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猜想曼纽。拉米瑞兹现在应该在家,当我打电话给他的时候,他的母亲萝莎琳娜告诉我他已经离家数个钟头,由于另一名警官告病假,他今晚必须值两轮班,今天晚上他负责在柜台值勤,过了午夜之后,他便会外出巡逻。我按下月光湾警察局总机的号码,请总机为我转接拉米瑞兹警官。
在我心目中,曼纽是全城最好的警官。他的身高比我矮三寸,体重比我重三十磅,长我十二岁,是墨西哥后裔的美国人。他热爱棒球;但我从来不热衷运动,因为我对光阴的流逝特别敏感,不愿意将宝贵的时间耗在大多被动的活动上。曼纽对乡村音乐情有独钟;我则比较喜欢摇滚。他是个忠实的共和党员;我对政治则一点不感兴趣。论及电影,他喜欢反叛的亚柏特(Abbot )和卡斯太罗(Costello);
我则偏好不朽的荧幕偶像成龙。不过,我们是好朋友。
“克里斯,你父亲的事我听说了,”电话一转接,曼纽就开口说:“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好。”
“说真的,我也不知有什么话可说。”
“不,这种事原本就没有任何话好说,不是吗?”
“反正没关系。”
“你不会有事吧?”
让我自己也感到惊讶的是,我竟然说不出话来。我痛苦的失落感似乎在刹那间变成外科医生的缝针,一针一针地将我的咽喉封死,并将我的舌头缝到口腔顶上。
奇怪的是,同样的问题,在父亲刚刚过世的时候,我曾毫不犹豫地回答过克利夫兰大夫。
我和大夫之间的关系没有我和曼纽之间亲近。友谊可以将神经融化,让人无法感觉到疼痛。
“改天晚上我不值勤的时候你到我们家来。”曼纽转移话题说:“我们可以一起喝啤酒,吃墨西哥蒸粽,然后再看几部成龙的电影。”
除了棒球和乡村音乐之外,我们之间有许多共同点。他平常上的是大夜班,从午夜一直到早晨八点,遇到像今天晚上这样人手不足的时候,他有时候得值两轮班。他跟我一样喜欢夜晚,不过他选择在夜晚工作还掺杂个人需要的因素。因为大多数的人不愿意在半夜上班,所以夜班的待遇比较优厚。更重要的是,他可以将下午和傍晚的时间腾出来陪他的儿子托比,他非常疼爱这个儿子。十六年前,曼纽的太太卡蜜莉塔在产下托比几分钟之后就难产死亡。这个小男孩个性很温和,很有扭力——但他同时也是唐氏症患者。曼纽的母亲在卡蜜莉过世之后立即搬过来和他住,帮他照顾托比一直到现在。
曼纽。拉米瑞兹深深了解人力的渺小。在他生命中,他日日都能感觉到命运之手的操纵,虽然在现在这个时代里,大多数的人都已不再相信命中注定和宿命这回事。曼纽。拉米瑞兹和我,我们之间有很多共同点。
“啤酒和成龙电影听起来都不错,”我说:“不过谁来做墨西哥蒸粽一是你还是你妈妈?”
“噢,当然不是mi madre(墨西哥语,即我母亲),我向你保证。”
曼纽是个一流的厨师,而他的母亲则‘自认“厨艺精湛。若要拿他们两人的厨艺做比较,最贴切的比方莫过是”行为善良“和”动机善良“之间的差别。
一辆汽车从我身后的街道呼啸而过。当我低下头时,我看见自己的影子被站着不动的脚踩往,从我的左侧延伸到右侧投射到人行道上,阴影愈来愈长,愈来愈黑,仿佛力图挣脱我的束缚逃逸。
“曼纽,有件事想请你帮忙,比墨西哥蒸粽还麻烦的事。”
“克里斯,你尽管开口。”
我犹豫很久之后说:“这件事牵连到我父亲……的遗体。”
曼纽跟着迟疑了一阵子。他思考性的沉默让我联想到兴致勃勃竖起耳朵的猫。
他的理解超过我有限的字句能表达的事实。他说话的语气变得不太一样,听起来还是跟朋友说话的语气,但同时带着警察强硬的口吻。“克里斯,发生了什么事?”
“说来很离奇。”
“离奇卢他问,话中对这个意外的描述似乎蕴含玩味的语气。
“我真的很不想在电话里谈这件事。如果我现在到局里,你可不可以到停车场来接我?”
