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在他进而查询“莫特百科”之后,却发现这地方并非如他表面所见。真正的药剂被安全地放置在看不见的地方。你若要得到那类药物,首先须得到男巫的许可。在这个世界里,男巫被称作衣生①『注:罗兰误把doctor(医生)这个词当作了docktor,这里按谐音译作“衣生”。』,他们把神奇的配方写在一张纸上,这张纸“莫特百科”称做处方,枪侠不认识这个词。他估计还需作进一步查询才能明白,但也不必麻烦了。他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快速查询过“莫特百科”后,他知道能在这家店里找到自己需要的东西。
他沿着过道走向一处高柜台,上面写着“处方药”几个字。
14
这家开设在第四十九街上的凯茨药店是老凯茨在一九二七年创办的,除了卖药,还兼营冷饮生意(还有各色小零小碎的男女用品),现在是他那独生子继承这份家业,看来也将一辈子打理这摊子。虽说他才四十六岁,看着却颇显老迈之相。凯茨是个秃头,皮肤发黄,身子虚弱。他知道人家都说他像是一具活死尸,却没人知道个中原委。
这会儿雷斯邦太太在电话那头大叫大嚷,如果他还不把该死的处方药马上给她送去,她就要控告他,马上,就是立刻。
你想怎么样,太太?我把这蓝色的巴比妥盐液体倒进电话里?他真要这么做,她至少会帮帮忙闭上那张嘴。她没准会把话筒侧过来举在嘴上哇哇大叫。
这念头让他诡秘地一笑,露出一口黄牙。
“你不明白,雷斯邦太太,”他听她叫嚷了一分钟——足足一分钟——时间就显示在他那块二手表上——打断了她的话。他本想像以往那样冲她喊一通:别朝我嚷嚷,你这傻屄!跟你的医生叫嚷去吧!是他给你下的套!行啦。该死的江湖医生开出这种处方就像是吹泡泡糖,当他们决定停止给她用药时,谁来承受这泡屎?外科医生?噢,不!是他!
“你说什么,我不明白?”这声音在他听来像是一只愤怒的黄蜂在罐子里嗡嗡乱转。“我明白我给你们这破烂药店做成了许多生意,我明白多少年来我一直是这里的忠实主顾,我明白——”
“你得去和——”他透过半边眼镜向那母狗的“罗洛戴克斯”卡片上瞄了一眼。“——去和布鲁姆霍尔大夫说。你的处方已经过期了。联邦法律规定没有处方配出‘安定’是违法行为。”说到底你应该知道怎么做……除非你打算违规开方,他想。
“这是疏忽!”那女人尖叫道。这会儿她嗓音里已略显惊慌了。要是换了埃蒂,马上就能辨出这种声调:那是没上路的毒品雏儿。
“那么,打电话给他,让他纠正过来,”凯茨说,“他有我们这儿的电话号码。”是啊,他们都有他这儿的电话。这恰恰就是麻烦之所在。他才四十六岁,看去就像个快死的人,就因为那些该死的医生。
我想保住这儿的一点薄利,别让生意打水漂,就得告诉这些狗屁瘾君子去操他们自己,就是这样。
“我没办法打电话给他!”她尖叫道。她那声音钻进他耳朵里让他痛苦不堪。“他和他狗屁的男朋友到什么地方度假去了,没人知道他们在哪儿!”
凯茨感到一阵酸劲渗进胃里。他有两处溃疡,一处已经治愈,另一处还在出血,这母狗般的女人就是让他溃疡发作的原因。他闭上眼睛,这样他就没看见他的店员们正瞪眼瞧那戴金边眼镜穿蓝色套装的家伙走向处方药柜台,也没看见拉尔夫,那个胖子保安(凯茨付他少量津贴,总还是很痛惜这笔开销;他老爸那时从来不需要什么保安,但他老爸——上帝已让他归于尘土——生活的年代,纽约城还是个城市,不是大粪坑)突然一改平日睡眼昏花的模样,去摸屁股后面的枪了。他听到一声女人的尖叫,他还以为她发现这儿所有的露华浓都在大甩卖,憋不住那股兴奋劲儿,他迫不得已把露华浓都拿出来甩卖,是因为这条街上那混蛋道伦兹正拿削价倾销来整他。
他脑子里想着道伦兹和电话里那只母狗,幻想着这两人身上一丝不挂地涂了蜂蜜在沙漠灼热的太阳下让群蚁围噬的情形,这当儿枪侠像一个死神似的悄然临近。他一身蚂蚁,她也一身蚂蚁,太妙了。他觉得这是最最严酷的刑罚了,肯定是最严酷的。他老爸固执地要自己的独生子继承家业,除了药学教育费用,别的花销他一概不付,所以他只有子承父业一条路,当上帝召回了他老爸,一时间的消沉无疑是人之常情,可是这种低迷状态却延续了他整个人生,这样的生活弄得他未老先衰。
这是彻底的无望。
他闭着眼睛,心里想着这些事情。
“如果你过来,雷斯邦太太,我可以给你十二颗五毫克的安定片。这样行吗?”
