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三观,简直一拍即合,都喜欢金世遗、黄药师那样离经叛道的人物。
区区课间休息的十分钟完全不够聊,上课铃响起,我们的话匣子才刚刚打开。
于是下一节课,这个学霸,破天荒地与女生传了一回纸条。
我们把对小说人物的意见奋笔疾书在笔记本里,假装交换借阅笔记,在老师眼皮下传来递去。鉴于他一贯正经的学霸身份,老师没有起疑。
聊完冰川天女,我们又聊金古梁温…书中许多疑惑不解的剧情,如鲠在喉的槽点,原本压根没想过能与谁分享,突然间遇到一个人,你说上句,他立刻接出下句,意见一致时恨不得越过课桌来击掌,意见不同处,笔记本密密麻麻写一大篇来激辩。
那会儿还没有网络,更没有电子书,武侠和言情小说都是校园违禁物品,更是稀缺资源,共享就很必要。以往我都是自己到处找书,以刺猬嗅西瓜般的灵敏,临近街巷哪里有租书店,都摸得门儿清。有了小杰这个同党,互通有无,越发眼界大增。他老爸也是个武侠迷,家里一柜子武侠书,背着老爸偷书看从来没被发现。
一开始他胆小,不太敢去租书店溜达,那时候一个中学生踏进那种地方就和踏进录像厅一样禁忌。我租了书就再借给他看,慢慢他也被我带出几分胆子,敢自己去租书了。
他也把家里的书偷出来借给我看,怕老爸发现,每次都心惊胆战。
一部武侠总有好几册,有时某一册被人租走了,我俩也等不及,囫囵跳过从后面开始看,云里雾里一起猜剧情。有时针锋相对,我挺一个人物,他挺另一个人物,吵得面红耳赤。说服不了对方,就各自埋头翻书找论据,在笔记本上长篇大论写感想。
最终不管谁辩论赢,都觉得淋漓痛快。
十几岁的年纪,青春薄脆易敏,男生女生都像摆着尾鳍小心游过对方的电鳗,怕一挨到就有高压电奔流。谁与谁走得近点,立马绯闻传得红光闪闪,自己也很容易莫名其妙就对一个人怦怦心跳,又莫名其妙就厌倦冷淡。可能爱上一个男孩只是因为他某天穿的白衬衣很好看,转眼不小心看见他踢球的样子笨拙,就失望不爱了。
我喜欢过一两个男孩子,也有被男孩们暗恋,递情书,守在校门口送花…但和小杰说的话、传的纸条,比和任何男生都多,偏偏我们是两个绝缘体,绝对没有火花,越是感情好到像兄弟姐妹一样,越没有别的想法,好朋友就是好朋友。
武侠小说伴随我初中三年,从未间断,连中考前夕也手不释卷。
小杰虽然是学霸,我成绩也不差,但都是不肯努力的家伙,玩心大过天,没心没肺,不知道什么叫考试压力,无所谓成绩分数。直到中考前夕,小杰突然休学,因为健康原因没有参加中考。那时我才知道,原来他一直在男生中不合群,不打球,不爱上体育课,是因为有先天性心脏病。
人生的分界岭就从中考开始。
小杰没有像我一样,按部就班读高中、读大学,他在家休息了一段时间,被家里安排去读了一所没有升学压力,可以随便混日子的学校。他的未来也被家里设置为简单模式,只要平平淡淡、轻轻松松把日子过下去就行。
当我在高中水深火热,被课业重重包围时,小杰依然逍遥自在,终日书海漫游。
我读了一所封闭式寄宿学校,周末回家,学校在很远的郊外。
那时没有网络,还在邮政通信时代。
我们没有因为距离而中断对小说讨论的热情,反而开始勤快地写信。
有一个外校的男孩子正在热烈地追求我,一天一封情书。
可是小杰的信,是上午一封,下午一封,滔滔不绝地写,常常是我刚接到信,还没来得及写完回信,他新的一封又来了。不知究竟的同寝室女生们,都以为小杰是我另外一个追求者,看到我每次接到小杰的信雀跃的样子,又以为我也喜欢这家伙。
解释也不会有人相信,这单单纯纯只是友谊带来的暖心暖肺。
