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睿耸耸肩:“呆会我会让你忘了今天晚上的事的。你就当是做了一个噩梦吧。当然,也让你忘了我是妖怪。”
就在这一瞬间,沈艾翔忽然扑了上来,一抬手把那张符咒贴在林睿的额头上。林睿摔倒在地,化出了九尾狐的原形,眼睁睁地看着一个鬼使从沈艾翔身体中飘了出来。
“哈哈哈哈,没想到吧…”那个男人忽然狂笑起来。命令那个没有受伤的鬼使过去给他松绑。“想不到今天同时得到了一个鬼使和一个上好的妖狐。实在是太幸运了,哈哈哈哈…”林睿的脸色变得煞白,他现在才明白,这个男人一开始就是想要控制自己,让自己成为他的傀儡。现在,自己被符咒镇住了,完全不能动弹,难道真的要随他摆布?
男人大摇大摆地走到林睿身边,审视了一番之后,用匕首在林睿脸上划了几刀,接走了他的血。“不许打林睿!不许打林睿!”沈艾翔扑上去拖男人的腿,想要阻止他,却被他一巴掌打倒在地上:“不用急,料理完他就轮到你了!以后我会让你做专门服侍他的鬼使的。”
“哈哈哈哈。九尾狐,我马上就可以有一只九尾狐了!”男人一边狂笑,一边接过鬼使们递过的道具,开始作法。
林睿紧张地看着他们,忽然流下眼泪来,低声呼唤着:“妈妈,妈妈…对不起,又要让你伤心一次了…妈妈…”“林睿,林睿,我们怎么办?”沈艾翔吓得哭起来。
“听着,你愿不愿意和那些孩子一样,死了也要受他操纵?”林睿用一种冷冰冰的口吻问。
“我…不,我不愿意死…”
“我有一个办法,不过你会陪我死掉——想想吧。死了也比给他当鬼使好。”林睿冷笑着说。
“都不好…呜呜…”
“你果然是个胆小鬼!我都知道自己一定会死了,你至少还有百分之十的机会会活呢!”林睿下完了决心狠狠地看着他。
“好,好吧,我听你的,”沈艾翔不想做胆小鬼,马上许诺,但是又担心地问,“林睿,咱们不会死对不对?”
“哼,你自求多福,而我…”林睿看着正在全神贯注做法的男人。一咬牙下定了最后的决心:“把我脖子上挂的东西向那个男人丢出去。”
“脖子上…钥匙?”
“另一个!”
“石头?”
“对!扔!扔完就往外跑,千万别回头,一直跑出这座楼。记住今天的事千万告诉我妈妈,但是去告诉住在我家楼上那个姓周的男人。好了,扔吧!”
沈艾翔一扬手。把从林睿脖子上摘下来的红色石头向那个男人扔去,然后拨腿就向门口跑去。
石头落地发出了一声巨响,火焰四散飞开。熊熊燃烧起来。那个男人立刻被火焰吞没了,只见一团人形火焰奋力挣扎着,发出可怕的嚎叫声。
林睿在沈艾翔刚刚把东西扔出去的时候就闭上了眼,他已经有了必死的决心。无论是出于种族的尊严,还是他自已的骄傲,都不允许成为别人的奴隶。
沈艾翔大笨蛋,你要使劲跑啊,这是必方的火焰,燃烧的速度可不是凡火可以比的。
火儿,好朋友,再也不能陪你玩了,你是我最好的朋友。
妈妈,妈妈,我现在回我亲生妈妈身边去了。可是我还想当你的孩子,永远是你的孩子多好…妈妈,千万别哭…“林睿,着火了,快跑了…”林睿睁开眼,发现不知什么时候沈艾翔又回来了。正在用力拖着自己。
“等等,你回来干什么?”
“你是专门来救我的,我不能丢下你。”沈艾翔倒也有力气,竟拖着林睿跑了起来。可是这时门口已经被火焰封住了,他踌躇着不敢走过去。“呜呜,林睿怎么办?我不想死…”“我也不想…”林睿苦笑着。火焰越来越近,没想到自己会被火儿的火焰烧死,真是天大的笑话。“看来我们要一起死了,到了阴间,我们做真正的朋友吧。”他叹息着说,真想不到自己竟然是这样的结局。
“我们本来就是好朋友碍…可我不想死…呜呜呜…”沈艾翔扯着嗓子哭叫。林睿这次倒没有嫌他烦,轻轻拍拍他的肩膀。
一个鬼使忽然出现在他们面前。
林睿认出是那个不会说话的鬼使,知道它是六个鬼使中最强的一个,便冷冷的问:“你还想干什么?你的主人马上就会烧成灰了,你也存在不了多久,最多再过半天你们也和他一样消失,你还能干什么?”
