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子箫撑着油纸伞,红袍如火,长发似漆,一双眼在伞下的阴影中显得异常幽深。任何新来的生魂都不会猜到,这样一个貌美如画的公子,却偏偏正是阴曹地府里最骇人的一只画皮。只要他靠近,所有恶鬼都会自然退散。他站立的位置,只有芦苇细雨随风摇曳。雨水落在他的肩上,黑丝绸般的长发上。他望着我的眼神,与十年前一模一样。
我深吸一口气,握住少卿的手,沉默地转过身去。
倘或来生有机会,我希望永远不会想起这一世发生的事,好让我被傻傻蒙在鼓里,好让我给自己一个机会,让你再骗我一次。
但子箫,我与你今生的缘分,就到此为止了。
阴间百年如一日,忘川水滚滚而过,红花开遍黄泉路。
奈何桥对面便是通往来生的路,一眼望不到尽头。喝孟婆汤之前,我曾经想过要回头,最后再看一眼桥下的身影,但还是没这么做。
我和少卿喝了汤,终是一同走过了这座桥。
三生石上,我看见了前生昔日的种种。
纷乱的景象中,其中一幕如同浓雾中的冷月,豁然劈开了所有的记忆。笙歌石桥,河中碎月,还是凡人模样的无常爷水光盈眸,少了地府初遇时的阴气,多了几分英气,唤了一声我那一生的名字。
直到几生几世过后,我才知道,在我离去后,子箫还是跟以前一样,根本没有打算与他的妻子重逢。只是在阴间的最深处,忘川河旁,幽幽灯笼高挂红楼。陈旧的古筝磊在窗台上,再无人奏乐。一具白森森的枯骨握着毛笔,倚栏而坐,独自画着红衣美人皮。
第十四章 三生
烟花三月,梦在扬州。
大姐二十四岁的寿辰即将到来,家里张灯结彩,爹娘几乎把整个府邸都当成礼盒包了起来。我和二姐一起到城里,为大姐挑礼物,二姐十分郁结,说美美你可好,想要送个礼物给大姐,只需要画一张画卖掉即可。我很是不屑,说我的画价值连城,才不会卖掉。大姐的生日,我以大明寺为中心,要画一张十八尺扬州春景图给她,以纪念她和姐夫当初寺里的初次邂逅。
听着姐姐一路叨念,进入玉器店,我的锦囊掉在了地上。转身弯腰捡锦囊时,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看见一个双眼发直、衣冠楚楚的公子哥儿。再看看他目光方向,我知道了,这又是个拜倒在二姐石榴裙下的不幸男人。我叹了一声,在二姐耳边低声道:“姐,又有个公子看上你了。”二姐习以为常地叹了一声,继续抱怨老天不公,玉器还没我的画贵。
挑了许久,终于选了一个翡翠凤凰,二姐小心翼翼地把它交给管家,然后应诺陪我去瘦西湖取景。我年纪确实不大,但神童的名号可不是白来的,扬州大半个城的人,都认识董美美。仅仅在湖边摆下宣纸画笔,就有不少路人停下来看我。
这一天风和日丽,天水宽阔,大明寺在晨曦里茫茫朦胧。我提笔蘸墨,刚画出一条河堤,却被柳树下一个白色身影夺走了注意。一直以来觉得天下之大,河山壮丽,这美景积天地灵气,是凡人比不来的,所以我从来不爱画人,我们家乡扬州的美景,更是这些个凡夫俗子比不得的。但看见柳枝下摇扇歇息的公子,竟一时间像着了魔,把他画入画中。只方勾出他一个背影,另一个男人便快步走过去对他说道:“律生,我刚才真是看见了人间绝色。”竟是开始盯着二姐看的公子哥儿。
那白衣公子回头,不经意和我的视线相撞。我愣了一下,垂下头,继续作画。再次抬头,已不见他们人影。我莫名有些失落,继续埋头,意兴阑珊地作画。但没过多久,忽然有人在身后说道:“敢问这位姑娘可是名画师董美美?”
竟又是那个傻愣公子哥儿。他虽是在对我说话,眼睛却一直盯着我二姐。我挑起一边眉:“是我。”
“鄙人方龄平,晋阳人士。这是鄙人的挚友文律生,是晋阳八才子之一,吟诗作画都难不倒他。不知董姑娘可否愿意和他切磋切磋?”
