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又响了。
——宝贝儿,你最后会让我进来的对吧?
——什么?哦。
——你为啥这么紧张?我不得不说,宝贝儿,牙买加人总是这么冷静,都快变成都市神话了。我开玩笑的。
——我没紧张。
——亲爱的,你的屁眼夹住我的大拇指,我都能吊在半空中了。
——哈哈。
——啊哈,所以秘诀是让你笑个不停。或者在黑暗中操你。那会儿你似乎没什么问题。
——电影里总能看见人们在黑暗中做爱。电视也一样。
——你是什么时候意识到不是每个美国人都像波比·尤因【234】的?
——我喜欢黑暗。
——妈的别换话题,屁眼人。
——换话题的是你,不是我。
——你知道唯一能从窗外看见你的是超人对吧?你可以选择相信或者不相信。我去撒个尿,马上回来。
我必须用手捂住嘴巴,否则肯定会说快去快回。我还是忍不住想象乔西像“吉佬儿到此一游”【235】似的在窗口冒出来。知道我会怎么说吗?我会说,这是美国,咱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所以你他妈就少说两句吧,或者就像美国人说的:吃屎去吧。下东区全都搞定了,我亲自处理贝德-斯图的生意,不需要打电话给尤比那个白痴,他哪天稍微一疏忽,我就连布朗克斯也拿下来。其实我并不需要布朗克斯和他妈的黑人,我有曼哈顿的白人顾客,他们愿意出三倍的价钱。等航班今晚着陆,乔西会看见哭包在统治纽约,他要我做的事情我都做得好上加好,所以你他妈别来烦我,别来我家掀开床单乱看,就算掀开了看见什么,也一个字也别说。一个人必须做多少操蛋事情才行?
生活很沉重。就算这样。生活真的很沉重。
他走出卫生间,鸡巴硬邦邦地向左稍弯,已经戴好了安全套。白人穿内裤的部位的肤色稍浅,鸡巴和卵蛋周围红通通的。我心想男人应不应该温柔,是不是温柔让这种事感觉很基佬。否则就绝对不会有那种感觉。无论是在矿井、鹰巢、长钉、新戴维剧场、阿多尼斯剧场、西部世界、珠宝82、珍宝、克里斯托弗街书店、小杰酒吧、地狱火夜总会、男子酒吧、安街书店、通条还是恶土或漫游都一样,无论是回家陪老婆的商人、自行车骑手、长发嬉皮学生、帅小子、小哥、娘娘腔、【236】教堂小子、千篇一律在T恤上印着我有八英寸长的傻蛋、其他人叫他预科生的那家伙、遛狗的白发男人还是看着只是像普通人在做日常事的男人都一样。有些人看我刚拉下短裤就从后面插了进来,有些人带我回家就像他们用了白老婆,不过美国没有人知道我说的白老婆是什么意思,所以我只能说柠檬、呀哟、黄鼠狼土和大C,或者直说他妈的可卡因。拆家有可能盗用自己的货品。我在他们家或公园里拉下短裤,他们吐口水或涂润滑剂然后操我,我等着直到战栗过去,有时候他们等我先射,然后打手枪射在我屁股上。但感觉依然像是男人在搞男人。但在这么柔软的床上,我们感觉像两个基佬。我们说话也像两个基佬。所以呢?所以我们肯定就是两个基佬。
——你打算站在那儿自摸一整天吗?我说。
电话又响了。他看一眼电话,然后看着一眼也不看电话的我。他想说什么但没有说。电话继续响。我等铃声停下,他爬上床,抓住我的脚踝。铃声停下,他将我的双腿抬到半空中。我等待电话再次响起,因为假如真有急事,他或她肯定还会再打过来。他用润滑剂涂抹我的屁眼。电话没响。他在鸡巴上涂抹润滑剂。电话没响。我盼着他说“走着”,虽然他没有说,但我还是笑得像个女学生。他微笑,直勾勾地看着我,插了进去,不快不慢但很坚决,片刻不停,他带弯的鸡巴插到底,碰到那个敏感点,疼痛转瞬即逝。
我在厕所撒尿,电话又他妈响了。
——哈啰?
