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心情愉悦。「早安,赵小宝。」
一早醒来,睁开眼就能看见他的小叔叔,显然让小宝心情也很好,一边吃早餐还嘟嘟哝哝哼着不成调的歌。
小宝个性,好像活泼外放了不少,有时还会自己找话题,跟他聊幼儿园发生的事。
吃完早餐,三人开车上路,小宝维持着外出郊游的亢奋状态。「叔叔我们要去哪里?」
「看房子。」
「看房子?!」这疑问是她发出来的。「谁要搬家?」
「你,和小宝。」
「等一下、等一下!我什么时候说要搬家?」讯息量太大,有点超载了。
「先看看,不喜欢我们再谈。」
约莫五十分钟的车程过后,他将车开入一栋新落成的高级社区。
这是公司最新的建案,他预留了顶楼的保留户。
整栋大楼,从规划时,就是以家为考量,里面有完善的保全、亲子设施、休闲设备,公设建全,挑选最顶级的防火建材、防震钢骨结构……那是他亲手打造,想要给她与孩子的安全堡垒。
「不是有句话说,房子能不能买,看建商自己敢不敢住进去就知道了。」她调笑道,来回在屋内走动观看。
「是没错。」再怎么坑外人,也不会坑死自己与家人。
屋子很空,约莫五十坪左右,楼中楼格局,连片壁纸、灯饰都没有。
她最喜欢的,是上方的那片空中花园,而小宝最喜欢的,应该是楼下的亲子阅览室,里面有他看不完的书。
「你可以照你喜欢的风格来装潢,你喜欢种的花花草草,还有那个藤编吊椅,可以移过来,假日的时候,我们就在上面喝下午茶。」他尽可能,保留那些她喜爱的元素。
她第一时间,只是沉吟,没有表态。
他扬声问:「赵小宝,你喜欢这里吗?」
「喜欢!」
「那你想不想搬过来?姑姑也会住楼下。」
赵知礼跑过来,拉拉母亲的手,仰首询问。「妈妈?」
江晚照摸摸孩子的头,笑了笑。「怎么突然想要我们搬家?」
「不是突然,一直有在想。小宝明年就七岁了,要准备上小学,从你那里到市区,平均车程四十五分钟,来回得花一个半小时。」当初选择那个地方,是因为宁静偏郊,适合身子不佳的赵之恒静养,她本身也不爱繁华,生活上没有太多的需求。
可是小宝年纪渐长,会有更多需求,这里近学区,能让小宝得到更周全的成长资源,那个赵之恒给她的小小天地,已经不再适合她。
「就我跟小宝?」
「若不介意—」他接续:「再加上我。」
她挑眉。没有会错意的话,这意思是——
「我有跟你说过,今天是我三十五岁生日。」十二点一过,便迫不及待想见她。
「所以?」是在讨礼物,还是把自己当礼物送给她?
「所以,我想从今天开始,好好过我人生中的每一天,而我希望这个未来蓝图里有你、有小宝。」医生说,三十五岁前,是发病的高风险期,既然他都熬过了最艰难的那一段,那么是不是代表,他可以开始试着相信她所说的那个未来,相信上天不会对他如此残酷?
