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家人早知道宁靖的存在,应该也会想办法拆散他们吧,爷爷是最为疼她的,可就因为最为疼她,才越不会同意她和宁靖在一起。
倒是苏遇……她苦笑,倒真应了宁靖的那句:门当户对。
苏遇更明白这个圈子里的潜规则,他出自这个圈子,懂得这里面的规矩,很多话很多事根本不用开口大家都有默契,这也是老爷子和沈父能那么快接受苏遇的原因吧,只要和他深聊几句,这些聪明人自然会将对方想知道的重点都一一透露出来。
有句话叫难得糊涂,有时候活的太明白了也是未尝就是幸福,就如苏遇,太过聪明,太过通透的人反而难以得到快乐,而一旦拥有幸福,就像抓住稻草一样紧紧抓住不放,不松手。
她目光投向角落里目光一直紧紧追随新娘子的顾家大公子,发现他其实也和苏遇一样,眼神那么明白通透,只是那样的人太过复杂,难免权衡,还是三哥更适合三嫂一些,这样简简单单的幸福才是每个女孩所追求的吧?
场上新人已经走到神父前,场上安静的仿佛一根针掉到地上都能听见,耳边只有神父神圣地念着他们的结婚誓言:一生一世,不离不弃。
他们身边围绕着那么多含着祝福目光的俊男美女,仿佛Z市所有美好的男士女士都聚集在了这里,各种类型看的她目不暇接,才知道自己过去所待的圈子有多狭窄,错过了这么多美景,而经过接触,发现这些人都非常优秀,有别于外界常提到的只有外表没有内在的草包。
说起草包,她又将目光投射到三嫂今天的主角新娘子花小西身上,这是她见过除了张家那位继承人之外最漂亮的女孩子,就像一朵艳丽的红玫瑰,眉眼天然的上挑,仿佛看你一眼都能勾了你魂去似的,还有那火热的身材,让人第一眼看去就如同一只华丽的花瓶,若不是新娘子目光太过沉静,笑容太过干净,真会以为这是一只胸大无脑的花瓶,她外表的美丽让人自然的忽略她的内在。
不过也正是这样一个有着沉静透明目光的女孩子,才会引得堂哥和那位顾家公子的倾情相待吧?
她敏锐的发现,顾家那位大公子是为了这位新娘子而来的。
她不由低声问苏遇,“是不是男人都喜欢我三嫂这样的女孩子?”
苏遇笑着看了她一眼,低声说:“是。”
沈年华脸顿时黑了,闷闷的不说话。
苏遇低笑,“吃醋了?”
“没有。”她强笑。
她不是吃醋,只是想到了宁靖。她知道自己永远成为不了像三嫂那样艳光四射的人,她的性格过于寡淡,也正是因为这个,宁靖才去找妖艳妩媚浑身上下都是女人味的陈培。
可她只是她,永远不会成为别人,她没有信心,男人是不是永远只甘心于在一个女人身边,平平淡淡的过一辈子,宁靖的事,让她本就没有多少安全感的心变得更加脆弱,那个那么说爱的男人最后都忍不住外界的诱惑。
现在快结婚了,看着三哥沈济帆和三嫂花小西在神父和所有人的祝福下,许下一生一世不离不弃的誓言,那一刻是那样美丽庄重神圣,那样幸福,幸福的让人忍不住热泪盈眶,心底生出既渴望又恐慌的情绪来,突然有些不确定自己的未来是不是也会这样幸福。
她正在这样想着,耳边就听到苏遇低却坚定的声音:“有人说人生来是一个完整的圆,被上帝生生分为两半,人生到这个世上为的就是寻找自己的另一半圆,只有寻到了那个自己另一半圆的人,人生才是圆满的。”他望着她,“而我的半圆是你,只有你。”
她望着他的眼神,因快要结婚而产生的一些不安奇异地安抚了下来,心底变得很踏实。
人不能一直懦弱,害怕失去而不去拥有,总要那么不顾一切的勇敢一次,那就全心相信吧,相信眼前这个男人,当做一生中最豪华的赌博。
心放开,眼界也就放开,眼里看到的世界就越发宽广,风景也越是迷人。
她握着苏遇的手,作为新人的亲友坐在前排的亲友席上,旁边坐的就是沈济洲和孟醒,她叫了声四哥,又和孟醒点头笑了一下,就将目光投到眼前那对新人身上,苏遇看着眼前神圣的一幕似乎也有所感,一直紧紧握着她的手,轻轻摩挲,低声道:“我已经迫不及待的期待我们的婚礼。”
沈年华也轻声道:“婚礼只是开始。”
“是啊,婚礼就像一道神圣的仪式,将两个原本没有血缘关系的人紧紧系在一起,从此成为这世上最为亲密亲近亲爱的人。”
沈年华笑,嗔他:“那还不去提亲?”
