魅妆 作者: 连谏

编辑推荐
魅妆女人与你一同体验都市错综复杂的感情,悬疑作家步步深入挑战你的心理承受极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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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故事从悬疑小说作家李小朵在飞机上遇到外出寻觅失踪妻子的丁朝阳为契机,后来,他们之间有了爱情,同居后,李小朵先是对房门紧锁的隔壁房间产生了疑惑,然后,又有了午夜按响门铃的鬼魂状女子,随着种种端倪的出现,李小朵对丁朝阳的妻子究竟是失踪还是被谋杀产生了强烈的怀疑,她不动声色地展开调查,随着她的调查,一系列人物渐渐浮出水面,从国外归来的阮锦姬,碎嘴而行止乖戾的保安古福利以及XXX酒吧老板宣凌霄…他们相互交织成一个错综复杂的谜团,随着谜团被一层层剥开,一个个触目惊心的阴谋展现出来,这些阴谋虽然险恶,却也是凄凉难掩,令人心下哽咽。
在抽丝剥茧般的调查中,李小朵一步一步地逼近真相…
门铃又响了一遍,我趴在猫眼上往外看,这一眼,我的魂魄几乎要飞了出去。这一次,她从头到脚都是黑色,长长的裙子罩过了脚面,脸依然是那么白,我往外看时,她正对着猫眼,伸出了指甲猩红的手…


1
夜色一来,那些白日里沉寂的精灵们就醒来了,把汽车的尾音无限扩大延长,偶尔的,有被惊醒的鸟,尖叫着,划破了夜空,将正踉跄前行的蟑螂吓得跌一跟头。
丁朝阳家的楼太高了,21楼,我说:总感觉是睡在云上。
他笑我想像力丰富,笑我满脑袋都是奇奇怪怪的想法,他是个冷静而现实的男人,认为我对小说与影碟过度迷恋。可是,他总是把我一个人扔给寂寞的白天,因为我是个靠码字吃饭的小女人,24岁,靠出卖无穷无尽的想像力吃饭。
在这个夜里,我们的身体,刚刚经历了一场幸福的洗涤,他暖热的手,搭在我的腰上,蒙胧的橘色地灯将天花板照射成了一片温馨,我的头抵在他的胸上,即将沉沉入睡,恍惚里,似乎有门铃响,他的手指,在我腰上,勾动了一下。
我抬起头,悉心聆听,果然,门铃将寂静的夜叩出了清脆的响声,我拿眼看他,他面色微愠:“会是谁呢?这么晚了。”
是啊,会是谁在这温暖的午夜讨人厌烦?
丁朝阳道:“不管。”说着,将我搂得更紧了些。
只是,不依不饶的门铃响得我心神撩乱,遂捅捅他的腰:“去看看吧,莫不是谁有急事找你?”
他边披睡衣边忿忿道:“通讯这么发达,再急的事一个电话也就成了,犯得上搞午夜惊铃么?”
平静的幸福被打断总是令人愤怒的,愤怒时的丁朝阳显得分外生动,我起身穿衣,打算去厨房倒水喝。
我跟在丁朝阳身后,打算去厨房倒杯水喝。
突然,一声尖叫冲出了丁朝阳的喉咙,我扔下水杯,跑出来,看见了面色惨白的丁朝阳,惊慌失措地瞪着大大的眼睛,细密的汗珠,快速渗出了他的额头。
相识一年来,我从未见他这样失态过,我摇摇他的胳膊,问:“怎么了?”
他直直地指了门上的猫眼,说不出话,我正要爬上去看,却被丁朝阳猛地拉住了,好像,门外是洪水猛兽。
像我酷爱幻想一样,我的好奇心亦是很重,被他拽回的空隙里,我还是瞥见了门外的一丝光景,昏黄的楼梯灯下,有一块雪白的裙袂,轻盈地飘走了,似乎还有细瓷片相互摩擦般的轻笑,一路碎碎挂在裙袂上,淅沥着,远去了…
猛然地,我便想起了无数鬼怪小说以及电影的片断,手足便嗖地冷了下来,拽了丁朝阳的手,急急问:“你看到了什么?”
他使劲地晃晃头,仿佛要确定刚才的一切不过是个梦境,可是,一抬眼,他就看到了我眼里的惊慌,这是真的。
我们坐在客厅沙发上,呆呆对望,说不出一句话。
过了一会,他渐渐平缓下来,我低声问:“你到底看见了什么?”
丁朝阳没答我,只是,突兀说:“打开灯。”
我说开着灯呢。
他急急说:“把所有的灯都打开!”
