。
我不傻,当然明白他是怕我不回来,所以用重金诱惑,他懂啥呀,我的男朋友可是皇帝,十万块,他吃饭用的碗拉耙耙用的马桶在现代只怕都值这个价格了。
不过,有了时空穿梭机这玩意儿,说不定我还可以带着我的心上人,在时空隧道里自由穿梭呢!我正好可以教导他,让他看看现代男子是如何在女子面前表现得温柔和殷勤的,免得他总是给我摆皇帝的臭架子。可惜他不会唱歌,如果他能像陈楚生一样会唱情歌,该有多好啊!
"嫣然,嫣然姑娘,你在想什么呢?"张先生挥着手在我眼前晃动着。
我走神了。把思绪从古代拉回来,我点点头说:"您放心,我一定会回来拿钱的。"
我坐到了熟悉的时空穿梭机里,门缓缓合上,仿佛将我和这个世界完全隔离开了。透过透明的玻璃窗,我看到张先生在那边忙碌着,对讲机里传来他苍老的声音:"你只需要去十分钟时间,十分钟以后,你再按动那个红色按扭,那是回程键,你就可以转回来了。这一次会很安全,也会很精确,你在那边拍点古代人的照片,留做科研的证据,切记切记。"
我回答:"OK!知道了,可以出发了吗?"
他哪里知道,"那边"才是我的家,我的心灵归宿,我早已归心似箭了啊!
他终于操控了操作台,时空穿梭机开始缓缓旋转起来,慢慢的,越转越快,坐在椅子上的我,很快就头昏眼花起来,视线忽然黑了下去,一些星星一般的东西在眼前飞快地掠过,我应接不暇,很快,我就昏沉了…
第3节:第一章 穿越的轮回里,如何再让我瞥见那熟悉的容颜(3)
(3)
一切都静止了。
可是我发现我的视线还是黑的,什么都看不见,仿佛世界已经消失了一般。
我摸摸额头,冰凉的一片,可是我确定我还有呼吸和心跳存在。
我困难地活动着僵硬了的手指头,摸到按扭,将穿梭机的天窗打开了。
世界还是黑色的,可是如果是晚上,不可能连月光或者星光都没有吧?我这是被"输送"到了哪里啊?
我从天窗口爬出来,摸了摸四周,硬硬的,凉凉的,一股不知道哪里来的风从不知明的地方刮过来,带着阴森森的气氛,我不禁有些害怕了。
我把时空穿梭机隐蔽好,将对讲机关掉了,至于张先生让我呆了十分钟就回去的叮嘱已经被我忘到九霄云外。
有风的地方,应该就有出口吧!我这么安慰自己,朝风刮来的地方爬去,不一会儿,果然看到了光亮。
顺着光亮爬着,终于爬了出来,我回头一看,才发现自己原来落在一个山洞里了。
奶奶的麻花,张先生,你可真是好眼力啊,隔着漫长的时空距离,居然把我和穿梭机一起发射到这个狭窄的洞里来了。国家真该派你去研究原子弹呢!
我一边嘟囔,一边胡乱走着,想走出这个树林茂盛的陌生地方,忽然,我听到前面隐约传来嘈杂声,接着,我看到一个混身衣服都变成碎片的大胡子老头跌跌撞撞朝我躲藏的地方跑来。
没错,这个老头子头上留着长长的辫子,证明这是清朝,而不是在喂恐龙的远古年代。
老头子真可怜啊,身上已经血迹斑斑,我看到还有一群蒙面人,已经隐约在靠近他了。
我憎恨蒙面人,蒙着脸杀人的都不是好人,我也可怜那个老人家,都落魄成这样子了,还不被人放过。
我溜到他面前,他吃了一惊,正想跟我扭打,我说:"别怕,我是来救你的。"
我带着他躲到了那个隐蔽的山洞里。
耳听着追逐的蒙面人越走越远,我们长长地呼出了一口气。
"多谢姑娘救命之恩。"大胡子老头说。
"不客气,我最见不惯人家欺负老人家了。对了,他们是什么人,为什么要追杀你啊?"
