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初中三年每天的生活费才五块钱,中午还要拿两块钱去食堂买饭吃,加上平常买只笔买个本买点小零食积累着买两双鞋子,根本就没有任何存于,她记得一年后弟弟考上高中,爸爸给弟弟买的电脑,那时候她就喜欢上了写作,也向家里提出了申请买电脑的事,可因为上高中后成绩太差家里一直没答应,还是自己上了大学之后半工半读给自己买了电脑,才跨入了写作这个门。
想到这里她有些沮丧,一方面是自己真心热爱的写作,另一方面,她必须赚钱。
前世她快要结婚时,老妈就严肃地告诉她,她结婚,嫁妆,一分钱没有。
那时她看着母亲特别想哭,这么多年,母亲偏心她都一句话没有,该孝顺的一样不少,弟弟还没结婚就给他买房买车,她结婚却给了这样一句话,当时心真是寒透了,这边风俗本来就是男方出房,女方陪嫁车,那时候她真不知怎么跟那个男人说,偏偏那个男人在这个时候出轨,那时候她还真有几分万念俱灰的味道,世界都黑暗了似的,不明白为什么自己最亲最爱的人都这样。
其实她明白,母亲要为弟弟准备房准备车,听不容易,毕竟只是普通家庭,她都理解,只是有时候在言语上对她稍微委婉一点,她也不至于那么伤心,那时候她就明白了一件事,她没有任何人可以依靠,也不能依靠任何人。
说起来好笑,活了二十六年,除了写作当编辑,她还真的什么都不会。
没炒过股票,不知道以后哪支股票会涨,没关注过体育彩票福利彩票,不记得任何彩票的号码,做的都是文职,没有任何做生意的经验和头脑,即使重来一次,她除了写作还是什么都不会,她唯一的爱好和擅长就是阅读、写作。
倒也不遗憾,就像那个男人曾经说过的一句话,一个人不用做太多成就,只要在自己擅长的领域做好就可以了,得有特长。
她从没想过自己大富大贵成为女强人什么的,只想能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每天开开心心的就成,就这么点小愿望,以后看来会经常来这家网吧,她花二十块钱办了个会员,以后上网可以打对折。
上一世对工作她投入了全部热情,每天不停的看文、审文、写文,将精力都投入到工作和写作当中。
将情绪调整了一下,深吸一口气开始做当下的事情。
在网上百度发现,后世着名的几大文学网站都还没有成立,她仔细回想,QD网站的前身玄幻文学协会应该是在今年下半年11月才创建,现在这时候正是XX书盟的天下,她将大致方向和资料都搜集了一下,找了一些文学BBS资料,又申请了聊天工具号,心里想着是不是要买个电脑。
她抄了几家出版社的地址和电话和投稿邮箱,还有一些杂志报社的杂志邮箱。
闲暇之时她也会写一些短篇往杂志上头,也有些杂志过来向她约稿,在这一行做了这么写年,她也知道本市的一些比较好的出版社。
关了电脑之后,看外面日头已经热辣的可以煎鸡蛋,她才出网吧就被阳光刺的眼睛遮了一下,连忙撑着伞坐公交车去菜市场买菜,中午还得回家做饭。
回到家已经快十一点,想到母亲的唠叨她赶紧淘米煮饭,做了三菜一汤,都是大份量的,菜才端上桌子,孟父孟母就回来了,一边换鞋一边问她:“名都报好了?”
“嗯。”
“什么时候开学?”
“后天,老师说住校的话每学期要交三百元的住宿费,走读的话要家长过去签字才可以。”
她上一世高一就是走读生,一学期可以省下三百块钱的住宿费,对于节俭惯了孟母来说,住宿要钱,必须走读的,大不了她以后每天早上起来早点去上学。
“从家到十四中最少要坐四十分钟的公交车吧?每天早上还要上早读,高中的课程又繁重,给姐住校得了,每周回家一次多好,走读太累了!”孟瑞推开家门听到谈话一边发表自己的看法一边脱鞋。
他脱下鞋子光着脚就往洗手间里走,孟母受不了地捏着鼻子:“快快快,把你鞋子放走廊去,臭死了,大夏天穿什么运动鞋,一天到晚蹦啊跳的打什么球,读书要有这么积极就好了!”她拿起碗筷打开电视,边吃边说:“要签字让你爸去签,我忙死了哪有时间?”
8、进空间提笔写作 ...
8、
孟父坐到桌前开始吃饭,“行,明天有时间的话我去签了,你安心上课,最好能考上C大!”说到C大,孟父顿时笑的跟朵花似的,“有志气是好事,但要付出行动,要是不努力可就被你妈看笑话了!”
