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花的泪水滚了下来。卢梦生是第二次说这样的话,与第一次相比,春花明显感觉出了他心态的变化,第一次时他多少是有些不得已,可现在他更是发自肺俯。
“我喜欢孩子,也想给你生个孩子。”春花抓住卢梦生的胳膊,把头贴在上面低声说:“我们有了孩子,我们家就十全十美,幸福美满了。”
确实,堡城越建越好,太太的生意也做得风生水起,夫妻琴瑟和谐,只差个孩子就十全十美了。卢梦生轻轻地叹了一口气说:“傻宝宝,我们有这么多的福气,已经是上天的厚爱了,现在只子嗣上差那么一点,不是急能急来的。”
这就是人生吧,总有缺憾。春花也想明白了这点,在卢梦生的体贴下,她走出了阴霾,重新恢复了开朗的性格。
现在她每天热衷于骑马,只要有时间,卢梦生就陪着她驰骋一番。辽东的山山水水豪迈大气,徜徉在壮丽的大自然中,春花忘记了心头的不快,尽情地享受着生活的美好。
流云长大了,在卢梦生与春花一手照料下,它不负自身良好的血统,长成了一匹千里马。识马的人看到它,没有不赞叹的。不少人想高价买下流云,可卢梦生和春花都笑着拒绝了。
夏天里最热的时光,卢梦生带着春花一大早就出了堡城,两人快马加鞭进了山。上一个沐休日他们一家人来游玩时,发现了一个小潭,就是一座山的脚下,被茂密的树林遮挡着,非常的凉爽。今天他们俩人把留儿托给范娘子和勇子,单独出来放松。
林间的小潭是由几股山泉在山下汇集而成的,然后又弯弯曲曲地向着堡城流去,他们上次就是溯流而上找到这里的。
在太阳把炙热的光洒下来之前,春花和卢梦生到了目的地,他们把马儿拴到了小潭旁的树上,让它们慢慢地啃着青草,两人脱了外衣,下到小潭中游泳。
上次就是因为有范娘子、勇子、小武等一干人,春花没法下水,卢梦生回去后听春花说了一句,便单独带她来玩水。
春花知道卢梦生会游泳的,他们刚认识时她就见过。而且平时天热的时候,男人们也常到堡城外的小河中洗澡。可卢梦生却不知道春花会游泳。
虽然小潭边上的水不深,但他还是小心地扶着春花向下走去,怕她不小心呛了水。春花穿着自己做的一套短衣短裤,走到半人多深的地方,就在卢梦生身上一蹬,像一条鱼一般地游了出去。
卢梦生吓了一跳,伸手去抓,却抓了个空,而春花在不远处冒出了头,向他挥手咯咯笑着。春花游泳的水平算不上多高,但过去在大海里,能游出去两三千米,这个比游泳池大不了多少的小潭还真不在话下。
看着穿着水红色无袖上衣,半截裤子,一双大红缎鞋的春花,卢梦生微微笑了,这衣服游水穿倒也相宜,真难为宝宝是怎么想出来的。
不过,这怪里怪气的衣服,宝宝穿着好看得很,越发衬着她头发如乌云一样的黑,肌肤如雪一样的白。宝宝总说自己的身材好,据他看来,宝宝的身材也非常好,他不懂三围什么的,但总能看出来,宝宝的腰细细的,胸前鼓鼓的,总之,好看得很。
因为小潭在密林中,从大家上次来时的情况看,这里从来没有人来过。卢梦生并不担心有人看到,因此也下了水向春花游去。
快到春花身边时,春花却坏笑着向他扬过来一串串水珠,将他的头脸都弄得湿淋淋的,就在他被扬过来的水泼得睁不开眼睛时,春花又游走了。
两人在水中边游边闹,一会儿就闹过了火。
春花躺在软软的草地上,软语嗔道:“专门来游泳的,你又动手动脚!”
卢梦生却所问非所答地说:“在水里比在家里好。”
春花咬了离她嘴边最近的肩头一口。
卢梦生笑着讨好她:“宝宝,你游得真好,就像书里说的‘浪里白条’一样。”
“乱比喻!”春花得意地说:“浪里白条能有我白吗?能有我漂亮吗?”
