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以欢喜共余生 作者:景行

【内容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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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喜欢十一岁那年,李乔已然看透她稚嫩的心思,残忍地要她放弃,只是,她如何才能放弃?
那夜的拉普兰德,辽阔的冰原,瑰丽的极光,都已成了梦魇,伴随着他的容颜,深深镌刻在她心底。
他说:“我会照顾你,喜欢,像一个父亲一样,仅此而已。”
是该恨他的,恨他走进她生命的最初,以那样温柔那样深情的样子,轻而易举地就蛊惑了她稚嫩懵懂的心;恨他此后的种种宠溺种种呵护,再无别人可以取代;恨他一次又一次地将她拒于心门之外,想方设法地逃避她的感情。
她是恨他的。
可却始终无法放弃。

“喜欢,我老了是不是?”他笑,“你一直都这么年轻,这么美好。”
她摇头,不说话。

你从未失去我,又怎知我到底有多美好?
我只知道,从我遇见你的那天起,我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为了靠近你。
所以,请不要怕,不要逃避,不要推开我。
若说要偿还我这多年的满腔孤勇,就请用你余生,予我所有可能的欢喜。


楔子、一个人的极光

我曾经以为,任何一件事情,只要心甘情愿,总是能够变得简单。然而这么多年后,我才发现,关于爱情这件事,我一直无能为力。
会过去的,一切都会过去的。我的快乐,我的悲伤,所有自第一眼看见你起伴随的爱恨嗔痴,就会随着时间灰飞烟灭。
如您所愿,我是真的长大了。
所以,我不需要你了。



入夜的大剧院灯火辉煌,座无虚席却鸦雀无声,所有人都在翘首期待着最后一首曲子。
壮丽豪华的舞台上,银色的光柱笼罩着一位身穿纯白吊带洋装的年轻女子。双手抚上钢琴键盘,精致得令人叹息的脸庞转向人群,她轻声开口:“这一首,名字叫喜欢,”她顿了一下,笑容有淡淡的哀伤,“献给我曾经最爱的人。”
琴声似流水般倾泻,昨日种种点滴在心头。
幼时迷路,倔强地抱着玩具熊坐在马路边等,是他先找着了她,带她回家。
贪玩忘了作业,求着他熬夜帮她做题,懒得抄直接把他的原稿交上去,结果被老师发现,两人一起被她母亲骂了一顿。
隔壁班男生写给她的情书被他发现,他硬是跑了趟学校帮她考察,然后皱着眉对她说,这个不行。
母亲去世那天,她站在角落里,看着他在月光下无声落泪。
他生日那天,依偎在一起等待极光,当动人心魄的绚烂绽放在冰雪之上时,彼此激动地抱成一团。
他挽着那个高挑靓丽的女人和她在街头偶遇,他笑着说,喜欢,这是我的未婚妻。
——叶喜欢,我受够你了。
——若不是因为你母亲,我都懒得看你一眼。
从开始的酸甜掺杂,到后来的渐渐苦涩,钢琴的节奏已诉不尽她所有的心事,有液体在脸上肆虐纵横,滚烫竟如那日的吻。
他推开她说,别让我再看到这样的你。
最后一个音符消失在空气里,她站起身,完美谢幕。
一切都已结束了。
喜欢。
那么喜欢。
终究还是要放手。
换上厚厚的棉服,口袋里是飞往斯德哥尔摩的单程机票,耳机里一遍遍放着同一首歌——
哭泣 因为不想伪装悲伤那一面
当你 头也不回离开北极圈
有谁能为我 捡起了伤痛
我不要听借口 我只想一人走掉
把爱留在街角 就当你永远不会看到
记忆化作 极光出现那一秒
我开始微笑 以后会努力过得 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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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十九日,Kiruna.
不同肤色和发色的人们正在白雪皑皑的营地上等待着遇见极光的可能,有几个男孩兴奋地跑来跑去。
“格瑞,别乱跑!”人群中发出一声呼喊。
被点的名字的男孩置若罔闻,仍不知疲倦地嬉戏着,完全未觉身后就是一个雪坑。
尖叫声中,一个俏丽的声影推开了他,自己却跌了进去。
右手传来一阵钻心的疼痛,刺骨寒冷覆上身体,意识涣散的那刻,喜欢看见天际蔓延紫蓝的光雾,炫目如那一年。
恍惚中,她又看见他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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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二十日,上海。
一夜无眠。
清晨的天色微阴,竟飘起了雨夹雪,让他想起圣安德鲁斯。
如果按欧洲时间来算,他的生日还没过。
掐灭手中的烟,他起身走到厨房打算冲杯咖啡。
习惯性地伸手拿下架子上第一个杯子,他凝视杯身上印着的熟悉笑颜数秒,准备放回去。
胸口忽然传来一下锐痛,手一松,杯子坠落在大理石地面上。
他蓦地瞪住一地碎片,记忆里的笑容再也无法拼凑完整,心不可抑制地狂跳起来。

