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了作品,大家都知道,提升格调要受到某种制约。“文革”里有一类作品只顾提升格调,结果产生了高大全的人物和高大全的故事,使人望之生厌。因为这个缘故,领导上也说,要做到政治性与艺术性的统一——作品里假如只有格调,就不成个东西。这就是说,格调不是评价作品唯一的尺度。由此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另外那种东西和格调是个什么关系?这个问题孟子肯定会这么回答:艺术与格调,尤色与礼也。作品里的艺术性,或则按事急从权的原则,最低限度地出现;或则按得到最高格调的原则,合理地搭配。比如说,径直去写男女之爱,得分为一,搭配成革命的爱情故事,就可以得到一百零一分。不管怎么说,最后总要得到高大全。

我反对把一切统一到格调上,这是因为它会把整个生活变成一种得分游戏。一个得分游戏不管多么引人入胜,总不能包容全部生活,包容艺术,何况它根本就没什么意思。假如我要写什么。我就根本不管它格调不格调;正如谈恋爱时我决不从爱祖国谈起。

现在可以谈谈为什么别人说我的作品格调低——这是因为其中写到了性。因为书中人物不是按顺序干完了格调高的事才来干这件格调低的事,所以它得分就不高。好在评论界没有按礼与色一百比一的比例来算它的格调,所以在真正的文学圈子里对它的评价不低,在海外还得过奖。假如说,这些人数学不好,不会算格调,我是不能承认的。不说别人,我自己的数学相当好,任何一种格调公式我都能掌握、我写这些作品是有所追求的,但这些追求在格调之外。除此之外,我还怀疑,人得到太多的格调分,除了使别人诧异之外,没有实际的用处。

坦白地说,我对色情文学的历史有一点了解。任何年代都有些不争气的家伙写些丫丫的黄色东西,但是真正有分量的色情文学都是出在“格调最高”的时代。这是因为食色性也,只要还没把小命根一刀割掉,格调不可能完全高。比方说,英国维多利亚时期出了一大批色情小说,作者可以说有相当的文学素质;再比方说,“文化革命”里流传的手抄小说,作者的素质在当时也算不错。要使一个社会中一流的作者去写色情文学,必须有极严酷的社会环境和最不正常的性心理。在这种情况下,色情文学是对假正经的反击。我认为目前自己尚写不出真正的色情文学,也许是因为对环境感觉鲁钝。前些时候我国的一位知名作者写了《废都》,我还没有看。有人说它是色情文学,但愿它不是的,否则就有说明意义了。

维多利亚时期的英国人和“文革”时的中国人一样,性心理都不正常。正常的性心理是把性当作生活中一件重要的事,但不是全部。不正常则要么不承认有这么回事,要么除此什么都不想。假如一个社会的性心理不正常,那就会两样全占。这是因为这个社会里有这样一种格调,使一部分人不肯提到此事,另一部分人则事急从权,总而言之,没有一个人有平常心。作为作者,我知道怎么把作品写得格调极高,但是不肯写。对于一件愚蠢的事,你只能唱唱反调。

?

.

关于幽闭型小说

张爱玲的小说有种不同凡响之处,在于她对女人的生活理解得很深刻。中国有种老女人,面对着年轻的女人,只要后者不是她自己生的,就要想方设法给她罪受:让她干这干那,一刻也不能得闲,干完了又说她干得不好;从早唠叨到晚,说些尖酸刻薄的话——捕风捉影,指桑骂槐。现在的年轻人去过这种生活,一天也熬不下来。但是传统社会里的女人都得这么熬。直到多年的媳妇熬成了婆,这女人也变得和过去的婆婆一样叨。张爱玲对这种生活了解得很透,小说写得很地道。但说句良心话,我不喜欢。我总觉得小说可以写痛苦,写绝望,不能写让人心烦的事,理由很简单:看了以后不烦也要烦,烦了更要烦,而心烦这件事,正是多数中国人最大的苦难。也有些人烦到一定程度就不烦了——他也“熬成婆”了。

