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王仙客就带着他的人离开了宣阳坊,继续去找无双。到底找到了没有,我表哥还没告诉我。但是他说,掖庭宫是皇宫大内,王仙客虽然IQ185,也很难进去。但是无双在那里,不管她想得开想不开,生命是有保障的。假如宫里的女人想死就死得了,皇帝身边就没人了。除了这一点好处,其它都是不好处。何况尘世嚣嚣,我们不管干什么,都是困难重重。所以我估计王仙客找不到无双。
浪漫骑士 行吟诗人 自由思想家——悼小波 代跋
日本人爱把人生喻为樱花,盛开了,很短暂,然后就凋谢了。小波的生命就像樱花,盛开了,很短暂,然后就溘然凋谢了。
三岛由纪夫在《天人五衰》中写过一个轮回的生命,每到18岁就死去,投胎到另一个生命里。这样,人就永远活在他最美好的日子里。他不用等到牙齿掉了、头发白了、人变丑了,就悄然逝去。小波是这样,在他精神之美的巅峰期与世长辞。
我只能这样想,才能压制我对他的哀思。
在我心目中,小波是一位浪漫骑士,一位行吟诗人,一位自由思想者。
小波这个人非常的浪漫。我认识他之初,他就爱自称为“愁容骑士”,这是唐吉诃德的别号。小波生性相当抑郁,抑郁即是他的性格,也是他的生存方式;而同时,他又非常非常的浪漫。
我是在1977年初与他相识的。在见到他这个人之前,先从朋友那里看到了他手写的小说。小说写在一个很大的本子上。那时他的文笔还很稚嫩,但是一种掩不住的才气已经跳动在字里行间。我当时一读之下,就有一种心弦被拨动的感觉,心想:这个人和我早晚会有点什么关系。我想这大概就是中国人所说的缘分吧。
我第一次和他单独见面是在《光明日报》社,那时我大学刚毕业,在那儿当个小编辑。我们聊了没多久,他突然问:你有朋友没有?我当时正好没朋友,就如实相告。他单刀直入地问了一句:“你看我怎么样?”我当时的震惊和意外可想而知。他就是这么浪漫,率情率性。
后来我们就开始通信和交往。他把情书写在五线谱上,他的第一句话是这样写的:“作梦也想不到我会把信写在五线谱上吧。五线谱是偶然来的,你也是偶然来的。不过我给你的信值得写在五线谱里呢。但愿我和你,是一支唱不完的歌。”我不相信世界上有任何一个女人能够抵挡如此的诗意,如此的纯情。被爱已经是一个女人最大的幸福,而这种幸福与得到一种浪漫的骑士之爱相比又逊色许多。
我们俩都不是什么美男美女,可是心灵和智力上有种难以言传的吸引力。我起初怀疑,一对不美的人的恋爱能是美的吗?后来的事实证明,两颗相爱的心在一起可以是美的。我们爱得那么深。他说过的一些话我总是忘不了。比如他说:“我和你就好像两个小孩子,围着一个神秘的果酱罐,一点一点地尝它,看看里面有多少甜。”这形象的天真无邪和纯真诗意令我感动不已。再如他有一次说:“我发现有的人是无价之宝。”他这个“无价之宝”让我感动极了。这不是一般的甜言蜜语。如果一个男人真的把你看作是无价之宝,你能不爱他吗?