傍晚的爱丁堡下起雨来,夹着雪花,细细碎碎地飘洒。
静静地站在走廊,他眺望落地窗外的灰蓝天色。
离开了这么多年,英国依旧是这阴雨绵绵的天气,苏格兰的风也仍然那样霸道。
白云苍狗,时光匆匆而逝。
那么,究竟什么改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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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依,麻烦拿个盘子给我。”冷欢听见身后的脚步声,头也不回地吩咐道。
雪白的瓷盘递到她面前,她有些诧异地看着托在盘子的那只手,立刻转身看向来人。
“李乔?”她眼里闪过惊喜,微笑地望着他,“你回来了。”
即使早就知道在李修然家聚餐是为了给李乔接风,但他真正站在面前时,那种重逢的激动还是很强烈。
从他去了德国之后,不知不觉五年的时间就这样过去了,虽然不清楚他离开的原因,但显然他已从当初那个阳光的大男生变成了成熟稳重的男人。
“好久不见,冷欢。”李乔也微笑,深深凝视眼前的女子。
她——一点也没变。z
依旧是记忆中的样子,一双沉静而有些忧伤的眼睛,却总是爱笑,嘴角弯起俏皮的弧度,头发又长了,还是卷发,蓬松慵懒,就像初遇时的她。e
想起某一天,也是这样的雨天,她蹲着在马路边,像个迷路的孩子,他开车路过,不经意的一瞥,忽如其来的心疼。而她居然能失神到以为自己搭的是的士,上车就睡了一路。
他从后视镜里看她,好奇为何倔强与脆弱能同时流露在同一张脸上。
现在想来,当时就不该好奇,也不该心动。
因为他在未得到她之前,就已永远失去了她。
“伯父的身体怎么样了?”冷欢没有忘记他回来的原因。
“暂时稳定下来了,”他敛住思绪,凝神望着她,“目前处于住院观察阶段。”
“那就好,”冷欢微笑,“伯父毕竟年纪大了,天天这么工作很伤身,你回来就能替他分担了。”
“你呢?”他轻轻问.
你过得好不好?有没有一些时候,会想起我?
冷欢一愣,以为他是问自己的身体:“还好,发病次数并不多,平常生活比较注意,听风也看得紧,这不许那不行的。”
“哦,”李乔微微一笑,“叶大哥今天来吗,我没看到他。”
“他今天有点事,晚一点过来。”
李乔点点头:“那我先出去了。”
“好,”冷欢笑着转身目送,手指却不小心碰到汤锅上,顿时烫得轻呼一声。
“怎么了?”李乔立刻冲回她身旁,抓着她的手仔细检视,语气焦灼,“疼吗?”
冷欢的身体僵了一下,有些尴尬地望着他:“没事——”
她想抽回手,李乔却不放。*
他的视线似着了魔一样盯着眼前熟悉的容颜——她离他是这样的近,仿佛梦里才有的距离,此刻却存在于现实。
“李乔——”冷欢再唤他的名字,用力挣开他的掌握。
“对不起。”他咬牙致歉,双拳在身侧握紧,随即迅速地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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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室内站到游泳池边,他注视清澈的池水,方才心底的激越情绪才渐渐平复。
唇边不由扯出一丝苦笑——这么多年,原来只是以为能忘。
“Hey,are you ok?”清亮的声音忽然在身后响起。
李乔转过身,一个美少女正望着他甜甜地笑。
白色的宽松绒衣,浅咖的围巾,毛茸茸的卡通手套,她轻巧地跃上遮阳伞下面的桌子,细长的双腿来回晃荡。
“你是——”目光掠过她胸前那根闪亮的蓝蓟项链,他不由微笑,“叶喜欢。”
叶听风和冷欢的宝贝女儿。
叶喜欢。叶听风喜爱冷欢。
其实,他一直不爽这个名字。
才十几岁的孩子,大概是遗传基因太好,一颦一笑间已有倾城之姿。柔顺的棕发,漂亮的琥珀色眼瞳,她很像她的父亲,除了那两弯细致沉静的远山眉,似她。
“刚才在厨房…我都看见了哦,”她狡黠一笑,“李乔。”
“你该叫我叔叔,”他故意忽视她说的话,“你还认识我吗?”
他走的时候,她好像才六岁。z
“当然记得,”喜欢调皮地撅嘴,“有一次我迷路了你找到我的嘛。”
“错,”李乔好笑地看着她,“你是故意避开保镖,结果又发现自己回不了家才假装迷路的,小傻瓜。”
喜欢不满地瞪他:“你要不要记得这么清楚啊?”
李乔忍不住失笑出声。
“你是不是喜欢我妈?”喜欢盯着他开口,一针见血。
李乔凝视她,然后干脆答道:“是。”
喜欢一愣。
虽然比起同龄的孩子她要早熟很多,但刚才看见厨房那一幕,她也只是猜测而已,却未料李乔这么爽快地承认,毫不避讳。
精致的笑脸上悄然绽放笑容——有意思,她开始有点欣赏他了。
李乔看着她,有片刻怔忡。
原来,原来笑容也是像她的,那唇边相似的弧度,轻而易举地勾起他心里那丝温柔。



