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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烈呼鸣萧瑟,壮怀雷电狂轰。遍身伤裂志铮铮,笑看云翻潮涌。”
众人拍手给他叫好,这一首诗,吟的是崖边劲松,这人倒是有几分才华,将松树的傲骨铮铮都表现的淋漓尽致,比起前头那几个,他这首松,绝对是凌驾众人之上。
苏承欢看他生的枯黄清瘦,看着像是严重的营养不良,身上的衣服在衣袖处打了好几个补丁,膝盖那,也有好几个补丁,看样子,是极贫苦人家的书生。
他这一首诗后,就没人再敢出来和他匹敌,那个洪举人,脸色难看了起来,才学不敌对方,就开始出言诋毁了:“诗是好诗,就不知道是不是抄的别人的,顺手拿来了自己用,我怎么觉着耳熟的很。”
所有人的目光,齐齐的打向了那个高瘦枯黄的书生,有人质疑问道:“是啊,以前从不见你出来斗诗,这次一出来就一鸣惊人,不会是以前没有的可以显摆的,现在正好得了一首好诗,所以出来卖弄了?”
那个书生已经被说的满面憋屈通红,苏承欢正要出去替人说句话,这分明是看不起人,她虽然不愿多管闲事,却也见不得人因为贫穷,自尊被肆意的轻贱。
只人群里,先她之前,响起了一个柔柔的声音:“王秀才是不是拿了别人的来卖弄,你们再考考他不就可以,随口出个文,他若能答上,那他必定是有真才实学的,你们何必在这没根没据的污蔑人呢!”
众人寻声望去,看到的是一个清秀的略显得苍白的女子,站在苏月如边上,可不正是苏月如的姐姐。
苏承欢有些小小的诧异,互相温顺的有些懦弱的苏碧如,居然会出来个这个枯瘦书生说话。
第三十六章
而且“王秀才”,人家的姓氏都知道了,看来是有过交流了,看不出,这个怕生又怕羞的苏碧如,居然还这能在这认下朋友来,还会主动出头替朋友讲好话,想来,不是苏碧如性子里藏着另一个小灵魂,那就是她和这个“王秀才”关系非同一般了。
苏承欢正要细细研究苏碧如一番,却见苏碧如承不住众人的目光,微微垂下脑袋去,红了整张脸孔。
苏月如自然是站在姐姐一边的,见众人看向这边,她可不觉害羞,还为了引起马斌注意,大声道:“是啊,不能随便冤枉人,马哥,你说是吗?”
马斌却是看向苏承欢:“承欢,你怎么看?”
苏承欢没开口,只是点了点头,马斌见状,扯了嗓子道:“既苏家三个小姐都一致发话了,大家总要卖她们一个面子,不如这样,我出题吧。——王生,方才的诗是壮志雄雄,激昂澎湃,接下来我要你即刻就吟一首反调的,忧愁的出来。”
王秀才略一沉吟,随后染了一抹愁容,就在大家以为他这是在犯愁吟不出来之时,但听得他满目忧伤的吟道:“荷塘疾过雨。见败叶零乱,风定犹舞。
斜阳挂西树,映青黛浓愁,遥山妩媚。
华胥旧梦,尚桃花,红粉香绕。
到而今惟有,池溪流水,见人如故。无语。
长亭清冷,欲寻还休,曾鸢飞处。
浮华烟尘,殇离恨,黯心情。纵收玲珑镜,
他年重到,人面桃花在否?
念无绝,小楼西风,魂梦有时。”
一首出,众人怔,绝对好词,韵味十足,满池残荷,斜阳长亭,浮华烟尘,小楼西风,处处透着一股愁绪,忧忧伤伤尽显其中。
苏承欢嘴角一勾,率先鼓了掌,随后响起的掌声,是出自正对面的井旭东,苏承欢再度抬眸看向他,两厢对视,他笑容温和,她眉目柔和。
王生的才学,众目所睹,洪举人也算是败的心服口服,似为了不想让人误会他是个求胜心切而故意污蔑他人的卑鄙小人,他还大方放下身段,主动给王生道了歉。
斗诗大会,王生夺魁,游戏结束了,一众人等渐渐散去,自顾自聊天猜拳去。
马斌正要邀苏承欢回酒台那再饮上一杯,却见苏承欢看都不看她一眼,就朝着对面的井旭东走了过去,同样的,井旭东也朝着苏承欢的方向步来。
两人都是浅笑吟吟,这笑容,刺的马斌的眼睛极是不舒服,他正想跟上去,胳膊上忽然多了一份拉扯:“马斌,做什么呢,过来,有事和你商量呢!”