毕竟我不能期望警察局把办公室所有的灯光熄灭,点着烛光和我做笔录。
曼纽又问:“这件事涉及犯罪吗?”
“本常严重的犯罪,而且相当离奇。“
“史帝文生局长今天留得比较晚,他现在人还在这里,可是不会待太久。你觉得我是不是应该请他等一下再走?”
那名流浪汉被挖去双眼的脸浮现在我脑海。
“好。”我说。“好的,这件事应该让史帝文生知道。”
“你十分钟之后能不能到这里?”
“待会儿见。”
我挂上话筒,从灯架上把帽子一把抓下,转身面向街道,我举起一只手挡住眼睛,因为又有两部汽车从我面前驶过,一辆是旧款的土星,另一辆是雪佛兰的卡车。没有白色的厢型车,没有灵车,也没有黑色的雄蜂号。
就算他们还在四处追捕我,我也不害怕。到如今,那个流浪汉大概已经在火炉里被烧成灰炭了。现在证据已经被化成灰烬,没有明显的证据可以证实我的说词。桑第。寇克、医院的杂役,和那些我叫不出名字的坏人应该可以高枕无忧了。
老实说,他们现在若试图杀我灭口或绑架我,反而会引来更多目击证人,到时候他们还得费心处理那些人。对这群神秘的恶党来说,现在最好的对策,静观其变胜过打草惊蛇——况且他们唯一的原告恰好是城里家喻户晓的怪物,这个人不仅怕见太阳,出门从头到脚包裹得密不透光,而且必须抹上防晒油面具,即使夜晚出游也浑身套着衣服和化学药品的甲壳。
我控诉的内容这般惊心动魄,恐怕没有人会相信,但是我知道至少曼纽会相信我说的是真话。我希望局长能相信我。我离开邮局外的电话亭,往警察局的方向走,离这里只有几条街。
我在黑夜里快步前进,同时在内心反刍等一下要告诉曼纽和他的顶头上司路易斯。史帝文生的事情经过。史帝文生是一个剽悍的人物,我必须好好准备。他身材高大,肩膀宽厚,体格健壮,而且有一张雍容华贵的脸,就像印在古罗马硬币上的人头一样。有时候,他看起来好像只是演员在扮演一个尽职的警察局长的角色,不过,倘若那真是演戏,那么他的演技应该得奖。现年五十二岁的他,总是不带一丝刻意地给人一种充满智慧的印象,让人很容易对他产生尊敬和信任。他兼具心理学家和教士的特质——像这样的特质与他同职位的人都需要,但却鲜少有人具备。他是少数乐于拥权但不滥权的人,他运用职权的时候总是有精辟的判断和热诚在背后支撑,而且他担任警察局长十四年来,他的单位从来没有发生过丑闻、办事不力或绩效不彰的事情。
就这样我穿过没有灯光只有月光的小巷,天空上月亮的位置比早先高了许多,我经过别人家的围墙,走过小路,从花园和垃圾桶旁擦身而过,一路上不断在内心反复该用什么字眼让他们相信我讲的故事。结果我只花了两分钟,而不是十分钟就来到市府大楼后方的停车场,当场看见史帝文生局长在漆黑中与人密谋协商,完全破坏我对他的良好印象,以他此刻的嘴脸,不论他的长相再高贵,都不配被烙印在硬币或纪念碑上,他的照片也不配和市长、州长,及美国总统这些人的照片挂在一起。
史帝文生站在市政府大楼远端靠近警察局后门的地方,门上一个罩着灯罩的警灯发出青色的灯光。那个和他交谈的人与他之间约有几英尺的距离,在蓝色阴影的遮蔽下看不太清楚他的长相。
我穿过停车场,朝他们走去。他们没有注意到我的到来,因为他们正专注地严肃交谈。况且,我大部份的时候都被重重的车辆挡住,穿梭在道路局的公务车、巡逻车、自来水局的卡车和私人轿车之间,而且我尽量和那三根高耸的路灯保持距离。
正当我要迈入开放的区域时,史帝文生的访客刚巧往局长身边凑近,我吓得停下脚步,我看见他光秃秃的头和冷酷的脸孔,身着红格子法兰绒衬衫、蓝色牛仔裤、工作鞋。
在这个距离,我看不见他的珍珠耳环。
我夹在两部大型车中间,我连忙倒退数步让自己完全被车身挡住,其中~辆车的引擎还是热的,它的引擎冷却时发出林林和滴答滴答的响声。
虽然我可以听见他们两个人交谈的声音,但是我听不清楚他们
