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的心在哭泣 作者:查理德·耶茨

译者:陈新宇

献给我的三个女儿

理查德耶茨作品系列

第一章

迈克尔·达文波特年方二十有三,已学会了怀疑一切。对于各种神话传奇,哪怕举世公认,他也没有多少耐心,他从来只想了解事物的本来面目。

欧洲战争快结束时,他刚成年,是B-17轰炸机上的一名侧翼机枪手。关于空军,他最不喜欢的是它的对外宣传。人人都以为空军是最幸运最幸福的军种——吃得好、住得好、军饷最多,自由自在没有约束,穿得也好,连军装都是“休闲”款。大家还知道,空军才懒得为军事纪律这些琐碎规范费神操心,飞行、勇气、崇高的同志情谊,这些才是他们看重的。空军绝没有盲目的、等级森严的上下级关系;只要他们乐意,军官、士兵可以称兄道弟,甚至敬礼的规矩在他们那儿也成了随意的一扬手。地面部队提起他们,总是嫉妒地称之为——那帮飞人。

所有这些可能并无害处,也不值得争论,但是迈克尔·达文波特心里很清楚,自己在空军服役时的那段日子多么卑微、乏味而又凄凉。战斗中他吓得魂飞魄散,当战争结束,终于摆脱这讨厌的营生时,他快乐得要命。

不过,他也带回一些美好回忆。其一,他在得克萨斯州布兰查德基地的拳击锦标赛中,成功闯入中轻量级半决赛。没有几个新泽西州莫里斯敦的律师子弟,能宣称这样的壮举。其二,有句话他越品咂越觉得有哲理。一个闷热的下午,布兰查德基地某位藉藉无名的射击教官在一堂无聊至极的课上说:

“伙计们,请牢记这点:各行各业,成为行家的标志——我说的是任何行业——是他能化难为易。”

当时,这句话之犀利让迈克尔·达文波特从一群昏昏欲睡的学员中惊醒过来,他早已想好要在哪一行中成名成家:他想当诗人和剧作家。

从军队脱身后,他马上去了哈佛,主要因为父亲极力主张读这所学校。初到之际,他决定不轻信哈佛的任何传奇和神话,他甚至不愿承认哈佛校园的景色优美,更别提赞美与欣赏。它只是“普通学校”,跟其他学校没有两样,都是急不可耐想榨干他的退役金。

但是一两年后,他的态度温和了许多。大部分课程都催人奋进;许多书正是他一直想读的;同学们呢,无论如何,有些也正是他一直渴望结交的。他从未再穿过旧军装——那时校园里到处是穿军装的“职业退伍老兵”——但他还保留着当兵时唯一的喜爱:改良过的八字须,因为这胡须能让他看上去老成一点。有时他得承认,他真的很喜欢当人们得知他曾是位空军机枪手时,突然眼放光芒、马上关注起他来的那种感觉——也许他的轻描淡写反而更令人难忘。他开始相信,毕竟哈佛提供了良好的环境,让他学会如何化难为易。

大学三年级的一个春日下午——所有苦涩都已消褪、所有的讥讽都已淡化——他彻底臣服于拉德克利夫女子学院一位可爱女孩的传奇与神话之下,那种女孩随时可能出现在你的生活中,并改变你的生活。

“你懂得真多,”她说着,两手伸过餐桌握住他的一只手。“我不知道怎么说才好,你就是——懂得真多。”

女孩名叫露茜·布莱尼,在迈克尔的第一部像样的独幕话剧中被选为女主角,当时正在校园小剧场里彩排。这是他第一次鼓起勇气约她出来。

“剧本中的每一个字,”她说,“每一句话和每一次沉默都反映出作者对——你知道——对人心的深刻理解。噢,天啊,我说得你不好意思了。”

这倒是真的——他太难为情了,不敢直视她的眼睛——可又不想她因此而转换话题。她不是他见过的最漂亮的姑娘,但她是第一个对他如此感兴趣的漂亮姑娘,他知道这两样合在一起,可以好好利用。

