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跟往常一样,她拒绝坐出租车回家(公交车能把我们送到家门口,坐出租太不划算)。于是我陪她一起等那辆送她回到家门口的公共汽车。
感恩节前,母亲还需要做一次化疗。我非常喜欢感恩节,因为馅饼、歌曲,以及不必绞尽脑汁地准备礼物。对于在马萨诸塞的剑桥长大的人来说,感恩节是件大事,是所有节日的集合。这是因为过去移民在此停驻,就近住下。不过,对于在波士顿周边长大的人来说,那里的一切才都是巨大的(冬天、运动会、龙虾等),这个城市自称为“中心”,就像“世界的中心”一般。小时候,我对这一切信以为真,以至于发现还有人住在巴黎、柏林、东京这些地方之后非常震惊,而纽约人对波士顿的说法根本就不买账。
1962年,我出生在纽约。我的父亲任职于费尔柴德出版公司。那家公司的出版物种类繁多,从《女装日报》到《药品新闻周刊》。父亲曾是寄宿预科学校里的第一个犹太孩子。二战末期,他在弗吉尼亚诺福克海湾外的一艘军舰上服役。之后,他去了耶鲁大学和哈佛商学院,并最终在广告业干出了名堂。而母亲的祖先来自17世纪移民到美国的富裕的犹太家庭。他们后来与那些转变成基督教徒的犹太人或者被完全同化以至于庆祝基督教节日的犹太人结婚。父亲的家世背景不好,祖父在内战期间,作为德国犹太鼓手来到美国,后来在纽约下东区靠贩卖蔬菜(主要是土豆)为生,马丁·斯科塞斯的电影《纽约黑帮》就描写了这一区臭名昭著的生活。不过祖父的家族蔬菜生意经营得相当不错,以至于戏剧化地扩张了整个销售线,并在芝加哥商品交易所购得席位。祖父的妻子是拉脱维亚人,对我的父亲以及两位姑姑来说,那是一位极富感染力的母亲,把他们都送进了最好的高中以及大学。
父亲在与母亲第一次约会的时候就向她求婚了,而她也接受了。他们是在父亲的一位朋友到访时遇到的。订婚几个月后,在1959年结为夫妇。父亲当时三十一岁,母亲二十四岁。
父亲后来跟我聊,回头看他们的求婚,觉得一切都不可置信。他第一眼就爱上了母亲,而当时他还不确定母亲是否会选择他。婚礼在康涅尼狄格州举行,是一场基督教的婚礼。而这是会让祖母反对的事情之一,因为她是一位严守教义的犹太教徒。母亲的一位好朋友建议她坚持自己的意见,母亲也就这么做了。
婚礼之后七年,母亲和父亲决定举家从纽约搬往马萨诸塞的剑桥,以便父亲可以与鲍勃·查普曼一起管理哈佛剧场。1966年,我四岁,我的哥哥五岁,妹妹还没出生。我们在朱丽娅·查尔德住的那条街租了栋房子,她成了我们的邻居。三年前,朱丽娅出版了《掌握烹饪法国菜的艺术》,开始在当地电视节目上露脸。我很喜欢告诉别人,万圣节时朱丽娅给上门要糖的小孩子烤十字面包。这可能是真事,但也可能不是。
