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滚动了。青田靠在莺枝怀内,呆呆地盯着车帘子一扑一扑。她忽记起多年前,她和他在草原上一次猝不及防的分别,青田有些明白了:他们重聚的时刻,会比她预想得晚一些、多一些波折,但总会来临的。她不停地想着齐奢最后那句“马上就永远在一起了”,逐渐觉出了心安。空旷无边的古道上,车子走得平稳有节。车辕上,周敦翘脚而坐,把两手浅捅在袖内,低低吹起了口哨。
凄楚悱恻的荒夜尽头,火光在一分分地微弱、一分分地黯淡。
13.
齐奢与何无为望着火一路烧上浴池的白玉台基,烧进满池的温泉里,滚沸着熄灭。
他们扑灭了余火,检视了那些已永远熟睡的焦尸,以及即将苏醒的见证者们,就在满地的灰烬中跨上了马背。一切都顺利得出乎意料。他们催马下山,快到了山脚下,何无为率先发现了异常,随之齐奢也注意到了,他们一起勒紧了马嚼子,抽出腰刀。一阵如同惊蛰般的骚动后,百种毒物从土地里钻出,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个、六个、七个……越来越多的人与马匹从四面包抄而来,众小幺手持火把,照亮了领头者——
吴义挂着丝狞笑,咬着牙说道:“兄弟们,那个骑白马的,要活的。”
齐奢从来没见过吴义,所以他认不出这个独臂人的脸,但他认出了他脸上的仇恨。冷汗瞬间湿透他全身,他和何无为对望了一眼,他们并肩打过许多仗,但却从未打过,两个人对两百人的战争。
没有奇迹。他们一败涂地。在料理了对方近五六十人后,齐奢堕了马。何无为下马来护主,两个人背靠背地又应付了十来个,何无为就倒下了,被刺成了刺猬,临死前挣扎着用全身覆住了齐奢。齐奢在他托付生死的侍卫的血尸下,束手就擒。
战争的失败者叫做战俘,而战俘的处境,也就是齐奢眼下这般。浑身的血、伤、脏,手脚全上了铁镣,脚上的铁镣扣进地上的一根拴马桩,桩子就直接打实在帐内的地面。帐子不算大,但再容纳两个人却绰绰有余。
他们一前一后地来到,前面的是喜荷,后面的是乔运则。
齐奢的反应激怒了他们,他举起带有划伤的眼皮朝他们一瞥的样子,绝不是个俘虏该有的样子,反而像位帝王,很惊异地在自个的皇宫中见到两个招摇过市的小丑。这一瞥,令喜荷和乔运则更加同仇敌忾。就是这个自大的男人和他下贱的女人,让他们俩双双成为被抛弃者,让嫉妒的毒牙在他们心肺间日夜刺咬,把仇恨的毒液注入了血管,把人变得不疯魔、不成活。
但如同所有最疯狂的疯子,表面上看起来,无论喜荷或乔运则均是这样地聪慧而理智。她在他所搬过的一只矮凳上曼身落座,向地下的齐奢居高一睐,“三爷,没想到吧?”
“没有。”齐奢半靠着马桩,伤痕累累,说话时有血丝自他的齿根渗出;但他的声音却很稳定,带有着近乎于冷漠的平静,“如果我现在在想什么,就是曾有一个人,在他死前告诫我要小心太后您。”
“哦?”喜荷开心地笑起来,巍峨耸立的高椎髻上珍翠曼摇,她轻巧地,将手指于耳下的錾花飞鱼坠绕一绕,“不过在我看来,三爷该小心的却是自己。如果不是你自己先杀死了自己,我纵有天大的本领,也无法动你分毫。”
“诚如太后所言,我已自己杀死了自己,再把一个死人杀死一遍,有必要吗?”
喜荷干笑一声,抱住了两膝,“三爷,你是犯有谋逆大罪之人,万死难辞其咎。死两次,并不过分。”
齐奢沉重地抬动了一下擦痕密布的手腕,铁链子发出“哗啦”一响,似有一件什么巨大的器皿当空破裂。“假如我当真是谋逆之人,皇上今日就不会有单独秉政的机会,甚至在很久前,他就没了命。”
第278章 望吾乡(22)
喜荷不置可否,只把两根又长又尖的金箔护甲高高地翘起在眼皮下,“除了公仇,三爷应该很清楚,你我还有私怨。这个人——”她头也不回,单把手腕轻慢地一翻,意指其背后的乔运则,“他恨你,因为你把他给阉了,叫他当不成男人。我恨你,因为我本可以成为最好的女人——我已经是了,但这女人却又被一点一点、一天一天地杀死,一场长达数年的凌迟,刽子手,就是你。”
齐奢“呸”地往地下吐出口血沫,嘴角偏去肩头上一蹭,压根不屑向乔运则一顾,“不用我阉他,他也不是个男人,从来就不是。至于太后,我只能说,对您,齐奢问心无愧。”
“这么说,三爷并不打算道歉?”
