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撕开一盒新买的烟,抽出一只柔和沙龙塞进唇间。多久没抽烟了……上次抽是什么时候?五年前?七年前?宝马上的点烟器着了,她把它擎到烟头上,小心地吸进一口薄荷味的香烟,立刻又咳了出来,还呛出了眼泪。她试着又吸了一口。这次好一点,但她的头开始发胀。第三口。现在一点不咳了,只是她觉得自己快要晕过去。要是她向前倒在方向盘上,喇叭会响起来,帕特先生就会冲出来瞧个究竟。也许他能赶上救她,不让她愚蠢地把自己烧死—这种死该叫什么呢?横死还是暴毙?斯科特肯定知道,就像他知道谁翻唱了“和声”乐队的“生活可能是个梦”,就像他知道“最后一场电影”里影院的主人是谁—狮子萨姆。

不过斯科特、“和声”乐队,还有狮子萨姆,都不在了。

她把烟掐灭在原本干净的烟灰缸里。她也记不起纳什维尔那家汽车旅馆的名字了,就是她最后离开医院回去住的那家旅馆(“没错,就像酒鬼回酒吧,狗儿回狗窝一样。”她能听见斯科特在她脑子里说),她只记得前台的服务员给了她一个蹩脚的房间,冲着后院,除了高高的篱笆墙什么也看不到。她感觉纳什维尔的每条狗都躲在了那道篱笆后,叫啊,叫啊,叫啊。和那些狗一比,早年间的普鲁托就像个害羞鬼了。房间里有两张床,她躺到其中一张上面,知道自己根本不可能睡着。每次刚开始有点迷糊,她就看见金发人把小手枪的枪口转向斯科特的心脏,就听见他说“为了小苍兰花,我得让这些声音停下”,立刻就睡意全消了。其实,她最后还是睡着了,在睡眠中迎来了新的一天—她睡了大约三四个小时—她又是怎么完成那出色的一击的?全*了那只银锹,就是这样。她把它放在了床边的地板上,每次她在恍惚中觉得自己没赶上救斯科特,或是担心他在夜里情况恶化,就探出身子去碰碰那只锹。这件事,她有好多年没想到了。现在她又把胳膊探到后面,摸索起银锹来。她用空着的那只手点上第二根柔和沙龙,回想第二天一早她去看他的情形。天很热,她却是爬上三楼的,因为重症室那侧楼一层的客用电梯标着暂停使用。她想起快到房间时发生的事,傻,真是傻,这又是一件……(完结)

正文 第一章 丽赛和阿曼达1

孤独之时,你欲何往?

忧郁之时,你欲何往?

孤独之时,你欲何往?

有我相随,黯黯星光-

雷恩-亚当姆斯

第一章丽赛和阿曼达

(老样子)

1.

在人们眼中,著名作家的配偶无异于一团空气。对于这一点,没人比丽赛-兰顿更有体会了。她的丈夫得过普利策奖和全国图书奖,但丽赛这辈子总共才接受过一次采访。那是一家著名的女性杂志,里面有一个栏目—“是的,我嫁给了他!”500字的篇幅里,差不多有一半是在解释她的爱称和“茜茜”押韵。另外一半,大部分是关于她的一道小火烤牛肉的秘诀。她姐姐阿曼达说,采访上那张照片把丽赛照胖了。

丽赛的每个姐妹都喜欢“猫捉鸽子”,(她们父亲的管这叫“搅事”,)也就是越是别人的疮疤越要好好议论一番。不过,姐妹们里只有一个让丽赛真的讨厌过一阵子,就是这个阿曼达。她是当年利斯本瀑布镇迪布什尔家女孩子里最大的一个(也是最怪的一个)。阿曼达现在一个人住,房子是丽赛给的。房子不大,但挺结实,地点离卡萨维尔不远,这样丽赛、达拉和康塔塔都能照看她一点。丽赛替她买下这座房子是在七年前,也就是斯科特过世之前五年。斯科特死得太早,照人们的说法,是英年早逝。丽赛有时无法相信他走了两年。有时候她觉得不止两年,有时又觉得才一眨眼。

丽赛终于开始打扫他的工作套房,那是几个漂亮的房间,长长地排成一排。被改造成工作室之前,它们不过是一个乡间谷仓上的阁楼。第三天,阿曼达来了。当时丽赛才刚刚整理完外版书(有几百本),开始清点家具。她把家具列在单子上,在想保留的家具旁边打上一个小小的星号。她等着阿曼达说:“看在上帝份上,你怎么不快点?”阿曼达却没开口。丽赛点完了家具,开始清理大壁橱里的几箱信件,而阿曼达的注意力似乎一直没离开书房南墙边堆着的一摞摞杂志刊物。她在排成长蛇阵的杂志前忙活,几乎不怎么说话,只是不时在手边的一个小笔记本上划拉上几笔。