在我们小时候,母亲就喜欢读书给我们听。每天晚上睡觉前,我们都会听故事,她的故事总是那么引人入胜。尽管我和哥哥仅相差十八个月,母亲还是坚持不为我们读同一本书。我们每个孩子都有权利选择晚上要母亲读的书。我最喜欢的书是罗曼·里夫的《爱花的牛》。这是30年代一个经典的故事,讲述一只热爱和平的牛(希特勒痛恨这本书并曾下令将其焚烧)。我其次喜欢的是克罗格特·约翰逊的《阿罗有支彩色笔》。这本书出版于50年代,描述了一个非常有艺术天分的孩子,利用自己的想象力和一只彩笔创造出美景以及奇遇,从而摆脱了困境的故事。我哥哥对莫里斯·桑达克的新作《野兽国》痴迷不已。从书中人物马克思的身上,哥哥找到了自己的榜样。当我的妹妹长大一点开始有自己喜欢的书籍时,她最喜欢的是桑达克的《厨房之夜狂想曲》。她喜爱书中的主人公,以及有点笑闹(还有点危险)的面包师。母亲童年时最喜欢的书是丽迪雅·斯通的《粉红驴子布朗》,这个出版于1925年的故事里有两个无法说话但讲礼貌的小孩子,他们一起照顾一匹小马。这是一本过分甜蜜的书,哪怕在我们很小的时候都无法消受。
坐在化疗室的时候,我问母亲还记不记得有天晚上,她忘记了给我读书的事情。我忘了当时是十一岁还是八岁。我记得自己躺在床上,听着父母从楼下派对中传来的说话声。哥哥已经睡着了,不在乎那天晚上是否还有人读书给我们听。我已经刷过了牙,爬上床去等着母亲来给我们每人念一个故事。可母亲没有来。我听着玻璃杯的碰撞声和闹哄哄的对话声,开始生气。
楼下笑得越开心,我等的时间越长,我越伤心。我感到非常孤独,还有种被抛弃的感觉。我根本不需要套上睡衣,穿上拖鞋跑下楼去提醒母亲,因为她从来没有忘记过给我讲故事,她肯定是不再爱我了。我听到除了我之外的所有人都那么开心,我更加气恼。
最后,我放声大哭,所有的客人都听到了。母亲冲上楼来,花了十多分钟才让我安静下来,并向我保证一切都没有变。
“你还记得那个晚上吗?”我问母亲。
“亲爱的,我怎么可能忘记呢?”母亲回答。
我和哥哥刚认识字就开始自己看书了。有时候,父亲会在母亲带着妹妹看图画书的时候,为我们读一本书的一个章节。父亲喜欢伊恩·弗兰明的《飞天万能车》,还有罗尔德·达尔的《查理与巧克力工厂》。我们也喜欢。
我们家有一个避免扔垃圾和整理房间的万全之策——一头扎进书本里。就像中世纪时期的教堂一样,书本为我们提供了即时的庇护。一旦你沉浸到某本书里,你就不会被打扰了。书本不能在你做了错事的时候让你免于责罚,但能帮你缓期执行。不过我们很快发现,只有全神贯注地沉浸在书里才管用,看起来认真读书的样子可不算。
我能记起的,与父母之间最早的对话几乎都是关于书的:为什么那个人不明白费迪南就是不想打仗?为什么飞天万能车的牌照是GEN11?根据父亲和母亲的说法,这个问题的答案是:人是可以很坏的,但也可以学着不要变坏,你自己会有一个判断。
母亲和父亲每个周末都会花很长时间看书,甚至有时整个周末都在阅读。有些父母只要求孩子多多读书,自己却完全不看书,母亲对此感到非常惊诧。这让我想起曾经听过的一位丹佛的新闻播音员在主持中无比严肃地说:“我不看书,但我喜欢书。”
我曾经是个很宅的孩子,读书、画画,待在自己的房间里与最好的朋友一起聊书、聊事件、聊电影,没完没了地聊。我的哥哥也是一个大书虫,但他是个擅长运动的阅读者。
九岁时,我被J.R.R.托尔金的《霍比特人》迷得神魂颠倒。我在去摩洛哥度假的时候看了这本书。当时我高烧四十度,摩洛哥医生给了我他唯一的药品——纯吗啡。我发着高烧,又用了药,开始迷乱兴奋。在丹吉尔古城的房间里,我躺在床上看《霍比特人》,一直到失去了意识。床边放着一杯很烫、很甜、很好喝的薄荷茶。我记得海面上吹来的微风,还有一白如洗的墙壁;我还记得那个长相英俊,总是不时出入房间关照我的摩洛哥人。最重要的是,我记得《霍比特人》。那是我能想象出的最变幻莫测的书。几年之后,我发现我记得的一半是托尔金的《霍比特人》,另外一半是我当时炽热纷乱的大脑的狂想。