几个平日里玩的好的公子哥过来拉他,他也不好拂了人家面子,只能看着苏承欢一步步和井旭东靠近,干吃醋。
第三十七章
“真没想到,会在这种地方遇到你!”苏承欢言下之意就是:你看着不像什么纨绔子弟啊!
他似听懂了她的话外音,嘴角浅浅勾起,笑容很是暖人:“做生意的,广交朋友的好。”
原来是为了来“做生意”,也是,他初来乍到,对于苏城这块儿的富豪商贾都不了解,又不能没头没脑的登门拜访,唯一接近的办法,就是接近这些商贾的子女,也算是一个有头脑的人。
“那交到朋友了吗?”她笑问道。
“你不是吗?苏家小姐。”看来他是已经从别人哪里,知道了自己的身份。
苏承欢笑了起来:“倒也是的,上次我还欠你一顿饭的人情呢。”
“既是我请你的,那就算不上欠。”他也笑,俊美的容颜上,带着一抹沉稳的色彩。
“听说家里是做药材生意的?”苏承欢问道,方才马斌说过,她就记下了。
井旭东的点点头:“是做的药材生意。”
“铁松呢?”她随口问道。
井旭东转动了一下手里的茶杯的,不答反问:“你经常来这?”
“倒不是经常,不过可能以前经常,现在来的不多。”以前的事儿,她都忘记了,也不能说什么绝对话。
井旭东看着她,再扫了一眼苏碧如和苏月如:“姐妹?”
“恩,是!”她顺着她的目光巡去,只看到苏碧如红着半边脸孔,和王生不知道在聊什么,而苏月如则和她背靠背的,和另一个男人在交谈。
井旭东走了过来,站在她边上:“你姐姐好像对王秀才颇有好感。”
苏承欢楞了一下,原来不是她想错了,连旁人都看得出来苏碧如和王生有些暧昧情愫了。
她心里不由有些矛盾,既是希望苏碧如和王生真的发生些什么,婚前一次,好歹这辈子也算是顺着自己的心意爱了一回,又不希望苏碧如和一个萍水相逢的人有何牵连。
因为以苏碧如的性子,现在爱上了,日后分开会更加的痛苦。
井旭东瞧见她目光凝着看着那边,似在沉思,不由的问了句:“怎么了?”
苏承欢还神,颇为无奈的轻笑了一声:“又是喜欢的未必能在一起,在一起的未必就是喜欢。”
第三十八章
闻言,井旭东唇角勾了勾:“你这意思,是你姐姐喜欢上了王秀才,却不能和王秀才在一起,另行婚配了?”
苏承欢回眸看他:“你刚来苏城,可能不知道,这月二十二,我四姐就要出嫁了,嫁给一个老头,做填房!”
井旭东漆黑的眸子,又看向了苏碧如,颇有些怜惜的意味的:“倒是可惜,你四姐生的十分的秀美,却要给一个老头子去糟蹋,你爹是怎么想的?”
“你们生意人是怎么想的,这不要问你们?”
他一怔,随后笑了起来:“生意人也有各种各样,你可不能一概而论,唯利是图者许会将子女当做自己的步步升高的垫脚石,但是也有绝对不会牺牲了子女的幸福,只为换取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几两银钱的人。”
“倒是我以偏概全了,呵呵!”苏承欢轻笑一声,转身看向了我窗外,“我家的女儿们,都是我爹的垫脚石,现在是我四姐,明年就是我。”
“那…”他正要说什么安慰她,却听得她语气无比淡然的继续道:“不过,我可不是我四姐,任由他摆布我的命运,从来到这里的那一瞬间开始,我依然还是我自己。”
他倒是有些怔,那一句“从来到这里的那一瞬间开始,我依然还是我自己”让他费解了,不过她的这份勇气却让他欣赏:“不错,每个人的命运,就该把握在自己手中,不过,你要怎么个把握法?若是你爹强逼你嫁给一个老头做填房,你是一哭二闹三上吊,还是离家出走,还是…”
“呵!”苏承欢爽声笑了起来,“一哭二闹三上吊,离家出走,这老套的戏码,自残自虐自伤,我又不是脑残。”
“脑——残?”新鲜词儿,井旭东不解。
“就是脑子有问题,脑子残疾了,痴呆的意思!”她解释,他一愣,随即大笑了起来:“哈哈哈,倒是新鲜,是你们这的词汇?”
