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见恨晚 作者:锦竹
【文案】
他们在不懂爱情的年纪里,遇见最美的爱情。
对于他们曾经的结局,她一直归咎于相见恨晚。
后来的她和他能有好的结局,多亏他那满腔如火的爱意与执着。
她才明白,眼睛为她下着雨,心却为她打着伞,这就是爱情。
【宠文,此文很短】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 情有独钟
chapter.1
什么是记忆?记忆是脑海里对于曾经经历过的人、事、物的一种印象累积。倘若这些经历太过深刻,便会雕刻入梦,一次又一次的提醒曾经有过这样的记忆。
童向晚又做梦了。
夕阳统治的橙色天际,一片苍黄。学校晚自习的铃声就像追魂曲,正在连绵不绝。她已经无路可走,背部熨帖在墙上,双手正在努力的反抗朝她逼近的身体。
可无论她怎么努力都是白费,他紧紧压制她,擒住她暴动的手,厉声狠绝地说:“童向晚,你以为你走了就能解决问题吗?我告诉你,你欠我的,我迟早要让你还。”
他狠狠掇住她的双唇,一股腥甜充斥她的口腔,唇与舌的交融激战,让她浑身发抖。他咬的那么重,但她知道这远远不及他的愤怒…
“向晚。起来啦,飞机到站了。”有人推了她,她倏然从梦中惊醒过来,见是杜爱心,敷衍笑了笑,站起来收拾行李。
出了出口,杜爱心看起来心情特别好,张开双臂,激昂地对周遭空气熊抱一番,“祖国,我回来了。”
童向晚直接用背包砸她的头,“杜爱心这么美艳动人,祖国早已拜倒在你的石榴裙下了。含蓄点。”
“哎呀,别人一夸我,我就担心,担心别人夸得不够。”杜爱心提着自己价格不菲的包包朝童向晚眨了眨眼,扭身蹁跹行走。女壮士童向晚则尾随其后,推着大大小小的行李。这架势,俨然就像大小姐和女仆。
她俩关系其实是同学,杜爱心是美籍华裔,从小在美国长大。童向晚十七岁移民到美国读书,读大二了,才真正意义上认识的第一个朋友是杜爱心,结交也有七年。为此杜爱心总说她俩的七年之痒要到了,让她做好准备。用童向晚的话,为了避免七年之痒,她特意回国避难。结果杜爱心像个牛皮糖一样,粘着要过来。
其实童向晚此次回国,有两个目的。
她为学医在美国奋斗八年,即将迈入行医行列实习,真正意义上的开始挣钱,虽然不是很多,但至少能在保证自己生活状况下有余额。她这次回来是感谢送她去美国供她读书的家人,顺便来还钱的,虽然不体面,只是分期付款。
第二个目的,是她的疑惑。六年前,她每次收到款,都是来自不同城市,金额少却很频繁,就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一点一点,很拮据。一向不联系他们的她,把电话打过去,刚开始是不接,再后来是空号。起初以为是她打电话惹烦了他们才换电话,原有电话成空号,加上自己的学业繁重,也便没怎么计较,反正她的学费生活费永远是正数,无需她自己承担,只要好好读书即可。直到这一年中,挤牙膏的学费一下子如大洪水一般,滔滔不绝,金额多的让她咋舌也就罢了,而且很频繁并且城市也不再变更,在那个地方…A市,她的家乡。
她觉得奇怪,借毕业假期,回来看看,她久违的城市。
杜爱心纯属来旅游,长长见识而已。
他们先到了酒店放行李,休息一番,结果杜爱心一休息就不可收拾,死赖床不起,弄的童向晚相当无奈。直到傍晚,杜爱心才起床,出酒店之时,天已尽黄昏。
八年,一座城市可以发生翻天地覆的变化。她走过原来的路,看着如今不同的沿路风景,心情却与十五岁第一次来A市一样,惴惴不安。八年前,这是富豪别墅区,如今,沿途的各种暴发户别墅被岁月侵蚀成老房子,看不到当初那光鲜夺目的摄魄,有的只是旧宅的古朴泛黄。
“向晚,你家就住这里吗?我还以为你家很有钱呢。”杜爱心一边注意路上的坑坑洼洼,一边对童向晚说。
无怪乎杜爱心这么认为,读世界一流哈佛医学院不贷款的学生,并不是很多。在以前,童向晚也认为,她家很有钱。她家以前的架势,在那样的旧年代里开着轿车住洋房,加上这八年来的高额学费,不是一个普通家庭能担当得起。再说,在她家人眼里,她算是外人。尚且对一个外人这么大方,家底定不薄。
当她驻足在一栋朱红色旧宅前,一向淡定的她,眼神中有了一阵恍惚。在朱红色旧宅门口,有一位三岁大的小孩子正在骑小人车,一位与她年龄差不多大的女人正坐在门口叠新收的衣服。
“那个女人是?”杜爱心见童向晚一直盯着那女人看,略有好奇。
“应该是我嫂子吧。”她敷衍地笑了一下,皮笑肉不笑的那种。她找不到别的身份给这个女人,她不认识她,可她却在她家。
童向晚朝里屋走进去,推开铁门。骑着小人车的小孩正好骑到她的脚下。她顺势蹲下来,摸摸那小孩的头,细细看着他的眉宇。他,小时候是否就是这个模样?