大胡子说:"我也不知道,我是附近的山民,早上进来砍柴,就遇到了这伙强盗。"
我们重新回到有光亮的地方,我吃惊地说:"你流了很多血,我懂得一点草药知识,你坐着别动,我去给你采点药来。"
我采了很多药,均匀地涂在他的伤口上。他虽然受了很多伤,但是非常坚强,给我的感觉像一个现代军人,涂药的时候竟然哼都不哼一声。
看着他又累又疲惫的样子,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你这样是不行的,伤口容易感染,你知道附近哪里有医院或者医生吗?"
他一愣:"医生?"
我想了想:"郎中,郎中!"
"多谢姑娘,我现在只想喝点水。"
"那你躺着休息一下,我去给你找水来。"
等我找到水来,老人家已经不见了,只见地上留着一锭银子。多好的山民啊,知道知恩图报,可是山民怎么这么有钱?一出手就是十两!我拍拍头,这么复杂的问题,就留给以后去想吧,我现在是必须朝京城赶路,我要见我的心上人,希望他没有把我给忘记,如果他已经娶了很多很多的妃子,看我怎么教训他!
我走了很久,终于来到一个叫明月镇的地方,用那锭银子给自己买了男子的衣裳换上,没办法,行走江湖,还是穿男装方便。看着铜镜里的自己,还真有几分美少年的倜傥呢!
问路人,才知道这里已经是京城近郊。
小福子,你可要等着我哦,我如果出现在你面前,你可不要高兴的晕了过去。
我已经在心里想了千百回我们重新见面的场景了。
忽然,前面传来锣鼓声。一老人的声音唱戏一般传来:"在家靠父母,出来靠朋友,老汉带女儿小英前来贵宝地投靠亲戚,谁知道寻亲不遇,只好出卖技艺混口江湖饭吃。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捧个人场,老汉和女儿在这里有礼了。老汉和小女都会几手粗浅的功夫,在这里,给大家献个丑啦!来,小英子,给大家露一手绝活,燕子穿梭…"
第4节:第一章 穿越的轮回里,如何再让我瞥见那熟悉的容颜(4)
锣鼓铛铛地响起来。
呀,有热闹瞧的地方怎么少得了我季嫣然呢?
我赶紧溜了过去…
(4)
只见一个穿着绿裙容貌非常清秀漂亮的女孩子立在一根竹篙跟前,向旁边的众位观众行了一个抱拳礼,就如燕子一般飞上了竹篙,动作轻盈优美,衣裳飘飘的她,站立在竹篙最高处,真如仙女儿一样。
我带头喝起彩来,这在现代应该叫杂技了吧,多不容易啊!
那个白胡子的老头将铜锣横摆着向观众们讨起彩头来,许多人都摇头,真小气,哪有看杂技不给钱的道理?
我从口袋里摸出一点碎银子,铛的扔在老头的铜锣上,随后,我身后一个白衣少年也投入一锭银两,出手比我更为大方。我回头瞧瞧他,买糕的,怎么这么像谢霆锋?英俊,清秀,消瘦,腼腆中带着贵族气质,虽然长得唇红齿白,却一点也不奶油,反而有点男人味,最重要的是,他看上去虽然风尘仆仆,但是衣裳依然整洁干净,不染一点尘埃。他的腰带上别着一把绿箫,本小姐是识货之人,一眼就认出这只箫是镶砌着绿翡翠和红宝石,要价不菲。
这少年,应该是出身富贵之家的公子哥儿吧,但是他一点也没有纨绔子弟的气质。
见我端详着他,他也对我露出温和的微笑。
我想他到底是不是姓谢啊,本小姐本来不是小谢的粉丝,但是自从张柏芝替他生了小小谢以后,发现这个曾经的愤青,竟然肯低下头给儿子洗尿布,顿然觉得他是好男儿的代表人物了。
铜锣又铛铛的响起来,我看到那个叫小英的卖艺女孩子倒挂在竹篙上,姿态潇洒优美,掌声再一次热烈响起来。
忽然,街角传来马蹄声,一行人踏马而来,将人群冲得四散,骑马之人竟然一点都不放慢速度,对着卖艺的父女俩直冲了过来。
领头骑着大黑马的,是一个彪形大汉,穿着武官制服,身后跟着五六名耀武扬威的亲随。他仰起头看着倒挂着的小英,嘴里怪叫着喝了一声彩:"小丫头,还有几分本事嘛!不知可许了人家没有?"