以前,没敢恣意破坏她原有的生活,是不确定自己能给她什么,这些年,她有太多机会可以走,但她始终没有,熬着寂寞,用最不造成压力的方式与距离,陪伴他。
她有女人的坚强、女人的聪慧、也有女人的温婉如水,细腻柔情。从今天起,他想走出那一步,牵着她的手,承接两人共同的生命重量。
「好吗?」他又问了一次。走出过去,到他这里来。
江晚照看着被他牵起的掌,没应声,安静地弯指回握。
无须思索,她的答案一直都很明确,不曾有一刻动摇。
那是默许。他吁了口气。「搬家以后,让小宝自己睡。」眼神中,透露着没说出口的讯息:该把你还给我了。
「为什么!」赵知礼听到,抗议。他以前都跟妈妈睡。
「因为你七岁了。」男孩子不可以养得太娇气,以前是因为家里没有男主人,一屋子就母子俩相互照应,不然其实七岁才训练他自己独立睡,已经非常晚了。
「可是我会怕。」
「怕什么?有我在。」
「叔叔也要搬过来一起住吗?」
「对。你自己睡,我们就一起住。」
这个诱因非常吸引人,赵小宝陷入沉思。
「有人要问一下我的意见吗?」江晚照凉凉地插入话题。「我只有一项议题,去麦当劳的次数可以再少一点,最近小玩具增加速度有点快。」
「……」立刻松手。「赵小宝,来看看你的房间。」
父子俩默契十足,同时环顾四周,悠然踱开身,只不过小的那只不够沉稳,姿态稍嫌做作了点。
「……猪队友!」就知道心软是大忌,留什么玩具,自找死路。
「……我有收好!」
角落不着痕迹地交头接耳,她假装没看到,带笑打量他们的新家,开始思考该如何装潢……
888
他们依旧没有结婚,但他们始终陪在对方身边,相互扶持、彼此为伴,共同面对人生的风风雨雨,一直到生命终了,都没有放开对方的手。
他们在一起很多年,晚年的时候,不想造成孩子的负担,于是两人商议好,一同去安养院,儿子不同意,可他们说住哪里不是重点,重点是他们在一起,孩子若有空,来看看他们,陪他们说说话,这样就很好。
一直以来,她最挂心就是他的身体,费心费神地调养,谁知到头来,竟是他推着轮椅陪她晒太阳。
她走的那一天,是清晨,天刚亮的时候。众人悄悄瞒着,没敢马上告诉他,但他好像知道,整日格外安静,甚至没问她去哪了,傍晚闭上眼,就再也没醒来。
她不放心他;他离不开她,所以最后仍携手同行,分不开。
那些个媒体名嘴,口诛笔伐、道德批判了多年,然而对这身价百亿的商界传奇人物,一段终生未娶、与寡嫂情缠一生的风流韵事,最终仍是给出「从一而终,不计毁誉;情痴无悔,生死相随」的结语。
他们的孩子,在告别式上说——
他们从来没有跟对方说过一句:「我爱你(你)。」但是谁都看得出来他们有多相爱。
他们没有那纸凭证、没有世俗的名分、也没有教堂前的神圣誓约,但是他们用一生的青春岁月,去证明了白首偕老,不离不弃。
有人说,他们不应该在一起,但是我只看见,他们在一起有多契合。
他总是担心,如果没有他,谁来庇护她安稳人生?
她总是担心,如果没有她,他会没有理由,珍惜自己的身体。
他们都想比对方多活一天,最后,他们牵着手一起走。
如果这是错误,那么原罪也只是爱情。
这个男人,终其一生都没有要求我的认同,但他用了生命里的每一天,陪伴我们母子。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道神圣的信仰,它给我们生命、教育我们是非观、人生态度,为我们挡风遮雨,无条件护龙一生,它还有另一个名称——叫作父亲。
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我想告诉他:谢谢你,给了我最美好的一切,爸爸。
番外·父亲
赵知礼心里,始终埋藏着一道疑问,这个疑问,不能问,因为妈妈、叔叔、姑姑、舅公……身边最亲近的每一个人,给他的答案都一样。
从有记忆以来,他就在拿香拜一个人,母亲总是一再叮咛,那是身为人子的责任,永远别让他荒烟漫蔓草,无人祭扫。
他记住了,渐渐对「遗腹子」的意义,有了实质的体认,但是并没有太深刻的遗憾,因为有另一道形影,填补了那分空缺,寄托那分情感。
那个人,总是在他身边,牵着他的手,陪他跨出人生的每一步。
跌倒时,他会说:「哭什么?还有我在。」
他真的一直都在,在每一个需要他的时刻,不曾缺席。
后来渐渐懂事,耳边接收到的声音愈来愈杂,心中也开始产生疑惑。
那个说「你是我心上小小宝贝」的人,究竟是他的谁?