三、我怎么会嫁不出去

“这趟回来会长住吧?”李修然拿起酒杯和李乔碰了碰,“都三十几的人了,也该稳定下来了。”
“你也不是这个年纪才结的婚,现在家庭美满子孝妻贤就开始催我了?”李乔调侃一笑,“不过我接下来应该会待在英国。”
谈笑间有电话进来,他对众人作了个抱歉的手势:“喂?”
“Jonathan,”甜得腻人的娇嗔从电话那头传来,“怎么你都不说一声就去英国了?知不知道人家好想你——”7
“对不起,宝贝,”迷人的声线驾轻就熟地哄骗,“我也想你,不过现在正忙工作,晚点给你打回去,好吗?”
挂断电话,一桌子的人——大的、小的,都望着他,笑得一脸暧昧。
“又是第几号尤物?”柳若依嘲弄地看了他一眼,“从机场接到你开始,就有一堆莺莺燕燕的电话来问候。”
“记不得了。”他懒懒一笑,“所以统称‘宝贝’”
从金发碧眼的西方女郎到黑发黑眼的东方佳丽,环肥燕瘦,野性或温婉,追逐他的人太多。无数个夜里,他拥着不同的女人入眠,醒来时却记不得她们的脸。不管她们喜欢他什么——金钱、英俊的外表还是潇洒不羁的性格,对他而言,他只是无法忍受独处的寂寞。
那种自幼时起就存在的寂寞,是仿佛永远也无法填补的空虚感,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吞噬着他的内心。l2
“德国的女人太壮,英国的女人太作,”李依然罔顾父亲的瞪视,不怕死地替他总结,“如果西方女人的话,意大利和西班牙的够味,希腊的身材相对比较匀称,只是这几个国家的女人说英文有点大舌头,听多了烦人,至于东方的话,中国女人性格太复杂,韩国女人不整没法看,找情人还是日本女人适合一些。”
李乔错愕地看着他,随即忍不住大笑:“后生可畏,现在的小孩真是——
“不过记得做好防护措施,小心得艾滋,就算没有艾滋,梅毒什么的也很麻烦,要玩,身体是本钱。但是到最后,找个女人结婚还是很有必要的。”
他还没说话,喜欢已语气轻快地打断他,边说边往嘴里丢了颗葡萄。
“谢谢你的忠告,小丫头,我一定谨记在心,”他又一次受到震撼,好笑地看着她,“不过女孩子不要总把这些话挂在嘴边,小心以后嫁不出去。”
“我怎么会嫁不出去?”喜欢顿时觉得自己受到了天大的侮辱,“我长得这么美,人这么聪明,又有一个强大的老爸,找个有钱的男人绝对不成问题。”
“喜欢!”冷欢差点被一口饭呛到——这孩子真是越来越不像话了,她和听风都不是那么招摇的人啊。
有人这么明目张胆地夸奖自己的么?李乔强忍住狂笑的冲动,问她:“为什么要嫁有钱的男人?”
“简 奥斯汀说,爱情要门当户对,你知不知道?中国也有句话叫贫贱夫妻百事哀,男人总是会让女人留下伤痕,而钱会留下利息,所以要有完美的爱情,必须要两者结合。”&7
“当然,男人的长相也是很重要的,这会影响下一代的基因,而且我不想我男人和我走在大街上时太过自卑,”她晃着脑袋补充道,悠然地瞅了李乔一眼,“如果你没病够干净的话,可以作我老公的人选。”