他环顾一下四周围,意思是这个逍遥窟,苏承欢不否认也不承认,只是回归了方才的话题道:“哭,费神;闹,费嗓子;上吊,一个不好假戏真做就小命呜呼;离家出走,除非我想我娘被牵累,要想不嫁我有的是法子。”
第三十九章
他倒来了兴趣:“什么法子?”
“这个法子吗,叫做既来之则安之,或者又叫做走一步算一步,又可以叫做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他看着她,笑容更浓,似对她起了莫大的兴趣:“学问不错。”
“过奖!”她笑的落落大方的,不至于骄傲,却也并不谦虚。
这种性子,倒是让井旭东越发的起了兴趣。
两人又聊了许多,欢声笑语,相谈甚欢,直把不远处的马斌气的面色涨红,眼神嫉妒,以至于身边的人和他说话,他都没有听到。
直到一个朋友看出了点端倪,用胳膊肘捅了捅他:“怎么,莫不是喜欢上苏家的五小姐了?”
心思被看穿,马斌也不遮遮掩掩,反正都是要好的朋友,光屁股一起长大的一点秘密也不该藏着,他点点头:“你们不觉得现在的承欢,和以前的十分的不同,以前就是个疯疯癫癫的小丫头,现在好像,好像!”
马斌书读的不多,所以一下子还找不到合适的形容词。
边上一个兄弟马上接嘴:“好像端庄优雅了许多。”
看来,是大家都有同感了,不过马斌的感觉最强烈了点而已。
马斌连连点头:“是,她站在那喝酒的样子,像只猫。”
马斌想说的是,苏承欢像只猫一样慵懒,边上人却群起而笑之:“怎么的,你想挨挠了?不然我们去把她叫过来,让她给你挠挠痒,哪里痒了?心里痒,还是裤裆里痒了。”
有人说着荤话,马斌气急败坏的瞪了对方一眼:“你才裤裆里痒了,我说正经的呢,我好像对她起了兴趣,怎么办?有没有个出正经主意的?”
大家看马斌当真是动心了的样子,也就不开他的玩笑了,其中一个走了过来,拍了拍他的肩膀:“若是你肯打破你三十而立的誓言,明年估计就能和她成事儿了,苏碧如的婚事订了,明年苏承欢就十六了,你可以让你爹上门提亲,苏老爷嫁女儿娶钱是出了名的,苏承欢估计也会被苏老爷嫁给有钱人,到时候就看谁给苏老爷的好处多了,以你们马家酒庄在这苏城的实力,苏承欢这只花儿,绝对只有你马少爷摘的动。”
第四十章
从逍遥窟回来后的几日,天气越发的闷热起来,却总不见下雨,只大朵大朵的乌云,从早到晚不散的笼罩在苏城上空,黑沉沉的压的人闷的慌,
五月十一那日,天气热的更加厉害,午后的知了啾啁的人心烦意乱,即便是再有性子的人,也只觉得聒噪烦闷的很,只想嘶吼两声发泄一通。
整个苏府,却是陷入了一片沉寂之中,缘只因为明日就是三小姐的婚期了。
三小姐的婚事,在苏老爷心里头是生生的扎了一根刺,是以日子越近,苏老爷的脸色就越发的难看,连带着整个苏府,也不敢发出半分欢喜的声响,这嫁女儿,当真弄的和葬女儿一样。
相较苏老爷的黑脸,三小姐的生母明氏则是终日的以泪洗面,郁郁寡欢。
放眼整个府邸,唯独心里欢喜的想必就只有逢春了,毕竟飞上枝头变凤凰这种事情,不是所有人都遇得上的。
既逢春是从陆氏这一房出去的,自然娘家就算是陆氏这边了,嫁妆什么的,也全要仰赖陆氏这边置办。
苏承欢因着上次去长生府玩丢下过逢春,一直对逢怀歉疚,是以这次嫁妆置办,她都是求着她母亲往体面了处弄,及不上三小姐,至少也不要太过寒碜,算是给逢春赔礼道歉了。
逢春一跃攀升为了王爷夫人,陆氏总想拍点马匹,再说长生府送来的提亲礼,她也收下了不少,自然也是尽心尽力的给逢春张罗嫁妆。
五月十一下午,沉闷了许多日的天空,总算下起了瓢泼大雨的,一下就把闷热扫荡一空,送了宽敞新鲜的空气来。
苏承欢靠在门口看着外头的雨,忽听得身后有人喊她。
“承欢!”