一听见文律生的名字我也傻眼了。我朝他拱了拱手:“文公子,久仰大名。”
文律生朝我拱手微笑:“彼此彼此。”
姓方的为了勾搭我姐,居然把这么值钱的东西卖了我一天。在我的威逼利诱下,文律生为我作了六首诗,画了两幅画,到黄昏时分我才放过他,抱着字画,开心地和他告别准备回家。
文律生叫住我:“等等,董姑娘,今天我帮你题诗作画,你好歹也礼尚往来,送我一幅画。”
“可是,现在我没心思画画。”
文律生面有难色:“可否告知府上住址,我过几天再来取。”
我摇头:“爹娘说,不可以随便把家里住址告诉别人。”
“那,那姑娘就这样走了?”
“对啊。”见他眼中露出遗憾之色,我脑中灵光乍现,又道,“不过,我可以给你其他东西补偿一下。”
文律生刚一抬头,我就踮着脚,在他的脸颊上亲了一下。
他整个人呆愣了片刻,一张小小的瓜子脸忽然胀红:“董姑娘,你,你这是……”
我吐了吐舌头:“以色报恩。”
十五年后,我把整颗心思都放在孩子身上,他才跟我计较当年我有多讨人喜欢,多么懂得“以色报恩”。我立马纠正他:“不对不对,当年的色是你,你报我的恩。”
他不解:“我送你字画,应该是你报恩,怎么变成我报恩了?”
我理直气壮:“我给了你让我亲你的机会,当然是我施恩。”
他叹了一声,很是委屈的样子:“夫人,你又开始蛮不讲理了。”
每次看见他这个样子,我都觉得又是心疼,又是愉悦。我把我们四儿子轻放在床上,坐到他的腿上,开始肆无忌惮地揉他的脸。
常人都认为物极必反,我与律生相识相爱,太过迅速顺利,最后一定不得善终。然而,几十年后,我和他不仅结成连理,儿孙满堂,甚至连我姐姐和方龄平也都一起白头偕老。
人生虽路漫漫,却也是转眼的事。
律生虚长我四岁,我七十七岁,他八十一岁那一年,我们竟一起在一张床上合眼离世。
再次睁开眼的时候,我独自一人出现在一条路上,道旁开满红花,顺着这条路走到尽头,竟有一条滚滚长河,黑色雾霭中,有行船来来往往。一艘船停泊在河岸,旁边站了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还有一个穿黑衣戴高帽的男子。
“夫君?”我大喜过望,加快脚步走过去。
“夫人,我们都死了。”律生叹了一声,指了指身边的黑衣男子,“这是地府阴帅,无常爷。”
黑无常一只手里拿着招魂牌,上面写着“正在捉你”,一只手里拿着厚重的锁链。他朝我点点头:“文夫人,请上船随我来。”
“夫人,来。”
律生朝我伸手。他的身形已经佝偻,但风姿不减当年。我把手放在他的手上,上了船。然后,两个老人一起坐在船头,顺着忘川往前走,最终到了奈何桥旁,上了岸,走向鬼门关。鬼门关前站了一个姓崔的判官。见我和律生过去,他摇了摇笔:“文律生,董美美,你们上辈子死后都在阴间有过功勋,现在只要进去,和阎王爷打个招呼,就可以立刻投胎转世。”
“现在就要转?”我踮脚看看,鬼门关里面是幽都,孤魂野鬼处处飘荡,“我想进去看看。”
崔判官道:“最近定下来又好命的夫妻胎很抢手,七天之内就只这一对,你们要等七天后还了魂再转世,要办的手续就多了。地府来了几百次有什么好看的,过了桥你就忘记它长什么样了。文爷,您还是抓紧时间去吧,夫人在这里候着便好了。”
“好罢。那夫人你在桥旁等等我,我去去就来。”
虽然好奇,但相对于下辈子的命来说,还是后者重要些。我老实地站在鬼门关前等律生,却大老远地看见一群勾魂鬼,手拿锁链,勾着生魂。他们把生魂一个个引入鬼门关,黑无常是他们的领头。
我一头雾水:“何故我和夫君的魂就是黑无常亲自勾的?”
崔判官随口道:“那是因为有人在地府里帮着夫人。”
我更迷惑了:“有人帮我?”