看到信封上小杰标志性的难看笔迹,拆开信封,看到长篇大论的字儿,就忍不住咧嘴笑,周身都是暖和的,拥有一个心意相通的好朋友,就是这样踏踏实实的快乐呀。
我们的通信依然是孜孜不倦的小说讨论,像初中时的课堂纸条一样。
慢慢也开始说说各自生活,他抱怨他的沉闷无聊,我牢骚我的高三压力。
青春的烦恼多种多样,家人父母的不理解,小恋曲的失落,未来的迷茫,夹杂在我们对小说天马行空的畅谈里,像梦境偶尔也落入现实的小灰尘,我们为彼此擦去这些烦恼的灰尘,手牵手营造一个无忧无虑的新次元,那是侠客的快意江湖,科幻的星辰大海,任我们上天入地,自在无拘。
看过的小说都聊完之后,我们把彼此都最喜欢的金庸小说,读了又读,谈论每一个细节,互相提问,游戏般的挖空心思,把书里字句旮旯都翻了,非要想出几个刁钻问题,以考倒对方为乐趣。这样的讨论,渐渐从小说情节,上升到对历史、哲学、人性的探讨。
那时的探讨不免幼稚,却是两个懵懂少年在真正享受着思想自由碰撞的快乐。
随着话题的深度渐增,求知欲随困惑增长,我们在无意识中拓开着眼界和思维,大量地查阅资料,大量地思辨和讨论…大篇大篇的通信,最多时写满了十页信纸。
不管课业有多繁重,半夜熄了灯,我打着手电,躲在被子里也要回信。
三年高中,我们的信攒了一大口袋,随便抽一封来看,都忍不住要笑出声。
真正见面反而很少,有次周末趁着回家,我们相约见面,在初中校门口,相隔许久,小杰还是那么黑黑瘦瘦,笑容腼腆。我们互相打量,笑嘻嘻开玩笑,沿着大街溜溜达达走着、聊着,话题无边无际,有一搭没一搭。小杰突然说,你知道吗,那些信我都攒起来了,好大一袋。我说,一样啊,你的每一封信都在,当然要攒起来。
他站住,回过头看我,那一刻笑得很灿烂,眼镜下的大眼睛亮闪闪的。
我也突然很感动,想想几年时间飞快溜走,攒下的信已经那么多,我们都已经做了那么久的朋友,久得像有一辈子了。小杰笑着说,要保存好喔,以后谁要是出名了,就把这些信出版成书信集,到时读这些信的人,不知笑成什么样。我说去你的,谁要出名啊。
他偏头看着我说,谁知道呢,你写作文这么好,以后说不定会是一个作家。
我哈哈大笑。
高中三年就在一封封书信记载的欢笑烦恼里过去了,单纯的少年时代也过去了…那些夏日知了吵吵闹闹的午后,窗外的梧桐树,绿得凉悠悠,教室顶上的吊扇摇摇晃晃,黑板上粉笔的印子还留着上一堂课的数学方程式,生物老师却在展示着他的草履虫图片…
我进入了大学时光,小杰继续无所事事地悠闲生活。
我一头扎进大学的图书馆,开始读教授们列出的长长书单,迷上在影视课上放映的文艺电影。我想分享自己在读的书给小杰一起看,他一听外国作者那么长一串名字就提不起兴趣。
他也推荐他在玩的游戏,让我一起打游戏,那个时候网络刚刚兴起,游戏开始颠覆世界。
我哪里有时间去玩游戏,看书都看不过来,紧接着大三开始实习便是迈入社会的开端。
和小杰的通信渐渐变少,内容渐渐变短,终于有一天,提笔觉得乏味,不知可以说什么。我的生活,他的生活,似乎各在一个星球。
几年间,我们一起读了那么多书,那些嬉笑怒骂,针锋相对,字里行间建立起来的友情,纯粹得像书里的世界,天马行空,高来高去,一旦落到现实里,却让人无所适从。
联系自然而然荒疏下去,即使有了网络,有了Email和QQ,我们每天上QQ都能看见对方在线,却没有什么可聊的话题,他的回答似乎永远都是,等一下,我在打游戏。
过了好久,有一天,他突然说要来学校看看我。
我在校门口等他,他远远走来,懒懒散散的样子,穿件格子衬衣,模样一点没有变化,还是那个初中男孩。
他看着我,很错愕,好像看见另一个人。