小英飞身而下,白了一眼大汉,小英的父亲赶紧收拾东西,他是老江湖,看出这伙人不好惹,两人正欲离开。
哪里知道,那几名亲随已经轻佻地拦住了他们:"我们千总问你话呢,怎么不答话?"
"千总大人,各位军爷,我们不过是卖艺的江湖人,最不过靠一手粗浅的功夫混口饭吃,不敢和大人对话,请大人放小人离开吧!"老人家赔笑着说。
千总色迷迷地盯着小英的脸蛋,想过来摸一摸,被老人家给挡住了。顿时变了脸色:"给我滚开,臭卖艺的,我们是奉旨进京捉拿钦犯的,看你这模样,很像我们要捉拿的人,弟兄们,给我拿下。"
说真的,这情节我以前真只在电视上看到过,朗朗乾坤哪有无凭无据就捉人的道理?小福子啊小福子,你是怎么治理江山的,这样的祸害在危害人间你难道就不知道吗?
老人再也忍不住了,和那几个亲随动起手来,小英也毫不胆怯,瞬间就踢倒了几个亲兵。
看着躺在地上东倒西歪的几个亲随,大汉怒斥:"没用的东西!"
他解开手里的皮鞭,冲着小英淫笑着:"小丫头还挺泼辣的,那就让大爷我陪你玩玩,让你爽一爽!"他刷地抽出一鞭,眼看小英抵挡不过,老人推开她,硬生生地接了一鞭。
顿时,老人的衣服裂开,皮开肉绽,他惨叫一声,翻倒在地上。
"爹!"小英扑上前去,却被两名亲随给架住,她死命挣扎,可是怎么也动不了,头发顿然分散,披头散发起来。
而那个千总,竟然还不解气,举起鞭子,劈头盖脸朝老人抽去,嘴里还嚷着:"呀,痛快,抽汉狗真痛快呀!"
周围的人均敢怒不敢言,奶奶的麻花,我看不过去,横了众人一眼,心想难道你们不是汉人吗?眼看着这满人这么欺负一个汉家老头,怎么没一个人敢见义勇为呢?
我踢飞脚下的一颗石头,石头朝千总飞去,擦过他的脸颊,擦出了缕血丝。
第5节:第一章 穿越的轮回里,如何再让我瞥见那熟悉的容颜(5)
他愣住了,目光在围观者中梭巡,我站出来,冷冷地说:"不用找了,是我。"
他上下打量着我,见我手无寸铁,伸出长长的舌头冷冷地舔着脸颊上渗出来的血点,嘲笑地说:"是哪个人带来的小野狗跑来咬人了?"