“当然不能!”卢梦生喜爱地在春花的身上抚摸着,他又情不自禁了。
不过,对于春花会游泳这种奇怪的事,卢梦生并没有多问,他怕又引起宝宝想起过去不愉快的事。
看着春花在□□后慵懒的样子,卢梦生将一条小夹被给春花盖在身上,笑着说:“你先睡一小会儿,我下去抓鱼,一会儿我们煮鱼汤。”
因为从无人迹,小潭里有很大的鱼,卢梦生很快抓到了一条尺把长的鱼,就在潭边收拾好了,春花又在鱼锅里放了些带来的蔬菜同煮。
“你知道吗?”春花对卢梦生说:“用这潭里的水煮潭里的鱼,味道就会特别的好。”
“嗯,闻着味就好得很!”卢梦生赞同地点点头。他以前出门在外时,也曾抓过鱼煮了吃,不过,比起太太做的差多了。就是上次大家同来,太太做的鱼汤也不如现在的好吃。
其实两次鱼汤的味道差不多,但卢梦生的感觉却不一样,只能说环境、心情对人的味觉也是有影响的。
两人痛痛快快地玩了一天,又带了几条鱼回了堡城给大家加餐。
同前世有了车是一样的道理,春花有了马后,活动半径扩大了不少,堡城附近的地方都走遍了,她的骑术也提高得很快。加上流云是一匹神驹,放马跑起来时,卢梦生骑着乌晶都追不上她,这让春花更加地得意起来,也更喜欢出去跑马了。
堡城发展很好,这几年又一直风调雨顺,屯田的成效不小。卢梦生处理好分内的事,也愿意带着太太出去走走。
秋收后,春花提出要跟着去打猎时,卢梦生想了想说:“大山深处猛兽多,危险也大,太太去不合适。但往东南方向那一片丘陵里,兔子特别多,我带你去打兔子吧。”
春花不是不讲理的人,要是进深山,遇到老虎等大型动物,她就是累赘。去打兔子倒正合适,于是她马上点头同意。
正是秋高气爽的好天气,卢梦生就带着她出发了。春花披着大红缎子面黑绸里子的披风,穿着一件大红缎子的箭袖长袍,腰间束着黑皮腰带,挂着一块玉佩,下面露出大红的裤子,大红的羊皮小靴,这一身的衣服有着男装的元素,穿起来格外英姿飒爽,卢梦生总说这样的她特别的漂亮。
马儿跑起来,披风在身后飘荡,黑红两色时而卷在一起,配着雪白的马非常好看,春花也自我感觉良好。
她的腰间系着匕首,马的一侧挂着一把弩,这是卢梦生特别给她做的,短小、灵便,正适合她这种力气小的女子。
两只系在马脖子上的金铃,发出悦耳的铃声。就在这铃声中,大黑和二黑在她马前马后来回跑着,兴奋地吠个不停
跟着他们一起出来打猎的还有樊百户、古百户、勇子和小武和几个总旗小旗。参加打猎的人要有马才行,而堡城里军户们的收入增加后,家里置办了马匹的人也多了起来,这些人都是有马一族。
勇子给小武也买了一匹马,而且今年天气变冷后,小武并没有随着小琴、留儿一起回定辽前卫,坚持要在堡城同哥哥在一起。这孩子长得很结实,个子也高,现在就比勇子高了。他不但马骑得好,功夫也练得好,差不多年纪的孩子都打不过他。而且他从小就想当将军,对于堡城里单调艰苦的生活很适应。眼下他腰跨大刀,身背弓箭,气势十足,只差年纪小点。
大家一阵疾驰,一个多时辰后他们到了这片丘陵地带,这里处于卢梦生与温副千户所在堡城之间,土地贫瘠,没有茂密的森林,野草丛生,低矮杂木稀疏地分散着,因为不适合耕种,并没有人烟。
大家放慢了马速,四散分开,小心地在杂树丛中穿行,樊大虎第一个看到了兔子,一箭射过去,一只兔子就挂到了马上。
卢梦生陪着春花落在后面,他不急着去射兔子,让宝宝亲手射到一只兔子才是他今天的目的。他提醒春花,“坐稳了,把手弩上好箭,端在手中,想想你在家里练习时怎么做的。一会儿看到兔子,不要急,我让你射,你就瞄准了射。”
春花依言,做好了准备,与卢梦生并马前行。
他们走了一会儿,没看到兔子,倒有一只斑鸠被马惊了从马前飞了过去,卢梦生说了声“射!”春花马上抬手放了一箭。
“中了,中了!”春花高兴地跳下马去,将落在前面的斑鸠拣了起来。斑鸠飞不高,目标也大,是最好射的猎物,但卢梦生并不说出这些话,而是笑着跳下马,帮着春花将斑鸠挂在马上,“太太真行,第一箭就射中了!”