“你找谁?”那女人见来人,站起来,走了过来。
童向晚这才把目光从小孩子转向那女人,细细打量她一番,长得还算贤惠,不温不火的样貌。不像她,干瘦到病态一样。就像他所说,心和身一样,如一张纸,太薄。人情若纸薄。
童向晚说:“我是童向晚。”
“谁?”
看来她的“家人”连她的名字都不想提起,权当没有她这个人。
这时,一位中老年妇女从里屋走出来,手里拿着浇水壶,似乎出来浇花,当见到童向晚站在门口,她眼神有一瞬的停滞,就像绷紧的拉皮条,一松,瞬间爆发。
她几乎是跳起来,雀跃地喊着:“向晚。”
哦,原来还有人记得她。童向晚朝雀跃而来的妇女笑了笑:“张阿姨。”
叫张阿姨的妇女走到童向晚面前,好一番打量,喜极而泣地说:“你这小妮子,当真是狠心啊,走这么长时间也不回来看一看。”
“学业重,没时间回来。”
“得了,别跟张阿姨找借口,我还不知道你。”
童向晚无辜地吐吐舌头。她确实在找借口,她不想回来,她学医也是为了能稳稳当当在美国扎根,尽量让自己过的不再潦倒。若不是自己的性格趋势,不想欠人情,她应该不会再回国了。
“哎呀,还是这么瘦,美国那些高热量快餐,怎么没帮你长点肉?”张阿姨显得很兴奋,居然忘记后面的女人。那女人终于忍不住问了一句:“张阿姨,这是谁啊?”
“莫言的妹妹。”
“不是只有乔伊吗?”
“向晚去国外了,读书刚回来。”
那个女人古怪地朝童向晚看了一番,便不再说话。童向晚倒觉得没什么,反正这个家,把她是当外人看待。
张阿姨把童向晚扯到一边,略有迟疑了一会儿,语重心长地说:“向晚,这次回来就别走了。滨江西路79号。这是少爷的新住所。”
童向晚不明所以,这话很古怪。
张阿姨见童向晚这懵懂的样子,无奈地说:“老爷在六年前破产自杀了…你妈妈带着你妹妹又改嫁离开这家,家徒四壁。那时正好是按期给你交学费的时候,少爷就把房子卖给现在的房东,自己也不读书了,出去当了小混混…”
童向晚当即傻愣在原地,那这些年的学费生活费?绝对不是她妈妈寄给她的,只有他。难怪那些钱金额少,来自不同的地方,不像以前一样,一年一次性付全。那些钱是来之不易,是靠他在外一点一滴靠命搏来的。
最近一年里的打款,钱多了,那证明什么?
“他现在不是混混了,对吗?”她说完此话,声音竟然在发抖。
张阿姨叹息,“走了老爷的老路,六年的打拼,已经做了社团的老大。枪口子的生活,不容易过啊。”
“我知道了。”童向晚语气略显暗沉,与张阿姨道别后离开,心神不宁。
杜爱心见童向晚这副失魂落魄的模样,推搡她,“女壮士,刚才不是你家吗?”
“那是我继父的家,我继父死了。妈妈改嫁了。”
“额,你妈妈改嫁到哪里去了?怎么…怎么你都不知道啊?”
