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女子是清书的大姐常清宁。我听清书说过她大姐早已经通过了商考,成绩不好不坏。所以还会在上半年的商考期间在家吧。
我打量着她,形容与清书倒有五份相似,只是年龄长些,清瘦些,看上去更稳重一些,只是目光闪烁,显然是脑子正转的飞快,打量和评估我。我心中微微好笑,不要以为光是挂上笑就可以叫所有放下对你的警惕的,这位大小姐还有很长一段路要学。
“大小姐真是稀客,今天来这里不知道有什么事情?”我未站起来,更不用说出门迎她,只是继续端着我的茶碗,和蔼的笑着。
常清宁显然没有想到我不拘礼节到这种程度,眉毛稍微一皱又立刻放开,脸上谦恭的笑容:“素先生好,素先生教导三妹这么长时间,清宁现在才来拜访真是得罪了,只因前段时间绸庄上的事情太忙,实在抽不出身来。还望先生见谅。”
常清书是我的弟子,你常清宁又是什么人?你来不来拜访我关我什么事情,我会不会介意又有什么关系,至于我见不见谅更关你屁事?我脑子里浮现黄鼠狼给鸡拜年的图画,心里有点不满意,纵然你常清宁是确实很适合做黄鼠狼,我难道看起来就想一只鸡吗?怎么着也要换种漂亮一点的鸟类吧。
“教导清书是我的职责所在,有无他人吩咐,我都是义不容辞的。大小姐多虑了。”我依旧漫不经心的说。
常清宁站在门口与我说话很不方便,她对我没有邀请她进来也有些尴尬,不过还是决定不请自便的走进来坐在我对面。
书童看着大小姐落座,我却没有吩咐上茶,左右为难。常清宁也看出她的尴尬,只好笑道;“在自己家里不用那么麻烦了。你下去吧。”
书童答了一声,如释重负的离开。
我瞟了一眼离去的书童:不想你说的东西大家都知道吗?我倒想黄鼠狼嘴里能不能吐出象牙来。
“清书是我三妹,我是看着她张大的。清书从小就聪明,娘也很喜欢她,只是她的聪明似乎从来没有用在正途上,不瞒先生,清书从小就喜欢舞刀弄剑,后来因此在外面交了不少品行不端的朋友…我和娘总是在劝说她,她都当做耳旁风。如今先生来了,她才长进了一点,可见先生对清书确实很费心。”常清宁罗罗嗦嗦的半天终于进正题了,“先生是高风亮节,又是有大才华的人,的确是难得的良师,只是清书太过玩劣,辜负了先生的心意。其实,我觉得先生不妨另选一品德兼优,资质上乘的弟子,好继承您的衣钵!”
常清宁说到这里,意味深长的看了我一眼。
第 26 章
我站在五殿下府,也是秦王府门口看了一会,果然是车水马龙。我不过是一个小小的西席,本来没有权利坐车,只是家主常玉扬不知道从哪里知道我要参加秦王楚风的诗宴,便特别吩咐给我准备了一辆马车。
我看了看清书送我这身白色锦衫,也确实不适合多走路,便承了她的情。
文人大约都喜欢一袭白衫,似乎这样才有不惹尘世的脱俗和雅致。我很高兴有这种风气,因为这样的话,今天我至少不会被一眼从人群中认出来。
不过,我还至少希望能被其中一人认出来。
而那个人却偏偏站的离我很远,偶尔与身边的几人交谈一下,眼睛并没有看过来。
秦王府的花园景致很好,虽然在入夜时分,不能看的很清楚。红灯高照,绸染红霞,连白玉碧栏边窈窕的绿柳也似乎也变的妩媚动人起来。往来送酒的侍童们穿着鹅黄纱裙,川流在众多才子中,衣炔翩然如仙子,看醉一群又一群,断的是酒不醉人人自醉。
“小姐可是姓素?”一个轻柔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却是一个漂亮的侍童站在我身后,手中却没有捧盘,只是拿着一枝白色的芍药,似乎是刚刚采下来的。
“有什么事情吗?”我问。
“那你便是名满京畿的素华衣了?”他顿时眉眼含笑,“是不是?”
他笑起来的时候像是个不懂事的大男孩,虽然有些娇柔却并不做作,我心中没有那么反感,笑道:“我是素华衣,你又是谁?”
