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鹦依人 作者:惊鸿

编辑推荐
潘可意从来没想过,自己有一天居然会变成一只金刚大鹦鹉,而临时饲主安哲还是个开跑车的大帅哥。
一人一鸟同吃同住同洗澡,可怜她神魂颠倒,帅哥却仍把她当鸟。
悲愤莫名间,她只能抱头大喊:“我为什么会变成一个鸟人?!”
飞言情杂志重磅连载,最美丽的成人童话,最奇妙的变身之旅。
原来爱情的最高境界,就是爱上你,不论以何种方式。
内容推荐
潘可意本是一名平凡幸福的妙龄女子,从一次突然的昏迷中醒来,竟发现自己附身于一只大号金刚鹦鹉!悲愤莫名之间,只能抱头一声喊:我为什么会变成一个鸟人?!
然而这鸟人的临时饲主安哲,却是开莲花跑车的超级大帅哥一个!一人一鸟同吃同住同洗澡,零距离防卫还可以把情敌统统都赶跑,小日子慢慢过得他把她当最大的宝…啊!这还不是“近水楼台”的最佳诠释?
然而她这边已经神魂颠倒,帅哥仍把她当鸟,可怜她这玲珑剔透心,五彩斑斓身,何时才能表里如一?帅哥身边的纷纷扰扰,牵挂家人的愧疚烦恼,下一步该如何踏出,她越来越确定不了…

异常口渴。
似乎有十个太阳在烤着我。
动不了,全身上下一点力气都没有。
用尽全力睁开双眼,刺眼的白光迫使我立刻又闭上。喉咙里无意识的发出一声含混的呻吟。
一个悦耳的男声又惊又喜的说:“醒了?”
有什么东西在拨拉我的身体,很怪异的感觉,好象正在睡觉的人,床突然翻起来了似的。我用力睁开眼睛,还是一片刺眼的白光,什么也看不清。
“麻药的作用大概在一个小时之后失效”另外一个苍老的声音,字斟句酌的说:“她可能会有一点烦躁,尽量让她多喝水。”
我是受伤了吧?模模糊糊的想着。身上什么地方火辣辣的疼。
白光消失了,一块柔软的毛巾覆盖上来,感觉我好象一个初生的婴儿一般被一双柔软的大手托了起来,然后放在一张柔软舒服的床上。
苍老的声音在离开我不远的地方说:“我会再给她开点药,伤口愈合之前不要让她洗澡。”
悦耳的男声答应了一声。
“还有…”苍老的声音犹豫了一下:“家里最好还是不要养猫了。”
养猫?我生病跟养猫有什么关系呢?我在大脑里快速搜索跟养猫有关的疾病:猫抓病?弓形虫?还是…狂犬病?
腿好象开始哆嗦。我家养猫了?我怎么一点也想不起来?
我的心里开始感到事情不妙,不光是养猫,跟我家里有关的任何事我怎么都想不起来了呢?坏了坏了,我是谁?
我…我是谁呀?
我努力的想…好象我刚刚跳槽进入一家什么公司…
身边这两个人又是谁?怎么一点印象都没有?
头痛欲裂。我忍不住发出一声呻吟,成功的引起了他们的注意。
“我…要死了?”我奄奄一息的问。
一片寂静。
我这话问的很奇怪?还是…我真的要死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苍老的声音呵呵笑了起来:“真是个讨人喜欢的小东西。不会死的,你只是被猫抓伤了,很快就会好…”说着,他又笑了起来,好象这样跟我说话是一件很不可思议的事情似的。
被猫抓伤?可爱的…小东西?
是说我吗?怎么感觉这么怪异?
我再用力的睁开眼,还好,不太晕了,两个男人的脸好象被放大了很多倍,正俯身在我的上方,认真的打量我。
忍不住往后缩了缩,太…太夸张了吧,他们的脸好象我家的落地窗那么大,我闭上眼睛再睁开,还是落地窗…一定是我被猫抓了脑子了,看东西怎么连比例都改变了?
左右看看,天花板是浅绿色的,上面安着一个造型别致的枝型吊灯,好大的枝型吊灯啊,我在心里赞叹。然后发现,我原来是躺在一个浅色的藤筐里,上面还有一个方便的提手,就象人家用来提着小婴儿出门的那种…
好象…有什么事情不对劲哎。我再看看,两张落地窗一般的大脸…
他们怎么都被放大了那么多啊?
