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囚皇
作者:小孩_你过来
阎王殿
阴冷诡异的阎王大殿之上。
“女警?”阎王翻开生死薄,睨向殿前一脸正气的女孩。
“准确的说,是女刑警。”叶思蕊此刻虽已是鬼魂一只,却依旧镇静自若。她盛气凌人地走到判官案前,重重一拳捶在案台上,怒火冉冉地质问阎王爷:“请你告诉我,那个该死的银行抢劫犯死了没?!”而她的一言一行,完全没有一个魂魄的自觉性。
“……”阎王垂了垂眼皮,视线落在她压住生死薄的手掌上,为避免生死薄折损,他小幅度地拉了拉纸张边角,拨起她的两根手指,向一串凡人认不得的字迹看去,随后不急不缓道:“该死的,都死了。”
虽然小阎王稍带指桑骂槐,但给出的答案显然是肯定的。
叶思蕊世间唯一的亲人——哥哥叶思浩。不幸死于珠宝抢劫犯的枪口之下。叶思蕊为了给哥哥报仇,追查抢劫犯行踪长达半年之久。她为能亲手抓捕那名凶手,不在乎扮成三陪小姐出入风月场所打探消息,只要有关于凶手的蛛丝马迹,她不惜付出任何代价,甚至动用刑警的职权调动机密档案,跨省追捕。说她假公济私好了,她就是要亲自毙了那个人渣!
功夫不负有心人,整整六个月零二十天,终于让她追查到抢劫犯藏匿的窝点。当迎面两声枪响后,她与抢劫犯双双倒在血泊中。
如今,心愿已了,叶思蕊斜起一抹胜利的冷笑:“死得好!我也可以含笑九泉了。”
小阎王饶有兴趣地撩起眸:“死了还这么开心,真是难得。”
叶思蕊坦然自若地抬起下巴:“大仇已报,值了。”她自顾自拉过一把椅子坐在小阎王对面,下意识地将油灯向阎王面前推了推,油灯照耀在小阎王精致的脸孔上……叶思蕊双手环胸不苟言笑道:“阎先生,我可以见见叶思浩吗?”
话说整个过程有点像审讯犯人。
“……”
好一个气焰嚣张的小鬼魂,阎王心里这么想,但嘴角一直微微扬着。
叶思蕊得不到阎王的正面回答,身体向前倾了倾,却隐隐感到屁股被什么东西粘在椅面上……是错觉吗?她怎么感觉椅面逐渐变得柔软,好似坐在一只坐垫上呢?
阎王单手支腮优雅浅笑:“本尊忘了告知你,阎王殿内每一件物品都附有灵性,你此刻正坐在木妖身上,他正在抚摸你的……臀部。”
叶思蕊顿时怒目圆睁,扭动两下却被粘得更紧,她双手支撑在扶手上。这下可麻烦了,木扶手上伸出两根藤条,瞬间将她的手腕束缚在扶手上,紧接着身体陷沉,更是动弹不得,而此时,只要是接触到椅子上的部位,全在被一股柔软的气流恣意“抚摸着”。
这是地府吗?还有□!?
叶思蕊向小阎王抛去求救的眼神,可小阎王则漫不经心地吹着发梢,看都不看她一眼。
叶思蕊挣扎不能,只能向“椅子”发出恐吓:“别再碰我,否则拆了你!”她一脚踹在桌角上:“你管不管啊,看戏呢你?!身为地府最高领导者居然放纵属下对鬼魂为所欲为?”
阎王抿唇浅笑,而后轻咳一声,命令无形的木妖立即收法。
不过,他很满意某女终于觉悟:“原来你知晓自己是鬼魂呀……”
“……”叶思蕊大概看出阎王是故意整自己,她无力地吐口气,毫无诚意道:“我不该对阎王爷不敬,我道歉。”
“可本尊依旧很生气。”小阎王笑眯眯的神情与口味极为不符。
“杀人不过头点地,我都死了您还想怎样?”