“原来你便是——“他拍着手,又顿了足,上上下下的打量我,忽然又粲然一笑,将手中的白芍药扔向我。
我接住从我身上向下掉的白色芍药,有些愕然。
“我叫阿九,别忘了。”他退着跑了几步说,然后转身跑掉了。
我拿着一支芍药,心道,古有美少年路过被人投瓜果,如今我竟然也被人投花,还真是——转眼一看,却见有一些人也与我一样拿着花,只是他们都是清一色的红色牡丹,偏只有我却是一只白芍药。
“请刚刚接到邀文花的人上前来。”秦王楚风笑道,“得到花的人是被本王府中侍童心中青睐的仕子,这一批侍童都是本王精心挑选的家生子。若能对刚刚的赠花人有感激之情的话,不妨在今天大展才华,不负美人期望。若能拿出上佳诗文者,可以此手中花为聘,将美人带回家去,本王附送丰厚的嫁妆。”
原来如此,以美人为奖励,激起仕子们的好胜心,比起寻常的金银奖励,少了三分庸俗,多了三分风雅,倒是大好的主意。
场中顿时热络起来,没有得到花的仕子眼中流露着羡慕和嫉妒,而得到花的自然是兴致勃勃。
“请以春为题,在三注香内完成。”秦王扫视着场中涌动的人,宣布了今天的题目。
仕子们已经开始研墨,有的心急的,已经开始提笔写字。
我站的地方本不起眼,拿的又不是显眼的红牡丹,幸得无人发现。趁人目光都集中在厂内,不易察觉的后退一步,将手中的芍药轻轻投入一边的花瓶。
若说被送之人没有秦王事先干涉,我自然是不信。我答应萧雪衣的,只是来参加,并没有打算亦步亦趋的按照秦王的算盘走,希望她不要太失望。
“你干什么把我送你的花给扔了!!!”一个恼怒声音在场中暴起。
吓得我抖了一下,因为声音来源就在我背后,刚刚把白芍药扔给我的侍童一脸愠色的看着我。
不仅我被吓到了,场中所有人都吓了一跳,视线向哦这边扫过来。
“素华衣,你是不是觉得自己在京城出了名就了不起了?我送你的花,竟然扔到花瓶里。是不是觉得我长的很丑,为我写一首诗很丢人吗?我…”他走到我面前,大大的眼睛含满泪水,沧然欲泣。
众人不管是认识或是不认识我的,见到一个如此漂亮的侍童被我弄哭,顿时生出同仇敌忾之情,齐齐向我露出鄙视目光。
我是从来没有见过一个十六七岁的大男生对着我哭,而且长的还比我好看的那种,顿时也有些手足无措,忙道:“我只是见到你送的与旁人不一样,所以以为不是邀文花。你可不可以别哭,你想怎么样,我照办就是了!”
“真的?”他的眉毛抖了一下,捂着脸的的手中传来半抽泣的声音。
“真的。”我哪里还有选择,只能答应了。
“那我要你取得今天的花魁,你也可以办到?”他还是不肯抬头,语气突然变的咄咄逼人。
我苦笑点点头:“只要你别哭了,我一定为你办到!”话说回来,花魁应该是指诗文比试的第一名吧,我这样理解应该没错吧——怎么就这么别扭啊。
“那好,”他放开双手,白净的脸上哪里有半点泪痕,“这可是你说的。”
第 27 章
望着案前白色芍药,我暗叹一口气,什么叫做自作孽不可活,我大概是领教了。
若想在比试中拿到第一,除非是有压倒性的胜利,今天若是不想出风头,却是难了,忽然想到还在逐鹿山书院的清书,不知道她现在是不是平安,心情有些黯然,手上研墨的动作也慢了下来。
恍惚一下,一个声音打断了我的思绪。
“你在做什么,香马上就要没了,你还在发什么呆啊!”阿九的催促的声音响起来。
我左右瞧了一下,大家基本上都停了笔,只有我的纸上是一片空白。
“只怕是写不出来吧!”