她说的提亲是指双方父母正式见面议亲,讨论各种事宜。
苏遇握着她的手放在唇边印上一吻:“遵命,我的老婆大人。”
第六十二章 订婚仪式
坐在他们旁边的孟醒听到两人说话,眼含祝福地轻声问:“你们要结婚了?”
沈年华顿时有些不好意思,可还是确定地点点头,“到时候一定要来参加婚礼呀。”
“什么时候?”孟醒没有肯定说来或不来,而是问世间。
“快了,到时候给你发请帖。”沈年华对四哥的女朋友很有好感,难得主动道:“你手机号码多少?我记一下。”
孟醒也干脆,两人交换了电话,诚心祝福,看着眼前一对和台上幸福的一对,心底突然生出对婚姻的渴望来。
两人从婚礼上回来,就开始着手议亲的事宜,终于在一个黄道吉日里,双方父母成功会晤。
不,是三方父母。
沈年华的亲生母亲和后爸也从S市赶回来,一时间大家长聚齐。
苏母一大早就起来,老大不乐意地打扮好跟着老公坐飞机到她所认为的那个落后的地方,本来她都做好心理准备,见到一个普通家庭或者穷乡僻壤的小农村,却没有想到对方家里丝毫不比她Z市的家差。
更让她吃惊的是老公居然还认识沈年华的父亲,两人居然虽然在不同省份为官,可说到底也算是同一阵营,官做的远比她老公的大,一时间老脸羞的通红,连忙收起了自己原本高高在上的作态,态度谦和地和沈母聊起家常来,只是对待沈年华的亲身母亲夏总就远没有那么热情了。
当然也没多冷落,在谈原本嫁妆和聘礼的时候,不用她说,苏遇已经将他名下的所有产业给转到沈年华名下,只是对于沈年华那丰厚的嫁妆着实惊了一番,虽然知道那些暂时都由她母亲在打理,可毕竟都在沈年华名下。
她也知道,这些都是明面上的,私底下还不知道有多少嫁妆呢。
议亲之后就是订婚,按照女方风俗是要先去乡下祭祖,去宗族认亲。苏母即使收了亲事,说到乡下时难免会想到一些落后的农村,怎么都没想到是那样一个山清水秀诗情画意的地方,进到那样的古宅之后,才明白对方家里的底蕴有多么深厚,这下连心底最后那么一丝高傲都收了起来,一路上都非常守规矩的客客气气,也不敢在乱说话,徒惹人笑话,毕竟在家里和孩子们说是一回事,都是家里人谁不知道谁?出去丢脸又是另一回事,丢的是整个苏家的脸。
就连老太太,虽然高兴,但在亲家面前也都是那么一副端庄娴静的长辈模样,连对苏遇的喜爱都克制了很多,哪里看得出私底下的时候那么热情爽朗的老太太,不知道还以为是封建家族的大家长呢。
在订婚当日的前夕,沈年华领着苏遇带着礼物去族亲和母方的娘家一家一家的摆放送礼,亲自登门请五服内的所有亲友来参加他们的订婚仪式。
当日生个沈家村都沸腾了,大桌面的流水席摆了一桌又一桌,来的都是女方的至亲好友和村里的一些长辈,因为在自己家,沈年华心里镇定,倒也没有羞答答的像小娘子似的,苏遇从头到尾也很镇定。
女方之后是男方,男方这边就简单的多,毕竟文化底蕴风俗习惯等都不相同,订婚仪式远不如女方那样盛大隆重,多是亲友来吃顿饭,婚事就这么定了。
这段忙完了,苏母不敢再向未来媳妇沈年华发火,回家黑着脸对苏林埋怨道:“你这丫头怎么事先也不告诉我?沈年华那样的家庭,找什么人不好偏偏看上你哥?一个私生子……”她正要再说下去,却看到女儿紧皱的眉和不高兴的脸赶紧打住,叹口气说:“算了,也是他的气运,我当初就看年华那丫头不一般,能跟你做成好朋友,还这么投缘,见到我和你爸也是不卑不亢家教特别好,开始只当是攀龙附凤的俗人,没想到竟是来自那样的家庭,平时不显山不露水的半点不露。”她点点苏林的额头,“你呀,真要跟人家好好学学!”