看来他也得说上一两句恭维话才合适,于是他告诉她,他很欣赏她在彩排中的表演。

“噢,别,”她赶紧说。这时他才发现她一直在撕着餐巾纸,有意撕成一条条,仔细地平铺在桌上。“我的意思是,谢谢,你这么说我当然很高兴,但我知道我还算不上真正的演员。如果我是的话,我会找所表演学校读书的,我会在夏季剧团中尽量表现,得到试演机会什么的,不。”——她将所有碎餐巾纸条握在拳中,轻敲桌子以示强调——“不,我只是喜欢做这种事罢了,就像小女孩穿妈妈的衣服好玩一样。关键是,我从来没有想过——从来没有想过我会在这样一出戏里演出。”

从剧院里跟她一起走出来时,他就发现她的身材配他正合适——她的头就在他肩膀处忽上忽下——他知道她的年纪也刚好:她二十岁;他马上要二十四。现在,他领着她回他的住所,威尔街那间简陋的“学校批准的学生公寓”[1],他独自住在那儿。他不知道这种无处不在的刚刚好,这种近乎完美能不能持续下去。准是哪里出了毛病吧?

“嗯,跟我想的差不多,”迈克尔领着露茜进门后,她说。而他则赶紧偷偷巡视了一遍房间,确保眼皮下没有脏袜子脏内裤。“有点简陋,但是个干活的好地方。噢,它是这么的——有男人味。”

这种近乎完美还在持续。她转身看着窗外——“清晨时,这儿一定可爱明亮,是不是?这些高高的窗户、还有这些树,”——接下来一切似乎顺理成章,他来到她身后,双臂环抱着她,将她的乳房握在手中,低头吻着她一侧脖子。

不出一分钟,他俩已赤身裸体,躺到他的双人床上,在军用毯下作乐了。迈克尔·达文波特竟不知这个姑娘如此美好、如此迎合,他甚至从没想到一个姑娘竟是如此无边无际的奇异新世界。

“哦,天啊,”当他们最终平静下来后,他想跟她说些有诗意的话,却不知从何说起。“噢,天啊,你真好,露茜。”

“嗯,你这样想,我真高兴,”她温柔地低语,“我觉得你也很棒。”

此时正值剑桥[2]的春天。别的什么都不重要了,甚至这出戏也不再怎么重要。《哈佛深红报》[3]上的评论家说这出戏“粗糙”,称露茜的表演“稚嫩”,可他俩都能一笑置之。很快便会有其他剧本的;再说,谁都知道《深红报》的评论员是一帮嫉妒成性的卑鄙小人。

“我忘了以前有没有问过你”,有一次,他俩在波士顿公园里散步时,他问,“你爸爸是干什么的?”

“噢,他是做——他管理点东西,各种生意什么的。我从来不清楚他到底在做什么。”

除了露茜优雅简洁的服饰和举止外,这是他的第一条线索:露茜家肯定很富有。

一两个月后有了更多线索。她带他回家见父母,她家在玛莎葡萄园那边有处避暑别墅,他从没见过这样的房子。首先,你得开车到名叫伍兹霍尔的偏僻小渔村,在那儿,你登上一艘异常奢华的渡船,海上漂了几里后,在远处的“葡萄园”小岛靠岸。你再沿着一条路往前走,路两旁的树篱从没修剪过,最后你来到一条几乎隐藏不见的私家车道上,四周草坪、树木环绕,再往下走,在一处平缓的水池处,这就是布莱尼的家了——长而大的房子,几乎是用一半玻璃一半木材建成,木材部分的顶上盖着深褐色瓦片,斑驳的阳光下,银光闪闪。

“我老惦记着我们还从没见过你呢,迈克尔,”露茜的父亲与他握过手后说。“自从——嗯,我想大约从四月份开始,好像很久了,我们老是听到你的名字,可别的就一无所知。”

布莱尼先生和他妻子身形修长,举止优雅,跟他们的女儿一样,有副聪明面孔。他俩都很结实,古铜色肌肤,一看便知是常年游泳和打网球的结果,沙哑的嗓音说明他们每天都会开怀畅饮。他俩看上去都不到四十五岁,在长长的印花布沙发上笑着坐下来后,配上他们完美无瑕的夏季服装,他们完全可以为《美国贵族尚存?》这类的杂志文章作插图。

“露茜?”布莱尼太太说,“你能过完星期天再走吗?这样会不会害你无法回剑桥承担浪漫义务?”