亲随们发出粗野的大笑。
本小姐三岁就开始闯江湖,什么样的粗话没听过?我回敬道:"昨晚住的客栈跑了一只疯猴子,原来跑这里撒野来了。"
他收住笑声,冷哼一声:"小子,打抱不平也要看对象,不过现在已经晚了,大爷我现在很想让鞭子见血了。"他的目光中露出杀气。将鞭子捏得咯咯作响。
死就死了。我知道自己那点三脚猫功夫,在真正的高手面前,能自保已经不错了,这个千总,武艺出色,我知道自己根本就不是他的对手。
他刷地抽出一鞭,电光火石间,我看到又一块石头破空而过,那可不像我投的那块石头,带着凌厉的风声,可见用力之大,用力之猛,随后,精确地落在大汉的手腕上,他呀的一声,鞭子失去准头,啪地抽在我身边的泥土上,溅起一片尘埃。
只见那个像谢霆锋的白衣少年,飘然跨出一步,站在我身边,潇洒地微笑:"小兄弟,我最喜欢打疯猴子,不如就交给我好了。免得脏了你的手。"
呀,真会说话,既替我出头又不伤我的面子,心里一下就对他起了好感。
我迫不及待地点点头,溜到小英身边,看到老人受伤不轻。我对小英说:"你快带你爹走,这里还有点碎银子,给你爹买药去。"
老人吃力地说:"多谢…"
我对小英说:"别道谢了,你们快走吧。"
只有把他们送走了,我们才好脚底抹油,鬼知道这个少年能不能斗得过这个武功高强的狗千总呢?
我把小英他们送走,一回头,看到少年笑吟吟地看着我:"小兄弟,天色不早了,不知道可吃饭了没有?"他的白衣服上落了几点尘埃,有点醒目。
"他们呢?"
"都被打折了狗腿。"
顺着他的目光,我看到连同那名千总,那一行人都痛苦地在地上呻吟。呀,真是绝世高手哇!眨眼功夫就把一切给摆平了。
"我对你的敬佩之情真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我丢出一句周星星的经典名言,他愣了一下,微笑:"小兄弟说话真有趣。在下纳兰容若,小兄弟尊姓大名可否告知?"
纳兰容若?这名字好熟悉,蛮好听的,可是本小姐实在历史知识贫乏,想不起他是历史上的哪位名人。
我说:"我叫小季子。"
纳兰容若点头:"相请不如偶遇,我请小兄弟去喝一杯,如何?"
喝酒我水平一般,但是吃饭却是大大的有兴趣啊,眼看天色已晚,我的肚子已经饿得不行了,而身上的碎银子我都已经给了小英父女俩,看来真的只有搓一顿饭吃了。
(5)
我的肚子已经饿得呱呱叫了,可是这位不姓谢的像小谢的纳兰公子竟然一点都不着急,几乎把整个小镇找遍了,才找到一处他认为勉强还算风雅的小酒馆。
这处小酒馆有一面朝着奔腾的江水,可以看见点点的渔火,天上依然还有着晚归的青鸟的痕迹,纳兰根本就不曾问我要吃什么酒菜,跟酒保说了一大堆,说什么鸭舌头只要舌尖部分,鱼只吃鱼头,辣椒要看不见,变成沫渗进菜肴里,等等…至于酒水,只喝窖藏了18年的女人红。
呀,不就吃一个饭吗,有必要搞得这么排场吗?唉,骨子里还是一个纨绔子弟,只是用风雅包裹了而已。
我才不会承认自己的庸俗呢!
奶奶的麻花,我现在只想吃一碟油腻腻的猪手…一想到猪手,我就激动起来,喊住要走的酒保:"先给我上一碟猪手,撒上葱花,要新鲜点的,个越大越好。"
纳兰公子淡淡一笑,不以为意,他走到栏杆旁,取下那只绿箫,说:"小季子,你喜欢听哪首曲子?"
我愣住了,哪首曲子?我只爱听流行歌曲,《千里之外》: "我送你离开,千里之外,你无声黑白沉默年代,或许不该,太遥远的相爱…我哼了几句,他皱眉:这个曲子我是第一次听到,不过,很滥俗,用词直白了点。这样吧,我吹一首浣溪沙罢!"
第6节:第一章 穿越的轮回里,如何再让我瞥见那熟悉的容颜(6)
我晕,这还直白啊,这在流行歌曲里已经算最含蓄最优美的歌词了。唉…
他乌拉乌拉地吹起来,江风把他的衣裳吹飘起来,犹如在舞蹈一般,眼见他眼中似含着无尽的忧愁,眸子里水汪汪地仿佛要流出清泪一般。
我叹了口气,心想,文人都是这般多愁善感的吧,一颗心仿佛随时可以捏得出水来。吃饭也要讲究情调,吹曲也要讲究意境,简单的生活硬是要弹出复杂的曲调,这又有何意义?
