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那么卑微的爱他,为他,她把自己变成了尘埃,可终究她在一场大雨后,掉落土里,掩埋在了地里,陪同那种爱人的滋味埋葬了。

 

接下来的事,她已经忘记,只是觉得自己一直那么固执的抓着他的手臂,就像要把自己的指甲掐入他的肉里,然后和他融为一体一般。

黎夏说陈芹,你放手,这种人是人渣,可她不能放,因为一放就没了。所以她一直努力的抓着,就算怎么样,她都不能放。

”陈芹,你疯了是不是!”他甩开了她。

重重跌回地面的时候,没有疼,只是感觉轻飘飘的,仿佛是浮在了半空中,她最终还是松开了手,原来幸福是她怎么抓都抓不住的。

她听到旁边黎夏一直在叫着,“陈朝,快点来啊!”

不!别让他来!可她终究来不及说出口。

 

醒来的时候,陈朝正帮她擦着眼角的泪珠,而周围,只是一片安静的白色,旁边白色的液体缓缓的进入她的身体里,有些略微的疼。

他调着点滴上的开关,液体向下的速度渐渐放慢,她看到他的手正轻轻地抚摸那个压着针头的白色胶带。

迷迷蒙蒙的状态下,她似乎能感受到他宽大的手掌覆盖在自己额头的温度,低低浅浅的声音在耳边回旋。

“陈芹,爱过了,痛过了,是不是我就有机会了呢?你知不知道,有一种亲情是以爱情为基础的,你痛了,我也痛!”

“可我痛了,你却不知道!”

是,她是不知道为什么爱上一个人的结果是这样!

 

“他真的不要我了!”她有如梦呓般的喃喃自语,泪却无声无息的滑落,温温的在脸上留下痕迹,一次一次干掉,然后覆盖。

其实他也不是没见她哭过,可没有一次,她哭的如此让人心疼,锥心刺骨。

记得他5岁时,她出生,爸爸指着那个哭的稀里哗啦的女娃说,这是司令的女儿,5年后,他10岁,她5岁,她叫他哥哥。

他平时很少对她凶,甚至可以说几乎没有,可是这次,他实在是有些憋不住了,紧锁的眉头间,一团火焰正不断燃烧,她的每次自言自语,每次无意识滑下的泪滴,无疑就似火上浇油,陈朝觉得现在的自己,就跟定时炸药一样,只要一碰,就会爆裂。

 

“为什么,为什么他要这么对我!”

“什么为什么,你觉得你们可能吗?你认为爸妈会同意你们在一起吗?他爸现在还在牢里蹲着,他配的上你吗?陈芹,你醒醒吧!爱情不是这样拿来伤害的。”陈朝用力的按着陈芹的肩膀,在她又一次的自言自语时犹如一头发火的狮子,怒瞪她,力道大得那双修长的手指顿时青筋爆现。

其实他不想的,只是看到病床上的她,一脸苍白,气就不打一处来。而她的话就似那导火索一样点燃了他,所以他第一次没有节制的,像在法庭上把对手逼到无路可逃一样的对她。幸亏他还是忍住了,“作践自己”这四个字始终没从他嘴巴里说出来。

 

离开家以后再想起这些,陈芹总会觉得自己那时挺傻,可又挺勇敢的。从小她是被呵护长大的人,顺风顺水,唯一的一次跌倒,几乎是摔的半残,可她却也凭着小强的特质活了回来。

往脸颊上扑了扑水,对着镜子捏捏,然后把回忆泼水一般的洒出去,生活其实很简单。

 

鱼说,我的悲伤只有7秒,因为7秒之后,我的眼泪沉入水底,当我游弋到另一端时,你只知道我的快乐,却忽略我的悲伤。

两年的生活,不仅是在岁月在她脸上留下痕迹,更多的是让她懂得,放了别人,才能放了自己。

 

路过通道的时候,邱备已经不在,她望着那个空空的座位很久。

没有失望,有的只是点点的惆怅和惘然若失。

回过头,就看到小秋在舞台那边使劲朝她挥手,嘴巴一张一合的胡乱喊着什么,音响很吵,所以她根本听不见。

 

快速的穿过舞池,等她走到小秋边上的时候,她与韩瞳已经背好包了,“走了?”她疑惑的看着她们。

小秋点了点头,“是啊,看到想看到的了,当然就走了!”