鬼使看着他,脸上竟然露出了笑容,回头看着那还在扭动的人形。然后用力点头,将手伸向林睿额头上的符咒。但是马上又缩了回去。
“你感激我杀了他,为你报了仇,所以要帮我扔掉这道符?”林睿问。
鬼使点头。
“这是你主人的符,你硬碰的话,不等揭下来就魂飞魄散了。”
鬼使笑得更加开心了,它猛地飞起来冲进了火海,虽然它是鬼魂,可是必方的火焰一样可以焚烧它,不一会,它混身燃烧起来,带着满身的火焰,它再次冲向林睿,在身体被火焰烧尽之前,它扑到了那道符咒上。符咒被烧掉了,和那个鬼使一起消失在空气中。
鬼使在从世间消失之前又回头看了一眼那个男人,看到他已经早自己一步变成灰烬。自己费尽心思把他引来向林睿挑衅,今天终于报了血海深仇,就算魂飞魄散也没关系了。
林睿在地上一滚爬了起来,恢复成人形。他迅速将手一扬,划出了一个圆圈,把火焰全挡在了外面。
“林睿…我们快死了…”沈艾翔还在抱着林睿使劲哭。
“不会了,我们得救了。”林睿抬头看见了另外五个鬼使正在四散飞逃,尖叫着躲避火焰,叹了口气向它们招招手,“来,你们也跟我来吧,虽然我不能帮你们轮回转世,可是总比现在就魂飞魄散好。”
求生心切的鬼使们立刻聚集到了他身边。
林睿念动咒文,两人五鬼使立刻消灭,被大火烧塌的屋顶也在这时塌落了下来。
“沈艾翔,沈艾翔,起来了!上学!”
在林睿大呼小叫中,沈艾翔好不容易开了眼:“林睿…着火了!”他一下子坐起来,却发现自己好好地躺在床上。
“什么着火了!是我在炒鸡蛋!”厨房里传来了林睿的叫声。
“炒鸡蛋…”对了,自己昨天一个人在家里害怕,所以林睿过来陪自己过夜。沈艾翔跳起来边穿衣边跑说:“林睿,我昨天晚上做了个噩梦。很吓人!”
几个鬼使飘浮在屋子里偷偷笑着,看来它们的这个新主人是个不错的妖怪,至少从今天起,它们可以跟随主人去学校,像活着的孩子一样上课学知识了,而不是被派去跟踪、偷盗、杀人…“喂,你们几个,下课前给我偷十个鸡肉汉堡来,还有可乐,要不加冰的,听见没有?”
(完)
奇谈十五 荒山夜雨
黑夜的山林一片寂静,天空中翻滚的乌云遮蔽了星月的光辉,使得整个树林里伸手不见五指。远处隐约传来几声夜鸟的鸣叫,空气中弥漫着浓重的湿气。一只野狗无意中走近这里,却被鼻端触及的一丝怪异腥臭吓坏了,夹着尾巴呜咽着逃走了。
树林中,一个庞大的物体正在用肉眼难以察觉的动作蠕动着。
突然响起的放肆笑声打破了树林中的静谥:“哈哈,这次起来得这么早,看来你是饿坏了。是不是很期待我来啊!”闪电划破了天空,随着闷雷滚过,蓄势已久的暴雨终于下了起来。在银链般划过天地的闪电光影中,可以看见发出笑声的是一个年轻的男子,他毫无遮掩地站在暴雨中,浑身都湿透了,头发、衣襟、裤脚都在滴水。他却并不在意,悠闲地把双手插在裤袋中,抱怨道:“为什么每次来看你都会下大雨呢?可惜了这身衣服,这可是名牌啊,一身好几万呢。”黑暗中,庞大的身躯缓缓向他靠过来。
男子靠在树上,懒洋洋地道:“快点儿吃吧,别抱怨了,我都没抱怨…什么,想吃女人和小孩?我从来不吃雌性和小孩儿的,你就死了这份心吧。”他自言自语这,一声低沉的咆哮在他身边响起。
男子不为所动,像赶苍蝇似的挥挥手,滔滔不绝地说:“不给你弄女人和小孩儿就吃我?你吃啊!吃了我看谁还会来喂你,不是我说你,就算不知恩图报也不该张口闭口说要吃我埃我可是每十年就来喂你一次,风雨无阻,排除万难,义无反顾,一诺千金…我可坚持了两百多年了,你也不想想你一次吃多少,积攒这么多东西容易吗?为了让你吃饱我省吃俭用、精打细算、开源节流、自力更生…你没看见我自己都饿瘦了…”又是一声咆哮响起,这次的声音里明显增加了威胁的意味。