操。床上的男人接了电话。
——哈啰?咱们再试一次,哈啰?稍等。应该是找你的。
五秒钟后我接过听筒。
——哈啰?
——刚才他妈的是谁?
——谁?你在说什么?
——你他血逼的以为咱在说什么?刚才接电话的是阴魂吗?
——不是的,尤比。
——那是谁?
——是咱的一个同胞,住在我隔壁,过来找我,因为他……听见我放音乐,你……你知道菲尔·柯林斯吗?
——然后你就让他接你的工作电话?
——喂,等一等,尤比。咱没有让他接电话。咱去上厕所,结果他自己接了电话。所以你有何贵干,我的孩子?闹什么呢?
——你别跟我说美国话。
——你也别跟训孙子似的跟我说话。出什么事了吗?
——当然有事,咱打电话找了你三次。
——我肯定找到了些什么。
——这话他妈的什么意思。
——不说这个了,计划有变。咱去接乔西,你不——
——去你妈的。要是乔西改变了计划,他肯定会告诉我的。
——随你便,愿意的话就来机场,看着我接他。人越多越热闹嘛,我总这么说。还有一点,乔西不想再跑一趟东村,他想看看布什维克情况如何。
——布什维克?他为什么突然心血来潮想去布什维克了?
——你为什么会忽然觉得咱通灵术?你对乔西有意见就去找乔西说。
——我要先带他去昆尼小姐,全纽约最好吃的牙买加菜,就在布鲁克林法拉盛。
——哭包啊,乔西·威尔斯从一个每天都能吃牙买加食物的地方飞到这儿来,难道就是为了吃模仿的操蛋饭菜吗?你是真傻还是装傻?
——你他妈叫谁——
——我九点半接他。来布什维克见我们。
多加·帕尔默
也许有人知道得比我多,但我从没见过一个男人说“我只是好奇”,却真的没有其他动机。“你一个人住吗?我只是好奇”,对,那是一个美妙夜晚的开始。没错,我带他回家是我犯傻。为什么带他回家?因为我在那家吵闹的牙买加夜店里,他看着不像牙买加人,开口打招呼说哥们儿,我在停车场给了他更进一步的理由,但我不想去他家,因为圣灵感孕中学的校长会说什么样的淫妇才会做这种事情?带他回家,他立刻长出了八只手,一只手挽住我的脖子,另一只手已经伸进我的内裤抠来抠去,他肯定以为阴蒂会像鸡巴一样弹出来。真是好玩,带着啤酒味的呼吸只在酒吧里显得性感。我说我改主意了,他抓住我的喉咙开始捏。我抓住他的双手,但他捏得更紧了,嘴里说咱们不会有什么问题的,对吧?我说没有,宝贝儿,咱只是想去卧室换一身更舒服的衣服。你知道的,就像电影里那样。
——吧台在哪儿,我给自己倒一杯。
——你哪儿有这个时间啊,小亲亲。
我走进卫生间,找到了能让我感觉更舒服的东西。我记得我一直走到枪山路的尽头才找到它。店主看着咱问你打算拿它收割什么,男人坐在我买来放在客厅里的一把餐椅上。没问题,我只需要步行一两个街区就能找到另一把餐椅。连带损失而已。他弯下腰,正在脱身上最后的衣物:左右不搭配的袜子。大砍刀划破空气,速度快得险些超出我的控制。刀干净利落地砍断椅背最顶上的横档,然后卡在了椅背上。男人跳了起来,但动作不够快。他做出了男人自以为他们必须做出的反应,他逼近我,推推搡搡嘻嘻哈哈,就好像他觉得女人会害怕。但吓得他魂不附体的不是我这一刀,而是我有能力立刻收刀,然后再次向他砍去,就好像我是李小龙电影里的替身演员。女孩需要爱好,我母亲会这么说。我再次朝他挥刀,大喊他血逼的滚出我家!他说你别急,宝贝儿,别急,我大喊强奸!他血逼的滚出我家。我挥舞大砍刀,假装失手没砍中他,而是打碎了我昂贵的花瓶,当然花瓶并不昂贵,我砸碎它只是为了显示这个疯婆娘是认真的。他开始后退,但还在他妈的磨蹭。至少让我穿上衣服吧?他说,但我继续尖叫,追着他左右挥舞他妈的大砍刀,样子就像在清理野草。他跑出去,一路尖叫着有个狗娘养的疯女人要杀他。天晓得他在和谁说话。不知道我那会儿是不是更像个牙买加人,而现在已经变成了一个美国疯婆娘。但——
——好吧,别告诉我,我不想知道。
——知道什么?