苏林失笑,“妈,你前些天还对年华意见大呢,现在又让我学她啦?”
苏母气结,“我那是对她有意见吗?我那是对……”她啪一下打在苏林手背上,恨铁不成钢地说:“你这没良心的丫头,你以为让你学人家什么?让你学学她的心机,藏的这么深,你呀,什么时候被人卖了都不知道!”
苏林噗嗤一声就笑了,“妈,你说年华会卖了我?你是不了解她,对于她接受的人啊,就是把她卖了,估计她还帮人家数钱呢。”她顿了顿,“不过也只会帮人数一次钱,同样的错误她不会犯第二次就对了。”
苏母想到沈家那样的家世,不知高了他们家多少,确实不会卖了苏林,不由又叹口气:“唉,这都是命,本来是是那个叫什么宁靖的,偏偏被那个人挖了墙角,还好朋友呢,你别以为苏遇是什么好东西。”他恨恨地警告。
苏林也知道哥哥是母亲心头的一根刺,根本消不掉,也就不再劝,只是苦笑地陈述道:“妈,真要挖墙角,以哥哥的手段,那五年里多少机会不好挖?哥哥是在年华与宁靖分手之后才追年华的。”
“哼,外面的人怎么说?谁看到不是说他挖自己兄弟的墙角?就你这傻丫头一个劲的为他说话,他给你什么好处了?名下产业全部转到沈年华那丫头名下了,吃里扒外!养不熟的白眼狼!”
“妈,我不是还有你吗?我已经有了一定的股份,再说家里的这些,哥哥可是一分都没要,那些都是哥哥自己打拼的,你可不能这么说。”
“你这丫头就是不知道好赖。”苏母无奈地戳着女儿的额头:“我会害你是不是?他连兄弟的墙角都能挖,保不准哪天把你骗了你就帮他数钱,还说沈年华,那丫头精着呢,手段可比你强多了,你瞧瞧你瞧瞧,不声不响的,苏遇那样的人都将产业都转在她的名下,这是一般人能做到的么?”
苏林哭笑不得,“妈,外面这样的人家,谁会那么在意那点财产?”她抱着苏母的胳膊撒娇:“而且不是说了么,哥哥没挖宁靖墙角,是等他们分手之后才追的,不论别人怎么看怎么说,难道就因为别人的眼神和话语就不去追自己喜欢的人了?何必让别人的不了解来支配自己的行为呢?”
“那点财产?”苏母惊叫:“你真是从小泡在蜜糖里长大不知柴米油盐贵,那是一点财产吗?”
苏母也不得不承认,苏遇确实很有能力,年纪轻轻,就独自创下这么一大片家业,可她就是见不得苏遇好啊,只要苏遇好,她就生气。
她不由为女儿跟自己不是一条心而伤心,沉着脸坐在一旁背对着苏林委屈地不说话。
苏林赶紧来哄母亲。
她何尝不能理解母亲的心情?只是理解是一回事,赞同又是另外一件事,毕竟这件事,错的是父亲,不是哥哥。
但她也知道,母亲向来就是这张嘴巴不饶人,真说要做点什么,那是从来没有的,至少这么多年,母亲从来都没有对苏遇做过什么不好的事,这也是父亲这么容忍母亲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她抱着苏母手臂,将额头靠在她肩上,“妈,哥哥都这么大了,你何不放过自己呢?”她有些难过地说:“你们都是我的家人,年华又是我最好的朋友,真的不希望你们有矛盾。”
苏母别扭着脸没说话。
苏林又劝道:“现在哥哥都要结婚了,也搬出去了,一般情况下一年都见不到几次,眼不见为净,妈,你这样累的是你自己啊。”她眼眶微红,“妈,我心疼你。”
苏母眼眶顿时也红了,她外表强势,其实内心也不过是个普普通通的渴望纯净感情的标准南方小女人,嘴巴那么坏,也不过是想让老公记住自己的委屈,这么些年她又何尝好过过?尤其是那孩子还一直活在她的眼皮底下。
她恨苏父,你偷腥,有本事就瞒着她一辈子,让她一辈子不知道糊涂地幸福的活着,为什么还要把这个孩子带回来,破坏她的幸福,破坏她的家庭呢?还让这个别人生的种喊她妈,承认他苏家人的身份,这叫她情何以堪?她何如不怨?她也不是天生就这么刻薄啊!