六岁时,发现他的智力高於同龄的孩子许多,无意间听到舅公说了一句:「好强大的遗传基因。」
「我们家的孩子,不需要聪明绝顶,只要平安快乐就够。」那人当时是这样说的。
可是他却开始思考,亲族里,谁有那样的高智商基因?
他长得愈大,相貌与某人越发相似,像到说他们只是叔侄,都觉太睁眼说瞎话。
尤其是眼睛。
那人清湛深瞳里,蕴着一抹浅浅的蓝,与赵家所有人都不一样,据说是遗传自母系,有四分之一的俄罗斯血统,五官立体,眼睛尤其深邃漂亮。
他也有。很浅、很浅,不对着镜子细看,几乎看不出来。
十五岁时发现这件事,有段时间萦心挂怀,想要问,话每每到了嘴边又咽回去,问不出口。如果不是,那不是很糗?
又如果,答案真的是,那又怎样?
日子依然这样过,不会有任何的改变,那个人,他依然要喊小叔叔。
就像,那人与母亲的关系。
记不得是从什么时候,对这件事有确切的认知,好像从他长记性以来,小叔叔就已经在他们身边了,理所当然地认定,这是家人。
他们不会在他面前有过於亲密的举止,最多就是出去时,人多的地方会牵手。当小叔叔决定搬过来一起住时,他唯一的想法,除了开心还是开心。
即便后来,理解了更多的事,但那种感觉,就像一直以来,习惯看到太阳从东边升起西边落下,后来知道其实太阳根本不会动,所谓的白天黑夜是地球自转所造成。
啊然后咧?有人会因此觉得大受打击晴天霹雳吗?不会啊,他晚餐照常吃两碗饭,眼睛依然看到太阳东昇西落,那些人所碎语的三纲五常、道德批判,对他而言就像地球自转一样,是很遥远的学术理论,对他的实际生活并不构成影响,「喔」一声,就过去了。
而后,他慢慢有一点懂了。
他们从来都不拘泥于名分上的认定,不管是小叔叔与母亲,抑或是小叔叔与他,都一样。无须刻意去界定、宣告什么,他只要记得,小叔叔决定来到他们身边时,那抹纯粹的喜悦就可以。
心的认同与接纳,就是最明确的关系界定。
他想起幼儿园中班的时候,只要跟那个人穿父子装,就会开心满足得像得到全世界。
他想起,在讨论要不要让他跳级升学时,那人说:「高处不胜寒。我们小宝不走孤独人走的孤独路。」所以他一路跟同龄的玩伴读书、玩耍,每学期快快乐乐拿第一名奖状回来。
他还想起,刚开始有自己的房间时,有一次姑丈很坏,故意跟他说鬼故事,害他晚上不敢一个人睡,偷偷溜到他们房间。那时小叔叔手正搁在妈妈腰上,他很苦恼要怎么溜上床,而且约定好的事情没遵守,不知道会不会生气……
然后,还没睡着的小叔叔睁开眼,瞄向床尾抱着枕头前来投靠的他,什么也没说,松手挪了挪身,轻拍中间的位置,让他钻进来,那轻缓落在身上的拍抚力道,让他很快睡着,安心地不再害怕黑暗中冒出来的鬼怪。
虽然难以想像,但其实他们家真的是慈父严母,妈妈总是念他宠小孩宠到没原则,可是他反而比较怕小叔叔生气,只要沉下脸、不发一语,他就会自己到旁边罚跪了。
进入别扭的青少年时期,他对那个极其幼稚的乳名感到羞耻,抗议过几次,但那人只淡淡地回了他一句:「不管你几岁,我永远喊赵小宝。」
他听懂「,每喊一次,都像在告诉他:不管你几岁,永远是我小小的宝贝。
虽然别扭又脸红,总是被同侪取笑,但他再也没有抗议过,由着那个人,喊了半辈子的赵小宝。
他想了很多,想通之后,便不再纠结。不仅嘴上不问,心上也不再挂怀,因为答案为何已经不重要,无论身分上如何定论,情感上早已认定那个人,不会随事实如何而改变。
直到许多年后,那人陪着母亲,一同走完人生最后一程。他一直觉得,不应该哭,他们走得那么安然,并且如愿地生死不离,他应该替他们开心。
所以他忍着,始终没让眼眶凝聚的水气落下,直到礼仪社问他,碑文内容。
那一瞬,他泪如泉涌。
这个人,将一生都给了他们母子,可是终了,却是无妻无子,无名无分,无人立碑。
于是,他酸楚而坚定地,说出刻在心底,最深刻的情感认定——「子知礼叩立」。
年复一年,记挂于心,嘱咐后人,别教他荒烟蔓草,无人祭扫。
《全书完》
后记
有没有一种结局,它明明从广义、从狭义的角度来看,都是完美收尾,但你看完却萦绕着淡淡的惆怅情怀?有的,这一本就是。
至少你问看过的人,一百个里会有九十九个人告诉你,它是HappyEnding,但我猜,多数人看完还是会产生一点点酸楚感?