“你别冲我大呼小叫了,快吃吧。又不是我把你困在这里的,现在只有我惦记着你,把自己的食物给你吃,还陪你聊天,你看我对你多好啊,你怎么能一点儿都不感动呢…”男子还在喋喋不休,那个庞大的影子忽然静止不动,转眼间消失不见了。
风消雨散,云层裂开一道口子,月光洒在大地上。
男子依旧倚在树上,笑容不知何时已经收敛起来,仰头看着皓月,忽然长长地出了口气:“又是十年…”轻风吹过,卷来雨后的清新气息。一只田鼠在草丛中探头探脑,接着几只小虫跳过草叶,这片树林仿佛一下子有了生机。男子伸手在那只小田鼠鼻子上弹了一下,当田鼠惊惶失措地逃回洞中时,男子也消失不见了。
虽然山并不高,道路也不算崎岖,白若琳还是走了不到二十分钟就开始喊累。同行的几名男性都向她伸出援手,她却刻意靠近刘地,想把自己的行李交给他。刘地歉意地笑了笑,给她看自己手中的两个背包,最后还是周峰接过了白若琳的背包。
“哼。”张倩听到身边的唐诗雅冷笑一声,显然她对于刘地不接白若琳行李的事十分开心。张倩摇摇头,要不是怕太惹人注意,她真想把自己的背包从刘地手里拿回来,免得一不小心卷进白若琳和唐诗雅的明争暗斗里去。
唐诗雅跑到刘地身边,一会儿要从自己的包里取东西,一会儿又要拿水壶,一会儿又抱怨山路难走,接着大大方方地勾住了刘地的胳膊。刘地对她显然十分欢迎,马上向唐诗雅贴得更近了。
开明山距离立新市四十公里,还没有经过人工开发,依旧保持着自然的风貌。最近城市青年流行登山运动,开明山因为山势既不险要,方圆也不甚宽广,自然风光又极为优美,理所当然地吸引了不少登山者。
这些自幼生长在大都市的青年男女只需要准备简单的登山用品,利用一个双休日就可以在山里尽情地享受自然的美景和清新的空气,既可以放松身心,增进朋友之间的感情,又可以显示自己走在流行的最前沿,所以每到节假日,这座山便热闹起来。
眼前这一行九人也是这样一支趁着长假来登山的队伍。
其中的四位女性都是大学生,宋真、张倩、白若琳和唐诗雅。宋真市张倩的同班同学,这次登山就是她邀请张倩来的。宋真是个颇具男子性情的女孩儿,大方潇洒,平时喜欢仗义执言、打抱不平,张倩很喜欢这个朋友。白若琳是低张倩一级的学妹,S大学很少有人不认识这位才貌双全的校花,这次一起来登山的五个男子中,来自S大学的三个全是冲着她来的。唐诗雅皮肤白皙,甜美可爱,虽然自从白若琳入校后她就成了“前任”校花,但是她性格娇憨,不像白若琳那么清高,平时在学校中也吸引了很多男生的目光,比如现在那个叫刘地的男子对她就显然比对白若琳更感兴趣。
九个人中只有两个不是S大学的学生。宋真的男朋友陈术是个公务员,戴着一副金边眼镜,颇善言谈,性格和宋真相仿。另一个叫刘地的男子却是半路上加入队伍的,他自称是市立图书馆的管理员,利用假期来爬山。刘地身材高大,五官英俊,而且穿着打扮、言谈举止都透露着“新新人类”的气质,在这里的男性当中颇有些鹤立鸡群的味道,所以他一加入进来唐诗雅就黏上了他,就连已经有三名护花使者跟随的白若琳也对他格外注意。
虽然年龄上相差无几,但是S大学的三名男生和陈术、刘地相比,总令人觉得少了点儿什么。他们三个也是学校中的风云人物,可社会人士骨子里的那种成熟正是他们所缺少的。
秦长路是S大学学生会主席,品学兼优的才子,难得的是他并无傲气,而且领导能力出众,唯一的缺点是他太知道自己的优秀了,言行间未免有些咄咄逼人的感觉。他追求白若琳已经一年多了,不过从白若琳今天对刘地表现出来的好感来看,秦长路根本不是她喜欢的类型,只怕这次他跟进山里来也是徒劳无功。