作者有话要说:我怎么觉得自己成了后妈了?大家对春花比对我还要好!
第二百零四章
春花扶着卢梦生上了马,骄傲的心情泛滥起来了,“当然,我练了这么多天的弩,准头好得很!”
接着他们又遇到了两次兔子,可春花一只也没射中,她咬了咬下唇问卢梦生,“我怎么都没射中呢?”
“兔子不好射的,就是我也不能每次都射中。”卢梦生安慰她,又教她一些小技巧,“你得判断兔子要往哪里跑,速度有多快,这样再射就容易中了。”
“嗯。”春花点着头,理论很简单,行动起来就有难度了,春花又一次射空。兔子已经无影无踪了,春花失落之余想起了卢梦生,为了陪自己,他还一箭没发呢。
“下次再看到兔子,还是你射吧。”
“我平时打猎的机会多着呢,这次就是陪你来的。”卢梦生宠爱地说:“别急,你已经有了猎物了,再射中就是锦上添花。只要稳住了,一定还能射中!”
春花点点头,她是有些急燥了。她向着卢梦生嫣然一笑说:“我们再找找,看看还能不能遇到兔子!”
两人又往前走上一段,就听到前面的人大声喊了起来,“狐狸,狐狸!”
虽然是第一次出来打猎,但春花知道狐狸是不好猎的,而且由于狐狸皮值钱,大家对猎到狐狸也很感兴趣。于是和卢梦生对视一眼,打马上前看看猎到了什么样的狐狸。
结果他们除了看到一只火红的狐狸外,还看到了温副千户。就这样巧,他也带着几个人出来打猎,看着他们的马上,已经挂了不少的猎物,想来也是早上就出来的。刚刚樊大虎几个人追着狐狸,温副千户正好迎头碰上,并将狐狸射中了。
其实,想穿了也不巧,正是堡城里闲暇时光,又是适合打猎的天气,而这片丘陵正在两座堡城之间,他们相遇是偶然中有着必然的。
看着这只倒霉的狐狸身上插着两只箭,春花就知道樊大虎和温副千户各射中了一支。辽东的人们都是大方豪爽的,尤其是军人,他们不会因为这点猎物发生争执。樊大虎下马将狐狸送到了温副千户马前说:“是副千户这一箭毙命的。”
温副千户笑着说:“若没有你那一箭,我也未必能射中。”说什么也不接那狐狸。转眼看到了卢梦生,上前热情地打招呼说:“卢兄也出来打猎?”
卢梦生也笑着说:“是啊,温老弟收获不少啊!”
春花提了提缰绳,上前一步说:“温副千户,好久没见了!”
温副千户刚刚并没有认出春花来,现在听了春花与他打招呼,不觉得怔了一下,“小婶,你怎么来了?”冲口而出。
春花笑吟吟地说:“我也来打猎呀!”
转念间,温副千户就明白卢梦生带春花出来玩,便笑着说:“把那只火狐狸挂在嫂夫人的马上,给嫂夫人做个昭君帽正合适。”
樊大虎非常赞同,不由分说替春花挂上那只狐狸。
虽然这火狐狸皮很不错,但在这里,也不是少见的东西,卢梦生笑着点头谢过,上前与温副千户和他带来的几个人打招呼。
温副千户就跟在春花另一侧陪着她一起打猎,很快,春花亲手射中了一只兔子,兴奋劲就别提了,她对温副千户说:“遇到你还真幸运,我果然就射中兔子了!”
温副千户看着卢夫人明亮的眼睛,笑着恭维道:“嫂夫人的箭术真不错,就是我也不一定能射中呢!”
春花开心得脸上露出了红晕,“刚刚我有三次都没射中,梦生告诉我要想想兔子要往哪里跑,速度有多快,我就是按他教我方法射,果然就中了!”说完向卢梦生扬着头笑了笑。
卢梦生也回了她们一个笑脸。
又走了一会儿,虽然没再看到猎物,但春花看到了成片的橡子树,果实累累,地上也落了一层。这种东西在饥荒时可以充饥,平时就是喂猪的好饲料,春花马上把心思转到这上面,策马向林子中走去,想看看这片橡树林有多大。
结果她打马走了半晌,还没看到边际。温副千户告诉她,“这里我倒是来过几次,这片林子大得很,今晚我们一直走到天黑都不能看完。”
“都是这样的橡树吗?”