崔判官清了清喉咙:“是以前和你一起巡逻的阴司,现在夫人都记不住人家,就别多问,不然多不礼貌。安安心心转世吧。”
我点点头,似懂非懂。
不知几时起,黑无常怀里多了一团雪白的东西,在他胳膊间钻来钻去。我一时好奇,忍不住靠近一些去看——那竟是一只长了九条尾巴的银白小狐狸。我这人对小动物没有抵抗力,走到黑无常身边,弯着老眼笑道:“哦,这小狐狸长得真精神,让奶奶好生看看。”
小狐狸细长的眼原本淘气地眯着,此时睁开一只,相当鄙视地翻了个白眼,又钻进黑无常怀里去。黑无常道:“他怕生,董夫人还请别见怪。”
“没事没事,这么可爱,喜欢还来不及呢,怎么可能怪它。”我笑眯眯地观察了小狐狸一会儿,抬头看了看周围,“无常爷,时人道‘黑白无常,阴间双煞’,怎么我只看见你一个人?”
黑无常皱了皱眉:“我兄弟他有事出远门了。”
见他正忙着,我也不方便打搅他,便又蹒跚着脚步,回到鬼门关前。催判官道:“夫人,方才您在打听白无常的下落?”
“是啊。”
“哎,这是他心头的一道伤啊,最好别再提了。”崔判官摇摇头,“白无常几十年前跳进奈河魂飞魄散了。”
我愕然:“怎么回事?”
和崔判官聊了一会儿,才知道原来白无常有个妻子,和他恩爱百年,但妻子死了,后来阴间来了个后台硬实的大小姐,强取豪夺,让他入赘。白无常因思妻心切,又生活苦闷,最终一头撞入奈河,为情自杀。
再回头看看只身一人的黑无常,我不由有些愤慨:“这大小姐真不是个好姑娘,怎么可以做出这种伤天害理的事?”
崔判官却只是轻轻摇头,看着远处的忘川,不再说话。
没过多久,律生从阎罗王那里回来。我把白无常和他妻子的故事告诉他,他有些叹惋,又道:“这种事不会发生在我们身上,因为我一定会豁了命保护你。”
年纪一把还说着这种肉麻话,旁边的崔判官都忍不住笑了。我推了推他的胳膊:“好了好了,别说了。”
又和崔判官聊了一会儿,我和律生一起走上奈何桥。
七十七年的一生,真是转瞬即逝,但是却没有丝毫遗憾。因为至始至终,我握着夫君的手。
看着桥对岸的三生石,还有坐在一旁熬汤的老婆婆,我又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的律生:“律生,来世我们真的还是夫妻么?”
“是的。”
他的话从来都能坚定我的信念。我理了理苍白的发,尽量挺直了腰板,最后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的阴间景象。桥下忘川声声,岸边红花盛开,幽都不知何时飘下了毛毛细雨。奈何桥下,鬼魂飘荡,同时站了一个人,一瞬间就捉住了我的视线:黑发红衣,手握玉笛,一个四眼书童正为他撑着油纸伞。他将玉笛放到嘴边,吹起了优美的音乐。
旋律凄凉,又如此熟悉,让我几乎当场就坠下泪来,以至于忘记自己还站在奈何桥中央。
“夫人,怎么了?”律生伸手在我的面前晃了晃。
“你看那个人。”我指了指那个红衣鬼,“那个人……”
“年纪一大把了还喜欢俊美小伙儿?不准看了。”律生的老毛病又犯了,跟我耍横。
一曲很快终了。
那红衣鬼收好玉笛,隔着重重红花,薄薄雨雾,抬头遥望我。
我喃喃道:“他好像在看我。”
“老婆子,那公子看上去也二十来岁,你已经是别人的祖奶奶,不要为老不尊想一些有的没的。”律生牵着我的手,朝桥对面走去。
其实隔得这么远,我根本看不清楚他在看哪里,可是那首曲子……这大概是我和律生一生中,唯一没有交点的地方。我从来没告诉过任何人。
走了几步,我禁不住又回头,看了一眼那个红衣鬼。他没有再吹曲,也没有离开,只是静静地站在原地,像是在等人,又像是在目送我们离去。
崔判官说得没错。过了桥,喝了汤,一切都将忘却,一切都会重头,何苦让自己有太多介怀的事,免得投个胎都不安生。