“如果道歉对太后有用的话,太后和我眼下就不会坐在这里。”
“三爷错了,如果你愿意道歉的话,我很乐意原谅你。”
“太后!”乔运则磨牙霍霍,却慑于女主人一个严厉的眼神,凝立当地。
喜荷又转脸向齐奢扫量了半晌,直到确定他确实燃起了一缕希望时,才气定神闲地开口:“解铃还须系铃人。你我之间的罪魁,相信三爷很清楚是谁。只要你点头,我会立刻派身后这个人前去拜访,这个人已向我再三地请求,他说,他会亲手剜出那颗‘朝三暮四的、婊子的心’——你是这么说的吧?”喜荷向乔运则斜斜地瞄上一眼,饱含着嘲讽的笑眼就又投回到齐奢面上,“等那女人血淋淋热乎乎的心脏被送进这帐子的一刻,三爷就可以不用死了,一次也不用。你会跟我回京,还政于皇上。我保证,绝无送交宗人府或圈禁之事,相反,除了权力,三爷要什么,我就给什么,你会以有史以来最为尊贵的亲王之礼,荣耀贵盛过完下半辈子。”
齐奢不置一词地听完,咳嗽两声,又朝地下啐了一口血,“或者?”
“或者——”喜荷把脸变了一变,阴狠尽露,“明天天明等行在山的那班人醒来,你酒醉被烧死在兰泽殿的消息就会传开,而早在那之前,三爷就已毙命于这帐中。叱咤一世、号令天下的摄政亲王,会被一群见钱眼开、连你是谁都不清楚的小人物大卸八块、弃尸荒野,再被土狗从地里刨出来,吃得连骨渣子都不剩。而我,保证有生之年绝不碰你的女人,”她又朝身后一瞥,补充道,“也不会容许其他任何人碰她,她可以安享天年,做你的寡妇。就是说,你们俩永远不可能在一起,但你可以选择,死别的那个,是她,还是你。”
“就是这样?”
“就是这样。”
“我怎么知道,太后会遵守承诺?”
喜荷由凳上起立,齐奢这才注意到,她居然穿着一身九龙四凤的五彩礼服,像来参加一起大祭礼。她对天,竖起了中间三指,语调金锵:“我,当今圣母皇太后詹氏喜荷向皇天后土和列祖列宗起誓,方才对叔父摄政王所许之诺言,我必定谨遵谨行,若有一丝违誓之举,则天地不容,祖宗不佑。”一顿后,她增添了一句话,“我儿齐宏,社稷不保,身死国灭。”
空气中发出了一阵轻微的、古怪的异响,如砝码令一架天平平衡的声音;如渡桥,笔直地伸向彼岸。
喜荷盯进了齐奢的眼,一手扶膝,单腿跪倒在他面前。绮丽的裙面在地面铺展,绽放出巨花。
“现在,该你选了。”
静默。
极其漫长的静默。
宛如入定老僧,齐奢血痕交错的面颊无一丝多余表情,仅只轻轻地,阖起了双目。
通往现实的大门被关闭了,他不用再面对这帐中的人和物,他可以面对任何他想面对的:无垠无涯的仲夏草原,身体倒下去,下头有软的、蓬的、一浪接一浪的草把你接住,你把头一偏,就看到了并卧在身畔的爱人,你们的眸子同样被阳光晒得金亮金亮,亮到好似从没在这世界上见到过任何的丑陋和伤害。她渐渐学会了怎么把鞭子甩得又响又漂亮,一面有板有眼地唱着无比感伤的牧歌,一面老远就拿洁白的牙给你个没心没肺的笑。你的大孩子已经长到你膝盖了,你蹲在他背后,把他一对幼小的手掌攥在手中,对准天空上最彪悍的一只雄鹰,助他拉开第一副男孩子的弓。女孩子,咿咿呀呀地坐在妈妈怀中,艳羡地一根根摸过妈妈秀长的眉和睫,丝毫不知道一个青春的功夫,她就会长出一模一样的、叫所有经过她家门前的小伙子全颠倒得睡不着觉的好眉目。再过上几年,你们会在江南的一处富贵门庭,就着窗外的梅雨和桌上半残的酒菜,品藻英华,顺便笑谈起那一年秋牧走失的一只小羔羊。你们走过了东西南北春夏秋冬,踏遍了名山和大川、重镇和小村。有天你们累了,就拼凑着记忆,选一片最美的水乡做故乡。安定的日子,是日复一日的生活和琐碎。你们大早起就开始看对方不顺眼,没事找事地摔锅打碗,你们斗嘴、斗气,气得活像两只发疯的猫,你们面目可憎地打架,然后在晚上和好,在床尾和好。你年纪越来越大,年轻时的旧伤一到阴天就发作得厉害,她好心送你一根手杖,却被你赌气给扔得远远的。