“是啊,越往里面走,地上的橡果越多,马就不能走了。”
春花心里有了数,对卢梦生说:“我们回去后告诉堡城里的人赶着马车来采橡果,能省不少的粮食。”
这样的信息,春花并不瞒着,她告诉温副千户,“副千户回去告诉你们那里养猪的人家,到这里来采橡果,弄碎了搀在粮食里喂猪。”
这样大的一片橡树林,谁也采不完那么多的果实。
“多谢嫂夫人提醒我,”温副千户笑着感谢,又对卢梦生说:“怪不大家都说嫂夫人善于治产,卢兄得益甚多。卢兄,你好福气!”
春花养殖产业越办越大,她有成千上万头的猪、牛、羊、鸡。并建了生产肉干、肉脯、咸肉、皮毛以及相关产品的厂子,与几家大商铺定了长期的合同,将这些东西销往关内。
堡城以及附近的卫所也有不少人家跟风养殖,再卖到春花的加工厂,大家都赚了钱,所以如今卢家的家底愈发的丰厚起来,卢太太善于治产的名声也传了出去。
卢梦生心里也是这样想的,可面上却风清云淡,笑着说:“太太做生意确实做得好,可每天也累得很。我有时也让她少操些心,可她就是喜欢。这不,看到了橡果,连打猎都不放在心上了。”
春花绕了这么半天,用了不少的时间,看看天色,已经暗了下来。这一天玩得非常开心,而且她也不是不知道自己的斤两,能射中两个猎物,加上那只白得的红狐狸,她非常满足了!她抬眼看看卢梦生,是不是该回去了?
卢梦生能看懂春花的意思,就笑着说:“今天已经有了不少的收获了,不如我们就回去吧。”
温副千户说:“天气已经晚了,这里离我那边近,不如今天就到我那里去,我还藏着几坛好酒呢!”
出来打猎,当天不回去没什么,卢梦生走前也交待文百户,也许他们要在外面过上一夜。帐篷之类的东西都随身带着,也可能到附近的民堡里借宿。但去温副千户那里,他们确实没想过。
但温副千户的提议,还是很合乎眼下的情况的。他们现在所处的位置,离温副千户的驻地只要跑上半个时辰就到了,正好在天黑前进堡城。
而且这些军人们豪爽热情,非常喜欢凑在一起喝酒。温副千户热情相邀,平时卢梦生自然会答应。但今天有春花在,他便看了一眼自己的太太。春花笑着看向他,并不出声。在外面这些事情春花一向听他的。卢梦生就笑着向温副千户说:“如此,我们就打扰了。”
卢梦生和温副千户将四散分开的人都集中回来,看到大家马背上的猎物更多了。就在他们去看橡树林时,两伙人并在一起打猎,又猎了好几只兔子、几只斑鸠、几只野鸡、一只大雁,还有一只很大的狍子。
于是大家带着猎物,向堡城跑去。
温副千户骑的一匹青骢马很神骏,他一马当先地在前面带路,春花的流云一向高傲惯了的,马上带着她追了上去,春花也有点好胜心,并没有勒住它,很快她们就超过青骢马跑到了前面。
这条路是回定辽前卫的必经之路,春花走过好几次,因此她认得路,她沿着这几年军户们走出来的土路很快就到了堡城边,停在堡城外等着大家,温副千户和卢梦生也先后到了。
“我刚刚就觉得这马不错,没想到跑起来比我的青骢都快!”温副千户一勒住马就说,又上前细打量春花的马。
“这马是与野马杂交生的,颇有些桀骜不训。”卢梦生笑着说:“但跑得确实快。”
“我看嫂夫人骑得很稳啊。”
“只有太太能骑,别人就不行了。”卢梦生进一步解释说:“是太太一手喂大的,就是我骑上去都不让。”
这样训马可要费不少的工夫呢!温副千户心里想着,又问:“这马是在哪里买的?不少银子吧?”