苏母抹着眼泪,一时间感伤委屈不已。
她哭着说:“我也不想,可是我恨啊,阿林,我气不顺啊!他若是个扶不起的阿斗也就算了,可偏偏又是那么有主意有能力的人,若是他对你起了坏心……”她担忧地说:“偏偏你这丫头这么不省心,这么单纯,什么人都相信,我怎么能不担心。”
“妈,其实我心里都有数,真的有数。”苏林跟苏母掏心窝地说着母女间的私房话,“妈,我不能一辈子靠你保护,你和爸爸养了我这么多年,也是轮到我孝顺你们的时候了,你就生了我一个,哥哥虽然同父异母,但毕竟血浓于水,将来与我相互帮衬的必定是哥哥,难道还能靠着外人吗?”她望着苏母深深叹口气:“妈,你要知道,家里只有我和哥哥是最亲近的,血缘关系是永远断不了的。”
不得不说,苏林看的远比苏母远的多,这也是她为什么能继承苏家的缘故,她细节方面可能会差点,但大局观强,大方向上从来不会出错。
这一点上,苏母就显得小家子气很多。
她也明白女儿说的对,凶巴巴地说:“你有数个鬼!天天说有数有数,沈年华比你小好几岁呢,都要结婚了,你呢?什么时候给我把男朋友带回来?”她冷哼了一声,别扭地说:“你们的事我不管,以后只要他不来我的面前,我也懒得去找他们!”
苏林知道苏母这是让步了,马上笑嘻嘻地抱着母亲,一记马屁拍过去:“我就知道妈妈最通情达理了!”
苏母笑着嗔了一句:“马屁精!”
第六十三章 弟弟弟弟
或许有人会问,既然老公出轨,为什么苏母不离婚呢?
这个问题苏林不会问母亲,或许她小时候也这样疑惑过,可长大之后她看到了很多的东西,也懂得了更多的东西,知道很多事情并非用是或非就能解释清的,很多事情并不是理智就可以解决的。
就如母亲爱父亲,母亲爱她,爱他们这个家,除了这些之外,还有很多外在因素,他们这样的人家哪里会随随便便离婚?又有多少个人能像年华的母亲那样潇洒?
沈年华的母亲出生跟苏母又不一样,她只是个普普通通的渔民出生,跟他们自小受的教育和接受的观念不一样,她自由奔放热情也大气洒脱,而苏母,只是个书香门第出生的江南小女人而已。
订婚之后,紧随而来的就是十一国庆节,沈年华的两个弟弟居然都分别从S市和A市跑到这边来旅游。
金秋十月,正是Z市的旅游胜季,大片大片的桂花盛开,整座城市都仿佛笼罩在一层淡淡的花香之中,金桂银桂丹桂纷纷绽放出属于它们的馨香,早上打开窗户,淡雅的清香扑面而来,世界都仿佛瞬间变得甜美起来。
两人同一天过来,一个坐飞机,一个坐快铁,不同的地方,却几乎同时到达,沈年华和苏遇只好分别去接两人,因之前见过沈明华,就让苏遇去接他,而沈年华去接另一个同母异父的弟弟陈哲仁。
才到火车站,就见一个英俊高大目光桀骜的男孩子背着个单肩旅行包,耳里塞着麦靠在树边低低地哼着歌。
他留着长长的碎发,在阳光的照耀下仿佛闪着金色,上身只着了一件暗色的T恤,□一条简单的牛仔裤,如此大方平常的装扮,穿在他身上却异常的亮眼,凡事走过他身边的人都会忍不住回头再看他亮眼。
当然,这脱不开他那英俊的外貌。
他的长相完全遗传了他的父亲,刚毅尚有些婴儿肥的脸庞上镶嵌着两颗宝石般深邃黝黑的眼睛,纤长的睫毛如利剑一般笔直地排成一排,像沙漠边沿直立的一排排白杨树,眼睫垂下时长长的睫毛覆住那双明亮桀骜的眼,投下一片暗青色的阴影,□笔直的鼻梁下,是润泽的唇,不薄不厚,那么恰到好处,才十四岁的少年,已经可以想象出几年后该会惹多少女孩子热切的目光追随。
沈年华走进他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他一抬眼,那慑人的目光就扫了过来,见到是她,眸子里才展露些温和,渐渐脸上绽放出一个灿烂的笑,声音低沉,“姐。”
他正值变声期,本该是难听粗噶的嗓音,可在他叫出来却像大提琴的伴奏一般,带着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
沈年华伸手去接他身上的背包,却被他无声避过,揽过她的肩膀,非常潇洒地大步向前走。
她知道他是体贴她,不让她拿东西,只是她从小温柔惯了,见到两个小她十岁的弟弟,不由自主的就想爱护。
她侧头看向已高了她半个头的陈哲仁,这么快他都比她都高了,已经从那个白白软软的糯米团子长成现在这个帅气的少年了。
幼时的陈哲仁长的非常好看,好看的雌雄莫辩,若不是他从小就皮的跟猴子似的,真会当他是女孩,她那时整天妹妹妹妹的叫着他,他才三岁,活泼的到处跑,跑起来的时候两个屁股蛋肉肉的左右甩啊甩,欢喜地抱着她要裙子穿,她妈也是个不靠谱的,居然真的给儿子买了件裙子。
“你就一个人来了,有没有跟叔叔和妈妈说声?”