“谢谢叶小姐如此抬爱,李某实在无福消受。”李乔叹服地看着她——小小年纪就已经让人这么“意外”,他祈祷她未来的老公有一颗无比强大的心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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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面传来一阵汽车马达声,过了一会,叶听风出现在餐厅门口。
“不好意思,有点事耽搁了。”他将手中的大衣递给一旁的佣人,淡笑着打招呼。^
“好久不见。”他朝李乔伸出手。
李乔同他握手,望着他微笑:“叶大哥。”
眼前这个黑衣的高大男子,一如记忆中那样出色,流逝的岁月似乎未在他身上留下什么痕迹,反而沉淀出他的冷峻深沉。
也好——他在心里微微叹息,这样的男人,是配得上她的。
刚才还神采飞扬的喜欢,这时却偷偷地从椅子上挪开,一副准备潜逃的样子。
“喜欢,你上哪?”李依然大声地唤她,眼里带着捉弄,成功地吸引了众人的注意力。)
死李依然!喜欢瞪视他,在心里暗咒。
“是啊,喜欢,”叶听风在妻子旁边坐下,姿势慵懒地看着女儿,“你要去哪?继续吠啊,刚才不是嗓门大到我在外面都听见了?”
“老爸——”她硬着头皮唤他。
“今天钢琴老师打电话给我,说你逃了三节课,你还打算考级么?”
“她又打电话给你?”喜欢不爽地?议抗?,“这种小事找我妈不就行了吗?分明是假公济私,觊觎你!”
叶听风瞥见妻子看好戏的目光,眉梢微挑,“行啊叶喜欢,中文程度比我好,‘假公济私’、‘觊觎’——我都不知道这些词什么意思呢。”
这丫头是被宠上天了,连他都敢算计!
喜欢瞧了一眼他的脸色,不由吞了吞口水——完蛋了,老爸的笑容好恐怖。
“缺了钢琴课?”一道温柔的声音适时打断了他们的激烈交锋,“我来帮她补吧。”_
喜欢看着声音的主人,李乔则微笑望着她,眼里却带着淡淡的促狭,似乎在说,你也有这个时候?
“都忘了李乔是过了皇家八级的,以前还组过乐队,”冷欢出声打圆场,转身看向女儿,“怎么样,让李叔叔指点你一下?”
识时务者为俊杰——喜欢安分地点点头。
四、你的手,很性感

“先弹一首曲子给我听。”李乔看着身旁粉雕玉琢的小女孩。
“你要听谁的?”喜欢问他。
“肖邦?”
“不要,”她不爽地嘟起嘴,“老妈没事在家听Nocturne也就算了,上回我还因为在课上弹肖邦挨骂了。”
“为什么?弹得差劲?”李乔好奇地挑眉。
“不是,那个花痴我老爸的老师让我们每人弹一首曲子形容她,我弹了肖邦的《小狗圆舞曲》。”
李乔忍不住大笑。
“真是的,是她没自信好不好——她大可以把自己想象成肖邦的情人而不是那只小狗。”
“喜欢,”李乔朝她板起脸,“小小年纪不可以这么刻薄。”
她实在是被宠坏了,做事太随性,很少顾及别人的感受,可看着她调皮可爱的模样,却又让人狠不下心责怪她。
“那你喜欢谁的作品?”
“李斯特,德彪西。”喜欢晃着脑袋,漫不经心地回答。
李乔眸光一闪——李斯特的曲子向来是他的最爱,然而她喜欢德彪西却让他觉得有些意外。
真是个奇怪的孩子,德彪西有些古怪偏执的印象主义风格,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的。



