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颜色》作者:小鱼大心
内容简介
位男子,倾国倾城,穿越杀手。
一位男子,温柔如水,隐藏身份。
一位男子,霸道独权,地下苍龙。
一位男子,皎月嬉笑,情有独钟。
三个男人与一个男人之间,到底能有什么样的爱情?
或者说是谁追逐谁的游戏?
就让一切在嬉笑怒骂间,上演荡气回肠的爱情吧.
芙蓉,一日内可变化出三种不同的色彩,
早晨花朵是洁白的;
到中午则慢慢变为艳粉;
傍晚又转为深粉。
就像我生命中出现的三个男人,
可谁才是最后伴我装点一生的那抹色彩?
杀手桃粉
桃粉穿越前的人生小语:
如果,一个女人对我大呼小叫,我认为,她一定喜欢我;
如果,一个漂亮的女人对我横眉冷对,我认为,她一定爱狂了我;
如果,一个超漂亮的女人对我万千唾骂,那一定是我抛弃了她;
如果,一个男人对我嗤牙咧嘴,他一定是倒在我的拳头之下;
如果,一个帅气的男人对我怒目以视,我认为,我抢了他的老婆;
如果,一个超俊美的男人想将我挫骨扬灰,那一定是——他误会了我的性别。
宗上所述,你应该明白,我是个怎样的杀手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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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夜黑风高,寒流阵阵的夜晚,一人孤单影只的摇晃在独桥之上,一声叹息轻如鹅毛,垂若柳丝:“哎……这样的夜晚,是个多么适合杀人的好天气啊……”
幸好此刻该睡的人,都趴在了床上;不睡的人,也没有几个敢出门晃悠。不然,一定会以为自己撞见了艳鬼,而从那鬼的眼神中,不难看出其对人世的强烈不满!那神情明显在说:我冤枉啊,冤枉啊,我要报复啊,报复啊……
没错,今天正是七月十五——鬼节!
白色的风衣浮起,及腰的绣发若鬼魅般飞扬,仿佛随时会钻入人喉,吸取那粘腥的血红液体。若大的黑色,也不能包裹住那白影独绝的凄惨,而那小小的白,却可以划破黑暗,带来无穷无尽的血色,漫天的鬼红。
如果是你,在四下无人的夜里,突然遇见这样一主,你会怎么办?心惊胆战,拔腿就跑?或是屁滚尿流,腿脚无救?错了!如果你碰巧看见了那人的脸,就算打你,你也未必想走。
风似乎很贪恋这样的绝世容颜,在其面上不停的吹着,遍遍眷恋不去。
白色的,消香的肩膀轻轻抖动,芊芊玉指缓缓抬起:“啊气!”接着,那若葱白的手,伸进了白色风衣兜里,摸索着,摸索着,然而,好象一无所获。再然后,白色人影晃动,肩膀迅速抖动,将风衣拉下,攥到手里,狠狠的在脸上抹了两下,随手丢掉……
那可怜的,纯洁的,白色的,漂亮风衣就这样无限凄凉的躺在冷桥之上,若细看,还能依稀辨得此风衣上,有片片的银丝,晶莹‘涕’透,甚是好看。
旦听那鬼魅幽幽低语:“哎……居然没带手纸……”
是的,要嘲笑就来吧,爷儿我等着!
是我感冒了,流鼻涕啦,怎么地吧?是我被组织抛弃啦,想哭泣了,怎么地吧?是我装人吓鬼了,怎么地吧?啊!让风来的更猛烈些吧!“啊欠……”这年头,想好的不灵,坏的一保一个准的灵,哎……第N次叹息。
我身高不矮,体重不胖,文化不低,样貌那是霹雳啪啪砰砰地出众!女人们各个风情万众,媚眼如丝,级尽疯狂,大有不追到手誓不为人的决心,紧紧追在我屁股后面跑,口号到挺齐:打死这个狐狸精!
哎……若不是为了执行任务,我何苦把自己扮成女人。
男人们为我疯狂,为我痴,却没有一个在知道我是男人以后,恨我入骨地。原因很简单,死人会恨人吗?死人还知道情爱吗?死人还会砰地从出棺材蹦出,用那阴深深的百骨指着我说:“啊~~啊~~你~~居然~~是个男~~男人~~啊!”然后捂着自己烂掉的心脏,痛苦的眯上本来 就没有的窟窿眼眶,倒地,再死一回?靠!
