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我才晓得原来婴鸟果然是有些不凡灵力的,不然怎么速度如此之快?我愣是追着那只婴鸟扑过了昆仑的大半个山头,也没摸到它一根毛!
我怒了,摇身一变变作了只狐狸,以快了几倍的速度朝着扑向一个山洞的婴鸟迅猛追击!
这一追,追出了一场真正的血案,这血案血的,啧啧,忒悲惨,忒悲剧,忒悲催了!
我误入了魔君禺疆的修炼之地。
说起来,我与这位魔君不可谓是极度的有缘,若不是我俩分为神和魔,根本没有轮回,我会怀疑我俩前辈子是不是同床共枕的夫妻。
这个假想委实让人不愉快。
我第一次见他,是在祈音手下做紫陌时在混元天尊那里的偶遇,半夜相会,月下饮酒,他来意不善我引之为友,幸而我醒悟地快,告诉了师父,没酿成什么祸事;我第二次见他,是在挽阳山下芦苇荡中的虚空境里头,同样是偶遇,且偶遇他强与女妖翻床单,我一时脑子发热当了救美的大侠,幸而师父赶来地快,我没能遭他毒手;我第三次见他,竟又是偶遇,便是此时的昆仑山,某不知名山洞中。
想来此时他正在修炼一门高深艰涩的法术,因那只婴鸟撞进入无意中打破那厮的气障时,那厮“噗”的呕出一口血来。
我眼睁睁看着还没睁开眼睛的他呼啦一下将那只婴鸟化作了齑粉,心里赞完一句真狠后,才辩识到那位打坐在洞中的是当时的魔界之主,禺疆。
我的娘嗳,这是造了什么孽?竟碰到冤家了!
正欲转身逃跑,却忽然感到四条腿仿佛没入泥淖般动弹不得,然后周身呈现大饼状狠狠摔倒了禺疆脚下。
“竟敢打断本君的修炼?活得不耐烦了?”
我只觉得眼前全是扑闪扑闪乱转的星星,愣是没返过神来,那条火红色的毛茸茸的尾巴被卷曲地压在身下,疼得我连声儿也发不出!
因我方才变作的狐狸并不是我那招摇的九尾白狐的原身,而是此刻没甚特色的单尾巴红色山狐狸,所以那厮认不得我是神界瑶清境的公主,所以下手分毫情面没留,所以我龇牙咧嘴地瘫在地上爬不起来了。
当然,若干万年后我想起这里,便知道假若他果真知道我是神界瑶清境的公主,他也不会手下留情。或者,这厮此刻本就认出来我的原身,所以才下手更狠。
若问我如此推测的原因,便要说到不久之后爆发的神魔之战了。
神魔之战,历时数千年,是自远古神祗创世以来四海八荒前所未有的大战,战火连天硝烟弥漫,神魔互斗生灵涂炭。魔族几乎被灭,无数魔族将士只余得黎霄手中一万残将,神族亦损失惨重,不知毁去多少仙灵圣境,就连与九重天相距不低的明昆境,都被烧去了大半。虽然结局是禺疆灰飞烟灭,神族大胜,可是开战最初的几千年,却是魔族势如破竹,神族节节败退,即便是魔君身死的前一刻,魔族仍然处在优势。这当中,魔君禺疆强大的野心,果断的谋略,充分的准备,可见一斑。后来我闲来无事研究起这场未能亲身经历的战役,才豁然觉得,太清境、挽阳山、昆仑山,都不过是禺疆战前准备的地点罢了,他亲身踏过四海八荒的每一寸土地,得到最真实最全面的讯息,万事俱备之后才发起战役,其深沉睿智不可谓不令人心惊!他到达昆仑山时,只怕是离宣战不远了,对我出手或许并不是嫌我打断了他的修炼,而是看出我的身份想要挑起神魔两族的战争。只可惜此刻我没能充当到那个角色,才使得他又生出一计,最终如愿,点燃了战火。此一事,容我后面细说。
却说此刻我被禺疆打得很惨,趴在地上装死,却没能博到那厮一分同情。
他揪着我的狐狸毛毫不留情地提起来,“今次你打断本君练功,害本君损了灵力,本君咒术初成,正愁找不到试炼的,拿你试炼正好!”