像这种人给人罪受的事,不光女人中有,男人中也有,不光中国有,外国也有。我在一些描写航海生活的故事里看到过这类事,这个折磨人的家伙不是婆婆,而是水手长。有个故事好像是马克?吐温写的:有这么个千刁万恶的水手长,整天督着手下的水手洗甲板,擦玻璃,洗桅杆。讲卫生虽是好事,但甲板一天洗二十遍也未免过分。有一天,水手们报告说,一切都洗干净了。他老人家爬到甲板上看看,发现所有的地方都一尘不染,挑不出毛病,就说:好吧,让他们把船锚洗洗吧。整天这样洗东西,水手们有多心烦,也就不必再说了,但也无法可想:四周是汪洋大海,就算想辞活不干,也得等到船靠码头。实际上,中国的旧式家庭,对女人来说也是一条海船,而且永远也靠不了码头。你要是烦得不行,就只有跳海一途。这倒不是乱讲的,旧式女人对自杀这件事,似乎比较熟练。由此可以得到这样的结论:这种故事发生的场景,总是一个封闭的地方,人们在那里浪费着生命;这种故事也就带点幽囚恐怖症的意味。

本文的主旨,不是谈张爱玲,也不是谈航海小说,而是在谈小说里幽闭、压抑的情调。家庭也好,海船也罢,对个人来说,是太小的囚笼,对人类来说,是太小的噩梦。更大的噩梦是社会,更准确地说,是人文生存环境。假如一个社会长时间不进步,生活不发展,也没有什么新思想出现,对知识分子来说,就是一种噩梦。这种噩梦会在文学上表现出来。这正是中国文学的一个传统。这是因为,中国人相信天不变道亦不变,在生活中感到烦躁时,就带有最深刻的虚无感。这方面最好的例子,是明清的笔记小说,张爱玲的小说也带有这种味道:有忧伤,无愤怒;有绝望,无仇恨;看上去像个临死的人写的。我初次读张爱玲,是在美国,觉得她怪怪的。回到中国看当代中青年作家的作品,都是这么股味。这时才想到:也许不是别人怪,是我怪。

所谓幽闭类型的小说,有这么个特征:那就是把囚笼和噩梦当作一切来写。或者当媳妇,被人烦;或者当婆婆,去烦人;或者自怨自艾;或者顾影自怜;总之,是在不幸之中品来品去。这种想法我很难同意。我原是学理科的,学理科的不承认有牢不可破的囚笼,更不信有摆不脱的噩梦;人生唯一的不幸就是自己的无能。举例来说,对数学家来说,只要他能证明费尔马定理,就可以获得全球数学家的崇敬,自己也可以得到极大的快感,问题在于你证不出来。物理学家发明了常温核聚变的方法,也可马上体验幸福的感觉,但你也发明不出来。由此就得出这样的结论,要努力去做事,拼命地想问题,这才是自己的救星。

怀着这样的信念,我投身于文学事业。我总觉得一门心思写单位里那些烂事,或者写些不愉快的人际冲突,不是唯一可做的事情。举例来说,可以写《爱丽丝漫游奇境记》这样的作品,或者,像卡尔维诺《我们的祖先》那样的小说。文学事业可以像科学事业那样,成为无边界的领域,人在其中可以投入澎湃的想象力。当然,这很可能是个馊主意。我自己就写了这样一批小说,其中既没有海船,也没有囚笼,只有在它们之外的一些事情。遗憾的是,这些小说现在还在主编手里压着出不来,他还用一种本体论的口吻说道:他从哪里来?他是谁?他到底写了些什么?

?

.

文明与反讽

据说在基督教早期,有位传教士(死后被封为圣徒)被一帮野蛮的异教徒逮住,穿在烤架上用文火烤着,准备拿他做一道菜。该圣徒看到自己身体的下半截被烤得滋滋冒泡,上半截还纹丝未动,就说:喂!下面已经烤好了,该翻翻个了。烤肉比厨师还关心烹调过程,听上去很有点讽刺的味道。那些野蛮人也没办他的大不敬罪──这倒不是因为他们宽容。人都在烤着了,还能拿他怎么办。如果用棍子去打、拿鞭子去抽,都是和自己的午餐过不去。烤肉还没断气,一棍子打下去,将来吃起来就是一块淤血疙瘩,很不好吃。这个例子说明的是:只要你不怕做烤肉,就没有什么阻止你说俏皮话。但那些野蛮人听了多半是不笑的:总得有一定程度的文明,才能理解这种幽默──所以,幽默的圣徒就这样被没滋没味的人吃掉了。