我只是留长了头发,化了淡妆,穿着裙子和带一点高跟的鞋子,这是一个初入职场的实习生很平常的打扮。
坐在一条长石凳上聊天,对面是修建于民国时期的老教学楼,第一任校长的雕像掩映在树丛间,小杰望着这些,神往地说,你们学校很美啊。我问他要不要逛逛。他摇头,想想又说,如果可以,你帮我从图书馆借点书来看看吧。
他从未这样生分客气地和我说过话。
我问他想看什么类型的书。
他似乎被这个问题问住,怔了一会儿,说我也不知道要看什么,很久没有看书了,突然不想打游戏,就来看看你,看到你又觉得想看书了。你在看什么,看完就借我随便看看吧。
那天他心不在焉地,时不时沉默,没待多久就说还有事要走了。
我想着,下次吧,反正还要帮他借书。
互道再见时,我们还是一样大大咧咧挥挥手,都笑嘻嘻的,却像有一个声音,隔在中间小声地叹了口气。
有些改变,不可逆转,无从挽留。
在图书馆找了几本或许他感兴趣的书,发信息问他几时来拿,他说过几天吧。
这一过,到现在已经十年,我们没有再见过面。
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失去联系的,起初只是淡了联系,偶尔问候,渐渐连偶尔的惦记也被一天天高速变化的生活冲淡。总是在高节奏的生活中,从住处到工作,从邮箱到手机号,变动更新如家常便饭。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生活节奏越来越快,从一个国家到另一个国家,行走的路越来越远。
那些遗落在路上的时光,某一天想起回头去找找,早已不在。
我们争先恐后地改变,生怕被这个善变的时代丢下。
那些手牵手,同路而行,一起走过时光的小伙伴们,每到一个分路口,各有各的方向,总不能牵着小手走完所有的路——记得幼儿园时,老师带小朋友们出去玩,用一条长长的黄色带子把排成队的小朋友拴成一队,一个接一个,谁也不会走丢。
可人生是一场自由奔跑。
有人快,有人慢,有人左转,有人右拐,跑着跑着小伙伴们就跑丢了。
一年年的时光流去,不会刻意想起,也从来没有忘记…就像和小杰的那些信件,多少年没有打开来看,一直在那个口袋里,不用真的打开,也还是记得那些深夜拿着手电筒写信的快乐。
小伙伴们,如今,你们一个个奔跑在哪里呢?
此刻身边,和我们一起跑着的人,也是在从前一个个不同的路口,切换了方向,偶然或是必然与我们相逢,跑在了同一条路上。于是我们继续奔跑,结伴或独自,相逢又道别。
再见,那些注定不会再相逢的小伙伴们。
即使不再相逢,我们说过悄悄话,有过小秘密,熊孩子们的快乐时光,少年的烦恼青春,这些时光里真正的宝藏,不会被偷走,永远永远都是我们的。

第十六章 曾经爱过这些人——80女花痴笔记
2014年的春节,似乎大家都在谈论一个来自星星的“叫兽”。连我远在意大利,从来不看韩剧,也被微博里铺天盖地刷屏,刷到对“叫兽”不能和女神接吻这种细节都知道了。
然后,某天我看见一条微博圈我,是个读者,说她在百度百科上搜索“薛晋铭”这个词条被震惊了。我一好奇也去搜,这个名字是我长篇小说《衣香鬓影》三部曲里一个迷倒诸多女读者的人物。百度百科他的词条一看,不知是谁,把六十多万字书中关于他的正面、侧面描写,各种细节,全部挑出来编辑成了人物档案,考据推断出了他的生平、爱好、经历、亲缘关系…
谈恋爱,对男朋友也没有这么热烈和上心吧。
谁没有爱过一些来自二次元的男人呢。
爱能跨越时空、种族、性别界限,跨越一下次元也很正常。
以前这叫花痴,现在叫“我是某某的脑残粉”。