谈话的内容。阵阵海风浪漫地与树梢轻声细语,对人为的建筑物破口大骂,这无尽的呢喃和嘶吼在我和他们之间形成一道隔音墙。
我赫然发现在我右侧这辆引擎发热的汽车,正是光头先生早先从仁爱医院开走的那辆白色福特厢型车,里面载着父亲的遗体。
我怀疑汽车的钥匙是否还插在钥匙孔上,我把脸贴近驾驶座旁的玻璃窗,但是看不清楚车内的状况。若是我把车偷走,我就能掌握他们的犯案的一项重要证据,至少可能会有那名流浪汉遗留下来的血迹。
可是我不知道如何发动引擎。真该死,我根本不会开车。
就算我忽然发现自己具备操作汽车的天才,好比莫扎特具备作曲的天分那样,我也不可能顺着滨海公路往南开二十英里或往北开三十英里到另一所警察局报案。我不能面对迎面而来的车灯强光。
不能没有我宝贵的太阳眼镜,那副摔破的眼镜现在正躺在东边的深山里。
除此之外,如果我打开车门,车内的灯光就会自动亮起,那么一来,他们两个人就会立刻发现我的存在。然后他们一定会追过来,杀我灭口。
这时警察局的后门突然打开,走出来的人正是曼纽。
路易斯。史帝文生和他的同党立刻中断他们机密的谈话。从这个距离,我无法断定曼纽是否认识光头先生,不过他显然只对局长报告。
我无法相信曼纽——萝莎琳娜的乖儿子,卡蜜莉塔哀伤的遗失,托比深爱的父亲——竟然会参与这桩盗尸谋杀的交易。在我们生命当中,有许多人我们永远无法了解,无法真正的了解,不论我们自认对他们的了解有多深。大部份的人就像是混饨的池塘一样,当中充满层层漂浮的粒子,随着汹涌的暗潮在最深处翻搅。但是我愿意用生命做赌注,我相信曼纽清澈如水的心绝不可能包藏祸心。
然而,我不愿拿他的生命做赌注。此刻我若是要求他和我一起临检这辆白色厢型车的后车厢,并请他立即没收这部车辆以进行彻底的法医勘验,我很司能等于替我们两个宣判死刑。事实上,我敢百分之百确定一定会这样。
这时,文帝文生突然撇开曼纽并开始巡视停车场。我知道曼纽一定把我打电话来的事告诉了他们。
我即刻蹲下身,让自己更隐密地藏在厢型车和自来水局公务车之间的阴影当中。
我试着记下厢型车后方的车牌号码,我通常只担心灯光大亮,此刻我却为灯光太暗而苦恼。
我手忙脚乱地试着用指尖摸出七位数的车牌号码。我无法用读点字的方法迅速将车号记下,至少无法在被人发现之前读完。我知道光头先生,要不然就是史帝文生正朝厢型车的方向走来,而且愈来愈逼近。那个光头佬,冷面屠夫,换尸主凶,挖人眼睛的恶棍。
我尽量压低身子,顺着来时路,从成排的卡车和汽车当中撤退,退到巷口之后立即火速向前,用一排排的垃圾桶当作掩护,就这样从一个垃圾桶后面爬过下一个垃圾桶,直到来到另一条巷口,脱离了市府大楼的视线之外,我这才完全挺起身,全速逃跑,像一只敏捷的猫,像一只夜空中滑翔的猫头鹰,不知道自己是否能在日出之前找到安全的避难所,还是会在澳热的旭日下继续游走直到全身被烤成焦黑的肉卷。
─── 恶月之子 ───
3
我猜我可以平平安安地回到家,只是不宜久留。两分钟内就算我没出现在警察局也不会引起他们的怀疑,他们至少会在约定的时间过后再等我十分钟,等到史帝文生局长恍然大悟,知道我看见他与偷父亲遗体的盗贼会面时,已经为时已晚。
即使到了那个节骨眼,他们也不见得会到家里来找我。毕竟找对他们根本起不了什么作用——而且将来也不可能对他们造成任何威胁。我没有任何具体的证据来证明我今晚的所见所闻。
然而,为了让他们天衣无缝的计谋继续得逞,他们极可能不惜采取任何激烈的手段防止风声走漏。他们或许连一丁点破绽都不愿意留下——也就是说他们势必要杀我灭口。
我以为当我打开前门跨进家里的时候会看到欧森在玄关等候,结果它并没有像预期的那样在那里迎接我。我呼叫它的名字,它也没有出现;如果它在黑暗向我走近,我应该会听见它走路时厚实的脚底踩在地板上的啪啪声。