我起身,把所有房间的所有灯都打开,五颜六色的灯光把房间点缀得很是瑰丽,丁朝阳张望了一会,突然又说:“闭了灯。”
我莫名其妙地看着他,他起身,飞快关闭了所有的灯,在黑暗里,我听他喃喃说:“灯光的颜色太诡异了。”
然后,他把所有房间的门都锁上了,最后,将我与他,反锁在卧室里。
我们默默地坐在黑暗中,我有些不安有些疑惑,但,见他惊魂未定,就把所有的好奇,忍了下去。
2
一年前,我在从上海回青岛的飞机上遇到了丁朝阳,我们比肩而坐,旅途容易让人心生寂寞,所谓旅途易生艳遇大抵也是因着这种心因,人是群体动物,像畏惧寒冷一样畏惧孤单,所以,在旅途中相遇的孤单男女,总是轻易就有故事发生,进程要快而黏稠。
当然,亦有诸多男女,会籍着这分貌似茁壮的理由,让艳遇来得更快更直接些。
明了这些,在旅程中,我便矜持而沉默,尽量不给男人们轻薄的机会。
但是,尽管我一贯在飞机或火车上闭目佯睡以图清静,依然会有男人觅了种种借口搭讪。我的座,靠舷窗,丁朝阳的座,靠走廊。
我佯睡了一会,张开眼,见邻座的丁朝阳似乎已沉沉入睡,那时,我还不知他叫丁朝阳。
我兀自笑一下自己自做多情,开始看一本航空杂志,他并没像某些浮浪的男人一样,假装关心杂志内容,凑过脑袋与我一并阅读并找机会搭讪。
直到空中小姐来送饮料,放杂志时,我竟将整整一杯可乐洒在了他质地优良的休闲裤上,我还记得自己当时的样子,惊诧与羞愤并举,在酒会或是飞机上,时有男人采取类似手段亲近陌生女子芳泽,并试图开始一段故事。
我愣愣地擎着空掉的杯子,望着被水浇醒却依旧有些茫然的丁朝阳,连连说对不起对不起,又不知该怎样收拾,那杯水洒落的位置,太敏感了。
他终于明白了怎么回事,看着我,微微地笑了一下,说没什么,便起身去了卫生间,等他回来,我们就认识了。
直到现在,丁朝阳依然坚持,那杯水是我的蓄意谋划,招惹得我又气又急与他辩解,他才坏坏地笑着说,就爱看我死乞白咧地和他辩解的样子,像一只凶猛的小兽,张着尖利却不伤人的牙。
回青岛后,第一次约会是我主动,因为他执意不肯收我赔裤子的钱,我便请他吃饭,我不喜欢欠着别人,这会让我不安,很久以后,丁朝阳说,这是他最初喜欢我的原因之一:做人挺拔清洁。
渐渐的,约会越来越稠密,他总是全国各地地跑,我戏称他是空中飞人,然后,我问他从事什么职业要这样频繁去外地。
他突然就沉默了,脸色渐渐黯然,抽了一支烟,才缓缓说:“我去外地,和工作没关系。”
我笑了一下,和他碰碰杯:“好了,就当我没问。”
我是个好奇的人,但,我从不主动碰触别人的隐私,有失修养是其一,更重要的是,隐私是每个人胸口最隐秘的疼。
我自诩是个善良的女子。
他却淡淡地笑了一下,主动说:“我频繁去外地,其实是去寻找我的妻子,5年前,她就失踪了,为了找她,我几乎扔掉了公司、散尽家财,我每到一个城市都会在当地媒体发寻人启示,然后,我在那座城市的大街小巷走啊走啊,从不乘车,我希望某一天,我们会在异地的街上蓦然相遇,5年了…”
我的心里,突然有种说不上的滋味,失落,还有敬佩,在这个崇尚快餐式爱情的时代,这样执著专情的男人少得都像国宝一样珍贵了。
失落是因为,我的心里,已悄悄生了爱慕,而他,却心有所属。
我努力装做若无其事的样子和他说笑吃饭,他怔怔地看了我一会,说:“其实,很多人都说她与情人私奔了,也曾有很多朋友劝我去法院宣布她已死亡,这样我和她的婚姻也就解体了,可是,我不想那么做,我总觉得,我要法院宣布她死亡,就像是我亲手杀死了她一样,我想她活着,哪怕只是活在我的愿望里我的想像里。”
那个晚上,我们站在凄清的月光下告别,忧伤弥漫在他眼里浸泡在我心里。
很久很久,我们没再联系。
大约三个月后,他给我打电话,说他去法院了。然后又说:“你能不能出来陪我坐一会?”
