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梅那样的老油子况且拔不出来,余露就算再聪明,也还是新丁,又遭逢了这样大的一个挫折,喝的比莫兴宁还猛。
之后的事情就水到渠成了,两人醒来,发现光溜溜的对方,聪明劲又回到了各自的大脑,开足马力相互埋怨起来。
莫兴宁觉得自己被算计了,他还真是,余露好歹是处,他居然第一想法是这样的,余露要知道莫兴宁的想法不知道会不会悔死。
就算不知道莫兴宁的想法,余露也有些后悔,莫兴宁这模样,摆明了是不愿意带自己上明面的,他明面还有一个女朋友呢,可是自己这可真正是第一次,就这样稀里糊涂的丢了,而且一点价值都没有,面上也不太好看。
尤其是这时候,莫兴宁的电话响了,是马复香打来的,莫兴宁没有犹豫,接了起来,说话的时候已经很清醒,没有一点像宿醉的模样。
“下午去骑马,好的,我去接你。”
余露看着接电话的莫兴宁光着的背影,没有说话,默默的把自己的衣服穿起来,起身走了,关门声都是轻的,莫兴宁挂了电话,躺在酒店的床上,一时间不知道想什么,默默的望着天花板上的灯…
第六十一章 :我爷爷
上辈子余露和莫兴宁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好上的,但是绝对不是这个时候,这个时候莫兴宁还在国外上学,正和马复香慢慢建立深厚的感情,跟余露一点瓜葛都没有。
余露是喜欢莫兴宁的,喜欢他有钱,喜欢他有背景,当然也喜欢他人,他长的帅,也有风度,学识又好。
像余露这样的,要是落在大富人家,说不定还真能培养成名门淑女,她很聪明,她弟弟只比她小一岁,但是两人的学识却是从小就差别巨大,余露三岁的时候会背诗,余冠三岁的时候话都说不顺溜。余露八岁的时候就知道把父亲报刊亭的好卖的报纸摆在最顺眼的位置,一天就增加了不少的销量,而余冠八岁的时候还只知道撕报纸。
这样巨大的差别慢慢的滋养了余大成的野心,余大成算是最早先富起来的一群人,从乡下到城里买房,自己弄了个小事业,卖书刊杂志,日子很不错。
他的脑子比自己的乡下兄弟灵活多了,乡下兄弟还在种田,但是也灵活的有限,他把发家的希望寄托到女儿身上。
家里是卖书刊的,别的没有书多,天天陪着女儿看,女儿也聪明,几乎是过目不忘,更让后来余大成有什么东西都紧着女儿先,还花钱送女儿学小提琴,最后更是咬牙送她去泰西。
不过从最初教育就有些问题,余大成是卖书刊杂志的,什么好卖进什么,那些书其实不适合小孩子启蒙教育,多是快餐文学,有点像天涯上的吵架帖子,家长里短,鸡毛蒜皮,各种算计,给大家打发时间看的,内容肯定是有些偏薄的。
而余大成自己没有文化,觉得看书都是好的,把这些书从小给女儿看,余露就是再聪明,也会不知不觉被养歪,何况余大成心心念念女儿有大本事,更是给余露一种莫名其妙的光环和外在压力。
上辈子余露好歹正正经经在泰西读完高中,又去上了大学,一些偏薄的思想随着成年懂事也稍稍的改了些,可是这辈子就没有那么顺利,她还在高中就遇到这么多挫折,几乎是天之娇女,被腰斩了一般,脑子没有那么容易转过弯的。
她离开酒店,什么都不记得,脑子里就莫兴宁说要跟马复香去名田马场的这句话,来来回回的回放着。
最近余露颇不顺,对别人的眼神非常敏感,莫兴宁醒来第一时间皱眉的厌恶,让余露心都凉了,其实她也很慌神,这是她的第一次,没有温柔的安慰就算了,居然还厌恶和怀疑,这让余露很受不了,她出门还觉得两腿间有些不适应,走在路上,身上穿着裙子,冷坏了,本来就是去参加宴会的裙子,在宴会厅里暖气足足的没有什么,可是走到外面却冷的瑟缩起来。
寒风吹的余露宿醉的脑袋更疼了,她迷迷糊糊的走着,却不小心走到了路中间,一辆的士急忙的停了下来,司机很是火大,探出脑袋就是一阵臭骂:“你个神经病,想死自己找个安静的地方,不要出来妨碍别人,老子还要做生意的!”