哎……我好凄凉啊……
如果我不说,你一定不会知道;如果我说了,你一定会知道。那我到底要不要说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一定要打个报告呈报给组织,让组织去审核,去批准,我再来执行。可惜,已经没有组织了,他们不是人的丢弃了我!
我是一个非常特别的杀手,死于我手下的人,几乎都在五十至八十岁之间,也许往上涨涨也成,不过能活过八十,还需要雇杀手去杀的,至今我还真没遇到一个。
我自认为是个非常优秀,一心为组织的专业杀手,可惜……组织似乎不这么认为。而说到组织,我们就必须说到那个小老头,那个养了我十八年的小老头,我曾经想过要报答他,要为他养老送终,为他披麻戴孝,可惜,人家根本就不领情,一心想踢开我,让我从此自生自灭。
喂,那边的工作人员,麻烦把影视回放到我被迫离开组织的前一刻,谢谢……
谁说扮女人就一定要穿裙子?穿裤子的女人你没有见过吗?
谁说扮演女人就一定要带假发?留长发的男人你没见过吗?
谁说扮演女人就一定要弄个假胸?胸跟个飞机场似的女人你没见过吗?
流水声哗哗做响,我满脸的泡沫,女人用的化妆品质量越来越好,简直可以媲美油漆。不管你的年龄,只要往上一糊,必定美个三两分。可能是物及必返,我越来越讨厌化妆,麻烦不说,更糟尽了我这么个活脱脱的大男人。
洗掉红妆,恢复我男人本色,踩着蹒跚的步伐,一步一拖拉的回到了组织——‘殿杀’。
顾名思义‘殿杀’,既是杀人的殿堂,在这里杀人被称之为一种艺术,一种相互媲美的艺术。每个杀手,都喜欢摆出自己特有的造型,尤其的是杀人的时候,更喜欢买弄自己的专长,希望杀出特色,杀出品味。
青青喜欢一刀将对手平分两半,并以这种高难度连外科医生都无法精准的刀法自居。
我问:“青青啊,你确定是平分两半?”
青青看都没看我一眼,用鼻子哼了声,算是回答。反正我已经习惯了,自从我如此亲切的称呼他,他就从想一刀劈了我的愤怒,逐步转化到现在的不理不睬,已经很有进步了。
我说:“吹牛!”
青青立刻对我瞪眼睛,我心里美啊,终于有人肯搭理我啦,忙说:“我就不信你能准确的把人平分,你要是不信,下次你杀人以后,把左边的他,和右边的他,分别抱上称量量,我就不信能那么准,左右不差?”
结果,青青从此以后,不再理我,连鼻孔都不再对我呼吸。
兰兰喜欢玩浪漫,让我说就是比较矫情。不是用根破细绳绕来绕去的把人缠死,就是风度偏偏的下些毒药。他说被他杀的人,是种幸福,即使有过程,也值得死后回味。他说他喜欢看着人脸变色的样子,觉得那是一幅独特的抽象画。
我说:“你到底懂不懂什么叫做抽象画?抽象画就是与自然物象极少或完全没有相近之处,而又具强烈的形式构成面貌的绘画。你不知道不要吓说,不懂就说不懂,不明白的事情可以直接问我啊,我也没说过不教你,咱俩之间还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再然后,我和兰兰之间真的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了,因为他根本就没再理我,没有给再进一步为他解释抽象画的起源与发展历程。
绿绿这个人就要好点,他就算不喜欢我,也不会一见面就躲着我,也可能是懒着躲吧。他杀人呢,一点也没有特点,反正无论你人躲到多远,他总能一枪搞定。
我说:“就算不在射击距离内,你也能搞定?”
“……”他点头。
我说:“那你是怎么办到的?”
他说:“两颗子弹,相互追加。”
我说:“你真是太棒了!去把月亮给我射成重伤,我就不信,一万发特质子弹相互追加,搞不定她!”
从此后,任何‘殿杀’里的人,不会让我知道他们杀人的绝招,不会没事让我找他们聊天,更何况平时他们都很忙,除了我。
别人都说过了,现在默默介绍我。
我也不知道那死老头,是不是故意跟我过意不去。你好色,就以色彩为我们起名,我没说什么,因为那时候小,可如今长大了,才反应过来,你是如何的待薄我,天理不容啊!哪天喀嚓一个惊雷,你给我小心点,说不定就是老子派人放地!