童向晚只是敷衍笑了笑,对于这个问题,她曾经不止一次问过自己,为什么她的妈妈总是带着妹妹而舍弃她?这个问题不断的侵蚀自己的五脏内服,那是一种毒,渗透进骨血里,让她变得没心没肺,凉薄于人。
厉莫言说她的冷漠藏得很深,那些杀人犯浮于在外,而她却能无形凌迟一个人的心脏,杀人于无形之中。她知道,他恨她。是她欺骗在先,他该恨。
她不能理解,这些年,在家里破产的情况下,他为何还要那么努力去供她读书?而且又那么悄无声息?如果她不回来,也许永远不知道真相。
如今的厉莫言,可还是她记忆里,用飞扬跋扈地笑搂她入怀,说,晚晚,我就喜欢你胸小,胸越小,我们的心越近。
她一直在长身体,她想,他们已经离的很远了。
chapter.2
对于童向晚,她最不愿提及的就是过去。
在她十五岁之前,她一直生活在溪河镇。镇如其名,有九曲十八弯的潺潺小溪,还有静雅碧绿的护城河,此镇人口稀薄,因为离繁华的A市只有一个护城河的距离,大多数人都搬到A市去了。
故事围绕着溪河镇一户姓童的家庭展开,那也是当时轰动一时的事情了。
童家的户主叫童汉生,为人老实苦干,没什么文化,靠廉价劳动力挣钱,是一名普通建筑工人。他常常跟随包工头坐船去A市干活赚钱养家。家里就他一个男人,一家生活添补就靠那么点劳动力赚的微薄收入。他有两个女儿,童向晚就是他的大女儿。
他还有个漂亮的老婆,赵素素,人称溪河镇的一枝花。镇上的人都喜欢揶揄童汉生,说赵素素这支花插在牛粪上。憨厚老实的童汉生只是挠着满是石灰的头皮,笑的憨憨的。
童向晚的奶奶却并不喜欢这个儿媳妇。
赵素素不是本地人,来A市打工做发廊妹。一次,包工头请大伙吃饭,因为头皮沾满了石灰粉,童汉生决定去发廊洗个头,就这么和赵素素认识了。
那会儿,干柴烈火,一点燃就不可收拾。
结婚以后,被生活上的柴米油盐酱醋茶折腾的夫妻感情全无,赵素素不止一次后悔当初看走了眼,嫁给一个穷光蛋。她很嫌弃童汉生,经常对童汉生指手画脚。
童汉生全部如数的吞进肚子里,不吭一声。殊不知就因为他的忍气吞声,赵素素便更无法无天,一而再再而三地去挑战他的底线。
在童向晚七岁那年,无法忍受穷苦日子的赵素素带着小女儿跑了,席卷了家里唯一的存款,一分不剩。那天,也是童向晚第一次见着一想闷头苦干的爸爸发疯一样狂砸家里的碗筷,甚至拿着菜刀想出去砍人。
童向晚吓傻了,一直窝在奶奶的怀里瞪着乌溜溜的大眼睛,默不作声地发抖。
这场变故,让童汉生一蹶不振,每日酗酒后就是睡觉,家里唯一的劳动力也垮了。上了年纪的童奶奶不得不重拾老本行,起早摸黑做早点在街口处摆摊,养家糊口。
童向晚那时唯一能做的,只有拿出最好的成绩去慰问每天早上爬起来一边揉面团,一边落泪的奶奶。她的成绩永远是全校第一,参加的奥数、心算等比赛,从来都是榜上有名。 小学期间连跳两级。
童向晚的大名,在这不大的城镇人口稀少的地方,尤其是身为家长的镇上人,都夸童向晚的好。
然而别人的眼光,童向晚一直不在意。她的记忆里总是闪现那天被保送去A市重点初中的庆贺饭局上。她爸爸还是老样子,一口饮尽闷酒,嘴角漏下的那酒便从胡渣上缓缓滴落在桌。同时滴落的,还有童奶奶不舍的泪。这个家里,最疼童向晚的,就是她奶奶。童奶奶一直握着童向晚的手,“别担心家里,在外好好读书,要记住读书才是唯一的出路。不要像你爸爸过这样的日子。”
那是她活到现在,都铭记在心的话——读书是唯一的出路。
她是小镇上的姑娘。那时的A市还尚未开发,但繁荣程度自然不能跟小镇比,那是云泥之别。她以一个灰头土脸的乡巴佬,去了A市最顶级的重点初中。
其实这所重点初中只是学校的一部分。学校有小学初中合体,一般而言几乎是连着读的。进这样的学校初中部就两个要求,要么读书拔尖保送初中部,要么考关系用钱疏通,仅此而已。
她刚来之时,外形太挫,加上她瘦如干柴,看起来严重营养不良,病入膏肓,很多人都不愿意搭理她。同寝室的几位同学全是小学直接升上初中,道不同不相为谋。
直到一次月考,她以惊人的成绩跃居全校第一,才让人刮目相看。很难想象,那么娇小的身体里储藏着怎样的能量。
其实童向晚,性格虽不外向也不完全内向,主要还是分人。她在A市第一个朋友,是个高干子弟,温七七。用她的话说,他爸妈相亲认识的,认识刚好是七夕节,以此来见证他们美好的爱情。温七七问童向晚,她的名字从何而来?这个问题童向晚问过赵素素,赵素素只是挥挥手,“名字都是你爸取的,这事去问他。”
她便去问他爸爸。
童汉生解释,“护城河在临近晚上的时候最美,忽明忽暗,波光粼粼的水色。”
名字与她无关,单纯只是因为护城河在向晚时分,很美而已。
温七七却说:“那想必护城河其实与你有些渊源呢?为什么不继续问你爸爸呢?”