可怜我连喘口气儿、的时间都没有,一个声音都没来得及发出,就直接被他施了咒术。
那时我学艺不精,不是普通的不精,而是非常、万分、极度的不精。
其实如果那时有人告诉我说我学艺极度不精我也不会相信,反而会觉得说这话的人定是嫉妒我修为精深,显见得我那时候真是十分的自恋。
索性那时候没人告诉我这句实话,于是我以为自己学艺很精,于是当禺疆对我施下咒术,我醒过来后,愣是不知道自己被施了咒术。原因之一是我对六界多如牛毛的咒术忒生疏,即便是自个儿中了也不自知;原因之二是即便是我有那个能力自知,也知不了,因为我失忆了,且被灌输了错误的记忆——说得干脆点,就是我中了忘魂咒,忘记了自己的身份过往,被创造出了新的身份和过往,而且自己还深信不疑。
忘魂咒,的确是一门艰深的法术,天上地下都没几个神仙会的,更别提魔鬼妖人等种族了。禺疆果然是个法术高深的,在他们魔族怕也算得上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得天独厚奇葩一枝了。可是他把我当试炼新法术的对象,我何其悲催!
我醒来时,禺疆早已不在,我便开始循着禺疆给我造出的记忆,安安分分成了只真正的,昆仑山上的红毛山狐狸。
正传 第二十一章
我就这么浑浑噩噩却自以为清醒地在昆仑山上过了一万年,成了昆仑山的山大王,期间与上昆仑踏青的黎霄结识。当然那时他隐藏了魔君禺疆之子的身份,是一个普通的妖精——陆吾。
然后便遇到了聆月。
此番我记不得自己是瑶清境的公主,自然更记不得我曾经历过一个劫,在凡间认得一个叫聆月的男子,且这个男子伤得我很深。其实即便我记得自己是瑶清境的公主也认不得他,因我当日历劫之后回到正位,已经吞下了忘却凡尘的汤药。
那日,我一返往日赖床到日上三竿的恶习,而是天明时分就跳下了石床,钻出清风洞,精神抖擞的上了昆仑山顶,沐浴天光。昆仑山乃东荒西次第一山脉,其上的风景自是趣致非常,而最非常的莫过于平旦时分、暮合时分的烟霞之光,不同于凡间,仙山的霞光是灵气充沛之物,据说上古时期母神羡慕凡间的绚烂彩霞,父神便特特用法力与神火织就而出类似之物,也同凡间一样每逢清朗之日,朝夕毕现。据陆吾说,东荒之地、日出之时的仙山霞光更是灵力非常,说不准晒着晒着就能晒出个光华羽兽来。若我再聪明些,必然晓得他这话言过其实了,可惜这时我并不如何聪明,巴望着可以真晒出个光华羽兽来,从此寿与天齐。
昆仑山山顶景致很好,烟霞光彩也甚美,正当我与七彩鸟未齐相对打坐,相对嗑瓜子,相对闲聊之时,万里彩霞洒遍的天边的忽然刮过来一阵阴风,森冷森冷的,浓密乌黑如厚重布幕般的云层哗啦一下严严实实覆盖了整片苍穹,霎时,清风朗日的眼前乌黑一片,伸爪不见五指。
耳边只余得呼呼地风声,间或有细微的打斗之声、兵刃交接之声从头顶传来。
未齐没见过这阵仗,吓得浑身发抖,紧紧拉着我衣袖不放。我庆幸此刻我是人形,不然我那身火红的毛毛被他这么一抓,不掉一大把才怪呢!
“莫怕莫怕,不就是刮个小风么!咱们现在回去就是了。”我安慰小弟弟似的与他说道。
“大王你看!”
他止住了抖,好像看到了极其有趣的东西。我循着他的目光往头顶上一瞧,只见头顶上墨云翻滚、电闪雷鸣,两只巨大的类似巴蛇的东西生猛地缠斗在一处。说他们类似巴蛇,是因为据我所知,巴蛇是长不了这么大的。头顶上那两只,虽然隔得远,可我也能看出他们比我普通所见的巴蛇大了有百倍不止,翻滚腾跃着几乎挡住了半边天!