还在小学的时候,班上女生就几乎个个都有一本秘密的小笔记本,抄满了某个明星的档案资料、歌词,贴满花花绿绿的明星不干胶贴纸。90后不知见没见过那种不干胶,那个不干胶的年代,没有明星微博,明星也不会和粉丝互动,一个个都遥远得真的像天边的星星,能得到一张印着他剧照的不干胶贴纸,就能让粉丝幸福陶醉好久。哦,那时的粉丝还叫作追星族。严格来说,追星族追的是现实中的明星,更多时候,我们追逐的星在另一个次元,是书里剧里的角色。
在那幸福的脑残粉时代,我也曾经爱过这些人——
《倚天屠龙记》的杨逍
《大时代》的丁孝蟹
《包青天》的展昭
这三位并列为我初中时代的三座大山,不,是三座奥林匹斯山上的男神。
前两位都同样是迷倒了天下女子,却爱上一个把他往死里整的女人。所以他们只能负尽天下人,却被一人负。这种角色设定,就奔着一个虐字。情深不寿,强极则辱,他们都是一个江湖、一个时代的极端强人,然后绝望痴心地一头扎进爱情,被自己的深情溺死在悲剧命运里,敲碎一地女人心。
展护卫在剧中谈过几次恋爱,都不得善终,最终命运不是和锦毛鼠去相爱相杀,就是和开封府里的男人们去相濡以沫…不知道说他什么好,反正吧,那一身黑衣清俊,红衣制服诱惑,时不时受个伤,中个毒,吐个血,苍白个脸的展护卫,无论搁在当年还是现在,都是尤物。
另一个尤物,走出了反深情的另类路线。他也总是很深情,却是跟不同的女人深情,上一集还在和盐帮帮主海誓山盟,下一集你还在为程帮主的“从此萧郎是路人”而心痛,他已经一转身去和那个要杀他报仇的侠女拥抱滚黄沙了…对,他就是那个比清宫戏里什么阿哥皇帝都早火好多年的四爷,乾隆啊。
剑眉星目,风流倜傥,这八个字,的确是为郑少秋度身定制的。
美人如玉剑如虹,也是为他的角色度身定制的。
“闻君有白玉美人,妙手雕成,极具妍态,今夜吾当踏月来取,君素雅达,谅不至令吾徒劳而返。”——比《戏说乾隆》早很多年的《楚留香》,同样的脸,同样的俊美倜傥,无论书中角色还是剧中扮相,都是一代巅峰。
倜傥是不受年龄限制的一种气质,六十岁也有六十岁的倜傥。
看前几年秋官演唱会上,举手投足仍倜傥。
与张天爱一段对唱之后,王子装扮的秋官亲吻了张天爱公主的手背,已不年轻的公主笑对已不年轻的王子,柔柔说:“谢谢你,让我做一回你的公主,你永远是我的王子。”
《决战玄武门》这部更早的戏,经典之处,还不是港剧黄金时代的苗侨伟、汤镇业、黄日华、翁美玲同台飙戏,而是又美又虐的剧情,永不落伍的角色配置,简直是丧心病狂地要击碎观众的心——苗侨伟的秦王李世民,英俊雍容狠辣;汤镇业的李元吉,俊美阴毒变态;黄日华的江丰,江湖屌丝奋斗励志模范。三人同抢一个痴情哀怨苦恋薄幸秦王李世民的女人。
经典中的经典,是李世民为皇位亲手杀死心爱女人的那一剑。
悲情而美丽地死在自己所爱之人手中,这是女人天性中隐秘的献祭情结。
——当遇到生死关头,一个男人没有办法保全自己心爱的女人,怎么办?
电视剧和小说里往往会有三种选择:一、奋起反抗,战之不胜,两人一起死;二、男的放弃一切,包括自己的生命,让女的一个人保命独活。女的改嫁个她不爱的人,慢慢苟且一生。或是女的转眼也死掉,两人来生重逢;三、男的一狠心,咬牙牺牲了女人,自己上位,然后一辈子或暂时地痛苦内疚怀念。遇到大男子主义的编剧,这个女人通常是自愿为爱人而死,含笑瞑目,多年之后这个男人寿终正寝或死于非命,临死还不忘当年所负的爱人,大家纷纷洒下同情的泪水。遇到愤愤不平的女编剧,这个女人多半很凄厉,死不瞑目,诅咒男人江山情爱永失,多年以后报应来临…你若是男人,喜欢哪一个选项?你若是女人,又喜欢哪一个选项?