卢梦生告诉了他,又说:“正好是机缘巧合,才买到这匹马。”
“等这匹马再大些,配种时一定给我留一次机会。”温副千户看马是行家,早看出这匹马年龄不大。
卢梦生笑着点点头,“这都好说。”
说话间,后面的人也都赶了回来,大家进了堡城,直奔副千户官署。官署是青砖房,比卢梦生的官署还要气派些。温副千户一进门就吩咐赶紧上菜,上好酒,又将他的妾室安氏叫了出来,带着春花进了后院。
春花虽然早就有耳闻,但还是第一次见到温副千户的这位妾室,也是他原来的外室。安氏二十多岁,并没有多美貌,但看起来温柔可亲,上前帮着春花脱下外面的大衣裳,又端水服侍她洗漱,非常体贴。
不用说温副千户就喜欢这样的女人。

第二百零五章
春花拉了安氏的手,不让她在下面忙来忙去的,与她一同坐在炕桌旁闲聊,得知她出身军户,嫁的也是军户家。不过,成亲不久就守了寡,又没个孩子,只能回了娘家。一次偶遇到温副千户,就成了他的外室。再后来,温副千户就将她接到了堡城,正式摆酒做了妾。
两人说起了堡城里的事,由于地域的限制,温副千户这里的三个百户所是分开的,所以堡城里的人要比卢梦生那边少上一些,但也同样是由最初的一无所有到一天天地繁荣起来了。
“我刚到这里时可真艰难,”安氏笑着说:“副千户住着一间小土坯房,里面黑洞洞的,站在炕上都直不起腰。最难的是缺了什么东西,就是有钱也没处去买,只有等货郎过来。有一次,副千户想吃个拌菜,堡城里就找不出一滴醋来,还是等了一个月后,副千户回了卫城,才带回来一瓶醋。”
这些春花也都经历过,她到卢梦生那里去时,反复算计着,带了不少车东西,结果还是缺这少那的。就是眼下,堡城与卫所里也没法比,每到冬天,她一定要将留儿送走就是因为这个。不说别的,孩子想吃小零食都不好买,生个病就更糟糕,没医生,没药铺。
“我也一样。”春花笑着说:“去堡城时忘了带香胰子了,好久都觉得手洗不干净。等货郎一来,赶紧去买,结果偏偏货郎没带,只好又等了十天!”
“现在可好多了,堡城里开了一家小铺子,差不多的东西都有。昨天店老板看到我说,店里还进了极好的丝线,我今天去看了,马上每种都挑了一些。有了这些,做点针线什么的,也不至于配不上色了。”安氏说着,将那些丝线拿出来给春花看。
春花顺便又看了她正在做的针线,一双白绫袜子,袜口绣了云纹,一看就是给温副千户做的,针脚细密,用尽了心思。
“你的针线可真好。”春花笑着赞道,与安氏聊了起来,毕竟有相同的经历,很容易找到共同语言。
“卢太太,听说你与太太很熟,快要过年了,我想给太太做双鞋,能不能请你帮我挑个花样?”安氏的语气让春花感到她很想讨好温太太,但又很害怕。
春花明白安氏一定是知道温太太并不愿意温副千户将她收房的事,至于温太太的喜好,春花知道一二,她是决不会喜欢安氏做的鞋,不管是什么样子的!她看着安氏摆出了不少的花样,只好勉强说:“温太太不用外面的东西,她只喜欢来自京城的。你只挑自己喜欢的,给温太太做一双吧,表达一份心意就行。”
安氏黯然地收起了描着花样的纸,因为温副千户让她好好款待卢太太,她便又急着找话题攀谈,可一时间又不知说什么好。春花也差不多,想说点让大家开心的话,可她偏偏不擅长调节妻妾关系。
这时有个妇人送上了饭菜,倒把两个人都解救了。春花是饿了,马上吃了起来,安氏一面帮她布着菜一面说:“我们副千户说卢太太的菜做得特别好,他最喜欢吃卢太太炒的小菜。”
“今天太累了,明天早上我下厨给你们做几个小菜!”春花笑着说,又对安氏说:“你尝尝这烤狍子肉,一定是今天新打的狍子,味道特别鲜。”
“嗯,是不错。”安氏拿起一根串着烤肉的铁钎尝了一口又说:“听说这烤肉的法子还是从卢太太那里学来的呢。”
春花店里烤肉的器具早就流传开了,听曲剑锋说,总有人到他的铁匠铺子订货,后来杂货铺子就大批量的采购向外卖。温副千户这里有这些东西并不奇怪。这里没有知识产权保护,春花也没法阻止这种传播。
“这时候做火锅也很好。”春花笑着说。
安氏也笑了,“做了呢,副千户也爱吃火锅,一到冬天隔三差五的做。”正说着,火锅已经端了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