我从未见过如此激烈的战斗,所以想要仔细瞧个清楚。不想他们的打斗明显到了后期,不过须臾之间,天幕中传来惨烈的一声咆哮,仿佛撕破苍穹般凌厉刺耳,然后是黑色的天幕中猛地腾起一团艳红耀眼的大火,烧得热烈炙灼,也不过一瞬,大火熄灭,乌云散去,天空恢复晴朗。
我正想叹几句可惜了,没看清楚高手对决。却忽然看见两个物什一前一后从天而降,落在离我脚下不远处。
我俩争先恐后跑过去,想看看那是什么宝物。
确实有一把宝剑。那剑通体幽亮,在日光下闪着泠泠冷光,透着淡淡的青黑色,竟有股说不出的霸气与尊贵,一看便不是俗物。剑边躺着一只软趴趴的巴蛇类似物,眼睛闭着,身上伤痕累累。
我那时尚不知道有些修为高深的物种是可以将身形放大缩小的,所以以为这只小小的巴蛇类似物是方才两只大巴蛇打斗过程中牵连受伤的小妖。
我俩同时喜欢上了这把剑,同时不想理会那只巴蛇类似物。
未齐一向对我这个大王尊重有加,所以没跟我抢宝剑。我乐颠颠地拾起了剑,转身之际,对上那只巴蛇类似物迷蒙半睁的眼。
“你继续睡吧,我不打扰你!”我笑眯眯地安慰他。
没想到我这一安慰,他的眼睛蓦然就全睁开了,黑沉沉的,霎时让我想起了昆仑山腰处那潭深不见底的泉水,也让我想起了陆吾送给我的那颗据说价值连城的黑曜宝石。
他张了张嘴,仿佛说了什么,可声音太弱了,我没能听清。眼见着他那受伤甚重的身子挣扎了几下,还是没能爬起来,反而是又一次昏了过去,我满意地抱着剑转身就走。
“他的眼睛真是好看。”
我听见未齐的赞叹声,点头称是,“像是黑曜宝石,若是拿去卖定然可以赚到不少钱。”
然后我忽然停下脚步。
“怎么了大王?”未齐好奇道。
“你等我一下。”
我把宝剑放到他手里,转身回去找那只巴蛇类似物。
我动手想把他搬去我的清风洞,不想这只巴蛇类似物看起来不大,搬起来却重的很。没法子,最后还是找来了未齐,我俩一同把他半拖半滚地挪回了我的洞府。
“你这么满头大汗的,拖了什么回来呢?”比我还喜欢睡懒觉的陆吾一边打着哈欠,一边跨进我的洞府。
“自然是好东西。价值连城的东西哦!”我喜笑颜开,拿了几根烂树叶儿给我好不容易拖回来的巴蛇类似物擦了擦脏兮兮的脸。确切的说,是眼睛,因为我只对他的眼睛感兴趣。
一旁的未齐总算知道我要干什么了,一脸不可置信道:“大…大王,你不会想要把他的眼睛…挖下来吧?”
“放心,本大王还没那么狠心。要挖也会等他死透了再挖。倒时候总归是死了,把眼睛给了我也没怎的,毕竟还是我给他收的尸呢!总要有点回报不是。”
未齐吞了吞唾沫,“你怎么知道他一定会死啊?”
“你看他一身的伤,能活得下来才怪呢。若果真活下来了,本大王便是他的救命恩人,到时候让他弄只眼睛给我报恩,也不算过分吧?呃,话说回来,陆吾,你知道这是什么东西么?”
陆吾盯着躺在石床上一动不动的巴蛇类似物看了许久,摸着下巴道:“怕不是最近在四海八荒闹得正厉害的火系妖兽,肥遗吧?只不过,听闻肥遗是一头双躯的,可眼下这只却只有一个身体。”
“不对不对,我看是腾蛇才对。你看他长得像蛇,而且还能飞,可不就是腾云驾雾的蛇么?”未齐答道。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没能得到个统一的答案。显见得我捡到的这个物什是个很稀罕的物种。
最后我嫌弃他俩太聒噪,很不客气地把他们都赶出洞去,然后爬上石床,开始给这只肥遗(虽然不确定,但我一直以为陆吾的话比未齐的要可靠些)传些法力,好让他快些活过来。可别以为我是什么善心的妖精,我做这个与善心是全没干系的,只是忽然想到,若是他死了,眼睛或许会失掉灵气,也就不值钱了,须得让他活着,心甘情愿挖下眼珠子给我,才能保证我的黑曜宝石不贬值。
奇异的事,我还没输多少法力过去,他身上血淋淋的伤口竟然就自动愈合了。
我是眼睁睁看着那些窟窿重新生出骨肉,然后焕然一新的,简直骇得说不出话来。
若是没失忆没中忘魂咒,便知道,曾几何时,我早已经历过类似的情景。
他再次睁开眼时,我又一次被他眼中的沉寂华彩震到了,竟是半日没回神来。
清风洞采光很好,此刻盛极的霞彩之光穿透洞口,正正照到我的石床之上,照到眼前这双眼睛之上。
如三千烟火,绚丽绽放在眼前,白色的光芒骤然大盛,辉映了整个山洞,白光之中,从上到下,一点一点,瞬时而不可拂逆的蜕变着…仿佛一朵巨大的雪莲花,惊心动魄地绽放开来,就这么在盛极美极的彩霞云光中显露而出,霎时,仿佛宁静宛然的月色普照而来,又仿佛黑色天幕的烟花炸开绚烂迷人的光彩,光芒过后,出现在眼前的竟是一个人。
有着黑曜石般深沉黑亮的眼睛的人。脸色略微苍白,可丝毫掩不住绝美倾国的风姿。
此刻他正看着我,眼含笑意,唇角微翘。
我这才发现,原来他不止眼睛漂亮,脸也长得漂亮,唔,身材也很好。笑起来更是…迷人。
哎,这下可好,这只东西这么好看,我都舍不得挖他眼睛了。顿时,我觉得很挫败,想来辛辛苦苦把他从山顶拖下来,是白费的一番功夫!