丽赛没有问她“你在找什么?”或是“你记什么呢?”斯科特不止一次说过,丽赛有一种人类罕见的素质:如果你不在意的话,她就不在意。只要你不是搞爆炸或是往什么人身上砸东西,她就不会在乎你都在干些什么。而对阿曼达来说,搞爆炸并不奇怪。她是那种什么都要寻根究底的女人,那种憋不住话的人。

阿曼达原来和丈夫住在拉姆福德,(“像一对挤在下水道里的黄鼠狼,”这是斯科特的原话。有一天下午他们去看望阿曼达夫妇之后斯科特说的,不过丽赛让他发誓不再这么说。)阿曼达的丈夫在1985年离开拉姆福德去了南方,而她的女儿—因特梅索,大家叫她梅丝—1989年去了北方的加拿大(和一个开长途卡车的司机一起)。“一个往北飞,一个往南飞,一个闭不上永远张着的嘴。”这是她们父亲在她们小时候爱念的打油诗。而在丹迪-戴夫-迪布什尔家的女孩子里,最闭不上嘴的一个自然是曼达,她先是被老公甩了,又被自己的女儿甩了。

虽然阿曼达有时太不讨人喜欢,丽赛还是不想把她一个人扔在拉姆福德;要说原因的话,可能是对她不放心。而且,丽赛肯定达拉和康塔塔也是这么想的—虽然她们从没明说。于是她和斯科特商量了一下,找到了“鳕鱼角”的那处小屋。他们花9.7万美元现金买了下来,阿曼达很快就搬了进去。

如今,斯科特已经不在世了,而丽赛终于打起精神收拾他的工作室。到第四天中午,外版书已经装了箱;信件按某种顺序标了号;她也清楚哪些家具该留下、哪些要处理掉。可是,为什么她还是觉得弄完的那么少呢?从打一开始,她就知道这事急不得。虽然自从斯科特过世后她收到了那么多催问的信和电话(还有些人找上门来),她还是决定慢慢来。她想,总有一天,那些对斯科特遗作感兴趣的人会拿到他们想要的东西,但得等到她准备好给他们的时候。开始那些人并不明白这一点,他们耐不下心来。她想,如今多数人都耐下心来了。

关于斯科特留下了什么东西,有很多说法。她唯一完全弄懂的就是记事录,但还有一样东西,挺滑稽的,发音听起来像“古版”(incuncabilla)。这就是那些迫不急待的人、那些骗子、那些肝火旺盛的家伙想要的东西—斯科特的“古版”。丽赛暗暗管他们叫“古版客”(Incunks)。

正文 第一章 丽赛和阿曼达2

2.

现在,她最主要的感觉就是泄气,阿曼达露面以后,这种感觉更加强烈。她发现,自己以前要么低估了这项工作的艰巨性,要么高估了自己的能力(高估了很多)。她看着眼前的摊子:想留下的家具收到了下面的仓库里,地毯卷好捆上了,那辆黄色的莱德货车停在院子里的车道上,把阴影投到她和隔壁盖洛威家院子中间的篱笆那儿。

哦,别忘了,还有这个地方的心脏,让人伤感的三台电脑(原来有四台,现在记忆角落里的那台已经搬走了,丽赛自己搬的)。每一台都比上一台新一些、轻一些,但就连最新的一台也是个大家伙,而且三台电脑都是好的。当然,它们被设了密码,而她不知道密码是什么。她从没问过,也不知道电脑硬盘里沉睡着什么样的文件。食品采购清单?诗歌?黄色邮件?她肯定他是上网的,但不知道他都访问哪些网站。亚马逊?德拉吉?汉克-威廉姆斯的生平?酷乐妈咪?她猜他没长时间访问什么付费网站,否则她会看到帐单(至少从每月的帐单里看出一点线索),当然了,除非金额非常小。如果斯科特想每个月对她瞒下1000块,他完全能做得到。至于密码呢?可笑的是,他可能告诉过她。这类东西她总是记不住,就是这样。她提醒自己,可以试试自己的名字。也许过一阵吧,等阿曼达回家之后,总之不会是最近。