我有时常常自问,我究意有何德何能,上帝会给我小波这样一件美好的礼物呢?去年10月10日我去英国,在机场临分别时,我们虽然不敢太放肆,在公众场合接吻,但他用劲搂了我肩膀一下作为道别,那种真情流露是世间任何事都不可比拟的。我万万没有想到,这一别竟是永别。他转身向外走时,我看着他高大的背影,在那儿默默流了一会儿泪,没想到这就是他给我留下的最后一个背影。
小波虽然不写诗,只写小说随笔,但是他喜欢把自己称为诗人,行吟诗人。其实他喜欢韵律,有学过诗的人说,他的小说你仔细看,好多地方有韵。我记忆中小波的小说中唯一写过的一行诗是在《三十而立》里:“走在寂静里,走在天上,而阴茎倒挂下来。”我认为写得很不错。这诗原来还有很多行,被他划掉了,只保留了发表的这一句,小波虽然以写小说和随笔为主,但在我心中他是一位真正的诗人。他的身上充满诗意,他的生命就是一首诗。
恋爱时他告诉我,16岁时他在云南,常常在夜里爬起来,借着月光用蓝墨水笔在一面镜子上写呀写,写了涂,涂了写,直到整面镜子变蓝色。从那时起,那个充满诗意的消息、云南山寨中皎洁的月光和那面涂成蓝色的镜子,就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中。
从我的鉴赏力看,小波的小说文学价值很高。他的《黄金时代》和《未来世界》两次获联合报文学大奖,他的唯一一部电影剧本《东宫西宫》获阿根廷国际电影节最佳编剧奖,并且该影片成为1997年戛纳国际电影节入围作品,使小波成为在国际电影节为中国拿到最佳编剧奖的第一人,这些可以算作对他的文学价值的客观评价。他的《黄金时代》在大陆出版后,很多人都极喜欢。有人甚至说:王小波是当今中国小说第一人,如果诺贝尔文学奖将来有中国人能得,小波就是一个有这种潜力的人。我不认为这是溢美之辞。虽然也许其中有我特别偏爱的成分。
小波的文学眼光极高,他很少夸别人的东西。我听他夸过的人有马克·吐温和萧伯纳。这两位都以幽默睿智著称。他喜欢的作家还有法国的新小说派,杜拉斯,图尼埃尔,尤瑟纳尔,卡尔维诺和伯尔。他不喜欢托尔斯泰,大概觉得他的古典现实主义太乏味,尤其是受不了他的宗教说教。小波是个完全彻底的异教徒,他喜欢所有有趣的、飞扬的东西,他的文学就是想超越平淡乏味的现实生活。他特别反对车尔尼雪夫斯基的“真即是美”的文学理论,并且持完全相反的看法。他认为真实的不可能是美的,只是创造出来的东西和想象力的世界才可能是美的。他有很多文论都精辟之至,平常聊天时说出来,我一听老要接一句:不行,我得把你这个文论记下来。可是由于懒惰从来没真记下来过,这将是我终身的遗憾。
小波的文字极有特色。就像帕瓦罗蒂一张嘴,不用报名,你就知道这是帕瓦罗蒂,胡里奥一唱你就知道是胡里奥一样,小波的文字也是这样,你一看就知道出自他的手笔。台湾李敖说过,他是中国白话文第一把手,不知道他看了王小波的文字还会不会这么说,真的,我就是这么想的。
有人说,在我们这样的社会中,只出理论家、权威理论的阐释者和意识形态专家,不出思想家,而在我看来,小波是一个例外,他是一位自由思想家。自由人文主义的立场贯穿在他的整个人格和思想之中。读过他文章的人可能会发现,他特别爱引证罗素,这就是所谓气味相投吧。他特别崇尚宽容、理性和人的良知,反对一切霸道的、不讲理的、教条主义的东西。我对他的思路老有一种意外惊喜的感觉。这就是因为长这么大,满耳听的不是些陈词滥调,就是些蠢话傻话,而小波的思路却总是那么清新。这是一个他最让人感到神秘的地方。我分析这和儿时他的家庭受过挫折有关。这一遭遇使他从很小就学着用自己的判断力来找寻真理,他就找到了自由人文主义,并终身保持着对自由和理性的信念。