可是既然把他拖进了自己的洞里,总不能白白放了他走吧?他这副皮相,难免不会遭到其他大妖精的注意,加上妖力看起来不怎样,定然是被欺负的料。哎,他也怪可怜的,何不暂且留下他。
想到这里,他张嘴正欲说什么,被本大王一口打断:“你这条命是本大王救的,俗话说知恩图报,以后你也必得听本大王的差遣。本大王乃是昆仑山众妖之主,跟着本大王,总不至再让你受欺负。”
他瞪大眼睛看着我,很是吃惊。
正传 第二十二章
“怎么,你不愿意?”我恶狠狠地瞪着他,拿出我平时里吓唬昆仑山一众小妖物的气势来。
“我愿意。”他答得很畅快,仿佛有些迫不及待,而眼角的笑意愈发分明,仿佛还温暖了几分,活像明昆境春神手中的春风羽扇,暖的我颤了几颤。
我满意地点点头,然后脱下外衣挨着他躺下,闭上眼睛补眠。
他疑惑地看着紧挨着他的我,微皱着眉道:“你…”
“干什么?”我懒洋洋睁开了一只眼,见他一副别扭的样子,忍不住教训道:“本大王要睡觉,让你陪本大王睡一觉都不行么?我又不会真对你如何!”
然后,他的神情可以用不可置信来形容了,约莫着是没见过像我这般开放的女子。不过幸而领悟能力不错,不过须臾,他恢复如常,神色自若,乖乖躺在了我的旁边。
各位看客们请记住,此刻我是只普通的狐狸精啊,不是人间的大家闺秀,也不是神界自持身份的神女,跟一个自己看得上眼的人睡在一处本没什么,就是真动手做出什么来也不稀奇,因妖精本就是如此随性而为的。可是,我做妖精的这么些年并未做过这等事情,倒不是因为我不愿意做,而是找不到看得上眼的对象。
所以,下意识的,我已经在一无所知的情况下将眼前这位认作我第一个可以发展关系的对象。至于我为什么一眼看中了他,我想不是因为他长得美,也不是因为他的眼睛好看,而是…一种直觉。
我们挨在一处睡了一觉,迷糊中仿佛有温温软软的物什不断落到我的脸上,我嫌烦,挥了挥手想要拂去那物什,然后耳边似乎想起一声叹息:“终于…终于…找到了…”
找到了什么?什么找到了?我很疑惑,可是急于去会周公,便也不再纠缠这个东西,沉沉入睡…
待我醒来时发现我俩已经不是相互挨着,而是相互搂着了。我那时的记忆里还从没有与人搂在一处睡的记录,所以感觉很新鲜,也很舒服,于是搂得更紧。这一紧,他也醒了。
“你叫什么名字?”我兴致勃勃地伸手摸他的脸,总觉得这张脸真是极品,一边开口问他。
他顿了一会儿,低低回到:“聆月。”
“家中可有妻室?”我继续问。
他又顿了一会儿,答道:“尚无妻室。”
我喜上眉梢,凑过去道:“那你可愿意留在昆仑山做我的妃子?哦,不,是王后。”
他眉毛跳了跳,然后眼中又露出几丝迷人的笑意来,“你的意思是要与我成亲吗?”
我点点头,解释道:“方才本大王睡觉时,梦见与聆月你正在行鱼水之欢。本大王觉得很新鲜,便想真正的做一次。奈何本大王是个个性传统的妖精,觉得须得成了亲才能行这等事。想来你这样子多半是没有地盘的流浪小妖,颠沛流离定然很辛苦,与我成了亲便可以呆在昆仑山,享用这里的资源且若是有人欺负你,你也可以端出我昆仑大王的名号把他们吓跑。你看这桩买卖如何?”