丽赛坐下来,用嘴吹开披到额前的头发。“照这个速度,七月份之前我都没法开始整理手稿,”她想着。“要是那些古版客看到我这付慢呑呑的样子,准得急了。尤其是最后那个人。”

说起最后那个人,那是五个月前的事。他尽量表现得不急不躁,说话客气,让丽赛觉得他或许和别人不一样。丽赛告诉他,斯科特的写作室已经空关了一年半,但她估计自己就快能打起精神清理了。

来客说自己是匹兹堡大学英文系的约瑟夫-伍德波迪教授。匹大是斯科特的母校,而伍德波迪的“斯科特-兰顿与美国虚幻小说”课程大受欢迎。今年他还有4个研究生在做斯科特-兰顿的研究。他的急迫心情似乎可以理解,丽赛用“尽量早”、“今年夏天应该可以”这类模模糊糊的说法打发不走他。她最后只好保证,等“一切弄好”之后会给他打电话,伍德波迪这才罢休。

他说,她和一位伟大的美国作家同床共枕过,但这并不意味着她就有资格处理他的文学遗产。他说这是专家的事,而且他知道兰顿太太连大学文凭都没有。他提醒她,自从斯科特-兰顿逝世,这么长时间已经过去了,各种流言蜚语越来越多。人们猜测兰顿还有好多小说没发表—短篇长篇都有。能让他进兰顿的书房看看吗,哪怕一小会儿?让他看一眼文件柜和书桌抽屉,这就能让很多人的瞎猜平息下来。她可以在一旁监督—这是当然的。

“不行,”她边说边送伍德波迪出门。“我还没准备好。”他的好态度没能让她大发慈悲—这态度也是努力装出来的吧,因为他显然和别人一样急切。他只不过是掩饰得比较好、伪装的时间比较久。“等我准备好,我会把一切都清理出来的,不仅是手稿。”

“可是—”

她冲他严肃地点点头。“老样子。”

“我不明白您的意思。”

他当然不会明白。这是她和斯科特之间的说法。有多少次斯科特回到家,嚷嚷着:“嘿,丽赛,我回来了—老样子吧?”意思是,是不是“一切都好”。但是,如同大多数“强力句”(斯科特跟她解释过一次,但她早就知道是什么意思),它也有某种内在的含义。像伍德波迪这样的人是永远无法明白“老样子”的内在含义的。就算丽赛解释上一整天他也不会明白。为什么?就因为他是个古版客,而斯科特-兰顿只有一样东西让古版客们感兴趣。

“没关系,斯科特能懂。”五个月前的那天,她就是跟伍德波迪教授这么说的。

正文 第一章 丽赛和阿曼达3

3.

我在黑暗里迷了路,而你找到了我。我很热—真热—你给了我冰。

斯科特的声音。

丽赛睁开眼,觉得自己一定是因为白天的工作而下意识地做了这个梦。梦很短,却特别清晰,她梦见斯科特死了,而她开始清扫他的工作室—似乎有干不完的活儿。一睁开眼,她立刻意识到斯科特确实死了;她已经送曼达回家,现在正睡在自己的床上,刚才是梦。

她好像是在月光中漂流。她能闻见奇异的花香。一阵柔和的夏风吹过她的太阳穴,把她的头发梳向脑后,这是那种在离家很远的地方、午夜过后出现的风。可是,这是在家,肯定是在家,因为她面前就是斯科特工作室所在的那个谷仓,里面装着那么多古版客想要的东西。而现在,感谢阿曼达,她知道了那里还有那么多她和她丈夫的照片。那么多沉埋的珍宝、感情的残片。

也许最好不要看那些照片,风儿在她耳边低语。

哦,她毫不怀疑这一点。但她还是会看。现在她知道它们在那儿,实在没法不看。

她惬意地漂浮在一块巨大的、洒满月亮金辉的织物上,织物上印满了“皮氏优质面粉”的字样,四角还像手帕包那样打了结。她被这块奇异的大布迷住了,觉得自己就像漂在云朵中。

斯科特。她想大声叫出他的名字,但是不行。在梦中不行。她发现通向谷仓的那条路消失了,谷仓和屋子之间的院子也不见了。原来它们所在的地方现在是一大片紫色的花,沉睡在幽灵般的月光里。斯科特,我爱你。我救你。我

然后,她醒了过来,发现自己正在黑暗里一遍遍地念着“我爱你,我救你,我有冰。我爱你,我救你,我有冰。”

她躺了很久,想起某年八月份在纳什维尔酷热的一天。她想着,结婚这么多年之后又过起单身生活,真是一件古怪的事—她已不止一次这么想。她本以为,过两年不适应的感觉就会消失,但却没有;时间好像没起什么作用,只是把悲伤最锋利的一面磨钝了些,使它不再像刀割,而像是斧砍。因为,一切都不再是老样子。外面、里面,她自己,都不是老样子。躺在曾经睡着两个人的床上,丽赛默默地想,天下最孤单的时刻就是醒来时发现自己正睡在家里,而自己和墙洞里的耗子是唯一喘气的生物。

正文 第二章 丽赛与疯子1

(黑暗爱他)

1.