它可能刚巧心情不好,大多数的时候,它是个性情幽默、喜好玩耍的好伴侣,它的尾巴总是摇个不停,精力充沛得足以扫遍月光湾的大街小巷。但是,每隔一阵子,它就会像被整个世界压垮似的,无精打采地躺在地上,跟铺在地面上的地毯没什么两样;一双哀怨的眼睛睁得大大的直视前方,像是沉浸在回忆或什么狗辈先知先觉当中发呆,它总是默不作声,只是偶而有气无力的叹口气。
有时在某种比较罕见的情况下,我会发现欧森陷入一种极度绝望的沮丧感之中。小狗应该不会有这种深奥的烦恼,即使它看起来一副煞有介事的模样。
有一回它独自坐在我房间衣橱的大镜子前,凝视自己镜中的倒影达半个小时之久——以狗的心灵时间来看,这就跟永恒一样久,因为它们对事物的体验通常是以两分钟好奇和三分钟热度来计算。排除了犬类的虚荣心和单纯的疑惑两大因素之后,我依然看不出它的影像到底有哪里可以如此令它着迷。它看起来似乎满腹忧伤,两耳下垂,肩膀松垮垮,尾巴一摇也不摇。我发誓,有时候我真的看见它眼里热泪盈眶,几乎随时要夺眶而出。
“欧森?”我呼唤它的名字。
控制楼梯上挂灯的开关装有一组变阻器,家里大多数的开关皆是如此。我把灯光从最暗调亮一些,方便我爬上楼梯。
欧森并没有在楼梯口,也没有在二楼走廊等我。
我走入我的房间,扭开微弱的灯光,但是仍然没有发现欧森的踪迹。
我直接走到最近的床头柜。从上层的抽屉里拿出我平常存放零用钱的信封。里面只剩一百八十元,但是有总比没有好。虽然我不知道该将这些现金挪作何用,但我想带在身上以备不时之需准没错,于是我把全部的钱都放入牛仔裤的口袋里。当我关上床头柜的抽屉时,我注意到床罩上有一个黑黑的东西。我将它拿起来,赫然发现果然跟黑暗里看起来是同一样东西——一把手枪。
我从来没见过这件武器。我父亲从来不曾拥有过枪支。
出于直觉,我立即将手枪放下,并用床罩的一角拭去自己可能留下的指纹。我怀疑自己是否中了别人故意款赃设下的圈套。
虽然所有的电视都会放出紫外线辐射,我这些年来还是看了不少的电影,因为只要我坐的地方不要距离电视荧幕太近,都还算安全。我看过很多无辜好人——从开利。格兰特( Cary Grant ),詹姆士。史都华(James Stewart ),到哈里逊。福特(Harrison Ford )——为他们从来没犯的罪被无情追杀,或被捏造的证据诬陷入狱的故事。
我连忙一脚踏入隔壁的浴室,将低瓦数的灯光打开。还好浴缸里没有被暗杀身亡的金发女郎。
也没有欧森的踪影。
我静悄悄地站在浴室里仔细聆听屋内行无任何奇怪的声音。如果硬要说有别人在屋里的话,想必也只是出窍的幽灵。我回到床边,犹豫了~会儿,又将手枪执起,正在把玩的时候,不小心把子弹匣弹出来。弹匣是全满的。我把弹匣用力塞回论内。由于对武器没有任何实际经验,我觉得这把手枪比我想像中来得重:它大约有一磅半重。
在枪的旁边还有一只白色的信封躺在米白色的床罩上。我一直到现在才发现。
我把笔灯从床头柜的抽屉里取出,把灯光贴近信封。除了印刷在左上角的寄件人住址:月光湾的托尔枪支专卖店之外,整个信封全是空白的。这只没有密封的信封,上面没有贴邮票也没有盖邮戮,可是有点给折,上面还有可疑的齿痕。
我拿起信封,信封上有斑斑的水渍,不过折叠在里面的那张纸是干的。
我藉由等灯仔细审规里面的文件,赫然发现标准格式的申请表誊本上有着父亲工整的字迹,他向本地的警察局担保他没有任何犯罪或精神疾病的记录,所以他没有理由不能持有这把手枪。里面还有一张原始收据的复印纸誊写本,上面注明这是一把九厘米葛洛克一七式手枪,以及父亲是以支票付款等等。收据上的日期不禁让我打了一身寒颤:两年前的一月十八日,父亲在母亲车祸死亡后第三天就买了这把葛洛克手枪,仿佛他突然觉得自己需要保护似的。