“你不是想见大哥吗?”
“是。”
“可以,你哥正等待你去拯救,但路途遥远,你愿意去吗?”
叶思蕊斗志昂扬攥起拳:“当然!上刀山下火海,在所不辞!”
阎王看似愉悦的神色中却带出一丝无奈:“很好,穿越到八百年前的金锦国,祝你一路顺风。”
当叶思蕊还没问清是怎么个营救法时,身体已“唰”的一下抽离地面,视线在黑暗一瞬后,倏然转为骤白。
※※ ※
人间
耳边传来嘈杂熙攘的脚步声,叶思蕊缓缓睁开眼皮,刺眼的烈日迫使她再次眯起眼。她猛然坐起身环视四周。周围景物古香古色,人们衣着复古朴素。而她则大喇喇地躺在街道正中央,居然无人理会,甚至绕道而行……她俯视自己一身装扮,小碎花的布衣布裤,但都是尘土。两只麻花辫,一只歪在肩头,一只乱七八糟的散落。
叶思蕊摸了摸脖颈,一只沉甸甸的铁圈,严丝合缝地套在脖颈最下端,而且她完全没有这副身体的记忆……叶思蕊木讷地眨眨眼,穿越成乞丐了?阎王的气度还真小。
她站起身,掸了掸裤腿的灰尘,无意间发现一双滴溜溜的大眼睛正在墙角偷窥自己,叶思蕊寻着那道目光走近,只见那个偷看她的小男孩步步倒退,小脸上尽是惊恐。当叶思蕊“高大”的黑影笼罩在小男孩身体上时,小男孩抖了抖嘴唇,忽然发出一声惊天动地的嘶喊:“疯子要咬人啦!救命啊哇呜呜——”
叶思蕊不想引起骚动,她一把捂住男孩的小嘴,用眼神吓唬孩子:“不准哭,闭嘴!”
小男孩吓得一对一对掉眼泪,但不敢再出声。此刻闻声而来的孩子他娘,见状先是夸张地掩唇惊呼,紧接着唯唯诺诺地从叶思蕊身旁扯过自己孩子,叶思蕊原本想解释一下,可妇人的神情比孩子更慌张,随后一阵风似地落荒而逃了……
“……”叶思蕊舔了舔牙齿,难道这副身体的正主真饿得开始吃人了?
叶思蕊漫无目的地在街道间游走,但凡她路径之地,百姓们无不惊慌失措,暂闭店门的、盖摊位的、停马车的、抱着孩子跑回屋的,接二连三延绵不绝,还有没地躲的没地藏的百姓,只得齐刷刷靠墙站好。
即便她真是吃人的野兽,撕人的疯狗,那还有衙门抓人啊,为什么无论男女老少都怕她呢?
思于此,她正巧见一名捕快迎面而来。叶思蕊“自投罗网”地走上前挡住捕快去路。古代也有通缉令,如果全城的百姓都怕她,那她必然是“出名”了。
捕快机警地手握剑柄,以为是谁呢,一看是她,无奈地横向走开两步,叶思蕊也跟着横两步继续挡路:“你认得我吗?”
“全城谁不认得你?”
“那我做过什么坏事吗?为什么所有人都躲着我?”