本文的主旨不是拿人做烤肉,而是想谈谈反讽──照我看,任何一个文明都该容许反讽的存在,这是一种解毒剂,可以防止人把事情干到没滋没味的程度。谁知动笔一写,竟写出件烧烤活人的事,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让我们进入正题,且说维多利亚女王时期,英国的风气极是假正经。上等人说话都不提到腰以下的部位,连裤子这个字眼都不说,更不要说屁股和大腿。为了免得引起不良的联想,连钢琴腿都用布遮了起来。还有桩怪事,在餐桌上,鸡胸脯不叫鸡胸脯,叫作白肉。鸡大腿不叫鸡大腿,叫作黑肉──不分公鸡母鸡都是这么叫。这么称呼鸡肉,简直是脑子有点毛病。照我看,人若是连鸡的胸脯、大腿都不敢面对,就该去吃块砖头。问题不在于该不该禁欲,而在于这么搞实在是没劲透了。英国人就这么没滋没味的活着,结果是出了件怪事情:就在维多利亚时期,英国出现了一大批匿名出版的地下小说,通通是匪夷所思的色情读物。直到今天,你在美国逛书店,假如看到书架上钉块牌子,上书“维多利亚时期”,架子上放的准不是假正经,而是真色情……坦白地说,维多利亚时期的地下小说我读了不少──你爱说我什么就说什么好了。我不爱看色情书,但喜欢这种逆潮流而动的事──看了一些就开始觉得没劲。这些小说和时下书摊上署名"黑松林"的下流小册子还是有区别的,可以看出作者都是有文化的人。其中有一些书,还能称得上是种文学现象。有一本还有剑桥文学教授作的序,要是没有品,教授也不会给它写序。我觉得一部分作者是律师或者商人,还有几位是贵族。这是从内容推测出来的。至于书里写到的事,当然是不敢恭维。看来起初的一些作者还怀有反讽的动机,一面捧腹大笑,一面胡写乱写;搞到后来就开始变得没滋没味,把性都写到了荒诞不经的程度。所以,问题还不在于该不该写性,而在于不该写得没劲。

过了一个世纪,英国的风气又是一变。无论是机场还是车站,附近都有个书店,布置得怪模怪样,霓虹灯乱闪,写着小孩不准入内,有的进门还要收点钱。就这么一惊一乍的,里面有点啥?还是维多利亚时期的小说以及它们的现代翻写本,这回简直是在犯贫。终于,福尔斯先生朝这种现象开了火。这位大文豪的作品中国人并不陌生,《法国中尉的女人》、《石屋藏娇》,国内都有译本。特别是后一本书,假如你读过维多利亚时期的原本,才能觉出逗来。有本维多利亚时期的地下小说,写一个光棍汉绑架了一个小姑娘,经过一段时间,那女孩爱上他了──这个故事被些无聊的家伙翻写来翻写去,翻到彻底没了劲。福尔斯先生的小说也写了这么个故事,只是那姑娘被关在地下室里,先是感冒了,后来得了肺炎,然后就死掉了。当然,福尔斯对女孩没有恶意,他只是在反对犯贫。总而言之,当一种现象(不管是社会现象还是文学现象)开始贫了的时候,就该兜头给它一瓢凉水。要不然它还会贫下去,就如美国人说的,散发出屁眼气味──我是福尔斯先生热烈的拥护者。我总觉得文学的使命就是制止整个社会变得无趣……当然,你要说福尔斯是反色情的义士,我也没什么可说的。你有权利把任何有趣的事往无趣处理解。但我总觉得福尔斯要是生活在维多利亚时期,恐怕也不会满足于把鸡腿叫作黑肉。他总要闹点事,写地下小说或者还不至于,但可能像王尔德一样,给自己招惹些麻烦。我觉得福尔斯是个反无趣的义士。