一句话倒是把余露给骂醒了。
她想死?不不不,她怎么可能就这样去死,她有很多抱负,她要让父母过上幸福的生活,要给他们买大房子,她怎么可能一点挫折就去死。
余露很快调整好自己的心态,她不是一个包子女,是绝对不愿意白白吃亏的。
不过她受教育的偏薄,对于莫兴宁睡了她的事情却不愿意负责,她把怨恨却是堆到了马复香头上,谁叫马复香这时候给莫兴宁打电话了呢。
余露回家换了衣服,戴了鸭舌帽,穿的很利落,毫不犹豫的去了名田马场。
林天水要认个干亲,林家人心理是非常微妙的。
当然并不是外人想的那样,害怕有人来抢食了之类的,盖是林家子嗣实在单薄,林天水和林天意只有两兄弟,在那个年代,两兄弟真的不算是多的。
到下一代,就目前来说,林天意只有林嘉一个女儿,且闺女都成年了,老婆肚子里一点动静都没有,虽然没有重男轻女的意思,可是感觉上总是不太对。
女儿再好总是要嫁人,难道将来就拾掇拾掇的把家业全都当成嫁妆给别人了?颇有一种奋斗完了为别人做嫁衣的感觉。
而且自家人知道自家事,林天意自己没有儿子着急,可是跟大哥一比,大哥连婚都没结,家里真正能主事的人是谁,林天意是知道的,他守成都勉强,更别说创业,要不是有哥哥这么多年一直总领着,像是父亲在的时候一样给自己竖立一个坚定的后方,自己也做不到今天的位置。
林天水要认干亲,林天意是喜欢的,自己一家人其乐隆隆,看大哥孤家寡人总不太好,可是大哥认干亲前说啥,这辈子不结婚了,摔…
人家八十老翁还颤巍巍的娶新娘,你才多大啊,四十都不到就说这样的话,很难让人不怀疑你是不是有毛病啊。
林天意心里还真有点怀疑,不过之前大哥的女朋友似乎不少,有问题早就说了,身体没有问题,那就是心理有问题了。
这种问题,林天意作为弟弟是不好说的,目测下来没有发现大哥什么不良嗜好,听到大哥认干亲的缘由,林天意第一时间脑洞大开到生意上去了,大哥最近想做文化产业,对文化产业来说,严老就是一面旗帜,插了这支旗,绝对是根正苗红。
人家老头一把年纪,名利钱都有了,讨好也难,如今光明正大的站出来收一个关门弟子,那必须要重视的。
主要是这件事之前林天水也尝试过,特意去泰西听国庆晚会,肯定不是真的爱凑热闹,那次他也是冲着严老弟子蝴蝶兰去的,结果发现,蝴蝶兰比严老还要顽固。
总之不管林天意脑洞开到哪里去,这个认干亲的仪式林天意夫妇准备的很认真。
秦心本来觉得回宿舍面对林嘉的时候会有些尴尬,却不想她看到秦心很高兴的道:“我终于有个妹妹了。”
这画风跟预想的完全不对。
实际上林家跟莫家不同,莫今通自己是草根出身,混乱年代的时候爹娘都寻不到了,而林家却是一直有传承的,林天水的父亲要是还在,应该是妥妥的政界大佬,虽然人已经不在了,香火情也断的大半,但是家教摆在那里,林家家风非常好。
本来秦家家风也应该是不错的,如果秦宇秦天在或者等儿女成人了再呜呼,秦心上辈子就算不能成为名门淑女,至少不会走歪路,歪成那样,所以说寡妇带孩不容易,真正不容易的不是经济生存环境,这些都能慢慢改变,更不容易的是教育。
寡妇本来听起来就挺惨,还拖一双儿女,思维稍微偏薄一点就会把孩子教坏,思维正的不至于教坏孩子,却总会缺失很多东西。
秦心家教不算好,她就是经历了一世真正受过苦才打磨了性子,如今慢慢的好了些。
秦华更有问题,之前畏畏缩缩的时候,秦心担忧,如今不畏缩了,秦心也担忧,这种担忧之前不明白是什么感觉,可是看到林嘉,秦心就明白了,哥哥不坦然不自然不君子,更有剑走偏锋的感觉。
林嘉看到秦心,笑容很坦荡,大大方方,就让你觉得她的亲切,不是那种伪装的交际。
这让秦心不由自主的感动,她记得上辈子,哪怕是那样的场合见面,林嘉也没有表现出鄙视的模样,倒是秦心自己忍受不了那种感觉,羞愧的要死。
好在虽然还是认干亲,但是那种感觉已经完全不一样了,秦心觉得自己简直是撞了超级大运了,居然得到了严老和林天水的袒护。