青青名为靛青,兰兰为酞兰,绿绿为石绿,为什么你要叫我桃粉?你说,这是为什么啊?我抱你家孩子跳井了吗?我勾引你老婆了吗?你没给我一点下手的机会,就这么判定了我不被人尊重的死刑。桃粉?桃粉……每当秋风满楼,更显我无限凄啊~ ~
我的必杀绝招是:色诱!
其实,我一点也不想这样,我有很多杀人的技巧。套用一下小老头十三年前对我说的话:桃粉将来一定是‘殿杀’最好的杀手!虽然当时有我只有五岁,可对于任何夸过我的话,却是过耳不忘。事实证明,从很小我就有了收集快乐的远见,当我日后悲惨的时候,拿出来咬上那么一两口,幸福的直冒泡泡。
而结果证明,小老头那时候就老眼昏花,很多事情看不清楚喽。我好几次建议他去检查眼睛,他却宁愿与我对视,感叹无眼无珠,也不肯去看看病,真是个固执的小老头。
现在,还得说说我的色诱是怎么个由来,就像我要分析抽象画一样,请听我细细道来……
当我十二岁生日的那一天,小老头吩咐我去杀个曾经的地痞,现在的黑帮老大。我想成啊,反正没事可做,不如先上上手,练习一下毕生的绝学,让那些笑话我为姑娘的家伙,知道什么叫做温柔一刀。
我将夺魂丝从兰兰手上借来,跟绿绿要了把他改良的好枪,当然还要佩带上青青送我的快刃,一切就绪,接近目标。我凶悍的舔了舔自己的爪子,想象着噬血的快感,突然觉得有些恶心,但却不能对任何一个人说,因为我是杀手!
当我蹦蹦跳跳,像个十二岁孩童一般接近目标的时候,出了个大大的意外,黑头他老爹看我一眼后,挂掉啦。当时我不明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可等渐渐张大了,我才知道,原来我实在是太TMD美啦,以至于老大爷心脏不收负荷直接倒地,灭火。而黑帮老大也随之而去,当然,这还是要感激兰兰给的毒药,谁让他用手拍我的脸呢。
买一赠一,这是多么超期望值的完成了任务啊,可惜,没人赞美我。
从此后,一旦有好色的,不容易让人接近的目标,组织一定会让我去,而我时常要打扮成个女子模样,出去招摇一翻。
曾经不干过,曾经愤恨过,曾经挣扎过,可惜……老头子对我情真意切的说过一句话,打消了我所有的反抗,他说:如果你不甘心,你可以打败靛青,酞兰,石绿中任何一人,证明你出去后不会被人杀死。
我像个大蛙,渐渐收起鼓鼓的囊。而我接的任务,一般都是五十至八十之间的大爷级人物,因为他们一般来讲,心脏都不大好,惊不起我男男女女的一吓。杀人不见血,唯我是也!我一直这么安慰自己。
我也想不明白,为什么当初小老头说我将是‘殿杀’的最高杀手?不是因为我当时年少,拿把小刀乱砍伙伴的小弟弟吧?谁让他们说,他们的弟弟比我的弟弟大,因此我的弟弟必须叫他们弟弟老大。可小弟弟只会尿尿不会叫老大,他们就用手掐我弟弟,而身为哥哥的我,当然要保护自己的小弟不收侵害。我当时想,如果我把他们的大弟弟切成了小弟弟,是不是他们的弟弟就会跟我的弟弟叫大哥呢?于是,出现了下面一幕:我恶狠狠的拿把刀子追着他们弟弟乱砍。此景落入小老头眼里,当然是赞赏有余。而今,青青,兰兰,绿绿的小弟弟,已经长成了真正的大弟弟,即使我还想砍,也没有了当初那种无谓的胆量。沉默吧,说不准他们没有我记性好,早把当初小小的不愉快忘了呢。
继续拖着疲乏的腿,往正堂上摇去。这些女人真不是普通的能跑,追着我后屁股打。不就是在她们卖的地盘上晃晃,想接近下一个目标吗?敢情全把我当竞争对手了,非要抓破我的脸,踹烂我屁股,狠啊,那是真狠啊。MD!不知道爷爷我还要指着这张脸混杀手行业吗?悲哀啊,悲哀……不能想,一想就更悲哀。
又是我第一个到,是我没有时间观念,还是他们太准时?一般,二般,十般来讲,不到约定的最后时刻,他们是不会出现的。而我真的好象挺闲,总是第一个到场不说,还能小睡片刻等人。
将自己隐入黑色沙发内,裹了裹白色的风衣,调整到舒服的位置,疲惫的睡着了……
梦中,我对着镜子,梳理着自己的长发,发丝闪闪亮亮,柔顺纤长。眨眨眼睛,长长的睫毛扇动灵蕴,咬咬下唇,两片嫣红妩媚诱人。若以此景来形容女子,一定是如花如月之容,倾国倾城之貌,可用来形容男人,真是TMD不伦不类!