“这家伙总算找到理由了!谢天谢地,这家伙总算找到理由了!”她那头挂断了电话。没有一句感谢的话。可是如果哪天再碰上那自诩医生的花花肠子,她没准会一头栽倒用自己鼻头去擦他古奇软鞋的鞋尖,她没准会给他口交,她没准会——
“凯茨先生,”一位店员拐弯抹角地用一种蹊跷的口气喊了他一声。“我想我们可能有麻——”
这当儿便传来一阵尖叫。随着枪响,有什么东西应声坠地,这使他从遐想之中猛然惊醒,瞬息之间他还以为自己心脏在胸膛里发出哔哗的怪声,没准将要就此停摆。
凯茨睁开眼睛凝视枪侠的双眸,随后调转视线注意到那人手里握着的枪。他再向左边看去,只见保安拉尔夫正捂着自己的一只手,脸上鼓突的双眼直瞪着那个闯入者。拉尔夫的点三八手枪——他当警官的十八年里使用的家伙(他最近还用这枪在第二十三警区的地下靶场里开过火;他说在值勤的那些年头里他有过两次掏枪经历……谁知道呢?),现在被打飞在角落里。
“我要凯福莱克斯,”这家伙瞪着一双鹰隼似的眼睛,毫无表情地说。“我要许多。这就要。没有处方。”
有那么一会儿,凯茨只是呆呆地看着他,嘴巴张得老大,他的心脏在胸膛里怦怦乱跳,胃里不停地翻腾着一股酸汤。
他想,这家伙打上门来就为这个?
他说的是真的吗?
15
“你不知道,”凯茨总算能张口了。这声音在他自己听来也挺古怪,其实也没有什么特别古怪的,他只是觉得自己这副口舌有点别扭,像是拿一根棉签在法兰绒衬衫上蹭来蹭去。“我们这儿没有可卡因。这是任何情况下都不准——”
“我没说可卡因,”戴金边眼镜穿蓝套装的人说,“我是说凯福莱克斯。”
我知道你是这样说的,凯茨几乎要对这疯子说出口,转而一想可能会激怒他就不说了。他曾听说药店里有些玩意儿对提高某种运动速度有用,像安非他明,还有六七种别的什么药(包括雷斯邦太太的宝贝安定片),都能帮助刺激中枢神经,但他想——青霉素抢劫恐怕是药店历史上的第一次。
这时他老爸的声音(上帝召回了那个老杂种)告诉他不要慌乱,别那么呆头呆脑,要赶紧出手。
但他想不起该做什么。
这人拿枪指着他要东西。
“快,”拿枪的人说,“我时间很紧。”
“你,你要多少?”凯茨问。他抬眼瞥过抢劫者的肩膀,这会儿看见的情形几乎让他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不是这个城市。不管怎么说,看上去这儿好像正发生着什么事情。老天照应?凯茨真的有人照应吗?这事儿都可以上吉尼斯世界纪录了!