她回首,喊她的正是逢春,出嫁前一晚上,逢春是要回原来的地方住的,所以一早上就被送了回来。
从清晨开始到午饭时间,她都在陆氏房里,听陆氏充当娘亲这个角色,教她些男女之间的事情,用过午饭,她说累乏了,歇了一会儿,这会鬓发有些微乱,想来是刚刚睡醒。
第四十一章
苏承欢淡淡一笑:“有事?”
“承欢,你说明天会下雨吗?”逢春走了过来,和苏承欢并肩而立。
现在的她,不知道是婚期近了已经把自己当做了王府夫人,还是因为上次的事情在气苏承欢,总之已经不再尊承欢一声小姐,也不再错承欢一个脚步诺诺的站在她身后了。
苏承欢也并无所谓的,听她这么问,她抬头看了下天空,回道:“夏天的雨,来的快,去的也快,明天应该就是晴天了。”
逢春听她这么说,便笑了起来的,容貌只是一般,这苏府的丫鬟,都是明氏招进来,然后由吴氏分配的。
明氏防着丫鬟勾引苏老爷,所以所有的丫鬟容貌都只是一般。
“只希望是个艳阳高照的好天气。”她祈祷道,看来对这次婚事,当真是十分的期盼。
苏承欢和她也无话可说的,如今唯独能对逢春说的,就是给上次的事情道个歉:“上次,真是对不住。”
逢春的脸色稍稍难看了一下,后故作大方道:“没事,是我耽误大家时间,活该被你们丢下。”
语气里,全是赌气的成分,苏承欢便明白了,逢春是记仇了。
也罢,以后也和她搭不上边儿,要记仇便记吧。
看着外头天色渐渐暗沉,苏承欢回身到屋里,边走边说:“一会喜鹊就去取晚膳了,你用了晚膳早点歇着吧!”
是夜,用罢晚膳,苏承欢正要回房歇息,但听得外头有人在陆氏说话,不一会儿陆氏就差了喜鹊来敲她门,说是大夫人有请。
自上次后,大夫人虽说起过让苏承欢多陪陪苏海,却也没有实质性的真正的来叫过她一次,今儿个来叫她,不知道所为何事。
苏承欢只跟着一个婆子走,到了“碧月居”,因着雨是在太大了,承欢的鞋子和裙摆已经浸的透湿,虽然不冷,却难受的紧。
上次的招呼过她的丫鬟见着她来了,忙过来道:“五小姐稍候,大夫人在洗漱换衣。”
“恩!”苏承欢应了声,走到一边整理自己湿濡的衣衫,吴氏出来的时候,正瞧见苏承欢在低头扯裙摆,不由的眉心微微一紧,关怀问道:“都湿了?”
苏承欢忙起身,回道:“不碍事,就是贴着身,有些别扭。”
第四十二章
“进去换身衣裳吧,紫兰,带五小姐去换身衣裳,就昨日送来那套嫩藕色的。”大夫人倒是体恤人,晓得她这样子十分的难受。
苏承欢也不推却,没必要做这种谦虚,她确实难受的要死。
进去换了一身衣裳,苏承欢倒是不想大夫人这,居然有适合自己的衣服,而且看上去的面料做工,分明就是上乘,颜色柔韧来看,应该是件新衣服,最碰巧的是,鞋子也就是她的尺码,一分不大,一分不小。
分明就像是给她量体裁衣订做的。
看着她穿上,大夫人满意的点了点头:“不错,倒是正正好。”
“谢谢大夫人!”苏承欢低眉敛首,做温顺感恩状道,心里却在猜测这大夫人大晚上的叫她来做什么。
等了会儿,但听得大夫人道:“晓得我今天喊你来做什么吗?”
苏承欢自是不晓得,大抵以为应该和苏海有关。
“是苏海的事儿?”
大夫人和蔼笑着摇了摇头:“想你是猜不到的,我和你说啦吧!”
知道她猜不到还要她猜,玩她啊!
不过苏承欢并不觉得吴氏讨厌,放到觉得吴氏的笑容让人心里宁静。
“是,大夫人请讲!”