孟母闻言气呼呼地说:“我笑话,我笑话什么?她考上也好考不上也好以后都是她的事,她念书难道还给我念了?又没念到我肚子里来!”
孟醒孟瑞坐一旁吃饭没出声,孟父孟母斗了一辈子的嘴,一天不斗都闲的慌,这样吵吵闹闹的,或许也是这对夫妻相处的一种方式吧,可她永远受不了这种吵架似的相处方式,耳边仿佛随时爆炸着火药一样,鼻间充斥的都是浓郁的硝烟味。
见父母还在吵,她放下碗筷,抱着衣服走进浴室,冲了凉水澡之后顺手将衣服给洗了,已经用惯了洗衣间,现在突然手洗没一会儿就热的一头汗,心里也因为外面的吵架声而越发的烦躁,只想快点逃离这个地方。
她将衣服都晾了之后,就连忙回到房间,拉上窗帘,回到空间里。
刚刚洗衣服又洗了一头汗,到空间里之后顿时感到一种难以言喻的舒适,清凉舒爽的风吹过来,欢喜的她甩掉脚下的拖鞋跳到池子里,开始构思她这一世的第一部作品。
前世她写了不少,也出版了几本,但没有一个作者能将自己写过的东西再从头到尾重新再背出来的,对她来说那都是过去的事情了,现在想的当然都是新的构思。
好在前世别的都没做尽看书了,不论什么题材只要是好看的她都爱看,而那些题材现在都还没出来,她也可以提前写,不过这只是想想而已,她还是打算写她所擅长的,毕竟同一个题材,无数个作者跟风,但大红的就那么几篇而已,就好比你看过古龙全部的书籍,你再模仿也不会成为下个古龙,因为天赋和才气并不是你看了他几本书就能模仿来的。
前世一个作者说过一句话她觉得很对:写文是需要悟性的。
她或许不是天才,但比谁都不弱于对写作的喜爱和从来不间断的努力,是上天赋予她最好的天赋吧,上一世工作那么忙她都能做到每天码六千字再睡,这辈子有个空间可以空出十倍的时间来,这是上天赋予的她第二个厚爱,可以有时间尽情的写自己想写的文字。
这个时候正是青春校园文学和疼痛文学风靡的时候,而青春校园一直都属于最好出版的那一类,她现在什么的都不想,只想先写出一部来,拿到稿费之后能买上电脑,对于后世离不开电脑的人来说,没有电脑对她来说实在是很痛苦的事情。
她打开作文格式的格子本,想到后世方舟子质疑韩寒代笔的那件事,嗤笑一声,将脑中构思出来的主线和大纲写下来,只有大纲写好之后,才可以更好的填血肉埋伏笔,很久都没用过笔来写作了,还挺不习惯,空间里的灵气让她不会感到疲倦,趴在桌上就这样写着几个小时就已经过去,她伸伸懒腰,摘了一些草莓放入池子的源头清洗,一边吃草莓一边继续写作。
这个时候,真怀念电脑啊,字写错了直接删除就可以了,哪像这样,还要划掉重写。
当一个构思出来的时候,一鼓作气写下去,就一气呵成的完成了,她拿着大纲看了一会儿,坐在石凳上双手撑着下巴,眼神呆滞木然地望着前方,大脑慢慢地运转,构思作品的血和肉。
每篇文的前三千字和前三万字最为关键,最好开头就能吸引读者,这样才能吸引人看下去,尤其现在投稿的人那么多,又是手稿,若是开头没开好的话,编辑每天要审那么多文,对于新人很可能就会忽略过去。
对于写文她早已驾轻就熟,稍微想了一些就开始动笔写第一章。
这样的作文格一张纸大约是八百字,三千字的话需要四张这样的作文纸,她估计一下一章字数差不多时就在关键处停下开始下一章,就这样不知不觉间就写了快二十章纸,算算下来也有两万字了。
她将稿子收起,放到带进空间的方便面纸箱子里,还有一支笔和几根笔芯,整整齐齐的,珍之又珍的放好。
站起身活动了下脖子,转转肩膀踢踢腿,想了想,自己喊起号子做广播体操来。
因为热爱写作,写了好些年,久而久之不仅眼睛近视,还会造成鼠标手、肩肌劳损、腰椎、颈椎不舒服等等,前世她就因为不注意,后来等到想改时已经有了这些毛病,现在身体这么年轻健康,一定要好好保养。
一套体操做下来,身体热了些,她才停下,仔细打量这个空间,看到树尖和草尖会轻轻摆动,才意外发现这里面竟是有风的,刚进空间时就察觉到了,只是没有注意,现在想想,这里面空气竟然是流通的,真是一个奇妙的地方。
她以水池为圆心,向四周探索,发现里面除了很多果树之外,还生长着很多她没见过的不知名果树和花草,这些她也都不认识,不知如何使用。
奇怪的是,在里面走了很长一段路,都没有见到任何动物,她怕走到树林深处会遇到一些没见过的凶猛野兽,不安全,也就没再往里面走。
可走了这么长一段路,又是吸着个拖鞋,还真不想走了,脑中冒出一个念头,如果能有辆车直接开过去就好了,但她知道不可能,脑子才想到水池那里的风景,她就踉跄着摔了一跤,待稳住身子时惊住了,居然回到了石桌旁。
难道在这里面的空间是可以随着她的心念移动的吗?