——我发誓,我得阿兹海默症的表哥拉瑞都比你的注意力更集中。
——哦,请原谅。
——不,我不原谅。现在你只能听我说个笑话了。
——我的天,肯先生,别又是黑鬼笑话。
——老天在上,我也没有黑鬼笑话了。是个阿兹海默症笑话。有件事情很好玩,大A患者喜欢拿大C患者开玩笑,好像不记得自己有病就胜人一筹似的【237】。
——所以你是大A还是大C?还是大P?大D?我在牙买加的家里人全都是大D。
——大D?
——糖尿病。
——哦,对,P是帕金森?有时候我很希望我有个什么中世纪的疾病,比方说痨病或者血泻。
——你得的是什么病?
——咱们别这么快就弄得像是在看本周新片,否则我会觉得自己活在我儿媳的电视里。说起来,这一幕应该少一点《春风秋雨》,多一点《格列佛游记》。
他走到门口,拿起帽子和围巾。
——走。
——什么?去哪儿?小人国?送比萨的很快就来了。
——天,我从不吃那鬼东西。他们会把比萨放在楼梯口,直接记我们家的账。咱们快离开这儿,我他妈要闷死了。
实话实说,我也很想出去。这里的家具全都是奴隶时代的样式,但你知道它们都是几年前制造出来的,这让我心里不太舒服。科尔斯特女士在家里某个地方藏着《维多利亚》杂志的每一期过刊。多半还有《红书》,免得她什么时候想自己做糖霜了。
——我们去哪儿?
——谁他妈知道呢?不如你带我去布朗克斯吃午饭。所以你是读过斯威夫特的了。
——牙买加学生十二岁就要读《格列佛游记》。
——我的天。在接下来的四十分钟里,她能给我什么样的惊喜呢?爱好探寻的头脑很想知道答案。咱们走。
他提到布朗克斯的时候不是开玩笑。出租车开到联合广场,我们下车进地铁,坐五号线往我们来的方向走,我也不清楚我为什么没有提出任何意见。我们坐在门口的三人座位上。我不想抬头看有没有人看我。车厢里也有涂鸦。来到九十六街,车厢里几乎全是白人,多半无处可去的老年男女,不急着回家的学生孩童。110街和125街之间,绝大多数白人下车,只剩下拉丁裔和部分黑人。145街,车厢里几乎全是黑人。所有人都忍不住打量我们。我希望我身穿护士装,希望他不这么像莱尔·瓦格诺。也许黑人会想这个男人肯定有什么特殊之处,所以搞得定一个黑种女性。也许他们在琢磨他跑到这么远的地方来是不是为了嫖妓。过了180街就更糟糕了,我坐在那儿熬时间,等车上盯着我们看的人渐渐变少。
——你住在这附近?
——不。
——只是问问而已。
——你知道这个时间坐这条线路去这个地方并不安全,对吧?
——你在胡说什么?还不到下午五点。
——到布朗克斯就是下午五点了。
——所以?