另外两个男生周峰和吴尚立原本是好朋友,但是自从他们开始一起追求白若琳,就有些面合心不合了。吴尚立相貌英俊,平时也一向以美男子自居,虽然和刘地相比还略显不足,但是他很会打理自己,身上从里到外无一不是名牌。吴尚立这个人虽然有些“臭美”,但是为人爽朗,讲义气,对朋友绝对没话说,所以不论在男生中还是女生中人缘都很好,这次登山也是他提议的。周峰是富商的儿子,和好朋友吴尚立不同,他在花钱方面很有分寸,对朋友出手大方,自己却从不用钱招遥他的性格沉稳,言语不多,给人感觉是个很可靠的人。
队伍中最后一个成员就是张倩。她在写作方面颇有才华,已经出版过两本诗集和一本散文集,在人才济济的S大学也算是小有名气的“才女”。她的脾气多少有点儿古怪,常常喜欢用局外人的眼光看待周围的事物,即使在这种一群年轻人集体行动的热闹时刻,她也是用观察和倾听取代了融入其中--从其他人身上看出一个个故事正是她最大的爱好。
翻过小山头后出现了一大片岩石地带,水在岩石之间的缝隙中流淌着,大伙从岩石上跳过,登山野营的气氛越来越浓了。等他们越过这片岩石区,再走没多远便是一片青翠的草地,左侧有一条从那片岩石区流出来的溪流,右侧是一座古藤缠绕的山壁,上面斜生着几株小树,再向前不远就是茂密的山林。
几个女孩儿在溪水中洗了洗脸,在草地上采了几朵野花,马上爱上了这个地方,一致嚷着要在这里宿营。活动的组织者吴尚立指着地图解说了半天,说最合适宿营的地方应该是前面一公里处,那里的风景比这里还要好,可是女孩子们根本不肯听,最后男性们还是顺从了女孩儿们的任性,在下午四点就早早动手搭建起帐篷来。
一旦开始宿营,男士们就负责搭帐篷、捡木柴、清理场地,还要负责驱赶虫蚁来让女孩子们安心,女孩子们则负责做饭--这样分工合作说来容易,实际操作起来就没有想像中那么简单了。
十分钟后,男生们从搭帐篷的前线撤退下来,只剩下刘地一个人继续他们未完成的事业。几个男子看着刘地轻松地哼着小曲,几下子就搭起一个帐篷,再看看自己手上被绳子弄出来的伤口,实在无话可说了。
当然,他们也别想闲着,马上被女孩子们派去捡柴、打水、洗米。又过了十几分钟,当白若琳被烟呛到的咳嗽声和宋真被刀切到手的尖叫声传来时,已经搭完了五个帐篷的刘地出现在火堆边,一手抓过宋真的菜刀,一手接过张倩的锅,干净利落地做起饭来。
饭后大家围坐在篝火边,喝着刘地煮的茶,一个个心满意足。唐诗雅称赞道:“哇,刘地的手艺真好。”基本上从搭帐篷到做饭,九个人的宿营工作是由刘地一个人包办的,唐诗雅这么一说大家一起点头,连原本对刘地有些不满的三个男生也开始庆幸有他加入了这次活动。
张倩看着刘地,心里对他的看法有了改观。本来她认为他是那种喜欢招惹女孩子,举止轻浮,属于绣花枕头范畴的男子,现在看来也有优点嘛。发觉张倩在看自己,刘地向她挤了挤眼。张倩移开目光,再次把他划入自己最讨厌的男人种类中大家都没什么胃口,不过为了明天友力气下山,都逼自己吃了一些。饭后谁也不再去碰刘地煮的茶,生怕喝了茶会让自己更加无法入睡。他们沉默着围坐在一起,谁也不提去休息的事。
不管张倩怎么想,刘地已经得到了另外三位女性的青睐,唐诗雅一直偎在他身边,几乎已经以他的女朋友自居了,白若琳则一直在称赞他的手艺,就连宋真也“吩咐”男朋友:“你要多向人家学习埃”“人总会有优点啊,我这个人就是喜欢吃东西,所以才学着做菜。”刘地怕惹来其他男性的敌视,巧妙地转移了话题,接着喝吴尚立聊起足球来,看起来他在做人方面也比那几个学生圆滑得多。他似乎知道张倩在观察自己,又偷偷向她挤挤眼,嘴角露出似笑非笑的表情。