小波在一篇小说里说:人就像一本书,你要挑一本好看的书来看。我觉得我生命中最大的收获和幸运就是,我挑了小波这本书来看。我从1977年认识他,到1997年与他永别,这20年间我看到了一本最美好、最有趣、最好看的书。作为他的妻子,我曾经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失去了他,我现在是世界上最痛苦的人。小波,你太残酷了,你潇洒地走了,把无尽的痛苦留给我们这些活着的人。虽然后面的篇章再也看不到了,但是我还会反反复复地看这20年。这20年永远活在我心里。我相信,小波也会通过他留下的作品活在许多人的心里。
樱花虽然凋谢了,但它毕竟灿烂地盛开过。
我最最亲爱的小波,再见,我们来世再见。到那时我们就可以在一起一百年,一千年,一万年。再也不分开了。
第一章第一节
莫迪阿诺在《暗店街》里写道:“我的过去一片朦胧……”。这本书就放在窗台上,是本小册子,黑黄两色的封面,纸很糙,清晨微红色的阳光正照在它身上。病房里住了很多病人,不知它是谁的。我观察了很久,觉得它像是件无主之物,把它拿到手里来看;但心中惕惕,随时准备把它还回去。过了很久也没人来要,我就把它据为己有。过了一会儿,我才骤然领悟到:这本书原来是我的。这世界上原来还有属于我的东西──说起来平淡无奇,但我确实没想到。病房里弥漫着水果味、米饭味、汗臭味,还有煮熟的芹菜味。在这个拥挤、闭塞、气味很坏的地方,我迎来了黎明。我的过去一片朦胧……
病房里有一面很大的玻璃窗。每天早上,阳光穿过不平整的窗玻璃,在对面墙上留下火红的水平条纹;躺在这样的光线里,有如漂浮在溶岩之中。本来,我躺在这张红彤彤的床上,看那本书,感到心满意足。事情忽然急转而下,大夫找我去,说道,你可以出院了。医院缺少床位,多少病人该住院却进不来──听他的意思,好像我该为此负责似的。我想要告诉他,我是出于无奈(别人用汽车撞了我的头)才住到这里的,但他不像要听我说话的样子,所以只好就这样了。
此后,我来到大街上,推着一辆崭新的自行车,不知该到哪里去。一种巨大的恐慌,就如一团灰雾,笼罩着我──这团雾像个巨大的灰毛老鼠,骑在我头上,早晨城里也有一层雾,空气很坏,我自己也带着医院里的馊味。我总觉得空气应该是清新的,弥漫着苦涩的花香──如此看来,《暗店街》还在我脑中作祟……
莫迪阿诺的主人公失去了记忆。毫无疑问,我现在就是失去了记忆。和他不同的是,我有张工作证,上面有工作单位的地址。循着这个线索,我来到了“西郊万寿寺”的门前。门洞上方有“敕造万寿寺”的字样,而我又不是和尚……这座寺院已经彻底破旧了,房檐下的檩条百孔千疮,成了雨燕筑巢的地方,燕子屎把房前屋后都变成了白色的地带,只在门前留下了黑色的通道。这个地带对人来说是个禁区。不管谁走到里面,所有的燕巢边上都会出现燕子的屁股,然后他就在缤纷的燕粪里,变成一个面粉工人,燕子粪的样子和挤出的儿童牙膏类似。院子里有几棵白皮松,还有几棵老得不成样子的柏树。这一切似曾相识……我总觉得上班的地点不该这样的老旧。顺便说一句,工作证上并无家庭住址,假如有的话,我会回家去的,我对家更感兴趣……万寿寺门前的泥地里混杂着砖石,掘地三尺也未必能挖干净。我在寺门前巡逡了很久,心里忐忑不安,进退两难。直到有一个胖胖的女人经过。她从我身边走过时抛下了一句:进来呀,愣着干啥。这几天我总在愣着,没觉得有什么不对。但既然别人这么说,愣着显然是不对的。于是我就进去了。
出院以前,我把《暗店街》放在厕所的抽水马桶边上。根据我的狭隘经验,人坐在这个地方才有最强的阅读欲望。现在我后悔了,想要回医院去取。但转念一想,又打消了这个主意。把一本读过的书留给别人,本是做了一件善事;但我很怀疑自己真有这么善良。本来我在医院里住得好好的,就是因为看了这本书,才遇到现在的灾难。我对别的丧失记忆的人有种强烈的愿望,想让他们也倒点霉──丧失了记忆又不自知,那才是人生最快乐的时光……