苍老的声音发自左面的那个落地窗,他好象跟我老爸年龄相仿,一张温文尔雅的脸,戴着一副大眼睛,满脸笑眯眯的:“在本市我还是头一次见到毛色如此丰满漂亮的大金刚。”
毛色?丰满漂亮?大…金刚?
好古怪的措辞,不是说我吧?我的体重好象还不到一百斤,要说丰满…
右边那个男人要年轻的多,三十岁?应该不到,他也是笑眯眯的表情:“是我表妹的朋友送的,她出门去旅游了,所以暂时寄养在我家。不过,她没有说过她会说话啊。她也会认生吗?”
我白了他一眼,说话怎么了?认生怎么了?很奇怪吗?
那个老头子煞有介事的点点头:“生物出于保护自己的本能,通常都会对陌生的环境做出种种防御性的反应。”
生物?防御性的…反应?
我又翻个白眼:“在说我?”
两个男人对视一眼,呵呵笑了起来。他们笑起来嘴巴…好大。
我想我是被猫抓伤,导致看东西有些变形吧。一定是这样的。
这种感觉还真是让人不习惯啊,我苦恼的想,当年轻的男人提着藤筐带我出门的时候,我看到蔚蓝的天空之下,高楼大厦都好象被施了魔法一样,不但变得巨大无比,而且低低的向我头顶压了过来,真是让人头晕目眩。
街道上很嘈杂,不过空气清新,带着早秋令人振奋的清爽,我看见街道上空飘动着丝丝的白云。深深吸一口气…真是个好天气啊。
年轻的男人把我放在副驾驶座上,姿态优雅的发动车子。他的车里有一种干燥好闻的气味,我可以看到驾驶盘上一闪一闪的数字。
“你的车好象还不错啊。”我忍不住赞叹起来:“是你自己买的?”
年轻的男人似乎哆嗦了一下,随即转过脸,表情怪异的看着我:“你突然说起话来,我还真是不习惯。恩,是我自己买的。”
我说话有什么好奇怪的?我翻一眼这个大惊小怪的男人。
不理他了。好困啊,我先睡一觉好了,至于他是谁,我又怎么会和他在一起之类之类的问题,尽管我满心疑窦,还是要等我睡饱了再慢慢问。毕竟我现在是病人,而且视觉异常,看什么都象放大了似的。受了这么大的惊吓,身体虚弱,当然要先补一觉喽。
我往后缩了一缩,找个舒服的姿势开始呼呼大睡。

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习惯性的伸手去捋头发,可是我看到的…
眼睛猛的睁大了,残留的睡意也在瞬间一扫而光。我闭上眼睛再睁开,天哪,我看到的不是胳膊,而是一只色彩斑斓的翅膀——带毛的!
是在做梦吗?我感觉心都哆嗦起来了。再看看我的左手,一只同样的毛乎乎的翅膀。
一个激灵从床上窜起来,也许动作太猛烈,感到有点晕眩,低下头的瞬间看到了两只希奇古怪的黑色爪子,我战战兢兢的抬起来…是我的?
再往后看,红蓝交错,色彩斑斓的鸟尾巴…
一股热血冲上头顶,镜子,镜子,我发了狂似的想找一面镜子。一抬头,通往内室的玻璃门上清晰的印出一张桌子的影子,桌子上一只提篮,旁边是…一只鸟。
我晃晃头,玻璃门上的鸟也晃晃头,我用力往上窜起来跳了两下,玻璃门上的鸟影子也窜了两窜,我用手去揪头发,却只看见玻璃门上的鸟影子呼扇翅膀。
我用力的在大翅膀上咬了一口,然后一跤跌倒在桌子上。
绝望象洪水一样淹没了我,抱着我的鹦鹉头开始嚎啕大哭。
门“砰”的一声被撞开,刚才见过面的年轻男人一个箭步冲到了桌子前面,他小心翼翼的把我抓在手里,左看右看。
“麻药失效了?”他自言自语:“果然开始烦躁了。”
“波丽?”他一副逗弄宠物的口吻,怎么刚才我就没有听出来呢?
“波丽?你要不要喝水?”
年轻的男人似乎没有什么和动物相处的经验,语气别扭的很。
“别叫我波丽”我粗鲁的制止他的表演,这个名字让我很不舒服。一听就是鹦鹉的名字。
年轻的男人惊讶的挑起一边的眉毛:“表妹是这么叫你的啊,那你说你叫什么?”