这就是我想给大家的赵之寒。
一个阴暗、悲观、负面又极端,但是看久了、看懂了,会让你感到心微疼的男人。
这一整本,几乎九成都着墨在男主角的心理刻画上,我几乎都想把书名叫「赵之寒的一生」了。(最好是)
原本我以为,这辈子应该不会完成它了,这个角色最早出现时,是十年前的《叛逆》,那个时候脑中有太多故事在排队,于是搁着、搁着,不知怎地,就搁到忘了。
之后想起,要再提笔也已经没FU了。
再后来,一路搁到二十周年的填坑年,莫名地想起这一坑。
基本上,这本书前十章的设定,几乎与当初的架构相差无几,我尽可能地不作变动完成它,但是——你们知道的,人家我从良(?)这么久了,要再当回后娘,对孩子下狠手好不习惯啊,一边写心里一边在哀号:安娘喂,这么变态的东西,我当初怎么想得出来!!
结果被某友吐槽:「你居然现在才知道你很变态?!遥想那个@#$%&……」
我:「……」唉,往事已矣,莫再提,莫再讲。
我只知道,人家现在金盆洗手、放下屠刀、一心向佛了,如此毁三观的剧情实在好纠结啊!光楔子我就纠结一个月下不了笔,以前的我好像真没那么俗辣,怎么狗血怎么来,没在怕的。
是的,聪慧如你们,应该看得出来,前十章跟后五章的差异(就说我现在潜心向佛了咩),不过话又说回来,都已经虐了赵小寒这么久,愈虐愈上手,默默觉得这人天生自带悲剧色彩,悲剧人生才是他的路线嘛……(说好的一心向佛呢?)
好,最后的最后,我挤这篇后记出来,只是要当分隔线。
看完书后,如果你还意犹未尽,别走开,后面还有惊喜小彩蛋。
(其实根本就是作者自己写完之后,情绪抽不出来,随笔又写了几篇生活二三事,撒撒糖,甜甜大家。)
幕后花絮·生这公的
生命的意义,在于传承。
赵小宝一岁半时,赵之寒首度对这句话,有一番体悟。
那天,他坐在客厅处理一些昨晚带回来的公事,听见厨房传来尖叫声,已经完全习以为常,不必问发生什么事,处变不惊地拿起拖鞋往声音发源处行进。
坐在地板上玩小车车的小崽子,歪头研究了一下爬过来的小生物——活的,会动,有须。
可以玩。
一秒判定。
赵之寒的拖鞋到达以前,小爪子已经一把抓起那只小小活物。
爹娘惊呆。
「啊啊啊啊啊——」当娘的瞬间抱头惨叫,陷入歇斯底里、丧失理性的崩溃边缘。「丢掉、丢掉!快点丢掉——」
她快疯了。
不想魔彦继续穿脑蹂躏听觉,赵之寒抄起儿子进浴室,指着马桶。「丢进去。」
赵小宝听话照办。
「做得不错。」按下冲水键,他拍拍儿子,赞许道,颇有后继有人的欣慰感。
「生活公约第一条,要负责打蟑螂。」他开始传承。
「不过下次你可以用这个。」把拖鞋塞到小手上,并且事后,来来回回帮儿子洗了三遍手。再然后,赵小宝两岁时。