是吗?陈芹下意识的望向远方,那里昏暗的灯光下,某个妩媚的女人正娇憨的躺在一个背影修长的男人怀里。男人的脸是背对着自己的,所以她看不清楚,可女人的脸却很清晰,蜷曲的长睫毛,闪着银灰的亮光,很妖冶的五官,嫩白的胸部裸露在镁光灯下,有种市场上五花肉的美感,市场的小贩总说,越白质感越好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

 

“走吧!”小秋拉了拉陈芹的袖子,“喂,你刚才掉马桶里了啊,进去快一个小时!”

刚才?坐在那个狭小空间里发呆的时候可没这个感觉,眼见韩瞳高瘦的身影已经没入人海,两人飞快的拿起背包,紧跟上去。

一路上,韩瞳没再说话,时速快的跟自己头顶上经常飞过的大客机一个样,只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大概预感不对,小秋也一改呱燥的性格,安静的和陈芹坐在后面,任凭车子起起落落,狂奔似马,依旧端庄贤淑,坐的跟个总统一样镇静。

站在公寓楼下,看着那辆扬长而去的车身,一阵空虚袭上心头。

 

往回走的时候,陈芹一直想着小秋说的那帮人,陈朝,柯辉,腾震。

其实他们和自己,都是一个院子长大的,对他们,自己并不陌生。如果说人生来注定得到一些,那必定失去一些,得到什么,失去什么,或许只有自己才明白。

只是时光如梭,晃一晃就过了,就像油画,时间久了,褪色了,轮廓犹在,记忆犹存。

 

一个人的宿舍,洗了澡,擦了头发,随便搞搞,也就12点了。

正准备睡觉的时候,手机响了。

是小秋打来的。

陈芹侧躺在床上,盖了半边身子的棉被,一手还压着眼角做按摩。

“怎么了!”她问。

“陈芹!”小秋故意压低了声线,“我刚才把腾哥的手机偷了!”

啊?

“我怕我姐发现,就放你包里了,等会无论它怎么响,你都别接,急死他,谁让他带个三八女出现在我姐面前的,活该!”

“这样不好吧!要是人家有什么重要的电话呢!”

“三更半夜有什么重要电话,有也是女人的,没事!就是,陈芹,不好意思哦,明天我就还他,晚上就暂时寄放你家吧!”

“好了,我姐来了,就这样了!”

啪的一声,速度挺快,耳边立刻一阵忙音。

 

挂了电话,顺势把身子一歪,在包里摸索了半天后,还真的发现一台崭新的nokia Vertu,富豪就是富豪,陈芹摇了摇头。

这款机子她见过,在北京一次手机的展览会上,那时的主持人说这是世界上最贵的手机,不仅按钮的接触点均有红宝石镶嵌,机面显示屏更是由宝蓝色水晶制成,就连外壳都是配以名贵金属如黄金、白金等作修饰,拿在手上,时刻充满超级富豪味道。

摊在手上比了比,和自己的1100其实也没什么本质区别,能接能打,偶尔能做下拇指运动,在陈芹眼里已经是号称功能齐全了。

转了身,把床头灯一拉,整个房间笼罩在屋外机场的塔灯下,舒舒服服的扒着抱枕入睡了。

 

“真爱”酒吧里,少了三个女生的空间依旧吵闹,相比于刚才,音乐甚至更high,舞者更卖力,露出的肌肉也更白嫩。

沙发上的男子摇晃着手里的酒杯,黄色透明的液体清澈见底,这是一瓶1926年的苏格兰威士忌,略带芳香的酒感,入口甘甜,齿颊留香。

这里的男人很多,可喝得起这种酒的男人并不多,就像这里的女人很多,要得起的这种男人的并不多。

“这丫头,老搞这种把戏!”

“怎么?”对面的男子低抿一口手中的酒杯,“真把你手机拿了!”

“是啊!估计又为她姐鸣不平呢,小孩子,总是要掺和到大人的世界里!”说话的时候,刚才躺在他怀里的女子已经不见,敞开的A&F衬衫极大限度的展示他标准的身材,线条硬朗的胸肌,和他那孩子般的脸不怎么搭调。

 

“喂,刚才韩瞳是不是来了哇!我刚在路上差点和她的车刮擦,牛啊,那车踩着黄线就过去!”一个男子伴着嘈杂的音乐迎面而来,不过声音够大,连那种迪斯科的音乐都没法把他的声音震慑住。

陈朝看了他一眼,狭长的眉毛高高挑起,“柯辉,你什么时候能把你200分贝的音量调小一点,美女都被你吓跑了!”