独行于夕阳的余晖之中,身后是寂寥的影子。远处的钟声响起,如悠远绵长的吟唱。从前的日子如流水一样在心底淌过,当我想起关于你的一切,依然会面带微笑,但我却已渐行渐远。
当李乔凝望着她沉思时,跳跃的音符已从喜欢的手指间流泻出来。2
李斯特的《钟》,作于1834年,根据帕格尼尼的小提琴曲《第二号小提琴协奏曲》的终乐章改编,是弹奏难度很高的一首曲子,要求左右手轮奏,快速变八度,最难的段落则是以单手快速跳跃四个八度模仿钟声。
果然到那一段时,她应付得有些局促。
琴声嘎然而止,喜欢沮丧地停手:“还是不行!”
李乔微笑,以她的年纪,弹到这个水平其实已经十分不易。
“不要急,”他耐心地示范,“你的指法有些问题,你看,应该这样。”
流畅的琴音轻松地在空气里响起,喜欢看着他的眼神多了一些折服,跟着他重新练习
“现在是不是好多了?”李乔满意地一笑——她的悟性相当高,在这方面似乎独具天赋,不但学得很快,很多地方都有自己的风格。
他的手有时轻轻地覆着她的,带着她一起敲击琴键。他的手掌大而温暖,十指修长,骨节分明,弹得有力时会有淡淡的青筋突起,可抓着她手时却又格外温柔。
喜欢看得微微出神。
“小丫头,你傻笑什么?”李乔蹙眉,不解地看着她有些游离的神情。
“你的手,很性感。”她张口,冒出的话差点没让他吐血。
被年纪这么小的女性调戏,对他而言还是头一回。!
“叶喜欢,你脑袋里哪来这么多稀奇古怪的想法?”他无可奈何地望着她,放在琴键上的手却不由姿势僵硬。
喜欢笑嘻嘻地回他一个鬼脸。
“妈妈说你以前有组乐队,”她望着李乔,小脸上写满兴趣,“是什么样的?”
“Punk.”李乔淡淡地回答,对他而言,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喜欢吹了声口哨,眯着眼睛打量着他——真是看不出来啊,看他现在这身优雅矜贵的打扮,哪里像玩过Punk的人?
“唱首歌来听吧。”喜欢期待地建议。
——唱首歌来听吧。
忽然想起那一年,他也是这么建议冷欢,然后先斩后奏地邀她上台,她羞恼地瞪着他,他却笑得格外得意。可是后来才知道,她唱的歌,也是为了另一个人而唱。
已经决定不再想起,却始终耿耿于怀,就像扎进肉里的一根刺,不动则已,一动痛彻心扉。
And I love you so_
The people ask me how0
How Ive lived till now
I tell them I dont know
窗外夜色渐深,而室内是清幽的琴声和他低柔的嗓音,水晶灯的光淡淡地投射在他身上,俊逸的侧脸有藏得深刻的忧伤。
And yes I know how lonely life can be
The shadows follow me
And the night wont set me free
喜欢看着他,听得有些痴了。
“这不是punk.”她低喃。
“嗯,不是,”李乔微笑,声音轻轻的,“是一首很老的歌。”
“有多老?”
“在你来到这个世界之前就有了。”
就像你对我母亲的爱?
这一句话,藏在喜欢的心头,没有问出来。)
生平第一次,她开始学会考虑别人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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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
一声尖叫打破清晨的宁静。
李乔困难地睁开眼,几秒后才清醒。
“喜欢?”他错愕地看着趴在地毯上的人儿,“你怎么跑地上去了?”
“拜托,是你把我挤下去的好不好?”喜欢臭着脸,哀怨地控诉,“我长这么大还没睡过沙发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