——你有电视机吗?
——多加,人们在世间害怕什么是他们自己决定的。
——住在公园大道的人可以决定自己今天要不要享受一点恐惧,对我们其他人来说,那就意味着不要在五点以后去布朗克斯。
——所以我们为什么要去?
——我没有要去,要去的是你,我只是跟着你。
——哈,是你跟我说波士顿路上有很好吃的烟熏鸡的,我说我自从1973年就没吃过牙买加菜了。
——事情就是这样,每一个白人都有他自己的《黑暗之心》经历。
——我不知道我更应该吃惊的是什么,是你如此博览群书,还是我们离第五大道越远,你和我说话的语气就越放肆。
——接下来呢,肯先生?你的英语怎么说得这么好?美国人在中学里不读书吗?至于语气,既然雇我是因为搞错了什么,我看你大可以放心,明天你不会再见到我或者我们介绍所的其他人了。
——哇,那可会是个天大的错误,他说,不是对我说,而是对他在窗外看着的什么东西说。我扫视车厢,看有没有人在看我们的交谈。
——我想我知道你在干什么,我说。
——是吗?说来听听。
——无论你得的是什么病,显然都让你想寻死。你不必再害怕任何事情,所以你可以为所欲为。
——也许。但是,弗洛伊德,也许我只是想吃熏猪肉和山药,喝朗姆潘趣酒,他妈的不在乎你他妈的通俗心理学。你他妈有没有想过这种可能性?
两个人抬头看我们。
——对不起,我只是听够了我儿子和他老婆的这种屁话。真的没兴趣听,尤其是听我花钱雇的一个人说这些。
三个男人和两个女人抬头看我们。
——好的,谢谢你让所有人都觉得我是妓女,我说。
——什么?你在说什么?
——大家都听见你说的了。
——哦。噢,不。
他站了起来。我打开手提包,想把整个脑袋都塞进去。
——听我说,朋友们……我,呃……知道你们大概在想什么。
——你闹什么?他们什么都没想。你快坐下。
——我只想说,这位多加,她是我妻子,不是妓女。
我知道我在脑海里开始尖叫。我不知道我有没有喊出声,但在脑海里我都快叫破喉咙了。
——我们已经结婚了,多久来着,亲爱的,四年?我不得不说,每天都像是新婚第一天,宝贝儿,你说对不对?
我看不出他是想维护我的名誉但失败得一塌煳涂,还是他真的乐在其中。我使劲瞪着尽量不看我们的那些人。一位老妇人捂住嘴,哈哈大笑。我也想笑,想表明我不是这个玩笑的一部分,但就是笑不出来。有趣的是我并不生他的气。他抓着栏杆,随着列车摇晃,像是马上要翩翩起舞。列车在莫里斯公园停下。
——我们到站了。
——咦,是吗?但这是莫里斯公园啊,我们不是要去枪山路吗?
——就是这一站。
——车门刚打开,我就冲了出去,没有等他,甚至没有扭头看。我希望他留在车上,一路坐到他妈的枪山路。但我听见背后传来了他的呼吸声。
——天哪,太好玩了。
——让人尴尬很好玩?
我站在站台上,等他道歉,因为我看过电影,这时候你应该道歉。
——也许你应该问自己,为啥这么容易觉得尴尬。
——啥?
——我就喜欢你说牙买加话。
——你认真的?
——哎呀我的天哪,多加。车上的人你一个都不认识,以后也不会再见到了,就算再见到,你也不会记得他们的长相,所以为什么要在乎他们想什么呢?
耶稣我的好基督啊,我最讨厌我说不过别人的时候了。
——咱们可以等下一班车。
——等个屁。咱们走着去。
——你打算走着去。在布朗克斯。
——对,我就打算走着去。
——你知道哈芬公园每天早晨都会发现尸体吧?
——你想跟一个老兵谈尸体?