对于眼前这座灰蒙蒙的城市,我的看法是:我既可以生活在这里,也可以生活在别处;可以生活在眼前这座水泥城里,走在水泥的大道上,呼吸着尘雾;也可以生活在一座石头城市里,走在一条龟背似的石头大街上,呼吸着路边的紫丁香。在我眼前的,既可以是这层白内障似的、磨砂灯泡似的空气,也可以是黑色透明的、像鬼火一样流动着的空气。人可以迈开腿走路,也可以乘风而去。也许你觉得这样想是没有道理的,但你不曾失去过记忆──在我衣服口袋里,有一张工作证,棕色的塑料皮上烙着一层布纹。里面有个男人在黑白相片里往外看着。说实在的,我不知道他是谁。但是,既然出现在我口袋里,除我之外,大概也不会是别人了。也许,就是这张证件注定了我必须生活在此时此地。
早上,我从医院出来,进了万寿寺,踏着满地枯黄的松针,走进了配殿。我真想把鞋脱下来,用赤脚亲近这些松针。古老的榆树,矮小的冬青丛,都让我感到似曾相识;令人遗憾的是,这里有股可疑的气味,于茅厕相似,让人不想多闻。配殿里有个隔出来的小房间,房间里有张桌子,桌子上堆着写在旧稿纸上的手稿。这些东西带着熟悉的气息迎面而来──过去的我带着重重叠叠的身影,飘扬在空中。用不着别人告诉我,我就知道,这是我的房间、我的桌子、我的手稿。这是因为,除了穿在身上的灰色衣服,这世界上总该有些属于我的东西──除了有些东西,还要有地方吃饭,有地方睡觉,这些在目前都不要紧。目前最要紧的是,有个容身的地方。坐在桌子后面,我心里安定多了。我面前还放了一个故事。除了开始阅读,我别无选择了。
“晚唐时,薛嵩在湘西当节度使。前往驻地时,带去了他的铁枪”。故事就这样开始了。这个故事用黑墨水写在我面前的稿纸上,笔迹坚挺有力。着种纸是稻草做的,呈棕黄色,稍稍一折就会断裂,散发着轻微的霉味。我面前的桌子上有不少这样的纸,卷成一捆捆的,用橡皮筋扎住。随手打开一卷,恰恰是故事的开始。走进万寿寺之前,我没想到会有这么多故事。可以写几个字来对照一下,然后就可认定是不是我写了这些故事。但我觉得没有必要。在医院里醒来时,我左手的食指和中指上,都有黑色的墨迹。这说明我一直用黑墨水来写字。在我桌子上,有一个笔筒,里面放满了蘸水钢笔,笔尖朝上,像一丛龙舌兰的样子;笔筒边上放着一瓶中华牌绘图墨水。坐在这个桌子面前,我想道:假如我不是这个故事的作者,也不会有别人了;虽然我一点不记得这个故事。这些稿子放在这里,就如医院窗台上的《暗店街》。假如我不来认领,就永无人来认领。这世界之所以会有无主的东西,就因为有人失去了记忆。
手稿上写道:盛夏时节,在湘西的红土丘陵上,是一片萧杀景象;草木凋零,不是因为秋风的摧残,却是因为酷暑。此时山坡上的野草是一片黄色,就连水边的野芋头的三片叶子,都分向三个方向倒下来;空气好像热水迎面浇来。山坡上还刮着干热的风。把一只杀好去毛的鸡皮上涂上盐,用竹杆挑到风里去吹上半天,晚上再在牛粪火里烤烤,就可以吃了。这种鸡有一种臭烘烘的香气。除了风,吃腐肉的鸟也在天上飞,因为死尸的臭味在酷热中上升,在高空可以闻到。除了鸟,还有吃大粪的蜣螂,它们一反常态,嗡嗡地飞了起来,在山坡上寻找臭味。除了蜣螂,还有薛嵩,他手持铁枪,出来挑柴禾。其它的生灵都躲在树林里纳凉。远远看去,被烤热的空气在翻腾,好像一锅透明的粥,这片山坡就在粥里煮着──这故事开始时就是这样。
在医院里,我那张床就很热,我一天到晚都在锅里煮着,但我什么都不记得,也就什么都不抱怨,连个热字都说不出,只觉得很快乐。我不明白,热有什么可抱怨的呢。这篇稿子带有异己的气味。今天早上我遇到了很多东西:北京城、万寿寺、工作证、办公室,我都接受下来了。现在是这篇手稿──我很坚决地想要拒绝它。是我写的才能要,不是我写的──要它干啥?