捕快轻声一哼:“你该问自己是否做过好事……”他侧身挤过叶思蕊身旁,无奈一声叹:“趁着你此刻有些清醒,快回家吧吱吱,莫仗着有皇帝撑腰总是这般胡作非为恐吓百姓……”
叶思蕊迷茫地眨眨眼,皇帝给她撑腰?……她再次打量一身凌乱不堪的造型,看这扮相也不像富贵人家的孩子,她究竟是什么来头?她哥又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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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先打人
正值午饭时间,虽烈日高照,但各家小店无不热忱地招揽生意。叶思蕊此刻是又热又喝,她编辫子的手法很差,因此故生前一直留短发。这会儿,她索性将长发随意绑成马尾抛在脑后……当务之急是找份工作,否则在没找到大哥之前就先饿死了,她可不打算继续要饭。
古代的行业她是样样不精通,正在一筹莫展时……目光无意间落在一张缉捕文书上:
绰号:黑毛。
年纪:三十有余。
容貌:面白肥耳,络腮满须,体形魁梧,七尺五寸,眉心至颧骨处有一道约三寸长的刀疤。
罪行:奸 □女,劫人钱财。
悬赏花红:若见此人行迹,知情及时上报者,赏银十两;亲手抓获者,赏银三百两。
“通缉令……”叶思蕊搓了搓下巴,仔细端详那张极为抽象的通缉犯画像,犯人毛发浓密,整张画像上除了一对牛眼全是胡子……别说,跟李逵长得还真像。
叶思蕊在警校时曾上过一堂关于古代通缉犯抓捕的课程:古代若要缉捕犯人,往往会在各个交通要道和主要人口聚集地发出告示文书,犯人若要是买食物,只能去固定的几处食品店,而且古代人口有限,《连坐保甲制度》更是使得任何一个新出现的人备加注意。犯人藏匿起来颇为不易,不小心就会暴露行踪。所谓保甲连坐,通俗意义上就是在一个小群体中,推举一个小领导,即保长,他要负责自己一个群体的所有活动,一个群体中有一个人犯错误,即首先是领导负责,全体连坐,从而达到政府控制民众的作用。
叶思蕊活动活动筋骨,压压腿……抓人是她的长项,既然有花红当然要去赚,顺便为民除害。话说叶思蕊真算不上什么特正直的刑警。当初考警校是为迎合大哥叶思浩的心意,叶思浩因工作原因长期出差,对这唯一的妹妹总是放心不下,当个警察至少有能力保护自己。叶思蕊如哥所愿考上警校,叶思浩原本是希望妹妹在派出所办办户口、狗证什么的文职工作,谁知道叶思蕊凭借一股“狠劲”,以优异的毕业成绩当上最危险的刑警。
叶思蕊的“狠”可分为几个阶段:对犯人心狠手辣;工作中好勇斗狠;对亲哥偶尔也耍狠。比如叶思浩与狐朋狗友吃喝晚家了,叶思蕊真敢一夜不给醉醺醺的亲哥打开放门,不过也算刀子嘴豆腐心,她会把皮夹克和钱包从窗口扔给大哥,然后锁门呼呼大睡。
叶思浩一手将叶思蕊拉扯大,他也许不太清楚一点:自己是叶思蕊的全部。叶思蕊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为了大哥,每当叶思浩在朋友面前提到妹妹总是满心欣慰与自傲。她拼命工作就是为了给亲哥争面子。
当叶思浩开始交女朋友时,叶思蕊躲在屋里哭了三天,一个礼拜没搭理叶思浩,她那会醒悟一个事实,自己有很严重的恋哥情结。
叶思蕊想到哥哥,心里不由泛酸,她抹了抹鼻子,据阎王说大哥会遇到危险,可他人在哪,她又该如何拯救大哥,真是一头雾水。
她漫无目的且迫切地四处张望……此刻,迎面走来的高大的身影引起她的注意,她锐利的目光扫过通缉犯画像,此人虽用斗笠遮脸,面无胡须,但腮帮子上还有青胡渣,一看就是刚剃的,而且此人步伐稍显鬼祟。犯人通常会出现的弊端:就是下意识窥视四周动向,毕竟做了亏心事,这种习惯属于正常的心理问题。当然也有心理素质极好的惯犯,但此人差点意思。
叶思蕊急忙躲进胡同里,她侧身监视斗笠男一举一动,如果真是犯人会一次性多买些食物储备,犯罪之人当然不愿抛头露面。
斗笠男如她所料买了几斤馒头,随后背着面口袋疾步离开街道。叶思蕊则悄声无息地跟随而行,随手抄起路边斜放的烧火棍,主要是她拿什么都没人阻拦,这点令她百思不得其解,百姓们不躲淫贼但怕她个小丫头,不过管他呢,抓住这人就有钱吃饭了!