那次病好之后,我又完整地看完了《魔戒》。哥哥在看C.S.路易斯的《纳尼亚传奇》时,我还沉醉在托尔金笔下的中土世界里。我们总是喜欢争论哪个系列的书更好,有时争论的主题非常极端,比如哥哥喜欢的鲍勃·迪伦和我喜欢的约翰·丹佛谁更厉害,我们也爱争论他支持的利物浦和我支持的曼联谁是冠军的首选。最后的结果是,我深信托尔金与路易斯之间难分伯仲,只是口味的区别与竞争。我们当时压根不知道托尔金和路易斯都曾是牛津的教员,也是非常好的朋友。
“我一直觉得很有意思。你哥哥喜欢纳尼亚系列,你却对托尔金情有独钟。我猜可能是因为你哥哥喜欢纳尼亚系列中基督教的隐喻,而你对那些毫无兴趣。”母亲如是说。
讽刺的是,之后我发现路易斯极力反对将他的书视为基督教寓言,而托尔金这位虔诚的罗马天主教徒却声称他的书都是以宗教为基础的。而此前,托尔金系列一直被我当作完美的无神论著作。
母亲那天的化疗做完了,我们没有离开治疗室。由于感恩节前一周,我们没有交换新书,也没有决定一起看哪一本书,只好聊过去看过的书。母亲说:“我好像从来没有见过同时喜欢托尔金和路易斯的人。每个人都好像只喜欢他们其中之一。”
“那你喜欢哪个?”我问母亲。
“我喜欢路易斯,但我和你哥哥都非常羡慕你那么喜爱托尔金。我们也很喜欢纳尼亚系列,但你是完全痴迷于托尔金。你总是说很多关于比尔博·巴金斯的话,让我几乎觉得他是咱们家的一员了。你还改用古体字,连名字都用古体字。直到你学书里面的人抽烟时,我不得不制止你了。你当时才九岁啊。”
“你没有痴迷过什么书吗?”
“一直都有啊,像是诗歌,还有《飘》。我也痴迷于自己在忙的戏剧,特别是跟你父亲刚结婚,还住在纽约那段时间的戏剧:彼德·谢弗的《家离恨天》,哈罗德·品特的《看房者》。为一出戏剧忙碌真的能让你完全被它吸引进去。搬去剑桥后我都一直很怀念那段日子。”
20世纪50年代后期,在遇到父亲之前,母亲为制作人艾琳·塞尔兹尼克工作(经塞尔兹尼克儿子的介绍,他是母亲的大学同学)。在结婚前以及婚后第一年,母亲为制作人弗雷迪·布瑞森及其做演员的太太罗瑟琳·罗素工作。让母亲津津乐道的一件趣事是,她曾被派往巴黎去带回罗瑟琳·罗素不慎忘在那里的皮草和珠宝,还得穿戴在自己身上,镇定自若地通过海关,因为只有这样,稽查人员才会相信那些东西是属于母亲的,不必另外支付费用。
母亲大学毕业后就管理伦敦戏剧学校的纽约分部,连怀孕的时候也没有停止,一直持续到我们搬去剑桥。
搬家之后,母亲重新开始找工作,她知道之前选角和为戏剧学校甄选学生的经验可以派上用场。判断哪些人适合在什么职位的能力,让她找到了罗德克利夫学校招生办的工作。接下来的十年时间,她先后成为罗德克利夫学校的招生部主任,又兼任哈佛的招生部主任,最后被任命为招生及财务支持方面的副院长。