“是太太那,需要去个人。”
大夫人口中所谓的太太,也就是苏承欢的奶奶了。
苏承欢对这个太太了解的不多,只从刘妈妈处知道这个太太是个吃斋念佛的人的, 每日大把时光都耗在佛堂之中。
生育了三子一女,其中一个儿子一个被土匪杀了,另一个灾荒年走散了不知所踪,剩下一个就是苏老爷,女儿嫁给了苏城的一个做粮米生意的老板。
听得太太那需要去个人,苏承欢一时间没给明白过来什么意思,不过她晓得吴氏必定会继续往下说。
果然,只听得吴氏停顿了一下,继续道:“太太最近新得了一本佛经,是太平寺的主持送给她的,说是日誊抄三百遍,就能安宅保平安,太太素来最是相信这些,可她自己是抄不动了的,要丫鬟抄,总归不是我们自己苏家人,抄了去保了别人平安,月如尚幼,没这耐心,想来只有你最好了。”
苏承欢又那么一瞬间,嘴角在抽搐,日抄三白遍,她忍不住想大骂一声:“奶奶的。”
不过,面上却是装作欣然接受的样子:“既能安宅保平安,承欢自是义不容辞,何日开始?”
“佛经这种东西,必定是越早越好,但是你要先受斋戒五日,这五日,你就搬来我这住吧!吃素五日,你身上的衣裳,是请太平寺主持开了光的,誊抄那几日,你都穿着这衣裳,切记不要弄脏了。”
第四十三章
苏承欢被完全“软禁”了,五日的斋戒,她完全在与世隔绝的小佛堂中度过。
吴氏说过,不准她出小佛堂一步,为的就是隔绝红尘喧嚣,彻底受戒。
若不是苏承欢并不是活泼性子,那这在一方小院子里关整整五天,每日吃素念佛,是个人恐怕都要疯了。
三小姐和逢春早就被送过去了,因着是为侍妾,婚事不好大动干戈,免了丢人,是以那日三小姐和逢春出嫁,她这方小院中,半点动静都没有察觉到。
还是晚上紫兰来送饭的时候,她才晓得未时三刻,长生府就派了轿子过来,三小姐和逢春穿着喜服一前一后坐上轿子送去了长生府。
紫兰并不多给她说外头的事情,自然是为了让她不关尘事,专心受戒。
与苏承欢每日为伴的,只有一叠叠的佛经,许是她这个人的适应能力强,第一日只觉得枯燥乏味,第二日小和尚念经,第三天口干舌燥,第四天居然觉得佛经中的箴言佛理,也挺有意思。
到了第五日,她不再小和尚念经了,而是静静的小声朗诵起来,尽看入了神。
第五日的午膳过后,她搬了椅子在树荫下念经,因着投入,以至于院子里响了脚步声都未曾听到。
直到一双六缝靴出现在了眼皮子底下,她才微微的抬起了头,脸上带着迷茫的表情。
她受戒期间,可是不许任何人探视的,是谁会来?
眯着眼睛,她只看到一圈金黄的光晕中,站着一个瘦削的人,个字不高,身上透着一股子淡淡的奶香味。
她将一直手挡在了额前,勉强看清了对方的长相,生的清秀的,面红齿白的,从她的角度看去,能看到他下巴上有个指甲片大小的胎记。
“苏海!”她开口,稍稍有些吃惊,他怎么来了?
苏海走出了那圈日光里,笑容十分的烂漫,弯腰拿了她的书:“我看看!”
和苏承欢想象中的贵公子完全不是一个样子,笑容很灿烂,带着孩童的天真的,行事作风又有几分老成,身上穿着圆领大袖长衫,一头乌发皂条软巾系着,脚上是一双六缝靴,脖子上隐约露着一条红丝,想必是带着什么佩饰。
第四十四章
苏承欢轻笑起来:“看到什么了?”她问道。
“不过是一些无趣的东西罢了。”苏海将书送了回来,而后一双漆黑的眸子,在苏承欢身上逡巡了一圈,凝神道,“许久不曾见你了,你倒是变的有些怪。”
苏承欢搪塞的笑笑:“是人总会变。”
“和我说说吧,上次为什么要做傻事。”苏海一屁股做到了她身边的石阶上,双脚随意的曲摆在两边,双手手肘搭在双膝上,折了一枝花,肆意把玩。
苏承欢笑了起来,也不管他一个大少爷席地而坐,她只欣赏着孩子的率真。
对于他的提问,苏承欢定义为关心,既然人家关心她,她自然也是要领情的:“也没什么,不过是被人开了几句玩笑,一时心里郁郁,想不开,你也不用担心,往后我不会再做这种事了,生命诚可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