第二天上午,丽赛盘腿坐在斯科特工作室的地板上,打量着南墙前那一垛垛杂志、校友通讯、英文系简报、校刊……她曾经觉得,多盯着这些东西看一会儿,说不定就能驱散那些沉睡的照片在她心头投下的不安的阴影。如今她已经坐了一会儿,才知道这是徒劳的。她倒也不需要曼达那个记满了数字的软塌塌的小本子。它就躺在旁边的地板上,丽赛把它抓起来塞进了牛仔裤的后兜。她不乐意看见它—一个刻薄头脑的精心杰作。

她再次估量了一下这堆东西的体积,它们*在南墙上,像一条落满灰尘的长蛇,高约4英尺,长30英尺还不止。要不是阿曼达,她可能已经把它们一骨脑塞进了纸盒,甚至翻都不会去翻一下,也不会想到斯科特为何要保留它们。

我的脑子没生那根弦,她跟自己说。我根本就不是一个很会思考的人。

可能,不过你的记忆力倒真像一头骡子。

斯科特就是这种讽刺人的时候最可爱,有股让人难以抗拒的魅力。而事实确实如此,她很健忘。他也一样。他们俩各有各的理由。这时,好像是为了证明他的话,几句鬼魅般的对白飘过丽赛的耳朵。一个声音很熟—是斯科特。另一个带着点南方口音,也许是故意捏着那种腔。

-托尼会写好的,用在XX[像是“校刊”,又像是“校科”,听不清],您想要一份看看吗,兰顿先生?

-哦,当然,这还用说!

他们周围是低沉而嘈杂的人声,下文已经很难听清。斯科特拿出政治家露面时的技巧,倾听着不断聚集的人群发出的嗡嗡声,思忖着如何找到“对接点”-那将是一个美妙的时刻,当电流从他射向他们,再以两三倍的力量反射回来。他喜欢那种电流,但丽赛相信,他更爱对接点那灵光乍现的一刻。不过,他还需要点时间才能做出反应。

-照片、校报上的报道和采访、系刊上的文章,这些你们都可以寄给我。请寄给我吧。我都想看。我工作室的地址是缅因州,堡岩,糖顶山路RFD2号。丽赛知道邮编。我总是忘。

关于她的就这么点-丽赛知道邮编。曼达要是听见又不知该怎么大喊大叫了!但是,在这些旅行中,她愿意被遗忘,愿意做一个若有若无的影子。她喜欢当观众。

就像色情片的观众吗?斯科特有一次问她。而她报以冷冷一笑,让他明白再说就过分了。随你怎么讲吧,亲爱的。她答道。

无论他们去到哪儿,只要有必要,他一定会向人介绍她。但是,有这种必要的时候很少。学者们只要离开自己的学术领域,好奇心就急遽降低。多数人想见的只是《贩海人的女儿》(全国图书奖)和《遗迹》(普利策奖)的作者。而且,早在十年前,斯科特就已经成长为一尊偶像-别人这么想,他自己有时也这么想。(对丽赛例外-当厕纸用光时,她是那个给马桶上的他递纸的人。)当他站在那儿,手握麦克风,并没有人给讲台充电,可是,就连丽赛也能感觉出他和听众之间存在的那种电场。不过这与他是不是作家无关,带电的是斯科特这个人。听起来很玄,但真是这样。而且,这种魅力好像并没把他变成另一个人,也没让他受到损失,直到-

她的目光僵住了,眼前是一本硬皮书,封面上烫金的大字:“田大1988年刊”。

1988,山乡摇滚小说出炉的那年。—那本他从没写过的书。

1988,疯子现身的那年。

-托尼会写好的

“不,”丽赛喃喃自语。“不对。他说的不是托尼,是”

-托内

是的,这才对,他说托内,他说

-托内会写好哒

“—写给《田大1988年刊》,”丽赛念叨着。“他说……”

-偶可以寄快件

她敢打赌,那个田纳西-威廉姆斯的仿效者说的差不多是“跨”件。就是那种声音,没错,那个南方小鸡杂。他叫什么来着?戴什莫?戴什曼?叫“大傻冒”倒差不多,真的,傻得像个天杀的田径运动员。不过不对,应该是—

“戴什美!”丽赛对着空荡荡的房间说,攥紧了拳头。她死死盯住那个烫金的大本子,仿佛一转动眼球它就会消失得无影无踪。“那个假正经南方佬叫戴什美,而且,他跑得跟兔子一样快!”