为了试验,她又开始想回到刚刚走的最远的地方,眼前一花,人就到了,她又没站稳,‘哎哟’一声,一屁股坐在地上,手撑着地站了起来,四周望了望,开始继续向前走,探寻这个奇妙的地方,若是有危险,她直接变回到原地就可以了。
这里面就像是传说中的灵境,一花一草一树一木都带着独有的灵气,让人见之不忍破坏。大约又走了六七里的路程,眼前豁然开朗,竟在树林尽头看到一大片湖泊,湖水湛蓝清澈见底,甚至可以看到湖底的鱼灵动地扭着身体,在湖底懒洋洋的游着。
她目测这片湖泊,就跟小时候去外婆家门前不远处的天鹅湖差不多大面积,抬头眺望,不远处的浅滩居然还种植着池塘大小面积的荷花,荷花开的正艳,被风吹的身姿摇曳像一群穿着绿色衣裙的舞娘掀起裙摆翩翩起舞,人间仙境一样,端的十分美丽。
不知有没有结莲蓬。
她想着,脚趾动了动,夹紧了人字拖,就往那边跑去。
湖中的鱼受到她脚步声的惊动,纷纷摆尾慢悠悠地向远处游去。
孟醒走到荷花池旁,看到这里是大湖泊的一处浅滩,水清的可以看到里面各色的鱼儿,那粉色的荷花也开的好看,像年华正好的小姑娘温水洗浴之后出了水来,红扑扑的惹人怜爱,几颗莲蓬长的格外鲜嫩欲滴,外界的莲蓬看上去枯老没有水分,而眼前的只是看着就能想象出它的好滋味,必定清甜的如喝了一汪甘泉。只是眼馋,她却不敢下水采摘,也不知这水里会有什么不知名的危险,只能眼巴巴地看着咽口水。
可实不甘心就这样离开,四处看看了,见湖泊不远处的地方一排排柳树长的如碧玉雕成,不由快步跑了过去,摘了几支柳条编成一个圆圆的圈,再用其它柳条编成软绳,系在柳圈上套莲蓬,辛苦试了几次,终于摘到几颗莲蓬,心满意足地找了个石头盘腿而坐,悠然自得地吃莲蓬,味道比她想象中还要清甜几分,入口即化,那股清凉的滋味顺着她喉咙就划进了她身体里,仿佛五脏六腑都被滋润了似的,感觉自己如同一汪清泉裹着,从里到外地被清透着。
她欣喜地笑,眸光流转间,眼里仿佛盛了一汪清澈的水,随时都能溢出来似的,只是她自己不知道看不见,也不知道这种转变。
她满足地感叹,这里也不知是什么地方,自己怎么就进了这么一处仙境,里面一花一草一树一木都仿佛天材地宝般,可惜自己不是研究植物的,除了一些常见的花草,其它根本不认识,也不敢碰,这奇妙的境遇被她遇上,倒是挺浪费的,她想,只是她专属写作的地和冬日过冬夏日乘凉的地方,真是浪费的很。
虽不知这里究竟是什么地方,可她有的是时间探索,现在当务之急的是先挣钱买一台电脑是正经,还有好好学习,不能再让自己有遗憾,想到这,她起身将手中的几根柳条都插到湖泊岸边靠水的泥土里,转瞬回到温泉池旁,采摘了一些水果,又趴在石桌上开始自己的创作,累了就趴着睡,醒了又继续写,不知不觉得竟写了有十万字了。
从创作的思绪中出来时,她霍然一惊,这里面的时间虽是外面十倍之余,可自己在里面一呆就忘了时间,也不知外面怎么样了,明天可是开学第一天,班主任本来对这个班的同学就不大满意,如果再迟到的话印象肯定好不了,她连忙起身将东西都整整齐齐地收拾好放在纸箱里,拿着之前摘好的水果心念一转,回到房间。
出来空间,回到床上,看到床头几块钱一个的小塑料闹钟上的指针刚好指向六点,掀开窗帘,夏天的太阳已经升的高了,出门看到孟父孟母都快出门了,孟母看到她只说了一句:“太阳都多大了才起床?就你这么懒还想考C大?靠不住!”