——你知道犯罪和《女警察》里演的不一样对吧?
——《女警察》?你上次看电视是什么时候?
——我们不能在布朗克斯乱走。
——别担心,多加,他们顶多会以为你在帮我买海洛因。
——你刚才说了海洛因吗?
真是太了不起了,咱这个身份大有问题的移民在傍晚时分的布朗克斯街头散步,身边这个奇怪的白人显然脑子不正常,因为他喝多了名叫“我是白人所以我刀枪不入”的烈酒。
——你不打算打电话跟家里说一声吗?
——去他妈的。我儿媳知道了肯定会拼命皱眉头,光是看这一幕就值得了,尤其是她才做过拉皮手术。
崔斯坦·菲利普斯
哦,所以你想回牙买加随时都能回去?真的?怎么听怎么像有人说他想不吸白粉随时都能戒掉。提醒你一句,阿历克斯·皮尔斯,牙买加能钻进你的血管,就好像随便哪种邪恶而甜美但对你没好处的东西。咱不想和你打哑谜了。事实上,除非你知道去什么地方找我,否则就觉得不可能找到我。对,对,你关心的是和平进程的失败,来,告诉我,既然你从1978年就没去过这个国家,那你打算如何了解情况?你居然听说过有这么一码事,我已经很吃惊了,因为事情发生的时候你根本不在场。什么?你打算找露西谈谈?同胞,你是在开玩笑吧。露西就是关键。和平委员会只剩下咱和她还活着。你必须去牙买加才有可能找到她,咱的孩子。你就没想过一个问题吗?其他人都死了,为什么我和她还活着?当然不是了,直到刚才,你还以为只有一个人活着。记住,你知道的,从书面的角度来说,咱也应该是个死人。所有人都被杀了,听你说的意思,歌手也包括在内。告诉我,你有没有听说过一个人被传染癌症?
真是奇怪,我还是不明白这个话题为什么让你心惊胆战。你说什么《牙买加走向危机的那一天》,说得好像这个国家还有其他去处似的。所以你最喜欢牙买加的哪个地方?特伦奇镇?什么样的人会说特伦奇镇是他最喜欢的地方?你运气很好,你是白人?让我问你一句,你认为特伦奇镇的居民会说那儿是他们最喜欢的地方吗?你觉得坐在门廊上的那些人会说哎呀生活实在美好吗?观光客啊,真是可笑。
什么,你不是观光客?别跟我说你了解真正的牙买加。你在那儿是不是有个情人?爱莎?好名字,听着就像你在高潮时会喊的那种名字。她是人特别好还是肯舔你鸡巴?哈哈,咱不在乎,白小子,咱是世界公民。第三世界,不过也还是世界。咱们今天还有多少世界?没有限制?在莱克斯岛?同胞,你到底托了什么关系?不过咱们还是回到正题吧,你说呢?