“我就知道他不过是个沽名钓誉的家伙,真不知道秦王怎么会这么看重她。”
“或许是看走了眼吧,如今盛名之下难负其实的人,太多了…”
我的听力比常人要灵敏些,这么多的碎碎念,也确实有点吵。
提笔,蘸墨,落笔,放笔,斜眼瞟了下香,正好最后的香烬落下。
虽然我的位置排在最后,可大家的目光却都在我这里,秦王不负众望走到我的面前,面色如春:“素小姐真是文思敏捷,片刻就做好了一篇,本王有些迫不及待想要先欣赏先生佳作了。大家不介意我从素小姐这里开始吧。”
“不介意。殿下。”
“我们也等不及要欣赏素小姐的‘大作’了。”
一片低低的嘲笑和起哄。
秦王脸上的神色如常,果然是良好的皇族风度,拿起我的诗,一看之下露出惊讶的目光。
众人见秦王表情不是欣赏,也不是鄙视或是不过如此之类的神情,心中都好奇起来。
阿九探了头过来,将纸上的字念出来:“采花归去马如飞,酒力微醒时已暮。”他疑惑的看着我,“这是什么诗,三岁小孩也知道诗至少也要四句啊。你怎么只写了半——难道是因为么有时间了,你!”他怒视着的我。
众人在口中念着阿九刚刚所念之句,都露出鄙夷的神色,这是什么诗,听起来奇怪不说,还只有两句。
我偷眼又瞧了萧雪衣他的目光也落在纸上,露出若有所思的表情,再向我投来目光,却正好发现我也在看他,顿时神情一变,转过头去。他还在记恨我昨天用赴宴之事逼他应我之邀吧。
秦王看了我一眼,神情略带疑惑:“素小姐是否需要时间将下两句续上?”
这么明显的袒护,明明是想再给我一次机会。众人都不满起来,不过一个小小的教书匠,值得秦王殿下这样厚爱吗。
我浅笑微微摇头;“多谢殿下关心。这首诗已经完成,无须增补。”
“可是明明…”
我提笔在“采”、“去”、“酒”、“醒”四个字侧点了一下,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秦王顺着我的笔再次看着这十四个字,脸的神色从迷惑,到恍然,惊讶,到欣喜,大叫道:“原来如此,原来如此。”她放下纸望向我,露出毫不吝啬的赞赏,“先生果然大才。”
周围几人靠了过来向秦王道;“我等迟钝,不知道秦王可否点出着半首诗的奇妙之处。”
萧雪衣的此刻也露出与秦王相同的表情表化,睁大了眼睛,忘记了先前的不快,不禁向我望来。
我感受着他惊讶的目光,微微低头,心中一阵暗爽。
秦王听得别人的要求,也不迟疑,笑道;“你以这四个字为首,七言一句念下去。”
“采花归去马如飞,去马如飞酒力微。酒力微醒时已暮,醒时已暮采花归。”那人一边念,脸上一边露出震惊的目光,念完后,呆呆看着我,良久才大笑着向我做了一揖:“甘拜下风。”
场的局面又开始一面倒,纷纷说着:“素小姐文思无双,我等甘拜下风。”之类。
此时突然案上下来一人,拿着一叠诗稿:“我不服。我承认这首回文诗确实写的精巧,可若谈真谈到文思敏捷,诗才泉涌,我却是不服。刚刚三注香中我已成诗七首,虽然都比不上素小姐这一首用意深刻,却也自信不输旁人。除非素小姐能七步成诗,否则花魁之名落在谁家还很不一定!”
众人一听此话,虽觉得这仕子有些咄咄逼人,讲的话却不无五道理,当下纷纷看向秦王,想猜出她心中的想法。偏偏秦王也不言语,只是笑着看我。
这无非是把难题又扔回到我身上。
我轻笑一声:“七步成诗——便了不起吗?”
今天且就做一回诗仙吧,环顾了一下周围,皆是看好戏的神色。既然如此——嘴角上挑,我侧头高声叫道:“阿九何在,还不为我斟酒!”