“我不知道,”拿枪的人说。“你有多少都往袋子里装吧。拿个大号的口袋来。”说完,他不作任何警告就转过身子再次用枪砸了东西。一个男人大声叫唤起来。平板玻璃砸落到街边人行道上,碎片溅落一地。几个行人被玻璃划破了皮肉,倒没什么大碍。在凯茨药店里面,女人们(没有几个男人)都在尖叫。防盗警报器又震耳欲聋地炸响了。顾客惊慌失措地拥向门外。拿枪的人转身对着凯茨,他面部表情丝毫未变:那张脸上始终带着威胁的耐心(却并非总能这么撑着),“赶紧照我说的做。我的时间很紧。”
凯茨噎回了想说的话。
“是,先生。”他说。
16
枪侠已经看见店堂左侧上方那扇曲面反射镜了,他对此颇觉新奇,当时他正走向那处柜台,就在那背后藏着许多神奇药剂。他知道,这种曲面镜的创意已超越迄今为止他自己的世界里任何能工巧匠的智慧,虽说曾经有段时间,类似的东西——他在埃蒂的世界和奥黛塔的世界里见到过许多其他这类东西——也许已经做出来了。他曾在山底洞穴中见过文明的遗存物,也在别处见过这样的东西……遗风似古,一如德鲁伊特①『注:德鲁伊特(Druit/Druid),古代凯尔特人的祭司、巫师、占卜者。』神石(有时这些东西就置于魔鬼出没之处)。
他也明白这种镜子的功用。
那保安动手时他反应迟了点——莫特那副眼镜戴在他眼睛上是个麻烦,对他自己的视力多少有些限制——但他还是及时转身开枪击中那家伙的手。这样的射击对罗兰来说只是常规动作,虽说当时他还应当出手更快些。可是那保安却认为不这么简单。拉尔夫·莱农克斯到死都会发誓说那家伙的出手快得不可思议……要不,那快如鬼魅的动作恐怕也只有像老式西部片里演的安妮·奥克莉①『注:安妮·奥克莉(Annie Oakley,1860—1926),美国女神枪侠。作为马戏团明星,她的拿手绝活是从几十码外快枪击中演员嘴上叼着的烟头。』才能做到。
多亏这面镜子,它安在那儿显然是为监视窃贼,罗兰靠了它比另一位出手更快。
他注意到那开店的巫师两眼越过他的肩膀看了一会儿,枪侠自己的眼睛马上朝镜子瞥去。他看见镜子里一个穿皮夹克的男人跟在他后面走向中间的通道。手里拿着一柄长刀,毫无疑问,那人以为这番偷袭必定成功。
枪侠转过身从胯下朝对方开一枪,他知道第一枪很可能没有打中,他对这种武器还不熟悉,再说他不想伤了那个准英雄身后那些呆若木鸡的顾客。最好是从胯下再给他一枪,那就能解决问题,同时上去占据一个有利位置以免误伤在场的顾客,这样总比乱枪中打死哪位偏偏拣这个倒霉的日子来买香水的女士要好些。
枪须悉心呵护。目标得看准了。记住被他缴了枪的那两个枪侠矮矮胖胖、疲疲沓沓的模样,他们似乎只是佩着武器,而不是掌握武器的人。这对他来说是一个奇怪的事儿,但在罗兰看来这个世界就是一个奇怪的世界,让他无从判断;何况他也没时间去推究。
这一枪正好射穿那人的刀柄上方,留在他手里的只是一把刀柄。
罗兰平静地打量着穿皮夹克的人,他的凝视准是让这位准英雄陡然想起某处的一个紧急约会,他急忙扔下残破的刀柄,转身挤入拥向门外的人群。
罗兰转过来向巫师下达他的命令。否则还会有混乱和流血。巫师刚要挪步去打点这事儿,罗兰用枪管在他瘦骨嶙峋的肩头一拍,把他吓了一跳,“是……”他一边说着一边转过身来。
“不是你。你呆在这儿。让你的学徒去做。”
“谁—谁?”
“他。”枪侠不耐烦地指着他的店员。
“我该怎么做,凯茨先生?”剩下那店员是个小伙子,苍白的脸上那些粉刺格外触眼。
“照他说的做,你这傻屄!照吩咐做,凯福莱克斯!”
店员走到柜台后面一个货架那儿,拿出一只瓶子。“转过来让我看清那上面的字。”枪侠命令道。
店员照办了。罗兰认不出这些字;这不是他认得的那种字母。他查询了“莫特百科”。凯福莱克斯,“百科”作出确认,罗兰意识到要这样核对起来完全是浪费时间。他知道他不认识这个世界的字,但这些人懂。
“瓶子里有多少片?”
“嗯,这些是胶囊,事实上,”这店员战战兢兢地说。“如果你喜欢片剂,算——”
“别管那么多。这些可以服用几次?”