我年少的时候,也觉得秦惜惜含笑血溅李世民剑下,永远活在他的愧疚痛苦中,是一个完美的死法,反正老死床上也是死,不如在爱情中绚如烟火美美地一死。后来我意识到,后半段剧情是女观众的一厢情愿,李世民才不会因为初恋为自己的牺牲献祭而铭记深爱她一生,转身就有了同样美丽又爱他的长孙皇后和妃子们。秦惜惜泉下有知,可能会想,Oh,no,早知道不死了,跟着深爱我的少侠去浪迹江湖不知多快活…
《怒剑狂花》这部武侠剧很小众,看过有共鸣的人可能不多,老实说,那个制作化妆潦草得有点不忍直视。但剧情和人物设定,太知道女观众的软肋在哪里——戴天,一个文能安邦,武能定国,处处惊才绝艳,傲视天下的美男子,终生甘为一个女子的家臣,甘为她皇甫藏花一人俯首,为她含笑低眉,为她舍生忘死。在她风光时退居身后,在她落难时默默守护。他的感情是极端符合东方传统式的内敛自持,不宣泄不追逐,宁肯在被忽视的角落自开自落成一树枯梅,也不肯着了痕迹,这种情感是一种古典的高贵,现代人可能已无力在浮躁世事中去亲践这样的高贵,却被荧幕上的人物,在心之深处叩开最柔软的感动—要知道这剧当年在录像台播出时,连我那个向来不屑看武侠剧的文艺范儿老妈,也和我一起半夜追剧不睡觉,看完还和我意犹未尽地感叹,戴天对女主角太痴心了。是啊,这样的男人如果得不到爱情,谁都不会甘心。大结局那集时,她和我一起抱着被子,守在电视机前,看到痴情得让人心碎的戴天终于抱得女主归,我们都心满意足…这就是痴情的杀伤力,对女人永远有效。
演员姜大卫本身有一种落寞忧郁,虽万千人吾往矣的气概。他年轻俊俏时演过的经典角色很多,最动我心的,还是他中年后出演的《九阴真经》——那个史上最美黄药师。同样是他中年时代演的曾静,我就无感,与演员无关,角色属性决定了,曾静是不受待见的炮灰,而黄药师一出场—雪地,浇酒,祭剑,大开杀戒,携一美人众叛亲离远遁海上,这就是奔着击碎观众的少女心来的。
这部剧里的黄药师,其实已经谈不上貌美,姜大卫已现岁月疲态,也同时现出了眼神里的凌厉悠远。翩翩年少的唇红齿白,像瓷器,历经岁月淬炼之后,瓷器就变成了玉,光华由内而外,敛而不露,温润清坚。看这部剧时,我第一次意识到了大叔的魅力。
终于该说到我的二次元初恋,第一个爱上的电视剧人物了。
那年我才八九岁。
看刘永版的秦始皇,情情爱爱剧情还看不太懂,但是看到少年嬴政小心翼翼爱上那个病娇的韩国公主,单恋哦,被妹子又躲又甩,刺激得未来的千古一帝自卑脆弱不自信,我就生气到想冲进电视里把那个公主和燕国太子丹绑在一起扔出去。这部剧虽然不是正剧,刘永却把一个成长历程崎岖的帝王的孤独感演得特别到位,那种深入人心的孤独,甚至能触动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女孩。看着荧幕上的嬴政如一头雄豪的困兽,从深宫到天下,左冲右突,也不能打破宿命孤独的樊笼,年幼的我竟第一次有了一种深切悲哀的感受。
的确,孤独是人类有生以来的共同疾患,谁抓住了孤独,就抓住了共鸣。
最后悄悄说一句,李默然老先生演的邓世昌,看这部剧的我还非常小,勉强能看懂剧情,看到邓世昌殉国那一幕,我眼泪哗哗地流,正好刚看过哪吒闹海,就在脑子里自己演了一部续集——我是一个像哪吒那么厉害的小英雄,飞天遁海,挥舞长绫,脚踏火轮,帮助邓世昌打败了日本军舰。这个幻想我一直没好意思说给任何人听过,花痴到连李默然爷爷都不放过,太不好意思了。

第十七章 长不大的老国王和他的小公主
女孩被男朋友惹生气了,回家跟爸爸抱怨说:“男人都有幼稚病,一辈子都是长不大的小孩。”
爸爸会怎么回答?
“很正常,我都是五十岁以后才开始成熟。”
这个大言不惭说自己五十岁后才开始成熟的男人,就是我的老爸。
女儿是爸爸的小公主,但童话里也有很多奇奇怪怪的国王。
一个五十岁才开始成熟,内心像彼得潘一样长不大的老国王,他的小公主,注定了从小要被锻炼成一个内心强大的公主型汉子。
小时候,如果爸爸突然心血来潮说,喂,明天带你去动物园看大老虎。
我不会过早兴奋,会谨慎等到真正到达动物园门口才开始开心。
高兴太早很容易白高兴一场。
因为在我的童年人生经验中,和爸爸出门的计划,总是充满变数,他的心情和兴趣随时会改变,许诺和计划都不重要,我们的出行常常取决于爸爸的即兴发挥和灵感。
很可能,说好的动物园,变成出城看野花。
很可能,说好的游乐场,变成在爸爸的朋友家旁观大人们聊天。
甚至有可能,说好星期天去郊游,天气变了,或爸爸没睡足觉心情变了,当我兴奋了一整晚,准备好小背包,一早穿得漂漂亮亮,左等右等,爸爸还在那里磨磨蹭蹭考虑到底要不要出门呢?要带上哪些东西?要不要带伞?一直考虑到中午还没有出门的迹象,然后鉴于时间太晚,郊游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