话一说完,柯辉就乐呵呵的蹭到他边上,冲怀里就是特男人的一拳,“变不了了,啥时候我要沦落到为了女人改变自己,那人生就废了。”

哈哈哈!三男子拍案而笑,一致公认这话说到点子上,罚一杯。

 

“喂,你真不关心一下你的手机!”

“哪能啊,我让小K告诉韩瞳了,小秋这个月满勤,扣了。”

 


第六章 神人

那段记忆永远深刻,那段岁月永远铭记,不在意的永远在失去后才越发的珍惜。

--陈芹

在陈芹的记忆里,她家的房子其实很普通,青砖红瓦,四四方方,房间林林错错隔开,小时候她与那些玩伴就经常在那个偌大的院子里捉迷藏,有时一躲就是一个小时的无人来找,最后还是自己耐不住寂寞偷偷跑出来,然后就见那些伙伴各个大爷似的坐在大院的空地上吃着冰棒,各个笑的及其开心的冲她乐,“陈芹,快来,你哥请吃冰棒了!”

“冰棒个头,你们怎么都不躲!”她气的在那跳脚。

“躲了啊,”大毛伸出舌尖舔了下即将流下的冰水,“谁让你躲那么里面,好啦,看在你哥请冰棒的份上,算你赢了,等会给你一张戏票!”

大毛是影院经理的孙子,和他玩游戏,不就为了那个票子,可一张哪够啊,小莉,小海,小窝,七喜,掰着手指头,一只手还算不过来,加起来7.8个呢?

她冲上前一把夺过大毛手里的冰棍,“不行,要10张!”

“你还我冰棍,你还我冰棍!”大毛在院子里跳脚,却决口不提票的事,视死如归。

陈芹站到椅子上,把冰棍举的老高,直到冰棍水直直的滴到腋下,小脸一皱,却还是坚决的举着,然后特自豪的看着比她矮了半个头的大毛很没男子气的掉眼泪,刮着耳光子笑他。

”羞不羞啊你,男生哭鼻子!”她爬到更高的台阶上,吐着舌头做鬼脸。

 

“好了啦!”陈朝那时候就很高,不费吹灰之力地一下把陈芹手里的冰棍放回到大毛手里,直接把陈芹拎到肩膀上背媳妇似的背回家。

半路上,他笑嘻嘻的告诉陈芹,票在我这,你欺负一小孩干嘛!

后来陈芹大了很多后才觉得陈朝律师的职业敏感由来已久,简直是利用自己获得电影票,然后在自己发火的时候又充当了英雄抢下冰棍,从此在院子里的声望提高,最后间接导致大家伙都不和自己玩。

为此,长大后陈芹咨询过这位大律师,他穿着律师袍,笑的可欢了,直夸自己妹子聪明,把陈芹气的直踩他脚,黑黑的皮鞋硬是多了好几个脚印。

 

当然,那是后话,可那时侯的大院里确实是古树盘根,鸡犬相闻,嬉笑不断,奔跑不断,呆久了,偶尔还会觉得它破,它老,特别是后来欧式建筑的别墅林立周围,更显它的突兀。

这种感觉,一直延续到她到了北京,看过大大小小的四合院后,方然醒悟,原来自己所住的古居是远远非北方四合院和其他广大地域的农村古舍可与之比肩的。

那时她这么和袅袅说的时候,那女人可是非常的表示赞同,点着头说,是,是,根本比不上我们家的大炕,袅袅家是东北的,看着那女人认真的劲,她也认同般的点了点头回礼。

毕竟都是出门在外,称赞起自己故乡更是一点不吝啬,就像其实陈芹也没觉得自己老家的荔枝多好吃,而且吃多上火,嘴巴起泡说话还打哆嗦,可说出来的就是“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然后就是这的砖没我家红,这的树没我家粗,这的墙没我家高,这的人没我家好,一路下来,感觉就是差,而且是差到底。

后来想想,好歹自己脚踏的可是人家的地盘,增长着这个城市的GDP,给人家添砖加瓦的干活,于是立马改了口,只说这的人只比我家差一点,顺带还露出一节小指头,至于哪一点,袅袅说,没亲切感。

为了这个认知,那天晚上她们在三里屯酒吧坐了一夜,歌舞升平,烟雾缭绕。

女人扭着屁股比大街上的大妈跳秧歌还带劲,男人就是色迷迷的直往人家穿的少的地方看,袅袅在酒吧玩的很疯,喝的最多,也吐的最多,陈芹那天还是没喝,无论多少男人过来献殷勤,硬是滴酒不沾,自制的不行,因为她记得,她要把那个女人拖回去。