若不是这张脸,我也不能沦落成个色诱杀手!
若不是这张脸,我也不能被叫成桃粉,桃粉!
若不是这张脸,我也不能没有自己的爱情!
我对超漂亮的妹妹说:“我喜欢你。”
她说:“你有钱?有车吗?”
我摇头,心里想:不是有,是超有。
她说:“我不喜欢比我漂亮的男人。”
我对一般漂亮的妹妹说:“我喜欢你。”
她说:“真的?是真的吗?太好啦,我要让全世界都知道你喜欢我!我太骄傲啦,哈哈哈……”
当我看见她大嘴里的第四颗坏牙时,我退却了。
退而求其次吧,狠狠心,找来个不漂亮的女生对她说:“我喜欢你。”
她说:“你……你……喜欢我?那……我现在就跟你结婚!”
人生啊,总是在悲与喜之间交错。我啊,总TMD在恋爱与非恋爱之间徘徊。我做男人,男人们嫉妒我,结果被我狠踹。女人们喜欢我,却只想上床,不想恋爱,当爷我没钱是白脸?
我做女人,女人们嫉妒我,白眼,冷箭,鬼爪都一一上演。男人们喜欢我,仍旧没有逃出被我狠踹的命运。
我要疯了!已经疯了!我要到精神病院去当院长,使精神病事业发扬光大。要折磨每个人,你想不疯都不成,必须疯!
哈哈哈哈……镜子中的我,开始得意的笑,笑的浑身颤抖,笑的分外开心。
突然,一只手伸到我的胸前,开始蹂躏着我的胸肌,另一只手伸到我的分身,抚着我的弟弟。那手指修长,干净,臂膀健美,有力。而我,仿佛很享受这种突然的爱欲,轻轻闭上眼,唇微张,消魂的呻吟不自而走。突然一个硬物顶在了我的后腰,它那样灼热,那样霸挺。手的主人一把将我推向镜子,从后面提起我的腰身,迫使我贴着他的欲望,而那突然刺进的巨大,使那疼痛从小小菊花迅速蔓延扩大至全身,整个人仿佛被撕裂……
“啊……”一声不知是痛还是愉悦的惊呼脱口而出……
最后的殿杀
“啊……”一声不知是痛还是愉悦的惊呼脱口而出,人已惊醒。眼前人影晃动,而我却完全没有看清,仍为那个梦而震撼。我不是玻璃,没有那种嗜好,我喜欢女人,绝对百分百的喜欢女人!只那个梦,为什么总捆绕着我?梦中我不知身在何处,周遭一片水雾,使我看不清那个人,永远的一双手,健美的臂膀,还有那我永远看不见的霸挺,疼痛是如此真实的感受。而我唯一能看清的,就是镜中的自己,一个全身赤裸的男人……
“桃粉,又做噩梦了?”兰兰拍了拍我的脸,使劲摇晃着我。这小子,明显在打击报复。
“兰兰,人家怕怕哦……”我说完,向他身上靠去,仰起脸,打算往他怀里钻。MD,跟老子玩?
唰……兰兰消失,人已经坐到我对面,并提了根无聊的手指向主位上点点。
我笑笑,拢拢白衣,看向小老头。
小老头一脸阶级斗争,声音威严:“桃粉,你的任务完成了吗?”
“还没……”
“你可以脱离组织了。”
“啊?脱离组织?”开玩笑吗?不像啊?
“马上就离开!你有逃跑的机会,但三个小时之后,我会派石绿追杀你。”小老头一点表情也没有,语气平淡,仿佛在说:三个小时后,开晚饭。而我的心开始逐凉,这样的老头,是公式化的老头,不容任何人质疑他的决判和命令。而受过这么多年杀手教育的我,也不仅感到事情大条了,却仍旧想不出自己错在了哪点?没有完成任务吗?不是没有,只是拖延一小会而已。
“我跑不过石绿。”我嘟囔。
“你还有二小时五十九分二十三秒的时间。”
“我舍不得离开你们。”
“你还有二小时五十九分十一秒的时间。”
“我到底做错了什么?”哀嚎。
“二小时五十八分五十八秒”
“你不用我养老送终了?”