我知道我不该再回头。
尽管很想再回头看看那个人,但我还是一鼓作气和律生走到了桥尽头。
人的一生,真是短暂如朝露。睁眼闭眼,一晃便过去了。
*** *** ***
我运气很好,出生在太平盛世。无奈好的国家遇到好的官员,好的官员却撞上了个爱砍人脑袋的暴君。砍人脑袋是咱们皇帝老子的惯例,百姓对此有诸多戏谑之词。从我出名后,对犯人被砍头,百姓们便有这么一句说法:“喝三口陈年女儿红,不如啃一口安阳言梅肉。”
每个死囚被斩首前,都会喝三杯行刑酒以便浑身疏懒,下刀顺,落头快,不然一刀下去卡住就尴尬了。女儿红是咱们朝代最受欢迎的行刑酒,通常只有名臣大将才有喝女儿红的待遇。但相比安阳曹大厨做的新鲜醉鹿肉,女儿红也得靠边儿站——没错,安阳言梅肉是和苏州东坡肉齐名的好肉。而这位神通广大的名厨,正是小女子曹言梅。
名厨绝非一朝一夕练就,我十来岁时,可是差点用亲手做的饭菜毒死亲爹。当时老爹吃过那顿饭,上吐下泻,三天三夜,最后洛阳名医张大夫探亲访友,路过此地,才救了他一命。大病初愈后,老爹亲手写了四个大字“吾女难嫁”,将之题为金匾,高悬中堂,警醒全家,流于后代。被人说做饭难吃不是一天两天,但被亲爹如此对待,我觉得这是已经上升到了人格尊严的问题。从此往后,我背井离乡,刻苦钻研厨艺,最后在洛阳拜师学艺,在九霄饭馆帮衬厨子,继续荼毒当地老百姓。令我不解的是,每次别人吃坏肚子去看病,看得恰好都是当初救了老爹的张郎中。
张郎中全名张启,长得细皮嫩肉,笑起来相当灿烂,堪比四月鲜花,可惜眼光高贵得很,别人能治的病人,他看都不会看。然而,我毒害的病人,他都照单全收。久而久之,洛阳城便流传出了个不大动听的传闻:九霄饭馆的菜含有剧毒,因为客人在那吃坏肚子,张郎中都不拒绝。哪怕那时我做饭已有两把刷子,不再荼毒客人,这流言也未能散去。老板查出灾难源头是我,让我去澄清流言,否则就把我送上官府。我吓得屁滚尿流,立即到了张启的药铺,去找他算账。
“曹姑娘,久仰久仰。”张郎中看见我喜笑颜开,尓雅作揖。
我被老板的要挟吓破了胆,对着他的桌子便狠狠一拍:“久仰什么,谁叫你要接我的客了!”
未料张启一向淡定,此刻脸上却泛起薄红,低声道:“不知曹姑娘还在做这类工作,可我确实没有相同的癖好……”
我呆了一呆,理解了他的意思,也双颊发热,恼羞成怒道:“我说的不是这个意思啊!”而后快速解释了关于流言的起因经过。
张启闻言长久不语,只是把手中的《神农经》卷起来,谨慎道:“原来如此。那鄙人有一计,不知姑娘受用否。”他在我耳边低声说了几句话,我对着他白白嫩嫩的小脸,狠狠赏了五指大红锅贴。
不过,才过了不到三天时间,我又回来找他,咬牙切齿道:“我先说,这门亲事只为澄清谣言,我和你可没半点瓜葛。成亲以后,你不可以进我卧房过夜。”
张启微微一笑,又朝我欠了欠身:“是,夫人。”
就这样,我把终生大事定下,老板适时放出消息,说我是九霄的厨子,城里的百姓们见我和张启是夫妻,便理解了他治疗病人的缘由。很多人甚至为了和张启套近乎,还故意到九霄用膳。时间长了,我的厨艺飞涨,也逐步升为馆子里的主厨。我的两道绝活“言梅鲜鹿肉”“野鸡瓜齑”为时人赞不绝口。
张启颇为守信,从不靠近我卧房半步,但逢年过节,必会与我共同用餐,闲话家常。我们成亲后第四个大年夜,他多喝了几杯,略带醉意地望着我不说话。我被他看得有些不自在,只好干巴巴地寻找话题:“前个月又有人打着我的名号找你了吧?现在看来,好像成亲后都是我占尽了好处,你不觉得亏么?”
张启含笑摇摇头,并未回答。
我夹了一块自己做的菜放进他的碗里,若无其事道:“当初你为何要与我成亲?”
“夫人不懂,这是养兵千日,用兵一时?”