手稿上继续写道:薛嵩穿着竹笋壳做的凉鞋,披散着头发,把铁枪扛在肩上,用一把新鲜的竹篾条拴在腰上,把龟头吊起来,除此之外,身上一无所有。现在正是盛夏时节。假如是严冬,景象就有所不同:此时湘西的草坡上一片白色的霜,直到中午时节,霜才开始融化,到下午四点以后,又开始结冻,这样就把整个山坡冻成了一片冰,绿色的草都被冻在冰下,好像被罩在透明的薄膜里──原稿就是这样的,但我总怀疑亚热带地方会有这样冷──薛嵩穿着棉袍子出来,肩上扛着缠了草绳的铁枪──如果不缠草绳子,就会粘手。他还是出来挑柴火。春秋两季他也要出来挑柴火──因为要吃饭就得挑柴火──并且总是扛着他的大铁枪。
我依稀记得,自己写到过薛嵩,每次总是从红土丘陵的正午写起,因为红土丘陵和正午有一种上古的气氛,这种气氛让我入了迷。此处地形崎岖,空旷无人,独自外出时会感到寂寞:在山坡上走着走着,忽然觉得天低了下来,连蓝天带白云都从天顶扣下来,天地之间因而变得扁平。再过一会,天地就会变成一口大碗,薛嵩独自一人走在碗底。他觉得自己就如一只倒臼里的蚂蚁,马上就会被粉碎,情不自禁地丢掉了柴捆,倒在地上打起滚来。滚完以后,再挑起柴来走路,走进草木茂盛的寨子,钻进空无一人、黑暗的竹楼。此时寂寞不再像一种暧昧的癫狂,而是变成了体内的刺痛。后来,薛嵩难于忍受,就去抢了红线为妻。这样他就不会被寂寞穿透,也不会被寂寞粉碎。如果感到寂寞,就把红线抱在怀里,就如胃疼的人需要一个暖水袋。如果这样解释薛嵩,一切都进行得很快。但这样的写法太过直接,红线在此时出现也为时过早。这就是只写红土丘陵和薛嵩的不利之处。所以这个故事到这里截止,从下一页开始,又换了一种写法。
读到薛嵩走在红土丘陵上,我似乎看到他站在苍穹之下,蓝天、白云在他四周低垂下来,好似一粒凸起的大眼球。这个景象使我感到亲切,仿佛我也见到过。只可惜由此再想不到别的了。因此,薛嵩就担着柴禾很快地走了过去,正如枪尖刺在一块坚硬的石头上,轻飘飘地滑过了……如你所见,这种模糊的记忆和手稿合拍。看来这稿子是我写的。
既然已经有了一个属于我的故事,把《暗店街》送给别人也不可惜。但我不知道谁是薛嵩,也不知道谁是红线;正如我不知道谁是莫迪阿诺,谁是居伊?罗朗。我更不知道自己是谁。
正午时分的山坡上,罩着一层蓝黝黝的烟雾。走在这种烟雾里,就是皮肤白皙的人也会立刻变得黝黑,就是牙色焦黄的人也会立刻牙齿洁白,头发笔直的人也会变得有点鬈发──手稿上这样写,仿佛嫌天还不够热──薛嵩在山坡上走,渐渐感到肩上的铁枪变得滚烫,好像是刚从溶炉里取出来。这根铁棍他是准备作扁担来用的,除了烫手之外,它还有一种不便之处──那东西有三十多斤重,用来作扁担很不适用。但是他决不肯把任何扁担扛在肩上。在铁枪的顶端,有个不大锋利的枪头,还有一把染红了的麻絮。如果你不知道这是枪缨,一定会把这条枪的性质看错,以为它不是一件兵器,而是一根墩布。在他的肚脐前面,一根竹篾条,好像吊了个大蘑菇。他就这样走下山坡,去找他的柴捆。