“二小时五十八分五十一秒”
“靠!”我抬眼看看青青,兰兰,绿绿,如散步般渡出‘殿杀’,拔腿就跑。
没有人为我求情,也许我人缘真的是很糟糕,也许是知道小老头的命令,没有人可以左右。
我飞奔着,恨不得插翅成膀。傻瓜才会去取什么该死的跑车,哪部车能逃脱被定位的危险?我只能奔跑,打辆车也成,可惜,这里实在是郊区中的郊区,高山中的高山,找个人不容易,更何况车乎?
也许越热闹的地方,越安全;也许越危险的地方越安全,可当这些都被大家想到后,安全也变得不安全。所以,我此刻站在公园的独木桥上,欣赏着凉凉的风,看着一片黑暗,本想今天过节,和大家热闹一下,却变成了自己的热闹。
也许没有一个人能像我一样,不干杀手啦,还能安全的离开组织三小时,而我……哎……
小老头,你为什么让我当个被追杀的杀手呢?要磨练我的意志吗?要激发我的斗志吗?要开发我的潜力吗?不像啊……
我的影像回放已经完毕,离石绿的追杀还有二十分四十三秒,我该何去和从?
我要报复!我要挖他们的肉,下酒!人肉腥吧?算了。
我要拿他们的血罐肠,炖酸菜!他们不会有不干净的病吧,听说血液传染很严重地,那……算了。
我要用他们的骨头刻成胸章,一毛五两个,一毛钱不买!
摆摊子,是要上税地,那……换一样吧。我要……我要……我要吃饭去!饿着肚子,能想出什么好的折磨人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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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再次出现在他们眼前的时候,青青,兰兰,绿绿身挂红红重伤,小老头也恹恹一熄,这才叫最后的色彩斑斑装饰画。
我轻笑着,抚了抚自己的臂膀:“这天,真冷。”
每个人都诧异的看着我,仿佛见到了怪物。但所有的停留,只是那么一瞬,而这一瞬对于杀手而言,已经是生与死的区别。
我刺出手的匕首,快速划过黑色劲装的右手,枪随之落地,砰的一声,再次燃起战火。一时间血色弥漫,枪声四起,冷刀暗箭飞梭。
对方都是‘肃飒’的高手,我们必须打起二百分的精神,不能露出任何一点一滴的破绽,不然死无全尸的必定是我们。今夜,不是‘肃飒’可以复命,就是‘杀殿’创作的最后一幅艺术画,鲜血为料,大地为纸,生命不过如此。
我知道自己出手还是太仁慈,第一刀,就应该划向那小子的喉咙,听血水潺潺的声音。可惜,我下不了手,我是个不合格的杀手。能在‘殿杀’混这么久,只能说明,小老头确实不够格做个黑心的杀手领袖。所以,当被我费了右手的人,继续用左手拿起枪对着小老头的时候,我除了跳跃而起,用自己的身体去抵挡,已经没有任何的思想。
可惜,我还没有子弹快,那一枪既狠又准的射入小老头的心脏。我只来得及拥住他下滑的身体,伤痕累累的身体。
小老头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在我面前笑着:“桃粉……你还是……回来了……”
我仰仰下巴,很骄傲的说:“说过给你送终,我不是不守信用的人。”
他深出干瘪的老手,将那枚古色麒麟戒,套到我的大手指上,很满足的笑笑,不虚弱,很骄傲。尽管只是一瞬,却点亮了永远,小老头,我会记住你,一辈子。
我抱起老头干小的身躯,步步向外袭去。
一路右手刀飞扬,片片血红惊起;一路伤痕累累,嘴交却挂微笑;一路生命流逝,却不让我觉得惋惜。我突然觉得那刀在人的喉咙上,划出优美的弧线,勾起点点的血光,是如此的美,小老头,你看到了吗?他们是在为你洗礼。
看着被我费了右手的家伙,此刻已经找不到头颅。我不记怨酞兰出手太快,只可惜没有给我片刻的时间,让他享受一下我特殊的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