童向晚摇头,显然对这个话题,并不十分感兴趣。一个名字而已,没什么好计较。就像她妹妹的名字一样,童乔伊。也不过是赵素素看一部美剧,羡慕里面麻雀变凤凰的女主乔伊,以此寄托,给她妹妹取名为乔伊。
她以为再也不见的妹妹,原来却近在咫尺。
她读初三那年运动会上,学生全部齐聚一堂。小学、初中。她体制不怎么好,不是运动健将,只有看的份。她只是在临近回家的时刻,很偶尔的听到广播里宣布,小学部五年级的童乔伊获得实习球比赛第一名。
她就像疯子一样跑去领奖处,然后看见赵素素抱起丰腴健硕的妹妹,笑的跟花一样妖艳。而记忆里的赵素素与眼前这位,天壤之别了。一身火红长裙,身披针织小衫,浓妆艳抹的她牵着童乔伊从童向晚身边走过,把她当透明。
纵然赵素素离开那年,她扎着羊角辫,带着婴儿肥,眼儿有些肿。如今的她,男孩细碎的短发,尖下巴,大眼睛细瘦娇小的身形。
那时她很想回头喊一声妈妈,但终究烂进了肚子了。她曾经幻想着赵素素过的并不好,会带妹妹回来,如今,她的希望幻灭了。赵素素过的比流言蜚语说的还要好得多。
童向晚跟着他们出了校门,看见一辆小车把他们载走,离她越来越远。
她一直没把见到赵素素的事情告诉奶奶。奶奶的身体开始不行了,不再摆摊做早餐。这主要是童汉生似开始振作起来,能挣钱的缘故。不过不跑A市做工人了,挣钱比较少。
那年,似乎一家人都走出赵素素的阴影之中,殷实的生活着。同一年,童向晚以最高的中考成绩考进A市所有莘莘学子挤破脑袋的一级重点高中。
然而,她却想选择了一所二级重点高中,原因,学费全免,一个月还给三百块伙食费。
温七七直呼不可。童向晚只说:“到哪里都是一样,只要是金子早晚发光的哈。”
这是温七七第一次来童向晚的家,溪河镇的一栋较为古色的独立小院,此时两人正坐在大树底下乘凉。奶奶端着一青花瓷碗走来,听到两人的对话,当即放下瓷碗,脸色不悦地对童向晚说:“听奶奶的话,选一级的,一级的好。”
童向晚扑哧大笑,“奶奶,你以为是这是选面粉呢?一级一定比二级好?”