斗笠男边走边观察四周,趁无人注意时钻入一道小胡同,叶思蕊大摇大摆尾随在五十米左右的位置,斗笠男即便注意到她,也想不到她的动机,毕竟是个女子。
斗笠男七拐八拐进入一道走向南北的羊肠小道。叶思蕊观察胡同两旁高耸的墙壁,而前方只有一处转角,是抓捕犯人的时候了……
“黑毛!——”叶思蕊炸声一喊。
斗笠男脚步一顿,叶思蕊不打算给他逃跑的时间,高举烧火棍奔上前……黑毛听到跑步时,并未回头,扔下面口袋撒丫子狂奔——
“死路一条,跑也没用!给姐姐站住——”叶思蕊忽略了一件事,这副身体的体能素质不行,其奔跑速度根本追不上犯人大刀阔斧的步伐。
黑毛边跑边回头看了一眼,惊见原来是“疯丫头”在追赶自己,他还以为是侠女呢。啐!黑毛阴冷一笑,眼珠贼转三圈继续奔跑,但速度有所放慢,直接将“疯丫头”引入死胡同。
叶思蕊拐入转角,只见黑毛双手环胸,用胸口迎面挡路,叶思蕊则躲闪不及,硬生生地撞在他胸膛上,而身体因惯性太大直接摔倒在地。叶思蕊手中的烧火棍飞出八丈远,紧接着传来黑毛一阵嘲讽的大笑。
黑毛如黑熊般的黑影笼罩在叶思蕊身上,叶思蕊飚了句脏话猛然弹起身,反手揪住黑毛衣领欲来个过肩大摔……可叶思蕊提了几次都没扯动黑毛,黑毛纹丝不动,不禁张狂大笑。
该死!这副身体太差劲了,手腕细得像筷子,腿脚无力,简直是以卵击石。与此同时,黑毛一手抓住叶思蕊脖领,轻松一提将她丢进死胡同内,如同抓着小鸡子。
叶思蕊的脊背重重撞在墙面上,摔得七荤八素头犯晕。她怒视步步逼近的黑毛,虽势单力薄,但输人不能输阵,她伸出一根警告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你今天必死无疑!狂你舅舅个礼帽啊——”
黑毛注视眼前瘦小的人儿,捧腹大笑走上前,他一脚跨在叶思蕊两腿之间,捏起她的下巴看向自己:“啧啧,有几分姿色啊疯丫头,跟谁闹不好你偏偏要惹我黑毛?!小皇帝这回也保不住你了吧,哈哈哈——”黑毛重重拍了叶思蕊脸蛋几下,拍得叶思蕊后脑勺直撞墙。
黑毛一手将她提起压在墙边,另一手已扯开她衣襟,黑毛打量叶思蕊雪白的胴.体,不由欲望大起,他眼中冒着淫.光,舔舔嘴唇贪婪道:“老子还未试过疯子呢,今日算你走运,哈哈——”话音未落,他一只手已盖在叶思蕊胸口上,呶起一张臭嘴向她脸蛋凑来……
叶思蕊并没急于挣扎,因为挣扎只能让两人身体贴合得更紧密。她任由脏胖子亲了几下,待抓住脚腕可以自由活动的时机……叶思蕊先是抡圆了一巴掌抽在黑毛腮帮子上,在黑毛反应不及时,她卯足力气,膝盖猛然顶出,狠狠撞在黑毛的命根子上,只见黑毛脸色一白,顿时捂住裤裆,连连惨叫疼倒在地,嘴里虽骂骂咧咧,却站不起身……
叶思蕊这次学聪明了,身体落地的一瞬急忙捡回那根烧火棍,当黑毛误认为疯丫头吓跑时,突感后脑勺先挨了一记硬物猛击。只听“咔嚓”一声,叶思蕊手中的板砖顷刻碎成两半,不过可能力道不够,楞是没给黑毛砸晕。黑毛此刻也缓过点疼痛,刚欲伸出魔爪反扑叶思蕊,却好死不死再次被叶思蕊踢中命根子,旧伤未愈再添新痛,黑毛疼得在地上打滚,原本腮帮子都是青胡渣,现在脸色阵白阵绿,就跟打蔫的大白菜似的,再瞧七尺高的大老爷们,都疼出眼泪了:“奶奶的!你就他.娘的会踢这一个地儿啊!?”