她知道自己没有什么特别的能耐,有能耐上辈子就不会被玩死了,一点不敢骄傲,反而更加努力的学习,还是保持着日常的安排,早上跑步,上课,图书馆,练琴,自习,不敢有半点松懈。
看她这样,之后林嘉自然回家说了,又得到了林天意夫妇的赞赏,虽然还未见面,听女儿的口气人挺不错的,他们宽心了许多,毕竟正式认了干亲,他们也是要来往的。
秦心不知道自己的举动倒意外的表了个好,她有了新烦恼。
跟祝军相处挺好的,不过秦心毕竟不是真的17岁的小姑娘,还是觉察出一些事情的,开始的时候虽然有些端倪,秦心还不会那样想,总不会自傲的以为全天下都围着自己转,随便见个有好感的人就是什么豪门世家吧。
可是祝军第一次约秦心的时候,让秦心有些不确定,也不敢相信。可是随着之后相处下来,秦心就是有些鸵鸟了。
她不会天真的以为真爱无敌神马的,这理论上辈子她已经用生命推翻了,真爱打动不了人,做不了任何事,恶心人倒是可以。
她跟祝军也没有发展到什么真爱非亲不嫁的地步,毕竟祝军怎么看也都只是一个少年,自己有老草啃嫩牛的嫌疑。
只是觉得祝军挺好的,跟他一块的时候挺安心的,也不用费脑,自己就真像一个17岁的女孩一般,秦心很珍惜这样的感觉。
让秦心不得不伸出鸵鸟头的原因,是今天早上,两人跑完步,去食堂吃早饭,食堂有电视,电视上放着早间新闻。
秦心正在喝豆浆,抬头见祝军手里拿着一根咬了一口的油条,看着电视,居然入神了。
秦心也抬头看了一下,就看到个头发发白的老头,穿着军装,身上挂满闪闪的东西,看起来很了不起的样子,老头身边站着个新闻熟脸,每天都要出来溜达几分钟的胖子,两人有说有笑,这种惯常的新闻画面,皆大欢喜的,没啥好看的。
祝军说:“那是我爷爷。”
秦心一口豆浆喷了出来…
莫爷爷:老婆今天我在新闻上帅不帅。
莫奶奶:老不休,胖子还小的时候欺负一下也就算了,现在人家长大了,你还老抢人家镜头。
莫爷爷:他不是每天都出镜吗?我好久没有亮相了。
莫奶奶:那你做的隐秘一点啊,身子倾斜的去挡着什么意思?蠢的不忍直视…>_<|||
第六十二章 :男盆友掉了
秦心看着被自己喷了一脸奶白豆浆的祝军,整个人都不太好了。
她从来没有问过祝军的家庭背景,祝军也没有主动提及,这是第一次。
可是随便新闻上蹦达出来一个人就说是我爷爷,摔!这还能不能好好玩耍了?
秦心忽然觉得她麻麻如果和祝军长辈放到一个画面,画风估计会是:你吃的好吗?过的好吗?有没有什么困难?——标题《xx领导深入群众慰问,要让群众过上好日子》
想到这个场景,秦心身体都不由自主的抖了下。画面太凄美,不敢看。
祝军并没有想故意隐瞒秦心,只是他平日就很低调,要特意说跟炫耀一般,正好看到就开口说了。
却没有想到秦心跟被吓到了一般,跟他想象的完全不一样,没有对他更热切了,也没有特意装的淡漠,而是就被吓到的感觉。
“我爷爷是我爷爷,他很厉害,可是我还什么都不是,你都拍电影了,我考试成绩不如你好,身手也不如你敏捷,你唱歌唱的好,弹琴弹的好,骑马还骑的好…”祝军说到这些有些不好意思,什么都不如女朋友的,好丢人哒。
平日祝军说话都一本正经,可是现在看到被喷了一脸豆浆,有些羞涩的祝军,秦心惊讶之余,脑洞居然开到另外一个奇怪画面,一定是上辈子奇怪漫画看多了,连忙拿纸巾帮祝军把脸上的豆浆擦干净,擦的时候不由自主的脸红了,太邪恶了…
“你放心吧,我会好好努力赶上你的,莫兴远说你骑马很帅,我都没有见过。”祝军抬头望着站起来帮自己擦脸的秦心,声音居然难得的有些委屈撒娇的意味,要是平时,秦心一定觉得很怪,只是现在秦心的姿势,隔着桌子探过身体,再多靠近一点,她正在发育的小胸部就要碰到了,诡异的感觉,秦心缩回了身体,调整了一下自己,尽量平静的道:“你想骑马?盐城好像有一个不错的马场的。”