孟醒心里烦躁的同时感到酸涩,一大早的听到这样的话相信谁的心情都不会好到哪里去,她连忙刷牙洗脸,装作没听见孟母的话,可心里还是十分的难受。
实际上她十分爱自己的家人,不然上辈子也不会被孟母伤了一次又一次还继续被伤,哪怕他们偏心偏的一次次寒心的想哭,真受不了母亲老是这样说话挤兑她,好在明白母亲没恶意,就是一张嘴巴坏,好话到了她嘴里成了坏的,一辈子亏都亏在这张嘴上了,只能想着什么时候能搬到学校里住去,来个耳不听心不烦。
9、见老友泪如雨下 ...
9、
到班级的时候上课铃还未响起,班里同学已经到了一半。
她站在讲台上向下扫视了一圈,在看到垂着头羞答答地坐在后排眼睛不时瞟向一个方向的女孩时,她视线稍微顿了顿,差点没控制住自己的情绪,连忙转移视线,不用想也知道她在看哪里,只是前世自己瞎了狗眼,神经大条又缺心眼就没看出她的心思,硬是跟她做了十一年的好友,现在回到青春年少时期,她的心思竟一眼就看了透彻,原来她对他的情愫从这时候就萌芽了,她当年怎么就会没察觉呢?她后来一直粘着她做朋友也是为了他吧?
她在心里讥讽地笑了一下,都是自己蠢,只要是被自己接受了的人,从来不去防备,才会引狼入室。
想到这里,她心仍然揪住了似的疼。
她恨他,更恨她。
眼睛淡淡一扫,就看到第一组靠窗的位置还空着,拎着沉重的书包向那里走过去。这里的两张课桌都还空着,上面积了一层薄薄的灰尘。
她四下张望了一番,去讲台的抽屉里拿出一条干净的毛巾,她知道这条毛巾就是班里以后的抹布。
将桌子椅子也里里外外上上下下都擦了一遍之后,将书包塞进抽屉里。
正准备将抹布送到原来的位置里去,新进来的一位同学就朝她喊道:“喂,那谁,抹布我用下!”
孟醒闻声望去,就见到一个圆脸盘子,皮肤黝黑却很光洁的女孩撅着小嘴朝她叫,眼里有几分理所当然的跋扈,眼神还不时向某处害羞地飘着。
她仔细一想,终于想到这女孩是谁,笑了笑也没说什么,将抹布扔过去。
那女孩接到抹布也没说谢谢,就开始唧唧呱呱地跟自己前后的人说起话来,尚未变声的她嗓子像在敲锣钹,又尖又细,高亢的吓人,整个教室里都是她的说话声和笑声。
过了一会儿,就又听她叫道:“呶,抹布,谢谢你!”她话音刚落,抹布就已经砸到了孟醒的桌子上,烟尘飞扬。
孟醒连忙用手扇了扇,十分不悦地瞪着那女孩,就见她很开心地咯咯咯地笑着,声音清脆地说:“喂,我叫刘芸,你叫什么名字?”
“孟醒!”孟醒眉头微蹙,“这是班级的抹布,用完放回到讲台就行了,扔我这做什么?都是灰!”
“这是班级的抹布啊?我不知道呀,早知道就不谢你了,白谢了,班费我也交了,这抹布也有我的份!”她说完就没再看孟醒,坐回到座位上,又和前面的新同学咯咯咯地笑着说话,眼神不时地望着某个角落,而那个角落的座位基本上都已经被人坐满了,而别的地方还空着一大片。
孟醒将桌子上的灰重新擦了擦,淡淡地扫了刘芸一眼。
这刘芸没记错的话是班里的团支书,从小就被惯坏了,是个以自我为中心地球都是围着她转的一个小姑娘,在升到高二时,班里基本上已经没有几个人再愿意搭理她了。
她将眼神投向后面坐着的那个害羞的女孩,除了她,她永远都是一副圣女的姿态出现在人前的。
见刘芸在那里聊得开心,把抹布扔给她当成理所当然的姿态,她冷笑一声,将抹布扔回到刘芸桌上,“刘芸,自己用过的自己送讲台去。”
刘芸一愣,像被人打了脸似的,黑黝黝的脸顿时涨的通红很气愤地将抹布扔了回来,尖叫道:“这抹布是你从讲台上拿下来的,凭什么让我送?”