叶思蕊才不管,眼底见到什么就抄什么,一转眼又找来一根扁担绳,她先拿烧火棍对准黑毛太阳穴一阵暴打,黑毛哪里料到这疯丫头下手如此狠,而且还特会挑地方打,黑毛被打得满脸是血两眼珠子冒金星,眼眶肿得成一条缝儿。黑毛挣扎了一会儿后,还是禁不住一次又一次的猛攻暴打,最终两眼一摸黑,昏倒在地。
叶思蕊则丝毫不懈怠,一脚踩在黑毛宽厚的脊背上,三两下便将他手腕反绑身后,在用麻绳绑住双脚,双腿与手腕之间汇合捆牢,紧接着把扁担杆从他两腿与手腕间的缝隙里穿过,这就算大功告成了。捆绑的造型像只待宰肥猪,不过是脸朝地的晕猪而已。
“那玩意留着也是祸害,千万别谢我。”叶思蕊擦了擦汗珠与血渍,又是重力一脚踹在黑毛后心处,虽然黑毛已被暂时打晕,不过这哥们确实挺抗打的,如果不是他色心大起,还真不好接近。而且犯人随时有可能苏醒,尽早把犯人拖衙门领赏才是正事。
叶思蕊深深吐了口气,胸口感到一阵清凉,她俯视大敞四开的衣襟,稚嫩的肌肤上,还留有罪犯的肮脏手印。再看四肢,瘦弱的胳膊腿,那种瘦不是干瘦,而是嫩呼呼的。她忽然意识到这一问题,这身体岁数多大?为什么感觉上是这么年轻呢?还有一件事,见到她的人都会提到皇帝,她又跟皇帝有什么关系呢?
不过,种种疑团迟早会揭开,所以叶思蕊也不太着急,她用出吃奶劲儿拉动扁担向胡同口拽……黑毛此刻造型是惨不忍睹,翻着白眼,口吐白沫,原本就是圆盘大脸,又被叶思蕊打得更像猪头,还是红烧的。
他肥硕的大脸蛋随缓慢的移动进程在青石地面上蹭啊蹭……黑毛或许做梦也从未想过,五大三粗的大老爷们会被一个十几岁的疯丫头当场擒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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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行霸道
也许别人的穿越是为了改变一下生活方式,凭借“未来人”的头脑闯出一片新天地,可叶思蕊一点不惦记这事,就看她现在的扮相最多是个“三无人员”,没钱没地位没人管。不过首要问题是找到亲哥,呃……应该是亲哥的转世体吧?外貌如果差距太大就不好办了,她倒哪找去,又没长狗鼻子。
叶思蕊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把犯人黑毛拉出胡同口,胡同外就是闹市街,百姓们惊见一彪形大汉如死狗般被疯丫头拖拽前行,无不惊恐不已,仓皇躲避。
别看叶思蕊穿越到古代还不到三小时,但她对百姓们惶惶不安的眼神已然见怪不怪了。这跟她当刑警有很大关系,在她眼里每个人都像不法分子,否则心虚什么?