歌手跟我说乔西·威尔斯之前,我根本没怀疑过那小子。当时事情一件接一件地发生,你不用信上帝也能看见预兆。我是说,假如他真想干掉歌手,第二天晚上他轻轻松松就能得手。他肯定怀着其他的什么目的。我是说,妈的,两年后径直走进歌手家,好像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他的卵蛋真有那么大?离他远点儿。和平注定要完蛋,因为战斗就是贫民窟男人的本能,这话现在说起来当然简单。是啊,听起来还很睿智,但你必须明白——那时候希望是多么新鲜,甚至有了缤纷的色彩。就好像有些念头被你藏在脑海深处,因为永远也不可能成真,但突然之间,它似乎要成为现实了?就好像你发现自己能飞。我们并非天生愚蠢,或者用你们的话说,生性天真。我们没有谁是白痴。我们知道和平有九成的可能要失败,但是啊哥们儿,一成希望在我们的生命中已经显得前所未有地甜美了。伸出手就有可能抓到它。警长杀手说咱必须当和平委员会的主席,就好像一个人看着我,第一次在我身上看见了连我自己都没看到过的什么东西。我……
我……
我再次迷失了自我。
然后一眨眼:铜子儿死了,罗爸爸死了,刚开始咱以为只是警察在算旧账,因为我们放松了警惕。或者更糟糕一点:政党从来就不喜欢和平,现在破坏和平是为了下一次大选。不过我们已经讨论过警察的智商了,而政客不希望风声传出去说是他们在破坏和平,因此你必须往更深处找原因。警察杀坏人是为了报复,但除了能抬着尸体在下城区炫耀之外,警察从中无法得到任何好处。你不得不琢磨。这两个人死后,谁爬上了更好的位置呢?只有一个人。
乔西他血逼的威尔斯。
罗爸爸死了,现在乔西·威尔斯成了哥本哈根城的头号大唐。警长杀手死了,民族党的纽约匪帮——包括我的匪帮在内——纷纷各奔东西。纽约的所有人都在吸、烧和注射白老婆,哥伦比亚人需要找个得力帮手将更多的货物运进美国。现在还有英国,我亲爱的。搬开和平协约这块绊脚石,他就可以给某些政客大量好处,大得要让他们用一辈子来偿还。扼杀耶神信徒的所有念头,美国人就不必担心我们会变成第二个古巴了。咱没有确切的消息,但我敢打赌,甚至一些身在高位的人,比方说控制海岸警卫队、移民局和海关这种机构的人,现在对某些船只、飞机和货轮都睁只眼闭只眼,因为1980年某人把牙买加盛在盘子里交给了他们。
同胞啊,要是咱知道咱这种人最后为什么会进监狱,咱这种人就不会进监狱了。没问题,你尽管用这句话给你的第一段开头,就说这是贫民窟的智慧,反正就说是你们白人遇见黑人歹徒的老一套。对,我也读书,阿历克斯·皮尔斯,读得比你多。哥们儿,咱这样的人让你很激动对不对?让一个白人记者坐在他的“勐汉老李”旁边,你的大脑就乱套了。因为你没有自己的故事吗?哦,对,和你没关系,你来是为了讲述故事,而不是成为故事。但咱还是觉得这是你的故事,不是我的。你对1978年以后的哪一年感兴趣吗?1981年怎么样?发生了许多事情,歌手去了一个叫天堂的地方,咱来了一个叫阿提卡的地方。什么,你觉得人们进莱克斯是因为看了旅游介绍小册子吗?同胞啊,欢迎你来莱克斯做客。
总而言之,虽说咱知道哭包那个屁眼小子不会再来追杀我了,但那不等于乔西·威尔斯不会继续找我麻烦。说起来,你见过那位老兄吗?没有?你这么爱谈论和平进程,却没见过……算了。我搞不懂那家伙到底打算干什么,于是开始和顶级大唐合作。很简单:暴风匪帮,也就是乔西·威尔斯,也就是哥本哈根城,而顶级大唐是八条巷。从他们推平巴拉克拉布瓦的那天起,我就成了八条巷的一员,你说我还能跟谁混呢?不,朋友,政治战争不会因为更换战场而改变。我需要安全,他们需要大脑,因为愚蠢的小杂种搞不清谁在哪条街上卖什么,还有你去哪条街会被尤比·布朗和暴风匪帮打死。
没问题,你换你的磁带。
总而言之,说到暴风匪帮和尤比,还有乔西·威尔斯。他们会为了杀一个人而干掉剧院里的一排观众,但他们至少还算有格调。至少尤比还算有格调。或者说至少他知道怎么穿丝绸正装而不显得像个拉皮条的。但我的手下?全都是肮脏、龌龊的黑鬼。比方说有一次,大佬听说有个在费城做生意的牙买加弟兄搞到一大批大麻,虽说那厮也是哥本哈根城出身,但他没有暴风匪帮的保护,因为白痴以为他不需要。于是大佬派我们去费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