那时,我正在周庄的迷楼上,俯瞰贯穿了周庄的那条碧绿色的小河,竟因为听到他的声音而过分激动,失手将墨镜掉进了河里。
我甚至没有片刻犹豫,就说了好吧。
收线后,我飞一样奔回旅馆,收拾行李,拦了一辆出租直奔上海虹桥机场,晚上六点三十,我拖着一只巨大的行李箱,风尘仆仆地出现在正在挂外套的丁朝阳面前。
他看看我,又看看我身后的行李箱:“你要去外地?”
“不,我刚回来。”说着,我坐下,托了下巴望着他:“谢谢你为我接风。”
他显然猜到了什么,有些感动,转过来,在我身边,默默站了一会,就弯下腰,抱我,我没有挣扎,只是,将头埋在他的肩上,我流了泪,是看了曙光的幸福泪光。
我什么都没问,他亦没多说什么,每一次举杯,他的眼里,都有苍凉而会意的笑,而我的会意一笑,是盛满了幸福的。
饭后,他把我的行李箱塞进后备箱,什么都没问,就将我抱上车去,我喜欢他身上淡淡的男用香水味,车停在一幢公寓楼前,他指了天空说:“21层。”
我故做惊吓状:“我有恐高症。”
他拍拍胸口:“有我呢。”
我喜欢这种感觉,当女人内心羸弱,男人胸有成竹地拍拍胸口说有我呢,都会让女人生滋出托付一生的幸福依赖感,其实,无论多么坚强的女子,骨子里都是柔弱的,希望被男人主宰着,在男人带动下寻来的幸福,甜蜜感是会翻倍的。
那晚,丁朝阳让我踩着他的脚,一间一间地看他的房子,一间阔大的书房,满墙是书,以及一台电脑。卧室布置得简单而温馨,墙上,有几片很新的痕迹,是方形的,我盯着看了一会,想,应是他前妻的照片吧,想必,为了不让我心生尴尬或是别扭,在约我之前,他已将那些照片处理掉了。
我喜欢外表干练内心善于体察的男子,只有善良的人才善于体察。
一间屋子的门,锁着,丁朝阳没带我去看,它勾起了,我的怀疑,我的目光,几次在那扇门上留恋,心细如丝的丁朝阳却假装对我眼中的好奇视而不见。
他将我揽在怀里,用脚挑着我走来走去,边走边伏下头来吻我,暖热的手,在背上游走,胸罩的搭扣开了、浅粉色的亚麻小衫一点点褪下来,裙子被慢慢地提到颈上,像一片凋零的花瓣,从头上脱落,他的手,像一朵带有温度的云,在腰肢上,轻轻地、一遍又一遍得滑过滑过…
后来,他低低地唤着我的名字,一寸一寸地吻过来,他的唇,那么柔软,将我暖得,渐渐难以自持…
我从未知道,原来,爱情是可以让身体飘飘欲仙的。
从那天开始,我很少回自己的家了,除非是回去拿些必要的东西,母亲与丁朝阳做过一次长谈之后,再也没有打电话追我回去。
丁朝阳是个让人心下踏实的男子,身材挺拔,相貌周正到让人联想起80年代的正派电影小生。
我每天写字,读书,看碟,夜晚,和他一起坠入神仙都羡慕的幸福,我有了他家的钥匙,他不在家时,我曾用那串钥匙去开那扇锁着的门,挨把钥匙试,都是徒劳。
当我读不进书,写不下字时,我就会望着那扇门苦思冥想,想它被封锁的内容,究竟是什么?
半年多以来,它一直是我的好奇。
3
我在黑暗中坐累了,不知不觉地迷糊了过去。
天将蒙蒙亮时,我突然被一声尖叫惊醒,我看见丁朝阳,大汗淋漓地从床上坐起来,两眼呆滞,昏暗中,我伸手去摸他的额头,他却神经质一样猛地抓起我的手,死命甩开,嚷道:“滚开!离我远点。”
我愣了一下,就掉下了委屈的眼泪。
丁朝阳好像醒过了神,一边给我擦泪一边喃喃对不起,说他刚做了个噩梦。
我坐起来,看着他,追问:“昨晚,你究竟看到了什么?”
丁朝阳定了定神,沉默了一会,说:“一张脸。”
“是女人的脸?”
“你怎么知道?”
“我看到了一片裙袂,不过是一张脸,有什么可怕的?”