“好啊,那我们下午一块去吧。”祝军很高兴,貌似这是秦心第一次主动约他。
离寒假的时间不远了,祝军以前是爷爷唠叨着他,让他来泰西读书,他自己不愿意,讨价还价的说了就高二来一年,高三还是回京都,毕竟他户籍在那边,高考也在京都,考什么学校都计划好了。
可是现在祝军就觉得时间真的很短,想到寒假一个多月不能见面,他就觉得很是不舍,他是说做就做的性子,泰西的课是很好翘的,奉行学生对自己负责的理念,只要你考试搞得定,平日无所谓。
秦心看一下她的课,下午是体育课,去马场锻炼和在学校锻炼没差,就同意了,不过把练琴时间提前了,练完琴才走。
祝军的吉普车挺皮实的,两人摇摇晃晃的到了名田马场,是盐城最好的马场了,靠海,很宽阔,就是风有些大,但是在海边骑马又是另外一种感觉,特别美。
今天天气不错,虽然温度低,风大,但是阳光很明媚,午后的时候也不太冷。
两人到马场的时候,似乎已经人不少了。
马挺多的,可以自己选。
秦心看着都不如大黑好的感觉,大黑的皮毛油光发亮,身形矫健,通身都是漆黑的,不过大黑看着略胖,这里的马瘦一些,好像也挺能跑的,只是少有像大黑那样纯一色的。
挑了一圈,秦心也不知道选什么马,她对这个还真不太在行,就让祝军来选。
祝军一副挺专业的模样,带着秦心一匹马一匹马的看,又说:“我爷爷喜欢马,小时候就教我们骑,京都的马场也是很不错的,下次去京都,我带你去,爷爷一定会喜欢你。”
秦心对祝军的爷爷,已经是处于呵呵的状态了,暂时不去想,最后祝军挑了两匹马,相貌不是里面最好看的,但是感觉挺不错的,秦心说不上来具体什么原因,就是感觉吧。
给秦心选的马是棕色和白色搭配的,通身都是深棕色,头上的鬃毛是白色的,尾巴是浅棕色的,四条马蹄有有三条下半截是白色的,其中一条是棕色,颜色花了点,但是马很精神。
祝军选的是棕黑色的,比秦心这匹马大一些。
选好了马就去换马术服。
正好跟前一步脚来的莫兴宁和马复香错开了,至于更早来的余露,看到马复香和莫兴宁手拉手的过来挑马,她很是隐秘的给马复香挑选的那匹马做了手脚,她从小受教育都是向着上流社会的,举止并没有什么可疑,很是利索的动了手脚就离开了。
秦心和祝军动作很快,两人换了马术服,骑上马,先慢悠悠的并排走了一圈。
秦心看到祝军的姿态,果然是练过的,而自己因为骑的不是大黑,没有那么默契,还稍微有点生疏。
不过这样并排骑马的感觉挺好的,
四目相对,总有一种说不出的温情。
等感觉差不多了,两人就一起骑马飞奔出去。
那边马复香在国外学过马术,跟莫兴宁约好去马场骑马的,虽然昨晚闹的有些隔膜,不过马复香是一个很能调节自己情绪的人,绝对不会让自己不高兴,该玩还是玩。
莫兴宁宿醉,又跟余露发生了关系,洗完澡回去换了衣服再去接马复香,莫兴宁觉得挺累的,还不能表现出来,他骑过马,但是就普通的敢上马溜圈,没有特别的厉害,他也不是超人,平日接触的事情都力求完美,比如学习成绩,书法之类的,但是他似乎不太爱运动,正常运动都是为了保持身材,他不像莫兴远那样痴迷车,也不会对骑马特别感兴趣,君子不立危墙,他觉得这些都是很危险的运动,尤其是他还有洁癖,要骑上这马,他会浑身不舒服。
但是出来跟别人交际,莫兴宁绝对不会暴露自己的短处,尤其是有洁癖的问题。
马复香倒是兴致很高,欢快了挑了马,莫兴宁也始终很绅士,两人换了马术服,莫兴宁身材匀称高挑,皮肤白净,五官立体,穿上马术服比平时更帅气,马复香很喜欢。
两人也是先骑上马静静的绕内圈马场走。
莫兴宁马术不怎么样,但是装样子的功夫是极好的,上马的姿态很帅,在马背上也很挺拔,笑容温和,在有阳光的冬日午后,这样的莫兴宁直直的印到了马复香的心里,这个世界,不管男女,都会不知不觉被颜给牵走了。