薛嵩的身体颀长、健壮,把它裸露出来时,他缺少平常心。当他赤身裸体走在原野上时,那个把把总是有点肿胀,不是平常的模样;所以他小心翼翼地避开一切低洼的地方。低洼的地方会有水塘,里面满是浓绿色的水。一边被各种各样的脚印搅成黑色的污泥,另一边长满了水芋头、野慈菇,张开了肥厚的绿叶,开着七零八落的白花。只听哗啦一声水响,叶子中间冒出一个女孩的头来。她直截了当地往薛嵩胯下看来,然后哈哈笑着说:瞧你那个模样!要不要帮帮你的忙?成熟男性的这种羞辱,总是薛嵩的恶梦。等他谢绝了帮忙之后,那女孩就沉下水去。在混浊的水面上,只剩下一根掏空的芦苇竖着,还有一缕黑色的头发。在亚热带的旱季,最混的水里也是凉快的。薛嵩发了一会儿愣,又到山脊上走着,找到了自己的柴禾捆,用长枪把它们串成一串,挑回家来,蜣螂也是这样把粪球滚回家。此时他被夹在一串柴捆中间,像一只蜈蚣在爬。他被柴禾挤得迈不开步子,只能小步走着,好像一个穿筒裙的女人。假如有一阵狂风吹来,他就和柴捆一起在山坡上滚起来。故事虽然发生在中古,但因为地方偏僻,有些上古的景象。
我对这个故事有种特殊的感应,仿佛我就是薛嵩,赤身裸体走进湘西的炎热,就如走入一座灼热的砖窑;铁枪太过沉重,嵌进了肩上的肉。至于腰间的篾条,它太过紧迫,带着粗糙勒进了阴茎的两侧──这好像很有趣。更有趣的是有个苗族小姑娘从水里钻出来要帮我的忙。但作者对这故事不是全然满意,他说,这是因为薛嵩是孤零零的一个人。孤零零一个人的故事必定殊为无趣,所以这个故事又重新开始道:晚唐时节,薛嵩曾住在长安城里。
长安城是一座大得不得了的城市,周围围着灰色的砖墙。墙上有一些圆顶的城门洞,经常有一群群灰色的驴驮着粮食和柴草走进城里来。一早一晚,城市上空笼罩着灰色的雾,在这个地方买不到漂白布,最白的布买到手里,凑到眼前一看,就会发现它是灰的。这种景象使薛嵩感到郁闷,久而久之,他变得嗓音低沉。在冷天里他呵出一口白气,定眼一看,发现它也是灰的。这样,这个故事就有了一个灰色的开始,这种色调和中古这个时代一致。在中古时,人们用灶灰来染布,妇女用草灰当粉来用,所以到处都是灰色的。薛嵩总想做点不同凡响的事情。比方说,写些道德文章,以便成为圣人;发表些政治上的宏论,以便成为名臣;为大唐朝开辟疆土,成为一代名将。他总觉得后一件事情比较容易,自己也比较在行。这当然是毫无根据的狂想……
后来,薛嵩买到了一纸任命,到湘西来作节度使。节度使是晚唐时最大的官职,有些节度使比皇帝还要大。薛嵩觉得自己中了头彩,就变卖了自己的万贯家财,买了仪仗、马匹和兵器,雇佣了一批士兵,离开了那座灰砖砌成的大城,到这红土山坡上建功立业。后来,他在这片红土山坡上栽了树,种了竹子,建立了寨子,为了纪念自己在长安城里那座豪华住宅,他把自己的竹楼盖成了三重檐的式样,这个式样的特点是雨季一来就漏得厉害。他还给自己造了一座后园,在园里挖了一个池塘,就这样住下去;遇到了旱季里的好天气,就把长了绿霉的衣甲拿出来晒。过了一些年,薛嵩和他的兵都老了。薛嵩开始怀念那座灰色的长安城,但他总也不会忘记建功立业的雄心。
与此同时,我坐在万寿寺的配殿里,头顶上还有一块豆腐干大小的伤疤。这块疤正在收缩,使我的头皮紧绷绷。我和薛嵩之间有千年之隔,又有千里之隔。如果硬要说我们之间有什么关系,实在难以想象。但我总要把自己往薛嵩身上想──除了他,我不知还有什么可供我来想象:过去我可能到过热带地方,见过三重檐的竹楼,还给自己挖过一个池塘;我在那里怀念眼前这座灰色的北京城,并且总不能忘记自己建功立业的决心──这样想并非无理。但假如我真的这样想过,就是个蠢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