阿九望着我,愣了一下,转瞬又嘻笑了起来,飞快的拿来一壶酒和一只杯子。
我轻抿一口,迈出一步:“天街小雨润如酥,”二步,三步,“草色遥看近却无。”四步,五步“最是一年春好处,”六步七步:“绝胜烟柳满京都。”
众人皆寂,目光惊疑不定。
我酒杯又伸向阿九,他面色如玉,柳眉如黛,笑起来如同一泓春水,那双晶亮的眸子看向我的时候,顿时给人一种满树花开,暖香袭人的舒畅之感,我此刻竟然那有一种错觉,他的容貌之好,居然不在萧雪衣之下。
我下意识又向那个方向看去,心中微微一颤,又垂下眼帘,自我嘲笑,这世间纵千般美好,却不及自己最偏爱的那一个。将杯中之物一饮而尽,心里暗道,好在这酒的味道和前世的香摈相似,不然我还真喝不下去。
我念道:“川江亭上草漫漫,”二步,三步,“谁倚东风十二阑?”四步,五步“燕子不归春事晚,”六步七步:“一汀烟雨杏花寒。”
再斟再饮。
“世味年来薄似纱,谁令骑马客京华。”再行一步,“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天明卖杏花。”四步,五步“矮纸斜行闲作草,晴窗细乳戏分茶。”六步七步:“素衣莫起风尘叹,犹及清明可到家。”
我念到了约莫有七八首了,瞥见那拿着一叠诗稿面有灰色的仕子,站在人后,不言不语。若是往日,在这个时候我便应适可而止的收场,只是或许是满身熏香的酒味让我变的不那么冷静,又或者我根本是想在萧雪衣面前表现表现,想证明我不是一个对他痴心妄想的草包,便不再束缚那七步之行,只站在原地,借酒高声唱道:“江南好,风景旧曾谙。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能不忆江南? 江南忆,最忆是杭州。山寺月中寻桂子,郡亭枕上看潮头。何日更重游? 江南忆,其次忆吴宫。吴酒一杯春竹叶,娇子双舞醉芙蓉。早晚复相逢?”
周围的声音开始是安静,然后是小声的议论,最后便跟上我的声音,大声的念着我念过的诗句。
“早晚复相逢?好!”
“好诗啊!”
“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真是妙极!妙极!”
整个秦王府的花园都鼎沸起来了,红灯如火,燃赤半边夜色,我站在众人中间,笑着接过不知道是谁又敬来的酒,来者不拒,而先前为我斟酒的阿九却不知道到那里去。
“素先生,来,我敬你一杯。”一杯酒到了我面前。
这酒虽然入口平平,后劲却是不小,我现在觉得太阳穴有点发热,但感觉脑子却很清醒,只是人有些亢奋,心里隐约觉得应该推开些酒杯,手却不自觉的接了过去,口中不停:“西塞山前白鹭飞,桃花流水鳜鱼肥。青箬笠,绿蓑衣,斜风细雨不须归。”
“素先生,这是我的。今天能认识先生真是…荣幸。”又是一杯,既然已经接了那么多人的酒,也不防多再喝一杯,我有点晕晕的想。
念到后面我自己也不知道到底念了多少首,喝了多少杯,感觉口齿都有点模糊了。可后面还有很人,很多酒呢!
哼,说不了,我就做不了诗了吗?推开众人,我拿过一张宣纸按在墙上,手中杯一扬,“啪”的一声,酒便将纸上端吸附在墙上,正是“墨正浓,酒正香”。心情不禁大好,笔在砚中胡乱染了许多墨,左手牵袖,在纸上写下:“古木阴中系短篷,杖藜扶我过桥东。沾衣欲湿杏花雨,吹面不寒杨柳风。”
叫好声阵阵,我得意的一笑。向那边又看了一眼,虽然视线已经模糊,只看见一个身影,那也够了。
换一只手,再次挥毫而下。
“胜日寻芳泗水滨,无边光景一时新。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
我退了一步,歪着头打量自己写的字,不知道撞在谁身上,也懒的回头,自顾自的欣赏一下,还算满意,点点头。
视线到一边的案上,走了过去,奇怪,感觉怎么有点走在棉花堆里一样,难道我真的醉了?我又取了一只笔蘸了浓墨,已经看不清楚周围人的脸不知道她们现在什么表情,也不想去管她们什么表情,她们怎么看我此刻放肆的举动又关我鸟事,此刻我只想顺着自己的心意而动,反正也无人来拦。
双腕齐下。
右手是:
“东城渐觉春光好,縠皱波纹迎客棹。绿杨烟外晓寒轻,红杏枝头春意闹。浮生长恨欢娱少,肯爱千金轻一笑?为卿持酒劝斜阳,且向花间留晚照。”
左手却是:
“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料峭春风吹酒醒,微冷,山头斜照却相迎。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长叹一声,终于舒畅了,只觉得倦意袭来,沉入黑甜之乡。
第 28 章
宿醉的感觉是很痛苦的。
我头痛的不得了,赶紧写了一个方子,让书童帮我去买醒酒汤的材料,煮好后喝下去,才好了。
躺在绿荫下面,我慢慢想起昨天夜里情形,才缓解下去的头痛感又上来:我到底在做什么呢?用书盖了脸,我鸵鸟的钻进盖在身上的毯子里——今后我看我还是少出门的好。
转念想到明天就可以见到萧雪衣,其他所有烦人的念头又立刻烟消云散,心中一阵阵欢愉,不禁缩起身子把脸埋在毯子里偷偷笑起来。
穿什么去见他呢?我雀跃的想。貌似除了清书送我两件衣服外,我也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漂亮衣服。而且昨天那件染了酒气,今天肯定是已经拿去洗掉了。只有穿另外一件了,也是第一次遇到萧雪衣的时候的那件衣服,不知道他是不是还记得。
只不过以后不能总只有这两件衣服去见他吧。我发愁的想,看来还是应该再去做两件了,正好常家有绸庄,做两件衣服应该很快吧。
想到绸庄我便联想到前日来找我的常清宁。
虽然有时候我会根据对象在需要的时候绕弯子说话,不过不代表我就喜欢说话绕弯子的人。虽然我有一半原因是看在春姐的关系上收下清书,但清书本身直爽坚毅的个性,也是我所喜爱的。尽管我也不喜欢卤莽没大脑的人,可是认为对自己亲近的人应该畅开心扉,不应该掺进算计的。
清书资质平平,而当初向我拜师的时候坦白而固执,却正好投了我的好,才入我门下。你常清宁又算什么东西——敢在我面前暗示你是我的衣钵传人!!
十岁之前我一直和师傅住在一起,除了六位师姐,其他人很少见到我。一天我偶然出门寻找草药,见到门中长老的女儿欺负新进入的弟子,便一脚把她的腿踢断。
第二日长老找上门来,师傅下令罚我杖责三十下,禁闭十天。我出禁闭第二天便找上长老的女儿将她另一条腿打断,接下来受了杖责五十下,禁闭一个月,我再出禁闭的第二天将那厮两只胳膊都废掉,长老用担架将自家女儿抬到师傅面前,气势汹汹的要师傅对我处以更严厉的责罚。
师姐们都为我说情,劝我认错。
我跪在地上说:“欺辱同门,恃强凌弱,理应受到惩罚,所以我打断她的腿无错。身为长老,对自己女儿教导无方,本应该自我反省,却来自恃身份来报复。我是晚辈,不能以下犯上,所以师傅之罚我并不反抗。但是这三十杖责和十日禁足不是我应受之罚,自然要从原主身上找回来。三十杖责和十日禁闭是一条腿,杖责五十下禁闭一个月是两条胳膊。长老若认为我应该继续受罚,还请做令媛做好接受我下一次所受之罚的回报的心理准备。”
长老被我气的几乎要昏过去,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带着她的宝贝女儿灰溜溜的走了。从此门中那些据说有所依仗的弟子见了我是神色恭敬有礼的很,而那个被我弄断四肢的家伙,看见我总是绕着道走。
我当时只有十岁,再聪明在十天之内被打了八十杖,屁股也是会开花的。在后面接下来一片太平的养伤日子里,我一日睡的半醒,听到二师姐对大师姐说:“…莫看小七平日总是嘻嘻哈哈一副软骨头的样子,骨子里却是比谁都狷狂,想来师傅现在也发觉得错看她了。幸好我们六姐妹的才识现在还能震得住她,否则只怕也不在她眼里。真想知道她羽翼丰满那一日会是什么样子…”
我素来认为自己是个很好说话,得理也饶人的好孩子。不过在某些时候,二师姐的对我的看法也不无道理。
“依大小姐所见,我应该选择谁做我的衣钵传人呢?”我无视她强烈的自我暗示,嘴角挑出一丝冷笑:骂清书无能,不是就等于说我这个做师傅的没眼光!、
一面暗示我瞎了眼连个弟子都不会挑,一面自抬身价,说自己“品德兼优,资质上乘”,似乎她肯做了我的弟子还是我的无上荣耀和运气,莫非还要我叩谢隆恩,山呼万岁?
她到底是哪根筋不对?我臆想了一下自己用惶恐又期待的表情说:“大小姐真是深知我心,其实大小姐资质如良田璞玉,品行俱佳,只是小人身份地位不敢妄想高攀。今日大小姐既说到此,小人便腆颜开口,若能得大小姐这样的弟子,小人真是三生有幸,此生无憾,以后定当悉心教导,全心辅佐,万死不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