刘芸皮肤随黑,脸也圆,实际上却是个长的挺漂亮的小姑娘,绝对符合古代富态好生养的标准,宽额头,肉嘟嘟的脸,圆润的下巴,无关生的非常秀气,尤其一张嘴,长的棱角分明,唇角天然的上翘,好像时刻都在笑一般,笑的时候两只乌黑的眼睛呈月牙儿型,十分讨喜,只是这性子就实在不讨喜了,没几个人能受得了她。
对于刘芸这种拎不清的人,孟醒只有用无语来形容,这种人只能晾着她像前世一样离得越远越好,只要你不把她当根葱,她就蹦跶不起来了。
就在她打定主意以后离一些人远点的功夫,班里陆陆续续新进来几位同学,让刘芸那锣钹似的嗓子奇异地停止了片刻。
孟醒一愣,像感应到什么似的,回头一看,就见班级门口走进来一位极为年轻帅气的男孩,身高接近一米八的样子,往那一站就将门口的光都挡住了,恰好他目光也往孟醒这望来,看到她之后眼里迸发出一抹光亮,极其轻佻地吹了声口哨:“哟!美女!”
也不看班里其他人,长腿三两步一跨就来到了她旁边的位子上坐下,头伸过来笑的见牙不见眼:“我叫沈济洲,你叫我济洲或洲哥都行,美女怎么称呼?”
孟醒见他还是这德行,真是忍俊不禁,忍着笑说:“孟醒!”
“哟!阿醒!”他把书包往桌上一放,腾出手来就迫不及待地握住她的手:“你好你好你好,从今天起我们就是同桌了,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同桌缘,我们这是百年修出来的缘份啊!”
孟醒看到他这么稚嫩的面庞一时间感慨万千,他说的没错,她和他确实是同桌,她是年级倒数第二名,他中考时却因为缺考两门没达到十四中的分数线,靠关系进来,送进十四中,可一个月之后,学校的第一次摸底考试他就考了全年级前十,这个成绩学校当然不会再让他待在十班,他却用明恋她这个同桌来当挡箭牌,拒绝去十班。
开始众人只当开玩笑,因为刚进高中时的孟醒实在很不起眼,长长的刘海和碎发遮住了大半张脸,每天除了校服就洗的发旧变形的T恤牛仔,成绩在全校倒数,谁都不会认为十四中的校草会真的喜欢这样一个普通的女孩,谁知道他这口号一喊就是十年,而在看到孟醒毕业后整个人仿佛丑小鸭转向白天鹅似的蜕变之后,才都惊觉沈济洲是认真的,只是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认真,是不是在喊这口号后自我催眠地爱上她都不得知,只是每每提到她和沈济洲时都唏嘘不已,不明白她为什么放着沈济洲这样富几代不要,偏偏选择除了长相之外样样都不如他的人。
孟醒当初拒绝他的理由也从来没变过,他太有钱了,他家大业大她配不起!她跟那个人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
当然,开始时因为这个原因,到后来,两人相处久了,就真的爱上了,真的因为爱了。
“哟!小丫头片子年龄不大,看上去装的挺深沉啊!”
见她一直盯着他看不说话,他挑眉,摸着光滑的下巴,“阿醒姑娘不是对本少一见钟情了吧?难道我的魅力有增加了?”
孟醒噗嗤一声就笑了,“是是是,小女子对沈少一见钟情,谁让你沈少长的这么粉嫩诱人呢?”
沈济洲听前面时还略显惊讶地自得,再听到后面的‘粉嫩诱人’时,顿时炸毛了,“喂喂喂,小丫头片子不会用词别瞎用啊?本少这是英俊魁梧好不好?”他掳起衣袖,展示着胳膊上的肌肉:“你看你看,怎么样?怎~么样?瞧瞧这是什么?”
孟醒表情严肃地盯着那块鼓出来的坚实的肌肉看,还伸手戳了戳,硬的跟铁块似的,她好奇地问:“这是什么?里脊肉?”
沈济洲的脸黑了,“你有没有常识啊?这是里脊肉?这是肌肉,肌肉懂吗?”
孟醒一本正经地点头,“懂啊,鸡肉嘛,我最喜欢吃鸡肉炖蘑菇了,可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