“谁都说一级学校好,他们都夸你呢。你爸爸和我走在大街上,认识的人都夸两下,这一路上就没消停过。”童奶奶笑着脸上皱纹褶皱成一团,并且一直合不拢嘴。
童向晚却说:“一级固然是好。但这读书和选面粉不一样。因人而异的,不一定差一点的学校就不能栽培出好苗子。不同的苗子只要找到适合自己生长的土壤,照样能长成苍天大树哦,奶奶。”
童向晚是铁了心的想去二级重点高中,倔脾气一上来,十头牛也拉不回来。无论温七七和童奶奶怎么劝都是白搭。还是童汉生总结陈词,“孩子有孩子的打算,晚晚那么聪明,不会让自己吃亏的。”
那年暑假过后,童向晚背着行囊,进了二级重点高中。
童汉生也在那年夏季过后,又跟了包工头去A市做外包工工人。
十一月,秋季。学校梧桐树的叶子快落光了,成了难看的秃子。童向晚如往常一样认真上课。忽然,门被打开,一股秋风飒飒吹进屋内。童向晚望向门外,只见奶奶茕茕独立于门口,瑟瑟发抖地将童向晚凝望着,用颤颤巍巍地声音,哽咽地说:“晚晚,你爸爸去世了。”
她站在位子上,抿着嘴唇,眼泪无声无息地滑过脸颊,不止。
童汉生是摔死的,原因是前一天晚上喝多了,第二天还未清醒就干活,结果步伐不稳,从七楼摔下来,刚好摔倒地基上,胸腔被钢筋穿透了,死相极其残忍,让人目不忍视。
童向晚问过童汉生的工友,工友说,童汉生看见逃跑在外的老婆跟别的男人了…
答案呼之欲出。
那刻,童向晚无比的憎恨赵素素,这个亲手毁掉这个家的侩子手。
这个萧瑟的秋季,童奶奶病倒,身体越来越弱。童向晚本想休学,童奶奶却固执地攥紧她的手,“好好读书,什么也不要想。”
所幸温七七的父母知道童向晚的情况,把老房子腾出来让她俩住。可以一面读书一面互相照顾。原本只是跟温七七关系比较好,一下子就牵扯到了她一家子。
也是那一年,她遇见了温礼。温七七的堂哥。
chapter.3
温礼人如其名,温文尔雅、彬彬有礼。童向晚第一次见到他,他穿着一件米色高领毛衣,黑长裤,白色运动球鞋,手里端着篮球,朝他们跑来。
与温七七熟悉以后,童向晚在温七七嘴里听到最多的便是关于温礼的种种事迹。他是一级重点高中传说中全A市最顶级高材生汇聚成的实验班班长。成绩优异,跆拳道空手道皆拿过比赛,可谓是文武双全。
他早听说过中考第一的童向晚去二级高中的事儿,对童向晚一直很好奇,所以拜托温七七介绍介绍。
他们在体育馆相会,温礼见着传说中的童向晚,颇为吃惊。他一直以为是个戴着啤酒瓶底眼镜,剪着齐刘海的女书呆子。未料,竟是个尖下巴大眼睛,脸很苍白的娇小少女。
童向晚对温礼这种吃惊的态度不以为然,反而对他品头论足起来,“跟我想象的不一样。我还以为是个戴眼镜的高度近视书呆子。”
两人初次自我幻想印象是如此相似。温礼忍俊不禁,“彼此彼此。”
温礼对童向晚的第一印象非常好,不由为她惋惜。若是来一级重点高中那便再好不过了。至于他为何想让她来一级重点高中,他那时并没有多想。
温礼的爸爸妈妈都是外交官,常年不在国内。温礼一直和奶奶过。温七七的父母腾出来的老房子,就是温奶奶所住的旁边小屋。
很巧妙的,温礼成了童向晚的邻居。
温礼长童向晚四岁,但彼时他读高三,她却读高一。因为是邻居,日常生活中,总是难免有着互相照应。两人关系更上一层楼。温奶奶是个文艺女青年,呆过部队。过世的温爷爷更是个高官军人。也许是受到家庭的缘故,温家子女承袭父业,都选择了官路,只不过选的都是文官。
温礼告诉辛夏暖,他以后要像他爷爷一样,成为一名军人。
童向晚觉得这样一位白面书生穿上军装,难免让人笑掉大牙,很不称。对于童向晚的嗤笑,温礼一直不以为然,依旧朝这个方向努力。他知道童向晚误以为他想做大头兵,他也不揭穿,他知道以后当他站在童向晚面前,她会知道的。他要的是有军衔的军官。
曾经他以为,与童向晚,来日方长。
温礼高考过后,以最优异的成绩考入军校,据说他毕业一出来就做少尉。在离别的飞机场,温七七和童向晚都来送行。
温礼一个挨一个抱过,轮到童向晚,他却紧紧地抱住,在她耳边说:“童向晚,你是个让人心疼的姑娘。”
他松开手,摸着她齐耳的黑发,“我总觉得你长发才好看。”
童向晚朝他笑了笑。
从那天开始,童向晚开始养头发,不再剪短发了。
温礼会给她寄信,半个月一封,说的无非是他大学里一些事儿。她从来只是拆开看后兀自笑了笑,又把纸张重新折好塞进信封,把信封妥帖地放好在抽屉里,再忙自己的。她从不回信。
温礼离开半年以后,童奶奶身体每况愈下。童向晚一直很担心,偏偏童奶奶总是安慰她,“奶奶还要看你出人头地呢,放心。”
在童奶奶去世的前一天,童奶奶她自己独自出了门,到了半夜才回家。
第二天,就睡死在床上。