一所大学的“守门人”(筛选学生)是非常重要的。母亲对于贿赂无动于衷(尽管我们不浪费美味的伊朗鱼子酱,也不会拒绝写着“你会认可贝拉”的幸运饼干。贝拉是当地一家中国餐馆店主的女儿),对于威胁也是如此。有一次,有人带着一把枪冲进母亲的办公室,威胁说,如果不让他的孩子入学就杀了母亲,结果,那人的孩子没能入学,而贝拉倒是入学了。
父亲要工作,母亲也要工作。几十年前的我们与今天行程满满的孩子不同,享有相当大的自由,只是偶尔才有交换生和毕业生到家里稍微管管我们。我们有钢琴课、足球训练,还有戏剧课。我们也有脚踏车,任务是准时出现在我们要去的地方。我们是散养型的,放学后啃块饼干,然后跑得没影,直到晚饭时才现身。周末时,母亲和父亲在客厅各自看书,而我们有两个选择:坐下来看书,或者自动消失。
我们看电视可以想看多久就看多久。但当时的电视只有三个频道,而且在白天从来不播放值得一看的节目。所以我们要么跑来跑去,要么看书。
我的母亲是职业女性,这在我的班里非常少见,但母亲从未把自己归类为职业妇女。她是位母亲,也在工作,仅此而已。“人们不会有职业男性这一说。”母亲有次对我说。她总是尽可能地参加我们学校的演出或者体育活动。“我觉得大家应该尽最大的努力不让自己陷入不快乐中。不快乐的父母,对孩子来说是最糟糕的事情了。如果你想要出去工作,那你就去工作;如果你可以不必工作,你也不想工作,那你就不用工作。”
“你从未感到内疚吗?”
“从来没有。”
在“带孩子上班”的口号出现之前,母亲就有了自己的口号——带着孩子一起干活。我们经常被分配任务,比如帮母亲整理入学申请文件夹。在母亲看到年级、SAT分数、性别之前,先看申请人的自我简介,这样就能对申请人有一个直观的认识。
“但是其他妈妈认可你出去工作吗?”
“嗯,一些妈妈觉得我一定会忽略你们所有人。记得你哥哥曾经想要在自己的午餐盒里放些狗饼干吗?你和妹妹也这么干过,记得吗?我猜可能是其他母亲让学校打电话告诉了我这件事。我告诉他们,已经咨询过儿科医生,狗饼干不会对你们的健康造成任何伤害,还可能对你们的牙齿有好处。不过,我并不觉得她们中的大多数人认为我做得不好。另外,当时许多人都在做有趣的事。毕竟,那可是60年代。”
回想起来,我许多朋友的父母都过着精彩万分的生活。我们当时住在一个独立的社区。那里的人都跟哈佛、麻省理工或布兰德斯有关,所以当我们想起自己的父母时,更多地想到的是他们与这些大学的关系,而不是他们在做什么工作。我们也非常清楚他们的爱好和热衷的事:这个喜欢画画,那个喜欢做酸奶。
我们也目睹了许多混乱:电视机里播放的越南战争;哈佛广场发生的暴乱;鲍比·肯尼迪和马丁·路德·金的遇刺。通过同学的哥哥姐姐,我们知道了草案和民权运动,以及其他热点时事,也知道了伍德斯托克音乐节。其他的信息来自晚餐时的谈话以及《生活》杂志。
书籍占据了生活的很大一部分。我们认识的每家人,客厅里都有一个书架。不管父母的朋友,还是我们朋友的父母,都有人在写书。每个人都在看同一本书,因为都是每月俱乐部推荐的。爱德华·斯泰肯的《人类大家庭》是一本关于世界的摄影作品集,著名诗人卡尔·桑德堡为其作序,是每个咖啡桌的案头所好。约翰·厄普代克充满争议的小说《夫妇们》以通奸为主题,是每对夫妻的枕边书。每个人都有约翰·F.肯尼迪的《勇敢者传略》。奈欧·马许、阿加沙·克里斯蒂、厄尔·斯坦利·加德纳的书,是每个悬疑小说爱好者的必备首选。列昂·由芮思是大家主要关注的作者,米切纳也算。当索尔仁尼琴的《古列格群岛》以及君特·格拉斯的《锡鼓》出版后,立刻成为家家的必读之物。