大概也就是从那时候起,她就经常做梦梦到家里那套透出一股胭脂红祥瑞气的古居,每回醒来,睁眼半天,就再也无法入眠了。

或许这就叫做,独在异乡为异客。

入睡前,最后一秒想到,还是那套房子。

 

早上7点,当闹钟死皮赖脸的响了第N声后,才把某芹从梦里叫醒。

翻了个身,又死赖了几秒,陈芹这才一骨碌坐了起来。

揉揉惺忪的睡眼,光着脚丫子就跑到大厅,觉得地板特冷后,才又蹦蹦跳跳的绕回房间穿鞋。

刷牙,洗脸,打扮,一气呵成,不过15分钟,然后就着镜子咧了个嘴,高喊,“陈芹最漂亮,陈芹最能干,陈芹是才女!”

最后挎着个帆布包,就出门了。

 

走出大楼,仰面朝上,碰巧又是一架波音从上头飞过,机身轻巧如燕,从上空划过的时候还带着一些轰鸣,像是要惊醒那团白雾般的震耳。

陈芹用手遮住阳光,眼球直勾勾的随着飞机没入云中。

 

正看的起劲呢,一个全身黑西装打扮的男生突兀的站到了她的面前,墨镜很大,脸很小,几乎看不到正面,就是很严肃,“请问是陈芹小姐吗?”男子面无表情的问她。

嗯?她木讷的点了点头,还没搞明白怎么回事呢,就被请进了迎面驶来的黑色宾士内,那感觉像抢劫,而且是正大光明的抢,因为他还知道自己姓陈。

 

“陈小姐别怕,我们只是想要回你包里的手机!”还是那个男子,刚才一上车,他就已经在副驾驶座上了,此刻正转了半边头看她。

虽然说刚才他把她抓进了车里,不过动作倒不是很粗鲁,而且不是没见过这种阵势,她倒也不是很怕,只是静静的看着他。

“是这个吗?”陈芹从包里摸出了那把nokia Vertu,“是不是给你了,我就不用跟你们走了!”她问。

男子透过后视镜打量了陈芹一番,思索半刻后还是摇了摇头,“陈小姐,其实是有人想见你!”

 

“谁?”

“一个您15年前的玩伴!”男子把脸一转,示意司机开车。

不用猜,是腾震,他15岁跟着腾伯伯离开到新西兰当大使,从此没有音讯。

随着车子拐了好几个弯,过了几个红绿灯,便停下了。 

 

这是在海边的一家私人别墅,典雅的欧式风格,一道铁门的后面是庭院深深,小石铺路,大石雕塑,红砖的墙边裸露出点点青苔,像是害羞的人儿偶尔探出头,喷水池里的鲤鱼吐珠似的喷着些小水花,从外面看,恰似一幅高雅的油画,从里面看,却是一副泼墨山水画。

下车的时候,立刻有仆人弯腰致意,进去大厅,马上有人端茶送水,白色的真皮沙发上还遗留着他昨晚的那件黑色外套,不过烟味和酒味的混杂,气味很重。

“陈小姐,你稍等一下,腾总就出来了!”男子礼貌的和她愕首,然后退出,离她几米开外站好。

真是训练有素,她想。

 

恩!她礼貌点头,选了个离大门最近的位子径直坐下,门边的兰花娇艳欲滴,据说今年的兰花跌价,但也不至于沦落到要放在鞋柜边洗脚气的程度吧,这么个优质品种,放这里,岂不是很浪费,吸进一肚子脚丫子气,总有一天气胀。

抬头,大厅的正中挂着一幅中国字画,笔锋干净有力,天道酬勤!落款为无名,什么无名,陈芹嘟囔,不就是他自个写的嘛,15岁的时候,他就是中国书法协会的最小成员,一袭隶书写的让人羡慕,记得那时的他们很喜欢让陈芹比比哪个人的女生缘最佳。

柯辉性情温和,陈朝运动细胞发达,而他呢,花花肠子却又一手好字,那时的陈芹经常手指他说,震哥哥最帅!