假如我是福尔斯那样的人,现在该写点啥?我总禁不住想向《红楼梦》开火。其实我还有更大的题目,但又不想作死──早几年兴文化衫,有人在胸口印了几个字:活着没劲,觉得自己有了点幽默感,但所有写应景文章的人都要和这个人玩命,说他颓废──反讽别的就算了罢,这回只谈文学。曹雪芹本人不贫,但写各种“后梦”的人可是真够贫的。然后又闹了小一个世纪的红学。我觉得全中国无聊的男人都以为自己是贾宝玉,以为自己不是贾宝玉的,还算不上是个无聊的男人。看来我得把《红楼梦》反着写一下──当然,这本书不会印出来的:刚到主编的手里,他就要把我烤了。罪名是现成的:亵渎文化遗产,民族虚无主义。那位圣徒被烤的故事在我们这里,也不能那样讲,只能改作:该圣徒在烤架上不断高呼“我主基督万岁”,“圣母玛利亚万岁”,“****异教徒”,直至完全烤熟。连这个故事也变得很没劲了。

?

.

海明威的《老人与海》

老人驾着船去出海,带回来的却是一副大得不可思议的鱼骨。在海明威的《老人与海》中,我读到了一个英雄的故事。

在这本书里,只有一个简单到不能再简单的故事和纯洁到如同两滴清水的人物。然而,它却那么清楚而有力地揭示出人性中强悍的一面。在我看来,再没有什么故事能比这样的故事更动人,再没有什么搏斗能比这样的搏斗更壮丽了。

我不相信人会有所谓的“命运”,但是我相信对于任何人来说,“限度”总是存在的。再聪明再强悍的人,能够做到的事情也总是有限度的。老人桑地亚哥不是无能之辈,然而,尽管他是最好的渔夫,也不能让那些鱼来上他的钩。他遇到他的限度了,就象最好的农民遇上了大旱,最好的猎手久久碰不到猎物一般。每一个人都会遇到这样的限度,仿佛是命运在向你发出停止前行的命令。

可是老人没有沮丧,没有倦怠,他继续出海,向限度挑战。他终于钓到了一条鱼。如同那老人是人中的英雄一样,这条鱼也是鱼中的英雄。鱼把他拖到海上去,把他拖到远离陆地的地方,在海上与老人决战。在这场鱼与人的恶战中,鱼也有获胜的机会。鱼在水下坚持了几天几夜,使老人不能休息,穷于应付,它用酷刑来折磨老人,把他弄得血肉模糊。这时,只要老人割断钓绳,就能使自己摆脱困境,得到解放,但这也就意味着宣告自己是失败者。老人没有作这样得选择,甚至没有产生过放弃战斗的念头。他把那条鲨鱼当作一个可与之交战的敌手,一次又一次地做着限度之外的战斗,他战胜了。

老人载着他的鱼回家去,鲨鱼在路上抢劫他的猎物。他杀死了一条来袭的鲨鱼,但是折断了他的鱼叉。于是他用刀子绑在棍子上做武器。到刀子又折断的时候,似乎这场战斗已经结束了。他失去了继续战斗的武器,他又遇到了他的限度。这是,他又进行了限度之外的战斗:当夜幕降临,更多的鲨鱼包围了他的小船,他用木棍、用桨、甚至用舵和鲨鱼搏斗,直到他要保卫的东西失去了保卫的价值,直到这场搏斗已经变得毫无意义的时候他才住手。

老人回到岸边,只带回了一条白骨,只带回了残破不堪的小船和耗尽了精力的躯体。人们怎样看待这场斗争呢?

有人说老人桑地亚哥是一个失败了得英雄。尽管他是条硬汉,但还是失败了。

什么叫失败?也许可以说,人去做一件事情,没有达到预期得目的,这就是失败。

但是,那些与命运斗争的人,那些做接近自己限度的斗争的人,却天生地接近这种失败。老人到海上去,不能期望天天有鱼来咬他的钩,于是他常常失败。一个常常在进行着接近自己限度的斗争的人总是会常常失败的,一个想探索自然奥秘的人也常常会失败,一个想改革社会的人更是会常常失败。只有那些安于自己限度之内的生活的人才总是“胜利”,这种“胜利者”之所以常胜不败,只是因为他的对手是早已降伏的,或者说,他根本没有投入斗争。