如果可以,我宁可和小福子做一对什么都不要多想的粉红小猪,我们可以不会唱歌,不懂音乐,我们甚至可以不用住很大的屋子有很多的RMB,我们只要简单相爱,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就是人生最莫大的幸福了。
猪手来了,我抓起一个,啃起来。真是的,都是被这个爱吹曲子的人给折腾的,弄得我也多愁善感起来。
"真这么好吃吗?"他放下箫,走过来,离得有几步远,生怕油水飞到他的白衣服上。
我拉他坐了下来:"吃饭就吃饭,要大块吃肉,大口喝酒,别弄得跟个娘们似的,你好歹也是武林高手,长得又那么像谢霆锋,就洒脱一次好了。"
我的油手不客气地在他的衣服上印了一个掌印。他有些尴尬:"让你见笑了,我于吃饭和吹曲都甚为讲究,如今既然你我这么投缘,那就破例一次。对了,你说的,什么风?是谁呢?难道我和他长得酷似?"
"那个…他是我们家乡的一位明…名公子,很风流倜傥的,很多女子爱慕着他。"
纳兰公子淡然一笑:"小季子,你是外地人吧?你不识我么?"
"你以为你真的是谢霆锋啊,不认识,不认识,今日是第一次见到你。"
纳兰公子斯文地吃了一口猪手:"唔,味道确实不错,只是如此吃来,颇失斯文,不如让店家切成小丁…"
"哎,别,别,这样就失去了猪手的原味了。你呀,就要像我这样,"我埋下头,狠狠地啃了一大口,吃得满嘴流油,他看得目瞪口呆。
呀,真是一个乡下人啊!这都不懂。还是我的小福子好,虽然在人前斯文,在我面前可是野蛮男友。
"对了,小季子,你打算去何方?"
"我要去京城。"
"是吗,那我们正好同路。"
我暗暗叫苦,和这么一个处处讲究斯文礼仪的男子同路,固然长得英俊,可是和唐僧可真有一比啊!我怎么也得把他给甩了。
"小季子,你去京城做何事,也是为了赶考而来吗?"
"赶考?不不不,不是,我呀…"我压低声音:"我是想去京城找皇上。"
"皇上?圣上是比你我二人还要年轻一些的少年,你和他可有什么渊源?"
"他哪里比我二人年轻?"我算了算了,顺治可比我大四岁呢!
"你今年贵庚?"
"桂根?你要桂树的根?"我纳闷了。
他笑起来:"你多大了?"
"19岁了。"
"哦,我比你年长一岁。皇上,今年才17岁。"
我吓了一跳,嘴里的猪手突的吐了出来:"你说什么…皇上…17岁??他怎么称呼来着?"
再淡定从容,纳兰也忍不住了:"小季子,我自认不把权贵放在眼里,可是与你比起来,真如荧火之对皎月…"
我真恨不得拿猪手堵住他的嘴巴:"行了行了,别拽文了,快告诉我知道。"
"是先帝的三子,玄烨,如今的圣上康熙是也。"他悄声说。
"啊!"我从椅子上摔了下去。他赶紧扶起我:"出什么事了?对了,既然你我如此投缘,不如我们就在此结拜为兄弟,如何?"
我哪有心情和他结拜啊,我现在恨透了张先生,如果他现在在我面前,我一定要再踢他一脚,把他那半边眼镜片也踢碎,奶奶的麻花,什么科学家,简直是一个糊涂虫,时空穿梭机又出现故障,把我给送到康熙年间来了。距离顺治年间,已经好几年了。
我整个人已经云里雾里了,现在只想摆脱这个唐僧先生,马上回到时空穿梭机那里去,回到现代,然后再重新发射一次。我多想再见到那只在梦里出现过的熟悉的容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