结果当然是换来两个男生的鄙夷之色,直呼女生外向,不过那时她咬着根棒棒糖,哪管那么多,夸一句换个吃的,这么好的交易,多几次无妨,直到他离开,再回来,也有15年没见了。

其实在北京时,他来过一次,不过她出差了,没碰到,所以确切的说,昨天,是她这么多年后第一次见他。

 

“陈芹!”优雅的声音缓缓传来,带着一丝的不确定。

回头的时候,就见一个穿着白色睡袍的男子站在楼梯拐弯处唤她名字,183的身材和陈朝一样挺拔,标准的衣架子。陈芹一直觉得陈朝就是随便扔个乞丐的衣服给他,他都能穿出性格来的男人,可眼前这位,似乎和他也是半斤八两。

“震子哥!”她站了起来,与他面对。

他的形象依旧高大,浓黑的眉毛,乌黑的大眼,刚洗过的头发顺贴的搭在头上,15年不见,除了更多了份阳刚之气,更显男人成熟韵味外,并无什么不同,所以她能轻易的认出他。

她的眉宇依旧低吟,干净的五官,不算漂亮,但一双布娃娃般的眼睛还是显的可爱,又多份淡然,一个浅笑,一个儿时的呼唤,才能让他与小时候那个胸前挂个小方巾,流着鼻涕的小女孩对应起来,还记得那时只要一个棒棒糖,就能收买她,如今齐耳短发,双目炯炯有神,该是很难骗到了吧。

“震子哥!”她又朝他叫了一声,力道明显变大,一下就把楼梯上那个人影震的肩膀略微抖动。

 

“小丫头片子,长这么大了!”他走近她的身边,醍醐灌顶似的压住她的头顶,他很高,随便一抬手,就能碰到。

她一下躲开了,略显拘谨,一瞬的时间,他的手就这么停在半空中,可是还是一刹那的功夫,腾震的身子已经在纯白沙发上压出了一个很大的弧度。

“你拿了我的手机!”他整个人仰靠在沙发上,顺手拿起旁边的香烟,嗅了嗅,没吸,只是夹在两个手指之间把玩,昨天一夜未眠而宿醉的结果是他的脑袋到现在还隐隐作痛。

陈芹笑了笑,“你不会不知道是小秋拿的手机吧,何必这么大费周章的把我截过来呢?”

哈哈哈,他双手揉着太阳穴大笑,“陈芹,你什么时候变的这么聪明了,看来15年的米没白吃啊!”

“谢谢!”她礼貌的回了他一句。

其实她也不相信他不知道她在他的公司里干了一年,怎么说公司员工的资料他该有吧,不过关系这东西错综复杂,有时还跟个迷宫一样,既然没法改变,就顺其自然吧,反正船到桥头自然直,她一直坚信。

 

“听说我离开的时候,你回来了!”

嗯!那时没看到她,还着实让自己伤心了好一阵子,想想在国外,他脑子里能记住的女生好像也只有她了。

“叔叔阿姨好吗?”

“你怎么不问你爸你妈好吗?”

“我还没准备好去见他们!”陈芹低头,“不过谢谢你让我在你公司待着,至少三餐温饱。”

“明白就好!不过听哥一句话,父母给你空间和时间,不是让你当乌龟整天把自己窝起来的,人要学会自己长大,伤口舔一舔,杂毛梳一梳,该拎出来见人的时候还是得见。”

恩!她点头。在她眼里,这些和哥哥一样的人物,是那种无论外面怎么花,怎么玩,可遇到正经事,个个拖出来都是好样的物种。俗点说,他们是群平时用下半身思考,遇到重大事件,一股血气上冲,才懂得用脑子思考的人,脚踏一方地,头顶一片天,形象高大的不行。

“你还没告诉我叔叔阿姨好不好呢!”陈芹记得小时候,除了爸妈,就是腾震爸妈对自己最好了,就连梳个马尾,他妈都会夸上半天。

“你怎么还记得呢!”他努了努嘴,“老爷子,老妈子还在新西兰对牛弹琴呢!”

“没回国!”

“老爷子还不到退休年纪,领着党的俸禄当然要为民办实事,喂!你这胖墩就不能问下你哥我这些年过的好不好啊!”

她冷眼扫了他一眼,天天吃猪肉的人需要关心吗?她笑眯眯的端详他,换了个很戏谑的口吻,

“前几年新西兰疯牛病,你没事吧!”

 

靠!这是个什么女人!腾震原本正坐直的身子差点扑倒在地上,“走,我爸昨天刚给我空运了新西兰牛肉,一起早餐!”他拖着她手臂,不由分说的直往就餐室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