叶思蕊实在累得不行了,但她又怕煮熟的鸭子飞走,所以大喇喇地坐在犯人后背上休息。
“吱吱,你又玩何把戏呢?……”一道清脆的童声顺叶思蕊身旁传来。叶思蕊侧眸一看,是个挺漂亮的小女孩,小女孩显然不怕她,还掏出小手绢替叶思蕊擦了擦嘴角上的血迹。
“吱吱是在叫我吗?”叶思蕊的声音柔软不少,难得有人看到她不慌张,虽然这孩子不能算完整的人,也就五、六岁大。
小女孩坐回自家门前的小板凳上,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注视着血瓢似的黑毛:“你爹正四处找你呢,原来你又去欺负人了……”话语中似乎还透着几分无奈。
“……”叶思蕊越听越糊涂,可她确实没察觉这副身体有什么武学方面的优势,可这叫“吱吱”的小闺女时常在闹市打人,所以引得民众望而生畏?
“那我今日都欺负过谁?”
“李家的包子摊让你推翻了,还有路东口王婆婆家的母鸡,让你一屁股坐死了,嗯……”小女孩抬起头努力回忆:“柱三哥方才哭着跑过去,不知是否因你故……”
叶思蕊迷茫地眨眨眼:“听你这么一说,我是作恶多端的坏人呀,就没人管我吗?”
小女孩拖着下巴念起打油诗:“……哎哟哎哟,吱吱一过,寸草不生,店铺关门,牲畜不保,疯行霸道,免罪在手。”
“……”叶思蕊瞠目结舌的愣在原地,刚想在问点什么,只见小女孩家里跑出一大人,不敢看叶思蕊一眼,急忙连板凳带小女孩都抱走了,顺手还关上了大门。
叶思蕊仔细回想最后一句话——免罪在手。意思是她无论怎样为所欲为都没人敢管,她有免罪金牌吗?是皇上颁发的那种?
叶思蕊怔了怔,她刚才只想着询问身世,貌似那小女孩还提到她有个爹……叶思蕊伸头探脑的四处张望,那白胡子老头在哪呢,原来她不是无家可归。
她正在左顾右盼时,感到屁股下的黑毛动了动,叶思蕊一不做二不休,顺手抄起一块板砖“啪!”一下砸哥们后脑勺上,瞬间又请黑毛“安息”了……
叶思蕊记得在追踪犯人途中路过衙门口,这是她当刑警养成的习惯,走到哪都会习惯性注意具有标志性的建筑物,以方便联系警队支援。
她见路边摊贩旁有一架手推木车,所以她很有礼貌的要求借用一下,还说领了赏银给摊贩一部分做酬劳。摊贩哪敢说不借,闻得疯丫头今日彬彬有礼更感惊悸,他不指望疯丫头主动还车,更莫说酬劳了:“拿去用吧,我一会儿自己去找车子便可。”反正吱吱再疯也不会跑多远,因为疯丫头只喜欢折磨这条主街上的老百姓。
叶思蕊费劲全力将黑毛拉上推车,有了代步工具就是省力气,她推起木轮车,“咯啦咯啦”颠簸着向衙门方向走去……
……衙门口的侍卫见疯丫头来捣乱,即刻手持刀剑挡下,而侍卫凶狠的表情与温柔的语气反差极大:“吱吱听话,衙门乃朝廷重地,快回家去,你爹正四处找你呢。”
“我领完赏金马上走。”叶思蕊也懒得解释,一翻手提起黑毛头顶的发纂展示坏人嘴脸:“这是你们要抓的通缉犯黑毛,人我抓来了,验货吧。”语毕,她手一松,黑毛的大脑瓜像大皮球似的在木板上颠三颠四落定。
两名侍卫大眼瞪小眼一愣,再看车上男子的脸孔,已被打得血肉模糊,身型上看倒是挺很像流窜三月的淫贼黑毛,不过吧,此人却无胡须,而且疯丫头的话实在不太可信。
叶思蕊看出二人在犹豫,她为了节省时间再次揪起黑毛的头发,不苟言笑道:“此人高七尺五寸,为掩人耳目剃了胡须,眉心有一道三寸长的刀疤,最重要的是,犯人已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还有什么问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