一个步履轻柔的黑人女仆端着酒走进来,刚见面时的紧张感慢慢消除了。迈克尔拿着酒坐下,抿上一两口冰凉、没有加苦艾酒的马蒂尼,他难以置信地偷看了一眼他梦中的姑娘,随后目光沿着一面明亮的墙上高高的天花线游走,直看到这面墙与远处另一面墙的夹角处,墙那边是一间间房间,笼罩在午后的阴影下。看得出,这样一个静谧的所在,需要几代人的成功才能换来。这才是上流社会。

“得了,你说‘上流社会’是什么意思?”第二天,当他和露茜独自走在狭长的海边时,露茜蹙眉生气地问他。“你用这种字眼,只让你听上去有点像无产者,有点蠢,你肯定明白我知道的比那要多。”

“嗯,跟你相比,我就是个无产者。”

“哦,真傻,”她说。“这是我听你说过的最傻的话。”

“好吧,可是听着:你觉得我们能今晚就走吗?不留下来过星期天?”

“嗯,我想可以,当然。可为什么?”

“因为,”他停下脚步,让她面对自己,这样他的手指可以隔着她的衣服,轻轻地触摸她的胸。“因为回剑桥有许多浪漫义务。”

那年秋天、冬天,他自己最重要的浪漫义务,是找各种冠冕堂皇的借口抵御她那羞涩却锲而不舍的结婚愿望。

“嗯,我当然想,”他说。“你知道的,我跟你一样想,甚至比你更想。我只是觉得等我有份工作后再结婚可能更明智点。我说得有没有道理?”

她貌似同意,但他很快知道像“有道理”这类字眼在露茜·布莱尼这儿根本不管用。

婚礼定在迈克尔毕业后的那周举行。他家人从莫里斯敦赶来,整个婚礼中,他们一直困惑不解,但仍然礼貌地笑着。迈克尔发现自己还没弄明白怎么回事就结了婚。出租车把他们从教堂送到位于比肯山脚下一座古老石砌建筑,那就是婚宴处。一名骑在马背上的警察赫然耸立在迈克尔和露茜面前,他抬手到帽沿,朝他们正式敬了个礼。那匹马梳洗得漂亮整洁,安静地挺立在路边,像座雕像。

“天啊,”迈克尔走上一段雅致的台阶时说。“你觉得雇个警察站在迎宾处得要多少钱?”

“噢,我不知道,”她不耐烦地说。“要不了多少钱,这种问题用不着我操心。五十?”

“肯定比五十多多了,亲爱的,”他对她说,“买燕麦喂马的钱就不止这个数。”她笑了,挽紧他的胳膊,以示她知道他是开玩笑而已。

婚宴厅共有三四个开放式的大房间,一支小型乐队在其中一间房里演奏科尔·波特的集成曲,侍者们托着大家点的食物躬腰快步小跑。在来宾的海洋中,迈克尔看到过父母一两次,看到他们有许多人可以交谈聊天,他们的莫里斯敦服装看起来还行,心中挺高兴,然而转眼间他们就不见了。有个说话直喘气的老头,身着定制西服,前襟上还佩戴着象征崇高荣誉的丝质玫瑰型徽章,正努力解释露茜还是婴儿时他就认识她了——“她躺在婴儿车里!戴着羊毛连指手套,穿着婴儿袜!”还有个男人,年轻得多,用力跟迈克尔握手,差点把迈克尔的指关节给捏碎,他想知道迈克尔对偿债基金有何看法。三个“在法明顿”[4]时便认识露茜的姑娘,幸福地尖叫着冲过来拥抱她,可是等她们一走,露茜便迫不及待地告诉迈克尔,她讨厌她们仨。还有些跟露茜母亲年纪相仿的中年妇人,假惺惺地揩拭着根本就没有的眼泪,说从没见过这么漂亮的新娘。在假装听一个跟露茜父亲一道打壁球的男人说醉话时,迈克尔再次想起路边马背上的警察,当然不可能“租借”警察和马;唯一的可能是警察局或市长礼数周到派驻至此,这说明露茜家不但有钱,还有势。

“嗯,我觉得婚礼办得很好,你说呢?”当晚深夜,当他俩单独在考普利高级酒店的豪华套间里时,露茜说。“仪式很好,只是宴会快结束时有点乱,不过喜宴总这样。”

“没有啊,我觉得挺好,”他安慰道。“不过,我很高兴总算结束了。”