饭后,大家坐在星空下品茶聊天,按各自的兴趣分成了几组:刘地、吴尚立喝秦长路在聊足球,唐诗雅也凑过去,不懂装懂地插嘴;宋真喝白若琳在讨论昨天的连续剧,张倩捧着杯子,慢慢喝着水听她们说话;陈术和周峰则从一开始就在旁边窃窃私语:“就是,再往上走不远,有一半埋在土里。”宋真推了推自己的男朋友:“在说什么呢?还要瞒着大家。”“没什么。”陈术笑着说,“其实我前些日子和朋友一起来过这里。那次我在山里发现了一块奇怪的石碑,一直没弄明白是什么,刚才听说周峰对文物很有研究,正在向他请教呢。”“我哪儿懂什么文物,只是我父亲喜欢收藏古玩而已。”周峰谦虚着,也旁敲侧击地说明了自己家里是有资格把收藏古玩当爱好的。
“哦,什么石碑?”大家的注意力被这个话题吸引过来了。
“说来听听,也许真是古董呢。”吴尚立饶有兴趣地说道。
“那是一块三十公分宽,露出地面二十多公分的石碑。露出来的部分没有文字,刻着一只有九个头的怪兽,长着人的脸和老虎的身子。我去过不少古代的寺庙和道观,却从来没见这种图案。今天想起来,所以想问问周峰。”“周峰,那是什么?”白若琳凝视着周峰问。
周峰不好意思地说:“我也不知道,我回去问问我爸爸吧。”他是个老实人,虽然意中人发问也不肯为了赢取她的好感而吹牛,“不过我爸爸收集的是瓷器,这种怪兽恐怕他也…”“那是开明兽。”刘地笑嘻嘻地插嘴道,“它可不是什么怪兽,而是传说中的一种神兽。”“什么?”“神兽?”“你怎么知道?”大家一起问刘地。
“这里不是叫开明山吗。”刘地不紧不慢地说,“我是干图书馆的,曾经翻过这附近的古代记录。据说古代的某个时候,这附近出现了一只九婴,它为害人间,吃人无数,将这里化作一片汪洋…”他边讲边微微闭上眼,好像曾经亲身经历过这一切,正在回忆往事一样。
可惜他这番表演并没有受到效果,至少有四个人同时打断了他的话:“九婴是什么?”“九婴是有九个头的大蛇,可以操纵水火,是一种很强大的妖怪。”“哦,我记得当年羿为民除害,射杀的怪物中就有这种东西。”张倩记得自己在哪里看过“九婴”这个名字了。
“对,就是那种怪兽。那只九婴在这里兴风作浪,弄得民不聊生,这时就有一只开明兽正巧路过这里--开明兽就是那石碑上刻的那样,九头、人面、虎身,是为天帝看守昆仑的神兽。”这次不等别人发问,刘地自己先做了注解。
“那只开明兽心地善良,为了拯救万民,它雨九婴大战了七天七夜,最后终于在这座山上将九婴制服。后来这里的人们为了纪念开明兽,就把这座山命名为开明山。我看那块石碑多半是因为这个传说才有的。”“刘地真厉害,连这些也知道。”唐诗雅抢先叫起来。
“照刘地这么说,那块石碑一定是古董了。”陈术显得很兴奋。
“我们明天就去把它弄出来研究研究,写个学术论文什么的。”周峰也很有兴趣。
秦长路也高兴地道:“这样看来这块碑的年代还很久远呢。你们知道吗?九婴和开明兽在《山海经》里都有记载,是传说中远古时代的怪物,自从佛教传入我国之后,这些‘土生土张’的怪物已经慢慢被人遗忘了,所以那块碑一定是很久以前的东西。”“是啊,那些‘怪物’在人们心目中都已经不存在了…”刘地似乎有些走神,低声自言自语着,不过马上恢复过来,笑着说道:“那么奇怪的东西不存在了还不是好事,什么九头蛇九头虎的,和大慈大悲观世音菩萨相比,当然是后者比较有趣了。”不过大家都没有留心他的话,而是在讨论要不要把那块石碑弄出来,只有张倩忽然问:“那只九婴后来怎么样了?”“九婴?”“是啊,按照那个传说它被开明兽制服在这座山上,现在是不是应该还在这里呢?”这么说着,张倩想到也许那个怪物就在自己脚下的土地中,不由打个寒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