“潘…潘…”我总不能告诉他我叫潘可意吧?这是一觉醒来想起来的,身份证还是上个月才刚补办好的,原来的那个逛街的时候丢了。可惜再也用不上了。
悲从中来,我又开始放声大哭。
“潘潘?”年轻的男人喃喃的重复了一遍,狐疑的打量着涕泪交错的我:“好…古怪的名字。你怎么这么不开心啊,是伤口还疼吗?你放心,猫我已经送走了。”
我摇摇头,我竟然变成了一只鸟?一只连小猫都能伤害到我的鸟?竟然会有这么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在我身上?
我哀切的凝视着他:“我怎么会是一只鸟?”
年轻的男人“咕咚”一声摔倒在地,两只手还紧抓着我的胳膊,哦,是翅膀,扯得生疼。他的动作吓了我一跳,正想问问他有没有事,却发现他的肩膀一抖一抖的,脸上也是一副要抽筋的表情。
“哈哈哈”终于发出声音来。原来他在笑!他…竟然在笑!
我一巴掌朝他脸上扇了过去,真是气死我了。这个幸灾乐祸的王八蛋,一觉起来你也变只鸟来试试!
“哈哈哈”他还在笑,但是已经发现我快要被他气死了,他脸上终于浮起一点点说不出是忍笑还是歉疚的可疑表情。
“波丽,哦…潘潘”他好笑的把脸凑了过来:“我真的没有想到你具备一个哲学家的潜质。”
我又想扇他了。
“不过,说到底出生是由不得自己控制的”他的表情变的正经了起来:“就象我,有时候觉得还不如当一只鸟来的快乐。”
这是什么理论?我冲他翻个白眼,我当人的时候,可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好,除了我的头发不够直,还有…胸围有点小之外。
年轻的男人叹了口气,十分感慨的把头靠在我的胸前。他的动作让我有点不好意思。不过我很快就想到,我的脸上有毛,脸红不红也没有人会看出来。
他在我怀里又叹了口气。然后抬起头很诚恳的说:“潘潘,咱们别讨论哲学了,我给你弄点小米吧。你已经好久都没有吃饭了。”
小米?
我又有了想尖叫的冲动。他以为他是在喂鸟吗?!
他还真是喂鸟。
我沮丧的耷拉着脑袋,瓮声瓮气的说:“讨厌小米。”
年轻男人的脸上又浮起好笑的表情:“那你想吃什么?”
说到吃,我的肚子好象还真的饿了,我歪着头想了想:“牛奶。煎鸡蛋。苹果派…”
“哈哈哈”他又笑了起来,“你还真是她的宝贝,口味都和她一样。”
她?他说的是他的那个出门去旅游的表妹吧?
不悦的冲他翻个白眼,跟一个女孩子说她象另外一个女孩子是很欠揍的事,这么没有经验,看来他一定还没有女朋友。
“不过,现在是晚餐时间啊”他从地毯上爬了起来,把我抱在怀里往外走,“我们去看看冰箱里还有什么。”
他的怀里有一种清爽好闻的味道,我用脑袋蹭了蹭他胸前柔软的白色毛衣。
在我这么痛苦脆弱的时刻,有这样一个温暖的怀抱,倒也是件值得安慰的事吧。我想。
在我醒来发现自己是只鸟,确切的说是一只大金刚鹦鹉的第三天,我终于把自己的事情都想起来了。
我叫潘可意,今年二十三岁。爸爸妈妈都是师大的老师。我是学美术的,毕业刚刚进入本市最大的广告公司做实习策划。跟我们生活在一起的还有我的表哥陈瑞嘉,他刚从英国留学回来,我爸妈死活也要以方便照顾他的生活为由让他住在家里,其实是为了替姑姑看着他。
至于我怎么变成了鸟,哦,是金刚鹦鹉。这个过程我撞破脑袋也想不起来了。
关于潘可意最后的记忆是我在公司里加班,一心想要快点完成策划书。空无一人的办公室里只有我噼里啪啦敲着键盘的声音。
我的旁边是落地窗,脚下是这个城市美丽的夜景。
一轮圆月挂在空中。
那天好象是阴历十五。但是至于是七月还是八月,我就想不起来了。我身上穿着白色的套裙,旁边亮着一盏台灯,柔和的灯光下,左手腕上浅蓝色的水晶手链熠熠生辉。那是表哥送给我的见面礼。