有时我觉得母亲私底下想鼓励我们阅读超过能力范围的书。她会特别指出一些书说我们还太小,看不了,而因为这个,刺激我们更快把这些书看完。十岁时,我就读完了《马尔科姆X自传》。母亲说得没错,我读那本书的时候年纪太小了点,后来再读一遍时,我惊奇地发现了之前遗漏的部分。之前我只记得书里松垮的西装。我们自己也发现其他不适合我们年龄读的书,埃里卡·琼的《怕飞》,大概是在我十一岁时出版的。这本书描述的内容让我震惊又痴迷,就像《性爱宝典》一样。经我们寻找,我父母没有这本书,但有朋友的父母有,不过他们把书藏了起来,只有那些淘气包和我们能够把它翻箱倒柜地找出来。
吃晚饭的时候,我们总是会讨论正在读的书。我读完了一本保罗·里维尔的奇妙文集,又津津有味地读完埃丝特·福布斯的《自由战士》,讲述的是一个跟着银匠保罗·里维尔的学徒手被烧伤之后的故事。我后来又找到了这位作者替保罗·里维尔撰写,并于1942年摘取普利策奖的传记,书名是《保罗·里维尔和他生活的世界》。这本传记我足足看了十一遍,每次读完就在内页做个标记,就跟囚徒记录被囚禁的岁月一样。
“来啊,你们可以问我关于保罗·里维尔的任何事情,什么都行!”我会在吃饭时央求我的哥哥妹妹。当他们不愿意问我时,母亲会勇敢地向我发问。遗憾的是,我现在把以前所知的关于保罗·里维尔的事情全忘了,除了那些最基本的事实,还有1/3首郎费罗歌颂保罗伟大事迹的诗歌。后来我建议母亲把重读埃丝特·福布斯写的传记作为读书会的项目,这样我就可以正大光明地说:“我阅读这本书的次数有一打之多了。”母亲拒绝了。她温柔而坚定地说,她从小到大已经听腻了里维尔。
小时候,我还看过阿利斯泰尔·麦克莱恩的《血染雪山堡》《纳瓦罗要塞的火炮》《链上的傀儡》。对于儿时阅读的书,我并没有记得多少,但我永远也无法忘记《链上的傀儡》中描述的一句话:“从他降落在阿姆斯特丹的那一刻起,他就知道了自己身在荷兰。”
我最喜欢麦克莱恩写的那些只要拥有合适的队伍,就能做成任何事情的书。当然,队伍中会有人背叛你,但你能够及时发现并克服那些困难(包括恶劣的天气、恐怖的海难),从而实现你的目标。当然,代价也会非常高昂。
你的某个好弟兄在故事中丧生,你会悲痛万分,但故事仍在继续。因为一切并非只关乎你,还有更为宏大、更为重要的事情,比如与纳粹的抗争。麦克莱恩于1941年到1946年服役于英国皇家海军,关于二战的故事也是他最为优秀的作品。
一般九点钟上床睡觉时间过后,我会打着手电筒重读好几个小时里维尔的故事或麦克莱恩的书。母亲知道这些,但她从来没有因为这个骂过我。现在我意识到,母亲为了应付一切而精疲力竭:三个孩子、一个丈夫、一间总需要整理的房子、一份需要到全国出差的重要工作、无处不在的咨询以及繁忙的会议。一位可爱的爱尔兰老奶奶曾帮助母亲在下午照顾妹妹,每周还为我们做一次美味的肉卷。可怜的墨菲太太之后中过一次风,但仍在继续帮忙照顾妹妹。我以前常常会说,在剑桥居住了十四年后,我们全家又搬回纽约的原因是母亲不忍心告诉墨菲太太她做的牛肉卷难以下咽,已经不复当初的美味了,而我们同样也没法再忍受每周把一整块不能吃的肉卷丢进垃圾箱的浪费行为。