然而你真的连门槛子都跨不过了,她就倚在那儿嗑瓜子,一面看你的笑话,一面重讲着她给你讲的第一个笑话,趁你怄得咬着牙笑时,她再次把那该死的手杖递了过来。这一次,你老老实实地接了。但不公平的是,当她为了再难遮掩的白发而闹脾气时,你就不能挖苦一个字,你得拿出最庄严的态度来跟她起誓,她比家里头刚买来的十二岁的小丫头看起来还要年轻和水灵,真的,嫩得能掐出水。再经过几年,你们就再也不愿换地方了,在陌生人眼中,你会是个一辈子都没离开过这小镇的老乡绅,总在晚饭后同样的时间顺着同样的路遛弯。一边,是磨白了的拐杖,一边,是磨白了青丝的她。而对于她在耳边的絮聒,你完全不用当真理会,只用隔一阵“嗯”一下就行了。好多好多年过去了,你的子子孙孙们一大家子为你庆贺大寿,你老得正吃着酒就打起了盹。梦里,你依旧是年轻时的模样,雄姿英发,坐在紫禁城皇极台的最高处,离边上那空空的龙椅只有半步。接着你下巴一点,醒过来。你看见了每一个孩子也已成熟而沧桑的脸,记起他们每一个在你和你妻子手中跚跚学步的样子,你看见了你的妻子,一个被岁月遗留的老太太,正笑微微地盯着你,你也就笑了。你心里涌起了一句话要同她讲,但可不能为老不尊地当着孩子们,所以你拼命地记,你现在的记性坏得可以。不过这句话,你一定会记得告诉她,这是句好甜蜜的话。她会笑,笑得仿佛一颗皱巴巴的小核桃。可她的瞳眸里不会生出一丝的皱纹,它们仍是二十岁一样的光滑和光华,一生的没落与荣耀、哀伤与喜乐从那里慢慢地溢出,宛如一位绝色女子向等在窗下的情郎,放落她丰盛的长发。
齐奢盯着青田的笑餍,微微地牵动了嘴角。他离她、离这所有的一切是这样近,近到只需迈一步、伸出手就够得到,但——他睁开了眼——他脚上有镣铐、手上有镣铐。齐奢觉得不公平,不公平极了;就差这么一丁点儿。
他深吸了一口气,模糊的视线逐渐清晰,显露出面前的喜荷与她越来越刺亮的目光,这目光中涌动着万般的情仇,如狂风似怒海。齐奢直视她,意味深长地笑了,“你答应我的,我知道你会做到。但我答应我妻子的,我再也做不到了。就请你替我,捎样东西给她。”
接下来,他比了个手势。
14.
夜浓无尽,如一壶老酿,饮下去,便有一剑苦辣直穿过腑脏。似乎只醉一场的辰光,晨光已至。欲曙未曙的长天上,经过南飞的大雁,飞越了苍山莽被,在山间的一栋孤屋上萦绕几匝、长鸣数声而去。
雁叫过后,接着响起了叩门声,声音很轻,轻而短,但门几乎是应声大开。出现在门后的是周敦,身后相隔丈把则是满面狂喜的青田,她手扶莺枝撑身而起,未及移步,已迟疑地收住脚。她瞧见周敦的背影朝后踉跄着,忽地跪下去,“奴、奴才、奴才参见——,奴才参见圣母皇太后……”
再往后的话青田听不到了,她耳朵里开始有尖促的血鸣,眼目所及处,是门外的一株红枫,红得刺人盲目。
第279章 望吾乡(23)
等她再次能够听、能够看的时候,她听见对面传来了一个女人的声音,冷冷地道:“他不会来了。”她看见一只金匣子,一只铺满了缠枝莲花的金匣子,摆在面前的乌木桌上。青田知道桌子尽头那覆着一副轻纱的女人就是周敦口中的皇太后,但她对她半分也不关心,她唯一关心的就是眼皮底下的这只金匣。她直勾勾地盯着它,一夜未眠的两只眼布满了血红的蛛丝。
深黑的面纱的经纬后,喜荷则目不转睛地盯着青田。她从未见过这女人,可她和她却如此之亲密,有多少个昼夜,如一名对爱郎相思成疾的怨女,她翻来覆去、难以成眠地想着青田;想象着她的唇、她的眼、她双颊的颜色、笑起来的声音、她清晨吻起来的味道、深夜里两腿间的湿热……既然就是这些,将他从自己的手中夺走。这名叫青田的女子,是一尊被她詹喜荷高高供奉在仇恨的祭台上的神,神像的容颜永不落实,若隐若现在信仰后——直至此刻。同时受到膜拜与诅咒的偶像走下了神坛,就坐在这一张长桌的另一端,每一根线条透彻入微。然而正如一切偶像之坍塌,喜荷大失所望。
这就是段青田?