再远处一点,一个机器猫的卡通相框隐藏在灯光照不到的阴影里,里面是一张全家福。我在最中间,手里举着一个咬了一半的红萍果。

我站在窗台上,看着安哲钻进他那辆红色的莲花跑车里,然后扬长而去。我一直看不惯大男人开那么嚣张的车子,一点也不含蓄。不过,说实话,这样的车子配他倒是满合适的。
我现在已经知道他的名字了,因为我听见过他打电话,只要一接起电话,这个满脸阳光的大男孩立刻变得老气横秋,语气也冷冰冰的能冻死人。他的开场白千篇一律是说:“你好,我是安哲。”
我拍拍翅膀扑腾到安哲的书房里,直奔他的笔记本电脑,我昨天已经观察过了,他根本就没有设密码,再说即使设了密码,谁又会提防家里的宠物呢。
用我的鸟嘴开电脑,它有时要比我的爪子更好用。
费力的把我要找的东西敲上去…鸟爪子加上鸟嘴也不如人的两只手好用啊…
仰天长叹…
就在我累得气喘吁吁的时候,我终于找到了我要找的东西:
“金刚鹦鹉产于美洲热带地区,是大型鸟类中色彩最漂亮、体型最大的一个属,整个金刚家族可分为四个族系,…其中绯红金刚鹦鹉的分布范围最广。这种鹦鹉头肩部为鲜红色,背羽的后半部为蓝色,两种颜色结合的部位是绿色。在同一属中,又数它们的体型最大,重约1.4公斤,身长约1米。…”
对照我照镜子的结果,得出结论我大概是一只绯红金刚鹦鹉。
叹一口气,接着往下看:
“金刚鹦鹉也被称做是大力士,主要是因为它的那个啄劲。在亚马逊森林中有许多棕树结着硕大的果实,这些果实的种皮通常极其坚硬,人用锤子也很难轻易砸开,而金刚鹦鹉却能轻巧地用啄将果实的外皮弄开,吃到里面的种子。除了美丽、庞大的外表,以及拥由巨大的力量外,金刚鹦鹉还有一个功夫,即百毒不侵,这源于它所吃的泥土。金刚鹦鹉的食谱由许多果实和花朵组成,其中包括很多有毒的种类,但金刚鹦鹉却不会中毒。有人推测,这可能是因为它们所吃的泥土中含有特别的矿物质,从而使它们百毒无忌。虽然有这么高的功夫,但是金刚鹦鹉很胆小,见了人就飞。但从16世纪时,西班牙和葡萄牙殖民者将金刚鹦鹉带回欧洲后,它们便变成了人们的好朋友。”

“绯红金刚鹦鹉可以列入世界上最漂亮的十种鹦鹉之一,在种群中会最快获的人们的喜爱。如果在很小的时候就进入公众生活,它们肯定会变成真正爱炫耀的一群。作为最让人印象深刻的大金刚鹦鹉,绯红金刚鹦鹉对于任何不当的饲养方式都非常的敏感,因此它们有的时候会被称为\"刺头\"。绯红金刚鹦鹉对环境异常敏感,不适合孤立喂养。它们可以成为最有趣最可爱的家庭成员,但如果在成长的过程中遭遇不当饲养,或者被耍弄,它们会变的顽固且沉闷。野生绯红金刚鹦鹉的数量持续减少,目前已经收到热带环保人士的广泛关注。”

“作为宠物的金刚鹦鹉,如果能给予健康的饮食,有适当从笼子里解脱的自由,并受到大量的关注,金刚鹦鹉会成为你一生的长期伴侣。这些鸟类都很长寿,平均可达到五六十岁。在它们的一生中,也许会看到很多猫或狗在你家里的出生和死亡。正是由于它们的长寿,以金刚鹦鹉为宠物并不应当是一个草率的决定,不能一时冲动的买回家又后悔。我们的一些客户会带着它们的鸟儿去上班,在那儿度过它们的一天,就象第二个家一样,这种安排把客户和它们的鸟紧密的联系在一起。还有些人会为他们的鸟建立很大的生活空间,让鸟儿快乐的生活…”
恩?跟着主人去上班?这倒是个不错的主意。
可是它们的寿命怎么这么长啊?!
是不是要等到这个鸟身体死掉了,我才能重新当人呢?我原来的人身体是已经死了吗?
我苦恼的抱着脑袋在书桌上来回踱步。
外面响起汽车的声音,不好,好象是安哲回来了。我手忙脚乱的开始关电脑,安哲的声音从门厅里传来:“潘潘?”
电脑被用过,他会看出来的。我僵立在电脑旁边,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潘潘?”