“噢,啊——”浑身颤抖的店员拿着瓶子看,瓶子差点从手里滑落。“两百次。”
罗兰的感觉就像他在这个世界里以很少的钱买到一大批弹药那般兴奋。在恩里柯·巴拉扎那个密室药品柜里搜到的九瓶凯福莱克斯,总共才够服用三十六次,他又一次感觉良好。如果这二百次吃下去还不能把感染的病毒杀死,那就不可能杀死了。
“给我。”穿蓝套装的人说。
店员递过去。
枪侠撸起外套的袖子,露出杰克·莫特的劳力士表。“我没带钱,但这也许可以作为相应的补偿。不管怎么说,我希望能抵得过。”
他转身朝那保安点点头,后者就着一把翻倒的凳子坐在地上,瞪大眼睛看着枪侠,看他走了出去。
就这么简单。
药店里足有五分钟没出一点声音,只有警报器嘟嘟嘟地叫唤,这声音甚至把街上熙熙攘攘的人声都盖过去了。
“上帝在天上。凯茨先生,我们现在怎么办?”店员悄声问。
凯茨拿起手表,掂了掂。
金的。真金的。
他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他只能相信这是真的。
某个疯狂的家伙从街上闯进他的店里,射伤了他那位保安的一只手,还把另一人手里的刀子打掉了,而所要拿到的全部物品不过是他最不可能想到的药物。
凯福莱克斯。
这些药大抵只值六十美元。可是为此他却给了价值六千五百美元的劳力士金表。
“怎么办?”凯茨问,“怎么办?首先是把这只腕表藏到柜台底下去。你从来也没见到过。”他瞟一眼拉尔夫。“还有你。”
“我没见过,先生,”拉尔夫马上说。“只要你卖了它后我能得到我那一份儿,我压根儿就没见过这块表。”
“他们会像打狗似的把他打死在街上。”凯茨带着毫无遗憾的满意的口气说。
“凯福莱克斯!可是这家伙甚至连一点鼻塞的症状都没有。”店员纳闷地说。
第四章 抽牌
1
在罗兰的世界里,太阳的弧底刚刚触到西部海域,金灿灿的光线沿着水面投射过来,被捆缚得像只火鸡似的埃蒂躺在那儿。就在埃蒂曾被带走的这个世界里,奥默哈警官和德勒凡警官慢慢从昏迷中苏醒过来。
“把我从这副铐子里解开,行吗?”胖子强尼用轻蔑的口气问。
“他在哪儿?”奥默哈傻傻地问道,一边伸手去摸他的枪套。没啦。枪套,枪带,子弹,枪,都没啦。枪。
噢,妈的。
他开始想着内部事务调查处那些狗屎会向他提出的问题,那些家伙从杰克·韦伯的《法网》①『注:杰克·韦伯(Jack Webb,1920—1982),美国电视剧和电影演员、制片人。《法网》(Dragnet)是他主演的一部电视剧,一九五五年至一九七〇年间连续播出。』上就弄懂了所有那些套路,这时候,那把丢失的枪的金钱价值突然对于他变得重要起来,其重要性不亚于人口之于爱尔兰岛、矿藏之于秘鲁。他看了看卡尔,卡尔的武器也没了。
噢,亲爱的耶稣啊,竟成了一对小丑,奥默哈沮丧地想着。这时胖子强尼又在示意奥默哈拿起柜台上的钥匙给他打开手铐,奥默哈说,“我应该……”他顿住了,因为他本来想说我应该打穿你的肚子而不是打开你的手铐,不过他可没法朝胖子强尼开枪了,不是么?这儿的枪都是用链子串着上了锁的,还有就是让那戴金边眼镜的怪人拿走了,那家伙看着十足就是个好公民,居然轻易地从他和卡尔身上把枪给拿走了,就像他奥默哈从一个孩子身上拿走一把玩具枪那么容易。
倒没怎么样,他从柜台上拿起钥匙给胖子强尼打开了手铐。他发现被罗兰踢到角落里的那把梅格点三五七枪,便过去捡起来,他找不到合适的枪套,就把这玩意儿塞进自己裤腰里。
“嗨,这是我的枪!”胖子强尼嗷嗷地叫了起来。
“是吗?你想要回来?”奥默哈只能慢吞吞地说话,因为他脑袋还痛着。这会儿他最想做的事情就是找到那个金边眼镜先生,就近把他钉在一面墙上。用一枚钝钉子来钉。“我听说,在阿提卡①『注:阿提卡(Attica),古代希腊中东部地区,现为希腊的一个州。』对像你这样的胖家伙,强尼,有这么一个说法:‘垫子越大越容易抢。’你真想把枪要回去吗?”