“噢,天啊,是的,”她说。“我也是。”

他们要在这家豪华酒店待上一周,有偿的奢华免去了陌生人的粗鲁瞪视,两三天后,露茜害羞地宣布了一件事,让他们之间的一切大大复杂化了。

一天清晨,刚吃过早餐,服务员收走盛着瓜皮、蛋黄的碟子和洒满法国牛角包碎屑的盘子,推着小推车走了。露茜坐在梳妆台前,对着镜子一面梳头,一面观察新婚丈夫,看他在身后的地毯上踱来踱去。

“迈克尔?”她说。“你能坐一会儿吗?你让我有点紧张,而且,”她小心翼翼放下梳子,生怕它会断似的,接着她说,“我有重要的事想告诉你。”

他们在两张鼓鼓的考普利酒店椅子上差不多面对面坐下,摆开谈话架势。他开始以为她可能怀孕了——那不是什么好消息,当然也不坏——或者医生告诉过她,她压根就不能生孩子;他脑子里飞快地转着,又想到一种可怕的可能:莫非她得了不治之症。

“我打一开始就想告诉你的,”她说,“但又怕它——会改变某些事情。”

此刻他觉得自己似乎并不了解她,“妻子”一词用在这个长腿、标致的姑娘身上还真不太合适。他坐在那里,整个人好似掉入冰窖,他看着她两片嘴唇一张一合,等着最坏的消息。

“所以,现在我只好让自己勇敢些。我只是想告诉你,我希望这消息不会让你觉得——呃,不管怎样,事情是这样的:我大约有三四百万美元,我一个人的。”

“噢,”他说。

 

事后回想起来,即使很多年以后,迈克尔总是觉得那周剩下的几天,在酒店里,不论白天黑夜,他们除了讨论什么也没做。偶尔的争论让他们提高了嗓门,但两人从未爆发过争吵。他们只是就同一个话题、两种明确不同的观点展开严肃讨论,循环往复,说个不停。

露茜的态度是,这笔钱对她来说,没有任何意义;那么,除了能给他带来极大的时间与自由从事创作外,对他也不应有别的影响。他们可以住在世界上任何地方,如果他们愿意,他们也可以旅行,直到找到合适的环境开始他们充实而有创造性的生活为止。难道那不正是作家梦寐以求的吗?

而迈克尔不得不承认他动心了——噢,天啊,真是动心——可是,他的立场是这样的:他出身中产阶级,一直认为自食其力理所当然。难道能指望他一夜之间放弃这种终生的思维习惯?靠她的财富生活可能会榨干他的激情,甚至彻底消磨掉他的工作动力,那是难以想象的代价。

他希望她别误会:知道她有那么多钱当然好,因为它意味着今后他们的孩子会有信托基金或类似保障。不过,那些钱由她和她的银行家、经纪或不管什么人来打理岂不更好?

她一次次向他保证,他的态度“令人钦佩”,可他总是挡开这种恭维,说这压根与“钦佩”无关,这只是固执罢了。他只想按早在结婚前就为他俩想好的计划行事。

他们要去纽约,他可以在某家广告公司或出版社找份工作,这是刚出道的年轻作家常干的活——该死的,那种活任何人用左手都能干得下来——他们像普通年轻夫妇一样靠他的薪水生活,最好是住在西村简单像样的公寓里。现在知道她有几百万美元后,唯一真正的不同在于,他俩要共同保守这个秘密,不让今后结识的其他普通年轻夫妇知道。

“这样不是最合理吗?”他问她,“至少暂时是吧,你明白我的意思吗,露茜?”

“嗯,”她说,“你说‘暂时’的时候,我猜我——是的,我当然明白,因为有这笔钱在,我们总有个依靠。”

“好吧,”他勉强承认。“但谁说依靠?难道你觉得我是那种要依靠别人的男人吗?”

他很高兴说出这句话。在这类谈话中,有好几次,他发现自己差点脱口而出,说接受她的钱会伤害到他的“大丈夫气慨”,甚至会“阉割”了他,还好及时控制住了。现在,所有这种虚弱而绝望的最后防线、这些小心翼翼的暗示可以全忘了。

他站起来,拳头插在口袋里,又踱起步来,在窗前站了一会儿,看着外面阳光下的考普利广场。这是一个普通的清晨,博伊尔斯敦街上行人来来往往,建筑群背后是碧蓝无垠的天空。真是最适合飞行的好天气。

“我只希望你能花点时间仔细考虑一下罢了,”露茜在他身后的某处说,“难道你不能豁达一点么?”