斯科特不让人家寄快件或是联邦快递,他总是觉得这种钱花得冤枉。信么,本来就没什么可急的。普通信他根本不在乎,只有对他小说的评论让他有点迫不及待。而若是出席活动后的报道,用平信就完全可以了。斯科特的工作室有单独的地址,邮件寄到时丽赛很难知道。而一旦信件进了工作室,她看到的可能性就更小……要知道,这些宽阔明亮的房间可是斯科特的领地,不是她的。他在此写书、在他称作“禁闭室”的隔音小屋里无比大声地放音乐,弄得这里就像一个单身男性俱乐部。门上倒没挂着“谢绝入内”的牌子,而且他在世时,丽赛也不时过来—他总是很高兴见到她—但是,她到底还是*了阿曼达才发现那条沉睡的书蛇的奥秘—那个刻薄、警觉、有特工天赋的阿曼达,那个烧壁炉时必须不多不少加三块柴的阿曼达,那个忘了什么东西一定慌慌张张跑回去拿的阿曼达。看到阿曼达的这些行为(或是听她刷牙时一五一十地数数),你很会容易把她归入神经质的老处女一类—那种医生见了就会给开点郁乐复或百忧解的人。但是,若没有曼达,小丽赛自己能想到还有几百张老照片正躺在那里等她翻看、几百段往日的记忆等她唤醒么?这些记忆中的大多数都是快乐的,不像关于戴什美的那段—那个没胆的南方小鸡杂……

“停,”她嘟囔着。“现在就停下。丽莎-迪布什尔-兰顿,放开手,别再想了。”

但她显然不准备这么做,因为她已经站起身来,走过房间,在书堆前跪了下去。她的右手像中了魔法一样漂到身体前面,抓到了那本《田大1988年刊》。她的心沉重地跳着,不是因为兴奋,而是因为恐惧。她的脑子告诉她的心,一切都是18年以前的事了,但是,被感情支使的心有它自己的一套。那疯子的金头发颜色好淡,几乎是白的。一个读研究生的疯子,嘴里还念念有词。枪击发生的第二天—当斯科特转危为安之后—她曾经问过他,那个疯子是不是很上劲。斯科特低声说,他不知道疯子能不能上劲。上劲是一种英雄行为,是意志的体现,而疯子不具备那种意志……难道她不这么想么?

-我不知道,斯科特。我得想想。

她不是真的准备再想。如果她能控制住自己,她是永远不要再想这件事了。最好让那“呯”的一声枪响和其它她试图忘记的事情一样,永远沉入记忆的海底再也不要冒出来。自从遇到斯科特之后,她成功地忘掉的事情已经很多了。

-昨天真热,对吧?

斯科特躺在床上,仍然苍白得厉害,但多少已经开始恢复一点人色。他的目光淡淡的,并无深意,像在没话找话。而此时此刻的丽赛,孤独的丽赛,寡妇丽赛-兰顿,颤抖起来。

“他不记得了,”她喃喃地说。

她几乎为此感到高兴。她不愿他记忆里留存着那一刻:他躺在地上,他们俩都以为他活不成了。她不愿他记起自己垂死的样子。

她鼓起勇气请教了一位神经科医生,他告诉她,有些人会把伤害性事件忘掉,痊愈后记忆中会出现一段空白。空白可能是5分钟,5个小时,也可能是5天。但是,几年甚至几十年后,还会有一些不连贯的片段和影像重现在他们头脑里。神经科医生管这叫“保护机制”。

这似乎能解答丽赛的疑问。

她从医院回到自己住的汽车旅馆。房间不怎么好—朝后院,窗外的景致只是一道乏味的篱笆,音响是数不清的狗叫—但是她早就顾不上这些了。她绝对不想回到丈夫出事的大学去住。回到屋里,她踢掉鞋,往那张硬梆梆的双人床上一倒,脑子里浮现出一句话:黑暗爱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