在人生的道路上,“失败”这个词还有另外的含义,即是指人失去了继续斗争的信心,放下了手中的武器。人类向限度屈服,这才是真正的失败。而没有放下手中武器,还在继续斗争,继续向限度挑战的人并没有失败。如此看来,老人没有失败,老人从未放下武器,只不过是丧失了武器。老人没有失去信心,因此不应当说他是“失败了的英雄”。

那么,什么也没有得到的老人竟是胜利的么?我确是这样看的。我认为,胜利就是战斗到最后的时刻。老人总怀着无比的勇气走向莫测的大海,他的信心是不可战胜的。

他和其他许多人一样,是强悍的人类的一员。我喜欢这样的人,也喜欢这样的人性。我发现,人们常常把这样的事情当作人性最可贵的表露:七尺男子汉坐在厨房里和三姑六婆磨嘴皮子,或者衣装笔挺的男女们坐在海滨,谈论着高尚的、别人不能理解的感情。我不喜欢人们像这样沉溺在人性软弱的部分之中,更不喜欢人们总是这样描写人性。

正像老人每天走向大海一样,很多人每天也走向与他们的限度斗争的战场,仿佛他们要与命运一比高低似的。他们是人中的强者。

人类本身也有自己的限度,但是当人们一再把手伸到限度之外,这个限度就一天一天地扩大了。人类在与限度的斗争中成长。他们把飞船送上太空,他们也用简陋的渔具在加勒比海捕捉巨大的马林鱼。这些事情是同样伟大的。做这样不可思议的事情的人都是英雄。而那些永远不肯或不能越出自己限度的人是平庸的人。

在人类前进的道路上,强者与弱者的命运是不同的。弱者不羡慕强者的命运,强者也讨厌弱者的命运。强者带有人性中强悍的一面,弱者带有人性中软弱的一面。强者为弱者开辟道路,但是强者往往为弱者所奴役,就像老人是为大腹便便的游客打鱼一样。

《老人与海》讲了一个老渔夫的故事,但是在这个故事里却揭示了人类共同的命运。我佩服老人的勇气,佩服他不屈不挠的斗争精神,也佩服海明威。

?

.

《血统》序

艾晓明请我给她的新作写序——像这样的事求到我这无名之辈头上,我想她是找对了人。我比艾君稍大一些,“文化革命”开始的时候是个中学生。我的出身当时也不大好,所以我对她说到的事也有点体验。我记得“文化革命”刚开始时,到处都在唱那支歌——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与此同时,我的一些同学穿上了绿军装,腰里束上了大皮带,站在校门口,问每个想进来的人:“你什么出身?”假如回答不是红五类之一,他就从牙缝里冒出一句:“狗崽子!”他们还干了很多更加恶劣的事,但是我不喜欢揭别人的疮疤,而且那些事也离题了。

我说的这件事很快就过去了。我的这些同学后来和我一起去插队,共过患难以后,有些成了很好的朋友,但是我始终以为他们那时的行为很坏。“文化革命”是件忽然发生的事,谁也没有预料到,谁也不可能事先考虑遇到这样的事我该怎么做人。我的这些同学也是忽然之间变成了人上人——平心而论,这是应该祝贺的,但这却不能成为欺压别人的理由。把狗崽子三个字从朝夕相处的同学嘴里逼出来,你又于心何忍。我这样说,并不等于假如当年我是红五类的话,就不会去干欺压别人的事。事实上一筐烂桃里挑不出几个好的来,我也不比别人好。当年我们十四五岁,这就是说,从出世到十四岁,我们没学到什么好。