某个风和日丽的周末,正在戒尿布的小崽子,从房间里跑出来,全身光溜溜被他半路拦截。「生活公约第六条,在家中严禁露点裸奔。」谆谆告诫。
这不仅露点,还满屋子遛鸟,已经严重违反女主人所订定的生活公约,他觉得自己有义务要告知小室友。
「少废话,快点帮他洗澡,小宝尿床了,我要换床单。」身后的女主人,不但没生遛鸟侠的气,还指派他劳动服务。
再然后,赵小宝学刷牙时,小爪子抓起牙膏噗啸就挤一坨出来,并未谨遵从下方挤的规定,整条牙膏挤得歪曲扭八,她却没有表达不满。
还有,小宝不吃苦瓜,餐桌上从来不碰。
有一次,他试着表达苦瓜可以少煮一点,他其实也不怎么喜欢那个味道,却被她以生活公约第五条驳回来,并且小宝可以不吃的食物,他全部都要吃完。
他深觉不平,向她抗争,表达律法不能因人而异的理念。
结果她白眼他:「小宝几岁?你几岁?」
真理跟几岁无关,而且这明显就是偏袒,小宝长大以后,上厕所有时忘记掀马桶盖,也没听她碎念过半句。
最过分的是,后来还追加第七条「不回家吃饭要打电话,不然罚洗碗」,这种很针对性的条款,连赵小宝都有权力订生活公约了。他也不过就忘记一次而已,是要鞭多久?
以上,诸多血泪斑斑史佐证,他终于深深认知了某项事实:在这个家,他是次等公民,只有他须遵守生活公约,其他人都有豁免权。
次等公民含悲忍辱,憋屈地过了十数年,直到某一天,赵小宝打完篮球回来冲凉,穿着一件四角裤在厨房喝水,被他娘骂:「生活公约第六条!」
那时他午睡醒来,刚要踏出房门,也没穿上衣,尴尬地与小宝对望,后者一脸「来吧兄弟!咱们有难同当」的幸灾乐祸。
他默默地想收回前脚,潜逃回房湮灭事证,被她一眼瞄到。「咦,你醒啦!很热岣?我煮了绿豆汤,要不要喝?」
非常之双重标准。
「要。」他朗声回应,步伐轻快地踏出房门。
修水电、跑腿打杂等劳动服务一日日换手,生活公约的奉行准则,决定了一个人在家中的地位。默默当了十多年次等公民的赵之寒,一吐多年怨气,经过时不忘拍拍儿子的肩膀鞭屍——你也有这一天呐!
那日的绿豆汤,喝起来格外清凉消暑。
幕后花絮·小兔子
某个寻常的午后,江晚照又扛不住人情压力,答应接了一单急件,于是,已经被调教到什么针法都会一点的某人,又被抓来当枪手。
比起上了小学之后,交到新朋友常常跑到不见人影的赵小宝,他好商量多了,从来不会叽叽歪歪摆出「本人一秒钟几十万上下」的嘴脸,叫他缝什么就缝什么,乖巧听话,配合度高,相当好使唤。
她对这位私人专用家庭代工感到满意。
缝到一半,他突然想到什么,停下手边的工作,抬头问出悬在心上许久的疑惑:「为什么要给我小兔子?」
第一次收到那个绣了小兔子的面纸盒布套时,有几分心虚,想起他与赵之航私底下对她的谑称。该不会某人嘴巴不牢,在她面前说溜了嘴吧?