秦心和祝军已经开始骑马飞奔了,秦心的天赋大概可以总结为头脑简单,四肢发达,很快就和这匹棕白色的马混熟了,骑的比祝军快多了。
当然祝军也不差,紧跟其后,时不时可以赶上,听着海浪的波涛,看到秦心恣意的笑脸,很是惊艳,真希望时光可以停留。
午后,阳光,大海,草场,骏马,笑容,是很美的画面。
两人骑了一段落,策马回来,莫兴宁和马复香还在最里圈的马场慢慢的绕圈,两人并列着骑马说话,马复香喜欢策马飞奔,不过也喜欢这样跟莫兴宁聊天,两人共同骑着马慢悠悠的感觉也很好。
初谈恋爱的人都有这样的经历,两个人在一块说话,就是走路,两人不知不觉都能把一个城走完,要是平时让你自己一个人是绝壁做不到的。
马复香现在就是这样的感觉,莫兴宁是很博学的,从小他就是好学生,知道的东西很多,所以他跟以前的秦心是没有话聊的,秦心看到他就脸红,智商负两百,更别说博学了,倒是跟余露挺有话说,余露也是很聪明的女孩,成绩很好,而且余露很体贴,但是莫兴宁又看不上余露。
马复香虽然不如余露,但是比秦心强,家世背景也好,莫兴宁说的她大多能接茬,时不时还表现出赞赏的目光,莫兴宁即使疲惫也还是能坚持的,心情也慢慢变好。
不过莫兴宁的好心情很快就被打断了。
他自己奉行君子不立危墙之下的理论,小心谨慎,但是心底却隐隐的很羡慕和欣赏那些车开的很帅,马骑的很好的人。
远远的看到两人策马飞奔而来,特别有气势,尤其是前面的女孩,骑着马,到马场内圈的栅栏的时候,居然是直接跳跃进来的,简直帅到让人惊乍,尤其是那马的前蹄高举,阳光斜照,那马也得意的嘶叫,马背上的少女始终一脸沉着,那样一个画面,只要见过,似乎都会毕身难忘。
原本正在跟马复香说话的莫兴宁,说到一半忽然停了,马复香顺着莫兴宁的目光看去,就看到秦心骑着马已经跃进了马场,脸上露出得意又灿烂的笑容。
女人的眼神最是好使,马复香一眼就认出秦心。
而莫兴宁也认出来了。
莫兴宁只觉得五味陈杂,今天早上他跟马复香打完电话,一个人躺在酒店的床上,躺着看天花板,床上有余露的气息,电话有马复香的回音,他却觉得心空空的,很是疲惫。
可是现在看到秦心策马飞扬的那一画面,莫兴宁只觉得老天跟自己开了一个巨大的玩笑。
她喜欢他的时候他厌恶她,等她离开了,他却发现了她的美好,真的,莫兴宁忽然回想起来,自己这么多年,最轻松的时候,居然是跟脑残的秦心在一块的时候,因为秦心真的不太聪明,他跟她在一块,不需要引经据典,费劲心思的表现自己,她都会露出欢喜的笑容,她在自己故意的的诱导下,打扮的惨不忍睹,还沾沾自喜,那时候的莫兴宁是高兴的,有恶作剧得逞的畅快,也就只有这样的时候,莫兴宁才觉得自己是个少年,而不是老头,不需要太多的心思和顾忌。
可是当有一天莫兴宁自己亲手毁了这份欢喜的时候,他还觉得高兴,可是现在看到秦心那恣意的笑容,他忽然明白为何马复香各方面都达到自己对女朋友的要求,却始终有一道杆杆横在中间,因为自己在马复香面前始终都是伪装着,连笑容都没有破绽,笑的很标准,他不敢表现出真性情,因为他发现,马复香喜欢的就是伪装的他,他很累。
马复香看到秦心总有一种挑战的意味,这是女人之间的奇妙氛围,她用力的扬了一下马鞭,对莫兴宁道:“我们也骑快些吧。”
她的马被余露做了手脚,刚刚慢悠悠的骑还没有问题,可是这马鞭一扬,一跑,马就受不了,跟疯了一样,一下子窜出去,莫兴宁不得已只得硬着头皮跟上去,他不喜欢速度这么快,总觉得危险。
马复香开始没有感觉,只是想跟秦心争一口气,她的马飞快的朝秦心的方向跑去,可是她毕竟是练过马术的,跑着跑着就觉得这马有点问题,似乎受了什么刺激,或者那里受伤了,有癫狂的感觉。
她有些害怕,用力的抓着缰绳。
“兴宁,我的马不太好了!”马复香脸色惨白的朝自己最近的莫兴宁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