“那张脸,太白了,白得不像人的脸。”
“或许是晚归的女子下错了电梯,按错了门铃。”
“人脸不会那么白。”他擦了擦头上的汗。
我抱着他的胳膊,外强中干地安慰他:“那么晚回家,或许是个酒醉的女子,有的人喝醉了后脸色会发白。”
“可是,她的唇很红。”
“唇很红那是因为她抹了口红呀。”很快,我就被自己的假设说服了,并殷切地希望丁朝阳也被这假设说服,心神不宁的丁朝阳显得有些羸弱,我喜欢神智坚强的丁朝阳。
丁朝阳有些无奈地看看我:“好吧,我相信你的假设。”
曙光渐渐染白了窗帘,我们起床,洗刷,做饭,早饭后,丁朝阳换鞋出门前,定定看了我一会:“一个人在家要乖,不要随便给人开门。”
我说知道了。
丁朝阳走后,我到走廊里看了一圈,阳光从走廊的窗子照进来,一片安静祥好的景象,和往常的早晨没有任何不同。
去楼下拿早报时,我做无意状问警卫室的保安:“昨晚,有没有人酒醉归来?”
保安是个健壮而有些多嘴的年轻男子,眼神里有些故意讨好的卑微:“当然有啊,住这栋楼的,都是有些身份的人,但凡有些身份的人哪个不是应酬缠身?一应酬就喝高的,大有人在,午夜一两点回来是正常的。”
我哦了一声,正想再问,保安笑着说:“今天,您是第二位问昨天午夜有没有人酒醉归来的人,是不是有喝醉的人按错您家门铃了?”
我哦了一声,说是的。
和保安说了再见,就听保安在身后问:“请问,你是丁先生的…?”
我回头瞥了他一眼,心里已有了不悦,毕竟,我与丁朝阳尚未结婚,对外解释起来,有些麻烦,就没打算回答。
保安大约感觉到了我的情绪,讪讪笑了两声,说:“早晨,丁先生也来问这个问题了,所以,我…”
我摆了摆手,说知道了,我是丁先生的太太。说完,我就为自己的谎言红了脸,虽然我们相亲相爱,但是,暂无结婚打算,不知为什么,我总有些不安,总担心,万一哪天丁朝阳的前妻突然出现呢?我该是多么尴尬,而丁朝阳,究竟会选择善保前情还是厚待后爱呢?
依着他不屈不挠地找了前妻5年的执著,我不敢盲目乐观。
听了我的回答,保安的眼神复杂起来,好像无限同情,仿佛,他眼见了一个我所不知的秘密背景。
我厌恶这样的眼神,多少有些自作聪明的味道。
当年,丁朝阳前妻在阵阵桃花传闻里失踪,想必,整栋公寓楼曾被前来调查案情的警察搞了个人尽皆知,鸡犬不宁吧。
我索性直直盯了他说:“还有什么事么?”
被质问使他有些尴尬的慌乱,他摇了摇头,说没了。
我更进一步,遇到有些讨人嫌的人,我喜欢穷追猛打,让他烦了,下次见了我,再也不敢招惹:“那么,我还想问个问题,昨天午夜,有没有一位白裙女子晚归?”
他摇头,表示不记得了。
我让他再仔细想一下,他摇头的力气大了些,说:“晚归的人很多,我真的记不起来了。”
“可是,仔细甄别每一个进出公寓的人是你们的工作职责。”我不打算轻易放过这个将我揣度了一番的罗嗦男子。我要让他知道,碰触别人的隐私是付出代价的,有时,精神代价比物质代价更为沉重。
他像退进了死胡同的一头动物,终于要无法掩饰内心的不耐,甚至渐渐有了愤怒,假装要记什么东西一样拿起一本记事薄:“对不起,昨晚不是我值班。”
就再也没抬头,我心满意足地走向电梯,我肯定,他再也不敢轻易对我多嘴了。
进了电梯,我看见他有些不怀好意地指了我,与另一保安窃窃私语,我用愤怒的目光射击他,可惜,我射向他的目光,很快就被缓缓合拢的电梯门切断了。
4
晚上,丁朝阳早早回来,他仿佛有心事,站在我身后,一声不响地看我煎牛排,没像往常那样,不时圈上我的腰来吻我,他是个感情与精力都很丰沛的男子,喜欢趁我在厨房忙碌时来求欢,恶作剧一样一边爱抚我一边翻两下锅里的菜,结果,我们总是要不停地买新盘子,那些菜总是被炒得面目狰狞。
今天,他甚至都没动我一下,我猜,他还在想着昨夜的门铃声,而我,已经确定地相信,是晚归的人下错了楼层,发现自己按错门铃后羞愧地离去了。
晚饭被我烧得很完美,我倒了两杯葡萄酒,希望酒能让他放松一下。
他分两口喝了一杯酒,自己又倒了一杯。
我说少喝点。
他笑了笑。
我说饭后我们去海边散步吧。
我们住在海边,过一条马路就是大公海岸,晚饭后,我们常常趴在阳台上,看霞光染红的海水,一波一波地响着,像钢琴曲一样美妙,有一次,丁朝阳突发奇想,半夜里抱起我,在阳台上,临海做爱,满天都是睡眼蓬松的星星,满天眨呀眨的,快乐在身体里肆意流窜…然后好多天,我出门时,在电梯里都埋着头,仿佛整栋楼的人,都偷窥了那夜的身体盛宴。我把这种担心告诉丁朝阳,他就笑我太善于想像生伪了。
丁朝阳没接我的茬,饭后,收拾完桌子,我换衣服,换鞋,然后看着他,微笑不语,他无奈,只好换了鞋,和我一起下楼。
我特意挽着他的胳膊,从保安室路过,可惜,那多嘴保安不在,我有些失望。
我们在海边走了一会,天色渐渐昏黄,我傍着他的肩说:“你不开心?”