“我没你肚子里的墨水多,你直接说了罢。”
张启忍住了一个呼之欲出的酒嗝,起身走到我身边坐下,握住我的手,在我耳边轻轻喷洒着热气:“我,仰慕夫人已久……”还没来得及多问,他已靠在我的肩上睡死过去。
翌日,他显然还记得醉酒时说的话,红着脸向我连连道歉。我瞪了他一眼,在他脸上捏了几下,整一副河东狮吼的架势。他眨了眨眼,却忽然把我抱在了怀里。
这之后的日子和以往一样平顺,之后我的大厨名声渐响,他的医术也口碑大好。而与以往不同的是,我们俩就这样从一对假夫妻,变成了真鸳鸯。
无奈好日子不多,天要亡我。洛阳的父母官王大人父亲喜寿,特请我上门准备餐点。我端着桂花糕走出厨房,却踩中沾了酒水的地面,滑了一跤,一头撞在酒坛子架上。酒坛子噼噼啪啪砸下来,连续砸中我的脑门,我跌倒在地两眼一翻,双脚一蹬,捐馆了。
再次恢复意识,首先听见的便是两个人的争吵声:
“阎罗爷,这事您怎么都得给我们公子一个说法。”
“这次真是意外,意外。前两天我夫人在桌子旁边啃桂圆,刚好滴了两滴水在命簿上,墨晕了,把‘七’晕成了‘廿’,这才出了这点岔子……”
“五十年就这么没了,您老怎么可以管它叫‘这点’岔子!”
“哎哎,这一世曹言梅寿命比较短,下次保证让她长命百岁。为了让她不久等,我们这就去把张启的命簿也改改。”
“不行不行,这魂一定得还,不然太吃亏了。”
“已经改了,让他三年后就撞同一个柜子下来陪老伴。”
“三年,这也太久了!”
“三年已经很短了,我就是阎罗王,也不敢拿人命开玩笑啊。意生小祖宗,行行好,别再闹了……”
哪怕再是个木瓜脑子,我也听出他们在讨论些什么名堂。无奈我像是被鬼压了身,直到人被抬到另一个房间,伺候着起身打点过,才重新被抬回了阎王殿。刚才和他说话的童子似乎早没了影儿。不知怎的,阎罗王有点怕我,嘘寒问暖简直比我亲爹还亲。和他聊了一会儿,他就把我安排到了幽都一个叫停云阁的地方住下,叫我等夫君下来,同我一起转世。
停云阁地方很大,却只有我一人住,故而显得有些空旷。我在阴间初来乍到,哪怕知道自己属于冤死一类,也不敢有多怨言。起初我对鬼长相十分惧怕,尤其看见一个人走着走着,把脑袋摘下来后,我起码有七八天没敢出门。后来大着胆子去了对街的酒馆,和小二聊过天,熟悉了环境,发现鬼除了多了点阴气怨气,和人没什么不同,七情六欲,感怀春秋,他们一件也没落下。
同时,我也听来了一些地府的八卦。例如黑白无常死了个白的,此后黑无常办差勾魂都是一个人,十分寂寞,因而拉了只未成型的小狐狸相陪,以便消遣寂寞;例如黑无常的小狐狸有九条尾巴,原身是个妖界的公子哥儿;例如丰都大帝近日决定破例复活白无常,起因是鬼界底子最硬的一个画皮鬼;例如五方鬼帝中,东方鬼帝曾经是个赌鬼,捞了阎罗王好大一笔钱,阎罗王对他退让三分,近日不小心弄死了他前世的宝贝闺女,现在正在想方设法,把她再弄上去;例如住在忘川旁的红衣无间鬼因爱上一个女子,为让她早点转世,故意设计陷害她等待的弟弟……总之,阴间的恩恩怨怨,都与我无甚关系,任何街坊传言,我都是左耳进右耳出,过两天也就忘了。
我在幽都的饭馆里当了厨子,在停云阁住下两年,悠闲自在地等夫君下来。这期间,我还过魂,过了七月半,随着飘摇的荷灯看过张启哭红的脸,在他烧纸钱时,用透明的胳膊抱过他,在他生病时守护过他,也曾在阳间的夜晚四处闯荡,犹如如无家可归的魂魄……所谓万两黄金容易得,知心一个也难求,这三年里,我不曾交过贴心的朋友,没在阴间遇过一个亲人。只一心希望他们都投了好胎,不曾到十八层地狱中受过磨难。
第三年深秋重阳节,金菊似雨,藓苔披绿,初霜醉染了满城枫红。幽都的老人杵着拐杖,头插茱萸,赶集似的往望乡台去。我也想去人间,看看夫君公婆,于是跟着鬼群往城外走。
枫叶摇曳的街道中,我看见远处一个红色的背影,视线便再也挪不开。在阴间待的两载有余,我已看出了这里的条条道道:背影越是好看的鬼,正面一般越吓人。可是,那公子身形修长,一头长发及腰,乌黑发髻轻挽脑后,白扇在长袖中若隐若现,一身红袍极为亮眼……我不由自主跟他走了两条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