“不能,”他最后说,转身面对她。“对不起,我不能,必须按我的想法做,亲爱的。”

 

* * *

 

[1] 不属于学校的,但学校允许学生租用的公寓。

[2] 哈佛大学所在地。

[3] 《哈佛深红报》:哈佛大学校刊,创刊于1873年,学生日报。

[4] 康涅狄格州的一个小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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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他们在纽约找的住处几乎跟迈克尔要求的一模一样:一套简单还算像样的公寓,位于西村佩利街,离哈德逊角很近。公寓就在一楼,有三间房,迈克尔可以把自己关在最小的那间房里,埋头写他的第一本诗集,他想在二十六岁生日前写完并出版。

不过,为自己的左手找份合适的工作却有点困难。经过几次面试,他寻思广告公司的工作可能会让他发疯,于是他在一家中等规模的出版社的“审批”部待下来。工作清闲无聊,每天上班的大部分时间他都用来写他的诗,似乎没人在意,甚至根本没人发现。

“嗯,听起来绝对理想,”露茜说——除了他拿回家的工资几乎不够支付家用和房租外,其他还算理想。不过他还有晋升的希望——有时这个要死不活的部门里有人被“提拔一级”后能拿到真正像样的薪水——所以,他打算熬上一年。那年他二十六岁,可是他的诗集离完稿还早得很,因为他把许多以前写的较差的诗给扔了;也是在那一年,他们发现露茜怀孕了。

1950年春天,女儿劳拉出生了,迈克尔辞掉出版社混日子的工作,找了份收入更高的差事。他在一份华而不实,但正在发展壮大的贸易杂志《连锁店时代》里当文案,成天苦心锤炼零售业“大胆、具有革命性的新概念”这类文字。这份工作还说不上用左手就能胜任——这帮家伙对他们付的那点钱索要太多——有时候,趴在打字机上咔哒咔哒干活时,他心中纳闷,一个娶了百万富婆的男人怎么还会在这种地方卖命?

回到家他总是很疲劳,非常想喝上几杯,吃完晚饭后,几乎不可能再与自己的诗歌手稿单独为伍,因为曾经的书房现在成了育婴房。

尽管他在不停地提醒自己,他还是明白事已至此,只有他妈的傻瓜才会抱怨。露茜一副宁静圣洁的年轻母亲模样——他爱她给孩子喂奶时脸上的那副神情——他也爱孩子,爱她那花瓣般柔嫩的肌肤、圆溜溜的深蓝色眼睛,总令他无比惊奇。噢,劳拉,当他抱着她走来走去哄她睡觉时,他想说,噢,小姑娘,相信我就好了。相信我,你永远不会害怕。

 

没过多久他便找到在《连锁店时代》里干活的窍门,当他因几篇“报道”得到表扬后,他放松下来——也许你用不着为这堆狗屎把自己弄得精疲力竭——不久他与另一个年轻文案交上朋友。此人名叫比尔·布诺克,人殷勤、爱说话,他对这份工作的不屑更甚于迈克尔。布诺克毕业于阿默斯特学院[1],此前当过几年电工工会的筹办员——“那是我生命中最美好、最有收获的一段时光”——现在正埋头创作一本他所谓的工人阶级小说。

“听着,我会写出德莱塞、弗兰克·诺里斯[2]这类作品的,”他解释道,“我甚至能写出早期的斯坦贝克,但问题在于,美国到现在还根本没有无产阶级文学。面对真相,我们怕得要死,结果就成了这样。”有时,他仿佛觉察到自己对社会变革的激情中隐隐有些突兀的东西,对此他一笑置之,有点懊悔地轻轻摇摇头,说他觉得自己晚生了二十年。

一天,迈克尔请他到家里来吃饭,他说:“好啊,我很高兴。带个姑娘一起来行吗?”

“哦,当然。”

当他看见迈克尔写下佩利街的地址时,他说:“见鬼,我们其实就是邻居嘛。我们住的地方离你那儿只有几百码远,就在阿宾顿广场的另一边。那好,我们就等着去吃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