他说没。
“你撒谎,你不开心。”
他看看我,说:“公司里的事,太多了,应该上春季服装了,而我,还没选好春季服装的样板。”
我知道,他不开心的原因不是没选定春节服装样板。却不知该怎样安慰他,也不想提昨夜的事,有时,安慰一个人的不开心就尽量不要提那个令他不开心的原因,否则,等于是反复提醒强调,非但起不到安慰作用,反而更糟。
一只野猫从礁石后跳出来,喵地尖叫了一声,擦着丁朝阳的裤管,箭一样射进了茫茫暮色,丁朝阳的脸色一白,狠狠地冲着空气踢了一脚,说:“秽气!”
记得曾有老人讲,自来狗是吉利,自来猫是秽气。在这片海滩上,有成群的流浪猫在退潮的海滩上捉搁浅的小鱼小螃蟹什么的。
看样子,丁朝阳的心烦,是难以轻易化开了,只好怏怏地挽了他回家。
那晚,我们睡得相安无事,像同床共枕多年的老夫老妻。
夜里,我醒了一次,想去卫生间,一睁眼,却见丁朝阳的眼,明晃晃地亮在黑暗中,把我的心,惊了一跳,很快,我就翻了个身,假装没看见,我知道,假如让他发现了我眼里的惊慌,他会更焦躁的。
我故意声音很大地按亮了台灯,起身去卫生间,回来时,见丁朝阳闭着眼睛,仿佛睡得很香,墙上的表,已指向凌晨三点。
我伸了个懒腰,回床上,继续睡,我已完全相信,昨夜的门铃,确实是个误会。
然后,安静睡到天亮,悄悄起床做饭,我猜丁朝阳大约是凌晨才蒙胧入睡,不忍打扰他。
饭桌上,丁朝阳果然精神好了很多,我便轻描淡写说:“我去问过保安了,咱们这栋楼经常有人午夜酒醉归来,醉眼蒙胧的,下错楼层按错门铃,很正常,何况,你也有应酬到午夜的时候哦。”
丁朝阳笑了笑,很淡定,表示认同我的话。
下午,丁朝阳打回电话,说有外地客户来,要我不必等他吃饭了,我正在编一个悬疑小说骗稿费花,就草草应了,继续键指如飞,不知不觉中,天就黑下来了,等觉得肚子饿了时,才发现,厨房里连一片菜叶都没了,就喝了一杯牛奶,打算早早睡去忘记饥饿,我常常写字写得忘记了吃饭,丁朝阳说,幸亏他及时出现,否则,总有一天我会沉浸在自己胡编乱造的故事里饿死。
迷迷糊糊里,就睡着了。
等我听到门铃响时,已是午夜了,我看了一下,床的一侧,还是空的,我猜是丁朝阳,每每他喝多了回家,便懒得自己掏钥匙开门,总要用门铃把我的梦弄碎,我一打开门,他就会从门缝里挤进来,一把把我攥进怀里,伸手往睡衣里摸,他喜欢一掀开睡衣,就发现我像一条赤条条的鱼,滑润地裹在里面,把他一天的疲惫都给驱散了,我喜欢他一见着我的身体就像个欢天喜地的孩子,总认为这是爱意的一种表达,于是,夜里,除了睡衣,我从不穿其他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