一直到现在,他还是无法确定,她给他一只小兔子,究竟是一种反讽?还是在隐喻什么……
「咦?你生肖不是属兔吗?」
「……不是。」人生有时候,居然简单到令人傻眼。
「啊,对了,你是小年夜生的。」过完年才拿到出生证明,正好卡在某个很微妙的分界点,本质上还是虎。不过他究竟是虎是兔,也不是顶重要的事,没人在意就是了。
「……」一切都是一场美丽的误会,她本无意撩他,是他自作多情想太多。
话又说回来,她根本也不是什么小兔子,她凶猛起来,可不逊于任何生物,见证过一次河东狮吼的他,非常有感。
温驯如兔什么的,都是浮云。
他低下头,默默地继续做家庭代工。
然而澄清误会之后,她还是会在一些给他的小东西里,绣上小兔子,身边亲近的人都看过,不过这次他没再问为什么。
有一回在赵之荷家里,话讲到一半,接到她的电话,挂掉后立即起身。
「我要回家吃饭了。」
赵之荷似笑非笑地瞅他。
真的!对方一句话都没说,但他完全看懂了。
「……」好吧,小兔子就小兔子。
幕后花絮·赵小赏成长随记
之一父子装
幼儿园的老师说,要他们拍一些日常的生活照,上课的时候跟大家分享。
陈聪明拍了一张跟爸爸去爬山的照片,同款的上衣、登山裤、背包,大家看到都好羡慕,觉得陈把拔很帅。
老师说,那叫父子装。
哼,他小叔叔也很帅,是大家不知道而已。
那个假日一起去逛街,看到假人模特儿身上的衣服,立刻拉着小叔叔过去。「买这个。」赵之寒一向尊重孩子的喜好与选择,看了眼那件奥特曼休闲衫,便向专柜小姐报上小宝的穿衣尺寸。
赵知礼比出两根小短指。「两件。叔叔也要。」
他仰头望了望天。
小宝歪着头,陪他看天花板。「叔叔在看什么?」
「我在接天线。」开启跟老天爷的对话,聊聊人生这回事。
继数年前的小小兵睡衣事件录之后,他很清楚争论是没有用的,完全不作挣扎地再加一根手指头。「两件。」
美好的周一清晨,某人反常地不用妈妈叫,自己起了个大早,蹦蹦跳跳进他房间。
「叔叔穿这件!」快乐地宣布。
「……」直觉又想仰头。
算了,老天爷很忙,一天到晚要客串狗血剧,不要动不动就呼叫「踢公杯啊」。
他默默将领带衬衫搁回衣橱。
再然后,到幼儿园后的赵小宝,被老师含笑问到——「今天穿父子装啊?老师有看到喔!」
「嗯!」赵小宝用力点头,一脸满足,那一整天心情超级好。
再然后的然后,下午到总公司来开会的赵之荷,忍不住由上到下多扫她哥几眼。
「新造型不错,起码年轻十岁。」赵之荷亏他。
「谢了。」没好气地白她一眼。「我可以给你我的造型师电话。」
「谁呀?」
捞出手机,按了几个键,塞到她手中。「报我的名字打八折。」转身进会议室。
「……小宝啊,没事没事,姑姑只是要跟你说,那件衣服超好看的……什么?美少女战士?!等等、等等!先不要跟菡菡讲,我考虑一下……」混蛋赵之寒!
之二宠子不孝
有监于赵之寒实在太溺爱小孩,完美诠释何谓儿子奴,过往事蹟族繁不及备载,多到无法举例,孩子他娘深深觉得,事情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找了一天,私下与他沟通——
「孩子不能这样宠。」她严肃声明。
「我没有宠。」他严肃反驳——好吧,至少自己没有宠的自觉。
「你没听过一句台湾俗谚叫『宠猪举灶,宠囝不孝』吗?」老祖先的智慧要听!
赵之寒摸摸下巴沉吟。
如果宠小孩的后果是不孝……嗯,那就没关系,反正他也没有要小宝孝顺他。
结论:继续宠。
然而,天不从人愿,赵知礼没有被宠成逆子一名,反而谦冲正直、知礼仪辨是非,并且对双亲恭顺至孝,亲族同辈中,他认第二,没人敢站到他前头认第一。
之三来电铃声
赵小宝学说话的时候,有一阵子老冲着他咿咿哑哑、手舞足蹈,然后自己乐得开出一朵花。
赵之寒一开始没太在意,了不起拍拍手,奖励他迈出人生第一步、对人类语言做出伟大的贡献。然后一天又一天,终于隐约听懂那句外星语的正确发音——
把拔。
他用手机录了音。
而后,设成来电铃声,反覆听了很多、很多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