他哑然了半晌,又微笑道:“要成亲的话,我合该是你的夫君,而不是什么妃子或者王后。”
“这有什么不一样么?女大王的夫君,不就是王后么?”我摸摸脑袋,问他。
他这次是轻笑出声了,眉眼中的愉悦是极致的风华。
他伸出手来摸摸我的脑袋,将鬓边的一缕碎发替我拂了拂,动作娴熟地倒仿佛做过了很多次一样。我惯常是不大喜欢别人近身的,就连陆吾的亲近也不喜欢。可不知道为什么,对他这一动作,心中反生出几分莫名而来的暖意。
“既如此,咱们何时行成亲之礼呢?”他问。
我诧异了,心想,没想到他比我还急呢!难不成是看上了本大王的美貌?嗯,算他有眼光!
于是我俩一拍即合,这就开始准备起了成亲之事。
我甚至忘了问他的原身到底是不是肥遗,亦将他默认为是与我一样的妖精,忽略他的来历。就这样,在昆仑山大肆操办了一番,对着东荒的朝日烟霞,行了夫妻之礼。
烟霞之下,他问我:“你叫什么名字?”
我歪着脑袋想了一会儿,回到:“在这里,大家都叫我大王。我既然是昆仑山的大王,那昆仑或者大王,都随便你叫吧!”
然后他说:“那我叫你清清可好?”
我笑着回答:“好!”
陆吾对我的“闪婚”很不以为然,甚至一度发飙说要与聆月决斗,被我拦下了,因为我一早探过聆月的妖力,发现他的妖力低得惊人,仿佛从未修行过妖术似的,若是对上与我能分庭抗礼的陆吾,不被打死才怪呢!我不能任由陆吾把我的新婚夫君给打死了。
当然,那时的我不知道,聆月的妖力是零,那是因为他根本就不是妖。
说句实在话,聆月小妖的确是没甚用的妖精,除了一副皮相好看地天妒人怨外,真真是没有半点本事。他不会挖洞做洞府,也不会用他的利爪抓食物,就连给他一堆皮毛,让他编织衣物,他也丝毫不会。我见他可怜,便一一交他,学了有数载,才算真正学会了如何在昆仑山生存。
唯有一件事,他是无师自通,而我,则是向他学习的。
那便是我与他成亲最初的目的——云雨之事。说起来颇有些丢人,因本大王乃是昆仑之主,所以在外一直以冷硬肃杀之风著称,可关上洞府与聆月单独相处时,本大王彻底沦为跟班儿的,掌握大权的那个,明显是看去温柔无害的小白兔聆月。
新婚那夜我很是兴致勃勃,一边踩着拖曳及地的火红衣裙入洞房,一边急吼吼地吩咐未齐未央在我新房里安置个大得离谱的木桶,并灌满凉水。为了增加情调,我还特意让人从昆仑山顶采了数朵罕见的红艳艳的桃花,剥下花瓣,撒到木桶之中。
我急迫地驱走了一干闲杂人等,同是一身红色的聆月看着我笑得开心又悠远。
衣裙从里到外一一滑下,我迫不及待地爬进了木桶之中,然后转眼看他。却见他一脸莫名的神色,身上的衣裳稳稳当当地没动静。
“你这是要做什么?”他微皱着眉问,然后走过来试了试水温,眉愈发皱得深,“如今这天很是阴凉,现下又是入夜,这水早凉了,要洗澡也须得用热水才是,就不怕生病么?”
生病?我笑道:“本大王堂堂红狐狸精,怎会生病?”
他眸光微闪,然后微微叹口气,“倒是我记错了,把现在的你还当成体弱的凡人了。”他伸手来帮我解开发髻,很是轻柔细致。我享受了片刻,见他没有脱衣服的意向,忍不住问道:“你怎么还不进来水里呢?莫不是后悔了?”
我用凌厉地眼光看他,表示如果他后悔了我就要他好看。他看看我,“你,是要我在这水里与你行事?”
“当然,你以为我是要洗澡不成?”我冷眼瞟他,“咱们得快些行,行完了早些回床上睡觉。只是这鱼水之欢准备起来也忒麻烦了,这大木桶可是我从隔壁山头接过来的!以后咱们昆仑山可以自己做一个,也省的每次行都要去隔壁山头借去。”
“你…”他看我半天,想笑又没笑出来,“你的鱼水之欢是什么意思?”
我继续鄙视地瞟他,“你不会不知道什么是鱼水之欢吧?”
“我自是知道的,”他的眼梢微微翘起,眉目间是一片柔光,薄唇含了迷人的笑意,“只是,不知你知道的与我知道的是不是同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