我在北方一个村里插队时(当时我是二十二岁),看到村里有几个阴郁的年轻人,穿着比较干净,工作也比较勤奋,就想和他们结交。但是村里人劝我别这么做,因为他们是地主。农村的情况和城里不一样,出身是什么,成分也是什么。故而地主的儿子是地主,地主的孙子也是地主,子子孙孙不能改变。因为这个原因,地主的儿子总是找不到老婆。我们村里的男地主(他们的父亲和祖父曾经拥有土地)都在打光棍,而女地主都嫁给了贫下中农以求子女能改变成分。我在村里看到,地主家的自留地种得比较好,房子盖得也比较好。这是因为他们只能靠自己,不能指望上面救济。据说在“文化革命”前,地主家的孩子学习成绩总是比贫下中农出色,因为他们除了升学离开农村外,别无出路。这一点说来不足为奇,因为在中世纪的欧洲,犹太人在商业方面也总是比较出色。但是在“文化革命”里,升学又不凭学习成绩,所以黑五类就变得绝无希望。我所见到的地主就是这样的。假如我宣扬我的所见所闻,就有可能遇到遇罗克先生的遭遇——被枪毙掉,所以我没有宣扬它。现在中国农村已经没有地主富农这些成分了,一律改称社员。这样当然是好多了。

到了我考大学那一年(当时我已经二十六岁),有一天从教育部门口经过,看到有一些年轻人在请愿。当时虽然上大学不大看出身了,但还是有些出身坏到家的人,虽然本人成绩很好,也上不了大学。后来这些人经过斗争,终于进了大学。其中有一位还成了我的同班同学。这位同学的出身其实并不坏,父母都是******的老干部。他母亲在“文革”里不堪凌辱,自杀了。从党的立场来看,我的同学应当得到同情和优待,但是没有。人家说,他母亲为什么死还没有查清。等到查清了(这已是大学快毕业的事了),他得到一笔抚恤金,也就是几百块钱吧,据我所知,我的同学并不为此感激涕零。

以上所述,就是我对出身、血统这件事的零碎回忆。也许有助于说明“血统”是怎样的一回事。总起来说,我以为人生在世应当努力,应该善良,而血统这种说法对于培养这些优良品质毫无帮助。除此之外,血统这件事还特别的荒唐。但是现实,尤其是历史,与我怎样想毫无关系。因此就有了这样的事:在“文化革命”里,艾君这样一个正在上小学的女孩子,她的命运和她的外祖父——一位国民革命的元勋(但是这一点在当时颇有争议),她的父亲——一位前******军队的炮兵军官,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了。这本书就在讲这些事——艾君当时是怎样一个人,她的外祖父,她的父母又是怎样的人。拿破仑曾说:世间各种书中,我独爱以血写成者。假如你是拿破仑这样的读者,就会喜欢这本书。

?

.

关于媚雅

前不久在报纸上看到一篇文章,谈到有关“媚俗”与“媚雅”的问题。作者认为,米兰?昆德拉用出来一个词儿,叫做“媚俗”,是指艺术家为了取悦大众,放弃了艺术的格调。他还说,我们国内有些小玩闹造出个新词“媚雅”,简直不知是什么意思。这个词的意思我倒知道,是指大众受到某些人的蛊惑或者误导,一味追求艺术的格调,也不问问自己是不是消受得了。在这方面我有些经验,都与欣赏音乐有关。高雅音乐格调很高,大概没有疑问。我自己在音乐方面品味很低,乡村音乐还能听得住,再高就受不了。

大约十年前,我在美国,有一次到波士顿去看个朋友。当时正是盛夏,为了躲塞车,我天不亮就驾车出发,天傍黑时到,找到了朋友,此时他正要出门。他说,离他家不远有个教堂,每晚里面都有免费的高雅音乐会,让我陪他去听。说实在的,我不想去,就推托道:听高雅音乐要西装革履、正襟危坐。我开了一天的车,疲惫不堪,就算了吧。但是他说,这个音乐会比较随便,属大学音乐系师生排演的性质。你进去以后只要不打瞌睡、不中途退场就可。我就去了、到了门口才知道是演奏布鲁克纳的两首交响曲。我的朋友还拉我在第一排正中就座,听这两首曲子——在这里坐着,连打呵欠的机会都没有了。我觉得这两首曲子没成没谈、没油没盐,演奏员在胡吹、胡拉,指挥先生在胡比划,整个感觉和晕船相仿。天可怜见,我开了十几个小时的车,坐在又热又闷的教堂里,只要头沾着点东西,马上就能睡着;但还强撑着,把眼睛瞪得滚圆,从七点撑到了九点半!中间有一段我真恨不能一头碰死算了……布鲁克纳那厮这两首鸟曲,真是没劲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