刚刚关掉电源,安哲高大的身影的就出现在了书房的门口。他看着我,我也紧张的看他。
他“扑哧”一声笑了出来,走到我身边象小孩子抓玩具熊那样抓住我,“又发现新玩具啦?”
他伸手摸摸电脑,我紧张的注视着他的动作。
“你是把它当床了吧?”他好笑的问我:“睡的热乎乎的。”
我松了一口气。然后听见他颇疑惑的自言自语:“鸟不是站着睡觉吗?”
他把我抱在怀里往外走,一边喃喃自语:“我可是特意回来一趟给你准备午饭的,因为我中午要请个重要的客户,不能陪你吃饭喽。”
“请客?”我重复了一遍。
“对啊”安哲好笑的说:“请客,就是我花钱,请别人去吃牛排…”还没有说完自己就笑了起来。
牛排?我咽了口口水。
“我也去”我用爪子抓住他的前襟:“吃牛排。”
他笑眯眯的望着我,好象在考虑我的提议是否可行。然后他问:“你知道什么是牛排?”
我点点头。
“想吃?”
我再点点头。
他若有所思的拍拍我的脑袋:“听说这位王先生也是鸟类爱好者,带你去,说不定可以有意外的收获呢。”
我翻他一个白眼,原来是想利用我啊。
“那就这样吧,不过你可不许乱跑啊,不许给我惹祸,否则我就再也不带你出门。”
我再翻他一个白眼。这话说的多欺负人啊,不过看在牛排的面子上,我也就不计较了。

安哲一边扣着衬衣纽扣一边从他的卧室里走出来的时候,我停住了正从水杯里喝水的动作,吹了个长长的口哨。
他被我逗笑了,却没有想到要避开我去把衣服换好,从敞开的衣襟可以看到他健康的麦色皮肤。我突然之间就有些脸红,他一脸笑容的样子象会发光一样,晃得人有点睁不开眼。我假装低头喝水,其实是不敢看他。
心不在焉喝水的结果就是…我被呛到,在餐桌上咳嗽得东倒西歪,直到安哲拿着条毛巾过来,把我整个都裹在毛巾里。他说过这样擦我身上的水最方便。
从散发着清爽香味的毛巾里探出头,他的衣服已经穿好了。灰色的衬衣灰色的长裤,随意却不随便,他的脸在这种颜色的衬托之下显得棱角分明。
大眼睛凑了过来,安哲带着好玩的表情歪着头问我:“能出发了吗?”
我在心里叹了口气,变成鸟的好处就是出门用不着再换衣服化妆了。我跳上他的肩膀,他这么冷冰冰的一个大男人肩膀上竟然趴着我这么一只花里呼梢的大鸟,在别人眼里不知道是多么怪异的景象呢,一想到这个我的心情忽然又好了起来。
正午的阳光明晃晃的,是个大晴天,蓝蓝的天空中漂浮着一朵一朵棉花糖一样的白云。当人的时候我应该就很喜欢这样的天气吧,我靠在他身旁的座位上心情愉快的开始哼歌。哼了一段才发现自己哼的竟然是《往日重现》,心就那么一下子感觉到了刺痛。
安哲奇怪的瞟了我一眼,伸出一只手揉了揉我的脖子。我索性闭上了眼睛,窗外的景色让我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但是我却无论如何努力也想不起来自己是否真的来过。我不喜欢这种感觉,就好象一个声音在耳边时时提醒我老天在我身上制造的这个可怕的玩笑。
车停了,安哲伸手拨拉拨拉我,有点不安的问我:“潘潘?不会是晕车吧?”
晕车?我的身体好得很,坐火箭也不会晕。但是怎么跟一个他解释我只是情绪低落呢?他要是听说我这只鹦鹉竟然闹起情绪来,恐怕要笑死了吧。
我睁开眼睛的时候,安哲已经把我抱出了车子,又是那种感觉…这个地方我好象曾经来过,抬头看见它的招牌上写着几个龙飞凤舞的大字:利德酒店。
一点模糊的记忆划过脑际,却快的让人抓不住。
安哲已经带着我走进了大堂,沿着宽大华丽的楼梯来到了二楼的西餐厅门口。一路上对于别人投来的各色目光完全视若无睹,直到西餐厅门口系着红色领结的服务生伸手拦住了他。
安哲没有说话,只是不悦的挑起了一边的眉毛。
服务生年纪不大,一说话就显得有点紧张:“这位先生,餐厅规定不允许宠物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