胖子强尼一声不吭地转身走开了,但奥默哈还是瞧见了他眼里淌下的泪水和裤子上沾湿的一块。他没有一丝怜悯之情。
“他在哪儿?”卡尔·德勒凡忿忿地扯着嗓子问。
“他走了,”胖子强尼毫无表情地说。“我只知道这些。他走了。我还以为他会杀了我。”
德勒凡慢慢站起身。他感到脸颊一侧有点痛,他用手去摸,然后瞪着手指。血。操。他去摸自己的枪,摸来摸去,一直摸到确信自己的枪和枪套都没了为止。奥默哈还只是头痛,而德勒凡却感到自己的脑袋就像被人当作了核爆试验场。
“丫拿走了我的枪。”他对奥默哈说。他口齿不清,简直听不出在说什么。
“彼此彼此。”
“他还在这儿?”德勒凡朝奥默哈走了一步,向左边倾斜了一下,好像他是在波涛颠簸的船甲板上,随后他竭力矫正自己的步态。
“早溜了。”
“多长时间了?”德勒凡看着胖子强尼,后者没吱声,他背朝着他俩,或许以为是德勒凡在跟他的搭档说话。德勒凡哪怕是在事事顺遂的情况下也没有一副好脾气,他大声朝着胖子咆哮起来,这一来他脑袋好像马上就要裂成千百个碎片了:“我问你话呐,你这胖狗屎!那操他妈的杂种离开有多长时间了?”
“五分钟吧,也许,”胖子强尼木讷地说。“他拿了子弹和你们的枪。”他停了一下,“还付了子弹钱。我简直不敢相信。”
五分钟,德勒凡想。这家伙准是坐进了出租车。他们在巡逻车里喝咖啡那当儿就见他从出租车里出来。那已经快到高峰时间了。出租车在这个时间段里并不好找。也许——
“快点,”他对乔治·奥默哈说,“我们还有机会揪住这家伙的领子。我们得把枪拿回来——”
奥默哈把拿到手的梅格枪给他看。起初德勒凡只是瞅着他们两人,随后真切的印象才慢慢凑拢来。
“好啊。”德勒凡晃悠着身子走动着,一开始兜出去的圈子不大,但慢慢就走开去了,就像被人朝下巴上狠击一记的职业拳击手。“你拿着吧。紧急关头我用那支霰弹枪。”他猛然冲向门口,这回倒没有东倒西歪,只是得扶着墙壁才能蹒跚地挪动脚步。
“你行吗?”奥默哈问。
“只要能抓住他就行。”德勒凡回答。
他们离开了。比起那穿蓝西装的人离去时,胖子强尼对他们的离去并没有显得更高兴些,但也差不多,几乎差不多。
2
从枪店里出来后,德勒凡和奥默哈甚至都没合计一下这家伙会从哪个方向坐出租跑掉。他们要做的是赶紧听一下电台调度的消息。
“十九号,”她的声音重复播送着。抢劫正在发生,出现枪击。“十九号,十九号。位置在西四十九街三百九十五号,凯茨药店,劫匪是高个子,沙色头发,蓝色西装——”
枪击,德勒凡心里嘀咕一下,脑袋更痛了。不知道他是用乔治的枪还是用我的枪?还是两把一起用?如果这狗东西杀了什么人,我们就倒霉了。除非让我们抓到他。
“走,”他简捷地对奥默哈说,后者不需要他再说一遍。他和德勒凡一样明白眼下的局面。他打开顶灯和警报器,随着一声尖嚣驶进车流。这会儿车子很难开快了,已进入了高峰时段,奥默哈驾驶着巡逻车压着路肩走,两只轮子在人行道上,两只轮子在马路上,行人像一堆鹌鹑似的四下避闪。他的车一路往前挤,也不顾把前面一辆满载什么东西的大卡车后轮刮了一下,径自奔向第四十九街。他瞧见前方人行道上散落的碎玻璃在闪闪发光。他们都听见了警报器刺耳的尖叫声。路上行人有的躲进门道里,有的躲在垃圾箱后面,但住宅楼里的居民却都探出脑袋急切地朝外张望,好像这是一场不看白不看的精彩火爆的电视剧或是电影。
这个街区没有来往的车辆,出租车和通勤车也都四处逃散了。
“但愿他还在那儿,”德勒凡说着拧动钥匙,从仪表板下方取出一支霰弹枪,又拿出几个弹夹。“但愿那狗娘养的还在那儿。”
他们两人都没明白这一点,当你去对付一个枪侠时,通常还是留有余地为好。
3
罗兰走出凯茨的药店时,把那大号药瓶塞进搁了子弹盒的莫特的外衣口袋。他右手捏着卡尔·德勒凡的点三八手枪。触摸手上这把枪的感觉真是爽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