不错,是个十足十的美人儿,连明显的憔悴与累赘的腰腹也无法掩盖其天生的眉目如画、清丽娟秀。可她应该远不止这样,她应该浑身上下都散发出异光,是在那光幻氤氲的花国中生有着三首六臂、五色缨络下露出一对大乳房的妖冶淫神,而非面前这像个显宦小姐,像个豪门主妇,甚至像个最庄严的寡妇,唯独不像个妓女的少妇。
喜荷简直不能忍受这失望了,连语气也变得异常生硬,“这个,他托我转交给你。”之后,她一眨不眨地盯着对面的女人伸出发抖的手,空悬一刻,揭开了匣盖。她看到那女人先是往匣中怔望着,手就揿住了胸窝,上不来气似地哮喘着,浑身抽搐;别在她发间的一枚凤儿簪徒劳地空振着金丝软翅,终不得逃出生天。
喜荷冷眼旁观着青田,像旁观昨夜的自己——
就在他对她做出那手势后。
她血热的双目欲哭无泪,“你是真的……?真的……?你……,我、我知道段氏有了身孕,假如她不是怀着你的骨血,你会不会……”
她这句话还没问完,齐奢就笑了,他笑着低下头左右摇了摇,而后微扬起下颌,举目直迎她,“你还是不懂,你永远也不会懂。”
并不是他的言辞,而是他的笑,那说不出是什么含义的笑,彻彻底底夺走了喜荷心底的最后一丝软弱。她的脸变了,拄在膝头的手收缩成一团。就在这一刻,身后传来了“嚓”的一声刺响。
乔运则自靴筒里拔出了短刀,在手背上擦了两擦,“太后,那就成全了摄政王吧。”
“喜荷!!”
她浑身一震——齐奢突然大声唤她的闺名。为了他这样唤她,她曾怎样地恳求乞讨,换来的永远是拒人千里之外的一声“太后”,何以在最后的时刻,在她亲手将他送上覆亡的时刻,他会这样本能地、亲昵地唤她,仿佛她还是那个一心依恋而信赖着他,也随时准备让他信赖的好女子。她瞅见齐奢的脸都急变了样,后牙明显地一鼓,“别叫这脏东西碰我,答应我,即使我死后,也不许他碰我一下。”他的眼皮上下颤了颤,似一支将熄未熄的风中之烛,“看在你我往日的情分上。”
乔运则清隽的脸庞全副变形,一手擎刀直逼而上,“死到临头你还——”
“住手!”喜荷断喝。她身体里那早已死去的好女子,原来只消他一唤就香魂渺渺地复现,对他,这女子从不忍说个“不”的。喜荷向上翻开了手掌,接过乔运则无奈放入的刀。她先站起身退两步,将刀握住一时,就朝前抛落在齐奢脚边。
他用扣着锁链的手抓过刀,似乎在品味最后的生命一般,安安静静地、专心致志地呼吸了一刻,就把刀尖对准了仍在呼和吸的自己。喜荷不知齐奢在想些什么,她只听到他低低地哼起了什么曲调;调子中,有风、有河流、有星光和雪山、有谁的一对手,还有深情相视的眼——这就是她能听出的所有了。
曲子到一半时,徐徐地停下来。
那美好的仗我已经打过了,当跑的路我已经跑尽了,所信的道我已经守住了[11]。
齐奢将嘴角往上抬了抬,插落了刀。
喜荷一下子别过头去,甚至需要躲藏进乔运则的怀中,死命地抓住他,仿如在剧痛的洪流中抓住一根浮木。她听见血流的声响,闻见了浓郁的血的气息,她觉得淌血的是她自己,浑身的血液都在一股股淌尽,只剩下一个庞然的空洞,拿世上的所有也无法填补。喜荷终于回过头时,景象已惨不忍睹。齐奢并未完全断气,还在当地痉挛着,就躺在红河般的血泊中,双目半开,经历着难堪的、没完没了的痉挛。