我还记得母亲被那些无穷无尽的责任击败的那天。哥哥、妹妹和我坐在家里的厨房,我一边吃麦片一边担心上学的事;哥哥和妹妹正在互相斗嘴。距离我们外出已经没有多少时间了。母亲走下楼,看起来非常苦恼,这可是不常见的。我想要告诉她一些事,于是试着引起母亲的注意。
我看着母亲走向水龙头接了杯水。萨里(我们的英国猎犬)躺在地板上。母亲把一个药丸塞进汉堡包里,然后把汉堡包塞进了萨里的嘴里,抚摸它的脖颈让它吞咽下去。接着母亲把手洗干净,又拿出另一个药丸,自己吞了下去。
我跑过去想和母亲说话,还没来得及开口。母亲的眼睛睁得大大的,然后说了一个我从未听到她说过的词,接着又说:“糟糕,我刚刚吃了一片驱虫药,又把我的避孕药喂了狗!”
那是我第一次目睹母亲陷入慌乱。之后她打了一个电话,得知狗没有问题,她也没事。她只不过会经历一次额外的驱虫;狗已经切除了卵巢,所以也不会生育小狗。
但回想起来,让我印象最深的不是母亲急匆匆地干什么去,而是她安静地坐在客厅中央,头顶上方是保罗·詹金斯色彩绚烂的画作,壁炉里烧着火,一条毯子盖在她的膝上,她的双手伸出毯子拿着一本书。我们也想跟她和父亲坐在一起,安静地看书。
回想过去的感恩节,以及母亲确诊癌症后的第一个感恩节,我们意识到我们的生活确实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现在只想着母亲治疗的那些事情。通常,治疗的头一天以及之后的一两天,母亲感觉还不错,之后就感觉不那么好了。她的新信条是妹妹的一位从事专职临终护理的朋友告诉她的:“制订计划然后逐一完成它们。”母亲总是强迫自己完成制订的任何计划,无论是否是力所能及的。
每天她都在努力回复来自朋友和家人的电话、信件。每天,她几乎都在跟哥哥、妹妹和我说话,交流彼此的近况,谈阿富汗图书馆计划的进展。《纽约客》的记者,才华横溢、充满魅力的大卫·罗德愿意加入,这让母亲非常高兴。时机非常好,他正打算离开一段时间写本关于阿富汗的书,去阿富汗待段时间再好不过了。
罹患癌症最难以忍受的就是治疗的副作用。罗杰已经提醒过母亲,说她会感到非常痛苦,甚至倒在浴室地板上爬不起来,只能悲惨地躺着。不过事情并非如此糟糕。但口腔的疼痛还是让母亲无法吃东西和喝水,甚至无法开口说话,而这一切都让她感到疼痛和难以忍受。随之而来的还有腹泻、便秘和无尽的疲劳。如果只是红血细胞数很低,输血能帮助缓解,但很多时候,母亲仅仅是纯粹的疲劳。保持体重是一项持续的奋战,因为化疗让她吃东西时味同嚼蜡。
让人庆幸的是,奥赖利医生一直很关照母亲。从某种角度,她能够理解许多医生无法理解的事情,比如痛入骨髓的口腔疼痛,以及一个早上需要去五到十次厕所的状况,这些跟癌症一样需要治疗。从本质上说,治疗一种无法治愈的疾病是一种临终护理——延缓肿瘤扩散的速度,保障病人的生活质量。所以,奥赖利医生每次见到母亲都会询问一次,以便她能够尽可能地了解母亲的疼痛程度(母亲不喜欢使用“疼痛”一词,她更喜欢说“不适”),在用药上做出相应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