“说什么啊,他们从不管我,再说我都这么大了还能丢了?”他将书包往车里一扔,很自觉地做到驾驶座上,洋洋自得地邀功,“姐,我给你选的这车不错吧?”
他吹了声口哨,发动车子,马达发出唔~唔~的声音,她还没来得及说他,车子唰一下就极速飞了出去,如跑马观花般打着S型的弯在马路上一路行驶。
沈年华早已习惯了他的疯狂,不再像过去那样紧张,可还是忍不住提醒他:“开慢点,罚单开的是我的!”
飚了一阵,他总算是爽够了,笑嘻嘻地停了下来,拍着方向盘,“太爽了!”
沈年华无语地瞪着他,不知说过他多少回,从来不听。
他小时候爬树摸鸟打架斗殴什么‘坏事’都被他做尽了,不知挨她妈多少顿打,十岁时就把家里的车开出去,把花园压的跟龙卷风卷过似的,他也一点不害怕,继续撞,后来又跑到一些赛车场开F1赛车,什么都玩,从小被大人们称作飞天蜈蚣,可见他有多调皮,可即使如此调皮,他学习成绩依然牢牢地占领着年级第一的位置,还跟老师学生们称兄道弟,左右逢源,也不知他哪里来的那么大的魅力。
这几年大了些,终于不像小时候那么皮,但越发难以管教,陈叔叔只要限制了他每月的零花,谁知这小子居然跑去人家修车店打工,后来陈叔叔实在没办法,只要跟他拟定了协议,哪些事同意他做,哪些事是万万不能碰的,他唇角一勾,签了协议。
他又不是傻子,有些原则性的东西当然不会去做。
总之一句话,这个弟弟几乎是传奇性的长大的,几乎每一天都过的像电视剧一样精彩。
车子开到沈年华和苏遇家的楼下时,恰好另一辆车也到了,衣着干净整齐恍若中世纪贵族般的沈明华从车上走下,目光沉静如水。
陈哲仁很随意地将车钥匙往沈年华那里一抛,嘴角一勾,“哟!弟弟!”
“谁是你弟弟?”适才还沉静的像个小大人似的沈明华立刻炸毛了,“我们同年生的!”
陈哲仁和沈明华是同一年生的,只是一个年初,一个年末,整整差了十一个月,这让沈明华一直很不服气,平时那么沉稳持重的一个人,一到陈哲仁面前就会暴露出孩子气的一面,什么都想争赢过陈哲仁。
这不,两人一碰面,就像火星撞地球一样,凶狠地瞪着对方,然后特有默契地站到一起。
陈哲仁淡且不屑地扫视了一下沈明华的身高,装作一点都不得意地走到沈年华面前,笑容灿烂地打招呼,“哟!弟弟长高了不少。”
气的沈明华青筋直爆,却说不出话来。
他向来沉默不善言辞,吵架斗嘴从来就没赢过陈哲仁,可偏偏还喜欢和他斗,每次把自己气的面红耳赤的。
两个人,一个冷静持重,一个跳脱不羁,偏偏生在了同一年,又是这样一个尴尬的关系。
陈哲仁却不再理他,而是将目光投到苏遇身上,不着声色地打量了一眼,嘴里同时亲切地喊道:“这位是我姐夫了吧!”
嘴巴甜的让苏遇立刻就对这小子产生了好感。
而这一点,沈明华就差多了,特看不中陈哲仁这一点,觉得他就是个马屁精,就一张嘴巴会说,不懂为什么大家都喜欢他,都以他当老大,什么都听他的。而且也不知道这小子在家都吃了什么,个子居然蹿的这么高。
他才十四岁,身高已经长到一米七一,本想着这次过来肯定比他高了,没想到他长的更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