喜荷不忍再多看,一转头,结果就撞见了乔运则的眼神。她从没见过谁有这样的眼神,是一只食腐动物,阴森而又狂热地盯着濒死的猎物,等待着即将到来的大餐。喜荷被一股子喷薄而出的狂怒攫住,她想到乔运则曾给她的,他的那些手、那些舌头,那肉欲的所有此际都让她无比地恶心,她有过的最美好,全是地下这胸前有个血窟窿的人给她的。这个人什么也不用做,只用把他傲慢的双目在她这里停一停,她就会跪下来吻他的脚。
第280章 望吾乡(24)
这是爱,这从来都是爱。喜荷神智迷乱,欲癫欲狂,她想扑上去抱住齐奢,想把自己活蹦乱跳的一颗心挖出来塞给他,可是她的心呀,她的心也救不回他了,她的心在跟着他一起抽搐着垂死,像一块砧板上的红肉。她绵长的凌迟,从未结束,终告结束。被杀害的痛苦令喜荷满头满身滚沸着仇恨的铁浆,充血的红瞳四面乱扫,寻找着凶手。她声竭力尽地喊起来:“全福!全福!”
守在帐外的全福应声撞入,因主人嘶喊的惨烈,早已在手中持握了一把出鞘的匕首。喜荷退开了半步,白皙的手腕与手指细长欲折,蔻丹猩红,如一颈剧毒的丹顶鹤,对准了乔运则。
“杀了他,全福,给我杀了他——!!!”
乔运则刚刚骇异地瞪大了双眼,就已被全福猱身而上,扎中了后心。全福的动作是这样流畅而熟练,因在他白日与黑夜的梦中,他已把这个动作习练过千百遍。这是机不可失的、你死我活的夺宠之争,一个女主人身边,只能有一个好阉奴。
乔运则倒下了,一个贱民,一个王子,一个一生都在用自毁尊严的方式追寻着尊严,在试图躲避命运的路上撞见了命运的疯子,就在最痛快的复仇后,被复仇。他躺在了宿敌齐奢的五步外,甚至比齐奢更快地停止了一切生命的迹象。
无穷的泪瀑后,喜荷望向地下齐奢仍半开半闭的、涣散的两眼,不知他是否看到了这一幕。她愿他看到了。她替他报了仇,他不用再担心那脏东西,会是她,一会儿亲手为他合拢眼皮、洗净污血,亲手把他的信物交给他的妻子。
现在,她的使命完成了。
喜荷最后看了一眼青田,就面无表情地提起了沉重的裙摆,起身离去。她走出很远,才隐约有声音自背后传来,无法形容的,活似一头母兽的低吼。然而这并不曾打乱喜荷的脚步,她优雅地、一步也不停地向前走着。这不是她选择的路,她的路,本该是执手相伴、鸟语花香,而非这样一条金茫茫、孤荒荒的逼仄天梯,她形影相吊地攀爬着,既没有爱人,也没有敌手——也许,这正是她自己所选择的路。喜荷的心中非悲非喜,空无一物;是一座广阔浩渺、千门万户,却只独守着一位空盼杳杳离人的、女子的孤城。
喜荷的身影去远了,一天风色间,晴曦散晓烟。
寂寂的空房,青田扭曲着、颤抖着,呻吟,嘶吼。她感到腹内出现了地震般的胎动,随之,泪水终究倾出。有一整片的汪洋由离恨天漏下,冲向他和她亲手筑建的、朝朝暮暮的一切。如城池之坍塌,似国度之覆灭,前盟未了,残缘分崩,过去与未来瞬息间已被现在冲垮,什么也不剩,除了——青田向桌上的金匣伸出手,手在抖,抖得快将她自己震碎——纵使在现实的废墟、在死亡的彻底抹煞与空白里,他还是骄傲地,给她留下了什么。一份空无一字、却万语千言的遗嘱,一件曾与她日夜厮磨、须臾不离,她却从未亲眼一见的遗物。
一束光柱摇梦成烟,穿窗而入,正投在匣上,匣中是一颗新鲜而血红的、男人的心。由心脏的大小,可以清楚地推断若那男子握起拳,拳头的大小,也就知道那拳头展开会是怎样一副宽大有力的手掌,掌中的纹路百转千回,是一个故事绵延的伏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