欧森没有在书房内。
早先的时候,萨莎曾经到家里来喂它吃东西,或许她走的时候把欧森一起带走了。如果欧森当时和我离开家的时候一样郁郁寡欢,尤其当它心情变得更糟的时候,萨莎可能不忍心将它独自留在家里,因为她的同情心就和皿管里流的血液一样多。
就算欧森跟萨莎一起走了,又是谁将这把九厘米的葛洛克手枪从父亲的房间拿到我房间里?不会是萨莎,她不可能知道父亲有这么一把枪,而且她也绝不会擅自到父亲的房里乱翻。
我书桌上的电话连接着一部答录机,在留言闪灯务的计数器上显示我有两个新留言。
根据答录机的时间日期自动记录,第一通电话是半个小时前打来的。这则答录持续了两分钟之久,虽然打电话的人一句话也没有说。起初他只是深深的吸气,接着又同样慢慢地把气吐出,仿佛他具备某种法力,即使只透过电话线也能将我房间中的气息嗅得一清二楚讲判定我到底在不在家。过了一会之后,他开始低声哼吟,好像忘了自己正在录音这回事,就像做白日梦做得出神似的不自觉地自哼自唱,哼的调子五音不全,旋律不流畅,忽高忽低,不停反复,听起来十分诡异,就像疯子描述死亡大使对他合唱的歌声。
我敢断定他是个陌生人;如果是我的朋友,即使只是哼唱的声音我都能辨别。我也很确定他没有拨错电话号码;无论如何,这个人一定和父亲死后发生的一连串离奇事件脱不了关系。
当第一通答录切断时,我发现自己早已双拳紧握,而且毫无帮助地憋了一股气在肺里c 我将于热的晦气一口气吐出,慢慢吸入甜美清凉的新鲜空气,但是我仍激动得无法把拳头放开。
第二通电话是在我进门前几分钟才打进来的,拨电话来的是一直服侍父亲病榻的护士安改拉。费里曼。她没有表露自己的身份,但是我认得出她那微弱而悦耳的声音,她在电话里从头到尾就像只焦躁不安地在篱笆上跳来跳去的小鸟。
“克里斯,我有话要跟你说,我必须要跟你谈谈,就是今天晚上,任何时间只要你方便。我现在人在车上,正在回家的路上。你知道我住的地方,请你务必来找我,不要打电话给我,我不信任电话,本来甚至连这通电话我都不想打,但是我必须要见你一面。来的时候从后门进来,不管你多晚听到这通答录,再晚来都没关系,我不会睡着,我睡不着。”
我替答录机换上一卷新带子,把旧的录音带藏在书桌旁垃圾桶里一堆写过的废纸团底层。
这两段简短的录音虽然无法向警察或法官证明什么,却是唯一能证明的确有不寻常的事发生的证据——而且这件事比我生下来就注定不见天日更不寻常,比活过二十八年丝毫未受色素性于皮症(Xerederma pignentosurn)损伤更叫人啧啧称奇。
我回到家还不到十分钟,但是,我不宜再多耽搁。
我四处找寻欧森的踪影,心想可能会忽然听见门被用力挤开,或楼下打破玻璃的声音,接着就会听见脚踩在地板上的声音。但屋内始终一片死寂,安静得令人发毛,就像池塘的水面一般充满张力。
这只狗既不在父亲的卧房或浴室,也不在可供人进出的衣橱里。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我愈来愈担心这只狗崽子会出事。不论将九厘米葛洛克手枪放在我床上的人是谁,这个人极可能已经对欧森下毒手或绑架。
我再度回到自己的卧房,在一个柜子的抽屉里找到一副备份的太阳眼镜,我顺手把眼镜盒夹在衬衫的口袋里。
我低头看了一下腕表,上面的时间是以放光的两极真空管显示。
我迅速地将收据和警察局的问卷调查表放回托尔枪支专卖店的信封当中。不论这是证据也好,垃圾也罢,我决定先将它藏在我的床垫和底下的弹簧垫之间。
枪支的购买日期是一个关键,突然间,每一件事似乎都变得暗藏玄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